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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59.080.01 W 55 DB14 山西省地方标准 DB 14/T 1965 2019 显微镜测 定 机织物 密度 技术 规程 2019-12-20 发布 2020-03-20 实施 山 西 省 市场监督管理 局 发布 DB14/T 1965 2019 I 目 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 范性 引用 文件.1 3 检 验检 测的 基本 要求.1 4 测 定前 准备.1 5 技 术步 骤.2 6 结 果的 计算 和表 示.2 7 检 验记 录.3 DB14/T 1965 2019 II 前 言 本标准 依据 GB/T 1.1-2009 给出 的规 则起 草。本标准 由 山 西省 市场 监督 管理 局 提出 并监 督实 施。本标准 由 山 西省 纤维 及纺 织皮革 制品 标准 化 专 家组 归口。本标准 主要 起草 单位:山 西省纤 维 质 量监 测中 心。本标准 主要 起草 人:胡玉 珍、曹 海强、黄 东伟、刘涛、常 旭琴、闫 江涛、张玮、宋力、张旭 辉。DB14/T 1965 2019 1 显 微镜测 定机织物 密度技 术规 程 1 范围 本标准 规定 了 用 显微 镜测 定 机织 物密 度的 基本 要求 和技术 步骤。本标准 适用 于各类 机 织物 密度测定。2 规范性 引用 文件 下列文 件对 于本 文件 的应 用是必 不可 少的。凡 是注 日 期的引 用文 件,仅注 日期 的 版本适 用于 本文 件。凡是不 注日 期的 引用 文件,其最 新版 本(包括 所有 的修改 单)适用 于本 文件。GB/T 6529 纺 织品 调湿 和试验 用标 准大 气 GB/T 8170 数 字修 约规 则 与极限 数值 的表 示和 判定 JJF 1059.1-2012 测量 不 确定度 评定 与表 示 3 检验检 测 的 基本 要求 3.1 检验检 测 机 构要 求 实施实 验室 检验 检测 的 机 构应获 得中 国合 格评 定国 家认可 委员 会(China National Accreditation Service for Conformity Assessment,CNAS)认可。3.2 人员要 求 检验检 测 机 构的 检验 人员 应取得 相关 资质;生 产企 业的质 量检 验人 员应 进行 培训并 能胜 任工 作。4 测定前 准备 4.1 仪器和 工具 数码显 微镜(放 大倍 数20 100 倍),移 动式 载物 台,透明 刻度 尺,计数 装置,剪刀。4.2 确定最 小测 量距 离,应符 合表 1 规定。表1 最小测 量距 离 每厘米纱线根数(根)最小测量距离(cm)10 10 10 5 4.3 试样准备 样品应 平整,无 折皱,无 明显纬 斜。不需 要专 门制 备试样,但 应在 沿织 物经、纬向 距离 布边 不少 于15cm的 五个 不同 部位 进行 测定,部 位的 选择 应尽 可 能有代 表性,样品 大小 满 足最小 测量 距离,并在样品DB14/T 1965 2019 2 上标记 经、纬向。试 验环 境应符 合GB/T 6529 标准 大气,试 验前,将 试 样暴 露在试 验用 标准 大气 中 至 少16 h。能拆边 纱的 织物 选取 满足 最小测 量距 离的 样品,分 别沿纬 向和 经向 拆掉 一部 分边纱,勿 使其 产生 拉伸,使 之露 出1 mm 2 mm 长的经 纱和 纬纱。5 技术步骤 5.1 直接计 数 法 5.1.1 能拆 边 纱的 织物 5.1.1.1 将样品 放置 在显 微镜 的移 动式载 物台 中央,透 明刻 度尺 横 放在 样品 上方,调 整样品 经(纬)向与载 物台 移动 方向 一致。5.1.1.2 选择合 适的 放大 倍数,调 节显微 镜的 焦距,直 至样 品 拆出 的 边 纱与 刻度 尺刻 度 清晰。5.1.1.3 选择一 根 拆 出的 纱线 作为 起始纱 线,使其 与刻 度尺 的某一 基准 线对 齐,某 一 方向纱 线被 计数,透明刻 度尺 就垂直 于这 一 方向 纱 线,通过 移动 式 载 物台平 行移 动织 物,计数 规定距离 内 的纱 线根 数。5.1.2 不能拆 边纱 的织物 5.1.2.1 重复5.1.1.1 步 骤。5.1.2.2 选择合 适的 放大 倍数,调 节显微 镜的 焦距,直 至样 品表面 的纱 与刻 度尺 刻度 清晰。5.1.2.3 选择一 根纱 线作 为起 始纱 线,使 其与 刻度 尺 的 某一 基准线 对齐,某 一方 向纱 线被计 数,透明刻度尺 就 垂 直于 这 一 方向 纱线,通过 移动 式载 物台 平行移 动织 物,计数 规定 距离 内 的纱 线根 数。注:终点位于最后1 根纱线上,不足0.25 根的不计,0.25 0.75 根作0.5 根计,0.75 根以上作1 根计。5.2 循环计 数 法 5.2.1 通过织 物组 织分 析,确定 一个完 全组 织中 的纱 线根 数。5.2.2 重复8.1.1.1 步 骤。5.2.3 选择合 适的 放大 倍数,调 节显微 镜的 焦距,直 至样 品表面 组织 结构 与刻 度尺 刻度清 晰。5.2.4 选择一 根纱 线作 为起 始纱 线,使 其与 刻度 尺的 某一 基准线 对齐,计 数规 定距离 内的 完全 组织 个数,计 算出 规定 距离 内的 纱线根 数。注:测量 完全组织个数 的,不足0.25 个循环的不计,0.25 0.75 个 循环作0.5个循环计,0.75 个循 环以上作1 个循环计。6 结果的 计算 和表 示 6.1 将测得 的一 定距离 内 的纱 线根数 折算 至 10cm 距离 内 所含纱 线的 根数。6.2 分别计 算出 经、纬向 密度 的平均 值,结果 精确 至 0.1 根/10 cm。6.3 如果需 要,按式(1)确定 织物 密度 的95%包含 概率,修约方 法 按GB/T 8170 执行。ntS XntS X.(1)式中:-包 含概 率;X 平 均值;S 标准 差;DB14/T 1965 2019 3 t 由 JJF1059.1-2012 附录 B,t 分布表 查得,当n=5 自 由度(v=4),包 含 概率 为95%时,t=2.78;n 试验 次数。7 检验记 录 检验记 录 应 包括 下列 内容:a)产品 的 识别 信息(规 格、数量 等);b)所用的 最小 测量 距离;c)各次、各方 向测 定的 数值 及平均 值;d)如果需 要,织物 密度 的 95%包含 概率;e)检验检 测 人 员、复核 人员、批准 人员 的签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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