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I C S 6 5.0 2 0.2 0B 3 1黑 龙 江 省 大 庆 市 地 方 标 准DB2306D B 2 3 0 6/T 1 1 0 2 0 1 9砂壤土玉米田生物炭及炭基肥应用技术规程2 0 1 9-1 2-2 6 发 布 2 0 2 0-0 1-1 9 实 施大 庆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发 布D B 2 3 0 6/T 1 0 8 2 0 1 9I目 次前 言.I I1 范 围.1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13 术 语 和 定 义.14 生 物 炭 配 合 化 肥 施 用 方 法.25 炭 基 肥 施 用 方 法.26 播 前 准 备.27 播 种.38 栽 培 方 式.39 化 学 灭 草.31 0 病 虫 害 防 治.31 1 收 获.4D B 2 3 0 6/T 1 0 8 2 0 1 9I I前 言本 标 准 按 照 G B/T 1.1-2 0 0 9 标 准 化 工 作 导 则 第 1 部 分:标 准 的 结 构 和 编 写 给 出 的 规 则 起 草。本 标 准 由 黑 龙 江 八 一 农 垦 大 学 提 出。本 标 准 起 草 单 位:黑 龙 江 八 一 农 垦 大 学、黑 龙 江 省 农 业 科 学 院、沈 阳 农 业 大 学、黑 龙 江 省 农 垦 总 局绿 色 草 原 牧 场、大 庆 市 油 田 矿 区 事 业 部 园 林 绿 化 公 司、青 岛 谱 尼 测 试 有 限 公 司本 标 准 主 要 起 草 人:殷 大 伟、金 梁、王 玉 凤、兰 宇、王 海 泽、郑 桂 萍、刘 梦 红、郭 晓 红、薛 盈 文、郭 永 霞、杨 克 军、吕 艳 东、张 鹏、刘 岩、范 名 宇、李 红 宇、刘 丽 华、丁 国 华、张 翼 飞、倪 珍、孙 芙 晶、张 有 利、赵 长 江、王 智 慧、王 家 博D B 2 3 0 6/T 1 0 8 2 0 1 91砂 壤 土 玉 米 田 生 物 炭 及 炭 基 肥 应 用 技 术 规 程1 范 围本 标 准 规 定 了 砂 壤 土 玉 米 田 生 物 炭 及 炭 基 肥 应 用 技 术 的 术 语 和 定 义、生 物 炭 配 合 化 肥 施 用 方 法、炭基 肥 施 用 方 法、播 前 准 备、播 种、栽 培 方 式、化 学 灭 草、病 虫 害 防 治 及 收 获 等。本 标 准 适 用 于 大 庆 地 区 的 砂 壤 土 玉 米 田 生 物 炭 及 炭 基 肥 应 用 技 术。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下 列 文 件 对 于 本 文 件 的 应 用 是 必 不 可 少 的,凡 是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仅 注 日 期 的 版 本 适 用 于 本 文 件。凡 是 不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其 最 新 版 本(包 括 所 有 的 修 改 单)适 用 于 本 文 件。G B 3 0 9 5-2 0 1 2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G B 4 4 0 1.1-2 0 0 8 粮 食 作 物 种 子 第 1 部 分:禾 谷 类G B/T 5 6 6 8-2 0 1 7 旋 耕 机G B/T 8 3 2 1-2 0 0 9 农 药 合 理 使 用 准 则G B 1 0 3 9 5.1-2 0 0 1 农 林 拖 拉 机 和 机 械 安 全 技 术 要 求 第 1 部 分:总 则G B 1 0 3 9 5.3-2 0 0 4 农 林 拖 拉 机 和 机 械 安 全 技 术 要 求 第 3 部 分:拖 拉 机G B 1 0 3 9 5.5-2 0 1 3 农 林 拖 拉 机 和 机 械 安 全 技 术 要 求 第 5 部 分:驱 动 式 耕 作 机 械G B 1 5 6 1 8-2 0 1 8 土 壤 环 境 质 量 农 用 地 土 壤 污 染 风 险 管 控 标 准(试 行)G B/T 2 0 0 8 6-2 0 0 6 土 壤 耕 作 机 械 镇 压 器 联 接 方 式 和 工 作 幅 宽G B/T 2 1 9 6 2-2 0 0 8 玉 米 机 械 收 获 技 术 条 件N Y/T 4 9 6-2 0 1 0 肥 料 合 理 使 用 准 则 通 则N Y/T 7 4 2-2 0 0 3 铧 式 犁 作 业 质 量N Y/T 1 2 6 7-2 0 0 7 农 药 安 全 使 用 规 范 总 则N Y/T 1 5 3 3-2 0 0 7 农 用 航 空 器 喷 施 技 术 作 业 规 程N Y/T 1 8 7 6-2 0 1 0 喷 杆 式 喷 雾 机 安 全 施 药 技 术 规 范N Y/T 3 0 4 1-2 0 1 6 生 物 炭 基 肥 料3 术 语 和 定 义下 列 术 语 和 定 义 适 用 于 本 文 件。3.1生 物 炭以 玉 米 芯,玉 米 秸,花 生 壳,稻 壳,小 麦 秸,废 弃 蘑 菇 盘(棒)等 农 林 废 弃 物 为 原 料,在 有 限 氧 气供 应 条 件 下、在 4 0 0 7 0 0 热 解 得 到 的 稳 定 的 富 碳 产 物。3.2炭 基 肥以 农 林 废 弃 物 制 成 的 生 物 炭 为 载 体,根 据 我 国 不 同 区 域 土 壤 肥 力 及 作 物 对 养 分 的 需 要,科 学 添 加 适量 氮、磷、钾 及 微 量 元 素,调 配 造 粒 而 制 成 的 生 物 炭 基 肥 料。3.3砂 壤 土D B 2 3 0 6/T 1 0 8 2 0 1 92指 土 壤 机 械 组 成 粘 粒(0.0 0 2 m m)含 量 0%1 5%、粉 砂 粒(0.0 2 m m 0.0 0 2 m m)含 量 0%4 5%、砂 粒(2 0.0 2 m m)含 量 5 5%8 5%。4 生 物 炭 配 合 化 肥 施 用 方 法4.1 生 物 炭 使 用 原 则通 过 生 物 炭 与 化 肥 配 合 施 用,减 少 化 肥 养 分 流 失,增 加 砂 壤 土 水 分 含 量。选 用 以 作 物 秸 秆 为 原 料 在高 温 缺 氧 蒸 馏 4 5 0 5 5 0 条 件 下 制 备 的 生 物 炭,生 物 炭 的 碳 含 量 5 0%、p H 1 0.4。其 中 污 染 物 的 含 量应 符 合 N Y/T 3 0 4 1-2 0 1 6 的 规 定。4.2 生 物 炭 施 用 量不 同 种 类 生 物 炭 可 按 以 下 用 量 施 用:每 公 顷 花 生 壳 生 物 炭 使 用 量 为 6 0 0 K g 9 0 0 K g;或 每 公 顷 水 稻秸 秆 生 物 炭 使 用 量 为 6 8 5 K g 1 0 0 0 K g;或 每 公 顷 玉 米 秸 秆 生 物 炭 使 用 量 为 1 2 0 0 K g 1 8 0 0 K g;或 每 公 顷大 豆 秸 秆 生 物 炭 使 用 量 为 9 6 0 K g 1 4 0 0 K g。4.3 生 物 炭 施 用 方 法生 物 炭 在 秋 季 或 春 季 整 地 时 条 施,采 用 分 层 侧 深 施 用 模 式,施 于 种 侧 5 c m,生 物 炭 用 量 的 2/3 作 为底 肥 施 入 种 侧 下 1 2 c m 1 5 c m 处,生 物 炭 用 量 的 1/3 作 为 种 肥 施 入 种 侧 下 8 c m 1 0 c m 处。4.4 化 肥 施 用 量砂 壤 土 每 公 顷 施 用 化 肥 纯 量(即 纯 N,P 2 O 5 与 K 2 O 总 量)2 2 5 K g 3 3 0 K g,其 中 纯 N:磷 肥(P 2 O 5):钾 肥(K 2 O)=(1.9 2.1):1:(0.8 1)。4.5 化 肥 施 用 方 法氮 肥 总 量 的 5 0%、磷 钾 肥 总 量 的 1 0 0%作 为 基 肥 侧 深 分 层 施 用,施 于 种 侧 5 c m,基 肥 用 量 的 2/3 作 为底 肥 施 入 种 侧 下 1 2 c m 1 5 c m 处,基 肥 用 量 的 1/3 作 为 种 肥 施 入 种 侧 下 8 c m 1 0 c m 处。并 根 据 土 壤 墒 情 进行 及 时 镇 压,镇 压 的 作 业 质 量 符 合 G B/T 2 0 0 8 6-2 0 0 6 土 壤 耕 作 机 械 镇 压 器 连 接 方 式 和 工 作 幅 宽 技 术 标 准。于 玉 米 叶 龄 达 到 8 片 可 见 叶 时,追 施 氮 肥 总 量 的 5 0%。肥 料 使 用 应 符 合 N Y/T 4 9 6-2 0 1 0 的 规 定。5 炭 基 肥 施 用 方 法5.1 炭 基 肥 使 用 原 则通 过 炭 基 肥 等 养 分 含 量 替 代 化 肥 模 式,提 高 养 分 利 用 率,增 加 砂 壤 土 水 分 含 量。5.2 炭 基 肥 施 用 量选 择 市 面 主 推 的 玉 米 专 用 炭 基 肥(总 养 分 含 量 4 4%,纯 N:P 2 O 5:K 2 O=2 4:1 0:1 0),或 玉 米 专用 炭 基 肥(总 养 分 含 量 3 6%,纯 N:P 2 O 5:K 2 O=2 3:6:7)等。玉 米 专 用 炭 基 肥(总 养 分 含 量 4 4%)施 用 量 为 每 公 顷 5 1 0 K g 7 5 0 K g;或 玉 米 专 用 炭 基 肥(总 养 分 含 量 3 6%)每 公 顷 施 用 量 为 6 2 5 K g 9 1 5 K g。5.3 炭 基 肥 施 用 方 法炭 基 肥 作 为 基 肥 春 季 一 次 性 施 用。炭 基 肥 作 为 基 肥 分 层 侧 深 施 入,施 于 种 侧 5 c m,炭 基 肥 用 量 的 2/3作 为 底 肥 施 入 种 侧 下 1 2 c m 1 5 c m 处,炭 基 肥 用 量 的 1/3 作 为 种 肥 施 入 种 侧 下 8 c m 1 0 c m 处。并 根 据 土 壤墒 情 进 行 及 时 镇 压。炭 基 肥 符 合 N Y/T 3 0 4 1-2 0 1 6 的 规 定。6 播 前 准 备6.1 合 理 选 地选 择 地 势 平 坦,肥 力 较 高,保 水 保 肥 性 能 良 好,排 灌 方 便,前 茬 未 使 用 对 种 植 玉 米 有 危 害 的 长 效 残留 除 草 剂 的 地 块。土 壤 环 境 质 量 应 符 合 G B 1 5 6 1 8-2 0 1 8 的 规 定,环 境 空 气 质 量 应 符 合 G B 3 0 9 5-2 0 1 2 的规 定。6.2 耕 整 地D B 2 3 0 6/T 1 0 8 2 0 1 93收 获 后 进 行 秸 秆 翻 压,翻 压 地 块 耕 层 厚 度 3 0 c m,土 壤 含 水 量 1 5%,秸 秆 粉 碎 后 采 用 铧 式 犁 直 接翻 压 入 土,翻 压 深 度 2 5 c m,所 用 机 械 应 符 合 G B 1 0 3 9 5.1-2 0 0 1、G B 1 0 3 9 5.3-2 0 0 4、G B 1 0 3 9 5.5-2 0 1 3 要求,秸 秆 还 田 质 量 应 符 合 N Y/T 7 4 2-2 0 0 3 要 求。耙 茬 深 松 3 0 c m 4 0 c m,但 当 土 壤 耕 作 层 厚 度 2 5 c m 的 地块 不 宜 进 行 深 松 作 业。采 用 旋 耕 机 旋 耕、镇 压 作 业,旋 耕 深 度 1 5 c m 1 8 c m,采 用 环 形 镇 压 器 镇 压,镇压 强 度 在 5 0 0 g/c m2 6 5 0 g/c m2左 右。机 械 与 作 业 质 量 符 合 G B/T 5 6 6 8-2 0 1 7 旋 耕 机、G B/T 2 0 0 8 6-2 0 0 6 土 壤耕 作 机 械 镇 压 器 连 接 方 式 和 工 作 幅 宽 技 术 标 准。7 播 种品 种 选 择 经 国 家 或 省 种 子 审 定 委 员 会 审 定 通 过 的 适 合 当 地 气 候 条 件 的 高 产 优 质 抗 性 强 的 品 种。种 子的 纯 度、净 度 和 含 水 量 应 符 合 G B 4 4 0 1.1-2 0 0 8 的 要 求,发 芽 率 9 5%。用 三 唑 醇 种 衣 剂 拌 种,防 治 黑 穗病。土 壤 5 c m 1 0 c m 处 地 温 稳 定 通 过 1 0,可 以 进 行 播 种。每 公 顷 保 苗 株 数 6 0 0 0 0 株 7 5 0 0 0 株。直 播 田播 种 后 及 时 镇 压,干 旱 年 份 增 加 镇 压 次 数;坐 滤 水 种 地 块 播 后 隔 天 镇 压。8 栽 培 方 式可 采 用 大 垄 密 植、小 垄 密 植 等 方 式 种 植。大 垄 密 植 行 距 采 用 1 3 0 c m(或 1 1 0 c m),垄 上 双 行 行 距 4 5c m(或 4 0 c m)、垄 间 行 距 8 5 c m(或 7 0 c m)。小 垄 密 植 行 距 6 5 c m(或 5 5 c m),单 行 种 植。9 化 学 灭 草提 倡 采 用 苗 后 化 学 灭 草。依 据 田 间 草 相、土 壤 类 型 和 有 机 质 含 量、土 壤 墒 情、杂 草 和 玉 米 叶 龄、玉米 品 种 等 情 况,选 择 安 全、高 效、环 境 友 好 型 的 除 草 剂,适 时 适 量 用 药。玉 米 苗 后 3 5 叶 期,选 用 药剂 有 烟 嘧 磺 隆、莠 去 津、硝 磺 草 酮、苯 唑 草 酮。除 草 剂 使 用 和 施 药 作 业 应 遵 守 G B/T 8 3 2 1、N Y/T 1 2 6 7-2 0 0 7、N Y/T 1 8 7 6-2 0 1 0、N Y/T 1 5 3 3-2 0 0 7 规 定。1 0 病 虫 害 防 治依 据 病 虫 害 预 测 预 报,针 对 生 产 对 产 量 和 品 质 等 要 求,科 学 确 定 拟 防 治 病 虫 害 防 治 指 标。对 达 到 或预 计 将 达 到 防 治 指 标 田 块,应 优 先 采 用 农 业、生 态、生 物、物 理 等 非 化 学 农 药 综 合 防 治 和 绿 色 防 控 措 施。农 药 使 用 和 施 药 作 业 应 遵 守 G B/T 8 3 2 1、N Y/T 1 2 6 7-2 0 0 7、N Y/T 1 8 7 6-2 0 1 0、N Y/T 1 5 3 3-2 0 0 7 规 定。1 0.1 玉 米 螟1 0.1.1 农 业 防 治前 茬 玉 米 收 获 后 及 时 旋 耕 灭 茬 深 翻,消 灭 越 冬 幼 虫。1 0.1.2 物 理 防 治杀 虫 灯 加 性 诱 剂 技 术:把 玉 米 螟 性 诱 剂 挂 在 投 射 式 杀 虫 灯 上,围 绕 玉 米 秸 秆 集 中 堆 放 处 于 6 月 下 旬至 7 月 下 旬 设 置,视 秸 秆 堆 垛 适 度 集 中 情 况,可 酌 情 增 加 灯 数 量,每 台 灯 相 隔 2 0 0 m。1 0.1.3 生 物 防 治于 玉 米 螟 卵 盛 期 在 田 间 防 赤 眼 蜂 一 次 或 两 次,每 公 顷 放 蜂 2 2.5 万 头。1 0.1.4 化 学 防 治在 大 喇 叭 口 期,用 B t 乳 剂 制 成 颗 粒 剂 撒 施 肥,或 用 B t 可 湿 性 粉 剂 喷 雾。1 0.2 双 斑 萤 叶 甲用 阿 维 三 唑 磷 乳 油,或 氯 氰 菊 酯,兑 水 采 用 高 杆 喷 雾 机 或 航 化 方 式 喷 雾。1 0.3 蚜 虫D B 2 3 0 6/T 1 0 8 2 0 1 94用 吡 虫 啉 悬 浮 剂,或 啶 虫 脒 乳 油,兑 水 采 用 高 杆 喷 雾 机 或 航 化 方 式 喷 雾。1 0.4 粘 虫成 虫 期 采 取 杀 虫 灯、性 诱 剂、谷(稻)草 把、杨 树 枝 把 等 措 施 诱 杀 成 虫 和 诱 集 产 卵。幼 虫 发 生 初 期,及 时 喷 洒 苏 云 金 杆 菌(B T)防 治 幼 虫。在 玉 米 苗 期 当 粘 虫 幼 虫 数 量 达 到 2 0 头 3 0 头/百 株 时,后 期 为5 0 头/百 株 时,在 大 多 数 幼 虫 达 到 3 龄 期 时,及 时 喷 洒 氰 戊 菊 酯 等 化 学 药 剂。1 0.5 玉 米 顶 腐 病发 病 初 期 用 多 菌 灵 悬 混 剂,或 甲 基 托 布 津 加 优 质 叶 面 肥 喷 雾。1 0.6 玉 米 丝 黑 穗 病选 择 抗 病 品 种,适 期 晚 播,合 理 轮 作,选 用 三 唑 类 的 药 剂 拌 种。1 1 收 获1 1.1 收 获 条 件当 玉 米 籽 粒 含 水 量 降 至 2 5%以 下 进 行 机 械 化 籽 粒 收 获,采 用 机 械 直 收 收 获 方 式,收 获 机 械 性 能 和 作业 质 量 应 符 合 G B/T 2 1 9 6 2-2 0 0 8 的 规 定。1 1.2 晾 晒 烘 干、收 获 质 量收 获 后 玉 米 要 及 时 晾 晒,有 条 件 的 地 方 可 进 行 烘 干,籽 粒 含 水 量 达 1 4%。机 械 化 籽 粒 收 获 质 量 要 求田 间 损 失 率 不 超 过 5%、收 获 的 籽 粒 杂 质 率 不 超 过 3%、破 碎 率 不 超 过 5%。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