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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C S 6 5.0 2 0.2 0B 3 1泰 州 市 地 方 标 准DB3212D B 3 2 1 2/T 1 9 6-2 0 1 9白 凤 水 蜜 桃 生 产 技 术 规 程t e c h n i c a l r e g u l a t i o n s f o r“B a i F e n g”h o n e y p e a c h p r o d u c t i o n2 0 1 9-4-1 2 发 布 2 0 1 9-4-1 2 实 施泰 州市 市 场 监督 管 理 局发 布D B 3 2 1 2/T 1 9 6-2 0 1 9I前 言本 标 准 按 G B/T 1.1-2 0 0 0、G B/T 1.2-2 0 0 2 的 规 定 编 制。本 标 准 由 泰 州 滋 龙 种 植 专 业 合 作 社 负 责 起 草。本 标 准 主 要 起 草 人:朱 建 龙、李 一 民、李 应 明、赵 婷 婷、王 爱 莉。D B 3 2 1 2/T 1 9 6-2 0 1 91白 凤 水 蜜 桃 生 产 技 术 规 程1 范 围本 生 产 技 术 规 程 规 定 了 白 凤 水 蜜 桃 生 产 所 要 求 的 品 质、产 地 环 境 选 择、栽 培 技 术、采 收、分 级、包 装 和 贮 运 等。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下 列 文 件 对 于 本 文 件 的 应 用 是 必 不 可 少 的。凡 是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仅 所 注 日 期 的 版 本 适 用 于本 文 件。凡 是 不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其 最 新 版 本(包 括 所 有 的 修 改 单)适 用 于 本 文 件。N Y/T 3 9 1 绿 色 食 品 产 地 环 境 技 术 条 件N Y/T 3 9 3 绿 色 食 品 农 药 使 用 准 则N Y/T 3 9 4 绿 色 食 品 肥 料 使 用 准 则N Y/T 6 5 8 绿 色 食 品 包 装 通 用 准 则3 术 语 与 名 称:白 凤 水 蜜 桃4 产 地 环 境 选 择4.1 水 蜜 桃 的 产 地 环 境 的 选 择 必 须 符 合 N Y/T 3 9 1 的 要 求。4.2 水 蜜 桃 园 宜 建 在 地 势 高 爽、土 层 深 厚 肥 沃、灌 排 水 良 好 的 地 方,P H 值 偏 酸 的 向 阳 地 块。5 栽 培 技 术5.1 目 标 和 指 标5.1.1 产 量 指 标定 植 3 年 见 果,第 5 年 1 5 年 亩 产 量 稳 定 在 2 0 0 0 k g 左 右。5.1.2 产 量 结 构 指 标白 凤 单 株 坐 果 2 0 0 个,单 果 重 2 5 0 g,单 株 产 量 5 0 k g 左 右;5.1.3 形 态 结 构 指 标定 植 第 1 年,三 大 主 枝 基 本 形 成;第 2 年,每 一 主 枝 的 第 一 侧 枝 基 本 形 成,树 冠 直 径 2 m 左 右,新 枝 有 部 分 花 芽 形 成;第 3 年,主 干 直 径 7 c m,树 冠 直 径 3 m 左 右,挂 果 水 蜜 桃 树 8 0%;第 4 年,每 一 主 枝 上 的 两 个 侧 枝 配 置 完 毕,树 体 主 要 骨 架 形 成,树 冠 直 径 3.5 m 左 右。5.2 育 苗5.2.1 砧 木选 用 适 应 性 强、根 系 发 达 的 3 4 年 野 生 毛 桃。5.2.2 接 穗分 别 在 三 年 生 以 上 无 病 的 白 凤 长 果 枝 上,选 择 健 壮 的 芽 作 接 穗。D B 3 2 1 2/T 1 9 6-2 0 1 925.2.3 嫁 接 时 间9 月 中、下 旬,采 用“T”字 形 芽 接 方 法 嫁 接。5.2.4 嫁 接 部 位在 砧 木 挺 直、光 滑,离 地 面 1 0 1 2 c m 左 右 处。5.3 大 田 准 备5.3.1 定 植 前 的 大 田 准 备深 翻 土 壤,深 度 不 浅 于 3 0 c m;按 照 行 距 4*5 m,开 好 畦 沟,畦 沟 宽 6 0 c m,沟 深 4 0 c m,畦 面 呈 龟背 形,并 做 到 三 沟(畦 沟、腰 沟、垄 沟)配 套。5.3.2 园 内 道 路 设 置做 到 主 干 道 和 操 作 道 配 套,主 干 道 宽 度 为 5 m,贯 穿 整 个 果 园,每 隔 1 0 0 m 配 置 一 条 与 主 干 道 垂直 的 操 作 道。5.4 定 植5.4.1 选 用 接 芽 饱 满,生 长 健 壮、根 系 发 达、无 病 虫 害 的 芽 苗 作 嫁 接 苗。5.4.2 定 植 时 间落 叶 后 或 早 春 萌 芽 前 均 可,但 以 秋 末 冬 初 定 植 为 宜(1 1 月 底 1 2 月 底)。5.4.3 定 植 密 度行 距 4 m,株 距 5 m,3 3 株/亩。5.4.4 栽 植 技 术栽 植 时 做 到 深 穴 浅 植,定 植 穴 深 4 0 c m 4 5 c m,直 径 5 0 c m 6 0 c m,将 穴 内 挖 出 的 泥 土 用 一 份 充分 腐 熟 的 优 质 商 品 有 机 肥(约 2 0 k g)与 1 0 0 k g 园 土 充 分 拌 匀 后 填 入 穴 内,再 填 入 一 层 园 土,然 后 栽上 水 蜜 桃 苗。栽 植 时 剪 除 伤 根 部 分,剥 除 接 芽 以 下 野 芽。接 芽 应 朝 东 南 方 向,根 系 应 自 然 伸 展,扶正 进 行 填 土,栽 植 深 浅 以 苗 木 原 来 的 土 痕 稍 高 于 畦 面 为 宜,填 土 时 切 忌 架 空,使 土 壤 与 根 系 紧 密 接触,并 及 时 浇 水,栽 植 后 次 日 用 双 脚 踏 实 根 系 周 围 土 壤,进 行 培 土,在 接 芽 上 方 1 c m 1.5 c m 处 剪 砧,及 时 搭 好 三 角 保 护 架。5.5 定 植 后 管 理5.5.1 萌 芽 后 及 时 抹 除 野 芽,保 证 接 芽 正 常 生 长;当 接 芽 新 梢 长 至 3 0 c m 时,用 竹 竿 和 布 条 将 新 梢 绑扎 扶 直。5.5.2 勤 施 薄 施 肥 料,自 萌 芽 期 至 7 月 份,每 月 追 肥 1 2 次 1:3 4 的 稀 粪(充 分 腐 熟)水,或 0.5%的 硫 基 三 元 复 合 肥 溶 液(N:P:K=1 7:1 7:1 7),以 促 进 新 梢 的 生 长。5.5.3 摘 心第 一 次 摘 心(即 定 干)在 5 月 下 旬,当 接 芽 新 梢 长 至 4 0 c m 时 进 行,摘 心 长 度 约 3 5 c m 4 0 c m,促发 二 次 枝;第 二 次 摘 心 在 6 月 中、下 旬,当 二 次 梢 生 长 至 4 0 c m 4 5 c m 时 进 行。第 三 次 摘 心 时 按 照自 然 开 心 形 要 求,选 定 三 大 主 枝,用 竹 杆 绑 扎,对 三 主 枝 以 外 的 枝 条 作 为 辅 养 枝 处 理,摘 心 并 拉 成D B 3 2 1 2/T 1 9 6-2 0 1 93水 平 状。5.6 整 形 修 剪5.6.1 树 形采 用 心 形 状。主 干 高 3 0 c m 4 5 c m,主 干 上 三 主 枝 错 落 着 生,主 枝 间 夹 角 1 2 0 左 右,主 枝 基 角5 5 6 0,腰 角 6 0 7 0,梢 角 4 0 5 0(封 行 时),主 枝 在 延 长 中 应 转 换 造 成 小 弯 曲,同时 应 使 三 主 枝 的 长 势 达 到 相 对 平 衡。每 主 干 枝 上 配 置 2 个 3 个 侧 枝,第 一 侧 枝 距 主 干 株 4 0 c m,第二 侧 枝 距 第 一 侧 枝 4 0 4 5 c m,侧 枝 角 度 应 大 于 主 枝 角 度,以 7 0 8 0 为 宜,三 主 枝 上 的 同 级 侧 枝应 顺 向 排 列,避 免 交 叉。同 时,应 注 意 培 养 结 果 枝 组,结 果 枝 组 应 有 大、中、小 不 同 类 型,使 之 错落 有 序。除 主 枝、侧 枝 以 外 的 大 枝,在 不 影 响 树 体 的 通 风 透 光 和 骨 干 校 生 长 的 情 况 下,允 许 结 果。5.6.2 修 剪5.6.2.1 冬 季 修 剪又 称 休 眠 期 修 剪,一 般 在 二 月 下 旬,修 剪 方 法 有 短 截、长 放、疏 枝、回 缩、拉 枝、压 枝 等。幼树 修 剪,运 用 抑 前 促 后 的 方 法,应 适 当 轻 剪,增 加 枝 量,缓 和 树 势;成 年 树 修 剪,根 据 树 势 强 弱 而定,一 般 以 短 剪 为 主。5.6.2.2 夏 季 修 剪又 称 生 长 期 修 剪,内 容 包 括 抹 芽、摘 心 扭 梢、剪 梢 等。4 月 5 月 抹 芽、摘 心,6 月 7 月 剪 除向 上 生 长 的 树 枝。5.7 土、水、肥 管 理选 用 绿 色 食 品 肥 料 使 用 准 则 N Y/T 3 9 4 规 定 允 许 使 用 的 肥 料 种 类,并 运 用 优 化 配 方 施 肥 技 术 进行 科 学 合 理 施 肥。优 先 使 用 优 质 商 品 有 机 肥 料,减 少 化 肥 施 用 量,保 持 或 增 加 土 壤 肥 力 和 生 物 活 性。5.7.1 土 壤 管 理5.7.1.1 深 耕在 1 1 月 中、下 旬 结 合 施 基 肥 进 行,1 2 龄 树 在 树 根 干 四 周 部 位 翻 挖 1 0 c m 2 0 c m 深 的 沟,3 4龄 树 挖 2 0 c m 3 0 c m 深 沟。5.7.1.2 中 耕初 夏 结 合 除 草、追 肥 进 行,疏 松 土 壤,促 进 根 系 生 长。5.7.1.3 间 作 和 覆 盖幼 树 期,在 水 蜜 桃 树 株、行 间 间 作 蚕 碗 豆 等 豆 科 经 济 绿 肥,有 效 防 止 杂 草;炎 热 夏 季,当 作 物长 至 一 定 高 度,刈 割 后 覆 盖 在 水 蜜 桃 树 根 干 四 周 部 位,可 有 效 缓 解 水 分 蒸 发,保 持 土 壤 水 分,培 肥地 力,促 进 果 实 生 长。5.7.2 灌 水 与 排 水水 蜜 桃 生 产 基 地 应 有 独 立 的 排 灌 系 统,能 灌 能 排,在 4 月 8 月 春 夏 多 雨 季 节,基 本 做 到 园 内无 积 水;在 夏 季 干 旱 时,及 时 供 水,保 证 水 分 供 给。5.7.3 施 肥D B 3 2 1 2/T 1 9 6-2 0 1 94一 般 一 年 施 肥 四 次,未 挂 果 树 施 6 次 肥,挂 果 树 施 一 次 基 肥,三 次 追 肥。5.7.3.1 基 肥以 有 机 肥 为 主,初 冬 季 每 亩 成 年 水 蜜 桃 树 施 2 5 0 0 k g(幼 树 1 0 0 0 k g)的 优 质 商 品 有 机 肥 或 充 分 腐熟 的 猪、鸡 粪。可 采 用 沟 施 或 结 合 深 翻 施 入。5.7.3.2 催 花 芽 肥3 月 下 旬 萌 芽 期,在 根 冠 外 围 施 尿 素 1 0 k g/亩(幼 树 5 k g/亩)。5.7.3.3 果 实 膨 大 肥5 月 中 旬 6 月 中 旬 用 硫 基 三 元 复 合 肥(N:P:K=1 7:1 7:1 7)5 0 k g/亩(幼 树 2 5 k g/亩)。5.7.3.4 采 后 肥果 实 收 获 后,根 据 当 年 产 量 高 低,水 蜜 桃 树 品 种、长 势 强 弱 确 定 追 肥 量,8 月 中 旬 一 般 亩 施 硫基 三 元 复 合 肥(N:P:K=1 7:1 7:1 7)2 0 k g/亩。5.8 果 实 管 理为 了 稳 定 单 产,保 证 水 蜜 桃 品 质,须 采 取 严 格 而 细 致 的 果 实 管 理 措 施。5.8.1 提 高 坐 果 率5.8.1.l 加 强 采 果 后 的 管 理,防 止 提 早 落 叶,保 持 树 势 健 壮,促 进 花 芽 分 化 和 养 分 的 积 累。5.8.1.2 对 于 无 花 粉 或 花 粉 少 的 品 种,注 意 正 确 配 置 授 粉 品 种,在 恶 劣 天 气 条 件 下,宜 进 行 人 工 授粉,采 集 开 花 早、品 质 好 的 品 种 如 雨 花 露 品 种 的 花 朵,筛 选 出 花 粉 待 用,到 该 品 种 开 花 肘 进 行 喷 花。5.8.2 控 制 枝 叶 旺 长5 月 中 旬 结 果 初 期,每 亩 用 1 5%多 效 唑 可 湿 性 粉 剂 4 0 g 兑 水 喷 于 桃 树 中 上 部,控 制 枝 叶 旺 长,促进 养 分 向 果 实 输 送。5.8.3 合 理 定 果为 了 使 果 实 达 到 一 定 规 格,并 避 免 果 树 产 生 大 小 年,挂 果 多 时,应 进 行 疏 果,留 果 量 的 多 少 要根 据 树 冠 大 小、结 果 枝 类 型、树 势 强 弱、品 种 特 性 来 确 定,时 间 在 5 月 中 下 旬 分 期 进 行,疏 除 病 虫果、畸 形 果、无 叶 果,留 果 量 一 般 采 用“1-2-1”原 则,即 中 果 枝 留 一 个 果,长 果 枝 留 二 个 果,短 果枝 留 一 个 果。5.8.4 套 袋为 了 使 水 蜜 桃 着 色 均 匀、美 观,免 受 病 虫 危 害 和 农 药 污 染,5 月 下 旬 采 用 安 全 卫 生、防 水 的 纸袋 进 行 套 袋。套 袋 前,统 一 喷 打 一 次 杀 菌 杀 虫 药 剂,防 止 病 虫 危 害。5.9 病 虫 草 害 防 治按 照 N Y/T 3 9 3 的 标 准 规 范 用 药,坚 持 绿 色 防 控 的 原 则,因 地 制 宜 推 广 应 用 综 合 防 治。5.9.1 主 要 病 虫 害水 蜜 桃 生 产 基 地 病 害 主 要 有 流 胶 病、炭 疽 病、疮 痴 病、细 菌 和 真 菌 性 穿 孔 病 等;虫 害 主 要 有 水D B 3 2 1 2/T 1 9 6-2 0 1 95蜜 桃 蚜、盲 蝽 蟓、红 蜘 蛛、桃 蛀 螟、刺 蛾 等。5.9.2 综 合 防 治5.9.2.1 农 业 防 治 及 时 清 除 枯 枝 落 叶 及 杂 草 等 病 虫 寄 生 物,并 带 出 园 外 处 理,降 低 病 虫 基 数。5.9.2.2 物 理 防 治 生 产 基 地 内 安 装 高 压 频 振 式 诱 虫 灯,对 害 虫 成 虫 进 行 捕 杀。5.9.2.3 生 物 防 治 在 水 蜜 桃 园 四 周 种 植 蚕 豆、碗 豆 等 蜜 源 植 物,以 利 于 保 护 天 敌,降 低 虫 口 数 量。5.9.2.4 化 学 防 治 必 须 使 用 农 药 时,合 理 使 用 低 风 险 农 药,按 标 签 用 药,交 替 用 药,严 格 控 制 施 药量 与 安 全 间 隔 期,应 符 合 N Y/T 3 9 3 的 规 定。硫 胶 病 可 用 4 5%石 硫 合 剂 结 晶 体 3 0 0 倍 液 防 治;疮 痂 病 可 用 7 0%甲 基 硫 菌 灵 可 湿 性 粉 剂 7 5 g/亩 兑 水 喷 雾 或 8 0%代 森 锰 锌 可 湿 性 粉 剂 8 0 0 倍 液 或5 0%多 菌 灵 可 湿 性 粉 剂 1 0 0 0 倍 液 防 治;炭 疽 病 可 用 7 0%甲 基 硫 菌 灵 可 湿 性 粉 剂 7 5/亩 兑 水 喷 雾 或 8 0%代 森 锰 锌 可 湿 性 粉 剂 8 0 0 倍 液 防治;真 细 菌 性 穿 孔 病 可 用 甲 基 硫 菌 灵 可 湿 性 粉 剂 7 5 g/亩 兑 水 喷 雾 或 5 0%多 菌 灵 可 湿 性 粉 剂 l 0 0 0 倍 液防 治;蚜 虫 可 用 1 0%吡 虫 啉 2 0 0 0 倍 液 喷 雾 防 治;盲 蝽 蟓 可 用 5 0%氟 啶 虫 胺 腈 水 分 散 粒 剂 7 g/亩 兑 水 喷 雾 防 治;红 蜘 蛛 可 用 2 5%噻 螨 酮 3 0 g/亩 兑 水 喷 雾 防 治;桃 蛀 螟、刺 蛾 可 选 用 1 6 0 0 0 I U/m g 苏 云 金 杆 菌 7 5 g/亩 兑 水 喷 雾 防 治;6 采 收、分 级、包 装、贮 藏 和 运 输6.1 适 时 采 收,提 高 果 品 质 量6.1.1 采 收 成 熟 度 标 准水 蜜 桃 果 面 开 始 泛 白 者 为 七 成 熟,大 部 分 泛 白、微 红 者 为 八 成 熟,全 部 泛 白、红 色 并 开 始 变 软者 为 九 成 熟;远 距 离 销 售 宜 六 成 熟,进 市 场 销 售 的 以 八 成 熟 为 最 佳,当 地 销 售 则 以 九 成 熟 为 宜。6.1.2 采 收 方 法用 手 掌 托 住 果 实,满 把 握,向 侧 扳,不 要 扭 转,连 套 袋 一 起 摘 下;注 意 不 能 用 手 指 按 压 果 实,以免 果 实 受 伤。6.2 分 级先 剔 除 病 虫、受 伤 和 畸 形 果,然 后 按 大 小、重 量 规 格 分 级。6.3 包 装包 装 应 符 合 N Y/T 6 5 8 的 要 求。先 用 P P 吸 塑 网 罩 住 水 蜜 桃 果 实,后 放 置 双 层 瓦 楞 纸 包 装 盒,盒底 部 衬 碎 纸 屑 防 震,果 与 果 间 用 纸 板 隔 开 防 挤 压。包 装 上 注 明 商 品 名 称、生 产 企 业、执 行 标 准、生产 日 期、保 质 期 等。6.4 贮 存贮 存 场 地 要 求 清 洁、通 风、防 晒、防 雨,采 后 入 冷 库 贮 藏,不 得 与 有 毒、有 害、有 异 味 的 物 品混 存。6.5 运 输D B 3 2 1 2/T 1 9 6-2 0 1 96运 输 工 具 必 须 清 洁 卫 生,有 防 晒、防 雨 等 设 备。严 禁 与 有 毒、有 异 味 等 有 害 物 品 混 装、混 运。7 档 案 记 录做 好 档 案 记 录,并 保 存 2 年 以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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