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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65.150 B 52 DB35 福建省地方标准 DB35/T 19322020 澳洲龙纹斑工厂化养殖技术规范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industrial aquaculture of Maccullochella peelii peelii 2020-09-29发布 2020-12-29实施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35/T 19322020 I 目 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环境条件.1 4 鱼苗培育.2 5 鱼种培育.3 6 成鱼养殖.4 7 分养和捕捞.5 8 日常管理.5 9 产品质量安全管理.5 DB35/T 19322020 I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本标准由福建海洋职业技术学校提出。本标准由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福建海洋职业技术学校、福建省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福州海关技术中心、福建省渔业资源监测中心、清流县畜牧兽医水产中心。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水根、饶秋华、张志灯、黄咏梅、罗土炎、刘洋、黄文华、罗钦。DB35/T 19322020 1 澳洲龙纹斑工厂化养殖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澳洲龙纹斑(Maccullochella peelii peelii)工厂化养殖的环境条件、鱼苗培育、鱼种培育、成鱼养殖、分养和捕捞、日常管理、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澳洲龙纹斑的工厂化养殖。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11607 渔业水质标准 NY 5051 无公害食品 淡水养殖用水水质 NY 5070 无公害食品 水产品中渔药残留限量 NY 5071 无公害食品 渔用药物使用准则 NY 5072 无公害食品 渔用配合饲料安全限量 NY 5073 无公害食品 水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限量 SC/T 0004 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范 SC/T 9101 淡水池塘养殖水排放要求 3 环境条件 3.1 产地环境 养殖场地应交通便利,电力充足,周围不应有污染源。3.2 水源水质 水源应充足,水质应符合GB 11607的规定。3.3 工厂化养殖系统 3.3.1 养殖系统 应包括水处理设施、养殖池、进排水管(渠)道、增氧设备和水质监控设备等。3.3.2 配套设施 应包括值班房、实验室、药品房、饲料加工房、饲料仓库、工具房、配电房、气泵房和保温遮光设施等。DB35/T 19322020 2 3.4 尾水处理系统 应配备尾水处理设施,尾水排放应符合SC/T 9101的规定。4 鱼苗培育 4.1 放养前消毒 4.1.1 工具消毒 应对所有使用的工具和容器进行消毒,使用的消毒药物应符合NY 5071的规定。4.1.2 培育池消毒 在投苗前7 d,应使用20 mg/L高锰酸钾全池泼洒浸泡3 d,洗净排干备用。新水泥池使用前应脱碱处理,宜用10 mg/L20 mg/L草酸蓄水浸泡20 d以上,pH值稳定在7.5左右时,洗净备用。4.2 鱼苗放养 4.2.1 鱼苗质量 外观应完整、无畸形,游动敏捷,逆水有力,对光敏感,能平游和主动摄食。4.2.2 鱼苗消毒 应使用符合NY 5071规定的药物进行消毒,全池泼洒10%聚维酮碘0.1 mg/L0.2 mg/L,维持水体的溶解氧在5 mg/L以上,药浴18 h后换水。4.2.3 放养时间 每年的4月至6月,澳洲龙纹斑孵出后约5 d8 d卵黄被吸收、能主动觅食后。4.2.4 放养密度 全长3 cm以内的鱼苗用玻璃钢池养殖,养至3 cm以上移至水泥池养殖,放养密度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 澳洲龙纹斑鱼苗放养密度 鱼苗全长 L cm 放养密度 尾/m2 培育池面积 m2 1L3 10 00030 000 25 3L5 5001 000 80100 4.2.5 水位控制 水位应保持在30 cm60 cm。DB35/T 19322020 3 4.3 丰年虫投喂 应采用丰年虫诱食投喂,第1 d至第3 d按鱼体重10%投喂,第4 d开始增加投饵量,视摄食状态日投饵量按1%5%递增。第1 d全池泼洒,每日逐渐缩小投饵范围,第8 d至第10 d收缩至饵料台位置投喂,每日投喂3次。4.4 转饵 鱼苗全长3 cm左右时应开始转饵,转换饲料粗蛋白质不低于47%。所用配合饲料应符合NY 5072的规定。转换过程中每日投喂3次,丰年虫与人工配合饲料比例变化应符合下列规定:a)第1、2 次为3:2;b)第3、4 次为1:1;c)第5、6 次为1:0.8;d)第7 次为1:0.4;e)第 8 次转为全部人工配合饲料。转饵后每日投喂2次。5 鱼种培育 5.1 放养前消毒 工具和培育池消毒按照4.1的规定执行。5.2 鱼种放养 5.2.1 鱼种质量 外观应完整、规格整齐、体色正常、无伤病症状。5.2.2 鱼种消毒 按照4.2.2的规定执行。5.2.3 放养时间 全年均可放养。5.2.4 放养密度 宜水泥池养殖。放养密度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 澳洲龙纹斑鱼种放养密度 鱼体重 G g 放养密度 尾/m2 培育池面积 m2 5G10 200500 80100 10G50 100200 80100 DB35/T 19322020 4 5.2.5 水位控制 水位应保持在60 cm80 cm。5.3 鱼种投喂 鱼体重5 g10 g的鱼种应投喂粒径小于1.5 mm的饲料,粗蛋白质含量不低于45%;鱼体重10 g50 g的鱼种投应喂粒径小于2.5 mm的饲料,粗蛋白质含量不低于42%。日投饵量2%7%,每日投喂2次。所用的配合饲料应符合NY 5072的规定。6 成鱼养殖 6.1 放养前消毒 工具和培育池消毒按照4.1的规定执行。6.2 幼鱼放养 6.2.1 幼鱼质量 应健壮而活泼、无畸形、规格整齐、体色正常、无伤病症状。6.2.2 幼鱼消毒 按照4.2.2的规定执行。6.2.3 放养时间 全年均可放养。6.2.4 放养密度 宜水泥池养殖,放养密度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3 澳洲龙纹斑成鱼放养密度表 鱼体重 G g 放养密度 尾/m2 培育池面积 m2 50G200 50100 100300 200G500 3050 100300 500G 130 100300 6.2.5 水位控制 水位应保持在 60 cm100 cm。6.3 投喂 日投饵量1.5%3%,每日投喂2次。所用配合饲料粗蛋白质含量应不低于40%,并符合NY 5072的规定。DB35/T 19322020 5 7 分养和捕捞 鱼苗阶段应每15 d分养一次,鱼种阶段应每30 d分养一次,成鱼阶段应每45 d分养一次。分养后的放养密度分别按照表1、表2及表3进行;达到650 g以上规格的,可出池销售。8 日常管理 8.1 水质管理 8.1.1 水质监测与调控 应对水温、pH值、溶解氧、氨氮、亚硝酸盐等指标进行定期监测,水温宜保持在18 26,水质应符合NY 5051的规定。应根据水质监测数据、鱼体活动、摄食与生长情况,调节换水次数。鱼苗培育期间,每次投饵1 h后,应换水20%左右;鱼种和成鱼养殖期间,投饵2 h后,应换水15%左右。8.1.2 尾水排放 尾水经处理后排放,尾水排放应符合SC/T 9101的规定。8.2 值班管理 应定时巡查设施与设备是否正常运转,鱼体的活动情况是否异常。按照SC/T 0004的规定,做好水产养殖生产记录和用药记录。8.3 抽样检查 每半个月应抽样检查鱼的体重规格和病害健康状况一次,应作好记录。8.4 病害防治 放养、分养时应细心操作,减少鱼体受伤,做好鱼体消毒工作。应定期检查鱼体,做好疾病预防工作。发生疾病时,应及时隔离和治疗,使用药物应符合NY 5071的规定。9 产品质量安全管理 养殖过程不得使用违禁药物。成鱼出池销售前应遵守休药期制度,产品质量应符合NY 5070、NY 5073的规定。按照SC/T 0004的规定,做好养殖生产记录、用药记录和销售记录,记录归档并完整保存2年以上。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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