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机关事务管理与服务第3部分机关办公楼(区)绿化养护服务规范DB5305/T 49.3-2023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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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C S 0 3.1 6 0A 1 2DB5305保 山 市 地 方 标 准D B 5 3 0 5/T 4 9.3 2 0 2 0保 山 市 机 关 事 务 管 理 与 服 务第 3 部 分:机 关 办 公 楼(区)绿 化 养 护 服 务规 范2020-1 1-2 5 发 布 2 0 2 0-1 2-0 1 实 施保 山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发 布D B 5 3 0 5/T 4 9.3 2 0 2 0I前 言本 文 件 按 照 G B/T 1.1 2 0 2 0 标 准 化 工 作 导 则 第 1 部 分:标 准 化 文 件 的 结 构 和 起 草 规 则 的 规 定 起草。本 文 件 是 D B 5 3 0 5/T 4 9 保 山 市 机 关 事 务 管 理 与 服 务 的 第 3 部 分。D B 5 3 0 5/T 4 9 已 经 发 布 了 以 下 部分:第 1 部 分:公 务 用 车 服 务 规 范;第 2 部 分:机 关 办 公 楼(区)保 洁 服 务 规 范;第 3 部 分:机 关 办 公 楼(区)绿 化 养 护 服 务 规 范;第 4 部 分:党 政 机 关 办 公 用 房 管 理 规 范。本 文 件 由 保 山 市 机 关 事 务 管 理 局 提 出 和 归 口。本 文 件 起 草 单 位:保 山 市 机 关 事 务 管 理 局、云 南 省 标 准 化 研 究 院。本 文 件 主 要 起 草 人:康 燕 妮、左 键、王 培 涌、王 鲸 鹍、朱 荣、刘 小 松、李 建 春、吴 长 江。D B 5 3 0 5/T 4 9.3 2 0 2 01保 山 市 机 关 事 务 管 理 与 服 务第 3 部 分:机 关 办 公 楼(区)绿 化 养 护 服 务 规 范1 范 围本 文 件 规 定 了 保 山 市 党 政 机 关 办 公 楼(区)绿 化 养 护 服 务 基 本 要 求、服 务 内 容 与 要 求、服 务 管 理、安 全 与 应 急 措 施、服 务 评 价 与 改 进 等 方 面 的 内 容。本 文 件 适 用 于 保 山 市 行 政 区 域 内 各 级 党 政 机 关 办 公 楼(区)的 绿 化 养 护 服 务,其 他 单 位 组 织 可 参 照执 行。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下 列 文 件 中 的 内 容 通 过 文 中 的 规 范 性 引 用 而 构 成 本 文 件 必 不 可 少 的 条 款。其 中,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仅 该 日 期 对 应 的 版 本 适 用 于 本 文 件;不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其 最 新 版 本(包 括 所 有 的 修 改 单)适 用 于 本文 件。G B/T 5 1 1 6 8 城 市 古 树 名 木 养 护 和 复 壮 工 程 技 术 规 范 N Y/T 4 9 6 肥 料 合 理 使 用 准 则 通 则3 术 语 和 定 义下 列 术 语 和 定 义 适 用 于 本 文 件。3.1党 政 机 关 办 公 楼(区)党 的 机 关、人 大 机 关、行 政 机 关、政 协 机 关、监 察 机 关、审 批 机 关、检 察 机 关,以 及 工 会、共 青 团、妇 联 等 人 民 团 体 和 参 照 公 务 员 法 管 理 的 事 业 单 位 用 于 办 公 和 开 展 业 务、技 术 工 作 的 场 所。3.2绿 化 养 护对 绿 地 内 植 物 采 取 的 整 形 修 剪、松 土 除 草、灌 溉 与 排 水、施 肥、有 害 生 物 防 治、改 植 与 补 植,绿 地防 护 等 技 术 措 施。3.3绿 化 服 务绿 化 服 务 提 供 机 构 或 其 他 管 理 人 接 受 委 托,按 照 绿 化 服 务 合 同 约 定,对 党 政 机 关 办 公 楼(区)区 域内 绿 植 进 行 专 业 养 护 和 管 理 的 活 动。4 基 本 要 求4.1 绿 化 养 护 服 务 提 供 机 构绿 化 养 护 服 务 提 供 机 构 一 般 包 括 但 不 限 于:D B 5 3 0 5/T 4 9.3 2 0 2 02a)依 法 成 立,并 已 取 得 营 业 执 照,具 备 法 律 法 规 规 定 的 具 有 独 立 法 人 资 格 从 事 绿 化 服 务 活 动,在 注 册 地 行 业 主 管 部 门 完 成 备 案 登 记 且 合 法 经 营 的 绿 化 服 务 提 供 机 构;b)绿 化 服 务 提 供 机 构 使 用 国 家 法 律 法 规 范 围 内 无 违 法 犯 罪 行 为 记 录 的 人 员;c)根 据 合 同 约 定 和 机 关 办 公 区 实 际,对 机 关 办 公 楼(区)内 的 建 筑 物、构 筑 物 及 配 套 的 设 施 设备 和 相 关 场 地,设 置 相 适 应 的 办 公 楼(区)组 织,配 备 具 有 职 业 资 格 的 绿 化 养 护 服 务 人 员 和 满 足 服 务需 要 的 设 施 设 备;d)建 立 完 善 的 规 章 制 度,主 要 包 括 绿 化 养 护 服 务 方 案、岗 位 职 责、工 作 流 程 及 服 务 规 范、岗 位安 全 责 任、监 督 考 核 评 价、内 控 管 理 制 度 等,建 立 健 全 服 务 提 供 人 员 培 训 体 系,制 订 落 实 绿 化 养 护 服务 人 员 分 类 培 训 计 划。4.2 绿 化 养 护 服 务 人 员绿 化 养 护 服 务 人 员 一 般 包 括 但 不 限 于:a)身 体 健 康,须 经 过 县 级 以 上 医 疗 机 构 出 具 的 体 检 证 明,持 有 健 康 合 格 证;b)态 度 热 情 耐 心,举 止 文 明 礼 貌,服 务 用 语 规 范,外 在 形 象 良 好;c)有 相 关 的 园 林 从 业 资 格 证,熟 悉 园 林 绿 化 养 护 技 能、养 护 标 准,掌 握 绿 化 施 工 流 程,能 制 定 养护 计 划;d)接 受 绿 化 养 护 服 务 提 供 机 构 的 从 业 资 格 审 查,无 违 法 犯 罪 记 录,具 备 忠 于 职 守、尽 职 尽 责 的 职业 道 德 和 操 守,经 岗 前 培 训 和 相 关 专 业 技 能 培 训 合 格 后 统 一 着 装、佩 戴 工 作 标 志 和 工 号 牌 上 岗;e)具 有 一 定 安 全 意 识,遵 守 保 密 纪 律,熟 悉 服 务 提 供 办 公 区 域 的 基 本 情 况,服 从 工 作 安 排;f)绿 化 养 护 服 务 人 员 需 了 解 常 见 植 物 的 生 长 习 性、掌 握 绿 化 养 护 技 能,熟 练 操 作 各 种 园 林 设 备 和绿 化 工 具,清 楚 各 种 绿 化 物 料 的 使 用,并 熟 悉 责 任 区 域 的 基 本 情 况;g)在 办 公 楼(区)进 行 绿 化 养 护 作 业 时,遵 守 服 务 地 点 各 项 规 章 制 度 和 工 作 纪 律,按 照 绿 化 养 护服 务 合 同 约 定 和 服 务 标 准,在 不 影 响 工 作 人 员 正 常 工 作 情 况 下 合 理 安 排 时 间 进 行 绿 化 养 护 作业,及 时 完 成 作 业 任 务,维 护 良 好 的 卫 生 环 境。4.3 养 护 服 务4.3.1 承 担 绿 化 养 护 服 务 职 责 的 绿 化 养 护 服 务 提 供 机 构 应 按 照 合 同 约 定 的 内 容,熟 悉 办 公 楼(区)的绿 化 面 积 和 布 局,熟 悉 花 草 树 木 的 种 类 和 数 量,并 按 照 要 求 合 理 摆 放。4.3.2 绿 化 场 地 醒 目 处 应 设 置 爱 护 绿 化 提 示 标 识,重 点 树 木 品 种 实 行 标 牌 管 理,随 时 巡 视 绿 化 区 域,不 得 发 生 在 绿 地 上 践 踏、倒 垃 圾、占 用 和 在 树 木 上 悬 挂 晾 晒 物 品 等 行 为。4.3.3 植 物 养 护 工 作 应 分 区 域、分 时 间 段 合 理 规 划,避 开 重 要 办 公 区 域 和 特 定 时 间 段,安 全 作 业、文明 作 业,不 影 响 机 关 工 作 人 员 正 常 工 作,做 到 绿 化 作 业 工 完 场 洁,绿 化 垃 圾 清 理 消 纳 及 时。4.3.4 建 立 绿 化 养 护 服 务 资 料 档 案,绘 制 绿 化 养 护 服 务 图 纸 及 苗 木 明 细 清 单4.4 安 全 环 保4.4.1 绿 化 作 业 安 全 防 护 措 施 得 当,作 业 人 员 佩 戴 防 护 用 品,现 场 作 业 标 识 清 晰。4.4.2 防 虫 害 农 药 等 危 险 化 学 物 品 应 当 制 定 并 实 施 存 放、保 管 和 领 用 制 度。4.4.3 具 有 完 善 的 有 毒 有 害 危 险 品 废 弃 物 及 包 装 袋 回 收 处 置 制 度,并 严 格 按 照 制 度 做 好 废 弃 物 和 包 装袋 的 回 收 处 置。4.4.4 消 杀 作 业 前,提 前 将 消 杀 计 划 在 办 公 楼(区)区 域 内 公 示,公 示 内 容 应 当 包 括 消 杀 时 间、目 标、范 围、注 意 事 项 等。4.4.5 病 死 植 株 应 按 照 相 关 规 定 及 环 保 要 求 进 行 统 一 无 害 化 处 理。D B 5 3 0 5/T 4 9.3 2 0 2 035 绿 化 服 务 内 容 与 要 求5.1 基 本 要 求按 照 绿 化 服 务 合 同 约 定 的 相 关 规 定 和 标 准 要 求,做 好 花 草 树 木 选 择、摆 放、灌 溉、施 肥、修 剪、除草 及 病 虫 害 防 治 等 工 作。5.2 绿 化 摆 放绿 化 摆 放 服 务 要 求 见 表 1。表 1 绿 化 摆 放 服 务 要 求服务内容 服务要求种类选择根据环境的光照、温度、湿度条件选择耐受程度适宜,观赏性强、观赏周期长,管理方便的植物摆放室内,改善、调节、美化室内环境。盆栽植物的色彩、形态和气质应与空间大小、装饰氛围及功能相协调。绿化外观 植株选择生长健壮,株形完整优美、无病虫害。栽植容器不宜老化、美观。摆放 根据绿化服务合同约定,在公共区域合理布局、摆放绿植。5.3 绿 化 养 护5.3.1 古 树 名 木 养 护古 树 名 木 养 护 应 符 合 G B/T 5 1 1 6 8 的 有 关 规 定,根 据 植 物 生 长 习 性、长 势、分 枝 特 点、生 长 环 境 和景 观 要 求,按 照 操 作 规 程 适 时 适 度 进 行 整 形 修 剪,按 需 进 行 浇 水 灌 溉 与 排 水,根 据 植 物 生 长 特 点 及 植 物对 肥 料 的 需 要 适 时 适 量 进 行 施 肥,做 好 有 害 生 物 防 治 和 病 虫 害 的 预 测 预 报 并 采 取 防 治 措 施,及 时 松 土 清理 杂 草 杂 物 和 枯 枝 败 叶,并 做 好 改 植 与 补 植,做 好 大 风、雷 雨、暴 雪 等 极 端 天 气 条 件 下 的 植 物 保 护 工 作。5.3.2 草 坪 养 护草 坪 养 护 服 务 要 求 见 表 2。表 2 草 坪 养 护 服 务 要 求服务内容 服务要求景观 草坪草种纯、色泽均匀。草坪面貌平坦整洁。草坪生长茂盛,无枯黄叶,无空秃。排灌有管道 排水的草 坪随时检 修,保持 管网畅通。遇暴雨 或久雨积水 及时开沟 排水,确 保植株不 出现萎蔫 现象。根 据气候、土质、草 坪生长、草种等情 况适量浇水,新铺设 草坪及时 充分浇水,草坪生长阶段、冬夏季久旱无雨、夏季炎热土壤干燥时及时浇水。浇水湿透根系层。施肥 根据土壤肥力或草坪生长情况施肥,草坪越冬期宜施有机肥料,平时宜薄肥勤施。修剪 修剪后草坪整体效果平整,无明显起伏和漏剪,剪口无焦口、撕裂现象,无残留草屑。除草草坪中 的大型、恶性及缠 绕行杂草 及时清除,基本无 有害生物危 害症状;其他杂草 及时清除,保证草坪基本无杂草。有害生物控制 草坪基本无有害生物症状,受害率小于5%,无影响景观面貌的斑秃现象。清洁 每天清扫草坪,草坪无裸露地,无大坑积水。1 0 范围内废弃物不得多于3 个。5.3.3 花 箱、花 坛 养 护花 箱、花 坛 养 护 服 务 要 求 见 表 3。D B 5 3 0 5/T 4 9.3 2 0 2 04表 3 花 箱、花 坛 养 护 服 务 要 求服务内容 服务要求景观花箱、花坛花卉品种合理配置色彩鲜艳,株行距适宜,株高相等,无缺株无倒伏,无枯枝残花。全年观赏期3 0 0 d 以上,确保重大节日花繁叶盛。排灌梅雨、暴雨季节 防止花箱 积水,如 有积水立 即排除。花箱、花坛 浇水视气 候、土质、花卉习 性和生长情况而定,保证花箱、花坛不出现泥面干裂、花株缺水萎蔫现象。施肥 花箱、花坛施肥根据气候、土质、花卉习性和生长情况薄肥勤施。补植 出现大面积花卉枯萎及时补植,补植的花卉品种、规格相通并与周围植物相协调。换花花箱、花坛的模纹线条保持清晰,弧度流畅。换花的空置期不超过1 0 d,空置期内对花箱、花坛土壤翻晒或药物消毒,并施上肥料。有害生物控制 花箱、花坛基本无有害生物症状,植株受害率小于5%,无杂草。清洁 每天巡查花箱、花坛,及时清除残花黄叶断枝和杂物,确保清洁无垃圾。5.3.4 乔 木、灌 木 养 护乔 木、灌 木 养 护 服 务 要 求 见 表 4。表 4 乔 木、灌 木 养 护 服 务 要 求服务内容 服务要求景观乔木生长旺盛,枝叶健壮,树形美观。灌木枝叶生长正常,色泽纯正。观花树木按时茂盛开花,观果树木正常结果,色叶树种季相变化明显。排灌乔木、灌木林地有完整的排水系统,排水畅通。浇水视气候、土质、树木习性和生长情况而定,做到适时、适量浇水,保证不出现缺水萎蔫现象。施肥 经土壤检测,确属缺肥适时针对性施肥,其中,冬、春季重点追施基肥。修剪根据树 木品种、生长阶段、花芽着 生部位、开花季节 等特性对乔 木进行修 剪,休眠 期修剪和 生长期修 剪互为补 充。花灌 木和草本 花卉在花 芽分化前 进行修剪,花谢后及 时剪去残 花残枝。陈列式造型灌木统一修剪成型,大小一致。扶正 乔木、灌木发生倒伏及时扶正、抢救。有害生物控制乔木、灌木基本无有害生物危害症状,枝叶受害率小于 1 0%,树干受害率小于5%,无影响景观面貌的杂草。清洁 每天清扫乔木、灌木林地,1 0 范围内废弃物不得多于5 个。5.3.5 盆 栽 绿 植 养 护盆 栽 绿 植 养 护 服 务 要 求 见 表 5。表 5 盆 栽 绿 植 养 护 服 务 要 求服务内容 服务要求景观布 置协 调 美观,株形 美 观,叶片 光 泽,花 朵鲜 艳,无 枯 枝、枯 叶、残 花。花 盆完 整、清 洁、美观,容器与托盆的外形、规格及色彩配套,并与植株相协调。排灌排 水畅 通 无积 水。根 据 植物 不同 习 性及 所 处不 同 环境 和 季节,适时 酌 情浇 水,确 保花 盆 绿植不出现缺水萎蔫现象。水培植物适时补水或换水,确保水无异味。修剪 及时修剪枯枝、黄叶,摘除残花。D B 5 3 0 5/T 4 9.3 2 0 2 05表 5(续)服务内容 服务要求清洁保 持叶 面 清洁。室内 绿 植,手套 擦 摸叶 面 后无 明 显污 垢;大 厅 及室 外 绿植,叶面 确保 目 视无明显灰尘。保持盆面和容器外壁清洁,托盆内无积水和污迹。施肥选 用无 毒、无 害、无 味 的园 艺肥 料,并 按 不同 地 点的 湿 度、光 线、植 物品 种 决定 施肥 用 量,施肥不得污染环境。有害生物控制 基本无有害生物危害症状。植株、枝叶受害率小于5%。更换 综合植物长势及机关要求,遵循植物生长规律,对容器绿植进行调整。5.3.6 水 域 养 护水 域 养 护 服 务 要 求 见 表 6。表 6 水 域 养 护 服 务 要 求服务内容 服务要求水质 水质良好,无异味,无漂浮杂物及其他。水量 水量适度,有补水排涝措施,做到及时补水排涝。环境 保持水域及周边环境清洁,及时清除杂物。植物水 生植 物 植株 生 长良 好,保 持形 态 特征,观花 观 果植 株 正常 开 花结 果,观 赏 期长;岸 边 植物保持形态特征,观赏期长。安全警示 有安全警示标识,防止引发落水事故。安全巡查 应加强院区巡查,防止向水域人为排污;5.4 绿 化 区 域 的 环 境 卫 生绿 化 区 域 环 境 卫 生 服 务 要 求 见 表 7。表 7 绿 化 区 域 服 务 要 求服务内容 服务要求绿地范围内的杂草和落叶以及其它垃圾应做到随时清理,保持绿地卫生整洁。保持绿地无垃圾杂物,包括生活垃圾、石砾砖块、干枝枯叶、粪便,无鼠洞和蚊蝇滋生地等。绿化养护所产生的各种垃圾应及时转运,不得将绿化垃圾堆积在院区树林等隐蔽地方。绿化养护所产生的各种垃圾做到日产日清,不过夜,不焚烧。绿地边缘土壤低于路沿或道路,防止泥水灌入到路面。保持绿地、花坛、树池等内边缘土壤均匀,低于道路或路沿 5 左右。5.5 绿 化 设 施 维 护绿 化 区 域 环 境 卫 生 服 务 要 求 见 表 8D B 5 3 0 5/T 4 9.3 2 0 2 06表 8 绿 化 区 域 服 务 要 求服务内容 服务要求保护围栏、护树架和护网等绿化设施,对破坏行为要加以制止并及时报告主管部门。绿地内的设施应完整、安全,无损坏。绿化设施如有损坏,要及时修补或更换。绿化供水设施需安排专人负责,防止绿化用水被盗用。应定期维护保养绿化设施,保证正常使用。因修剪需挪动绿化设施的,修剪完成后立即恢复原位和原样。绿化设施位置发生偏移及时归正。6 服 务 管 理6.1 组 织 管 理6.1.1 与 机 关 单 位 建 立 良 好 的 沟 通 渠 道 和 方 式。6.1.2 建 立 组 织 架 构,明 确 各 岗 位 工 作 职 责 和 权 限。6.1.3 为 各 个 岗 位 建 立 服 务 流 程 和 技 术 规 范,并 在 工 作 中 贯 彻 落 实。6.1.4 建 立 科 学、合 理 的 服 务 质 量 管 理 体 系,对 服 务 过 程 具 有 考 核 监 督 和 改 进 机 制。6.1.5 建 立 绿 化 管 理 服 务 制 度、考 勤 管 理、财 务 管 理、车 辆 管 理、安 全 管 理、劳 动 纪 律、出 入 库 管 理制 度 等 规 章 制 度。6.1.6 建 立 员 工 入 职 审 查 制 度,发 现 有 不 良 记 录 者 不 予 录 用。6.1.7 建 立 员 工 培 训 制 度,从 实 际 出 发,实 时 更 新 业 务 和 技 术 知 识。6.1.8 建 立 员 工 保 密 制 度,并 进 行 保 密 教 育。6.2 财 务 管 理6.2.1 遵 守 财 经 法 规。6.2.2 对 于 合 同 约 定 的 收 费 项 目 及 标 准,应 按 合 同 要 求 执 行。6.3 信 息 档 案 管 理6.3.1 设 施 设 备 齐 全,满 足 绿 化 养 护 服 务 档 案 管 理 需 要。6.3.2 档 案 资 料 齐 全 完 整、检 索 便 捷,及 时 移 交 业 主 备 份。6.4 设 施 设 备 管 理6.4.1 根 据 服 务 需 要 配 备 草 坪 机、背 负 式 打 草 机、喷 雾 器、打 药 车、绿 篱 修 剪 机、油 锯、洒 水 车 等 设施 设 备。6.4.2 定 期 检 查、维 修、保 养、更 新 设 施 设 备,并 做 好 相 应 记 录。6.4.3 明 确 维 保 责 任,保 证 设 施 设 备 的 安 全 技 术 性 能 符 合 安 全 要 求。6.5 安 全 管 理6.5.1 农 药 的 使 用 应 按 照 植 物 的 特 性 和 症 状 对 症 施 药,使 用 高 效、低 毒、无 刺 激 性 气 味、低(无)残留 农 药 及 生 物 农 药,农 药 的 使 用 需 符 合 国 家 行 业 主 管 部 门 相 关 农 药 使 用 现 行 规 定。6.5.2 肥 料 使 用 应 适 时、适 地、少 量 多 次,根 据 土 壤、气 候、植 物 营 养 诊 断、植 物 用 途 等 合 理 施 肥,根 据 植 物 不 同 的 生 长 期 选 择 最 佳 的 肥 料 配 方,肥 料 使 用 按 N Y/T 4 9 6 标 准 执 行。D B 5 3 0 5/T 4 9.3 2 0 2 076.6 噪 音 管 理设 施 设 备 应 选 用 噪 声 低 的 节 能 设 备,机 关 重 大 活 动 期 间 应 停 止 园 林 机 械 操 作,避 免 噪 音 影 响;准 备防 护 用 品,做 好 相 应 防 护 措 施。7 安 全 与 应 急 措 施7.1 严 格 执 行 安 全 管 理 制 度,落 实 安 全 责 任 制。7.2 具 有 完 善 的 火 灾、高 空 作 业、人 身 意 外 伤 害、农 药 及 其 他 有 毒 有 害 物 质 中 毒、高 温 中 暑 等 突 发 事件 的 应 急 处 置 预 案 和 措 施。7.3 根 据 应 急 预 案 要 求,配 备 必 要 的 应 急 设 施 设 备 和 防 护 用 品,并 做 好 定 期 检 查、维 护 工 作。7.4 做 好 员 工 安 全 教 育 培 训 工 作,每 年 进 行 灾 害 应 急 演 练,且 记 录 完 整。7.5 做 好 各 项 季 节 性 安 全 事 故 和 自 然 性 灾 害 的 防 控 措 施,定 期 开 展 安 全 隐 患 排 查,督 促 整 改。7.6 主 动 识 别 并 管 理 服 务 场 所 范 围 内 的 危 险 源 及 风 险,设 置 安 全 警 示 标 识,并 制 定 相 应 的 风 险 控 制 措施。8 服 务 评 价 结 果 运 用8.1 服 务 评 价8.1.1 机 关 办 公 楼(区)使 用 单 位 对 绿 化 服 务 提 供 机 构 进 行 满 意 度 测 评,通 过 日 常 巡 查、定 期 考 核、发 放 意 见 征 求 表、邀 请 第 三 方 机 构 测 评 等 方 式,对 绿 化 养 护 服 务 机 构 的 运 行 情 况 进 行 考 核 管 理,测 评 结果 可 作 为 绿 化 服 务 提 供 机 构 服 务 合 同 续 签 的 参 考。8.1.2 机 关 办 公 楼(区)使 用 单 位 定 期 对 绿 化 服 务 提 供 机 构 的 绿 化 服 务 提 供 能 力、服 务 质 量 水 平、机构 信 用 评 价 等 进 行 综 合 测 评,测 评 满 意 率 低 于 8 0%即 解 除 绿 化 服 务 合 同 关 系。8.2 不 合 格 服 务 的 处 置8.2.1 绿 化 服 务 提 供 机 构 采 取 电 话、走 访、座 谈 会、问 卷 调 查 等 征 询 形 式,每 年 至 少 向 9 0%以 上 的 绿化 服 务 使 用 人 员 征 询 2 次 意 见 和 建 议。8.2.2 绿 化 服 务 提 供 机 构 对 征 询 的 意 见 和 建 议 应 及 时 分 析 并 做 好 处 理 记 录,不 断 改 进 绿 化 服 务 的 内 容和 质 量。8.2.3 绿 化 服 务 提 供 机 构 制 定 实 施 不 合 格 绿 化 服 务 处 置 制 度,明 确 职 责 和 权 限,对 发 现 的 不 合 格 绿 化服 务 进 行 处 置,并 保 存 相 关 记 录,可 采 取 协 商、道 歉、赔 付 等 补 救 措 施 处 置 已 发 生 的 不 合 格 绿 化 服 务。8.2.4 绿 化 服 务 提 供 机 构 对 机 关 办 公 楼(区)使 用 单 位 反 映 问 题 的 处 理 率 应 达 1 0 0%。8.3 持 续 改 进8.3.1 通 过 机 关 办 公 楼(区)绿 化 服 务 满 意 度 调 查、不 合 格 服 务 处 置、投 诉 及 其 他 有 关 活 动 的 意 见 分析,进 行 服 务 改 进。8.3.2 分 析 产 生 不 合 格 绿 化 服 务 的 原 因,制 定 整 改 措 施,并 跟 踪 整 改 措 施 的 落 实 情 况。8.3.3 跟 踪 绿 化 服 务 改 进 过 程,保 存 绿 化 服 务 改 进 记 录。D B 5 3 0 5/T 4 9.3 2 0 2 08参 考 文 献 1 物 业 管 理 条 例 2 云 南 省 物 业 服 务 导 则 3 保 山 市 物 业 服 务 等 级 标 准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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