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I C S 0 3.1 0 0.2 0A 1 6DB3301浙 江 省 杭 州 市 地 方 标 准DB 3 3 0 1/T 0 1 5 2 2 0 1 8代 替 D B 3 3 0 1/T 4 4 2 0 1 0餐 饮 企 业 星 级 划 分2 0 1 8-0 6-20 发 布 2 0 1 8-0 7-20 实 施杭 州 市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局发 布D B 3 3 0 1/T 0 1 5 2 2 0 1 8I前 言本 标 准 按 G B/T 1.1-2 0 0 9 标 准 化 工 作 导 则 第 1 部 分:标 准 的 结 构 和 编 写 给 出 的 规 则 起 草。本 标 准 由 杭 州 市 商 务 委 提 出 并 归 口。本 标 准 起 草 单 位:杭 州 市 餐 饮 旅 店 行 业 协 会。本 标 准 主 要 起 草 人:沈 关 忠、胡 忠 英、金 顺 发、孙 文 艳、叶 驰。本 标 准 的 历 次 发 布 情 况 为:D B 3 3 0 1/T 4 4 2 0 1 0。D B 3 3 0 1/T 0 1 5 2 2 0 1 81餐 饮 企 业 星 级 划 分1 范 围本 标 准 规 定 了 餐 饮 企 业 的 通 用 要 求、星 级 划 分 和 标 识、分 级 要 求。本 标 准 适 用 于 本 市 行 政 区 域 内 依 法 登 记 注 册 的 在 固 定 场 所 内 以 向 消 费 者 提 供 餐 饮 服 务 为 主 要 经 营项 目 的 企 业(以 下 简 称“餐 饮 企 业”)。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下 列 文 件 对 于 本 文 件 的 应 用 是 必 不 可 少 的。凡 是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仅 所 注 日 期 的 版 本 适 用 于 本 文件。凡 是 不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其 最 新 版 本(包 括 所 有 的 修 改 单)适 用 于 本 文 件。G B 2 7 6 0 食 品 添 加 剂 使 用 卫 生 标 准G B 5 7 4 9 生 活 饮 用 水 卫 生 标 准G B 7 7 1 8 预 包 装 食 品 标 签 通 则G B 8 9 7 8 污 水 综 合 排 放 标 准G B 1 0 0 0 1.1 标 志 用 公 共 信 息 图 形 符 号(第 1 部 分:通 用 符 号)G B 1 4 9 3 0.1 食 品 工 具、设 备 用 洗 涤 剂 卫 生 标 准G B 1 4 9 3 0.2 食 品 工 具、设 备 用 洗 涤 消 毒 剂 卫 生 标 准G B 1 4 9 3 4 食(饮)具 消 毒 卫 生 标 准G B 1 6 1 5 3 饭 馆(餐 厅)卫 生 标 准G B 1 8 4 8 3 饮 食 业 油 烟 排 放 标 准3 通 用 要 求3.1 经 营 管 理 要 求3.1.1 企 业 严 格 遵 守 国 家 相 关 法 律 法 规,正 式 经 营 满 一 年。3.1.2 原 材 料 采 购 进 货 严 格 按 餐 饮 业 食 品 索 证 管 理 规 定 执 行。从 合 法 渠 道 采 购,索 证 并 建 立 相 关的 台 帐,各 种 原 料、辅 料、调 料 的 质 量 应 符 合 国 家 的 有 关 规 定 和 要 求。3.1.3 餐 厅 所 使 用 产 品 需 符 合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要 求。3.1.4 营 业 厅 门 面 装 饰 美 观 大 方。字 号 牌 匾 的 文 字 书 写 规 范、醒 目。营 业 厅 整 齐 清 洁。室 内 干 净 明 亮,布 局 合 理。醒 目 位 置 悬 挂 企 业 相 关 证 照 等。客 人 消 费 场 所 设 有 醒 目 规 范 的 公 共 标 识。3.1.5 宜 采 用 节 能、节 约 型 设 施 设 备,降 低 能 源 消 耗。各 种 设 施 设 备 须 符 合 国 家 有 关 规 定。3.1.6 严 格 控 制 餐 厨 垃 圾 的 流 向,做 好 分 类 处 理 和 回 收 利 用 工 作。3.1.7 明 示 营 业 时 间、供 应 品 种 和 服 务 项 目 的 收 费 标 准,并 严 格 按 明 码 标 价 执 行。提 供 的 服 务 内 容 和费 用 应 当 符 合 与 消 费 者 的 约 定。3.2 服 务 要 求3.2.1 员 工 基 本 要 求D B 3 3 0 1/T 0 1 5 2 2 0 1 823.2.1.1 着 工 装、佩 工 牌 上 岗,整 体 形 象 整 洁 大 方。3.2.1.2 微 笑 服 务,站、坐、行 姿 符 合 各 岗 位 的 规 范 与 要 求,自 然 适 度。3.2.1.3 服 务 用 语 文 明、简 洁、清 晰,符 合 礼 仪 规 范。3.2.1.4 服 务 人 员 应 掌 握 相 应 的 业 务 知 识 和 技 能,并 能 熟 练 运 用。3.2.2 接 待 服 务 要 求3.2.2.1 服 务 人 员 在 接 待 顾 客 的 过 程 中 除 适 应 餐 馆 经 营 特 色 采 用 方 言 外,应 积 极 推 广 和 使 用 普 通 话,掌 握 语 言 交 往 的 原 则 和 技 巧。3.2.2.2 顾 客 进 入 服 务 区 域,主 动 迎 接,适 时 适 度 提 供 服 务。3.2.2.3 营 业 场 所 的 地 面 干 净 清 爽,采 取 防 滑 等 安 全 措 施。在 公 共 区 域 设 置 安 全 警 示 标 志,提 醒 消 费者 注 意 安 全。3.2.2.4 提 供 代 客 泊 车 的 企 业 应 规 范 泊 车 服 务,泊 车 前 与 顾 客 做 好 车 辆 办 理 交 接 手 续,泊 车 员 应 持 有驾 驶 证 并 佩 戴 专 门 的 工 作 上 岗 证。3.2.2.5 有 专 人 负 责 质 量 管 理 工 作,处 理 投 诉。3.3 环 保、安 全、卫 生、计 量 要 求3.3.1 应 符 合 国 家 交 通、消 防、安 全、卫 生 及 食 品 安 全 有 关 法 规 和 标 准 的 规 定。3.3.2 污 水 排 放 应 符 合 G B 8 9 7 8 的 规 定 及 相 关 法 律 法 规。3.3.3 标 志 用 公 共 信 息 图 形 符 号 应 符 合 G B l 0 0 0 1.1 的 规 定。3.3.4 供 应 的 饮 水 应 符 合 G B 5 7 4 9 规 定。3.3.5 食(餐)具 应 符 合 G B 1 4 9 3 4 规 定。3.3.6 洗 刷 消 毒 用 的 洗 涤 剂、消 毒 剂 要 符 合 G B 1 4 9 3 0.1 和 G B 1 4 9 3 0.2 的 规 定。3.3.7 饭 馆(餐 厅)的 各 项 卫 生 指 标 应 符 合 G B 1 6 1 5 3 要 求。3.3.8 预 包 装 食 品 应 符 合 G B 7 7 1 8 的 规 定。3.3.9 计 量 应 符 合 定 量 包 商 品 计 量 监 督 管 理 办 法、零 售 商 品 称 重 计 量 监 督 管 理 办 法、商 业、服 务 业 诚 信 计 量 行 为 规 范 的 规 定。4 星 级 划 分 和 标 识餐 饮 企 业 星 级 划 分 根 据 经 营 场 所、设 施 设 备、提 供 的 服 务 品 质 为 依 据,划 分 为 五 个 星 级,即 一 星 级、二 星 级、三 星 级、四 星 级、五 星 级。最 低 为 一 星 级,最 高 为 五 星 级。星 级 以 银 色 五 角 星 为 标 志,一 颗 银星 表 示 一 星 级,两 颗 银 星 表 示 二 星 级,三 颗 银 星 表 示 三 星 级,四 颗 银 星 表 示 四 星 级,五 颗 银 星 表 示 五 星级。5 分 级 要 求5.1 一 星 级企 业 上 年 度 营 业 额 不 低 于 2 0 0 万 元。5.1.1 建 筑 与 设 备 设 施 基 本 条 件5.1.1.1 建 筑 物 结 构 良 好,建 筑 布 局 符 合 餐 饮 加 工 和 服 务 流 程,精 致 周 密;接 待 服 务 功 能 完 善 齐 备;设 备 设 施 安 全、方 便、舒 适、环 保。D B 3 3 0 1/T 0 1 5 2 2 0 1 835.1.1.2 经 营 场 所 面 积 5 0 0 m2以 上。有 历 史、人 文 等 特 殊 价 值 可 视 情 况 而 定,但 面 积 不 低 于 2 0 0 m2。5.1.1.3 有 中 央 空 调 系 统 或 分 体 空 调。5.1.1.4 有 符 合 仓 储 条 件 的 原 材 料 库 房,并 能 分 类 单 独 存 储。5.1.2 环 境 保 护 和 安 全 卫 生 条 件5.1.2.1 按 现 行 消 防、安 全、卫 生 法 规 和 标 准 配 备 的 必 要 设 备 设 施。5.1.2.2 有 符 合 绿 色 环 保 要 求 的 排 污、消 烟、消 音、除 尘 设 施 和 垃 圾 存 放 设 备。5.1.2.3 积 极 引 进 先 进 的 水、电、气、煤、油 节 能 设 备、技 术 和 管 理 方 法,采 用 节 能 标 志 产 品,提 高 能源 使 用 效 率。5.1.2.4 应 建 立 防 火、防 盗、防 各 类 事 故 的 管 理 机 制 和 应 急 预 案。5.1.2.5 有 健 全 的 卫 生 制 度、检 查 制 度 及 奖 惩 制 度,有 食 品 安 全 管 理 组 织 并 设 专 职(或 兼 职)食 品 安全 管 理 人 员。5.1.2.6 应 符 合 食 品 卫 生 监 督 量 化 分 级 管 理 指 南 的 要 求,达 到 食 品 卫 生 等 级 B 级 以 上。5.1.2.7 食 品 加 工 中 心 配 送 食 品 应 符 合 餐 饮 业 和 集 体 用 餐 配 送 单 位 卫 生 规 范。5.1.3 餐 厅5.1.3.1 设 备 设 施 应 符 合 以 下 条 件:a)入 口 处 设 有 接 待 台;b)门 厅 及 主 要 公 共 区 域 有 残 疾 人 出 入 坡 道;c)内 部 功 能 布 局 及 装 修 装 饰 良 好;各 类 设 施 配 备 齐 全,设 有 无 烟 区;d)配 置 整 洁、适 宜 的 桌 椅、用 具、餐 具、茶 具 等;e)照 明 度 适 宜,能 烘 托 就 餐 气 氛;f)包 厢 不 少 于 3 间;色 调 协 调,光 线 充 足;g)有 接 待 不 少 于 8 0 人 同 时 就 餐 的 餐 厅;h)有 儿 童 就 餐 专 用 椅;i)使 用 各 类 用 具 材 料 等 符 合 环 保 要 求。5.1.3.2 应 提 供 以 下 服 务:a)所 有 服 务 工 作 人 员 经 过 专 业 培 训;b)有 迎 宾 员,在 营 业 时 间 内 迎 送 客 人,引 领 客 人 到 位 就 餐;c)能 用 普 通 话 提 供 服 务;d)菜 单 及 饮 品 单 装 帧 精 美,完 整 清 洁,能 根 据 季 节 变 化 等 及 时 调 整 菜 单 品 种;e)供 应 菜 肴 品 种 不 低 于 菜 单 明 示 品 种 8 0%;f)菜 肴 供 应 品 种 在 1 0 0 种 以 上;g)向 客 人 出 示 结 账 单,可 受 理 银 行 卡。5.1.4 厨 房5.1.4.1 设 备 设 施 应 符 合 以 下 条 件:a)位 置 合 理、布 局 符 合 菜 点 出 品 工 艺 流 程,卫 生、科 学、环 保;b)整 体 环 境 清 洁 明 亮,可 目 视 化 管 理;c)有 必 要 的 冷 藏、冷 冻 设 施,生 熟 食 品 及 半 成 品 分 柜 置 放;d)有 专 用 消 毒 设 备 或 消 毒 专 柜,能 保 证 并 满 足 餐 具 消 毒 量,并 应 符 合 G B 1 4 9 3 0.1、G B 1 4 9 3 0.2和 G B 1 4 9 3 4 执 行;e)厨 房 炉 灶 符 合 节 能、环 保 要 求;D B 3 3 0 1/T 0 1 5 2 2 0 1 84f)声、渣、水、气 符 合 国 家 相 关 规 定,具 有 节 能 功 效;g)有 专 门 放 置 临 时 垃 圾 的 设 施 并 保 持 其 封 闭,排 污 设 施 符 合 卫 生 要 求;h)采 取 有 效 的 消 杀 蚊 蝇、蟑 螂、鼠 等 虫 害 措 施。5.1.4.2 应 提 供 以 下 服 务:a)所 有 厨 房 工 作 人 员 经 过 专 业 培 训;b)菜 点 有 明 确 的 质 量 标 准、投 料 标 准,并 严 格 按 标 准 执 行;c)供 应 品 种 应 有 很 好 的 感 官 性 状,火 候 得 当、口 味 纯 正、主 味 突 出,符 合 食 品 卫 生 和 相 关 的 质 量标 准;d)能 满 足 客 人 对 出 品 时 间 的 要 求。5.1.5 公 共 区 域5.1.5.1 设 备 设 施 应 符 合 以 下 条 件:a)有 规 范 的 公 共 标 识;b)分 设 客 用 通 道 和 员 工 及 进 货 通 道;c)有 烟 感 报 警 系 统;d)有 自 动 喷 淋 系 统;e)有 应 急 供 电 系 统 和 应 急 照 明 设 施;f)洗 手 间 设 计 合 理,设 备 完 好,采 光 通 风。5.1.5.2 应 提 供 以 下 服 务:a)宾 客 使 用 的 走 廊、楼 道 和 卫 生 间 等 有 专 人 负 责 清 洁 卫 生。5.1.6 综 合 要 求应 符 合 以 下 要 求:a)有 较 完 整 的 质 量 记 录,有 预 防 和 改 进 的 措 施;b)严 格 按 照 服 务 操 作 规 程,提 供 规 范 化 服 务;c)各 岗 位 的 工 作 人 员 应 有 受 培 训 经 历 和 熟 练 的 岗 位 技 能。5.2 二 星 级企 业 上 年 度 营 业 额 不 低 于 3 0 0 万 元。5.2.1 建 筑 与 设 备 设 施 基 本 条 件5.2.1.1 建 筑 物 结 构 良 好,建 筑 布 局 符 合 餐 饮 加 工 和 服 务 流 程,精 致 周 密;接 待 服 务 功 能 完 善 齐 备;设 备 设 施 安 全、方 便、舒 适、环 保。5.2.1.2 经 营 场 所 面 积 8 0 0 m2以 上。有 历 史、人 文 等 特 殊 价 值 可 视 情 况 而 定,但 面 积 不 低 于 3 0 0 m2。5.2.1.3 有 中 央 空 调 系 统 或 分 体 空 调。5.2.1.4 有 符 合 仓 储 条 件 的 原 材 料 库 房,并 能 分 类 单 独 存 储。5.2.2 环 境 保 护 和 安 全 卫 生 条 件5.2.2.1 按 现 行 消 防、安 全、卫 生 法 规 和 标 准 配 备 的 必 要 设 备 设 施。5.2.2.2 有 符 合 绿 色 环 保 要 求 的 排 污、消 烟、消 音、除 尘 设 施 和 垃 圾 存 放 设 备。5.2.2.3 积 极 引 进 先 进 的 水、电、气、煤、油 节 能 设 备、技 术 和 管 理 方 法,采 用 节 能 标 志 产 品,提 高 能源 使 用 效 率,并 有 定 额 标 准 和 监 测 对 比 分 析。D B 3 3 0 1/T 0 1 5 2 2 0 1 855.2.2.4 应 建 立 防 火、防 盗、防 各 类 事 故 的 管 理 机 制 和 应 急 预 案。5.2.2.5 有 健 全 的 卫 生 制 度、检 查 制 度 及 奖 惩 制 度,有 食 品 安 全 管 理 组 织 并 设 专 职(或 兼 职)食 品 安全 管 理 人 员。5.2.2.6 应 符 合 食 品 卫 生 监 督 量 化 分 级 管 理 指 南 的 要 求,达 到 食 品 卫 生 等 级 B 级 以 上。5.2.2.7 食 品 加 工 中 心 配 送 食 品 应 符 合 餐 饮 业 和 集 体 用 餐 配 送 单 位 卫 生 规 范。5.2.3 餐 厅5.2.3.1 设 备 设 施 应 符 合 以 下 条 件:a)入 口 处 设 有 接 待 台;b)门 厅 及 主 要 公 共 区 域 有 残 疾 人 出 入 坡 道;c)内 部 功 能 布 局 及 装 修 装 饰 良 好;各 类 设 施 配 备 齐 全,设 有 无 烟 区;d)配 置 符 合 企 业 文 化 特 色 的 桌 椅、用 具、餐 具、茶 具 等;e)照 明 度 适 宜,能 很 好 地 反 映 食 品 的 感 官 性 状,并 能 烘 托 就 餐 气 氛;f)包 厢 不 少 于 5 间;风 格 独 特,装 饰 典 雅,色 调 协 调,光 线 充 足;g)有 接 待 不 少 于 1 0 0 人 同 时 就 餐 的 餐 厅;h)人 均 餐 位 面 积 宜 不 小 于 1.5 m2;i)有 儿 童 就 餐 专 用 椅;j)使 用 各 类 用 具 材 料 等 符 合 环 保 要 求。5.2.3.2 应 提 供 以 下 服 务:a)所 有 服 务 工 作 人 员 经 过 专 业 培 训;b)有 迎 宾 员,在 营 业 时 间 内 迎 送 客 人,引 领 客 人 到 位 就 餐;c)有 餐 厅 服 务 技 师 组 织 日 常 的 接 待 服 务 工 作;d)能 用 普 通 话 提 供 服 务,必 要 时 能 够 用 英 语 或 其 他 外 语 提 供 服 务;e)菜 单 及 饮 品 单,装 帧 精 美,完 整 清 洁,能 根 据 季 节 变 化 等 及 时 调 整 菜 单 品 种;f)供 应 菜 肴 品 种 不 低 于 菜 单 明 示 品 种 8 5%;g)菜 肴 供 应 品 种 在 1 0 0 种 以 上;h)向 客 人 出 示 结 账 单,可 受 理 银 行 卡。5.2.4 厨 房5.2.4.1 设 备 设 施 应 符 合 以 下 条 件:a)位 置 合 理、布 局 符 合 菜 点 出 品 工 艺 流 程,卫 生、科 学、环 保;b)整 体 环 境 清 洁 明 亮,可 目 视 化 管 理;c)厨 房 地 面 有 防 滑 设 备 和 设 施;d)厨 房 的 温 度 以 正 常 的 室 温 为 宜,冷 荤 间 温 度 应 在 2 5 以 下;e)有 必 要 的 冷 藏、冷 冻 设 施,生 熟 食 品 及 半 成 品 分 柜 置 放;f)有 专 用 消 毒 设 备 或 消 毒 专 柜,能 保 证 并 满 足 餐 具 消 毒 量,并 应 符 合 G B 1 4 9 3 0.1、G B 1 4 9 3 0.2和 G B 1 4 9 3 4 执 行;g)厨 房 炉 灶 符 合 节 能、环 保 要 求;h)声、渣、水、气 符 合 国 家 相 关 规 定,具 有 节 能 功 效;i)有 专 门 放 置 临 时 垃 圾 的 设 施 并 保 持 其 封 闭,排 污 设 施 符 合 卫 生 要 求;j)采 取 有 效 的 消 杀 蚊 蝇、蟑 螂、鼠 等 虫 害 措 施。5.2.4.2 应 提 供 以 下 服 务:a)所 有 厨 房 工 作 人 员 经 过 专 业 培 训;D B 3 3 0 1/T 0 1 5 2 2 0 1 86b)菜 点 有 明 确 的 质 量 标 准、投 料 标 准,并 严 格 按 标 准 执 行;c)供 应 品 种 应 有 很 好 的 感 官 性 状,火 候 得 当、口 味 纯 正、主 味 突 出,符 合 食 品 卫 生 和 相 关 的 质 量标 准;d)能 满 足 客 人 对 出 品 时 间 的 要 求;5.2.5 公 共 区 域5.2.5.1 设 备 设 施 应 符 合 以 下 条 件:a)有 规 范 的 公 共 标 识;b)能 提 供 方 便 的 停 车 条 件;c)分 设 客 用 通 道 和 员 工 及 进 货 通 道;d)有 烟 感 报 警 系 统;e)有 自 动 喷 淋 系 统;f)有 应 急 供 电 系 统 和 应 急 照 明 设 施;g)洗 手 间 设 计 合 理,设 备 完 好,采 光 通 风,备 有 卫 生 用 品 及 设 备。5.2.5.2 应 提 供 以 下 服 务:a)宾 客 使 用 的 走 廊、楼 道 和 卫 生 间 等 有 专 人 负 责 清 洁 卫 生。5.2.6 综 合 要 求应 符 合 以 下 要 求:a)有 较 完 整 的 质 量 记 录,有 预 防 和 改 进 的 措 施;b)严 格 按 照 服 务 操 作 规 程,提 供 规 范 化 服 务;c)各 岗 位 的 工 作 人 员 应 有 受 培 训 经 历 和 熟 练 的 岗 位 技 能。5.3 三 星 级企 业 上 年 度 营 业 额 不 低 于 1 0 0 0 万 元。5.3.1 建 筑 与 设 备 设 施 基 本 条 件5.3.1.1 建 筑 物 结 构 良 好,主 题 鲜 明,外 观 造 型 独 具 一 格。建 筑 布 局 符 合 餐 饮 加 工 和 服 务 流 程,精 致周 密;接 待 服 务 功 能 完 善 齐 备;设 备 设 施 安 全、方 便、舒 适、环 保 且 性 能 先 进,装 饰、陈 设 充 分 体 现 饮食 文 化,特 点 突 出:5.3.1.2 经 营 场 所 面 积 1 0 0 0 m2以 上。有 历 史、人 文 等 特 殊 价 值 可 视 情 况 而 定,但 面 积 不 低 于 5 0 0 m2。5.3.1.3 有 中 央 空 调 系 统 或 分 体 空 调。5.3.1.4 有 符 合 仓 储 条 件 的 原 材 料 库 房,并 能 分 类 单 独 存 储。5.3.1.5 餐 厅 和 厨 房 之 间 具 有 有 效 的 隔 音 隔 味 的 设 施。5.3.1.6 有 无 障 碍 的 设 施 设 备。5.3.2 环 境 保 护 和 安 全 卫 生 条 件5.3.2.1 按 现 行 消 防、安 全、卫 生 法 规 和 标 准 配 备 的 必 要 设 备 设 施。5.3.2.2 有 符 合 绿 色 环 保 要 求 的 排 污、消 烟、消 音、除 尘 设 施 和 垃 圾 存 放 设 备。5.3.2.3 积 极 引 进 先 进 的 水、电、气、煤、油 节 能 设 备、技 术 和 管 理 方 法,采 用 节 能 标 志 产 品,提 高 能源 使 用 效 率,并 有 定 额 标 准 和 监 测 对 比 分 析。D B 3 3 0 1/T 0 1 5 2 2 0 1 875.3.2.4 应 建 立 防 火、防 盗、防 各 类 事 故 的 的 管 理 机 制 和 应 急 预 案。5.3.2.5 有 健 全 的 卫 生 制 度、检 查 制 度 及 奖 惩 制 度,有 食 品 安 全 管 理 组 织 并 设 专 职(或 兼 职)食 品 安全 管 理 人 员。5.3.2.6 应 符 合 食 品 卫 生 监 督 量 化 分 级 管 理 指 南 的 要 求,达 到 食 品 卫 生 等 级 B 级 以 上。5.3.2.7 食 品 加 工 中 心 配 送 食 品 应 符 合 餐 饮 业 和 集 体 用 餐 配 送 单 位 卫 生 规 范。5.3.3 前 厅5.3.3.1 设 备 设 施 应 符 合 以 下 条 件:a)有 独 立 于 就 餐 环 境 之 外 面 积 宽 敞 的 接 待 前 厅;b)装 饰 美 观 大 方,工 艺 精 致,整 齐 清 洁,具 有 文 化 特 色;c)布 局 和 功 能 划 分 合 理,设 施 设 备 安 全、舒 适、功 能 齐 全;d)总 服 务 台 位 置 合 理,有 中 英 文 醒 目 标 志,具 备 预 订、接 待 洽 谈 等 服 务 功 能;e)设 有 舒 适 的 等 候 区 域,提 供 报 刊 杂 志 等;f)门 厅 及 主 要 公 共 区 域 有 残 疾 人 出 入 坡 道,有 残 疾 人 专 用 卫 生 间 或 厕 位。5.3.3.2 应 提 供 以 下 服 务:a)设 大 堂 经 理,协 调 前 厅 接 待 工 作;b)有 迎 宾 员,在 营 业 时 间 内 迎 送 客 人,引 领 客 人 到 位 就 餐,并 代 客 预 订 和 安 排 出 租 车;c)提 供 店 内 寻 人 服 务 和 残 疾 人 特 殊 服 务;d)提 供 餐 饮 企 业 服 务 项 目 宣 传 品、各 式 菜 单(价 目 表)、报 刊 杂 志 等;e)能 用 普 通 话 和 外 语 进 行 接 待 服 务。5.3.4 餐 厅5.3.4.1 设 备 设 施 应 符 合 以 下 条 件:a)内 部 功 能 布 局 及 装 修 装 饰 良 好;各 类 设 施 配 备 齐 全,设 有 无 烟 区;b)配 置 高 档 符 合 企 业 文 化 特 色 的 桌 椅、用 具、餐 具、茶 具 等;c)照 明 度 适 宜,能 很 好 地 反 映 食 品 的 感 官 性 状,并 能 烘 托 就 餐 气 氛;d)有 接 待 1 2 0 人 同 时 就 餐 的 宴 会 厅 或 多 功 能 厅;e)包 厢 不 少 于 8 间;f)人 均 餐 位 面 积 宜 不 小 于 1.6 m2;g)风 格 独 特,装 饰 典 雅,色 调 协 调,光 线 充 足;h)有 儿 童 就 餐 专 用 椅;i)可 提 供 2-1 6 人 就 餐 的 不 同 规 格 的 台 面;j)使 用 各 类 用 具 材 料 等 符 合 环 保 要 求;k)有 录 音、扩 音 功 能 的 音 响 控 制 系 统。5.3.4.2 应 提 供 以 下 服 务:a)所 有 服 务 工 作 人 员 经 过 专 业 培 训,其 中 服 务 技 师 不 低 于 1 名;b)有 餐 厅 服 务 技 师 组 织 日 常 的 接 待 服 务 工 作;c)能 用 普 通 话 提 供 服 务,必 要 时 能 够 用 英 语 或 其 他 外 语 提 供 服 务;d)有 中 英 文 对 照 菜 单 及 饮 品 单,装 帧 精 美,完 整 清 洁,能 根 据 季 节 变 化 等 及 时 调 整 菜 单 品 种;e)供 应 菜 肴 品 种 不 低 于 菜 单 明 示 品 种 8 5%;f)菜 肴 供 应 品 种 在 1 2 0 种 以 上;g)有 市 级 以 上 评 比 获 奖 的 招 牌 菜;h)点 菜、出 单、结 算 电 脑 化,向 客 人 出 示 结 账 单,可 受 理 银 行 卡;D B 3 3 0 1/T 0 1 5 2 2 0 1 88i)能 提 供 大 型 宴 会、酒 会、自 助 餐、冷 餐 会 等 服 务。5.3.5 厨 房5.3.5.1 设 备 设 施 应 符 合 以 下 条 件:a)位 置 合 理、布 局 符 合 菜 点 出 品 工 艺 流 程,卫 生、科 学、环 保,传 菜 路 线 不 与 其 他 公 共 区 域 交 叉;b)墙 面 满 铺 瓷 砖,用 防 滑 材 料 满 铺 地 面,有 地 槽、有 吊 顶,易 清 洗;c)整 体 环 境 清 洁 明 亮,可 目 视 化 管 理;d)厨 房 的 温 度 以 正 常 的 室 温 为 宜,冷 荤 间 温 度 应 在 2 5 以 下;e)有 必 要 的 冷 藏、冷 冻 设 施,生 熟 食 品 及 半 成 品 分 柜 置 放;f)有 专 用 消 毒 设 备 或 消 毒 专 柜,能 保 证 并 满 足 餐 具 消 毒 量,并 应 符 合 G B 1 4 9 3 0.1、G B 1 4 9 3 0.2和 G B 1 4 9 3 4 执 行;g)厨 房 炉 灶 符 合 节 能、环 保 要 求;h)声、渣、水、气 符 合 国 家 相 关 规 定,具 有 节 能 功 效;i)有 专 门 放 置 临 时 垃 圾 的 设 施 并 保 持 其 封 闭,排 污 设 施 符 合 卫 生 要 求;j)采 取 有 效 的 消 杀 蚊 蝇、蟑 螂、鼠 等 虫 害 措 施。5.3.5.2 应 提 供 以 下 服 务:a)由 技 师 担 任 厨 师 长 或 行 政 总 厨 带 班 操 作;b)所 有 厨 房 工 作 人 员 经 过 专 业 培 训,其 中 技 师 不 低 于 1 名;持 有 等 级 证 书 的 厨 师 不 少 于 2 0%;c)菜 点 有 明 确 的 质 量 标 准、投 料 标 准,并 严 格 按 标 准 执 行;d)供 应 品 种 应 有 很 好 的 感 官 性 状,火 候 得 当、口 味 纯 正、主 味 突 出,符 合 食 品 卫 生 和 相 关 的 质 量标 准;e)能 满 足 客 人 对 出 品 时 间 的 要 求;f)有 市 级 以 上 相 关 组 织 认 定 或 市 场 认 可 的 具 有 品 牌 效 应 的 名 菜 名 点。5.3.6 公 共 区 域5.3.6.1 设 备 设 施 应 符 合 以 下 条 件:a)有 规 范 的 公 共 标 识 并 有 外 语 标 注;b)有 印 刷 精 美 的 宣 传 品;c)能 提 供 方 便 的 停 车 条 件;d)分 设 客 用 通 道 和 员 工 及 进 货 通 道;e)有 烟 感 报 警 系 统;f)有 自 动 喷 淋 系 统;g)有 应 急 供 电 系 统 和 应 急 照 明 设 施;h)有 美 观 高 雅 的 绿 色 植 物 摆 设;i)洗 手 间 设 计 合 理,设 备 完 好,采 光 通 风,备 有 卫 生 用 品 及 设 备。5.3.6.2 应 提 供 以 下 服 务:a)宾 客 使 用 的 走 廊、楼 道 和 卫 生 间 等 有 专 人 负 责 清 洁 卫 生。5.3.7 综 合 要 求应 符 合 以 下 要 求:a)企 业 在 当 地 有 社 会 影 响 力,具 有 较 高 的 品 牌 知 名 度;b)有 完 整 的 质 量 记 录,有 预 防 和 改 进 的 措 施;c)严 格 按 照 服 务 操 作 规 程,提 供 规 范 化 服 务;D B 3 3 0 1/T 0 1 5 2 2 0 1 89d)各 岗 位 的 工 作 人 员 应 有 受 培 训 经 历 和 熟 练 的 岗 位 技 能。5.3.8 选 择 项 目共 1 8 项,三 星 级 按 附 录 A 至 少 达 6 项。5.4 四 星 级企 业 上 年 度 营 业 额 不 低 于 3 0 0 0 万 元。5.4.1 建 筑 与 设 备 设 施 基 本 条 件5.4.1.1 建 筑 物 结 构 良 好,主 题 鲜 明,外 观 造 型 独 具 一 格。建 筑 布 局 符 合 餐 饮 加 工 和 服 务 流 程,精 致周 密;接 待 服 务 功 能 完 善 齐 备;设 备 设 施 安 全、方 便、舒 适、环 保 且 性 能 先 进,质 地 高 档,完 好 率 保 持1 0 0%;装 饰、陈 设 充 分 体 现 饮 食 文 化,特 点 突 出。5.4.1.2 经 营 场 所 面 积 2 0 0 0 m2以 上。有 历 史、人 文 等 特 殊 价 值 可 视 情 况 而 定,但 面 积 不 低 于 1 0 0 0 m2。厨 房 面 积 与 餐 厅 面 积 之 比 宜 不 小 于 0.3:1。5.4.1.3 有 中 央 空 调 系 统 或 分 体 空 调,自 备 有 发 电 系 统 或 双 路 供 电 系 统,电 脑 联 网 系 统,二 次 供 水 系统;5.4.1.4 有 符 合 仓 储 条 件 的 原 材 料 库 房,并 能 分 类 单 独 存 储。5.4.1.5 餐 厅 和 厨 房 之 间 具 有 有 效 的 隔 音 隔 味 的 设 施。5.4.1.6 有 无 障 碍 的 设 施 设 备。5.4.2 环 境 保 护 和 安 全 卫 生 条 件5.4.2.1 按 现 行 消 防、安 全、卫 生 法 规 和 标 准 配 备 的 必 要 设 备 设 施。5.4.2.2 有 符 合 绿 色 环 保 要 求 的 排 污、消 烟、消 音、除 尘 设 施 和 垃 圾 存 放 设 备。5.4.2.3 积 极 引 进 先 进 的 水、电、气、煤、油 节 能 设 备、技 术 和 管 理 方 法,采 用 节 能 标 志 产 品,提 高 能源 使 用 效 率,并 有 定 额 标 准 和 监 测 对 比 分 析。5.4.2.4 应 建 立 防 火、防 盗、防 各 类 事 故 的 管 理 机 制 和 应 急 预 案。5.4.2.5 有 健 全 的 卫 生 制 度、检 查 制 度 及 奖 惩 制 度,有 食 品 安 全 管 理 组 织 并 设 专 职 食 品 安 全 管 理 人 员。5.4.2.6 应 符 合 食 品 卫 生 监 督 量 化 分 级 管 理 指 南 的 要 求,达 到 食 品 卫 生 等 级 A 级。5.4.2.7 食 品 加 工 中 心 配 送 食 品 应 符 合 餐 饮 业 和 集 体 用 餐 配 送 单 位 卫 生 规 范。5.4.3 前 厅5.4.3.1 设 备 设 施 应 符 合 以 下 条 件:a)有 独 立 于 就 餐 环 境 之 外 面 积 宽 敞 的 接 待 前 厅;b)装 饰 材 料 高 档,美 观 大 方,工 艺 精 致,整 齐 清 洁,具 有 文 化 特 色;c)布 局 和 功 能 划 分 合 理,设 施 设 备 安 全、舒 适、功 能 齐 全;d)总 服 务 台 位 置 合 理,有 中 英 文 醒 目 标 志,具 备 预 订、接 待 洽 谈 等 服 务 功 能;e)设 有 舒 适 的 等 候 区 域,提 供 报 刊 杂 志 等;f)门 厅 及 主 要 公 共 区 域 有 残 疾 人 出 入 坡 道,配 备 轮 椅,有 残 疾 人 专 用 卫 生 间 或 厕 位;5.4.3.2 应 提 供 以 下 服 务:a)设 大 堂 经 理,协 调 前 厅 接 待 工 作;b)有 迎 宾 员,在 营 业 时 间 内 迎 送 客 人,引 领 客 人 到 位 就 餐,并 代 客 预 订 和 安 排 出 租 车;c)提 供 店 内 寻 人 服 务 和 残 疾 人 特 殊 服 务;d)提 供 中 外 文 的 餐 饮 企 业 服 务 项 目 宣 传 品、各 式 菜 单(价 目 表)、报 刊 杂 志 等;D B 3 3 0 1/T 0 1 5 2 2 0 1 81 0e)能 用 普 通 话 和 外 语 进 行 接 待 服 务。5.4.4 餐 厅5.4.4.1 设 备 设 施 应 符 合 以 下 条 件:a)内 部 功 能 布 局 及 装 修 装 饰 能 与 所 在 地 历 史、文 化、自 然 环 境 相 结 合,恰 到 好 处 地 表 现 和 烘 托 其主 题 氛 围;各 类 设 施 配 备 齐 全,品 质 一 流,设 有 无 烟 区 或 无 烟 包 厢;b)配 置 高 档 符 合 企 业 文 化 特 色 的 桌 椅、用 具、餐 具、茶 具 等;c)照 明 度 适 宜,能 很 好 地 反 映 食 品 的 感 官 性 状,并 能 烘 托 就 餐 气 氛;d)有 接 待 1 5 0 人 同 时 就 餐 的 宴 会 厅 或 多 功 能 厅;e)包 厢 不 少 于 1 0 间;气 氛 豪 华,风 格 独 特,装 饰 典 雅,色 调 协 调,光 线 充 足;f)每 个 餐 位 平 均 面 积 宜 不 小 于 1.8;g)有 儿 童 就 餐 专 用 椅;h)可 提 供 2-1 6 人 就 餐 的 不 同 规 格 的 台 面;i)使 用 各 类 用 具 材 料 等 符 合 环 保 要 求;j)有 录 音、扩 音 功 能 的 音 响 控 制 系 统;5.4.4.2 应 提 供 以 下 服 务:a)所 有 服 务 工 作 人 员 经 过 专 业 培 训,其 中 服 务 技 师 不 少 于 2 名;b)有 餐 厅 服 务 技 师 组 织 日 常 的 接 待 服 务 工 作;c)能 用 普 通 话 和 英 语 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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