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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 府 服 务 热 线 话 务 受 理 工 作 考 核 规 范2 0 2 0-0 7-1 5 发 布 2 0 2 0-0 7-2 0 实 施DB5109四 川 省(遂 宁 市)地 方 标 准D B 5 1 0 9/T 2-2 0 2 0遂 宁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发 布目 次前 言.1 范 围.1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13 术 语 和 定 义.14 考 核 原 则.25 考 核 周 期.26 考 核 机 构 及 方 式.27 考 核 内 容.38 考 核 结 果 运 用.4附 录 A(规 范 性 附 录)受 理 量 考 核.5附 录 B(规 范 性 附 录)质 量 工 单 质 检 考 核.6附 录 C(规 范 性 附 录)呼 入 质 检 考 核.7附 录 D(规 范 性 附 录)秩 序 内 务 考 核.8附 录 E(规 范 性 附 录)出 勤 考 核 标 准.9附 录 F(规 范 性 附 录)配 合 调 度 考 核.1 0附 录 G(规 范 性 附 录)考 核 及 运 用.1 1D B 5 1 0 9/T 2-2 0 2 0D B 5 1 0 9/T 2-2 0 2 0前 言本 标 准 按 G B/T 1.1-2 0 0 9 给 出 的 规 则 编 写。本 标 准 由 遂 宁 市 政 府 服 务 热 线 中 心 提 出。本 标 准 由 遂 宁 市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室 归 口。本 标 准 起 草 单 位:遂 宁 市 政 府 服 务 热 线 中 心。本 标 准 主 要 起 草 人:杨 奎 南、梁 国 桥、罗 曦、刘 红 梅、蒋 艳 红、唐 静、王 蓓。D B 5 1 0 9/T 2-2 0 2 0政 府 服 务 热 线 话 务 受 理 工 作 考 核 规 范1 范 围本 标 准 规 定 了 遂 宁 市 政 府 服 务 热 线 中 心 受 理 中 心 受 理 岗 绩 效 考 核 的 术 语 和 定 义、考 核 原 则、考 核 周 期、考 核 机 构 及 方 式、考 核 内 容、考 核 结 果 运 用。本 标 准 适 用 于 遂 宁 市 政 府 服 务 热 线 话 务 受 理 工 作 考 核。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下 列 文 件 对 于 本 文 件 的 应 用 是 必 不 可 少 的。凡 是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仅 所 注 日 期 的 版 本 适 用 于 本 文 件。凡 是 不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其 最 新 版 本(包 括 所 有 的 修 改 单)适 用 于 本 文 件。G B/T 3 3 3 5 8 政 府 热 线 服 务 规 范3 术 语 和 定 义下 列 术 语 和 定 义 适 用 于 本 文 件。3.1政 府 服 务 热 线由 遂 宁 市 人 民 政 府 设 立 的 非 紧 急 公 共 服 务 呼 叫 系 统。3.2工 单记 录 服 务 对 象 基 本 信 息、事 项 内 容、办 理 情 况、督 办、回 访 结 果 等 热 线 服 务 运 行 全 过 程 的 工 作 流 转 单。G B/T 3 3 3 5 8,定 义 3.6 3.3服 务 对 象向 政 府 服 务 热 线 咨 询 信 息、反 映 诉 求、提 出 意 见 及 建 议 的 自 然 人、法 人 或 其 他 组 织。3.4受 理 岗负 责 遂 宁 市 政 府 服 务 热 线 平 台 受 理 服 务 对 象 咨 询 信 息、反 映 诉 求、提 出 意 见 及 建 议 的 岗 位。3.5受 理 量接 听 来 电 的 数 量。1D B 5 1 0 9/T 2-2 0 2 03.6待 岗 培 训对 不 能 胜 任 本 职 工 作,或 违 反 规 章 制 度、尚 有 调 整 教 育 余 地,或 由 于 岗 位 调 整、竞 聘 等 原 因 引 起 员 工停 止 现 岗 位 工 作,并 接 受 业 务 培 训。3.7质 量 考 核对 受 理 岗 的 话 务 质 量 进 行 考 核。3.8表 现 考 核3.8.1 对 秩 序、内 务、出 勤 等 行 为 进 行 考 核。3.8.2 对 工 作 配 合 和 调 度 考 核。4 考 核 原 则4.1 公 平公 正 地 实 施 考 核 活 动,考 核 结 果 不 受 主 观 影 响。4.2 客 观采 用 真 实 有 效 的 数 据,考 核 结 果 无 差 错。4.3 公 开在 考 核 结 束 后 公 开,考 核 结 果 公 正、透 明。5 考 核 周 期5.1 月 度 考 核次 月 5 日 前 对 上 月 工 作 情 况 进 行 量 化 考 核。5.2 季 度 考 核下 季 度 首 月 1 0 日 前 以 月 度 考 核 数 据 为 基 础,每 季 度 对 工 作 情 况 进 行 量 化 考 核。5.3 年 度 考 核次 年 首 月 1 5 日 前 以 评 出 月 度、季 度 考 核 情 况 为 基 础,综 合 民 主 测 评、组 织 测 评、奖 惩 情 况 等 进 行 年 度量 化 考 核。6 考 核 机 构 及 方 式6.1 考 核 机 构由 遂 宁 市 政 府 服 务 热 线 中 心 及 受 理 中 心 对 受 理 岗 进 行 考 核。2D B 5 1 0 9/T 2-2 0 2 06.2 考 核 方 式按 月 统 计,季 度 考 核,由 提 供 热 线 服 务 的 劳 务 公 司 提 供 基 础 资 料,遂 宁 市 政 府 服 务 热 线 中 心 审 核。7 考 核 内 容7.1 月 度 考 核7.1.1 考 核 分 值总 分 值 1 0 0 分。分 为 业 绩 4 0 分,质 量 4 0 分,表 现 2 0 分。7.1.2 业 绩 受 理 量 考 核(4 0 分)详 见 附 录 A7.1.3 质 量 质 检 考 核7.1.3.1 工 单 质 检 考 核(2 0 分)详 见 附 录 B7.1.3.2 呼 入 质 检 考 核(2 0 分)详 见 附 录 C7.1.4 表 现7.1.4.1 秩 序、内 务 考 核(1 0 分)详 见 附 录 D7.1.4.2 出 勤 考 核 标 准(1 0 分)详 见 附 录 E7.1.4.3 表 现 配 合、调 度详 见 附 录 F7.1.5 等 级 标 准表 1 考 核 等 级考核等级优 秀 合 格 待 改 进 不 合 格9 0 分 以 上 8 5-8 9.9 9 分 8 0-8 4.9 9 分 8 0 分 以 下7.1.6 考 核 结 果 及 运 用详 见 附 录 G7.2 季 度 考 核7.2.1 考 核 标 准月 绩 效 分 合 并 排 序,由 高 往 低 排 名,分 为 A B C D 四 个 档 次。A 档 占 总 人 数 7 0%;B 档 占 总 人 数 2 0%;C 档占 总 人 数 5%;D 档 占 总 人 数 5%(月 绩 效 考 核 低 于 9 0 分)。7.3 年 度 考 核7.3.1 考 核 方 式3D B 5 1 0 9/T 2-2 0 2 0 月 度 平 均 考 核 分 占 8 0%,全 员 民 主 测 评,占 比 2 0%;当 年 有 通 报 批 评、重 大 服 务 质 量 投 诉、旷 工 或 经 遂 宁 市 政 府 服 务 热 线 中 心 认 定 的 其 他 行 为,取 消评 优 资 格;连 续 两 年 年 度 考 核 为 待 改 进 档 次 者,取 消 晋 升 资 格。8 考 核 结 果 运 用根 据 月、季、年 考 核 结 果 对 员 工 奖、惩 进 行 运 用。详 细 考 核 结 果 运 用 见 表 2、表 3。表 2 奖奖全年有 5 次被评为月度优秀的员工年度考核分加 3 分,以后每增加一次加 1 分。表 3 惩惩年度绩效得分在 8 7 分以上(含 8 7 分)、9 0 分以下者,一年内连续 3 次或半年内出现 3 次得分排名末 5 位者,待岗培训 1 0 天,休假 1 天。全年月度考核得分在 8 7 分以下者、全年月度考核 5 次绩效得分在 8 4 分以下者,一年内被有效投诉 2 次及以上,待岗培训 2 0 天,休假 2 天。年度绩效末 3 位且得分在 8 4 分以下,待岗培训 3 0 天,休假 3 天。待岗培训期间每个班业务量不低于 7 0 件;班次由培训人员根据实际情况调配;工资按照培训期发放;待岗培训不合格者继续延期 2 倍时间。4D B 5 1 0 9/T 2-2 0 2 0附 录 A(规 范 性 附 录)受 理 量 考 核表 A.1 受 理 量 考 核班次 考核标准 考核加分 考核扣分白班接通率达到 9 9%,受理量低于 1 4 0 0 件/人,按人均受理量考核每增加一件加0.0 1 分每少 1 件扣 0.0 5 分接通率达到 9 9%,平均量高于 1 4 0 0 件/人,按 1 4 0 0件/人考核接通率未达到 9 9%,按 1 4 0 0 件/人考核夜班夜班月度受理量按当月夜班人均量计算 呼入量高于人均量 1 0%及以上加 1分,每上升 5 个百分点加 1 分,加分不超过 5 分每低于人均量的 5%,扣 2 分当月小组平均受理量 4 0 0 件以下1 8:3 0 至 2 3:5 9 接通率低 于 9 3%,扣 1 分当月小组平均受理量 4 0 0 件以下0 0:0 0 至 0 8:1 0 接通率低于 9 8%扣 1 分,每下降 3 个百分点再扣 1 分短夜班冬季按 1 0 8 0 件为基准量每增加 1 件加0.0 1 分每少 1 件扣 0.0 5 分夏季按 1 1 8 0 件为基准量注:在工作时间参加由单位安排活动所影响的受理量可补量,计法:1 4 0 0(总量)2 0 天8 小时=9 个受理量/小时;单次 3 0分钟忽略,单次超过 3 0 分钟按 1 小时计。5D B 5 1 0 9/T 2-2 0 2 0附 录 B(规 范 性 附 录)质 量 工 单 质 检 考 核表 B.1 工 单 质 检 考 核类别 相关内容格式规范1)来电者姓名:姓+名、姓+称谓、某先生、先生、女士、同学、小朋友等。2)来电者地址:与来电摘要的地址统一,不能填写符号或虚线等,无具体地址可填写遂宁市。3)来电目的:与来电摘要的填写需一致。4)问题属地:以事发地为准。5)所属责任单位:以交办单位为准,无一级网络单位选择“1 2 3 4 5 热线中心”。6)重复件:主题“重复件 X 次+工单号+主题”,补充内容填写在来电摘要后空格一行,并将原工单内容复制在来电摘要中,一个工单不能出现多个“补充:”,当出现多个“补充:”,则纳入质检。7)参阅件:主题“催办+工单号+主题”,补充内容填写在来电摘要后空格一行,并将原工单内容复制在来电摘要中,一个工单不能出现多个“补充:”,当出现多个“补充:”,则纳入质检。8)咨询办理结果:主题“咨询+工单号+主题”,将工单内容复制在来电摘要中,并将办理结果如实填写在办理栏。9)业务交流:主题“业务交流+工单号”,来电摘要如实填写交流内容,办理情况如实填写,如:已将此情况上报管理或告知对应座席。文字精准1)无错别字、一句话中无多字少字。2)标点符号使用得当。语言凝练1)使用书面语言。2)语句通顺。3)语言精准。事件完整1)时间、地点记录详细。2)事件记录抓住重点。3)诉求记录完整。记录真实1)录音与工单相符。2)直办件:如实记录具体地址、事件、诉求;办理结果有理有据,不可凭个人想法随意解释直办;不得推诿,请来电者拨打 X X 部门电话;非政务问题应如实记录来电者在通话中的关键字、词、句。3)事件记录清楚有条理,利于责任单位办理。4)交办、直办、重复件处理妥当。分类精准 内容分类(以信访内容分类表为准)。考核标准:格式规范 0.2 分/条;分类准确0.2 分/条;文字精准0.2 分/条;语言凝练0.2 分/条;事件完整0.5 分/条;记录真实1 分/条。6D B 5 1 0 9/T 2-2 0 2 0附 录 C(规 范 性 附 录)呼 入 质 检 考 核表 C.1 呼 入 质 检 考 核受理规范开头语1)开头语不完整,语速过快,声音刺耳,语气懒散。(C 档)2)接通对方未说话,报开始语只报一遍,急于挂机。(B 档)普通话标准1)地方口音明显,使用方言式普通话。(C 档)2)一通录音口语 5 次以上,例如“喂”“啊”“哦”“就是说”“这边”等。(C 档)通话保持1)无故空白时间达 1 0 秒以上、未规范使用保持键。(C 档)2)请来电者等待时,出现座席与第三方交流声音。(B 档)礼貌用语1)全程未使用礼貌用语,如未使用“您好”“请”“谢谢”“不客气”等;出现反问来电者或使用服务禁语,如“好了好了,我知道了”“你说完没有”等不耐烦用语。(B 档)2)通话中失礼争论插话,使用讥讽、苛责、挖苦等非规范用语。(B 档)二次确认1)未二次确认。(C 档)2)未二次确认,导致退单、记录不准确。(B 档)结束语1)无规范结束语、强制挂机。(B 档)2)挂机后谩骂来电者,和同事交头接耳评价议论来电者。(B 档)投诉 有效服务投诉。(A 档)服务礼仪语气、语调1)语速过快或过慢,触怒群众。(B 档)2)语气、语调尖酸、刺耳,态度冷漠。(B 档)聆听1)未正常聆听、适时回应。(C 档)2)来电者情绪激动,座席未安抚便急于挂机。(C 档)3)因急于挂机被来电者投诉。(B 档)4)打断来电者讲话、对来电者叙述未回应,工作不在状态的。(B 档)5)不能理解来电者的意思,答非所问。(B 档)6)通话未结束,要求对方挂机、耳麦搁置一旁。(B 档)7)能在录音中完全听清楚对方的声音,但故意告知信号不好,让其重新拨打。(B 档)业务技能受理完整1)受理范围内事项,该交办却直办,或直接给群众承办部门电话推诿后直办。(B 档)2)有效件未生成工单。(B 档)3)工单记录不真实,诉求不准确,要点询问不完整,不影响办理(C 档),无法办理(B 档)。4)工单未及时处理,导致延误办理。(B 档)业务知识1)常规业务不熟,未经核实信息,解答出现明显错误。(B 档)2)常识性和学过的业务知识不熟,缺乏社会常识,犯低级错误。(B 档)表达能力1)沟通交流不灵活、未正面引导、话述运用不当。(C 档)2)办理结果叙述不完整、吞吞吐吐,通话过程中表达不清楚,条理不清楚。(C 档)考核标准:A 档:5 分/条;B 档:2 分/条;C 档:1 分/2 条。7D B 5 1 0 9/T 2-2 0 2 0附 录 D(规 范 性 附 录)秩 序 内 务 考 核表 D.1 秩 序 内 务 考 核衣着规范(B 档)1)进入工作区域必须着工装,穿戴整齐。2)孕妇或新员工无工装的应以接近工装的款式或色系为标准,款式应体现端庄大方,不得奇装异服。3)应穿黑色皮鞋,不得穿松糕鞋、拖鞋、休闲布鞋、运动鞋,体现端庄、正式规范的原则。4)须将头发束起,并配佩戴统一头饰。5)不佩戴影响工作、影响形象的装饰性较强饰物,不得浓妆艳抹。工作纪律(B 档)1)串岗、闲聊、争吵、嬉笑、谩骂,穿着便装在受理大厅内出入逗留;挂机后谩骂来电者或与邻座议论来电者。2)利用工作电脑玩游戏、看电影,私自在电脑上安装非工作软件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利用工作电话拨打或转接私人电话。3)在受理大厅内吃东西,带电子设备到受理大厅。4)离开台席 1 个小时以上需关闭电脑,并将耳麦归位。5)接电音量过大,影响到同事正常工作。6)会议非经允许不得带手机到会场,保持安静。7)台席除水杯(须能密闭)、笔记本、笔以外不得放置其他与工作无关的物品。8)工装外套临时换脱需工整套在座椅背上,不得随意塞放。坐 姿(B 档)1)上身保持平直,不探腰,双脚平放不跨腿,不得仰卧式,弓形式,斜靠式或趴在台席上,双脚盘在座椅上,脱鞋等不文明形象。卫 生(C 档)1)台席上下前后、显示器、键盘、话机、电脑主机柜内外、主机顶部洁净无尘。2)地面整洁干净无毛发积水垃圾,门窗镜面洁净无尘无印痕。3)会议室内桌椅整洁无尘,摆放规整,书柜搁层分门别类、整齐洁净。4)交接班时台席应做到洁净无尘。其 它1)办公区域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A 档)2)下班后应关闭电脑,凳子应放回原位。(C 档)3)电脑主机上严禁任何物品掩盖。(C 档)4)不得在受理大厅内使用充电器。(A 档)5)夜班工作人员负责当班期间的安全防范工作,有问题及时上报。(C 档)6)禁止擅自下载系统数据、向他人透露与工作有关的信息,禁止员工向被投诉人或单位泄露来电者的信息。(A 档)7)凡需传达的文件,需按文件规定和上级指标办理,不得擅自扩大传达范围。(B 档)8)涉及面广,存在影响较大的事件,应及时上报,禁止私下讨论,并向外散播事件内容。(A 档)考核标准:A 档:5 分/次;B 档:2 分/次;C 档:1 分/次。8D B 5 1 0 9/T 2-2 0 2 0附 录 E(规 范 性 附 录)表 现 出 勤 考 核 标 准表 E.1 出 勤 考 核 标 准类别 相关内容未打卡迟到拒不打卡者每次扣 2 分,作伪证者扣 1 分;未迟到但忘记打卡,提供有效依据视为已打卡。有效打卡须在上班时间前 3 0 分钟内有效,超时无效,所有会议及活动应提前 1 0 分钟打卡。迟早 早退3 0 分钟以内者每次扣 1 分;3 0 分钟到 6 0 分钟扣 1.5 分;超过 6 0 分钟按旷工半天计。旷工 半天扣 4 分,1 天扣 6 分。白班 夜班换班白班每月换班 3 次以内(含 3 次)每多换 1 个班扣 1 分;夜班每人每年可换班 1 次,每多换一个班扣 3 分;因换班导致连续休息时间超过 6 天扣 3 分;换班后连续工作时间超过 1 4 小时、两班之间休息时间少于 4 小时扣 1 分;未经同意私自换班扣 1 0 分,并按旷工处理。事假 累计半天(4 小时)事假扣 1 分,1 天扣 2 分,以此类推。病假累计半天(4 小时)病假扣 0.5 分,1 天扣 1 分,以此类推;2 天不扣工资,3 天至 1 4天扣全勤奖励及相应工资,1 5 天以上按遂宁市最低工资标准领取,提供虚假证明请假的,按旷工处理。产假产假按照国家规定休假。9D B 5 1 0 9/T 2-2 0 2 0附 录 F(规 范 性 附 录)配 合 调 度 考 核表 F.1 配 合 调 度 考 核配合调度考核结果 内容A 档1)合理调配不听取管理建议;2)通话中音量过大,态度较差,上级岗位提醒后无效果;3)不配合现管调度专员为保证接通率的调配;4)重大紧急突发安全信息未第一时间上报;5)未按照公开信息制度,错误公开;6)其他较重无组织、无纪律不配合行为。B 档1)常识性问题、培训过的基本业务知识未解释到位;2)凡大面积停水、停电、停气、光纤故障,未第一时间联系承办单位处理,且未将已得到的讯息通告工作群(排队、占线、不能外呼除外);3)拒绝复核要件不全、诉求不明或难以甄别的工单;4)应直办的工单滞留超过 5 小时或下班时未处理的;5)其他负面不配合行为。C 档1)每 2 条工单记录不清无法交办,导致回拨或核查录音;2)形成工单后被修改 5 次内容,当日申请帮助接听 2 通或以上电话;3)一般类不配合协作的事项。考核标准:A 档:1 分/次;B 档:0.5 分/次;C 档:0.2 分/次。1 0D B 5 1 0 9/T 2-2 0 2 0附 录 G(规 范 性 附 录)考 核 及 运 用表 G.1 奖、惩 情 况奖排名 委屈奖 金银牌受理岗独立排位划名次,取前 4 人为优秀,平均分配当月 所 扣 绩 效,每 半 年 兑 现 一 次绩效剩余部分。“委 屈 奖”是 对 于 工 作 人员 在 接 电 过 程 中 遭 遇 语 言 暴力,但 工 作 人 员 始 终 秉 承 职 业操守,所设置的奖项。金牌:连续 6 个月内 4 次月度绩效考核排名前六位,考核分值高于 1 0 0 分,且至少 1 次考核排位第 1 位者,评定为金牌话务员。银牌:连续 6 个月内 3 次月度绩效考核排名前六位,考核分值高于 1 0 0 分,且至少 2 次考核排位前 3 位者,评定为银牌话务员。注:总分 1 0 0 分。如达到 金、银牌次数标准,但未到考核分值 和排位的标准,次月 再进入排位前 6,可取消考 核分值或排位标准 的任意一项;连续 6 月进入前 6,可评定为金牌话务员;连续 5 个月进入前六,可评定为银牌话务员;话务团队获得省或国家级、行业荣誉,授予质检岗管理金牌奖。惩优秀 合格 待改进 不合格领取当月绩效工资的 1 0 0%。领取当月绩效工资的 8 0%,连续两个月考核末3 位者,扣除当月绩效。领 取 当 月 绩 效 工 资 的 5 0%,连 续 两 个 月 考 核末 3 位者,扣除当月绩效。扣除当月全部绩效工资。注:所有表格分值设定,可根据各自实际设定权重。1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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