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拌混凝土搅拌站废水废浆回收利用技术规程DB51/T 2681-202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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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13.020.40 Z05 DB51 四川省 地 方 标 准 DB51/T 2681 2020 预拌混凝 土搅拌站 废水废浆 回收利用 技术规程 2020-4-15 发布 2020-6-1 实施 四 川 省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发布 DB51/T 2681 2020 I 目 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 范性 引用 文件.1 3 术 语和 定义.1 4 技 术要 求.2 5 回 收处 理.3 6 利用.4 7 检 验检 测.5 附录A(规 范性 附录)型式检 测记 录表 和自 检记 录表.6 附录B(规 范性 附录)含固量 比重 计快 速法.7 附录C(规 范性 附录)含固量 烘干 法.9 附录D(资 料性 附录)搅拌站 回收 水、回收 浆技 术指标 检测 结果.10 附录E(资 料性 附录)回收浆 含固 量与 密度 常用 对照表.11 DB51/T 26812020 II 前 言 本标准 依据GB/T 1.1 2009 标 准化 工作 导则 第1 部 分:标 准的 结构 和编 写 给出的 规则 起草。本标准 由四 川省 经济 和信 息化厅 提出、归 口并解释。本标准 由 四 川省 市场 监督 管理局 批准 并发 布。本标准 由 十 九冶 成都 建设 有限公 司负 责解 释。本标准 起草 单位:十九 冶 成都建 设有 限公 司、成 都 建工赛 利混 凝土 有限 公司、中 国水 利水 电第 七工程局有 限公 司、泸州 力砼 实业有 限公 司、四川 省建 筑科学 研究 院、中冶 建筑 研究总 院有 限公 司、成都精准混凝 土有 限公 司、四 川 华西绿 舍建 材有 限公 司、成都山 峰混 凝土 工程 有限 公司、成 都建 工预 筑科 技 有限公司、中 冶华 天工 程技 术有限 公 司、中 冶蓉 兴建 材成都 有限 公司、成 都宏 基建材 股份 有限 公 司、四 川聚力建 材科 技有 限公 司、四川中 成混 凝土 有限 公司、四川 国泰 高新 管廊 产业 投资有 限公 司。本标准 主要 起草 人:杨威、温付 友、倪勇、胡 灿、朱金华、祝 建坤、陈 虹霖、陈东 平、陈超 政、徐本梁、李 萍、吴 耀冬、汪 峻峰、宋 明健、田婧、马 占民、刘 登贤、刘伟、陈 学军、范 晓玲、王 小 均、何科文、王玉 婷、刘迎 兵、邓君、胡江、尹 学新、曾 清富、唐伟、李 锋、雷斌、张映 东、贾建 兵。DB51/T 2681 2020 1 预 拌混凝 土搅拌站 废水废 浆回收利 用技术 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 规定 了预 拌混 凝土 搅拌站 废水 废浆 回收 利用 的术语 和定 义、技 术要 求、回收处 理、利 用和 检验检测。本标准 适用 于四 川省 预拌 混凝土 搅拌 站生 产过 程中 产生的 废水 废浆 回收 利用。2 规范性 引用 文件 下列文 件对 于本 文件 的应 用是必 不可 少的。凡 是注 日 期的引 用文 件,仅注 日期 的 版本适 用于 本文 件。凡是不 注日 期的 引用 文件,其最 新版 本(包括 所有 的修改 单)适用 于本 文件。GB 175 通 用硅 酸盐 水泥 GB/T 176 水泥 化 学 分析 方法 GB/T 208 水泥 密度 测定 方法 GB/T 1346 水 泥标 准稠 度 用水量、凝 结时 间、安定 性检验 方法 GB 4053 固定 式钢 梯及 平 台安全 要求 GB/T 5750 生 活饮 用水 标 准检验 方法 GB 6920 水质 pH值 的测 定 玻 璃电 极法 GB/T 8077 混 凝土 外加 剂 匀质性 试验 方法 GB 11896 水质 氯 化物 的 测定 硝酸 银滴 定法 GB 11899 水质 硫 酸盐 的 测定 重量 法 GB 11901 水质 悬 浮物 的 测定 重量 法 GB/T 14902 预 拌混 凝土 GB/T 17671 水 泥胶 砂强 度检验 方法(ISO法)GB/T 25176 混 凝土 和砂 浆用再 生细 骨料 GB/T 25177 混 凝土 用再 生粗骨 料 JGJ 63 2006 混凝 土用 水标准 JGJ/T 328 预 拌混 凝土 绿 色生产 及管 理技 术规 程 DBJ51/T 104 四川 省绿 色 环保搅 拌站 建设、管 理和 评价标 准 3 术语和 定义 下列术 语和 定义 适用 于本 文件。3.1 预拌混 凝土 ready-mixed concrete 由水泥、集 料、水及 所需 的外加 剂和 掺合 料等,在 搅拌站 按照 一定 比例 计量、拌制 后,通过 专 用 设备运输、使 用的 拌合 物。3.2 废水废 浆 waste-water/slurry DB51/T 2681 2020 2 预拌混 凝土 搅拌 站在 试验、生产、设 备和 场地 清洗 过程中 产生 的废 弃液 体。3.3 回收浆 recycled-slurry 预拌混 凝土 搅拌 站在 试验、生产、设 备和 场地 清洗 过程中 产生 的、经砂 石分 离回收 处理 后,其 含 固量小于20%的浑 浊液 体。3.4 回收水 recycled-water 预拌混 凝土 搅拌 站在 试验、生产、设 备和 场地 清洗 过程中 产生 的、经砂 石分 离、沉 淀或 压滤 回 收 处理 后,其含 固量 小于0.5%的液体。3.5 回收渣 recycled-slag 预拌混 凝土 搅拌 站在 试验、生 产和 设备 清洗 过程 中 产生的、经砂 石分 离、沉 淀 或压滤 回收 处理 后的不可溶 物质。3.6 回收处 理系 统 recovery and treatment system 用于预 拌混 凝土 搅拌 站废 水废浆 回收、处 理等 设备 设施组 成的 系统。3.7 含固量 solid content 废水、废浆 中不 可溶 物 与 烘干后 的可 溶物 质量 之和 所占其 总质 量的 百分 比。4 技术要 求 4.1 预拌混 凝土 废水 废浆 的回 收利用 除应 符合 本规 程的 要求外,尚 应符 合 JGJ/T 328、DBJ51/T 104等标准 的相 关规 定。4.2 预拌混 凝土 废水 废浆 的回 收处理 系统 应选 用技 术先 进、低 噪声、低 能耗 的设 备。4.3 预拌混 凝土 生产 过程 中各 环节产 生的 废水 废浆 应通 过专用 管道 或排 水沟 进入 回收处 理系 统。4.4 预拌混 凝土 生产 应配 备完 善的回 收处 理系 统,包括 排水沟、管 道、多级 沉淀 池、搅 拌池 等,并应符合国 家相 应标 准要 求。4.5 回收处 理系 统应 覆盖 和连 通搅拌 站(楼)、骨 料堆 场、砂 石分 离机、车 辆清 洗场地 和回 收池 等区域。4.6 回收处 理系 统应 设置 明显 的安全 警示 标志,沉 淀池、搅拌 池及 压滤 设备 等作 业平台 应设 置防 护栏杆,且 应符 合 GB 4053 的 相关规 定。4.7 沉淀池、搅 拌池、回 收渣 堆放点 及排 水沟 应有 防渗、防溢 流措 施,并满 足搅 拌站属 地建 设主 管部门绿色 生产 考核 要求。4.8 回收水 和回 收浆 不宜 用于 制备预 应力 混凝 土、装饰 混凝土、高 强混 凝土 以及 具有特 殊性 能要 求的混凝土;不 得用 于制 备使 用碱活 性或 潜在 碱活 性骨 料的混 凝土。4.9 经 检 测 符 合 本 规 程 要 求 的 回 收 水 和 回 收 浆 可 直 接 用 于 混 凝 土 生 产,其 回 收 水 的 含 固 量 不 应 大 于0.5%,且其 掺量 不宜 大于 混凝土 拌合 用水 的 40%,不应大 于 50%;其 回收 浆 的含固 量不 应大 于 20%,其掺量不 宜大 于混 凝土 拌合 用水 的 20%,不 应大 于 30%。4.10 回收水 用作 预拌 混凝 土拌 合用水 时,水质 应符 合 表1 的规 定,亦可 参考 附录D。DB51/T 2681 2020 3 表1 回收水 水质 要求 项目 控制指标 含固量,%0.5 pH 4.5 不溶物,mg/L 2000 可溶物,mg/L 5000 Cl-,mg/L 1000 SO42-,mg/L 2000 碱含量,mg/L 1500 留置时间,天 7 注:碱含量按Na2O+0.658K2O 计算,采用非碱活性骨料时,可不检测碱含量。4.11 回收浆 用作 预拌 混凝 土掺 合料时,回 收浆 应符 合 表2 的要 求,亦可 参考 附录D。表2 回收浆 要求 项目 控制指标 含固量,%20 pH 值 4.5 Cl-,mg/L 1000 SO42-,mg/L 2000 碱含量,mg/L 1500 留置时间,天 7 4.12 掺入回 收水、回 收浆 的水 泥净浆 和水 泥胶 砂性 能,应符 合 JGJ 63 的相 关规 定。4.13 利用回 收水 和回 收浆 制备 的预拌 混凝 土应 符 合 GB/T 14902 的 相关 规定。5 回收处 理 5.1 概述 预拌混 凝土 搅拌 站在 试验、生产和 设备 清洗 过程 中产 生的废 水废 浆,应通 过收 集 后再进 行回 收处 理,回收处 理方 法主 要包 括砂 石分离、均 化处 置、沉淀 处理、稀释 处理 和压 滤处 理等。5.2 砂石分 离 未达到 初凝 的报 废混 凝土 应先经 砂石 分离 机处 理,分离出 的粗、细 骨料 按GB/T 25176 和GB/T 25177检测合 格后可 作为 混凝土 骨料,按比例 单独 计量计 入粗细 骨料用 量;分离出 的回收 浆可通 过均 化处 置、沉淀处 理、稀释 处理 或压 滤处理 后回 收利 用。5.3 均化处 置 回收浆 用于 混凝 土生 产前 应进行 均化 处置,并 检测 其含固 量,经检 测符 合本 规程4.11中 回收 浆 要 求后方可 用于 混凝 土生 产。5.4 沉淀处 理 5.4.1 回收浆 经多 级沉 淀池 形成 的回收 水,经检 测符 合本 规 程 4.10 中 回收 水水 质要 求 后方可 用于 混凝土生产。DB51/T 2681 2020 4 5.4.2 回收浆 经多 级沉 淀产 生的 回收渣,可 作 为 C20 及以 下混凝 土掺 合料,用 量应 通过试 验确 定。5.4.3 多级沉 淀池 应设 置三 级及 以上,且宜 采用 地下 沉淀 池。5.5 稀释处 理 回收浆 或回 收水 含固 量不 符合本 规程 要求 时,应采 用拌合 水进 行稀 释,经检 测符合 本规 程4.11 中回收浆或4.10 中回 收水 水质 要求后 方可 用于 混凝 土生 产。5.6 压滤处 理 5.6.1 回收浆 采用 压滤 机进 行处 理时,经压 滤产 生的 回收 水应通 过专 用管 道进 入回 收处理 装置,经 检测符合 本规 程4.10 中回 收 水水质 要求 后方 可用 于混 凝土生 产。5.6.2 回收浆 经压 滤产 生的 回收 渣,可 作 为 C20 及以 下混 凝土掺 合料,用 量应 通过 试验确 定。5.7 回收处 理工 艺 废水废 浆回 收处 理 工 艺流 程如图1所示,搅拌 站可 结 合自身 特点 选择 方案。图1 废水废 浆回 收处 理工 艺流 程 6 利用 6.1 回收水 利用 6.1.1 经沉淀 或压 滤处 理后 的回 收水可 用于 强度 等 级 C40 及以下 的普 通混 凝土 的拌 合用水,且 应符 合下列规 定:a)回收水 掺量 应通 过混 凝土 试配试 验确 定后,方 可用 于混凝 土生 产;b)回收水 应经 专用 管道 和计 量装置 输入 搅拌 主机。6.1.2 经沉淀 或压 滤处 理后 的回 收水也 可用 于硬 化地 面降 尘和生 产设 备冲 洗,不宜 用 于罐车 表面 清 洗。粗 细 骨 料 沉淀池 压滤机 均化处 置 砂石分 离机 回收浆 搅拌池 试验废 水 报废混 凝土 稀释 混凝土 生产 不合格 合格 合格 指标检 测 指标检 测 稀释 不合格 合格 回收水 回收渣 混凝土 生产 混凝土 生产 指标检 测 稀释 不合格 合格 回收水 回收渣 混凝土 生产 方案二 方案一 方案三 生产废 水 设备和 场地 清洗 废水 DB51/T 2681 2020 5 6.2 回收浆 利用 回收浆 用于 混凝 土生 产时,配合 比设 计中 可将 回收 浆中的 水计 入混 凝土 用水 量,固 体颗 粒计 入 掺 合料用量,回收 浆掺 量应 通 过混凝 土试 配试 验确 定。对于不 同强 度等 级的 混凝 土,回收 浆的 掺量 应符 合 下列规定:a)回收浆 不宜 用于 强度 等级 大于 C30 的 混凝 土;b)对于C30 及 以下 强度 等级 的混凝 土,回收 浆的 掺量 不应大 于 30%。6.3 回收渣 利用 经沉淀 或压 滤产 生的 回收 渣,可 作为C20 及以 下混 凝 土掺合 料,用量 应经 试配 试验确 定。7 检验检 测 7.1 一般要 求 7.1.1 预拌混 凝土 搅拌 站应 编制 回收水 和回 收浆 检测 控制 方案,定期 组织 型式 检测 和自检。7.1.2 预拌混 凝土 搅拌 站回 收水 和回 收 浆每 半年 应 委 托具 有相应 资质 的检 测机 构 进 行至少 一次 型式 检测,按 照附 录A 表A.1 检 测。如发 生原 材料 或混 凝土 配合比 变化,应 增加 检测 频次,检测 应选 择预 拌混凝土连 续生 产时 段。7.1.3 回收水 应按 照 JGJ 63 的 规 定进行 自检,宜 每月 检测 一次,自检 按照 附 录 A 表A.2 规 定进 行。7.1.4 回收浆 使用 前应 进行 含固 量检测。7.1.5 回收水 和回 收浆 超 过 7 天 未使用,再 次使 用前 应充 分搅拌 均匀,并 应按 本规 程要求 重新 进行 检测,合 格后 方可 用于 混凝 土生产。7.2 取样 7.2.1 取样的 容器 应洁 净、干燥、无污 染,取样 前容 器应 用待采 样品 冲 洗 3 次,采 集完毕 后密 封。7.2.2 回收水 取样,应在 回收 水池 或末级 沉淀 池内 进行,应距 液面不 低 于 100 mm 处进 行;回 收浆 取样,应在搅 拌池 均化 后,距液 面不低 于 100 mm 处 进行。7.2.3 用于回 收水、回收 浆物 化 指标检 测和 水泥 凝结 时间 与胶砂 强度 测定 的取 样容 量按 照 JGJ 63 的规定执行。7.3 检测与 记录 7.3.1 pH 值 定期 检测 按照 GB 6920 的相 关规 定进 行。7.3.2 不溶物 试验 按 照 GB 11901 的相关 规定 进行。7.3.3 可溶物 试验 按 照 GB/T 5750 中溶 解性 总固 体检 验法 的相关 规定 进行。7.3.4 氯化物 检测 按 照 GB 11896 的相关 规定 进行。7.3.5 硫酸盐 检测 按 照 GB 11899 的相关 规定 进行。7.3.6 碱含量 检测 按 照 GB/T 176 的相关 规定 进行。7.3.7 水泥凝 结时 间检 测按 照 GB/T 1346 的 相关 规定 进行。7.3.8 水泥胶 砂强 度检 测按 照 GB/T 17671 的相 关规 定进 行。7.3.9 含固量 的定 期型 式检 测按 照 GB/T 8077 的 相关 规定 进行。7.3.10 含固量 的定 期自 检按 含固 量比重 计快 速法,型 式检 测按含 固量 烘干 法,具体 方法见 附 录 B 与附录C。7.3.11 回收水、回 收浆 的型 式检 测和自 检记 录按 照附 录 A 的规定 进行。DB51/T 2681 2020 6 A A 附 录 A(规范 性附 录)型式检 测记 录表 和自 检记 录表 A.1 型式检 测记 录表 型式检 测记 录表 见表A.1。表A.1 型式检 测记 录表 样品留置时间:天;样品 量:L;检测时间:年 月 日 检测项目 检测结果 检测结论 pH 是否满足本规范要求。检验员(签字盖章):含固量,%不溶物,mg/L 可溶物,mg/L Cl-,mg/L SO42-,mg/L 碱含量,mg/L 水泥净浆 凝结时间差,min 初凝 终凝 水泥胶砂 抗压强度,%3d 28d A.2 自检记 录表 自检记 录表 见表A.2。表A.2 自检记 录表 样品留置时间:天;样品 量:L;检测时间:年 月 日 检测 项目 检测结果 检测结论 pH 是否满足本规范要求。检验员(签字盖章):含固量,%水泥净浆 凝结时间差,min 初凝 终凝 水泥胶砂 抗压强度,%3d 28d DB51/T 2681 2020 7 B B 附 录 B(规范 性附 录)含固量 比重 计快 速法 B.1 适用范 围 通过NB1型 比重 计测 定回 收 浆相对 密度(比 重),经 密度-浓度 关系 表(或公 式 计算)获得 回收 浆含固量。B.2 仪器设 备 B.2.1 NB1型 比重 计:范围:(0.96 3)g/cm3,最小 刻度:0.01 g/cm3。B.2.2 硬质玻 璃、聚乙 烯带 口瓶 或容器。B.2.3 干毛巾、毛 刷、温度 计等。B.3 回收浆 取样 按本规 程7.2.2 规定 取样。B.4 回收浆 中固 体物 密度 固 回收浆 样品 在干 燥箱 中于(105 5)下烘 干至恒 重,待 冷却至 室温 后,按GB/T 208方 法步 骤进 行测试。回收 浆中 固体 物密 度应定 期(每半 年不 少于 一次)检测 进行 修正。B.5 回收浆 密度 测试 将回收 浆搅 拌均 匀后 注入 比重计 杯内,齐 平杯 口,不可留 有气 泡。将 比 重计 杯盖轻 轻盖 上,使 多 余的回收 浆 和 空气 从杯 盖中 间的小 孔排 出,再将 溢出 的 回收 浆擦 拭干 净。将杠 杆的主 刀口 放到 底 座 的 主 刀垫上,将砝 码缓 慢移 动,当水准 泡中 的水 泡移 到中 央时,杠杆 呈水 平状 态,砝码左 侧所 示刻 度 即 为 回收浆的 相 对密 度(比重),读数结 果宜 保留 至小 数点 后三位,单 位:g/cm3。如果需要 测试的 回收浆比重在(2 3)g/cm3范围时,将仪器附 件-重锤放入 平衡圆柱内,即可测试。若恢复 到测 试(0.96 2.00)g/cm3范 围时,应 将重 锤取出。B.6 试验结 果处 理 B.6.1 回收浆 含固 量按 下式 计算,精确 至0.1%:式中:含固 量,%;浆 回 收浆 的相对 密度,g/cm3;%10011固 浆浆 固 DB51/T 2681 2020 8 固 回 收浆 中 固 体物 的密度,g/cm3。B.6.2 含固量 取两次 试验 结果的 算术平 均值,精确 至0.1%;两次 试验结 果之 差大于0.2%时,应重 新试验。B.6.3 回收浆 含固 量与 密度 的换 算值可 参考 附录E。DB51/T 2681 2020 9 C C 附 录 C(规范 性附 录)含固量 烘干 法 C.1 仪器 要求如 下:a)分析天 平:分度 值 0.0001 g;b)电热鼓 风恒 温干 燥箱:温 度范围(0 200)C;c)带盖称 量瓶;d)干燥器。C.2 实验步 骤 C.2.1 将称量 瓶置 于天 平上 称量,记录 质量m0。C.2.2 将待测 样品 搅拌 均匀 后装 入称量 瓶内,记 录试 样及 称量瓶 的总 重m1。C.2.3 将装有 样品的 称量 瓶置 于 鼓风干 燥烘箱 中,温度 调 整至(105 5)烘干,15 min后 取出称 量记录数 值,然后 再放 入继 续烘干,每5 min称 量一 次,当连 续两 次称 量质 量不 再发生 变化 时,视为 恒重,记录恒 重的 质量m2。C.3 结果表 示 式中:含固 量,%。安全提 示:取出 托盘 称量 时,应 戴手 套,做好 劳动 防护,防止 烫伤。%1000 10 2m mm mDB51/T 2681 2020 10 D D 附 录 D(资料 性附 录)搅拌站 回收 水、回收 浆技 术指标 检测 结果 D.1 回收浆 碱含 量情 况 表 D.1 中 给出 了回收 浆 中 固体物 质碱 含量 检测 情况,样品 来源 于四 川省 内不 同地区 的搅 拌站。表D.1 回收浆 中固 体物 质碱 含量 化学组成 Na2O K2O 碱含量(Na2Oeq)含量(%)0.17 1.27 0.31 1.26 0.45 2.06 注:Na2Oeq=Na2O+0.658K2O 注:GB 175 中 规定了,水 泥 中 的碱含 量 应 不 大 于0.60%或由 买 卖 双方 协 商。由22家 搅 拌 站 提供 的样 品 中,其 中有20家 搅 拌 站 回收 浆 中 固体 物 质 碱含 量 超 过0.60%。若将 回 收 浆中的 固 体 物 质作 为 掺 合料 计 量,应 根 据 对 碱含 量 的要求,调整回收浆掺量,使其总胶凝材料中碱含量不超过标准规定值或双方协商值。D.2 回收水 水质 情况 回收水 水质 情况 参见 表D.2。表D.2 回收水 水质 情况 检测 结果 检测成分 检测结果 指标要求 备注 溶解性总固体 mg/L 1564 3250 预应力混凝土 2 0 0 0(mg/L),钢筋混凝土 5 0 0 0(mg/L)素混凝土10000(mg/L)JGJ 63 2006 3.1.1 满足要求 悬浮物 mg/L 4 154 预应力混凝土 2 0 0 0(mg/L),钢筋混凝土 2 0 0 0(mg/L)素混凝土5000(mg/L)JGJ 63 2006 3.1.1 满足要求 pH 无量纲 12.4 12.7 预应力混凝土 5.0,钢筋混凝 土、素混凝土 4.5,JGJ 63 2006 3.1.1 满足要求 硫酸盐 mg/L 1.05 576 预应力混凝土 600(mg/L),钢筋混凝土 2000(mg/L),素混凝土2700(mg/L)JGJ 63 2006 3.1.1 满足要求 氯化物 mg/L 7.57 145 预应力混凝土 500(mg/L),钢筋混凝土 1000(mg/L),素混凝土3500(mg/L)JGJ 63 2006 3.1.1 满足要求 碱含量 mg/L 725 2588 1500(mg/L)JGJ 63 2006 3.1.1 40%的回收 水样品碱含量 1 5 0 0 DB51/T 2681 2020 11 E E 附 录 E(资料 性附 录)回收浆 含固 量与 密度 常用 对照表 回收浆 含固 量与 密度 常用 对照表 参见 表E.1。表E.1 回收浆 含固 量与 密度 常用 对照表 项目 固 2.60 2.62 2.64 2.66 2.68 2.70 2.72 2.74 2.76 2.78 2.80 浆 1.000 0.0%0.0%0.0%0.0%0.0%0.0%0.0%0.0%0.0%0.0%0.0%1.002 0.3%0.3%0.3%0.3%0.3%0.3%0.3%0.3%0.3%0.3%0.3%1.004 0.6%0.6%0.6%0.6%0.6%0.6%0.6%0.6%0.6%0.6%0.6%1.006 1.0%1.0%1.0%1.0%1.0%0.9%0.9%0.9%0.9%0.9%0.9%1.008 1.3%1.3%1.3%1.3%1.3%1.3%1.3%1.2%1.2%1.2%1.2%1.010 1.6%1.6%1.6%1.6%1.6%1.6%1.6%1.6%1.6%1.5%1.5%1.012 1.9%1.9%1.9%1.9%1.9%1.9%1.9%1.9%1.9%1.9%1.8%1.014 2.2%2.2%2.2%2.2%2.2%2.2%2.2%2.2%2.2%2.2%2.1%1.016 2.6%2.5%2.5%2.5%2.5%2.5%2.5%2.5%2.5%2.5%2.4%1.018 2.9%2.9%2.8%2.8%2.8%2.8%2.8%2.8%2.8%2.8%2.8%1.020 3.2%3.2%3.2%3.1%3.1%3.1%3.1%3.1%3.1%3.1%3.1%1.022 3.5%3.5%3.5%3.4%3.4%3.4%3.4%3.4%3.4%3.4%3.3%1.024 3.8%3.8%3.8%3.8%3.7%3.7%3.7%3.7%3.7%3.7%3.6%1.026 4.1%4.1%4.1%4.1%4.0%4.0%4.0%4.0%4.0%4.0%3.9%1.028 4.4%4.4%4.4%4.4%4.3%4.3%4.3%4.3%4.3%4.3%4.2%1.030 4.7%4.7%4.7%4.7%4.6%4.6%4.6%4.6%4.6%4.5%4.5%1.032 5.0%5.0%5.0%5.0%4.9%4.9%4.9%4.9%4.9%4.8%4.8%1.034 5.3%5.3%5.3%5.3%5.2%5.2%5.2%5.2%5.2%5.1%5.1%1.036 5.6%5.6%5.6%5.6%5.5%5.5%5.5%5.5%5.4%5.4%5.4%1.038 5.9%5.9%5.9%5.9%5.8%5.8%5.8%5.8%5.7%5.7%5.7%1.040 6.3%6.2%6.2%6.2%6.1%6.1%6.1%6.1%6.0%6.0%6.0%1.042 6.5%6.5%6.5%6.5%6.4%6.4%6.4%6.3%6.3%6.3%6.3%1.044 6.8%6.8%6.8%6.8%6.7%6.7%6.7%6.6%6.6%6.6%6.6%1.046 7.1%7.1%7.1%7.0%7.0%7.0%7.0%6.9%6.9%6.9%6.8%1.048 7.4%7.4%7.4%7.3%7.3%7.3%7.2%7.2%7.2%7.2%7.1%1.050 7.7%7.7%7.7%7.6%7.6%7.6%7.5%7.5%7.5%7.4%7.4%1.052 8.0%8.0%8.0%7.9%7.9%7.9%7.8%7.8%7.8%7.7%7.7%1.054 8.3%8.3%8.2%8.2%8.2%8.1%8.1%8.1%8.0%8.0%8.0%1.056 8.6%8.6%8.5%8.5%8.5%8.4%8.4%8.4%8.3%8.3%8.2%1.058 8.9%8.9%8.8%8.8%8.7%8.7%8.7%8.6%8.6%8.6%8.5%DB51/T 2681 2020 12 表E.1 回 收浆 含固 量与 密度常 用对 照表(续)项目 固 2.60 2.62 2.64 2.66 2.68 2.70 2.72 2.74 2.76 2.78 2.80 浆 1.060 9.2%9.2%9.1%9.1%9.0%9.0%9.0%8.9%8.9%8.8%8.8%1.062 9.5%9.4%9.4%9.4%9.3%9.3%9.2%9.2%9.2%9.1%9.1%1.064 9.8%9.7%9.7%9.6%9.6%9.6%9.5%9.5%9.4%9.4%9.4%1.066 10.1%10.0%10.0%9.9%9.9%9.8%9.8%9.7%9.7%9.7%9.6%1.068 10.3%10.3%10.2%10.2%10.2%10.1%10.1%10.0%10.0%9.9%9.9%1.070 10.6%10.6%10.5%10.5%10.4%10.4%10.3%10.3%10.3%10.2%10.2%1.072 10.9%10.9%10.8%10.8%10.7%10.7%10.6%10.6%10.5%10.5%10.4%1.074 11.2%11.1%11.1%11.0%11.0%10.9%10.9%10.8%10.8%10.8%10.7%1.076 11.5%11.4%11.4%11.3%11.3%11.2%11.2%11.1%11.1%11.0%11.0%1.078 11.8%11.7%11.6%11.6%11.5%11.5%11.4%11.4%11.3%11.3%11.3%1.080 12.0%12.0%11.9%11.9%11.8%11.8%11.7%11.7%11.6%11.6%11.5%1.082 12.3%12.3%12.2%12.1%12.1%12.0%12.0%11.9%11.9%11.8%11.8%1.084 12.6%12.5%12.5%12.4%12.4%12.3%12.3%12.2%12.2%12.1%12.1%1.086 12.9%12.8%12.7%12.7%12.6%12.6%12.5%12.5%12.4%12.4%12.3%1.088 13.1%13.1%13.0%13.0%12.9%12.8%12.8%12.7%12.7%12.6%12.6%1.090 13.4%13.4%13.3%13.2%13.2%13.1%13.1%13.0%12.9%12.9%12.8%1.092 13.7%13.6%13.6%13.5%13.4%13.4%13.3%13.3%13.2%13.2%13.1%1.094 14.0%13.9%13.8%13.8%13.7%13.6%13.6%13.5%13.5%13.4%13.4%1.096 14.2%14.2%14.1%14.0%14.0%13.9%13.9%13.8%13.7%13.7%13.6%1.098 14.5%14.4%14.4%14.3%14.2%14.2%14.1%14.1%14.0%13.9%13.9%1.100 14.8%14.7%14.6%14.6%14.5%14.4%14.4%14.3%14.3%14.2%14.1%1.102 15.0%15.0%14.9%14.8%14.8%14.7%14.6%14.6%14.5%14.5%14.4%1.104 15.3%15.2%15.2%15.1%15.0%15.0%14.9%14.8%14.8%14.7%14.7%1.106 15.6%15.5%15.4%15.4%15.3%15.2%15.2%15.1%15.0%15.0%14.9%1.108 15.8%15.8%15.7%15.6%15.5%15.5%15.4%15.3%15.3%15.2%15.2%1.110 16.1%16.0%16.0%15.9%15.8%15.7%15.7%15.6%15.5%15.5%15.4%1.112 16.4%16.3%16.2%16.1%16.1%16.0%15.9%15.9%15.8%15.7%15.7%1.114 16.6%16.6%16.5%16.4%16.3%16.3%16.2%16.1%16.0%16.0%15.9%1.116 16.9%16.8%16.7%16.7%16.6%16.5%16.4%16.4%16.3%16.2%16.2%1.118 17.2%17.1%17.0%16.9%16.8%16.8%16.7%16.6%16.6%16.5%16.4%1.120 17.4%17.3%17.2%17.2%17.1%17.0%16.9%16.9%16.8%16.7%16.7%1.122 17.7%17.6%17.5%17.4%17.3%17.3%17.2%17.1%17.1%17.0%16.9%1.124 17.9%17.8%17.8%17.7%17.6%17.5%17.4%17.4%17.3%17.2%17.2%1.126 18.2%18.1%18.0%17.9%17.9%17.8%17.7%17.6%17.5%17.5%17.4%1.128 18.4%18.4%18.3%18.2%18.1%18.0%17.9%17.9%17.8%17.7%17.7%1.130 18.7%18.6%18.5%18.4%18.4%18.3%18.2%18.1%18.0%18.0%17.9%1.132 18.9%18.9%18.8%18.7%18.6%18.5%18.4%18.4%18.3%18.2%18.1%1.134 19.2%19.1%19.0%18.9%18.9%18.8%18.7%18.6%18.5%18.5%18.4%DB51/T 2681 2020 13 表E.1 回 收浆 含固 量与 密度常 用对 照表(续)项目 固 2.60 2.62 2.64 2.66 2.68 2.70 2.72 2.74 2.76 2.78 2.80 浆 1.136 19.5%19.4%19.3%19.2%19.1%19.0%18.9%18.9%18.8%18.7%18.6%1.138 19.7%19.6%19.5%19.4%19.3%19.3%19.2%19.1%19.0%18.9%18.9%1.140 20.0%19.9%19.8%19.7%19.6%19.5%19.4%19.3%19.3%19.2%19.1%1.142 20.2%20.1%20.0%19.9%19.8%19.7%19.7%19.6%19.5%19.4%19.3%1.144 20.5%20.4%20.3%20.2%20.1%20.0%19.9%19.8%19.7%19.7%19.6%1.146 20.7%20.6%20.5%20.4%20.3%20.2%20.1%20.1%20.0%19.9%19.8%1.148 20.9%20.9%20.8%20.7%20.6%20.5%20.4%20.3%20.2%20.1%20.1%1.150 21.2%21.1%21.0%20.9%20.8%20.7%20.6%20.5%20.5%20.4%20.3%1.152 21.4%21.3%21.2%21.1%21.0%21.0%20.9%20.8%20.7%20.6%20.5%1.154 21.7%21.6%21.5%21.4%21.3%21.2%21.1%21.0%20.9%20.8%20.8%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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