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I C S 6 5.0 2 0.0 1B 0 5DB5306昭 通 市 地 方 标 准D B 5 3 0 6/T 1 1 2 0 1 9代 替 D G 5 3 0 6/T 1 0 2 0 1 3昭 通 市 玉 米 杂 交 种 子 生 产 技 术 操 作 规 程2 0 1 9-1 1-1 5 发 布 2 0 1 9-1 1-1 5 实 施昭 通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发 布D B 5 3 0 6/T 1 1 2 0 1 9I前 言本 规 程 按 照 G B/T 1.1 2 0 0 9 标 准 化 工 作 导 则 第 1 部 分:标 准 的 结 构 和 编 写 给 出 的 规 则 起 草。本 规 程 由 昭 通 市 农 业 农 村 局 提 出 并 归 口。本 规 程 主 要 起 草 单 位:昭 通 市 种 子 管 理 站。本 规 程 主 要 起 草 人:李 德 能、严 隆 良、吴 炳 献、胡 聪 远。本 规 程 代 替 了 D G 5 3 0 6/T 1 0 2 0 1 3。D B 5 3 0 6/T 1 1 2 0 1 91昭 通 市 玉 米 杂 交 种 子 生 产 技 术 操 作 规 程1 范 围本 规 程 适 用 于 昭 通 市 玉 米 育 种 家 种 子、原 种、亲 本 种 子、杂 交 种 种 子 的 生 产。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下 列 文 件 对 于 本 文 件 的 应 用 是 必 不 可 少 的。凡 是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仅 所 注 日 期 的 版 本 适 用 于 本 文件。凡 是 不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其 最 新 版 本(包 括 所 有 的 修 改 单)适 用 于 本 文 件。G B/T 3 5 4 3(所 有 部 分)农 作 物 种 子 检 验 规 程G B/T 4 4 0 4.1 粮 食 作 物 种 子 第 一 部 分:禾 谷 类G B/T 7 4 1 5 农 作 物 种 子 贮 藏G B/T 1 7 3 1 5 玉 米 种 子 生 产 技 术 操 作 规 程G B 2 0 4 6 4 农 作 物 种 子 标 签 通 则D B 5 3/T 2 8 4 昭 通 市 玉 米 无 公 害 生 产 技 术 规 程3 术 语 及 定 义3.1 自 交 系由 人 工 培 育 的、遗 传 上 纯 合 稳 定、表 现 型 整 齐 一 致 的 自 交 后 代 系 统。3.2 育 种 家 种 子由 育 种 者 育 成 的 具 有 特 异 性、一 致 性 和 遗 传 稳 定 性 的 最 初 一 批 自 交 系 种 子。3.3 原 种由 育 种 家 种 子 直 接 繁 殖 出 来 的 或 按 照 原 种 生 产 程 序 生 产 并 达 到 规 定 标 准 的 自 交 系 种 子。3.4 亲 本 种 子由 原 种 扩 繁 并 达 到 规 定 标 准,用 于 生 产 大 田 用 杂 交 种 子 的 种 子。3.5 杂 交 种 种 子直 接 用 于 大 田 生 产 的 杂 交 种 子。3.6 空 间 隔 离制 种 区 的 四 周 一 定 距 离 内 不 种 其 他 品 种 的 玉 米,以 防 外 来 花 粉 的 串 杂。3.7 屏 障 隔 离制 种 区 与 邻 近 其 他 品 种 的 玉 米 之 间 利 用 屏 障 隔 开,以 防 外 来 花 粉 的 串 杂。D B 5 3 0 6/T 1 1 2 0 1 93.8 时 间 隔 离制 种 区 母 本 的 播 期 与 邻 近 周 围 其 他 玉 米 的 播 期 错 开 一 定 时 间,以 防 外 来 花 粉 的 串 杂。4 自 交 系 原 种 与 亲 本 种 子 的 生 产4.1 制 定 方 案杂 交 系 原 种 和 亲 本 种 子 生 产 前 制 定 方 案,明 确 生 产 数 量、质 量 指 标、生 产 地 点、技 术 措 施,严 格 按照 程 序 进 行,建 立 生 产 档 案。4.2 选 地选 择 无 检 疫 性 病 虫 害 的 地 区 生 产。要 求 生 产 田 地 力 均 匀,土 壤 肥 沃,排 灌 方 便,稳 产 保 收。4.3 隔 离生 产 地 块 应 当 采 用 空 间 隔 离,与 其 他 玉 米 花 粉 来 源 地 相 距 不 得 少 于 5 0 0 m。4.4 播 种春 播,3 月 2 0 日 4 月 1 5 日 期 间 适 时 播 种,提 高 播 种 质 量,确 保 苗 齐 苗 壮。4.5 去 杂在 苗 期、拔 节 期、散 粉 前、收 获 前 及 时 去 除 杂 株 和 非 典 型 植 株,脱 粒 前 严 格 去 除 杂 穗、病 穗。4.6 收 贮单 收 单 贮,填 写 档 案,包 装 物 内、外 添 加 标 签。原 种 生 产 原 则 是 一 次 繁 殖,分 批 使 用,连 续 繁 殖 不应 超 过 3 代。检 验 方 法 按 照 G B/T 3 5 4 3(所 有 部 分),贮 藏 方 法 按 照 G B/T 7 4 1 5,标 签 填 写 按 照 G B 2 0 4 6 4。5 杂 交 种 的 生 产5.1 基 地 选 择选 择 自 然 条 件 适 宜、便 于 隔 离、交 通 方 便、生 产 条 件 好、劳 力 充 足、技 术 条 件 好、无 检 疫 性 病 虫 害的 地 区 建 立 制 种 基 地。制 种 地 块 应 当 地 势 平 坦,土 壤 肥 沃,排 灌 方 便,旱 涝 保 收,集 中 连 片,并 保 持 相对 稳 定。5.2 隔 离5.2.1 空 间 隔 离空 间 隔 离 时,制 种 基 地 与 其 他 玉 米 花 粉 来 源 地 应 不 少 于 2 0 0 m。5.2.2 屏 障 隔 离屏 障 隔 离 时,在 空 间 隔 离 距 离 达 到 1 0 0 m 的 基 础 上,利 用 林 木、村 庄 等 隔 离,同 时 另 种 宽 度 不 少 于5 m 的 父 本 行。5.2.3 时 间 隔 离时 间 隔 离 时,母 本 播 种 期 与 其 他 玉 米 播 种 期 相 差 应 不 少 于 4 0 d。D B 5 3 0 6/T 1 1 2 0 1 935.3 栽 培 方 式5.3.1 露 地 栽 培昭 通 市 北 部 海 拔 1 6 0 0 m 以 下 区 域 和 南 部 海 拔 1 8 0 0 m 以 下 区 域 采 用 露 地 栽 培。采 用 育 苗 定 向 移 栽 或 直播,宽 窄 行 种 植,小 行 距 4 0 c m 4 5,大 行 距 7 0 c m 1 0 0,株 距 2 0 c m 2 5,每 塘 留 单 株。5.3.2 地 膜 覆 盖 栽 培昭 通 市 北 部 海 拔 1 6 0 0 m 以 上 区 域 和 南 部 海 拔 1 8 0 0 m 以 上 区 域 采 用 地 膜 覆 盖 栽 培。选 用 幅 宽 8 0、厚 度 0.0 0 8 的 地 膜 为 宜。采 用 育 苗 定 向 移 栽 或 直 播,宽 窄 行 种 植,小 行 距 4 0,大 行 距 7 0 c m 9 0,株 距 2 0 c m 2 5,每 塘 留 单 株。盖 膜、育 苗、移 栽 按 照 D B 5 3/T 2 8 4。父 本 行 单 独 覆 膜,每 幅 地 膜 播 1行,不 能 与 母 本 共 用 同 一 幅 地 膜。5.4 精 细 整 地耕 深 1 5 2 0,整 地 要 做 到 地 平、土 细、沟 直、无 根 茬、无 残 膜、土 壤 疏 松。5.5 施 足 基 肥施 肥 原 则 是 以 有 机 肥 为 主,化 肥 为 辅,氮、磷、钾 配 合,磷 肥、钾 肥 作 基 肥 一 次 性 施 用。施 用 优 质农 家 肥 1 0 0 0/6 6 7 1 5 0 0/6 6 7,普 通 过 磷 酸 钙 5 0/6 6 7,氮、磷、钾 三 元 复 合 肥 2 0/6 6 7 3 0/6 6 7,根 据 土 壤 缺 素 状 况 适 量 施 用 微 肥。5.6 播 种5.6.1 种 子 准 备播 种 前 应 核 实 亲 本 真 实 性,晒 种 2 d 3 d,进 行 种 子 精 选、发 芽 率 测 定 和 包 衣。5.6.2 播 种 期分 为 春 播 和 夏 播。昭 通 市 南 部 采 用 春 播,平 均 气 温 稳 定 在 1 0 以 上 时 播 种,一 般 在 3 月 2 0 日 至 4 月 1 5日。昭 通 市 北 部 一 年 两 熟 制 区 域 采 用 夏 播,播 种 期 在 5 月 2 0 日 至 2 5 日 为 宜。父 母 本 错 期 要 根 据 亲 本 特 征特 性、当 地 自 然 条 件 和 实 践 经 验 决 定,父 本 播 种 期 可 分 2 3 期 播 种,保 证 父 母 本 花 期 相 遇 良 好。5.6.3 行 比行 比 要 根 据 父 本 花 粉 量 的 多 少 和 父 母 本 植 株 高 度 的 情 况 而 定,保 证 父 本 有 足 够 的 花 粉 供 应 母 本 和 方便 田 间 作 业。一 般 母 本、父 本 行 比 为 4 6 比 1。在 种 子 田 两 边 和 花 期 季 风 的 上 风 头 播 种 父 本 两 行。另 播占 制 种 面 积 1%的 父 本 用 作 采 粉 区。5.6.4 种 植 密 度根 据 亲 本 特 征 特 性 确 定。一 般 母 本 种 植 密 度 3 2 0 0 株/6 6 7 4 5 0 0 株/6 6 7,父 本 种 植 密 度 8 0 0 株/6 6 7 1 2 0 0 株/6 6 7。5.7 田 间 管 理5.7.1 适 时 间 苗、定 苗3 4 叶 期 间 苗,去 除 弱 苗、大 苗、病 苗、杂 色 苗。5 6 叶 期 定 苗,保 留 特 征 和 大 小 一 致 的 壮 苗,将杂 株、变 异 株、劣 株 全 部 去 除,每 塘 留 单 株。D B 5 3 0 6/T 1 1 2 0 1 95.7.2 适 时 追 肥 和 中 耕 除 草追 肥 量 根 据 土 壤 肥 力、土 质、植 株 长 势 长 相 等 因 素 确 定。追 肥 分 两 次,苗 期 施 尿 素 2 0/6 6 7,大喇 叭 口 期 施 尿 素 3 0/6 6 7 4 0/6 6 7。定 苗、追 肥 时 结 合 中 耕 松 土 和 除 草。5.7.3 病 虫 害 防 治5.7.3.1 主 要 病 虫 害主 要 病 害 有 玉 米 大 斑 病、小 斑 病、灰 斑 病、锈 病、丝 黑 穗 病、纹 枯 病。主 要 虫 害 有 地 老 虎、玉 米 螟、粘 虫、蚜 虫 等。5.7.3.2 大 斑 病、小 斑 病 及 灰 斑 病 防 治加 强 监 测 和 预 报,发 病 初 期 用 3 0%苯 醚 丙 环 唑 3 0 0 0 倍 液 或 7 0%甲 基 硫 菌 灵 可 湿 性 粉 剂 7 0 0 倍 液 或 7 5%百 菌 清 可 湿 性 粉 剂 6 0 0 倍 液 喷 雾,隔 7 d 1 0 d 喷 一 次,连 喷 2 3 次。5.7.3.3 锈 病 防 治授 粉 结 束 后 或 发 病 初 期,用 2 5%三 唑 酮 可 湿 性 粉 剂 1 5 0 0 倍 2 0 0 0 倍 液 喷 雾 防 治,7 d 1 0 d 后 再 施 1次。5.7.3.4 玉 米 丝 黑 穗 病 防 治通 过 种 子 包 衣 预 防。5.7.3.5 玉 米 纹 枯 病 防 治喷 施 5%井 岗 霉 素 4 0 0 倍 5 0 0 倍 液 防 治。5.7.3.6 地 老 虎 防 治在 地 老 虎 发 生 期,用 9 0%晶 体 敌 百 虫 加 水 5 倍 1 0 倍 拌 绿 叶 菜 或 绿 草 毒 饵 诱 杀,或 用 4 0%辛 硫 磷 乳 油1 0 0 0 倍 液 于 傍 晚 喷 施 地 面 及 幼 苗。5.7.3.7 粘 虫 防 治用 2.5%溴 氰 菊 酯 乳 油 2 0 0 0 倍 液 或 4 0%辛 硫 磷 乳 油 1 0 0 0 倍 1 5 0 0 倍 液 喷 雾。5.7.3.8 玉 米 螟 防 治对 心 叶 内 的 玉 米 螟,每 6 6 7 m 2 撒 3%辛 硫 磷 颗 粒 剂 4 k g 5 k g。抽 雄 期 可 用 4 0%辛 硫 磷 乳 油 1 0 0 0 倍 1 5 0 0倍 液 于 玉 米 螟 卵 孵 高 峰 期 喷 雾。5.7.3.9 蚜 虫 防 治用 1 0%吡 虫 啉 1 5 0 0 倍 2 0 0 0 倍 液 或 2 0%啶 虫 脒 5 0 0 0 倍 8 0 0 0 倍 液 喷 雾。5.8 去 杂5.8.1 父 本 去 杂在 苗 期、拔 节 期、散 粉 前 进 行 三 次 去 杂,父 本 的 杂 株 要 在 散 粉 前 完 全 去 除。苗 期、拔 节 期 去 杂 与母 本 去 杂 相 同,散 粉 前 去 杂 要 根 据 株 型、叶 型、苞 叶 特 征、花 丝 色、护 颖 色、雄 穗 分 枝 多 少 0 等 去 杂。5.8.2 母 本 去 杂D B 5 3 0 6/T 1 1 2 0 1 95在 苗 期、拔 节 期、去 雄 前 进 行 三 次 去 杂,母 本 的 杂 株 应 在 去 雄 前 完 全 去 除。苗 期 去 杂:根 据 父 母 本叶 鞘 色、叶 缘 色、叶 型、叶 色、长 势 等,拔 除 杂 苗、大 苗、弱 苗、病 苗。拔 节 期 去 杂:根 据 株 高、叶 型、叶 色、长 势 等 去 杂,拔 除 优 势 株、可 疑 株。去 雄 前 去 杂:根 据 株 高、株 型、叶 型、叶 色 等 特 征 去 杂,做到 去 杂 彻 底、干 净。5.9 去 雄母 本 采 取 带 1 2 叶 去 雄 的 方 式 在 散 粉 前 及 时、干 净、彻 底 地 拔 除 雄 穗。拔 除 的 雄 穗 及 时 带 出 制 种 田并 进 行 有 效 处 理,不 允 许 撒 在 地 内 或 堆 放 在 田 间 地 头。5.1 0 清 除 小 苗 及 母 本 分 蘖母 本 去 雄 工 作 结 束 前,应 及 时 将 田 间 未 去 雄 的 弱 苗 和 母 本 分 蘖 清 除 干 净。5.1 1 人 工 辅 助 授 粉为 保 证 制 种 田 授 粉 良 好,采 取 人 工 辅 助 授 粉 2 3 次,提 高 结 实 率。如 发 现 母 本 抽 丝 偏 晚,可 辅 之 以剪 苞 叶 和 带 叶 去 雄 等 措 施。5.1 2 割 除 父 本授 粉 结 束 后,在 1 0 d 内 将 父 本 全 部 割 除。5.1 3 收 贮籽 粒 生 理 成 熟 后 及 时 收 获,及 时 晾 晒 或 烘 干,防 止 霉 变、鼠 害,单 独 收 贮,严 防 混 杂。在 脱 粒 前 进行 穗 选,剔 除 杂 穗、病 穗;脱 粒 后 精 选、包 装,包 装 物 内 外 要 各 加 注 标 签。种 子 质 量 要 达 到 G B 4 4 0 4.1标 准。5.1 4 清 除 残 留 地 膜采 用 地 膜 覆 盖 栽 培 的,收 获 结 束 后 及 时、彻 底 清 除 田 间 残 留 地 膜。6 田 间 检 查6.1 检 查 项 目 和 依 据6.1.1 生 产 基 地 检 查重 点 检 查 隔 离 条 件、前 作 情 况、种 植 规 格 等 是 否 符 合 要 求。6.1.2 苗 期 检 查要 进 行 两 次 以 上 检 查,重 点 检 查 幼 苗 长 势、叶 鞘 颜 色、叶 型、叶 色 等 性 状 的 典 型 性 和 一 致 性,了 解生 育 进 程、去 杂 情 况 和 预 测 花 期 等。6.1.3 花 期 检 查花 期 检 查 三 次 以 上,重 点 检 查 去 杂、去 雄 情 况。父 本 抽 雄 期 主 要 依 据 株 高、株 型、叶 形、叶 色、雄穗 形 状 和 分 枝 多 少、护 颖 色、花 药 色、花 丝 色 等 典 型 性 状 检 查 去 杂 情 况;母 本 主 要 依 据 母 本 雄 穗、母 本弱 小 苗 是 否 及 时、彻 底 拔 除 来 检 查 去 雄 情 况。D B 5 3 0 6/T 1 1 2 0 1 96.1.4 收 获 期 检 查检 查 杂 株 和 父 本 株 是 否 彻 底 清 除。6.1.5 脱 粒 前 检 查根 据 穗 型、粒 型、粒 色、穗 轴 色 等 性 状 重 点 检 查 有 无 杂 穗、杂 粒。6.2 检 查 结 果 的 处 理每 次 检 查,依 据 附 录 A 的 标 准,将 检 查 结 果 记 入 附 录 B。发 现 问 题,应 会 同 受 检 单 位 负 责 人 进 行 复 查,并 责 成 其 在 同 次 检 查 记 录 卡 片 上 签 字。全 部 检 查 结 束 后,要 将 检 查 结 果 报 送 主 管 单 位。经 过 复 查,对 仍达 不 到 要 求 的,建 议 报 废。报 废 的 种 子 要 将 报 废 的 理 由 及 时 以 书 面 形 式 分 别 通 知 主 管 单 位 和 种 子 生 产 单位。所 生 产 的 各 类 种 子,由 各 级 种 子 检 测 机 构 根 据 G B/T 3 5 4 3.1 3 5 4 3.7、G B 4 4 0 4.1 标 准 进 行 检 验 定 级。D B 5 3 0 6/T 1 1 2 0 1 97附 录 A(规 范 性 附 录)玉 米 种 子 生 产 田 纯 度 合 格 指 标类别项 目母本散粉株率%父本杂株散粉株率%散粉杂株率%杂穗率%育种家种子 0 0原种 0.0 1 0.0 1亲本种子 0.1 0 0.1 0杂交种种子 1.0 0.5 0.5注 1:母本散粉株率:指散粉株占总株数的百分比。母本雄穗散粉花药数不小于 1 0 为散粉株。注 2:散粉杂株率:指田间已散粉的杂株占总株数的百分比。散粉前已拔除的不计算在内。注 3:杂穗 率:自 交 系的 杂 穗率 是 指剔 除 杂 穗前 的 杂穗 占 总穗 数 的百 分 比;杂 交种 的 杂穗 率 是指 母 本脱粒前杂穗占总穗数的百分比。D B 5 3 0 6/T 1 1 2 0 1 9A A附 录 B(资 料 性 附 录)玉 米 种 子 生 产 田 间 检 查 记 录N o.生 产 单 位:管 理 人:户 主 姓 名:品 种 名 称:地 块 编 号:前 作:面 积:隔 离 情 况:种 植 密 度:父 母 株/h 行 比:播 种 期:收 获 期:项 目次 数1 2 3 4 5 6 备注检查时间(日/月)杂交种母本散粉株率%父本杂株散粉株率%母本杂穗率%自交系散粉杂株率%杂穗率%检验意见 1.符合要求;2.整改;3.报废检 验 员:检 验 单 位:年 月 日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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