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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65.020.99 B 33 DB12 天津市 地 方 标 准 DB12/T 913 2019 出口葵花 籽检验规 程 Inspection rules of sunflower seeds for export 2019-11-13 发布 2019-12-15 实施 天 津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发布 DB12/T 913 2019 I 前 言 本标准 按照GB/T 1.1-2009 标准 化工 作导 则 第1部 分:标 准的 结构 和编 写 给出的 规则 起草。本标准 由中华 人民 共 和国 天津海 关提 出并 归口。本标准 起草 单位:天 津海 关动植 物与 食品 检测 中心。本标准 主要 起草 人:刘娟、张瑞 峰、王娓 辰、姜涛、魏亚 东。DB12/T 913 2019 1 出 口葵花 籽检验规 程 1 范围 本标准 规定 了出 口葵 花籽 的 仪器 和用 具、包装 检查、抽样、检 验及 样品 保存。本标准 适用 于出 口葵 花籽 的检验。2 规范性 引用 文件 下列文 件对 于本 文件 的应 用是必 不可 少的。凡 是注 日期的 引用 文件,仅 所注 日期的 版本 适用 于 本 文件。凡 是不 注日 期的 引用 文件,其最 新版 本(包括 所有的 修改 单)适用 于本 文件。GB/T 5490 粮 食、油料 及 植物油 脂检 验 一般 规则 GB/T 5491 粮 食、油料 检 验 扦 样、分样 法 GB/T 22505 粮 油检 验 感 官检验 环境 照明 3 术语和 定义 3.1 杂质 impurity 非本品 物质 及失 去使 用价 值的本 品物 质。包括 筛下 杂质,有机 杂质 和无 机杂 质。3.2 不完善 粒 unsound kernel 受到损 伤但 尚有 使用 价值 的颗粒,包 括破 碎粒、未 熟粒、虫蚀 粒、损伤 粒。3.3 破碎粒 broken kernel 籽粒受 压破裂 变形 或颗粒 破碎伤 及子叶,破 碎失去 部分达 本品颗 粒体 积的1/5 者或其 裸仁,尚有使用价值 的颗 粒。3.4 未熟粒 immature kernel 皮色浅 淡,含有 可辨 认的 籽仁但 萎缩 不足 正常 体积1/2 的颗 粒。3.5 虫蚀粒 injured kernel 被虫蛀 蚀,已伤 及子 叶,剩余部 分未 变质 的本 品颗 粒。3.6 损伤粒 damaged kernel 葵花籽 中有 出芽、病 斑、生霉的 颗粒。3.7 出芽粒 budding kernel 种胚萌 动发 育,突破 种皮 尚有使 用价 值的 本品 颗粒。DB12/T 913 2019 2 3.8 病斑粒 disease spots kernel 粒面有 明显 病斑,尚 有使 用价值 的本 品颗 粒。3.9 生霉粒 mouldy kernel 种皮表 面生 霉但 尚有 使用 价值的 本品 颗粒。3.10 外观 appearance 指整批 葵花 籽固 有的 色泽、外形 及洁 净、匀整 程度。3.11 气味 odor 指整批 葵花 籽固 有的 气味。4 仪器和 用具 4.1 仪器 天平:感量0.1g 和0.01g。4.2 用具 圆孔筛:直 径3.0mm,分 样 铲,白 瓷盘,镊 子,盛样 皿。5 包装检 查 按照对 外贸 易合 同和 运输 安全的 要求 进行 包装 检查。包 装应 密实 牢固,不应 产 生撒漏,不得 对葵 花籽造成 污染。6 抽样 6.1 作批 取样前 应详 细审 核检 验申 请单及 合同,核 对品 名、包装、标记、批次、数 量、堆存 地点 等,无 误后再进行 取样。以 同一 报验 单、同种 类、同质量、同 产地、同 收 货 年度、同运 输单 元、同存 储单元 的葵 花籽 作 批。按照GB/T 5491 规定 以不 超 过50t 为一 个检 验批。6.2 抽样数 量 100 件 及以 下:抽取5 件。100 件 以上 按式(1)计算 件数。N S.(1)式中:S 取样 件数;N 本批 总件 数。DB12/T 913 2019 3 注:S 值取整数,小数部分进为整数。每件取 样数 量 基 本一 致,按照GB/T 5490 规定,全 批 取得的 原始 样品 总量 不得 少于2000g。6.3 抽样操 作 6.3.1 确定抽 样部 位 根据货 物不 同装 载方 式,确定抽 样部 位:a)若 实 施 仓 库 或者 露 天 抽样,从堆垛四 周按 正 弦 曲线,从 上 中 下 层随 机 确 定抽样 点,按 照 6.2所确定 的抽样 件数进 行抽 样。从 抽样包 件中随 机抽 取 5%进 行倒 包,用 取样 铲 取样结 合倒包 抽取样品,若发 现包 间差 异 明显或 其他 异常 情况 应增 加倒包 件数。倒包 检查 葵 花籽的 外观,有无生虫、发霉 变质,有 无有 毒有害 杂质,并 注意 袋内、袋间 品质 是否 均匀。确 认正常 后再 用 取 样铲从中 随机 取出 所需 的、有代表 性的 平均 样品。b)若在装 卸过 程中 抽样,应 根据装 卸速 度和 应抽 件数,均 匀间 歇抽 取样 品,也 可 采用甩 包集 中抽取样品。c)船舶、卡车、车 皮装 载袋 装货物 时,根 据 a)的方 法 抽取样 品。d)集装箱 装载袋 装货 物时,若箱内 剩余空 间较 大,人 员能够 进入,参照 a)方 法 抽取样 品;若 堆装较满 人员 无法 进入,现 场能够 掏箱 的,根 据 6.2 所确定 的抽 样数 量进 行抽 样,掏箱 抽取 代表性样品,不 能掏 箱的 可采 取卸货 仓库 采样。6.3.2 取样 采用倒 包和 拆包 相结 合的 方式。倒包操 作:将抽 取的 袋装 样 品置于 干净 的帆 布或 水泥 台面,拆去 麻袋 或塑 编袋 口 缝线,缓慢 的放 倒,双手紧 握袋 底两 角,提起 至一定 高度,拖 倒约1.5m 长,全 部倒 出,从相 当于 袋的中 部和 底部 用 取 样 铲 抽取样品。拆包操 作:将 麻袋 或塑 编 袋口缝 线拆 开3 针5 针,用取样 铲从 上部 抽取 所需 样品,每 包抽 取样 品数量一样。抽出后 先检 视样 品情 况,然后倒 入采样 袋 内。如 此 从各 抽 取的 袋装 样品 中 内 逐袋抽 取,抽 至不 少于2000g 有代表 性的 原始样 品,后缩 分成约2000g 平均 样 品。填 好取样 标签:注明 报验号、商品 名称、数/重量、规格、取 样地 点、取样人 及日 期,放入 样品 袋内,扎实 袋口,并 与现 场记录 单一 同带 回实 验 室,供检验 用。7 检验 7.1 检验程 序 在抽取 样品 后,按图A.1 所 示流程 图进 行检 验。7.2 外观、气味 检验 外观、气味 检验 在抽 样现 场 进行 检验 的基 础上,对 平均 样 品做 进一 步的 检验,综合 判定。打 开 装 有平均样 品的 采样 袋,立 即 以感官 鉴定 气味 是否 正常。将 平均 样品 倒在 洁净 的 检验台 或白 瓷盘 中混 匀,摊平,于无 炫目 光线 明亮 处 综合鉴 定光 泽、颜 色、颗粒 匀整、洁 净程 度。检验 工作 区光照 度参 照GB/T 22505的规定。7.3 杂质检 验 DB12/T 913 2019 4 7.3.1 大样杂 质检 验 7.3.1.1 检验方 法 按照GB/T 5491 的规 定使用 四分 法 制取得 到约1000g 检 验用 样 品和1000g 存 查样品。将 检 验用样 品在感量为0.1g 的天 平上 称量(m),并 分数 次(每次 不 超过250g)放入 直径3.0mm 的圆孔 筛中,进 行筛 分。筛分时,将3.0mm 圆孔筛 套 在筛底 上,倒 入试 样,盖 好筛盖。然后 将选 筛放在 玻璃板 或光滑 的桌 面上,双手以110 次/min 120 次/min 的 速度,按 照顺 时针 方 向和逆 时针 方向 各筛 动1min。筛 动的 范围 掌握 在选筛直径 扩大8cm 10cm。筛 毕,将 筛下物(筛 下杂质)倒入 盛样皿 中,筛上物 倒入白 瓷盘内。于 白瓷 盘中,按 照3.1 的定义,用 镊 子拣出 显著大 于本 品颗粒、易于 拣出的 非本 品物质 和已失 去使用 价值 的本 品物质作 为大 样杂 质。大样 杂质与 筛下 杂质 合并(m1),在 感量0.01g 天 平上 分 别称量。7.3.1.2 结果计 算 大样杂 质含 量百 分率 按照 式(2)计 算:100(%)1 mmA.(2)式中:A 大样 杂质 含量;m1 大样 杂质 的质 量,单位为 克(g);m 检验 用 样 品的 质量,单位 为克(g)。在重复 性条 件下,获 得的 两次独 立测 试结 果的 绝对 差值不 大于 0.5%,求其 平 均值则 为测 试结 果。测试结 果保 留到 小数 点后 两位。7.3.2 小样杂 质检 验 7.3.2.1 检验方 法 在检查 完大样 杂质 的试样 中,按 照GB/T 5491 的规 定 使用四 分法,将试 样充分 混合,制取供 小样 杂质和不 完善 粒检 验用 的试 验用量 约200g,将其 在感 量0.1g 的天 平上 称量(m2),倒入 白瓷 盘。于白 瓷 盘中,按照3.1的 定义,用镊 子拣出 样品 中的 有机 杂质 和无机 杂质,作为 小样 杂 质(m3),在 感量0.01g 天平上分 别称 量。7.3.2.2 结果计 算 小样杂 质含 量百 分率 按照 式(3)计 算:100 100(%)23 mmA B).(3)式中:B 小样 杂质 含量;A 大样 杂质 含量;m2 供小 样杂 质、不完 善粒检 验的 试样 质量,单 位为克(g);m3 小样 杂质 的质 量,单位为 克(g)。在 重复 性条 件下,获 得的两 次独 立测 试结 果的 绝对差 值不 大于 0.5%,求 其平均 值则 为测 试结 果。测试结 果保 留到 小数 点后 两位。DB12/T 913 2019 5 7.3.3 杂质总 量计 算 杂质总 量百 分率 按照 式(4)计算:B A C(%).(4)式中:C 杂质 含量;A 大样 杂质 含量;B 小样 杂质 含量。计算结 果保 留到 小数 点后 一位。7.4 不完善 粒检 验 7.4.1 检验方 法 由7.3.2.1 得到 的试 验用 量,将其 在感 量0.1g 的 天平 上 称量(m2),倒入 白瓷 盘。于白瓷 盘中,根据3.2的 中对 不完 善粒 的 定 义,用镊子 按其 子项 分别 仔细 拣出各 种不 完善 粒,分 别放 入盛样 皿,在 感量0.01g天平上 分别 称量(mn)。7.4.2 结果计 算 不完善 粒含 量百 分率 按照 式(5)计 算:100)100(%)1 2 ninmmA D.(5)式中:D 不完 善粒 含量;A 大样 杂质 含量;m2 供小 样杂 质、不完 善粒检 验的 试样 质量,单 位为克(g);mn 不完 善粒 各个 子项 的质量,单 位为 克(g)。在重复 性条 件下,获得 的 两次独 立测 试结 果的 绝对 差值不 大于2.0%,求其 平 均值则 为 测 试结 果。测试结果 保留 到小 数点 后一 位。8 样品保 存 经检验 完毕的 样品 按7.1 逐 批从平 均样品 中分 取存查 样品,注明报 验号,品名,日期 等,妥 善保 存至少6 个月。DB12/T 913 2019 6 A A 附 录 A(规范 性附 录)检验程 序流 程图 图A.1 检验程 序流 程图 _ 平均样 品 约2000g 1000g 检验 用样 品供 大样 杂质检验 存查样 品 约 1000g 小样杂 质、不完 善粒 检验,检验用试 样 量200g 外观、气味 检验 充分混 合、四分 法分 样 从检验 过大 样杂 质的 试样 中,混合均 匀、四分 法分 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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