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塘水产养殖尾水处理技术规程DB34/T 3657-202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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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65.020 B 16 DB34 安徽省地方标准 DB 34/T 36572020 池塘水产养殖尾水处理技术规程 Technical regulations for the treatment of pond aquaculture wastewater 文稿版次选择 2020-08-03发布 2020-09-03实施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34/T 36572020 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安徽省农业科学院水产研究所提出。本标准由安徽省农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安徽省农业科学院水产研究所、亳州市谯城区龙祥水产研究所、安徽名湖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宣城市现代渔业有限公司、宁国市金东坊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太湖县水产局、砀山县畜牧兽医水产服务中心、宁国市渔业渔政管理局、怀宁县平山镇农业站、滁州市隆财渔业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坤、叶庆娟、陈云飞、李玉芳、杨玮、赵秀侠、高娜、李静、方婷、梁阳阳、程志清、王利军、卢文轩、崔凯、徐丽。DB34/T 36572020 1 池塘水产养殖尾水处理技术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池塘水产养殖尾水处理技术的术语和定义、原位处理、异位处理等的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淡水池塘水产养殖尾水原位和异位处理。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11607 渔业水质标准 GB 20287 农用微生物菌剂 NY 5071 无公害食品 渔用药物使用准则 SC/T 9101 淡水池塘养殖水排放要求 允许使用的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农业部公告 第 105 号)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池塘水产养殖尾水 pond aquaculture wastewater 在池塘水产养殖过程中,因改善水质或一个养殖周期结束而向养殖池塘外排出的氮、磷等浓度高于淡水池塘养殖水排放二级标准的尾水。3.2 沉淀曝气池 sedimentation and aeration tank 对养殖尾水实施富氧、调配、微生物净化等初级处理的蓄水池。3.3 生态净化池 ecological purification pool 利用不同营养层级的水生生物吸收转化水体污染物,同时增加水体溶解氧的蓄水池。4 原位处理 4.1 工艺流程 DB34/T 36572020 2 见图1。图1 原位处理工艺流程 4.2 池塘底质处理 生石灰化浆后全池泼洒,施用量 1520 kg/667m2,使池水总硬度大于 2.25 mmol/L、总碱度大于1.3 mmol/L;选择晴天中午用铁链刮塘底 35 个来回,增氧机全开至下午 17:00 左右。4.3 生物絮团调控 4.3.1 有机碳源 葡萄糖、蔗糖、红糖、糖蜜、木薯粉、淀粉、酒精、乙酸等含碳物质。4.3.2 碳氮比(C/N)C/N 比值为 1015。4.3.3 碳源添加量 按公式(1)计算碳源添加量:feed%Nfeed%NexcretionCH=0.05.(1)式中:CH表示池塘中所需要的碳源的添加量;feed表示投饲量;N feed表示饲料中的氮含量;N excretion表示养殖生物的排泄物所含氮的比例(一般为 50)。生物絮团系统趋于成熟稳定后,逐步减少或停止添加碳源物质。4.3.4 添加方法 用养殖水体溶解碳源,全池均匀泼洒,投饲后 30 min 添加。4.3.5 供氧 采用增氧机增氧,使水体溶解氧含量大于 4 mg/L。4.3.6 调控期间管理 4.3.6.1 生物絮团形成前期,按养殖水体积 0.015接种益生菌或成熟的生物絮团,以加快生物絮团培养速度。4.3.6.2 使用便携式溶氧仪和 pH 计测定养殖水体温度、溶氧浓度和 pH 值,保持水体酸碱度至 6.58.0。4.3.6.3 每隔 1 周测定水体的总氮、总磷、化学需氧量和总悬浮物。DB34/T 36572020 3 4.4 贝类群落构建 4.4.1 物种选择 选择适宜养殖池塘生长的本地贝类物种 23 种加以投放,如梨形环棱螺、铜锈环棱螺、中华圆田螺、三角帆蚌、褶纹冠蚌等。4.4.2 种苗来源 螺类宜通过养殖池塘、沟渠自繁自育获取种苗,外购应避开血吸虫疫区,须经检疫合格;蚌类可从育苗场采购或自繁自育。4.4.3 引种时间 一般在清明前待清塘药物毒性消失后方可投放。4.4.4 投放密度及方法 按 6080 g/m2 全池底播,饵料台附近及池塘四周浅水区适当增加投放密度。4.4.5 日常管理 4.4.5.1 6 月上旬,每 667m2 水面投放体重 300500 g 中华鳖 35 只,以调控螺蚌密度。密度不足时,适当补充,使密度保持在 300500 g/m2 为宜。4.4.5.2 冬季清塘前,使用蚌耙起捕螺、蚌,集中存于尾水滞留塘,用于深度净化养殖尾水或出售。4.5 配养鱼种的投放 4.5.1 物种搭配 主养吃食性鱼类及龟鳖的池塘,宜配养鲢鳙等滤食性鱼类、细鳞斜颌鲴等刮食性鱼类及泥鳅等杂食性鱼类。4.5.2 配养鱼种规格、密度及投放时间 见表1。表1 配养鱼种规格、密度及投放时间 品种 规格 投放密度 投放时间 鲢 100 g 以上 1 龄鱼种 200 尾/667m2 12月翌年3月 鳙 100 g 以上 1 龄鱼种 50 尾/667m2 细鳞斜颌鲴 50 g 以上 1 龄鱼种 1015 尾/667m2 泥鳅等杂食性鱼类 1525 g 200300 尾/667m2 35 月 4.6 复合微生物调控 4.6.1 菌体活力 4.6.1.1 液体活菌含量大于 3108 cells/mL,粉剂活菌含量大于 11010 cells/g。4.6.1.2 所用菌株均应符合允许使用的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安全菌株名录,杂菌率符合 GB 20287 的规定。DB34/T 36572020 4 4.6.2 活化培养 使用前每升菌液或每千克粉剂加 100 g 葡萄糖,用池塘水稀释 20 倍混匀后,培养活化 12 h,期间用充气泵持续曝气增氧并搅拌均匀。4.6.3 调控方法 每 667m 水体用菌液 500 mL1500 mL 或粉剂 50 g300 g,活化培养后用池塘水稀释 500 倍并全池泼洒,料台附近适量多施;选择晴天上午施用,施用当天连续增氧至次日上午,保持溶解氧含量大于 4 mg/L,以后每天中午开增氧机 3 小时;每 1015 天施用 1 次;施用前 3 天及施用后 5 天禁用杀菌剂、杀虫剂。5 异位处理 5.1 工艺流程 见图2。图2 异位处理工艺流程 5.2 系统组成 尾水异位调控系统由尾水收集系统和生态净化系统组成,尾水收集系统包括主排水渠和支渠,生态净化系统由生态沟渠、沉淀曝气池、过滤坝和生态净化池组成。5.2.1 尾水收集 5.2.1.1 主排水渠 采用明渠,兼作生态沟渠,坡度 3,宽度2.5 m,深度1.5 m,以排水顺畅为宜。5.2.1.2 排水支渠 采用明渠或管道,坡度 5,连通每个养殖池塘。5.2.2 生态净化 5.2.2.1 生态沟渠 5.2.2.1.1 在主排水渠基础上建设。5.2.2.1.2 沿渠道中轴线两侧种植沉水植物,品种选择苦草、轮叶黑藻、菹草、金鱼藻等;渠道滨水带种植挺水植物,品种选择茭白、美人蕉、鸢尾等;水生植物种植面积约占排水渠面积的 50。5.2.2.2 沉淀曝气池 排水渠 生态沟渠 沉淀 曝气池 生态净化池 达标出水 回用过滤坝DB34/T 36572020 5 5.2.2.2.1 承接生态沟渠来水,土池,面积 7001000 m2,池深 2.5 m,池壁坡度 12;池埂顶部高程超出生态沟渠底部高程 0.5 m。5.2.2.2.2 安装底部曝气系统,每 667m2 配置 3050 个,配备相应功率的罗茨鼓风机。5.2.2.2.3 间歇式曝气增氧,每曝气 4 h,停止 2 h。5.2.2.2.4 按 4.6.3 所述方法使用复合微生物净化处理。5.2.2.3 过滤坝 5.2.2.3.1 位于预处理池与生态沟渠、生态净化池接壤处,坝体采用两排空心砖砌筑,空心砖孔方向与水流方向保持一致;坝宽 3 m,高出设计水位 0.5 m。5.2.2.3.2 滤料选择陶粒等比表面积大的填充介质。5.2.2.3.3 在水温较高、植物生长茂盛的季节利用水培植物发达的根须做载体,如水蕹菜等。5.2.2.4 生态净化池 5.2.2.4.1 面积1 hm2,池深 1 m3 m,池壁坡度 13。5.2.2.4.2 每 hm2水面配备 3 台 1.5 kw 叶轮式增氧机。5.2.2.4.3 设置浮床浮板,栽培各类水生蔬菜,种植苦草、轮叶黑藻、菹草、金鱼藻等沉水植物,沿池埂滨水带种植茭白、美人蕉、鸢尾等挺水植物,水生植物覆盖率 6070。5.2.2.4.4 投放鱼类、贝类等水生动物,其规格、密度及投放时间参见表 2。表2 生态净化池水生动物投放方案 品种 规格 密度 鲢 13 龄 100150 尾/667m2 鳙 13 龄 2030 尾/667m2 细鳞斜颌鲴 13 龄 1520 尾/667m2 螺、三角帆蚌、褶纹冠蚌等 成体 5060 kg/667m2 5.3 运行维护 5.3.1 尾水收集 合理安排养殖尾水排放时间,分批次排放,单次排放量不超过生态净化池容量。5.3.2 生态净化池管理 5.3.2.1 进排水口加装防护网,阻止摄食水生植物、底栖贝类的水生动物进入。5.3.2.2 水生植物覆盖率超过 70后,适时收割打捞,冬季提前收割即将衰败的水生植物。5.3.2.3 水体溶解氧低于 3 mg/L 时,及时启动增氧机增氧,防止鱼类缺氧死亡;每年 4 月、9 月分别进行 1 次鱼类寄生虫病预防,所使用药物应符合 NY 5071 的规定;每年冬季捕捞 3 龄以上鱼类,投放 1 龄鱼类,并使水生生物存量符合表 2 要求。5.3.2.4 视水质情况,按 4.6.3 所述方法使用复合微生物净化处理,以提高净化效率。5.3.3 尾水利用 养殖尾水经异位净化处理,水质应符合 GB 11607 的规定后,可作为养殖池塘水源循环使用。5.3.4 尾水排放 DB34/T 36572020 6 养殖尾水经异位净化处理,应符合 SC/T 9101 的规定后,可外排或作为稻田综合种养水源。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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