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防控 人员健康码管理规范DB33/T 2242-202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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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13.100 C 50 DB33 浙江省地方标准 DB 33/T 2242 2020 传染病防 控 人员健 康码管理 规范 Infectious disease prevention and control Personnel health code management specification 2020-02-28 发布 2020-02-29 实施 浙 江 省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发布 DB33/T 2242 2020 I 前 言 本标准 依据GB/T 1.1 2009 给出 的规 则起 草。本标准 由浙 江省 卫生 健康 委员会 提出 并归 口。本标准 起草 单位:浙 江省 疾病预 防控 制中 心、浙江 省标准 化研 究院、杭 州市 数据资 源管 理局、杭 州市公安 局、浙江 科技 学院、支付 宝(中国)网 络有 限公司。本标准 主要 起草 人:李宁、王桢、余 子英、毛 远庆、齐同 军、焦庆 春、孙茂 阳、陈 直平、何 凡、梁素梅、凌锋、尚 晓鹏、刘 营、陈 良辅、占 里忠。DB33/T 2242 2020 1 传 染病防 控 人员健 康码管 理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 规定 了人 员健 康码 的术语 和定 义、总则、系 统平台、赋 码要 求、管理 要求、应用 要求 以及 保障体系 等内 容。本标准 适用 于应 对突 发传 染病公 共卫 生事 件时 人员 健康数 据 的 采集、赋 码、管理以 及应 用。2 规范性 引用 文件 下列文 件对 于本 文件 的应 用是必 不可 少的。凡 是注 日 期的引 用文 件,仅注 日期 的 版本适 用于 本文 件。凡是不 注日 期的 引用 文件,其最 新版 本(包括 所有 的修改 单)适用 于本 文件。GB/T 18284 快 速响 应矩 阵码 GB/T 21049 汉 信码 GB/T 21062.1 政务 信息 资源交 换体 系 第1部分:总 体框架 GB/T 21062.2 政务 信息 资源交 换体 系 第2部分:技 术要求 GB/T 21062.3 政务 信息 资源交 换体 系 第3部分:数 据接口 规范 GB/T 21062.4 政务 信息 资源交 换体 系 第4部分:技 术管理 要求 GB/T 22239-2019 信息 安 全技术 网 络安 全等 级保 护 基本要 求 3 术语和 定义 下列术 语和 定义 适用 于本 文件。3.1 人员健 康码 personnel health code 行政管 理部 门在 应对 突发 传染病 公共 卫生 事件 时,按照特 定时 间内 的人 员行 动轨迹、健 康状 况数 据等进行 风险 分级 并生 成的 彩色二 维码。4 总则 4.1 应按照 我国 突发 性事 件和 传染病 防治 等法 律法 规要 求,结 合应 急响 应等 级需 要,制 定相 应的 人员健康码 数据 风险 等级 评估 准则,并应 按照 疫情 发展 情况适 时调 整。4.2 根据防 疫风 险从 高到 低分 级,人 员健 康 码 实施“红 码、黄 码、绿码”三 种颜 色码动 态管 理。4.3 人员健 康码 应由 个人 在行 政管理 部门 授权 的系 统平 台上自 主申 领。4.4 各企业 单位 应向 行政 管理 部门授 权的 系统 平台 申报 用工健 康情 况。4.5 人员健 康 码 应由 各区 域行 政管理 部门 按照 本标 准要 求结合 实际 自行 赋码。5 系统平 台 DB33/T 2242 2020 2 用于申 领人 员健 康码 的应 用系统 平台 是基 于省 公共 数据平 台之 上,根据 防疫 需要,接入 重点 人群 信息、密 切接 触 者 信息、重 点区域 分类 信息、漫 游位 置信息 等数 据形 成人 员健 康码共 享库,由 行政 管 理 部门授权 使用。系 统平 台结 构见图1。图1 系统平 台结 构 6 赋码要 求 6.1 赋码原 则 6.1.1 人员健 康码 应以 二维 码形 式展现,宜 采 用 QR 码或 汉 信码,并符 合 GB/T 18284 或 GB/T 21049的要求。人 员健 康码 分为 被读业 务码 和主 读业 务码,码内 信息 包含 行政 管理 部门授 权的 系统 平台 接 口 信息和个 人身 份识 别信 息。6.1.2 人员健 康码 的 被 读业 务码 外观颜 色应 包含 红色、黄 色、绿 色,见 图 2。图2 三 色健 康码 示例 DB33/T 2242 2020 3 6.2 分类赋 码 6.2.1 人员健 康码 的被 读业 务码 外观为 红色,简 称红 码。符合以 下情 况之 一的 人员 赋红码:属于确 诊或 者疑 似人 群;体温异 常;近期去 过疫 情关 注地 区;属于涉 疫关 注人 群;目前正 身处 疫情 关注 地区;填写的 内容 属于 涉疫 关注 人群;其他特 殊情 况。6.2.2 人员健 康码 的被 读业 务码 外观为 黄色,简 称黄 码。符合以 下情 况之 一的 人员 赋黄码:自述有 敏感 症状(新 冠肺 炎为:发热、咳 嗽、乏力 等);有因敏 感症 状就 医记 录;红 码隔 离期 内每 日连 续健康 打卡 过半 时间 后转 黄码(期满 转绿 码)。6.2.3 人员健 康码 的被 读 业 务码 外观为 绿色,简 称绿 码。符合以 下情 况之 一的 人员 赋绿码:不属 于6.2.1、6.2.2 的 人 员;黄码隔 离期 内每 日连 续健 康打卡 期满 转绿 码。7 管理要 求 7.1 用户管 理 7.1.1 普通人 员 市民及 其他 来返 人员 可自 行在指 定系 统平 台上 申请。申请 时需 自主 提交 的信 息主要 包括 以下:人员姓 名、身份 证号 等基 本信息;人员外 出本 区域 情况;人员进 入重 点疫 区情 况;人员接 触重 点疫 区人 员或 确诊(疑似)病 例情 况;人员身 体健 康情 况。7.1.2 特殊人 员 7.1.2.1 老人小 孩可 由他 人代 为申 请健康 码,因设 备等 因素 无法解 决的,以 老年 证或 出入证 等有 效证件替代,并 进行 登记 备案 管理。7.1.2.2 对外籍 人士 应 实 行网 格管 理,建 立专 管员 制度,定 期联系、及 时通 报疫 情防 控信息。严 格执行涉外 疫情 1 小时 请示 报 告制度 和每 日涉 外工 作报 告制度。7.1.2.3 对因防 疫工 作需 要的 医护 人员、社区 工作 者以 及往 来疫情 重点 地区 运送 物资 的司机、装 卸工等人员 可建 立防 疫工 作者 名单(白名 单),按 绿码 管理。白名 单应 建立 数据 清洗机 制。7.1.2.4 其他特 殊人 员按 相关 规定 管理。7.2 平台管 理 7.2.1 数据管 理 7.2.1.1 根据防 疫需 要,系统 平台 经授权 可接 入查 询人 口综 合库、法人 综 合 库、电子 证照库、信 用信息库、地理 信息 库等 基础 数据库。DB33/T 2242 2020 4 7.2.1.2 建立本 区域 外籍 人员 数据 库,应 包括 姓名、性别、国别、护照 号、在 中国 居 住地、联系 电话、去向、潜伏 周期 内是 否到 过疫区,是 否接 触过 疫区 人员等 要素。7.2.1.3 应建立 全省 重点 人群 管控 库、全 国密 切接 触者 信息 库、重 点区 域分 类库、全 国健康 码共 享库等即时 疫情 数据 库。必要 时经授 权可 接入 查询 人员 漫游数 据库。7.2.1.4 应对涉 疫重 点人 员信 息研 判,并实 现数 据归 集、数 据 共享。数 据共 享交 互应 符 合GB/T 21062.1、GB/T 21062.2、GB/T 21062.3、GB/T 21062.4 的要 求。7.2.2 功能要 求 7.2.2.1 健康码 系统 应具 备个 人申 请、他 人代 申请、填 报信 息复核、数 据比 对研 判、异常数 据报 警等功能,应提 供二 维码 调用 查询功 能,并对 扫描 接入 的数据 进行 关联。7.2.2.2 复工系 统应 具备 企业 组织 认证、复工 申请、审 核、企业员 工疫 情数 据比 对研 判、健 康打 卡等功能。7.2.3 安全管 理 7.2.3.1 系统平 台应 达 到GB/T 22239-2019 中 三级 以上 等级 保护的 要求。7.2.3.2 平台采 集数 据时 应获 取用 户授权 许可 并对 相关 隐私 内容进 行保 密承 诺。8 应用要 求 8.1 基本要 求 8.1.1 人员健 康码 的关 联信 息具 有实时 动态 特性,查 询或 申领的 二维 码具 有时 效性,应为 当日 有效。8.1.2 分类应 用的 基本 原则,包 括:红码。表 示 人员 健康 高风 险,要 实施 不低 于传 染病 潜伏期 的集 中或 居家 硬隔 离医学 观察,在 每日连续 申报 健康 打卡 正常 期满后,将 转为 绿码;黄码。表示 人员 健康 低风 险,要 实施 不低 于传 染病 潜伏期 一半 时间 的居 家隔 离医学 观察,在 每日连续 申报 健康 打卡 正常 期满后,将 转为 绿码;绿码。表示 人员 健康,进 出指定 区域 可直 接扫 码或 亮码通 行。注:隔离时间根据传染病的潜 伏期确定,其中新冠肺炎疫情隔离期不应低于14天。8.1.3 在各人 员检 查 处 应设 置人 员健康 码的 主读 业务 码标 识,被 检查 人员 可以 通过 自主设 备识 读,从系统平 台获 得本 人的 健康 码。8.1.4 应根据 社 区 居住 人员 管理、隔 离区 人员 管理、公 共 交通运 行管 理、疫 情期 间 公共服 务人 员管 理、机关企 事业 单位 复工 人员 管理等 不同 应用 场景 设定 管理要 求。8.1.5 在各人 员检 查处 应设 置至 少双重 查验 功能,对 人流 量较大 的公 共场 所或 重点 管控区 域宜 采用 刷码门禁+红 外测 温,并宜 具 有异常 数据 联网 上报 的功 能。8.1.6 公交车、出 租车 和网 约车 的驾驶 员应 由公 交公 司、出租车 公司、网 约车 平台 作为实 施主 体,实行人员 健康 码申 报与 健康 打卡。8.2 交通卡 口 8.2.1 一般通 行 车内人 员均 具有 绿码 或持 健康证 明的,测温 后放 行;车 内人 员无 健康 码、健 康证明 且来 自非 重点 地区的,测温、核录 后放 行。红码、黄码 者如 在本 区 域有固 定工 作或 固定 居所,允许 来返,但进 入本 区 域后要由 用人 单位 或所 在村(社区 或小 区)落实“健 康打卡、隔 离观 察”等规 定。DB33/T 2242 2020 5 8.2.2 特殊通 行 对持有“五 证”(交 通运 输 部门核 发的 疫 情防 控物 资及人 员运 输车 辆 通行 证、包车 通行 证、长三 角地 区统 一通 行证,公安 部门 核发 的 省 疫情防 控车 辆专 用通 行证、疫情 防控 和有 序 复 工货车专 用通 行证)的车 辆,五 类特 种车 辆(救护 车、消 防车、工 程抢 险车、警车、交 通执 法车)、具有统一 标识 的邮 政车 辆以 及其他 货运 车辆,免 测温、免核 录予 以放 行。大流 量拥堵 时,宜对 过境 车 辆 从简核录。8.3 村(社 区或 小区)8.3.1 根据风 险等 级对 居住 人员 出入实 行“扫码+测温+出 入证”双向 检查、“扫码+测温”单向 检查、人员进 入随 机测 温、抽查 绿码或 出入 证。对外 来人 员和车 辆加 强管 控,情况 特殊确 需进 入的,实 行“扫码+测温+登 记”。老 人、小孩等 其他 人员 确无 健康 码的,实行“老 年证 或出 入证等 有效 证件+测 温”进入。8.3.2 应对外 地来 返人 员进 行管 控。红 码、黄码 者落 实“健康打 卡、隔离 观察”等 规定;绿码 者无 需再隔离 观察。8.4 单位 8.4.1 返岗复 工 8.4.1.1 企事业 单位 需根 据行 政管 理部门 要求,提 前不 少于 72 小时 在指 定平 台上 进行 注册并 申报 返 岗人员健 康码,同 步提 交复 工方案,并 符合 传染 病防 控要求。8.4.1.2 企业复 工人 员在 所属 企业 完成申 请后,可 到指 定系 统平台 提交 返岗 复工 申请。8.4.2 防疫管 理 8.4.2.1 机关、企事 业单 位应 建立 防疫工 作制 度与 应急 预案,工作 人员 实行“扫 码+测温”进 入,并每日申报 员工 健康 状况;。8.4.2.2 对外来 人员 实行“扫 码+测温+登 记”进入。8.5 公共场 所及 设施 8.5.1 商贸服 务业 场所、地 铁、车站、码头、医 疗卫 生机 构等人 员密 集的 公共 场所 实行“扫码 或亮 码+测温”进入。8.5.2 公交车、出 租车(网 约车)、轮 船等 实行“扫 码或 亮码”乘坐。8.5.3 开放的 公园、广 场、露 天 运动场 和景 区、景点、民 宿、农 家乐 等实 行“扫 码 或亮码+测 温”的方式进行 随机 抽查。8.5.4 老人、小孩 等其 他人 员确 无健康 码的,实 行“老年 证或出 入证 等有 效证 件+测 温”进 入。9 保障体 系 9.1 应建立 人员 健康 码的 申诉 受理、快速 处置、及 时反 馈等公 开透 明的 处置 流程,并建 立突 发情 况应急处理 预案。9.2 应对数 据进 行动 态管 理,运用数 字技 术实 现数 据实 时共享、比 对,发现 异常 并及时 处理。应 建立失信人 员处 置方 案。9.3 应根据 疫情 发展 情况 动态 调整风 险评 估准 则。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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