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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01.040.65 B 40 DB4117 驻马店市地方标准 DB 4117/T 292 2020 畜禽养殖 场(小区)粪污处理 设施建设 指南 2020-10-15 发布 2020-10-31 实施 驻 马 店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发布 DB4117/T 292 2020 I 前 言 本标准 按照GB/T1.1-2020 给出的 规则 进行 编写。本标准 由驻 马店 市畜 牧局 提出。本标准 归口 于驻 马店 市畜 牧兽医 标准 化技 术委 员会。本标 准 起草 单位:驻马 店 市动物 疫病 预防 控制 中心、上蔡 县动 物卫 生监 督所、开封市 畜牧 工作 站、开封市 畜产 品质 量监 测检 验中心、漯河 市动 物卫 生 监督所 直属 分所、正阳 县 农业综 合行 政执 法大 队、济源市动 物卫 生监 督所、泌 阳县动 物卫 生监 督所、驻 马店市 饲料 兽药(畜 产品)质量 检验 监测 中心、洛 阳市动物 卫生 监督 所、渑池 县农业 农村 局、温县 农业 农村局。本标准 主要 起草 人:孙 法 军、张连 峰、朱 凤霞、曹 祖斐、靳 淑敏、邓彦 福、张慧丽、余涛、赵斌、崔贺婷、柏 中峰、刘 萌、俞红卫、宋 志伟、秦 帅卫。DB4117/T 292 2020 1 畜 禽养殖 场(小区)粪污 处理设施 建设指 南 1 范围 本标准 规定 了畜 禽养 殖场(小区)粪 污处 理设 施选 址要求 和源 头减 量、过程 控制、末端 利用 设施 的建设要 求。本标准 适用 于畜 禽养 殖场(小区)配 套建 设粪 污处 理设施 的建 设要 求。2 规范性 引用 文件 下列文 件中 的内 容通 过文 中的规 范性 引用 而构 成本 文件必 不可 少的 条款。其 中,注日 期的 引用 文件,仅该日 期对 应的 版本 适用 于本文 件;不注 日期 的引 用文件,其 最新 版本(包 括所有 的修 改单)适 用 于 本文件。GB 18596 畜禽 养殖 业污 染 物排放 标准 GB/T 27622 畜 禽粪 便存 贮设施 设计 要求 GB/T 26624 畜 禽养 殖污 水 存贮设 施设 计要 求 HJ 497 畜 禽养 殖业 污染 治 理工程 技术 规范 HJ/T 81-2001 畜禽 养殖 业污染 防治 技术 规范 3 术语与定义 以下术 语和 定义 适用 于本 标准 3.1 规模畜 禽养 殖场 指从事 畜禽 养殖 活动,且 满 足生猪 年出 栏量 500 头、蛋鸡存 栏量 10000 只、肉 鸡年出 栏量 50000只、奶 牛存 栏量 200 头、肉牛年 出栏 量200 头、肉 羊年出 栏量 1000 只 规模 标准的 场所,其 他畜 种可根据生 产特 点折 算为 标准 生猪。按 出栏 量统 计养 殖 量的畜 种涉 及存 出栏 量换 算的,按 以下 比例 折算:年出栏2头 生 猪 常年 存栏1 头 生 猪猪、年 出栏5 只肉 鸡 常 年存 栏1只 肉鸡、年 出栏1 头肉 牛 常 年存 栏2头肉牛。3.2 畜禽养 殖小 区 指多个 畜禽 养殖 经营 主体 集中在 一个 园区 内,具 有 统一的 围栏、完善 的基 础 设施和 配套 服务、规范的管理 制度,按 照统 一规 划、统 一防 疫、统 一管 理、统一 服务、统一 治污 和 专业化、规 模化、标准 化 要求生产,并 达到 规模 畜禽 养殖场 规模 标准 的养 殖场 所。3.3 非规模 畜禽 养殖 户 DB4117/T 292 2020 2 指从事 畜禽养 殖活动,且 生猪年 出栏量 500 头、奶 牛存栏 量200 头、肉牛 年 出栏量 200 头、蛋鸡存栏 量10000 只、肉 鸡 年出栏 量50000 只、肉 羊 年出栏 量1000 只规 模标 准的单 位或 个体 养殖 户。其他畜 种可 根据 生产 特点 折算为 标准 生猪。3.4 畜禽粪 污 指养殖 过程 中产 生的 废水 和固体 粪便 的总 称。3.5 固体粪 污 指畜禽 养殖 活动 产生 的固 体废弃 物,其中 包括 粪便、垫料、沼 渣、污水 处理 产生的 剩余 污泥 等。3.6 液体粪 污 指畜禽 养殖 活动 产生 的液 体废弃 物,其中 包括 畜禽 尿 液、残 余粪 便、生产过 程中 产生的 废水 等总 称。3.7 畜禽粪 污资 源化 利用 指在畜 禽粪 污处 理过 程中,通过 生产 沼气、堆 肥、沤肥、沼肥、肥 水、商品 有机肥、垫 料、基质 等方式进 行合 理利 用。3.8 雨污分 流 雨污分 流将 雨水 和养 殖场 所产生 污水 分开 收集 的措 施。4 粪污 处理 设施 选址 要求 粪污处 理设 施选 址符 合 中华 人 民共 和国 畜牧 法 和HJ/T 81-2001 的规 定,5 源 头减 量设 施 5.1 源头节 水设 施 5.1.1 畜禽养 殖场(户)应 采用 节水型 的碗式 或 限位 式 饮 水器。5.1.2 规模 养 殖场(小区)应 采 用干清 粪工 艺,现有 采用 水冲粪、水 泡粪 工艺 的,要控制 用水 量,减少粪污 产生 总量,鼓 励水 冲粪工 艺、水泡 粪工 艺改 造成干 清粪,并 不断 提高 机械自 动化 水平。5.1.3 养殖栏 舍应 减 少 冲洗 水量,不同 畜种 不同 清粪 工艺 水污染 物产 生量 需满 足 表1 中的 相关 要求。5.2 雨污分 流设 施 5.2.1 畜禽 养 殖场(户)应 采用 雨 水和污 水分 开收 集的 措施,雨 水可 采用 沟渠 输送,污 水采用 暗沟(管)输送。5.2.2 在畜禽 栏舍 的屋 檐雨 水侧,修建 或完 善雨 水明 渠。畜禽栏舍 屋 面雨 水由 导水 槽收集 后,经排 水立管(推荐 采用 直径 不小 于100mm 的PVC 管)直接 导入雨 水明 渠。DB4117/T 292 2020 3 5.2.3 污水沟 设置 在畜 禽 栏 舍内 或屋檐 内侧,尿 液和 冲洗 污水由 舍内 污水 沟经 暗管(推荐 采用 直径 不小于300 mm 的 砼管)与 舍 外排污 暗沟(管)相 连,最后汇 集到 场区 粪污 处理 系统或 污水 储存 设施。5.2.4 采用重 力流 输送 的污 水管 道管底 坡度 不低 于3。5.2.5 现有畜 禽养 殖场(户)应 依据场 内现 状开 展雨 污分 流设施 改造 工作,保 证雨 污的全 面分 流。表1 主要畜禽 种 类污 水日 产生 量控制 范围 单 位:kg/头 只 养殖种类 干清粪 水泡粪 水冲粪 生猪 1 0 8 2 0 种猪 2 0 1 5 4 0 奶牛 2 0/5 0 肉牛 1 0/鸡 0.1-0.25/注1:规 模 养殖 场 应采 用干 清粪 方 式,列 出水 冲 粪、水泡 粪工 艺 主要 是 为了 对 现有 采用 水冲 粪、水 泡 粪工艺的养殖场进行用水量定量限制参考。5.3 预处理 设施 畜禽养 殖 场(户)应 结合 自身实 际情 况建 设合 适的 粪污预 处理 设施,包 括格 栅、沉 砂池、固 液分 离系统等,降 低液 体粪 污后 续资源 化利 用难 度。6 过程 控制 设施 6.1 固体粪 污处 理处 理与 储存 设施建 设要 求 6.1.1 储存设 施 6.1.1.1 固体粪 污储 存设 施应 采取 有效的 防雨、防 渗漏、防 溢流措 施,自然 堆肥 储存 设施与 粪污 还田储存设 施应 分开 建设,共 用一个 储存 设施 的,粪 污 应采取 隔断 或前 进后 出的 设计方 式,确 保粪 污无 害 化处理后 资源 化利 用。6.1.1.2 储存设 施宜 采用 地上 带有 雨棚的“n”型 槽式 堆粪 棚;地面 为混 凝土结 构;坡 度 3 以上;墙高不宜 超 过1.5 m;顶部 搭 建雨棚,防 止雨 水的 进入;坡底 应设 渗滤 水收 集沟,并与 液体 粪污 收集 系统相连。具体 设施 建设 要求 可参 照 GB/T 27622 执行。6.1.1.3 储存设 施最 小容 积、储存 时间、粪污 还田 最大 间隔 天数的 计算 按照 河 南省 畜禽粪 污资 源化利用设 施建 设指 南 规定 执行。6.1.2 堆肥设 施 6.1.2.1 畜禽养 殖场(户)应依 据 自身实 际情 况建 设固 体粪 污堆肥 设施,固体 粪污 堆 肥 应采 用条 垛式、槽式、发酵 仓、强 制通 风 静态垛 等好 氧工 艺,或其 他适用 技术,同 时配 套必 要的混 合、输送、搅拌、供氧等设 施设 备。堆肥 设施 发酵容 积、发酵 周期 的计 算 按照 河 南省 畜禽 粪污 资源化 利用 设施 建设 指南 规定执 行。6.1.2.2 堆肥场 地应 配置 防雨 淋设 施和雨 水排 水系 统,建立 收集堆 肥渗 滤液 的储 存池;场地 应考 虑防渗漏措 施,不得 对地 下水 造成污 染。6.1.2.3 粪污采 用异 位(高床)发 酵床工 艺处 理的,每头 存 栏生猪 粪污 收集 池容 积不 小于 1 天的 粪污产生量,发 酵床 建设 面积 不小 于 0.2 m2,其他 畜禽 按GB 18596 折 算成 猪的 存 栏量计 算。异位(高 床)发酵床 应配 置防 雨淋 设施 和雨水 排水 系统,池 底及 场地应 具备 防渗 功能。DB4117/T 292 2020 4 6.2 液体废 水处 理与 储存 设施 建设要 求 6.2.1 储存设 施 6.2.1.1 应建成 双格 式或 其他 前进 后出式 储存 池,分地 下和 地 上两种 型式,池 体有 效深 度 不宜超 过 3 m。6.2.1.2 在土质 好、地下 水位 低、地势较 低的 地形 条件 下,适合于 建地 下储 存池;在 地势平 坦、地下水位较 高的 场地,适合 于 建设地 上储 存池,储存 池 要求防 渗,推 荐使 用防 渗 膜材料 或采 用混 凝土 浇筑 结构。具 体设 施建 设要 求可 参照 GB/T 26624 执 行。6.2.1.3 畜禽养 殖场(户)应 建设 防渗 液 体粪 污储 存设 施,储存设 施最 小容 积为 储存 期内液 体粪 污产生量总 和,其容 积大 小、储存 时间、最 大间 隔天 数计 算按照 河 南省 畜禽 粪污 资源化 利用 设施 建设 指南 规定执 行。6.2.2 厌氧处 理设施 6.2.2.1 畜禽养 殖场(户)应 根据 养殖规 模 和 粪污 消纳 情况 配套相应 的 厌氧 处理 设施,厌氧 处理 设施包括厌 氧反 应器、沼 气收 集与处 置系 统(净化 系统、储气 设施、输配 气管 和 使用系 统等)、沼 液和 沼 渣处置系 统。6.2.2.2 厌氧反 应器 的类 型和 设计 应根据 粪污 种类 和工 艺路 线确定,容 积应 根据 水力 停留时 间确 定,水力停 留时 间一 般 在 15 天 以上,具体 容积 应满足表2 中的 相关 要求。6.2.2.3 沼液沼 渣储 存池 容积 按照 河南 省畜 禽粪 污资 源化 利用设 施建 设指 南 规定 执行。6.2.2.4 利用沼 气发 电或 提纯 生物 天然气 的,根据 需要 配套 沼气发 电和 沼气 提纯 等设 施设备。厌 氧处理设施 具体 建设 要求 参 照NY/T 1220 执行。6.2.3 好氧处 理设施 6.2.3.1 根据粪 污还 田利 用情 况,用于消 纳粪 污的 不同 农业 种植组 合模 式主 要包 括:小麦+玉 米、小麦 花生、小麦 水 稻、小麦 棉 花、小 麦大 豆、小 麦 辣椒、小 麦 西瓜、玉 米 油菜、单 季稻、单季 花生(春花 生)、设施(大棚)蔬 菜、露 天蔬 菜、果树。6.2.3.2 畜禽养 殖场(户)应 根据 粪污种 类、工艺 路线 和好 氧处理 目标 等确 定好 氧处 理技术,好 氧池容积需 满足 表2 中的 相关 要求。好氧 设施 具体 建设 要求参 照 HJ 497 执 行。7 末端利 用设 施 7.1 畜禽养 殖场(户)应 结合 粪污处 理与 利用 方式,配 套粪污 输送 设施,并 严格 控制粪 污输 送沿 途的弃、撒 和跑 冒滴 漏。7.2 对于消 纳土 地在 养殖 场(户)附 近的,应 分别 通过 小型车 辆和 管道 形式 将无 害化处 理后 的 固 体粪污、液体 粪污 输送 至消 纳 土地;对 于消 纳土 地与 养 殖场有 一定 距离 的,应 根 据当地 实际 情况 通过 车载 或车载+管道 形式 将粪 污输 送 至消纳 土地,并可 根 据消 纳土地 条件 建设 田间 粪污 暂存池,固 体粪 污暂 存池按照 GB/T 27622、液体 粪 污暂 存 池按 照 GB/T 26624 进行建 设,便于 粪污 还田 利用。7.3 在坡耕 地区 域,应利 用地 势条件 配套 建设 生物 拦截 带、集 水池、导 流渠、径 流拦截 与再 利用 等设施;在 平原 区域,应 根据 消纳土 地分 布特 点和 当地 条件建 设生 态沟 渠,促进 液体粪 污资 源化 利用。DB4117/T 292 2020 5 表2 单位畜 禽液 体粪 污处 理与 储存设 施容 积建 设要 求(以存栏 计:头/只)种类 清粪方式 无害化处理要求 不同种植模式粪污还田储存容积要求(m)储存无害化处理要求 厌氧/厌氧+好氧无害化处理要求 储存池容积(m)厌氧池容积(m)好氧池容积(m)生猪 干清粪 0.21 0.11 0.02 0.42 0.84 0.11 水泡粪(固液分离)0.16 0.08 0.31 0.62 0.08 水泡粪(无固液分离)0.18 0.02 0.36 0.72 0.09 水冲粪(固液分离)0.50 0.25 0.03 1.00 1.99 0.25 水冲粪(无固液分离)0.51 1.02 2.04 0.26 种猪 干清粪 0.42 0.21 0.04 0.84 1.68 0.21 水泡粪(固液分离)0.27 0.13 0.04 0.53 1.06 0.13 水泡粪(无固液分离)0.34 0.68 1.35 0.17 水冲粪(固液分离)0.98 0.49 0.05 1.97 3.94 0.49 水冲粪(无固液分离)1.02 2.04 4.08 0.51 奶牛 干清粪 0.42 0.21 0.05 0.84 1.68 0.21 水冲粪(固液分离)0.96 0.48 0.06 1.92 3.83 0.48 水冲粪(无固液分离)1.28 2.55 5.10 0.64 肉牛 干清粪 0.21 0.11 0.05 0.42 0.84 0.11 注:1.根据设施工艺特征和实际调 研情况,液体粪污储存无害化处理储存时间为30天;液体粪 污还田储存时间模式 为60天,模式 为120 天,模式 为15天;厌 氧池 容 积根 据 水 力停留 时 间(15天)确定,好氧池容积为参考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算细则结合实际情况确定。2.污水产生量大的蛋鸡、肉鸡 养殖场,应根据实际情况和上述方法合理配套污水处理与储存设施。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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