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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91.140.90 Q 78 DB14 山西省地方标准 DB 14/T 16632018 曳引驱动 电梯维护 保养操作 安全规范 2018-02-13 发布 2018-04-13 实施 山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14/T 16632018 目 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范 性引 用文 件.1 3 术语 和定 义.1 4 基本 要求.1 5 机房.2 6 井道 及底 坑.3 7 轿厢.4 8 层站.5 9 救援 操作.5 I DB14/T 16632018 前 言 本标准依据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山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并归口。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山西省特种设备监督检验研究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李瑞峰、海曼、沙风全、王嘉祥、郑 树峰、李雪勤、李宇杰、温建平、赵世军、尚德禄。II DB14/T 16632018 曳 引驱动 电梯维护 保养操 作安全规 范 1 范围 本标准 规定 了曳 引驱 动电 梯维护 保养 操作 安全 的术 语和定 义、基本 要求、机房、井 道及 底坑、轿 厢、层站和 救援 操作。本标准 适用 于曳 引驱 动电 梯,不 适用 于防 爆电 梯、消防员 电梯 和杂 物电 梯。2 规范性 引用 文件 下 列 文件 对于 本文 件的 应用 是 必不 可少 的。凡是 注日 期 的引 用文 件,仅所 注日 期 的版 本适 用于本文件。凡 是不 注日 期的 引用 文件,其最 新版 本(包括 所有的 修改 单)适用 于本 文件。TSG T5002 电梯 维护 保养 规则 3 术语和 定义 下列术 语和 定义 适用 于本 文件。3.1 维护保 养 按照 TSG T5002 的规 定,按计划 对电 梯定 期进 行的 清洁、润滑、调 整、更换 易损件 和检 查等 日 常维 护 和保 养性 工作。其 中清洁、润滑 不包 括部 件的 解体,调 整和 更换 易损 件不 会改变 任 何电 梯性 能参 数。3.2 救援操 作 电梯中 受困 人员 被救 出的 过程。4 基本要 求 4.1 维护保 养前,应 了解 操作 环境、作业 内容 和安 全注 意事项。4.2 维护保 养前,应 确认 携带 的工具 完好、仪 器正 常、计量器 具在 检定(校 准)有效期 内。4.3 作业人 员应 佩戴 必要 的劳 动保护 用品(如 安全 帽、绝缘鞋、工 作服 等)。4.4 作业人 员应 掌握 紧急 情况 下应急 处置 的程 序和 方法。4.5 严禁酒 后作业,严 禁作 业时 嬉 戏打 闹。4.6 作 业 人员 到达 使用 单位 后,应主 动与 安全 管理 人员取 得 联系,提出 需要 配合的 工 作(如 机房 钥匙、电梯技 术资 料等)。4.7 维护保 养时,作 业人 员应 落实相 应的 安全 防护 措施。在基 站处 设置 醒目 的警 示标志 和防 护栏。如某层层 门因 故障 或其 他原 因不能 可靠 关闭 锁紧,还 应在该 层门 入口 处设 置醒 目的警 示标 志和 防护 栏。1 DB14/T 16632018 4.8 维护保 养时,应 尽量 避免 在机房、井 道及 底坑、轿 厢、层 站任 何两 部位 同时 进行作 业。如需 同时进行,应采 取必 要的 安全 措施。4.9 维护保 养时,作 业人 员应 相互配 合,严禁 擅自 操作。4.10 维护保 养时,使 用的 润滑 油应符 合维 护保 养说 明书 的要求,不 得随 意代 用。4.11 因电梯 故障 或其 他原 因造 成维护 保养 工作 未能 完成 时,作 业人 员应 确认 所有 的层门 锁紧、轿 门 关闭,切 断电 源,设置 警示 标志,并立 即通 知使 用单 位禁止 使用 电梯。4.12 维护保 养及 救援 操作 结束 后,应 进行 试运 行。4.13 每个工 作区 域维 护保 养结 束后,应收 集、清点 工具 仪器及 材料 等,防止 遗漏。4.14 严禁无 关人 员进 入维 护保 养现场。4.15 维护保 养期 间,禁止 载客、运货。5 机房 5.1 基本要 求 5.1.1 维护保 养前 应确 保通 往机 房的通 道畅 通、安全。5.1.2 维护保 养前 应确 保接 地装 置良好。5.1.3 在机房 进行 下列 操作 时,应断开 电源 主开 关:a)检修电 气设 备和 线路 时;b)检修控 制柜 内各 电器 元件 时;c)减速箱 加注 润滑 油时;d)维护保 养旋 转部 件时(如 曳引轮、限 速器、制 动轮 等);e)其他需 要断 电的 情况。5.1.4 机房地 面开 口处 探视 井道 时,应 防止 随身 物品、工 具等落 入井 道。5.1.5 带电操 作时,应 有相 应防 触电措 施。5.1.6 维护保 养所 用手 持电 动工 具应由 专人 保管,使 用时 按规定 做好 接零 保护。5.1.7 在旋转 部件 及其 周围 作业 时,应 避免 被卷 入或 被夹 住。5.1.8 短接操 作应 符合 相关 要求。短接 线上 应带 有警 示标 志,并 标注 作业 人员 的名 字。5.1.9 短接操 作结 束后 应立 即复 原,所 使用 的短 接线 应如 数拆除 清点。5.1.10 维护保 养结 束后 应将 机房 门可靠 锁闭。5.2 部件 5.2.1 控制柜 5.2.1.1 对主回 路部 件进 行操 作前,应先 切断 电源,并 遵循 验电、放电 程序。5.2.1.2 接触主 板时,应 先释 放人 体静电 或佩 戴防 静电 手套。5.2.1.3 清洁控 制柜 时,不得 用金 属构件 接触 主板。5.2.1.4 维护保 养时 应防 止金 属物 品掉落 在控 制柜 中。5.2.1.5 禁止覆 盖制 动电 阻的 散热 区域。5.2.2 限速器 5.2.2.1 作业人 员禁 止损 坏限 速器 封记。5.2.2.2 限速器 绳和 绳槽 内均 不得 加注润 滑油。2 DB14/T 16632018 5.2.3 主开关 5.2.3.1 当一个 机房 有多 台电 梯共 用时,须确 认主 开关 对应 的电梯 编号 后再 实施 断电 操作。5.2.3.2 断开主 开关 前,应确 保轿 厢无人。5.2.3.3 断开主 开关 后,应对 其进 行锁闭,防 止误 操作。5.2.3.4 严禁触 碰主 开关 裸露 的带 电体。5.2.4 曳引机 5.2.4.1 制动器 5.2.4.1.1 使用强 制松 闸螺 栓或 扳手 后应及 时拆 除。5.2.4.1.2 清洁制 动轮 时,应防 止油 类或异 物粘 到制 动轮 表面。发现 油污,应 查明 原因,及时 处理。5.2.4.1.3 调整制 动器 和更 换制 动闸 瓦时,严禁 同时 松开 两侧 制动弹 簧。5.2.4.2 曳引轮 5.2.4.2.1 严禁用 汽油 等易 燃油 类清 洗轮槽。5.2.4.2.2 曳引轮 绳和 绳槽 内均 不得 加注润 滑油。5.2.4.3 减速箱 5.2.4.3.1 减速箱 轴伸 出端 渗漏 油应 及时收 集处 理,防止 渗漏 油进入 制动 轮表 面。5.2.4.3.2 换油时,应 将减 速箱 清洗 干净后 再注 入新 的润 滑油。5.2.5 吊钩 5.2.5.1 使用吊 钩时 应注 意其 标注 的载荷 范围。5.2.5.2 在起吊 过程 中严 禁任 何人 站立或 通过 吊物 下方。6 井道及 底坑 6.1 基本要 求 6.1.1 井道作 业时 宜从 上到 下进 行。6.1.2 在井道 不同 部位 同时 作业 时,应 防止 异物 坠落。6.1.3 多台电 梯共 用井 道时,作 业人员 应注 意观 察相 邻电 梯的位 置和 运行 状况。6.1.4 进入底 坑前,将 轿厢 驶离 最低层,验 证层 门门 锁、底坑紧 急停 止开 关有 效后,将紧 急停 止开 关置于停 止位 置,方可 进入 底坑。6.1.5 进入底 坑时,要 确认 底坑 有足够 的亮 度。如需 使用 可移动 的照 明装 置,应使 用带护 罩的 且标 称电 压为 36 V 以下 安全 电压 的手提 灯。6.1.6 底坑如 有积 水或 渗水 现象,应及 时处 理后 方可 进行 维护保 养。6.1.7 底坑作 业时,作 业人 员必 须确保 自己 处于 安全 位置。6.1.8 底坑作 业时,应 有相 应的 措施方 便打 开最 低层 层门。6.1.9 离开底 坑时,将 轿厢 驶离 最低层,紧 急停 止开 关置 于停止 位置;离 开底 坑后,复位 紧急 停止 开关、底 坑照 明开 关,关闭 层门。6.2 部件 3 DB14/T 16632018 6.2.1 钢丝绳 及其 端接 装置 6.2.1.1 清洁钢 丝绳 时,应确 保电 梯处于 静止 状态。6.2.1.2 清洁钢 丝绳 时,不得 使用 影响绳 芯油 脂成 分的 材料。6.2.1.3 更换钢 丝绳 时,应将 轿厢 制停在 顶层,并 将对 重在 底坑内 可靠 支护。严 禁一 次性将 钢丝 绳全部拆除。6.2.1.4 如钢丝 绳端 接装 置采 用锥 套型,重新 制作 绳头 时,应防止 引起 火灾 和高 温伤 害。6.2.2 导轨 6.2.2.1 严禁用 汽油 等易 燃油 类清 洁导轨。6.2.2.2 禁止攀 爬导 轨支 架。6.2.3 对重 6.2.3.1 更换对 重块 后,应重 新测 定平衡 系数。6.2.3.2 更换对 重块 后,须重 新标 明对重 块的 数量 或者 总高 度。6.2.3.3 禁止攀 爬对 重 架。6.2.4 补偿装 置 6.2.4.1 调整补 偿装 置时,应 在底 坑进行,且 只能 调整 轿厢 侧。6.2.4.2 调整补 偿装 置完 成后 应恢 复二次 保护 装置 并确 认其 完好。6.2.5 爬梯 6.2.5.1 进出底 坑时,如 果没 有其 他通道,必 须使 用爬 梯。如使用 活动 爬梯,应 确保 放置稳 固,防止跌落底 坑。6.2.5.2 使用爬 梯进 出底 坑时,应 防止电 梯层 门毛 边和 突出 物划伤 手部。7 轿厢 7.1 基本要 求 7.1.1 进入轿 顶前,在 保持 身体 平衡的 前提 下,用三 角钥 匙打开 层门 不大 于 150 mm,确认 轿厢 处于方便上 轿顶 的位 置,验证 层门门 锁、轿顶 紧急 停止 开关有 效后,方 可进 入轿 顶。7.1.2 进入轿 顶时,要 确认 轿顶 有足够 的亮 度。如需 使用 可移动 的照 明装 置,应使 用带护 罩的 且标 称电 压为 36 V 以下 安全 电压 的手提 灯。7.1.3 进入轿 顶后,应 确认 轿顶 检修开 关是 否有 效、“上、下行”按 钮工 作是 否正 常。7.1.4 作业人 员站 立之 处应 有足 够的面 积,脚下 不得 有油 污。7.1.5 轿顶上 不允 许存 放工 具、材料、配件 等物 品。7.1.6 轿顶作 业时 使用 的工 具应 安全放 置,防止 掉落。7.1.7 离开轿 顶前,将 轿顶 停在 与出口 楼层 接近 的水 平位 置,验 证层 门门 锁有 效后,将紧 急停 止开 关置于停 止位 置;离开 轿顶 后,复 位紧 急停 止开 关、轿顶照 明开 关,关闭 层门。7.2 部件 7.2.1 护栏 4 DB14/T 16632018 7.2.1.1 禁止俯 伏、斜靠、踩 踏、跨越护 栏。7.2.1.2 轿厢运 行时,除 抓握 扶手 外,作 业人 员身 体其 他任 何部位 不得 超出 护栏 扶手 外缘。7.2.2 安全钳 及其 联动 部件 7.2.2.1 作业人 员严 禁损 坏安 全钳 封记。7.2.2.2 调整楔 块面 与导 轨侧 面间 隙时,须确 保间 隙均 匀。7.2.3 防夹人 保护 装置 7.2.3.1 严禁短 接光 幕触 点和 安全 触板的 电气 开关。7.2.3.2 电梯在 防夹 人装 置失 效情 况下严 禁运 行。7.2.3.3 光幕安 全触 板同 时使 用时,两者 必须 均有 效电 梯方 能运行。7.2.4 紧急报 警装 置和 紧急 照明 7.2.4.1 应确认 紧急 报警 装置 接通 后能清 晰听 到对 方讲 话。7.2.4.2 应确保 紧急 照明 有足 够的 照度。7.2.5 超载保 护装 置 7.2.5.1 电梯正 常运 行时,严 禁通 过短接 开关、调 整电 位器 等人为 方法 使超 载保 护装 置失效。7.2.5.2 对于额 定载 重量 不小 于 750 kg 的电 梯,超载 保护 装置 应 当在 100%110%额 定载荷 范围 内动作。对于 额定 载重 量小于 750 kg 的电 梯,超载 保护 装置最 迟在 超载 量达 到 75 kg 时动 作。8 层站 8.1 严禁跨 立于 层门 内外 侧工 作。8.2 禁止长 时间 阻挡 层门、轿 门关闭。8.3 禁止移 动轿 厢时 清洁 层门。8.4 清理层 门上 坎、地坎 时,杂物应 逐层 收集。8.5 调整层 门时 应防 止层 门意 外脱落。9 救援操 作 9.1 救 援 操作 时至 少应由 2 名 作业人 员配 合进 行。9.2 救援操 作时 应确 保层 门、轿门均 已关 闭锁 紧。9.3 盘车救 援操 作时 必须 断开 电源主 开关。9.4 电梯轿 厢移 动到 开锁 区域 时方能 释放 轿厢 受困 人员。9.5 作业人 员应 正确 使用 三角 钥匙。9.6 作业人 员应 密切 配合,使 轿厢慢 速移 动,随时 做好 刹车准 备。9.7 应严格 按照 应急 救援 程序 的步骤 有序 进行 操作。_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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