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药交待规范DB33/T 2232-201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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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11.020 C 01 DB33 浙江省 地 方 标 准 DB33/T 2232 2019 用药交待 规范 Specification for medication account 2019-12-16 发 布 2020-01-16 实施 浙 江 省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发布 DB33/T 2232 2019 I 目 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术 语和 定义.1 3 基 本要 求.2 4 用 药交 待方 式.2 5 用 药交 待流 程.3 6 用 药交 待内 容.4 7 用 药交 待质 量监 控.7 8 培 训与 考核.7 参考文 献.9 DB33/T 2232 2019 II 前 言 本标准 按照GB/T 1.1-2009 给出 的规 则起 草。本标准 由 浙 江省 卫生 健康 委员会 提出 并归 口。本标准 起草 单位:浙江 省 医院药 事管 理质 控中 心、浙江英 特集 团股 份有 限公 司、杭州 逸曜 信息 技术有限公 司、浙江 省药 学会 医院药 学专 业委 员会、浙 江省医 药行 业协 会。本标准 主要 起草 人:卢晓 阳、姜 晓丽、方 晴霞、吴 志昆、吕良 忠、饶跃 峰、俞佳、陈悦、叶 强、裘丹娜、陈传 莹、马葵 芬、夏宇轩。本标准 为首 次发 布。DB33/T 2232 2019 1 用 药交待 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 规定 了卫 生技 术人 员提供 用药 交待 服务 的方 式、流 程、内容、质 量监 控、培训 与考 核等 内 容。本标准 适用 于卫 生技 术人 员提供 用药 交待 的要 求。2 术语和 定义 下列术 语和 定义 适用 于本 文件。2.1 用药交 待 medication account 卫生技 术人 员在 核对 及发 药工作 中,采用 语言、文 字(含 图片)及 多媒 体的 方式,将患 者所 用 药 品的用法、用 量、禁 忌及 其注 意事项 等信 息,明确、详细 地告诉 患者 或其 照护 者,指导患 者正 确使 用 药 品。2.2 用药指 导单 medication instructions form 卫生技 术人 员在 用药 交待 时,依 据处 方,用通 俗易 懂的文 字(含图 片)告知 患者或 其照 护者 如 何 正确使用 药品,包含 药品 的 用法、用 量及 其注 意事 项 等信息 的用 药指 导文 书,分为纸 质用 药指 导单 和电 子用药指 导单。2.3 纸质用 药指 导单 paper medication instructions form 执行用 药交 待的 卫生 技术 人员手 工书 写的,或 计算 机打印 的用 药指 导纸 质文 书(包 含标 签),可 随药品发 放。2.4 电子用 药指 导单 electronic medication instructions form 执行用 药交 待的 卫生 技术 人员采 用信 息技 术,提供 给患者 或其 照护 者查 阅的 用药指 导文 书。2.5 多媒体 用药 交待 multimedia medication account 卫生技 术人 员采 用多 媒体 的形式(如 文本、声 音和 图像等),对患 者或 其照 护者进 行用 药交 待。2.6 卫生技 术人 员 medical personnel 按照国 家有 关法 律、法规 和制度 规定 依法 取得 卫生 技术人 员资 格或 职称 的人 员。2.7 DB33/T 2232 2019 2 网上药 店 online pharmacy 经药监 部门 批准 在网 上合 法销售 药品 的药 品零 售企 业。2.8 零售药 店 retail pharmacy 经药监 部门 批准 在线 下合 法销售 药品 的药 品零 售企 业。2.9 处方调 配 prescription dispensing 专业技 术人 员对 经过 药师 审核合 格的 处方,进 行药 品调配 和发 放的 过程。2.10 甲类非 处方 药 class A over-the-counter drug 由国务 院药 品监 督管 理部 门公布 的,不需 要凭 执业 医 师和 执 业助 理医 师处 方,消 费者可 以自 行判 断、购买和 使用,并 标有 红色OTC 标记 的药 品。2.11 处方药 prescription drug 凭执业 医师 和执 业助 理医 师处方 方可 购买、调 配和 使用的 药品。3 基本要 求 3.1 卫生技 术人 员在 给患 者或 其照护 者发 放药 品时,应 进行用 药交 待。3.2 应依据 处方 和(或)药品 说明书、其 他循 证文 献资 料,采 用通 俗易 懂、患者 或其照 护者 能理 解的语句进 行表 述。4 用药交 待方 式 4.1 口述+文字(含 图片)交 待 应根据 处方 或药 品说 明书、其他 循证 文献 资料,以 口述 交待 和用 药指 导单 相结 合的形 式对 患者 所 用药品的 用法、用 量、禁 忌、注意 事 项 及储 存要 求等 进行交 待。该方 式适 用于 医疗机 构、零售 药店、网 上药店。4.2 口述+文字(含 图片)+多 媒体交 待 应根据 处方 或药 品说 明书、其 他循 证文 献资 料,以 口述 交待、用药 指导 单和 多 媒体交 待对 患者 所用药品的 用法、用 量、禁 忌、注意 事项 及储 存要 求等 进行交 待。该方 式适 用于 医疗机 构、零售 药店、网 上药店。4.3 文字(含图 片)交待 应根据 处方 或药 品说 明书、其 他循 证文 献资 料,通 过 给患者 或其 照护 者发 送纸 质用药 指导 单(或 电子用药 指导 单),对患 者 所用药 品的 用法、用 量、禁忌、注意 事项 及储 存要 求等进 行交 待。该方 式适 用于网上 药店。DB33/T 2232 2019 3 4.4 文字(含图 片)+多 媒体 交 待 应根据 处方 或药 品说 明书、其 他循 证文 献资 料,通 过 给患者 或其 照护 者发 送纸 质用药 指导 单(或 电子用药 指导 单)和多 媒体 交待,对患 者所 用药 品的 用法、用量、禁忌、注 意事 项及储 存要 求等 进行 交待。该方式 适用 于网 上药 店。5 用药交 待流 程 5.1 凭处方 调配 的药 品用 药交 待 5.1.1 卫生技 术人 员应 复核 处方(包含 电子 处方 或纸 质处 方)和 调配 好的 药品。5.1.2 卫生技 术人 员应 核对 患者 身份信 息,并采 用本标准 4.1-4.2 用 药交 待方 式,对患者 所用 药品 进行用药 交待。用 药交 待流 程见 图 1。5.1.3 发给患 者或 其照 护者 药品 时应附 纸质 用药 指导 单,注意以 下事 项:若患者 或 其 照护 者清 楚如 何用药,必要 时应 要求 其 简单口 述,口 述正 确后,结束用 药交 待,卫生技术 人员 应在 用药 指导 单上标 注工 号或 签名 确认;若患者 或其 照护 者有 任何 一个药 品不 清楚 如何 使用,则 应继 续指导 如何 使用,并告知 其联 系 方式,便 于电 话或 其他 方式 进一步 咨询。卫生技术人员复核处方和调配的药 品卫生技术人员 对患者或其照护者进行 用药 交待患 者或其照护者是否清楚如何用药否结束用药 交待是采用用 药交待 方 式 图1 凭处方 调配 的药 品用 药交 待流程 5.2 零售药 店用 药交 待 5.2.1 卫生技 术人 员应 复核 调配 好的药 品。5.2.2 卫生技 术人 员应 在发 给患 者或其 照护 者药 品时,采 用 本标 准4.1-4.2 用 药交 待方式,对 患者 所用药品 进行 用药 交待。用 药交待 流程 见 图2。5.2.3 发给患 者或 其照 护者 药品 时应附 纸质 用药 指导 单,注意以 下事 项:若患者 或其 照护 者清 楚如 何用药,必要 时 应 要求 其 简单口 述,口 述正 确后,结束用 药交 待。卫生技术 人员 应在 用药 指导 单上标 注工 号或 签名 确认;DB33/T 2232 2019 4 若患者 或其 照护 者有 任何 一个药 品不 清楚 如何 使用,则 应 继 续指导 如何 使用,并告知 其联 系 方式,便 于电 话或 其他 方式 进一步 咨询。患者或其照护者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卫生技术人员发给患者或其照护者药品时,进行用药 交待患者或其照护者是否清楚如何用药否结 束用药交待是采 用用药交 待方式 图2 零售药 店购 买药 品用 药交 待流程 5.3 网上药 店用 药交 待 5.3.1 卫生技 术人 员应 复核 调配 好的药 品。5.3.2 卫生技 术人 员发 给患 者或 其照护 者药 品时,应 采用 本 标准4.1-4.4 用 药交 待方 式进行 用药 交待。用药交 待流 程见 图3。5.3.3 发给患 者或 其照 护者 药品 时应附 纸质 用药 指导 单。患 者 或其照 护者网上药 店购买 药 品卫生技术 人员发 给患者或其 照护者药 品时,进行 用药 交待结束用 药交待采 用用药 交待方式 图3 网上药 店购 买药 品用 药交 待流程 6 用药交 待内 容 6.1 西药、中成 药 DB33/T 2232 2019 5 6.1.1 必须交 待事 项 6.1.1.1 应包含 以下 基本 内容:核对患 者身 份信 息;告知药 品名 称和 规格;告知用 药剂 量,包含:应告知 患者 或其 照护 者可 以理解 的剂 量单 位(如片、粒、包等);若有非 整剂 量,应指 出并 告知患 者或 其照 护者 如何 分剂量 用药。应告知 患者 或其 照护 者药 品放在 儿童 接触 不到 的地 方;应告知 患者 或其 照护 者求 助的紧 急咨 询联 系方 式。6.1.1.2 应告知 患者 或其 照护 者药 品具体 的使 用方 法及 注意 事项:内服药 品:根 据药 品特 性,告知具 体的 服用 方法;对 送服液 体有 特殊 要求 的药 品应告 知具 体的送服液 体要 求、液体 量及 服用注 意事 项;外用药 品:根 据药 品特 性,告知具 体的 使用 方法 及用 药部位;对外 用洗 剂有 特 殊稀释 倍数 要求的药品 应告 知具 体的 用量 及稀释 倍数;注射药 品:告知 明确 的注 射方式 及部 位;装置:应告 知具 体操 作方 法;告知患 者或 其照 护者 其他 咨询的 用药 事项。6.1.1.3 应告知 患者 或其 照护 者可 以理解 并可 正确 执行 的给 药频率。6.1.1.4 根据药 品特 性和 治疗 方案,应告 知患 者或 其照 护者 可以 理 解并 可正 确执 行的 给药时 机。6.1.2 特别交 待事 项 6.1.2.1 同用药 品间 隔使 用方 法 同用药 品中 有两 个或 以上 药品应 间隔 使用,否 则会 引起不 良相 互作 用的,应 告知患 者或 其照 护 者 间隔使用 的方 法及 使用 间隔 时间。6.1.2.2 严重药 品不 良反 应前 兆 某些药 品可 能会 导致 严重 不良反 应,但初 期症 状并 不严重,应 明确 告知 患者 或照护 者这 类症 状 可 能是药品 严重 不良 反应 的前 兆,应 尤为 警惕,一 旦出 现类似 症状,请 立即 停药 并就医。6.1.2.3 用药后 的身 体反 应 某些药 品在 使用 后可 能会 产生一 些特 殊的 身体 反应,但不 干扰 患者 的治 疗,应 告知患 者或 其照 护 者这些伴 随现 象。6.1.2.4 特殊人 群 和 特殊 职业 者 某些 药 品在 特殊 人群 或特 殊职业 者使 用时,存 在需 要注意 的事 项,应交 待给 患者或 其照 护者。6.1.2.5 特殊的 储存 方法 需要采 用特 殊的 储存 方法(如冷 藏)进行 保存 的药 品,应 明确 告知 患者 或其 照护者。6.1.2.6 漏服药 品的 处理 办法 说明书 有明 确说 明的 漏服 药品的 处理 办法,应 告知 患者或 其照 护者。DB33/T 2232 2019 6 6.1.2.7 其他注 意事 项 除以上 列出 的情 况外,其 他应注 意的 事项 包括:患者不 能自 行停 用 的 药品,应告 知患 者或 其照 护者;服药期 间饮 食方 面需 要注 意的事 项;生活中 需要 特别 注意 的事 项;毒、精、麻 三类 特殊 药品 管理方 面需 要注 意的 事项;药品拆 零或 开封 后使 用效 期会发 生改 变的,应 告 知 拆零或 开封 后的 使用 效期。6.2 中药饮 片(配方)用 药交 待内容 6.2.1 必须交 待事 项 6.2.1.1 应包含 以下 基本 内容:核对患 者身 份信 息;告知煎 药方 法(患者 自行 煎药时):煎药容 器,宜用 砂锅、瓦 罐;具体煎 煮方 法,包括 煎煮 次数和 煎煮 时间;先煎、后下、包 煎、烊化 等有特 殊要 求的 中药 饮片。6.2.1.2 应交待 的用 药方 法和 用药 剂量如 下:用药途 径和 服药 温度:内服药 品:根据 药品 特性,告知 具体 的服 用方 法及 汤药服 用温 度;外用药 品:根 据药 品特 性,告知具 体的 使用 方法 及用 药部位;对有 特殊 稀释 倍 数要求 的药品应告 知具 体的 用量 及稀 释倍数。给药频 率和 用药 剂量:应 告知患 者或 其照 护者 可以 理解并 可正 确执 行的 给药 频率和 用 药 剂 量;给药时 机:应告 知患 者或 其照护 者可 以理 解并 可正 确执行 的给 药时 机;储存方 法:包括 中药 饮片、代煎 中药、配 方颗 粒的 储存要 求。6.2.1.3 应告知 患者 或其 照护 者药 品放在 儿童 接触 不到 的地 方。6.2.1.4 应告知 患者 求助 的紧 急咨 询联系 方式。6.2.2 特别交 待事 项 6.2.2.1 同用药 品间 隔使 用方 法 同用药 品中 若存 在中 药与 西药合 用,中药 饮片(配 方)应 与西 药间 隔使 用,否则会 引起 不良 相 互 作用的,应告 知患 者或 其照 护者间 隔使 用的 方法 和使 用间隔 时间。6.2.2.2 用药后 的身 体反 应 某些中 药饮 片(配方)在 使用后 可能 会产 生一 些特 殊 的身 体反 应,但不 干扰 患者的 治疗,应 告 知 患者或其 照护 者这 些伴 随现 象。6.2.2.3 特殊人 群和 特殊 职业 者 某些药 品在 特殊 人群 或特 殊职业 者使 用时,存 在需 要注意 的事 项,应交 待给 患者或 其照 护者。6.2.2.4 其他注 意事 项 除以上 列出 的情 况外,其 他应注 意的 事项 如下:DB33/T 2232 2019 7 用药期 间饮 食方 面需 要注 意的事 项;生活中 需要 特别 注意 的事 项。7 用药交 待质 量监 控 7.1 监控机 制 7.1.1 自我监 控 医疗机 构、零售 药店、网 上药店 定期 对机 构内 用药 交待质 量进 行监 控。7.1.2 管理部 门质 量监 控 政府行 政主 管部 门组 织专 家定期 对各 机构 的用 药交 待质量 进行 监控。7.2 监控内 容 7.2.1 必备条 件 应对用 药交 待的 必 备 条件 进行监 控,包含:卫生技 术人 员配 备;卫生技 术人 员资 格;用药交 待内 容;用药交 待规 范与 制度。7.2.2 交待过 程 应对用 药交 待的 过程 进行 监控,包含:用药交 待反 馈机 制,即建 立接受 用药 交待 患者 的反 馈机制,并 有相 应的 记录;用药交 待质 量改 进机 制,即针对 用药 交待,建 立质 量改进 机制,并 有相 应的 措施与 记录。7.2.3 满意度 应对用 药交 待的 执行 情况 和患者 满意 度进 行质 量监 控。7.3 监控方 式 可采取 现场 访谈、实 地检 查、患 者电 话随 访、视频 监控等 方式 进行 用药 交待 质量监 控。8 培训与 考核 8.1 培训主 体 行业学 会或 协会 等第 三方 组织开 展用 药交 待培 训,医疗机 构、零售 药店、网 上药店 自我 培训。8.2 培训内 容 8.2.1 岗位培 训 从事用 药交 待工 作的 卫生 技术人 员应 经过 培训 并获 得资格。培 训内 容包 括但 不限于:用药管 理政 策法 规;DB33/T 2232 2019 8 用药交 待规 范技 能;用药交 待专 业技 能;用药交 待操 作技 能。8.2.2 继续教 育培 训 卫生技 术人 员需 依据 医疗 机构或 医药 系统 从业 人员 相关规 定每 年获 得相 应学 分后,方可 继续 从 事 用药交待 工作。8.3 培训考 核 8.3.1 应包括 理论 考核 和操 作技 能考核。8.3.2 应按培 训内 容进 行考 核。8.3.3 考核合 格后,由 本标 准 8.1 规定 的培 训主 体颁 发合 格证明。DB33/T 2232 2019 9 参 考 文 献 1 处方 管理 办法 卫 生部令 第53 号 2 医疗 机构 药事 管理 规 定 卫医 政发(2011)11 号 3 处方 药与 非处 方药 流 通管理 暂行 规定 国药 管市(1999)454 号 4 药品 经营 质量 管理 规 范 国家 食品 药品 监督 管理总 局令 第13 号 5 执业 药师 业务 规范 食药监 执(2016)31 号 6 关于 加强 药事 管理 转 变药学 服务 模式 的通 知 国卫医 发(2017)26 号 7 关于 加快 药学 服务 高 质量发 展的 意见 国卫 医发(2018)45 号 8 药品 流通 监督 管理 办 法 国家 食品 药品 监督 管理局 令第26 号 9 关于 促进“互 联网+医疗健 康”发展 的 意 见 国办 发2018 26 号 10 ASHP Guidelines on Pharmacist-Conducted Patient Education and Counseling American Society of Health-System Pharmacist.2011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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