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色旅游村评定DB34/T 1931-201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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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03.200 A 12 DB34 安 徽 省 地 方 标 准 DB 34/T 19312019 代替 DB34/T 1931-2013 特色旅游村评定 Rating of special tourism village 文稿版次选择 2019-11-04发布 2019-12-04实施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34/T 19312019 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代替 DB34/T 1931-2013 乡村旅游示范村评定规范,与 DB34/T 1931-2013 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标准名称修改为:特色旅游村评定;修改了评定总分,由 1000 分调整至 500 分(见第6章,2013年版);增加了“4 基本要求”(见第 4章);调整了评定程序内容,删除监督管理内容(见 2013年版的第 6章);修改了评分细则的框架,由规模与效益、环境与资源保护、旅游交通与标识、资源与产品、设施与服务、规划与管理、旅游营销、旅游安全、游客满意度与村民支持度、加分项目 10 项,调整至:规划与管理、特色旅游资源开发与保护、人居环境建设、特色旅游公共配套及旅游安全、附加项等5项(见附录A,2013年版的表1);调整了附加项内容,增加了相关称号以及乡村旅游发展模式创新等评定项(见附录 A)。本标准由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提出。本标准由安徽省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安徽大学。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龙、史祥、蒋海萍、吴文智、黄祖宏、钱珍。DB34/T 19312019 1 特色旅游村评定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特色旅游村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评定程序及评分细则。本标准适用于安徽省行政区域内中心村、行政村和自然村。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9664 文化娱乐场所卫生标准 GB 1493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 GB 16153 饭馆(餐厅)卫生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特色旅游村 special tourism village 旅游资源特色明显,乡村旅游形成一定规模,在全省具有较高知名度的中心村、行政村和自然村。4 基本要求 4.1 旅游资源较为丰富,自然生态良好,具有独特的生态、文化、农业、工业、红色、体育等旅游资源,能够较为完整真实地体现当地的地域特色、民俗风情、乡村特色等。4.2 村居基层党组织重视,有明确的旅游业发展思路与实施方案,纳入村居年度工作计划。4.3 产业发展基础较好,有一定数量的旅游经营单位、旅游产品,旅游业对就业、扶贫、群众增收等带动成效明显。4.4 旅游管理规范,近2年无重大旅游安全事故。5 评定程序 5.1 创建与申报 村委会意愿申报的,向所在县(市、区)级评定机构提出申报。县(市、区)级评定机构向所在设区市级评定机构提出申报。市级评定机构组织初选,向省级评定机构推荐上报特色旅游村创建单位名单。5.2 验收与公示 DB34/T 19312019 2 省级评定机构按规定程序验收评定,提出验收达标的特色旅游村建议名单,并由省级评定机构按规定程序公示。5.3 认定与复核 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省级评定机构审核批准为“安徽省特色旅游村”。对特色旅游村称号实行动态管理,出台复核办法,经复核不达标的,取消其称号并对外公告。6 评分细则 6.1 总分及达标 特色旅游村评定细则(见附录A),共计 500 分,分为 5 个大项。400 分以上命名为特色旅游村。6.2 各项目分类及分值 见表1。表1 各项目分类及分值 序 号 项目分类 分 值 1 规划与管理 90 2 特色旅游资源开发与保护 120 3 人居环境建设 70 4 特色旅游公共配套及旅游安全 150 5 附加项 70 合 计 500 DB34/T 19312019 3 A A 附 录 A(规范性附录)特色旅游村评定细则 表A.1 特色旅游村评定细则 序号 评定项目 最 高 分 值 分 项 分 值 自 检 得 分 推荐单位评 分 评定单位评 分 1 规划与管理(90 分)1.1 发展规划 20 1.1.1 有和文化或旅游相关的策划、规划方案 10 1.1.2 规划与建设结合地方特点、突出文化特色,保留村庄特有的民居风貌、农业景观、乡土文化,体现一村一品的差异化发展格局 5 1.1.3 规划与管理过程中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尊重原住居民生活形态和传统习惯 5 1.2 管理举措 1.2.1 旅游监管 40 1.2.1.1 有职责明确的文化和旅游管理人员 10 1.2.1.2 设有面向公众的旅游咨询、投诉电话,接听及时,投诉能够得到及时圆满解决 10 1.2.1.3 定期收集分析游客意见和建议,提高服务质量 10 1.2.1.4 旅游从业人员依法取得从业资格证、健康证等,定期进行培训 10 1.2.2 人才培育与引导 30 1.2.2.1 培育乡村旅游发展带头人,强化基层能人队伍建设,并出台专项引导措施 10 1.2.2.2 引导贤人志士、业界精英等投身乡村旅游发展 10 1.2.2.3 鼓励就地创业、返乡创业,引导大学生、专业人才、青年创业团队等群体投身乡村旅游发展 10 2 特色旅游资源开发与保护(120 分)2.1 特色旅游资源 40 2.1.1 具备独特的自然旅游资源,如地貌景观、水体景观、动植物景观、气候景观等 20 2.1.2 具备独特的人文旅游景观,如建筑、遗址遗迹,民俗民风、饮食、服饰、文学、传统手工艺、规模农业、新农村建设成果等 20 2.2 特色旅游产品和主题活动 2.2.1.有农业旅游、研学旅游、康养旅游、中医药健康旅游、红色旅游、探险旅游、温泉旅游、工业旅游等旅游产品(4 项及以上满分)20 2.2.2 有特色旅游活动或参与性项目,展示当地农耕文化、民俗民风,传承 20 DB34/T 19312019 4 序号 评定项目 最 高 分 值 分 项 分 值 自 检 得 分 推荐单位评 分 评定单位评 分 和弘扬非物质文化遗产 10 项(含)以上 20 5 项(含)以上 15 2.3 特色旅游资源保护 40 2.3.1 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无破坏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违章建设、乱砍树木、捕猎珍禽动物等行为发生 10 2.3.2 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积极开展植树造林、退耕还林还草活动,保土固水,减少水土流失;实施青山工程计划,提高森林植被覆盖率 10 2.3.3 当地的历史文化遗产(包括古建筑、古迹、文物、古树名木等)得到科学、妥善的保护,有保护记录和档案 10 2.3.4 独特的民俗民风、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地方戏剧、传统工艺、饮食、服饰等)得到较好保护 10 3 人居环境建设(70 分)3.1 村容村貌 15 3.1.1 村容村貌整洁,民居体现地方特色,村庄整体风貌成景 5 3.1.2 路面干净整洁,道路两侧路灯、绿化带布局合理 5 3.1.3 河、湖、渠全面整治改造,水体环境质量达到相应标准;水体沿岸绿化良好,形成绿化景观 5 3.2 生活环境建设 30 3.2.1 自来水入户普及率 90以上,满足生产、生活、旅游服务需求 5 3.2.2 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垃圾分类收集,及时清运并统一处理 5 3.2.3 太阳能、沼气、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广泛应用 5 3.2.4 供电设施完善,布局合理,满足生产、生活、旅游服务需求 5 3.2.5 能提供相应的电信服务且通讯设施布局合理 5 3.2.6 使用低排放和清洁能源的交通工具,或使用具有地方特色的传统交通工具 5 3.3 乡风文明建设 25 3.3.1 加强农村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建设,建设村档案陈列馆或乡贤馆等,丰富农民群众的文化生活,打造农民精神家园 5 3.3.2 绘制具有乡村特色的文化墙、标识标牌,进行爱国主义、精神文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宣传教育,定期组织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5 3.3.3 弘扬乡贤文化,发挥新乡贤的示范带动作用,制定并实施村规民约,倡导崇善向上、勤劳致富、邻里和睦、尊老爱幼、诚信友善等文明乡风 5 3.3.4 建立健全“一约四会”制度,开展移风易俗活动,引导村民摒弃陋习,培养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和行为习惯 10 4 特色旅游公共配套及旅游安全(150 分)DB34/T 19312019 5 序号 评定项目 最 高 分 值 分 项 分 值 自 检 得 分 推荐单位评 分 评定单位评 分 4.1 公共配套(100 分)4.1.1 交通 20 4.1.1.1 主次干道路面硬化率达到较高水平,交通标志、路灯、停车场等交通设施完善,进出便捷,或建有旅游专线 10 4.1.1.2 有绿道、游步道、小径,连接村内各功能区,形成游憩环线 10 4.1.2 住宿 10 4.1.2.1 有星级农家乐、渔家乐等住宿设施,接待条件较好,且满足房间每天整理一次,客房被褥、枕巾等用具“一客一换”,客房装修良好,配备电视机和空调等设备,70以上客房有卫生间,24 h 供应冷热水 5 4.1.2.2 有星级民宿、星级休闲农庄等特色住宿设施 5 4.1.3 餐饮 15 4.1.3.1 餐饮设施与周边环境相协调,规模满足游客需要 5 4.1.3.2 厨房、餐厅设施卫生符合 GB 14934、GB 16153 的要求,食材符合相应的食品安全要求 5 4.1.3.3 能提供地方风味的特色菜肴,且品种丰富 5 4.1.4 游览 15 4.1.4.1 有游客服务中心或专门的游客咨询接待服务点,位置合理、规模适度,设施齐全、功能完备,配有专职服务人员,业务熟练,服务热情 5 4.1.4.2 游览线路布局合理、顺畅、视野开阔、景观优美 5 4.1.4.3 全景图、导览图、指示牌等位置合理、数量充足,与周围景观相协调,介绍内容美观醒目、准确规范 5 4.1.5 购物 20 4.1.5.1 购物场所布局合理,建筑风格、色彩、材质与环境协调 5 4.1.5.2 商品的咨询、销售与售后服务制度齐全,商品货真价实,明码标价,不存在兜售、强买强卖现象 5 4.1.5.3 能提供体现当地特色的农副土特产品、工艺品和纪念品等,在产品设计与包装上注重与当地的文化特色融合 5 4.1.5.4 提供适当的旅游购物配套服务,如包装、代邮寄或个性化定做等 5 4.1.6 公厕布点合理,管理规范,卫生状况良好,厕所标识标牌清晰,粪便进行无害化处理 10 4.1.7 娱乐场所布局合理,卫生达标,符合 GB 9664 文化娱乐场所卫生标准 10 4.2 旅游宣传推广 20 4.2.1 积极参加各级政府组织的宣传促销活动 5 4.2.2 有独特文化 IP 的乡村旅游形象定位 5 4.2.3 在市县级(含)以上新闻媒体上进行旅游宣传推介 5 4.2.4 支持乡村旅游经营点利用微信、微博、微视进行在线旅游营销 5 4.3 旅游安全 30 DB34/T 19312019 6 序号 评定项目 最 高 分 值 分 项 分 值 自 检 得 分 推荐单位评 分 评定单位评 分 4.3.1 建立健全安全规章制度,安全责任明确,责任到人 5 4.3.2 村内消防、防洪排涝等设施完善,符合标准,并有专人负责、定期检修,制定切实可行的旅游安全应急预案,能及时采取防灾、减灾措施 5 4.3.3 实行安全培训,定期开展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 5 4.3.4 危险地带有安全防护设施,并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 5 4.3.5 设有紧急救援机构并公布紧急救援电话号码 5 4.3.6 近 2 年来无重大旅游安全事故发生 5 5 附加项(70 分)5.1 获得相关称号 50 5.1.1 获得省级及以上的名誉称号(如文明村镇、旅游度假区、传统村落、研学旅游基地、研学旅行实践基地/营地、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乡村旅游创客示范基地、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等)或有 3A 级及以上旅游景区 20 5.1.2 有 A 级旅游景区 10 5.1.3 村委会人员或旅游从业人员表现优秀,工作业绩突出,对当地旅游业做出了积极贡献,并获得县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10 5.1.4 有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国家/省地理标志等称号的产品 10 5.2 创新乡村旅游发展模式,推进产业融合发展 20 5.2.1 有鼓励农民以土地、林权、资金、劳动、技术、产品为纽带,参与乡村旅游发展,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与联合,依法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与联合社的政策措施 10 5.2.2 引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用集体土地、房屋、设施等资源和资产潜力,依法通过股份制、合作制、股份合作制、租赁等形式,积极参与旅游产业融合发展 10 合 计 500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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