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色休闲示范点品质评定第4部分:康体养生DB3301/T 0311.4—2020.pdf

返回 相关 举报
特色休闲示范点品质评定第4部分:康体养生DB3301/T 0311.4—2020.pdf_第1页
第1页 / 共11页
特色休闲示范点品质评定第4部分:康体养生DB3301/T 0311.4—2020.pdf_第2页
第2页 / 共11页
特色休闲示范点品质评定第4部分:康体养生DB3301/T 0311.4—2020.pdf_第3页
第3页 / 共11页
特色休闲示范点品质评定第4部分:康体养生DB3301/T 0311.4—2020.pdf_第4页
第4页 / 共11页
特色休闲示范点品质评定第4部分:康体养生DB3301/T 0311.4—2020.pdf_第5页
第5页 / 共11页
亲,该文档总共11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I C S 0 3.1 2 0.2 0A 1 6DB3301浙 江 省 杭 州 市 地 方 标 准DB 3301/T 0 3 1 1.4 2 0 2 0特 色 休 闲 示 范 点 品 质 评 定 第 4 部 分:康 体养 生2 0 2 0-0 4-3 0 发 布 2 0 2 0-0 5-3 0 实 施杭 州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发 布D B 3 3 0 1/T 0 3 1 1.4 2 0 2 0I目 次前 言.I I引 言.I I I1 范 围.1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13 术 语 和 定 义.14 康 体 养 生 特 色 休 闲 示 范 点 等 级 划 分.1D B 3 3 0 1/T 0 3 1 1.4 2 0 2 0I I前 言D B 3 3 0 1/T 0 3 1 1-2 0 2 0 特 色 休 闲 示 范 点 品 质 评 定 分 为 9 个 部 分:第 1 部 分:总 则 第 2 部 分:美 食 第 3 部 分:茶 楼 第 4 部 分:康 体 养 生 第 5 部 分:文 化 娱 乐 第 6 部 分:运 动 休 闲 第 7 部 分:美 发 美 容 第 8 部 分:购 物 第 9 部 分:民 宿本 部 分 为 D B 3 3 0 1/T 0 3 1 1-2 0 2 0 的 第 4 部 分。本 部 分 按 照 G B/T 1.1-2 0 0 9 给 出 的 规 则 起 草。本 部 分 由 杭 州 市 文 化 广 电 旅 游 局 提 出。本 部 分 由 杭 州 市 旅 游 标 准 化 技 术 委 员 会 归 口。本 部 分 起 草 单 位:浙 江 旅 游 职 业 学 院、杭 州 市 文 化 广 电 旅 游 局、浙 江 省 旅 游 发 展 研 究 中 心 有 限 公 司、杭 州 市 休 闲 发 展 促 进 会、杭 州 市 疗 休 养 行 业 协 会、杭 州 市 保 健 服 务 行 业 协 会、杭 州 保 健 品 行 业 协 会。本 部 分 主 要 起 草 人:刘 晖、常 冬 冬、边 喜 英、钱 正 英、孙 旭、任 鸣、刘 宇 峰、朱 剑 明、徐 忠、孙 文英、杨 寅 华、张 小 兰、周 建 富、白 炘。D B 3 3 0 1/T 0 3 1 1.4 2 0 2 0I I I引 言本 部 分 标 准 详 细 说 明 了 康 体 养 生 特 色 休 闲 示 范 点 品 质 评 定 的 要 求,在 制 定 时 充 分 考 虑 了 因 地 制 宜、文 旅 融 合、服 务 地 方、特 色 鲜 明 的 要 求,以 便 更 好 地 发 挥 特 色 休 闲 示 范 点 的 示 范 效 应,促 进 行 业 良 性 竞争 和 有 序 发 展。D B 3 3 0 1/T 0 3 1 1.4 2 0 2 01特 色 休 闲 示 范 点 品 质 评 定 第 4 部 分:康 体 养 生1 范 围本 部 分 规 定 了 康 体 养 生 特 色 休 闲 示 范 点 的 服 务 质 量 以 及 示 范 点 品 质 等 级 划 分 的 依 据 和 条 件。本 部 分 适 用 于 杭 州 市 行 政 区 域 内 各 类 提 供 康 体 养 生 休 闲 服 务 的 经 营 场 所。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下 列 文 件 对 于 本 文 件 的 应 用 是 必 不 可 少 的。凡 是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仅 所 注 日 期 的 版 本 适 用 于 本 文件。凡 是 不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其 最 新 版 本(包 括 所 有 的 修 改 单)适 用 于 本 文 件。G B 3 0 9 5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G B 3 0 9 6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G B 5 7 4 9 生 活 饮 用 水 卫 生 标 准G B/T 1 0 0 0 1.1 公 共 信 息 图 形 符 号 第 1 部 分:通 用 符 号G B/T 1 0 0 0 1.2 标 志 用 公 共 信 息 图 形 符 号 第 2 部 分:旅 游 休 闲 符 号G B/T 1 0 0 0 1.4 标 志 用 公 共 信 息 图 形 符 号 第 4 部 分:运 动 健 身 符 号G B/T 1 0 0 0 1.5 标 志 用 公 共 信 息 图 形 符 号 第 5 部 分:购 物 符 号G B/T 1 0 0 0 1.6 标 志 用 公 共 信 息 图 形 符 号 第 6 部 分:医 疗 保 健 符 号G B/T 1 0 0 0 1.9 标 志 用 公 共 信 息 图 形 符 号 第 9 部 分:无 障 碍 设 施 符 号G B 1 0 0 7 0 城 市 区 域 环 境 振 动 标 准3 术 语 和 定 义下 列 术 语 和 定 义 适 用 于 本 部 分。3.1特 色 休 闲 示 范 点依 法 设 立 和 经 营 并 经 公 共 机 构 认 定,主 题 突 出、特 色 鲜 明、品 质 优 良、服 务 规 范,行 业 内 具 有 典 型性 和 引 领 示 范 效 应 的 休 闲 服 务 经 营 场 所。3.2康 体 养 生 休 闲 服 务为 顾 客 康 体 养 生 及 其 相 关 经 济 文 化 行 为 提 供 便 利 的 相 关 综 合 服 务。4 康 体 养 生 特 色 休 闲 示 范 点 等 级 划 分4.1 通 用 要 求4.1.1 卫 生4.1.1.1 环 境 卫 生D B 3 3 0 1/T 0 3 1 1.4 2 0 2 02经 营 场 所 环 境 卫 生 控 制 应 符 合 以 下 规 定:营 业 场 所 应 按 有 关 公 共 场 所 控 制 吸 烟 条 例 执 行;空 气 质 量 应 符 合 G B 3 0 9 5 规 定 的 二 级 浓 度 限 定 标 准;环 境 噪 声 限 值 应 符 合 G B 3 0 9 6 的 1 类 声 环 境 功 能 区 要 求;产 生 的 环 境 振 动 应 符 合 G B 1 0 0 7 0 的 规 定。4.1.1.2 污 染 物 控 制 和 排 放污 染 物 控 制 和 生 态 环 保 应 符 合 以 下 规 定:康 体 养 生 场 所 应 综 合 考 虑 环 境 容 量,加 强 污 水 处 理 等 设 施 建 设,确 保 达 标 排 放;具 有 较 强 的 环 境 保 护 意 识,垃 圾 处 理 应 符 合 当 地 环 保 部 门 的 规 定;经 营 场 所 应 当 与 垃 圾 堆 放 处 等 污 染 源 相 距 2 5 m 以 上。4.1.1.3 食 品 安 全 卫 生食 品 安 全 卫 生 应 符 合 以 下 规 定:生 活 用 水(包 括 自 备 水 源 和 二 次 供 水)应 符 合 G B 5 7 4 9 要 求;食 品 来 源、加 工、销 售 应 符 合 相 关 食 品 安 全 国 家 标 准 要 求;用 于 食 品 经 营 的 工 具、用 具、容 器 设 施 等 应 符 合 食 品 安 全 规 定,餐 饮 服 务 配 备 消 毒 设 施。4.1.2 场 所4.1.2.1 场 所 设 置经 营 场 所 设 置 应 符 合 以 下 要 求:经 营 场 所 的 建 筑 物 应 牢 固 安 全,外 立 面 完 好、整 洁、美 观。品 牌 宣 传、牌 匾 设 计 等 服 务 标 志 符合 有 关 市 容 规 定。装 修 装 饰、品 牌 宣 传、牌 匾 设 计 等 服 务 标 志 应 有 健 康 养 生 特 色 和 文 化 内 涵;应 有 咨 询、接 待、寄 存 等 功 能 的 客 户 服 务 中 心;应 按 照 服 务 项 目 和 流 程 的 要 求,合 理 布 局 经 营 和 服 务 场 所;经 营 场 所 场 地 应 以 木 质 或 防 滑 材 料 铺 设;露 天 区 域 应 有 绿 化,室 内 接 待 区 域 应 放 置 有 绿 色 植 物 或 鲜 花;周 边 有 停 车 场 或 自 有 停 车 场。4.1.2.2 设 施 设 备设 施 设 备 应 按 以 下 要 求 配 置:与 经 营 服 务 项 目 相 适 应 的 康 体 养 生 设 备、用 品 和 用 具 应 配 置 齐 全,并 符 合 国 家 相 关 标 准 规 定;应 设 置 公 共 休 息 设 施、无 障 碍 设 施,且 布 局 合 理,安 全 可 靠;应 具 有 完 整 有 效 的 给 排 水 设 施 和 垃 圾 处 理 设 施;康 体 养 生 所 用 电 器 设 备 及 安 装 应 符 合 国 家 相 关 标 准 规 定;各 区 域 应 有 方 便 和 安 全 的 开 关 和 电 源 插 座;康 体 养 生 所 用 服 装、洁 具 和 器 材,应 及 时 清 洗,一 客 一 消 毒,并 有 操 作 规 程 和 检 查 记 录。4.1.3 管 理4.1.3.1 计 划 目 标 管 理应 建 立 完 整 的 工 作 计 划,并 根 据 执 行 情 况 及 时 更 新 调 整,员 工 应 完 全 了 解 企 业 和 部 门 的 发 展 计 划(规划)。D B 3 3 0 1/T 0 3 1 1.4 2 0 2 034.1.3.2 人 力 资 源 管 理员 工 数 量、素 质、培 训 和 人 事 管 理 应 符 合 以 下 要 求:应 按 照 经 营 规 模 和 服 务 定 位,对 管 理、接 待 等 不 同 岗 位 设 置 和 配 备 工 作 人 员;从 业 人 员 应 热 情 好 客,礼 仪 得 当,统 一 服 装 上 岗,佩 戴 工 作 牌;相 关 岗 位 人 员 应 按 照 要 求 持 健 康 证 上 岗;应 对 所 有 从 业 人 员 定 期 进 行 专 业 技 能、服 务 意 识、健 康 护 理、救 护 技 能、安 全 和 卫 生 法 规 以 及企 业 文 化 等 方 面 的 培 训,上 岗 培 训 合 格 率 到 达 1 0 0%;所 有 从 业 人 员 应 登 记 造 册,劳 资 档 案 应 保 存 完 整、规 范,并 无 强 迫 性、歧 视 性 用 工 情 况;专 业 技 能 性 岗 位 服 务 人 员 按 规 定 持 证 上 岗,应 具 备 康 体 养 生 相 关 的 资 格 证 书;与 在 职 员 工 之 间 应 签 订 正 规 的 劳 动 合 同,并 按 国 家 规 定 缴 纳 社 会 保 险;临 时 聘 用 人 员 应 签 订 正 规 的 用 工 合 同。4.1.3.3 财 务 管 理加 强 财 务 管 理,规 范 财 务 工 作,贯 彻 国 家 财 税 政 策、法 规,建 立 财 务 管 理 制 度。4.1.3.4 安 全 管 理应 有 专 门 的 安 全 管 理 机 构、人 员 与 制 度,落 实 安 全 措 施,加 强 安 全 监 控:应 确 保 顾 客 和 从 业 人 员 的 人 身 健 康、财 产、信 息 等 安 全;建 立 健 全 安 全 管 理 制 度,落 实 各 级 各 类 安 全 责 任;应 符 合 治 安、消 防、卫 生、环 境 保 护、安 全 等 有 关 规 定 与 要 求,取 得 当 地 政 府 要 求 的 相 关 证 照;经 营 场 地 无 地 质 灾 害 和 其 他 影 响 公 共 安 全 的 隐 患;易 发 生 危 险 的 区 域 和 设 施 应 设 置 安 全 警 示 标 志,安 全 警 示 标 志 应 清 晰、醒 目;易 燃、易 爆 物 品的 储 存 和 管 理 应 采 取 必 要 的 防 护 措 施,符 合 相 关 法 律 法 规;应 配 备 必 要 的 防 盗、应 急、逃 生 安 全 设 施,确 保 顾 客 和 从 业 人 员 人 身 和 财 产 安 全;消 防 器 材 应 配 备 齐 全、有 效,并 定 期 检 查;应 定 期 对 康 体 养 生 设 施 设 备 进 行 检 查、维 修 和 养 护;应 建 立 各 类 相 关 安 全 管 理 制 度 和 突 发 事 件 应 急 预 案,落 实 安 全 责 任,定 期 演 练;应 定 期 组 织 从 业 人 员 开 展 相 关 安 全、急 救 知 识 和 技 能 培 训。4.1.3.5 制 度 建 设应 有 配 套 相 应 的 管 理 制 度,包 括 以 下 制 度:应 建 立 服 务 规 范、服 务 质 量 控 制、服 务 流 程 及 投 诉 处 理 等 制 度;应 建 立 健 全 安 全 检 查、环 境 卫 生 检 查、服 务 质 量 检 查 和 顾 客 投 诉、顾 客 满 意 度 等 记 录。建 有 完整 的 投 诉 处 理 档 案,保 持 两 年 以 上 的 备 查 期;应 参 与 社 会 公 益 事 业 活 动,取 得 一 定 社 会 效 益。4.1.4 服 务4.1.4.1 规 范 经 营规 范 经 营 应 符 合 以 下 要 求:应 在 店 堂 醒 目 处 悬 挂 营 业 执 照、税 务 登 记 及 各 种 相 应 的 许 可 证 等 证 照;服 务 项 目 应 通 过 文 字、图 形 方 式 公 示,并 标 明 营 业 时 间,收 费 项 目 应 明 码 标 价。D B 3 3 0 1/T 0 3 1 1.4 2 0 2 044.1.4.2 咨 询 服 务应 有 网 络 咨 询 服 务,明 示 咨 询 电 话、投 诉 电 话、举 报 途 径。4.1.4.3 接 待 服 务应 设 有 专 门 的 客 服 人 员 提 供 服 务 接 待,并 主 动 热 情 解 答 顾 客 提 出 的 问 题,内 容 真 实 准 确,通 俗 易 懂。能 用 普 通 话 提 供 讲 解 服 务,有 条 件 的 宜 提 供 方 言 和 外 语 服 务。4.1.4.4 引 导 标 识应 有 规 范 的 公 共 标 志 和 引 导 标 识,公 共 信 息 图 形 符 号 的 使 用 应 符 合 G B/T 1 0 0 0 1.1、G B/T 1 0 0 0 1.2、G B/T 1 0 0 0 1.4、G B/T 1 0 0 0 1.5、G B/T 1 0 0 0 1.6 和 G B/T 1 0 0 0 1.9 的 要 求。4.1.4.5 结 算 服 务应 有 多 样 化 和 快 捷 的 结 算 服 务,提 供 发 票。4.1.4.6 投 诉 处 理应 重 视 顾 客 投 诉,及 时 处 理,并 将 处 理 结 果 第 一 时 间 反 馈 给 顾 客,作 好 投 诉 处 理 档 案 保 存 和 经 验 总结。4.1.4.7 顾 客 管 理加 强 顾 客 管 理,达 到 以 下 要 求:应 实 行 顾 客 体 验 管 理,定 期 对 顾 客 满 意 度 进 行 抽 样 调 查;应 建 立 顾 客 档 案,并 确 保 顾 客 信 息 不 泄 漏;顾 客 满 意 度 应 达 到 9 5%以 上。4.1.4.8 服 务 质 量 控 制服 务 质 量 控 制 建 议 采 取 以 下 措 施:应 把 服 务 质 量 纳 入 企 业 发 展 目 标,健 全 服 务 质 量 管 理 制 度,落 实 岗 位 责 任 制;应 实 行 服 务 承 诺 制,实 施 服 务 状 态 监 控 管 理、服 务 效 能 管 理;宜 与 供 应 商 签 订 服 务 协 议,规 范 供 应 商 的 服 务;应 建 立 健 全 服 务 流 程 规 范 标 准。4.2 标 准 特 色 休 闲 示 范 点4.2.1 场 所 与 环 境4.2.1.1 周 边 环 境 应 整 洁 干 净。4.2.1.2 场 所 装 修 美 观、舒 适。4.2.1.3 场 所 功 能 区 域 布 局 合 理,设 置 有 接 待 区、休 息 区、保 健 区。4.2.2 设 施 与 设 备4.2.2.1 卫 生 间 应 使 用 方 便,照 明 和 通 风 良 好,排 水 通 畅。4.2.2.2 室 内 经 营 场 所 应 有 适 应 所 在 地 区 气 候 的 采 暖、制 冷 设 施。4.2.2.3 提 供 经 营 场 所 W i F i 全 覆 盖。D B 3 3 0 1/T 0 3 1 1.4 2 0 2 054.2.3 服 务 与 管 理4.2.3.1 工 作 人 员 统 一 着 装,挂 牌 服 务,举 止 文 明、态 度 和 蔼。4.2.3.2 提 供 的 康 体 养 生 特 色 服 务 项 目 达 到 4 种。4.2.3.3 能 为 消 费 者 泊 车、停 车 提 供 便 捷 服 务。4.2.3.4 工 作 人 员 能 够 流 畅 讲 解 康 体 养 生 项 目 内 容、服 务 流 程,讲 解 内 容 准 确。4.2.3.5 建 立 有 各 项 安 全 管 理 制 度、安 全 操 作 规 程 及 应 急 预 案,做 到 职 责 分 工 明 确,责 任 落 实 到 人。4.2.3.6 建 立 有 企 业 管 理 规 章 制 度、岗 位 职 责、采 购 台 账、服 务 规 范、服 务 质 量 监 督、服 务 流 程 及 投诉 处 理 等 制 度。4.2.3.7 夜 间 应 有 值 班 人 员 或 值 班 电 话。4.2.3.8 每 年 组 织 或 参 与 一 次 康 体 养 生 公 益 讲 座,有 效 服 务 周 边 社 区 施。4.2.4 特 色 和 其 他4.2.4.1 应 有 自 己 的 康 体 养 生 特 色 项 目 和 品 牌,并 在 经 营 管 理 和 服 务 中 予 以 展 示、宣 传 和 体 现。4.2.4.2 人 员 服 饰、背 景 音 乐 应 和 服 务 应 具 有 传 统 文 化 特 质。4.2.4.3 利 用 互 联 网 进 行 宣 传、营 销。4.3 优 秀 特 色 休 闲 示 范 点4.3.1 场 所 与 环 境4.3.1.1 场 所 周 边 环 境 应 整 洁 美 观。4.3.1.2 场 所 的 建 筑 风 格 与 周 边 自 然 环 境 协 调。4.3.1.3 场 所 装 修 和 布 局 美 观、优 雅、舒 适、安 全。4.3.1.4 场 所 功 能 区 域 布 局 合 理、面 积 适 中,设 置 有 接 待 区、休 息 区、康 复 区、保 健 区、消 毒 室。4.3.2 设 施 与 设 备4.3.2.1 康 体 养 生 设 备 和 用 品 应 配 置 齐 全,并 符 合 国 家 相 关 标 准 规 定。4.3.2.2 应 有 中 英 文 对 照 的 服 务 项 目 表 和 价 格 表,并 提 供 康 体 养 生 相 关 杂 志。4.3.2.3 应 设 置 公 共 休 息 设 施、卫 生 间 等 配 套 设 施,且 布 局 合 理,安 全 可 靠。4.3.2.4 卫 生 间 应 使 用 方 便,照 明 和 通 风 良 好,排 水 通 畅,有 防 滑 防 溅 措 施。4.3.2.5 应 采 用 节 能、节 约 型 设 施 设 备,降 低 能 源 消 耗。4.3.2.6 室 内 经 营 场 所 应 有 适 应 所 在 地 区 气 候 的 采 暖、制 冷 设 施。4.3.2.7 提 供 经 营 场 所 W i F i 全 覆 盖 和 视 频 娱 乐 设 备。4.3.3 服 务 与 管 理4.3.3.1 工 作 人 员 统 一 着 装,挂 牌 服 务,举 止 文 明、态 度 和 蔼。4.3.3.2 提 供 的 康 体 养 生 特 色 服 务 项 目 达 到 6 种。4.3.3.3 能 为 消 费 者 泊 车、停 车 提 供 便 捷 服 务;有 停 车 场 的,应 明 示 收 费 标 准。4.3.3.4 工 作 人 员 能 够 流 畅 讲 解 康 体 养 生 项 目 内 容、项 目 特 色、服 务 流 程 等,讲 解 内 容 准 确。4.3.3.5 建 立 有 健 全 的 各 项 安 全 管 理 制 度、安 全 操 作 规 程 及 应 急 预 案,做 到 职 责 分 工 明 确,责 任 落 实到 人。4.3.3.6 建 立 有 健 全 的 企 业 管 理 规 章 制 度、岗 位 职 责、采 购 台 账、服 务 规 范、服 务 质 量 监 督、服 务 流程 及 投 诉 处 理 等 制 度。4.3.3.7 夜 间 应 有 值 班 人 员。D B 3 3 0 1/T 0 3 1 1.4 2 0 2 064.3.3.8 每 年 组 织 或 参 与 两 次 以 上 康 体 养 生 公 益 讲 座,有 效 服 务 周 边 社 区。4.3.4 特 色 和 其 他4.3.4.1 应 有 自 己 的 康 体 养 生 特 色 项 目 和 品 牌,并 在 经 营 管 理 和 服 务 中 予 以 展 示、宣 传 和 体 现,增 强品 牌 的 感 知 度 和 美 誉 度。4.3.4.2 宜 设 立 康 体 养 生 文 化 展 示 区,引 导 顾 客 了 解 养 生 文 化 和 健 康 生 活 常 识。4.3.4.3 人 员 服 饰、背 景 音 乐 应 和 服 务 应 具 有 传 统 文 化 特 质。4.3.4.4 提 供 线 上 预 定、支 付 服 务。4.3.4.5 利 用 互 联 网 进 行 宣 传、营 销。4.3.4.6 应 为 所 在 乡 村(社 区)人 员 提 供 就 业 或 发 展 机 会。4.4 最 佳 特 色 休 闲 示 范 点4.4.1 场 所 与 环 境4.4.1.1 周 边 环 境 应 整 洁 优 美。4.4.1.2 场 所 的 建 筑 风 格 与 周 边 自 然 环 境 协 调。4.4.1.3 场 所 装 修 和 布 局 美 观、优 雅、舒 适、安 全。4.4.2 设 施 与 设 备4.4.2.1 应 有 中 英 文 对 照 且 富 有 文 化 内 涵 的 服 务 项 目 表 和 价 格 表。4.4.2.2 卫 生 间 应 使 用 方 便 并 提 供 冷、热 水,照 明 和 通 风 良 好,排 水 通 畅,有 防 滑 防 溅 措 施。4.4.2.3 应 采 用 节 能、节 约 型 专 业 设 施 设 备,降 低 能 源 消 耗。4.4.2.4 室 内 经 营 场 所 应 有 适 应 所 在 地 区 气 候 的 采 暖、制 冷 设 施,各 区 域 通 风 良 好。4.4.2.5 提 供 经 营 场 所 W i F i 全 覆 盖 和 视 频 娱 乐 设 备。4.4.3 服 务 与 管 理4.4.3.1 工 作 人 员 统 一 着 装,挂 牌 服 务,举 止 文 明、态 度 和 蔼。4.4.3.2 提 供 的 康 体 养 生 特 色 服 务 项 目 达 到 8 种。4.4.3.3 能 为 消 费 者 泊 车、停 车 提 供 便 捷 服 务,负 责 车 辆 的 疏 导、检 查 和 看 管,指 挥 车 辆 合 理 停 放。4.4.3.4 工 作 人 员 能 够 流 畅 讲 解 康 体 养 生 项 目 内 容、项 目 特 色、服 务 流 程、养 生 文 化 等,内 容 准 确,形 式 多 样,具 有 针 对 性。4.4.3.5 卫 生 间 应 及 时 清 理,保 持 无 异 味、无 积 水、无 污 渍。4.4.3.6 建 立 有 健 全 的 各 项 安 全 管 理 制 度、安 全 操 作 规 程 及 应 急 预 案,做 到 职 责 分 工 明 确,责 任 落 实到 人。4.4.3.7 建 立 有 健 全 的 企 业 管 理 规 章 制 度、岗 位 职 责、采 购 台 账、服 务 规 范、服 务 质 量 监 督、服 务 流程 及 投 诉 处 理 等 制 度。4.4.3.8 建 立 完 整 的 顾 客 康 体 养 生 档 案,提 供 个 性 化 产 品,保 障 全 程 跟 踪 服 务。4.4.3.9 夜 间 应 有 值 班 人 员 或 值 班 电 话。4.4.3.1 0 鼓 励 和 吸 纳 志 愿 者 参 与 服 务,加 强 上 岗 培 训 和 管 理。4.4.3.1 1 每 年 组 织 或 参 与 三 次 以 上 康 体 养 生 公 益 讲 座,有 效 服 务 周 边 社 区。4.4.4 特 色 和 其 他D B 3 3 0 1/T 0 3 1 1.4 2 0 2 074.4.4.1 应 有 自 己 的 康 体 养 生 特 色 项 目 和 品 牌,有 专 属 L O G O 的 纪 念 品、器 材 用 品 等,并 在 经 营 管 理 和服 务 中 予 以 展 示、宣 传 和 体 现,增 强 品 牌 的 感 知 度 和 美 誉 度。4.4.4.2 从 业 人 员 服 饰、背 景 音 乐 应 和 服 务 应 具 有 传 统 文 化 特 质。4.4.4.3 宜 设 立 康 体 养 生 文 化 展 示 区,引 导 顾 客 了 解 养 生 文 化 和 健 康 生 活 常 识。4.4.4.4 提 供 线 上 预 定、支 付 服 务。4.4.4.5 利 用 互 联 网 进 行 宣 传、营 销。4.4.4.6 应 为 所 在 乡 村(社 区)人 员 提 供 就 业 或 发 展 机 会。_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copyright@ 2017-2022 报告吧 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17002310号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宁B2-20200018  | 宁公网安备640106020006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