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银耳等级规格DB5119/T 14-202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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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2 0 2 0-0 9-0 1 实 施 2 0 2 0-0 8-2 6 发 布I C S 6 5.0 2 0.2 0B 0 5四 川 省(巴 中 市)地 方 标 准DB5119D B 5 1 1 9/T 1 4 2 0 2 0通 江 银 耳 等 级 规 格G r a d e s a n d s p e c i f i c a t i o n s o f T o n g j i a n g t r e m e l l a巴 中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发 布D B 5 1 1 9/T 1 4 2 0 2 0I目 次前 言.I I1 范 围.1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13 术 语 和 定 义.14 技 术 要 求.35 取 样.46 检 测 方 法.57 等 级 规 格 综 合 判 定.68 包 装.69 标 识.6附 录 A(资 料 性 附 录)通 江 银 耳 等 级 规 格 划 分 实 物 参 考 图.8D B 5 1 1 9/T 1 4 2 0 2 0I I前 言本 文 件 按 照 G B/T 1.1 2 0 2 0 标 准 化 工 作 导 则 第 一 部 分:标 准 化 文 件 的 结 构 和 起 草 规 则 的 规 定起 草。本 文 件 由 四 川 省 巴 中 市 通 江 银 耳 科 学 技 术 研 究 所 提 出。本 文 件 由 巴 中 市 农 业 农 村 局 归 口 管 理。本 文 件 起 草 单 位:四 川 省 巴 中 市 通 江 银 耳 科 学 技 术 研 究 所、四 川 省 农 业 科 学 院 土 壤 肥 料 研 究 所、四川 省 博 智 达 农 业 科 技 有 限 公 司、四 川 旅 游 学 院 食 品 学 院 烹 饪 科 学 重 点 实 验 室。本 文 件 主 要 起 草 人:赵 树 海、王 国 英、甘 炳 成、彭 卫 红、刘 如 县、陈 代 科、李 林、张 传 锐、黄 忠乾、姜 邻、侯 华、张 洁、张 琼、雷 霆、苟 兴。本 文 件 为 首 次 发 布。D B 5 1 1 9/T 1 4 2 0 2 0 1 通 江 银 耳 等 级 规 格1 范 围本 标 准 规 定 了 通 江 银 耳 等 级 规 格 的 术 语 和 定 义、要 求、抽 样 方 法、检 测 方 法、包 装 和 标 识。本 标 准 适 用 于 通 江 县 行 政 辖 区 内 按 段 木 银 耳 生 产 技 术 规 程(D B 5 1/T 4 4 0-2 0 1 2)生 产 的 通 江 银 耳干 品。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下 列 文 件 中 的 内 容 通 过 文 中 的 规 范 引 用 而 构 成 本 文 件 必 不 可 少 的 要 素。其 中,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仅 该 日 期 对 应 的 版 本 适 用 于 本 文 件;不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其 最 新 版 本(包 括 所 有 的 修 改 单)适 用 于本 文 件。G B/T 1 9 1 包 装 储 运 图 示 标 志G B 4 8 0 6.7 食 品 安 全 国 家 标 准 食 品 接 触 用 塑 料 材 料 及 制 品G B 5 0 0 9.3 食 品 安 全 国 家 标 准 食 品 中 水 分 的 测 定G B/T 6 5 4 3 运 输 包 装 用 单 瓦 楞 纸 箱 和 双 瓦 楞 纸 箱G B 7 0 9 6 食 品 安 全 国 家 标 准 食 用 菌 及 其 制 品G B 7 7 1 8 食 品 安 全 国 家 标 准 预 包 装 食 品 标 签 通 则G B/T 1 2 7 2 8 食 用 菌 术 语G B 1 4 8 8 1 食 品 安 全 国 家 标 准 食 品 生 产 通 用 卫 生 规 范N Y/T 8 3 4 银 耳J J F 1 0 7 0 定 量 包 装 商 品 净 含 量 计 量 检 验 规 则3 术 语 和 定 义下 列 术 语 和 定 义 适 用 于 本 标 准。3.1耳 片组 成 银 耳 子 实 体 的 扁 平 叶 状 组 织。3.2开 片银 耳 由 原 基 分 化 至 耳 片 充 分 舒 展、成 熟 的 过 程。3.3僵 瓣 耳耳 片 紧 实,未 舒 展 的 银 耳 子 实 体。3.4耳 片 厚 度银 耳 单 片 耳 片 的 厚 度。以 毫 米(m m)表 示。3.5D B 5 1 1 9/T 1 4 2 0 2 0 2 朵 型鲜 银 耳 经 干 制 后 的 外 观 形 态。3.6朵 径银 耳 子 实 体 的 最 大 长 度。单 位 用 厘 米(c m)表 示。3.7空 松银 耳 干 制 后,耳 片 呈 自 然 卷 曲 舒 展 状 态;耳 片 之 间 无 粘 连 有 空 隙,外 观 饱 满 无 塌 陷。3.8油 润银 耳 干 制 后 呈 现 自 然 光 泽,耳 片 肥 厚 滋 润 有 油 亮 感。3.9泡 发 率银 耳 子 实 体 吸 水 膨 胀 至 饱 和,沥 干 表 面 水 分 后 的 湿 重 与 干 重 之 比。用 数 字 表 示。也 称 干 湿 比、吸水 率。3.1 0硬 度穿 透 银 耳 汤 汁 所 需 要 的 压 力。单 位 用 牛 顿(N)表 示。3.1 1粘 附 性银 耳 汤 汁 内 部 粘 合 力 的 大 小。单 位 用 兆 焦 耳(m J)表 示。3.1 2弹 性指 形 变 银 耳 在 去 除 变 性 力 后 恢 复 到 变 性 前 的 状 态。单 位 用 毫 米(m m)表 示。3.1 3胶 黏 性指 将 半 固 体 的 银 耳 破 裂 成 吞 咽 时 粘 性 大 小。单 位 用 牛 顿(N)表 示。3.1 4咀 嚼 性指 以 每 秒 钟 咀 嚼 一 次 的 恒 定 速 度,将 银 耳 汤 咀 嚼 至 能 够 连 续 吞 咽 所 用 的 时 间。单 位 用 兆 焦 耳(m J)表 示。3.1 5风 味银 耳 子 实 体 具 有 的 气 味、滋 味 和 口 感。3.1 6杂 质除 银 耳 子 实 体 以 外,肉 眼 可 见 的 一 切 有 机 物 和 无 机 物,如 木 屑。3.1 7碎 耳 片小 于 1 厘 米 的 耳 片。3.1 8耳 脚银 耳 子 实 体 生 长 的 根 部。D B 5 1 1 9/T 1 4 2 0 2 0 3 4 技 术 要 求4.1 产 品 基 本 要 求根 据 对 每 个 级 别 的 规 定 和 允 许 误 差,通 江 银 耳 应 符 合 下 列 基 本 要 求:以 通 江 栎 木 为 基 质 段 木 栽 培 方 式 生 产;银 耳 朵 型 空 松,色 白 至 淡 黄,耳 片 油 润;子 实 体 洁 净,无 霉 变,杂 质 0.5%;无 异 味,具 有 通 江 银 耳 特 有 的 清 香 味;含 水 量 1 4%。未 达 到 基 本 要 求 的 银 耳,作 为 等 外 品,不 进 行 等 级 和 规 格 的 划 分。4.2 等 级 规 格 要 求4.2.1 等 级4.2.1.1 等 级 划 分 及 指 标通 江 银 耳 等 级 划 分 及 指 标 应 符 合 表 1 的 规 定。表 1 通 江 银 耳 等 级 划 分 及 指 标级别 特级 一级 二级 三级形态朵型完整,空松,呈鸡冠状或菊花状,耳片肉质肥厚,质感柔韧而不易断裂,完全开片,无僵瓣耳,无耳脚,无乌麻斑点。朵型完整,空松,呈鸡冠状或菊花状,质感柔韧而不易断裂,完全开片,无僵瓣耳,无耳脚,无乌麻斑点。朵型较完整,呈鸡冠状或菊花状,无耳脚,无僵瓣耳。朵型异小或不完整。色泽 子实体油润,色白略带米黄。子实体油润,色白略带米黄。耳片油润,色白至淡黄。耳片油润,色白至淡黄。朵径,c m 6 4.5 3 1耳片厚度,m m 0.1泡发率 6 4风味具有通江银耳特有的清香味,香气柔和,轻扬透发,时间持久。芳樟醇占子实体挥发性风味物质含量 7 0%以上。表面结构 电镜下观察,耳片表面形态凹凸纹路明显。硬度,N 3粘附性,m J 4弹性,m m 3胶黏性,N 3咀嚼性,m J 1 0杂质,%0.1 0.2 0.3 0.5碎耳片,%0.2 0.5 1 2虫蛀耳,%无霉变耳,%无水分,%1 44.2.1.2 等 级 允 许 误 差 范 围等 级 的 允 许 误 差 范 围 按 其 质 量 计:D B 5 1 1 9/T 1 4 2 0 2 0 4 a)特 级 允 许 有 5%的 产 品 不 符 合 该 等 级 的 要 求,但 应 符 合 一 级 的 要 求。b)一 级 允 许 有 8%的 产 品 不 符 合 该 等 级 的 要 求,但 应 符 合 二 级 的 要 求。c)二 级 允 许 有 1 0%的 产 品 不 符 合 该 等 级 的 要 求,但 应 符 合 三 级 的 要 求。d)三 级 允 许 有 1 0%的 产 品 不 符 合 该 等 级 的 要 求,但 应 符 合 基 本 要 求。4.2.1.3 等 级 划 分 实 物 样 品 参 考 图通 江 银 耳 等 级 划 分 实 物 见 参 考 性 附 录 A.14.2.2 规 格4.2.2.1 规 格 划 分 及 指 标通 江 银 耳 规 格 划 分 及 指 标 应 符 合 表 2 的 要 求。表 2 通 江 银 耳 规 格 划 分 及 指 标规格 小(S)中(M)大(L)朵径,c m 3 3 5 5注:通江银耳按实体朵径进行规格划分。4.2.2 规 格 允 许 误 差 范 围规 格 的 允 许 误 差 范 围 按 其 质 量 计。对 于 所 有 规 格 允 许 有 1 0%的 产 品 不 符 合 相 应 规 格 的 要 求。4.2.2.3 规 格 划 分 实 物 样 品 参 考 图通 江 银 耳 规 格 划 分 实 物 见 参 考 性 附 录 A.25.取 样5.1 取 样 方 法采 用 随 机 取 样 的 方 法。用 随 机 取 样 表,随 机 抽 取 需 取 样 的 产 品 件 数。取 样 件 数 按 下 列 规 定:a)5 0 件,取 样 2 件;b)5 1 件 5 0 0 件,每 增 加 5 0 件(不 足 5 0 件 者 按 5 0 件 计)增 取 1 件;c)5 0 1 件 1 0 0 0 件,每 增 加 1 0 0 件(不 足 1 0 0 件 者 按 1 0 0 件 计)增 取 1 件;d)1 0 0 0 件 以 上,每 增 加 5 0 0 件(不 足 5 0 0 件 者 按 5 0 0 件 计)增 取 1 件。5.2 取 样 步 骤5.2.1 散 装 打 包 银 耳 取 样抽 取 规 定 的 件 数,从 各 件 的 上、中、下 部 取 样,再 用 分 样 器 或 四 分 法 缩 分 至 1 0 0 0 g 1 5 0 0 g,作 为平 均 样 品,分 装 于 两 个 包 装 袋 中,供 检 验 用。检 验 用 的 试 验 样 品 应 有 所 需 的 备 份,以 供 复 验 或 备 查 之用。5.2.2 批 量 包 装 后 的 银 耳 取 样D B 5 1 1 9/T 1 4 2 0 2 0 5 即 在 产 品 成 件、打 包 后 取 样。在 整 批 银 耳 包 装 完 成 后 的 堆 垛 中,抽 取 规 定 的 件 数。逐 件 开 启 后,分 别 将 银 耳 全 部 倒 在 洁 净 的 塑 料 布 上,用 取 样 器 从 每 件 中 取 出 有 代 表 性 的 样 品 2 5 0 g,置 于 专 用 容 器 中,混 匀,再 用 分 样 器 或 四 分 法 将 所 抽 取 样 品 逐 步 缩 分 至 1 0 0 0 g 1 5 0 0 g,作 为 平 均 样 品,分 装 于 两 个 包 装容 器 中,供 检 验 用。检 验 用 的 试 验 样 品 应 有 所 需 的 备 份,以 供 复 验 或 备 查 之 用。6 检 测 方 法6.1 形 态、色 泽取 适 量 试 样 置 于 白 色 瓷 盘 中,在 自 然 光 下,用 目 测 方 法 进 行 检 测。6.2 朵 径随 机 抽 取 不 少 于 1 0 朵 通 江 银 耳,用 游 标 卡 尺 测 量 子 实 体 的 最 大 直 径。用 c m 表 示。6.3 泡 发 率称 取 银 耳 5 0.0 g(精 确 至 0.1 g),将 银 耳 样 品 放 入 2 5 水 中 浸 泡 4 h,待 耳 片 吸 水 饱 和 后 取 出,沥干 表 面 水 分 后 称 重,计 算 泡 发 率。以 X 计,按 式(1)计 算 其 占 样 品 的 百 分 率,计 算 结 果 精 确 到 小 数 点后 一 位。式 中:X 泡 发 率 的 比 值,用 数 值 表 示。1 银 耳 样 品 湿 重,单 位 为 克(g)。2 银 耳 样 品 干 重,单 位 为 克(g)。6.4 耳 片 厚 度随 机 抽 取 银 耳 1 0 朵,取 耳 片 1 0 张,用 精 度 为 0.0 0 1 m m 的 微 米 千 分 尺 量 具,分 别 量 取 耳 片 中 间 的 厚度,计 算 求 出 耳 片 厚 度 平 均 值。以 m m 表 示。6.5 风 味采 用 气 质 联 用 技 术 进 行 香 气 成 分 检 测 分 析。分 步 完 成。一 是 固 相 微 萃 取 处 理:取 3.0 g 干 银 耳 样 品,剪 成 碎 末,装 入 1 5 m L 固 相 微 萃 取 专 用 样 品 瓶,在 6 0 恒 温 加 热 磁 力 搅 拌 器 中 平 衡 1 h,将 在 2 5 0 的气 相 色 谱 进 样 口 老 化 2 h 的 萃 取 头 通 过 聚 四 氟 乙 烯 隔 垫 迅 速 插 入 样 品 瓶 顶 空 部 分,在 6 0 下 萃 取 4 5m i n 后,抽 出 萃 取 头,迅 速 插 入 G C-M S 进 样 口,在 2 3 0 下 解 吸 3 m i n,进 行 气 质 分 析。二 是 进 行 G C-M S检 测 分 析,其 气 相 色 谱 条 件:D B-5 M S 毛 细 管 柱(3 0 m 0.2 5 m m 0.2 5 m);载 气:氦 气;流 量:1.0 m L/m i n;进 样 口:2 3 0;柱 温 程 序:起 始 温 度 3 5(保 留 5.0 m i n),以 5/m i n 升 到 1 5 0(保 留 1.0 m i n),再 以1 0/m i n 升 到 2 2 0(保 留 2.0 m i n);采 用 不 分 流 模 式;质 谱 条 件:辅 助 线 温 度:2 8 0;质 量 扫 描 范围:3 5 4 5 0 a m u;扫 描 间 隔 0.2 5 s;四 极 杆 1 5 0;离 子 源 2 3 0;计 算 芳 樟 醇 占 香 气 成 分 的 比 重。配 合 电 子 鼻 模 拟 人 的 鼻 子 感 受 香 味,电 子 舌 检 测 滋 味。6.6 质 构 特 性随 机 抽 取 通 江 银 耳 2 0.0 g(精 确 至 0.1 g),放 入 2 5 水 中 浸 泡 4 h 后,加 水 2 0 0 0 m l,置 于 容 器 中 煮沸 3 0 m i n,转 微 火 煲 2 h。将 冷 却 至 2 5 后 的 汤 汁,滤 去 耳 片,量 取 适 量 滤 液 置 于 1 0 0 m m 的 玻 璃 容 器 中,D B 5 1 1 9/T 1 4 2 0 2 0 6 用 质 构 仪 模 拟 人 的 口 腔 运 动(牙 齿),感 受 银 耳 的 质 地。主 要 包 括 硬 度、胶 黏 性、粘 附 性、弹 性、咀嚼 性 等 指 标。6.7 杂 质、虫 蛀 耳、霉 变 耳、碎 耳 片随 机 抽 取 通 江 银 耳 样 品 5 0 0 g(精 确 至 0.1 g),拣 出 或 剔 出 杂 质、虫 蛀 耳、霉 变 耳、碎 耳 片,用 感量 为 0.1 g 的 天 平 分 别 称 其 质 量。以 Y 计,按 式(2)计 算 其 占 样 品 的 百 分 率,计 算 结 果 精 确 到 小 数 点 后一 位。式 中:Y 杂 质、虫 蛀 耳、霉 变 耳、碎 耳 片 的 百 分 率,%。m 1 杂 质、虫 蛀 耳、霉 变 耳、碎 耳 片 的 质 量,单 位 为 克(g)。m 2 样 品 的 质 量,单 位 为 克(g)。6.8 水 分按 G B 5 0 0 9.3 规 定 的 方 法 测 定。7 等 级 规 格 综 合 判 定根 据 检 测 数 据 对 应 4.2.1.1 等 级 划 分 及 指 标 和 4.2.2.1 规 格 划 分 及 指 标 对 产 品 进 行 综 合 判 定。8 包 装8.1 包 装 基 本 要 求同 一 包 装 物 内,应 为 同 一 等 级 的 通 江 银 耳,包 装 内 的 产 品 可 视 部 分 应 具 有 整 个 包 装 产 品 的 代 表 性。包 装 体 积 可 根 据 客 户 需 要 制 定。包 装 过 程 应 符 合 G B 1 4 8 8 1 的 规 定。6.2 包 装 材 质8.2.1 包 装 材 质 应 清 洁,干 燥,无 异 味,耐 压,适 宜 搬 运,符 合 食 品 卫 生 标 准。塑 料 包 装 应 符 合 G B 4 8 0 6.7的 规 定。纸 箱 包 装 应 符 合 G B 6 5 4 3 的 规 定。8.2.2 客 户 对 包 装 有 特 殊 要 求 时,按 合 同 进 行 包 装,但 包 装 材 料 应 符 合 食 品 卫 生 标 准。8.3 包 装 方 式内 包 装 采 用 聚 乙 烯、聚 丙 烯 或 聚 苯 乙 烯 塑 料 袋 或 塑 料 罐 包 装。外 包 装 采 用 单 瓦 楞 纸 箱 或 双 瓦 楞 纸 箱包 装。8.4 净 含 量 允 许 误 差单 位 包 装 净 含 量 允 许 负 偏 差 按 J J F 1 0 7 0 的 规 定 执 行。9 标 识D B 5 1 1 9/T 1 4 2 0 2 0 7 包 装 上 应 有 明 显 标 识,内 容 包 括:产 品 名 称、商 标、等 级 规 格、产 品 的 标 准 编 号、生 产 单 位 或 供 应商 及 详 细 地 址、产 地、净 含 量、生 产 日 期、保 质 期、贮 存 方 式 等。包 装 内 并 附 产 品 合 格 证。包 装 标 注 内容 要 求 字 迹 清 晰、规 范、完 整。包 装 的 标 签 应 符 合 G B 7 7 1 8 的 规 定。包 装 运 输 标 识 应 符 合 G B/T 1 9 1 的 规 定。D B 5 1 1 9/T 1 4 2 0 2 0 8 附 录 A(资 料 性 附 录)通 江 银 耳 等 级 规 格 划 分 实 物 参 考 图通 江 银 耳 等 级 划 分 实 物 参 考 图 见 图 A.1.图 A.1 通 江 银 耳 等 级 划 分 实 物 参 考 图通 江 银 耳 规 格 划 分 实 物 参 考 图 见 图 A.2.图 A.2 通 江 银 耳 规 格 划 分 实 物 参 考 图大(L,朵 径 5 c m)中(M,朵 径 3 5 c m)小(S,朵 径 3 c m)特 级 一 级 二 级 三 级_ _ _ _ _ _ _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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