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广播系统终端设备接入规范DB4401/T 98—2020.pdf

返回 相关 举报
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广播系统终端设备接入规范DB4401/T 98—2020.pdf_第1页
第1页 / 共21页
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广播系统终端设备接入规范DB4401/T 98—2020.pdf_第2页
第2页 / 共21页
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广播系统终端设备接入规范DB4401/T 98—2020.pdf_第3页
第3页 / 共21页
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广播系统终端设备接入规范DB4401/T 98—2020.pdf_第4页
第4页 / 共21页
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广播系统终端设备接入规范DB4401/T 98—2020.pdf_第5页
第5页 / 共21页
亲,该文档总共21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I C S 1 3.3 2 0C C S A 9 0D B 4 4 0 1/T 9 8-2 0 2 0突 发 事 件 预 警 信 息 广 播 系 统 终 端 设 备 接 入规 范A c c e s s s p e c i f i c a t i o n f o r t e r m i n a l e q u i p m e n t o f e m e r g e n c i e s e a r l yw a r n i n g b r o a d c a s t i n g s y s t e m2 0 2 0-0 9-2 7 发 布 2 0 2 0-1 1-0 1 实 施DB4401广 州 市 地 方 标 准广 州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发 布D B 4 4 0 1/T 9 8-2 0 2 0I I目 次前 言.I I I1 范 围.1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13 术 语 与 定 义.14 接 入 总 体 结 构、方 式 及 适 用 对 象.24.1 接 入 的 总 体 结 构.24.2 接 入 方 式 及 适 用 对 象.35 接 入 要 求.35.1 通 用 要 求.35.2 直 接 接 入 的 要 求.45.3 间 接 接 入 的 要 求.46 接 入 流 程.46.1 概 述.46.2 自 评 和 申 请.46.3 核 准.46.4 终 端 设 备 接 入.47 接 入 后 管 理.87.1 设 备 管 理.87.2 信 息 安 全 管 理.8附 录 A(规 范 性)预 警 终 端 设 备 的 要 求.9A.1 通 信 要 求.9A.2 功 能 要 求.9附 录 B(规 范 性)音 频 桥 接 适 配 器 的 要 求.1 1B.1 通 信 要 求.1 1B.2 功 能 要 求.1 1附 录 C(规 范 性)视 频 桥 接 适 配 器 的 要 求.1 3C.1 通 信 要 求.1 3C.2 功 能 要 求.1 3附 录 D(规 范 性)广 州 市 突 发 事 件 预 警 信 息 广 播 系 统 终 端 设 备 接 入 自 评.1 5图 1 终 端 设 备 接 入 总 体 结 构 图.2图 2 终 端 设 备 接 入 市 级 突 发 事 件 预 警 信 息 广 播 系 统 示 例 结 构 图.3图 3 具 有 紧 急 强 插 接 口 和 唤 醒 终 端 的 行 业 音 频 广 播 的 接 入 连 接 示 例.5图 4 不 具 有 紧 急 强 插 接 口 和 紧 急 触 发 唤 醒 终 端 的 行 业 音 频 广 播 的 接 入 连 接 示 例.6图 5 采 用 I P 网 络 服 务 器 集 中 控 制 的 行 业 音 频 广 播 系 统 的 接 入 连 接 示 例.6图 6 行 业 L C D 显 示 屏 的 接 入 连 接 示 例.7图 7 行 业 L E D 显 示 屏 的 接 入 连 接 示 例.8表 A.1 预 警 终 端 设 备 应 备 功 能.9表 B.1 音 频 桥 接 适 配 器 应 备 功 能.1 1I I表 C.1 视 频 桥 接 适 配 器 应 备 功 能.1 3表 D.1 广 州 市 突 发 事 件 预 警 信 息 广 播 系 统 终 端 设 备 接 入 自 评 表.1 5D B 4 4 0 1/T 9 8-2 0 2 0I I I前 言本 文 件 按 照 G B/T 1.1 2 0 2 0 标 准 化 工 作 导 则 第 1 部 分:标 准 化 文 件 的 结 构 和 起 草 规 则 的 规定 起 草。请 注 意 本 文 件 的 某 些 内 容 可 能 涉 及 专 利。本 文 件 的 发 布 机 构 不 承 担 识 别 专 利 的 责 任。本 文 件 由 广 州 市 气 象 局 提 出 并 归 口。本 文 件 起 草 单 位:广 州 市 气 象 局、广 州 市 标 准 化 研 究 院、惠 州 市 顺 天 电 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广 州 市 突发 事 件 预 警 信 息 发 布 中 心、广 州 市 声 讯 电 子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本 文 件 主 要 起 草 人:贾 天 清、邓 春 林、孙 伟 忠、陈 丽 旋、郭 锦 练、张 嘉 唯、李 季、董 灵 英、刘 明 团、黄 家 进、叶 巧 云、张 立 盈、谢 颖、黎 洁 仪、贾 宁 远、彭 智 锋、王 明 旭、林 蟒、林 峰、郑 潇 敏、王 理 想。D B 4 4 0 1/T 9 8-2 0 2 01突 发 事 件 预 警 信 息 广 播 系 统 终 端 设 备 接 入 规 范1 范 围本 文 件 规 定 了 终 端 设 备 接 入 市 级 突 发 事 件 预 警 信 息 广 播 系 统 相 关 的 术 语 和 定 义,接 入 总 体 结 构、方 式 及 适 用 对 象,接 入 要 求,接 入 流 程 以 及 接 入 后 管 理 等 内 容。本 文 件 适 用 于 广 州 市 内 社 会 单 位 终 端 设 备 直 接 或 间 接 接 入 市 级 突 发 事 件 预 警 信 息 广 播 系 统。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本 文 件 没 有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3 术 语 与 定 义下 列 术 语 和 定 义 适 用 于 本 文 件。3.1市 级 突 发 事 件 预 警 信 息 广 播 系 统 m u n i c i p a l e m e r g e n c i e s e a r l y w a r n i n g b r o a d c a s t i n gs y s t e m广 州 市 突 发 事 件 预 警 信 息 发 布 系 统 信 息 传 播 的 渠 道 之 一,由 广 播 系 统 管 理 平 台、甚 高 频 信 号 发射 基 站 和 终 端 设 备 组 成 的 向 公 众 传 播 突 发 事 件 预 警 信 息 的 系 统。注:市级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广播系统是由广州市政府授权,在市应急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由市气象主管部门主导建设的。3.2甚 高 频 通 信 链 路 V H F c o m m u n i c a t i o n l i n k利 用 甚 高 频 范 围 内 特 定 的 频 点 为 通 信 信 道,通 过 甚 高 频 调 制 信 号 发 射 机 把 图 像、语 音、文 字、数 据 转 成 无 线 数 据 流 信 号,发 送 给 预 警 终 端 设 备 或 桥 接 适 配 设 备 的 通 信 链 路。3.3终 端 设 备 t e r m i n a l e q u i p m e n t通 过 图 像、声 音 或 文 字 的 形 式 发 布 预 警 信 息 的 设 备 或 系 统。包 括 但 不 限 于 预 警 终 端 设 备 和 各 类行 业 广 播 系 统。3.3.1预 警 终 端 设 备 e a r l y w a r n i n g t e r m i n a l e q u i p m e n t具 备 甚 高 频 通 信 链 路 可 与 市 级 突 发 事 件 预 警 信 息 广 播 系 统 无 线 互 联,接 收、解 析、验 证 预 警 信息 并 解 码 成 音 频、文 字 或 者 视 频 方 式 播 发 预 警 信 息 的 终 端 设 备。包 括 但 不 限 于 预 警 大 喇 叭、预 警 收音 机、预 警 L E D 显 示 屏、预 警 L C D 显 示 屏。3.3.2行 业 广 播 系 统 i n d u s t r y b r o a d c a s t i n g s y s t e m各 行 各 业 出 于 自 身 业 务 或 者 其 他 需 求 而 建 设 的 小 范 围 区 域 及 人 员 密 集 场 所 的 公 共 音 频 广 播 系 统或 者 各 类 显 示 屏 的 行 业 视 频 广 播 系 统,包 括 但 不 限 于 住 宅 小 区 广 播、办 公 大 厦 广 播、消 防 应 急 广 播、景 区 广 播、商 场 广 播、车 站 地 铁 广 播、公 交 车 船、医 疗 及 社 会 福 利 机 构 广 播、文 化 体 育 及 会 展 场 所DB 4 4 0 1D B 4 4 0 1/T 9 8-2 0 2 X 02广 播、厂 区 广 播、社 区 广 播、应 急 庇 护 场 所、村 村 通 广 播、背 景 音 乐 广 播、校 园 广 播、L E D 显 示 屏、L C D 显 示 屏 等。3.4桥 接 适 配 设 备 i n t e r m e d i a t e b r i d g e a d a p t e r具 备 甚 高 频 通 信 链 路 与 市 级 突 发 事 件 预 警 信 息 广 播 系 统 无 线 互 联,接 收、解 析、验 证 预 警 信 息,并 且 向 不 具 备 预 警 信 息 接 收 功 能 的 行 业 广 播 系 统 进 行 协 议 转 化、无 缝 桥 接 使 其 能 接 收 市 级 突 发 事 件预 警 信 息 广 播 系 统 发 布 的 预 警 信 息 并 转 化 成 文 字、音 频 或 者 视 频 的 设 备。注:桥接适配设备分为音频桥接适配器和视频桥接适配器。3.4.1音 频 桥 接 适 配 器 a u d i o b r i d g e a d a p t e r具 备 甚 高 频 通 信 链 路 与 市 级 突 发 事 件 预 警 信 息 广 播 系 统 无 线 互 联,接 收、解 析、验 证 预 警 信 息,并 且 向 不 具 备 预 警 信 息 接 收 功 能 的 行 业 音 频 广 播 系 统 进 行 协 议 转 化、无 缝 桥 接 使 其 能 接 收 市 级 突 发事 件 预 警 信 息 广 播 系 统 发 布 的 预 警 信 息 并 转 化 成 音 频 信 号 的 设 备。3.4.2视 频 桥 接 适 配 器 v i d e o b r i d g e a d a p t e r具 备 甚 高 频 通 信 链 路 与 市 级 突 发 事 件 预 警 信 息 广 播 系 统 无 线 互 联,接 收、解 析、验 证 预 警 信 息,并 且 向 不 具 备 预 警 信 息 接 收 功 能 的 行 业 视 频 广 播 系 统 进 行 协 议 转 化、无 缝 桥 接 使 其 能 接 收 市 级 突 发事 件 预 警 信 息 广 播 系 统 发 布 的 预 警 信 息 并 转 化 成 文 字 或 者 视 频 信 号 的 设 备。3.5广 播 系 统 管 理 平 台 m a n a g e m e n t p l a t f o r m o f b r o a d c a s t i n g s y s t e m市 级 突 发 事 件 预 警 信 息 广 播 系 统 的 核 心 组 成 部 分,负 责 把 来 自 市 级 突 发 事 件 预 警 信 息 发 布 系 统的 预 警 信 息 封 装 和 发 布,并 具 有 设 备 配 置 管 理、监 测 管 理、用 户 管 理、远 程 控 制、接 收 反 馈、效 果管 理、数 据 统 计 等 功 能 的 软 件 平 台 系 统。4 接 入 总 体 结 构、方 式 及 适 用 对 象4.1 接 入 的 总 体 结 构终 端 设 备 接 入 市 级 突 发 事 件 预 警 信 息 广 播 系 统 的 总 体 结 构 见 图 1。图 1 终 端 设 备 接 入 总 体 结 构 图D B 4 4 0 1/T 9 8-2 0 2 034.2 接 入 方 式 及 适 用 对 象4.2.1 根 据 接 入 时 是 否 需 要 桥 接 适 配 设 备,分 为 直 接 接 入 和 间 接 接 入 两 种 方 式。4.2.2 两 种 方 式 的 适 用 对 象 如 下:a)直 接 接 入:适 用 于 可 直 接 与 市 级 突 发 事 件 预 警 信 息 广 播 系 统 无 线 互 联 的 预 警 终 端 设 备;b)间 接 接 入:适 用 于 需 在 终 端 设 备 前 端 增 加 桥 接 适 配 设 备 进 行 升 级 改 造 后 方 可 与 市 级 突 发 事件 预 警 信 息 广 播 系 统 互 联 互 通、自 动 接 收 播 放 预 警 信 息 的 行 业 广 播 系 统。4.2.3 两 种 方 式 具 体 的 接 入 示 例 结 构 见 图2。图 2 终 端 设 备 接 入 市 级 突 发 事 件 预 警 信 息 广 播 系 统 示 例 结 构 图5 接 入 要 求5.1 通 用 要 求5.1.1 设 备 的 要 求5.1.1.1 接 入 市 级 突 发 事 件 预 警 信 息 广 播 系 统 的 所 有 设 备 应 符 合 国 家 相 关 标 准 的 规 定,属 于 3 C 认 证范 围 内 的 设 备 应 取 得 3 C 认 证。5.1.1.2 接 入 市 级 突 发 事 件 预 警 信 息 广 播 系 统 的 预 警 终 端 设 备 及 桥 接 适 配 设 备 应 遵 循 市 级 突 发 事件 预 警 信 息 广 播 系 统 管 理 平 台 的 通 信 协 议。5.1.1.3 接 入 的 预 警 终 端 设 备 及 桥 接 适 配 设 备 应 使 用 甚 高 频 通 信 链 路 为 主 通 信 链 路,A P N 4 G 或 4 G以 上 应 急 专 网 为 备 用 通 信 链 路。5.1.1.4 接 入 的 预 警 终 端 设 备 及 桥 接 适 配 设 备 应 能 成 功 接 收、解 码 1 3 7 M H z 1 7 3 M H z 频 率 之 间 指 定频 点 的 无 线 信 号 数 据 流,且 在 广 播 系 统 管 理 平 台 端 远 程 操 控 下 应 能 自 动 完 成 频 点 的 变 更。DB 4 4 0 1D B 4 4 0 1/T 9 8-2 0 2 X 045.1.2 预 警 信 息 播 放 顺 序 设 置 原 则终 端 设 备 应 按“应 急 优 先、紧 急 优 先”的 原 则 设 置 预 警 信 息 的 播 放 顺 序,突 发 事 件 预 警 信 息 播发 优 先 级 高 于 日 常 广 播 节 目:按 突 发 事 件 预 警 级 别 发 布,即 一 级 二 级 三 级 四 级 日 常 广 播 节目。5.2 直 接 接 入 的 要 求5.2.1 预 警 终 端 设 备 应 符 合 本 文 件 附 录 A 的 要 求。5.2.2 预 警 终 端 设 备 接 入 后 应 实 现 自 动 唤 醒 定 向 接 收 播 放 预 警 信 息。5.3 间 接 接 入 的 要 求5.3.1 接 入 时 应 避 免 改 动 原 有 设 备 的 结 构 和 功 能,应 采 用 桥 接 适 配 设 备 进 行 无 缝 桥 接 无 损 改 造 接 入。5.3.2 行 业 音 频 广 播 系 统 应 采 用 音 频 桥 接 适 配 器 作 为 中 间 过 渡 设 备 无 缝 桥 接 接 入;音 频 桥 接 适 配 器应 符 合 本 文 件 附 录 B 的 要 求。5.3.3 行 业 视 频 广 播 系 统 应 采 用 视 频 桥 接 适 配 器 作 为 中 间 过 渡 设 备 无 缝 桥 接 接 入;视 频 桥 接 适 配 器应 符 合 本 文 件 附 录 C 的 要 求。5.3.4 桥 接 适 配 设 备 接 入 后 应 能 自 动 唤 醒 原 有 行 业 广 播 系 统 自 动 定 向 接 收 播 发 市 级 突 发 事 件 预 警信 息 广 播 系 统 发 布 的 预 警 信 息。5.3.5 桥 接 适 配 设 备 接 入 后 不 应 影 响 行 业 广 播 系 统 原 有 的 功 能。6 接 入 流 程6.1 概 述接 入 流 程 分 成 三 个 阶 段,一 是 接 入 单 位 自 评 和 申 请 阶 段,二 是 核 准 阶 段,三 是 终 端 设 备 接 入 阶段。6.2 自 评 和 申 请接 入 单 位 按 附 录 D 规 定 的 自 评 表 开 展 自 评,并 将 自 评 表 及 设 备 接 入 技 术 方 案、拓 扑 图、设 备 说 明书 等 相 关 材 料 报 送 市 级 突 发 事 件 预 警 信 息 广 播 系 统 主 管 部 门(以 下 简 称 主 管 部 门)申 请 接 入。6.3 核 准主 管 部 门 或 主 管 部 门 委 托 的 技 术 机 构 对 申 请 单 位 的 材 料 进 行 核 准,核 准 通 过 后 进 入 技 术 性 对 接。6.4 终 端 设 备 接 入6.4.1 预 警 终 端 设 备 直 接 接 入6.4.1.1 设 备 接 入 前,接 入 单 位 操 作 人 员 应 检 查 接 入 设 备 的 类 型,根 据 市 级 突 发 事 件 预 警 信 息 广 播系 统 管 理 平 台 与 预 警 终 端 设 备 之 间 通 信 协 议、甚 高 频 链 路 频 点、行 业 区 域 定 义 规 则 等 接 入 技 术 要 求,设 置 调 试 设 备,检 查 确 认 设 备 软 件 和 功 能 是 否 符 合 技 术 要 求 及 本 文 件 附 录 A 的 要 求。6.4.1.2 市 级 突 发 事 件 预 警 信 息 广 播 系 统 的 管 理 人 员 应 在 广 播 系 统 管 理 平 台 录 入 接 入 设 备 的 相 关资 料,包 括:设 备 安 装 位 置、经 纬 度、用 户 单 位 联 系 人、A P N 卡 号 码、分 区 分 组 码、行 业 码、设 备I D 码、受 众 区 域、预 估 受 众 人 数、设 备 图 片、设 备 类 型、设 备 厂 商 等。6.4.1.3 接 入 单 位 操 作 人 员 应 正 确 设 置 接 入 设 备 的 分 区 分 组 码、行 业 码、接 收 频 率、I P 地 址 等 参D B 4 4 0 1/T 9 8-2 0 2 05数。6.4.1.4 接 入 后,接 入 单 位 及 主 管 部 门 应 对 预 警 终 端 设 备 进 行 测 试,测 试 内 容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设 备 的应 备 功 能 及 本 文 件 5.1 通 用 要 求,所 有 的 测 试 内 容 都 测 试 通 过 后,由 主 管 部 门 将 设 备 正 式 纳 入 市 级突 发 事 件 预 警 信 息 广 播 系 统 管 理 平 台 统 一 管 理。6.4.2 行 业 广 播 系 统 间 接 接 入6.4.2.1 行 业 音 频 广 播 系 统 接 入6.4.2.1.1 设 备 接 入 前,接 入 单 位 操 作 人 员 应 检 查 音 频 桥 接 适 配 器 与 行 业 音 频 广 播 系 统 的 对 接 物 理端 口 是 否 匹 配,根 据 市 级 突 发 事 件 预 警 信 息 广 播 系 统 管 理 平 台与 音 频 桥 接 适 配 器 之 间 通 信 协 议、甚高 频 链 路 频 点、行 业 区 域 定 义 规 则 等 接 入 技 术 要 求,设 置、调 试 设 备,检 查 确 认 设 备 软 件 和 功 能 是否 符 合 技 术 要 求 及 本 文 件 附 录 B 的 要 求。6.4.2.1.2 市 级 突 发 事 件 预 警 信 息 广 播 系 统 的 管 理 人 员 应 在 广 播 系 统 管 理 平 台 录 入 接 入 设 备 的 相关 资 料,包 括:设 备 安 装 位 置、经 纬 度、用 户 联 系 人、A P N 卡 号 码、分 区 分 组 码、行 业 码、设 备 ID码、预 估 受 众 人 数、受 众 区 域、设 备 图 片、设 备 类 型、设 备 厂 商 等。6.4.2.1.3 音 频 桥 接 适 配 器 与 行 业 音 频 广 播 系 统 的 物 理 连 接,应 根 据 行 业 音 频 广 播 系 统 技 术、传 输方 式、接 口 的 特 点,选 择 合 适 的 连 接 方 式。根 据 情 况 宜 采 用 的 连 接 方 式 有 如 下 几 种:a)具 有 紧 急 强 插 接 口 和 紧 急 触 发 唤 醒 端 口 且 唤 醒 信 号 为 瞬 间 接 通(脉 冲 为 高 低 电 平 信 号)的行 业 音 频 广 播 系 统,参 照 图 3 所 示 的 方 法 与 音 频 桥 接 适 配 器 连 接;注:E M C 表示的是紧急强插接口,其它符号按通信行业规范。图 3 具 有 紧 急 强 插 接 口 和 唤 醒 端 口 的 行 业 音 频 广 播 的 接 入 连 接 示 例b)不 具 有 紧 急 强 插 接 口 和 紧 急 触 发 唤 醒 端 口 的 行 业 音 频 广 播 系 统 且 其 电 源 功 率 不 超 过 2 5 0 0 W的,可 参 照 图 4 所 示 的 方 法 与 音 频 桥 接 适 配 器 连 接;DB 4 4 0 1D B 4 4 0 1/T 9 8-2 0 2 X 06注:E M C 表示的是紧急强插接口,其它符号按通信行业规范。图 4 不 具 有 紧 急 强 插 接 口 和 紧 急 触 发 唤 醒 端 口 的 行 业 音 频 广 播 的 接 入 连 接 示 例c)采 用 I P 网 络 服 务 器 集 中 控 制 且 唤 醒 信 号 为 瞬 间 接 通(脉 冲 为 高 低 电 平 信 号)的 行 业 音 频 广播 系 统,参 照 图 5 所 示 的 方 法 与 音 频 桥 接 适 配 器 连 接;注:E M C 表示的是紧急强插接口,其它符号按通信行业规范。图 5 采 用 I P 网 络 服 务 器 集 中 控 制 的 行 业 音 频 广 播 系 统 的 接 入 连 接 示 例6.4.2.1.4 接 入 单 位 操 作 人 员 应 正 确 设 置 接 入 设 备 的 分 区 分 组 码、行 业 码、接 收 频 率、I P 地 址 等参 数。6.4.2.1.5 接 入 后,接 入 单 位 及 主 管 部 门 应 对 音 频 桥 接 适 配 器、行 业 音 频 广 播 系 统 进 行 测 试,测 试内 容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音 频 桥 接 适 配 器 的 应 备 功 能 及 本 文 件 5.1 的 通 用 要 求,所 有 的 测 试 内 容 都 测 试 通过 后,由 主 管 部 门 将 音 频 桥 接 适 配 器 正 式 纳 入 市 级 突 发 事 件 预 警 信 息 广 播 系 统 管 理 平 台 统 一 管 理。D B 4 4 0 1/T 9 8-2 0 2 076.4.2.2 行 业 视 频 广 播 系 统 接 入6.4.2.2.1 设 备 接 入 前,接 入 单 位 操 作 人 员 应 检 查 视 频 桥 接 适 配 器 与 行 业 视 频 广 播 系 统 的 对 接 物 理端 口 是 否 匹 配,根 据 市 级 突 发 事 件 预 警 信 息 广 播 系 统 管 理 平 台与 视 频 桥 接 适 配 器 之 间 通 信 协 议、甚高 频 链 路 频 点、行 业 区 域 定 义 规 则 等 接 入 技 术 要 求,设 置 调 试 设 备,检 查 确 认 设 备 软 件 和 功 能 是 否符 合 技 术 要 求 及 本 文 件 附 录 C 的 要 求。若 行 业 广 播 系 统 的 接 口 与 视 频 桥 接 适 配 器 不 兼 容,应 由 专 业 人士 采 用 接 口 转 换 或 者 增 加 中 间 兼 容 软 件 进 行 对 接。6.4.2.2.2 市 级 突 发 事 件 预 警 信 息 广 播 系 统 的 管 理 人 员 应 在 广 播 系 统 管 理 平 台 录 入 接 入 设 备 的 相关 资 料,包 括:设 备 安 装 位 置、经 纬 度、用 户 单 位 联 系 人、A P N 卡 号 码、分 区 分 组 码、行 业 码、设备 I D 码、预 估 受 众 人 数、受 众 区 域、设 备 图 片、设 备 类 型、设 备 厂 商 等。6.4.2.2.3 视 频 桥 接 适 配 器 与 行 业 视 频 广 播 系 统 的 物 理 连 接,应 根 据 行 业 视 频 广 播 系 统 技 术、传 输方 式、物 理 接 口 的 特 点,选 择 合 适 的 连 接 方 式。根 据 情 况 宜 采 用 的 连 接 方 式 如 下:a)行 业 L C D 显 示 屏,参 照 图 6 所 示 的 方 法 与 视 频 桥 接 适 配 器 连 接;注:E M C 表示的是紧急强插接口,其它符号按通信行业规范。图 6 行 业 L C D 显 示 屏 的 接 入 连 接 示 例b)行 业 L E D 显 示 屏,参 照 图 7 所 示 的 方 法 与 视 频 桥 接 适 配 器 连 接。DB 4 4 0 1D B 4 4 0 1/T 9 8-2 0 2 X 08注:E M C 表示的是紧急强插接口,其它符号按通信行业规范。图 7 行 业 L E D 显 示 屏 的 接 入 连 接 示 例6.4.2.2.4 接 入 单 位 操 作 人 员 应 正 确 设 置 接 入 设 备 的 分 区 分 组 码、行 业 码、接 收 频 率、I P 地 址、解 像 度 等 参 数。6.4.2.2.5 接 入 后,接 入 单 位 及 主 管 部 门 应 对 视 频 桥 接 适 配 器、行 业 视 频 广 播 系 统 进 行 测 试,测 试内 容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视 频 桥 接 适 配 器 的 应 备 功 能 及 本 文 件 5.1 条 通 用 要 求,所 有 的 测 试 内 容 都 测 试 通过 后,由 主 管 部 门 将 视 频 桥 接 适 配 器 正 式 纳 入 市 级 突 发 事 件 预 警 信 息 广 播 系 统 管 理 平 台 统 一 管 理。7 接 入 后 管 理7.1 设 备 管 理7.1.1 所 有 接 入 市 级 突 发 事 件 预 警 信 息 广 播 系 统 的 预 警 终 端 设 备 及 桥 接 适 配 设 备 应 纳 入 主 管 部 门预 警 传 播 效 果 评 估 体 系 范 围 和 应 急 资 源 登 记 范 围。7.1.2 接 入 单 位 应 负 责 管 辖 设 备 的 运 行 维 护、监 督 和 效 果 管 理,应 加 强 设 备 的 防 盗、防 霉、防 潮、防 尘、防 风、防 漏 电 等 保 护,定 时 对 设 备 进 行 维 护 和 维 修,并 做 好 设 备 故 障 维 修 记 录,制 定 本 地 广 播使 用 规 范 并 监 督 执 行;应 指 定 专 人 负 责 预 警 信 息 接 收 和 传 播 的 协 调 工 作,发 现 异 常 情 况,应 及 时 上报 主 管 部 门。7.2 信 息 安 全 管 理设 备 接 入 后,主 管 部 门、接 入 单 位 应 签 订 双 向 协 议,保 障 广 播 系 统 的 信 息 安 全。接 入 单 位 应 严格 管 理 设 备 的 本 地 化 广 播 应 用。D B 4 4 0 1/T 9 8-2 0 2 09附 录 A(规 范 性)预 警 终 端 设 备 的 要 求A.1 通 信 要 求A.1.1 预 警 终 端 设 备 的 预 警 信 息 传 输 应 具 备 主、备2 种 通 信 链 路,当 主 通 信 链 路 出 现 故 障 应 能 自 动转 换 到 备 用 通 信 链 路。A.1.2 主 通 信 链 路 采 用 甚 高 频 通 信 链 路,利 用 市 级 突 发 事 件 预 警 信 息 广 播 系 统 专 用 甚 高 频 无 线 信 号1 3 7 M H z 1 7 3 M H z 频 率 之 间 指 定 频 点 的 无 线 信 号 数 据 流,无 线 信 号 采 用 M S K 调 制 解 调 技 术,频 带 宽 为1 2.5 k H z。A.1.3 备 用 通 信 链 路 可 选 用 专 用 有 线 网 络 或 申 请 加 入 A P N 4 G 或 4 G 以 上 应 急 专 网。A.1.4 主、备 通 信 链 路 应 能 根 据 市 级 突 发 事 件 预 警 信 息 广 播 系 统 管 理 平 台 发 出 的 控 制 信 号 进 行 切 换。A.2 功 能 要 求预 警 终 端 设 备 应 具 备 表 A.1 规 定 的 功 能。表 A.1 预 警 终 端 设 备 应 备 功 能序号 功能要求 用途及目的 适用对象1在 广 播 系 统 管 理 平 台 端 远 程 操 控 下 应 能 自 动 完 成 甚 高频通信链路频点的变更信息安全目的,一旦某个频点遭受干扰或攻击可以立即远程操控转换安全频点预警收音机、预警大喇叭、预警 L E D 显示屏、预警 L C D 显示屏2自动唤醒并接收广播系统管理平台传输的预警信息,并且自动转换成语音广播实现自动接收无人值守预警收音机、预警大喇叭3自动唤醒接收广播系统管理平台传输的预警信息,并且在屏幕循环显示预警信息内容和预警等级图标,同步应能播放语音广播实现自动接收无人值守预警 L E D 显示屏、预警L C D 显示屏4设备可以设置分区分组(省市县区-镇街-村-单机)定向接收预警信息实现精细化分区域预警,避免扰民预警收音机、预警大喇叭、预警 L E D 显示屏、预警 L C D 显示屏5 具备预警信息优先强插播出功能 实现预警信息及时性6按照主管部门提供的广播系统管理平台协议规则和接口定义,设备应能设置具备自身状态(在线、离线)和预警信息接收状态的反馈回传功能信息安全目的,设备在线率监测和接收成功率统计7以下功能可由平台远程操控:(1)I P 地址更改,(2)分区分组码设置,(3)开关机操控信息安全目的及实现自动化无人值守8具备鉴别非法干扰的能力:对于非来自广播系统管理平台的外来信号或数据流,设备不作解码不播发信息安全目的9 设备应能回调查询 7 天内的预警信息内容及接收时间 信息安全目的1 0 设备应能自动下线规定时效到期的预警信息 防止失效信息持续播放1 1单条信息的最大正确接收能力应达到 5 0 0 个中文字或以上(或接收播放信息时长不少于 2 分钟)确保完整接收预警信息DB 4 4 0 1D B 4 4 0 1/T 9 8-2 0 2 X 01 0表 A.1 预 警 终 端 设 备 应 备 功 能(续)序号 功能要求 用途及目的 适用对象1 2 具备一个不可改写的且唯一的 I D 码 用于设备识别预警收音机、预警大喇叭、预警 L E D 显示屏、预警 L C D 显示屏1 3设备应具备后备电源接口、后备电源自动转换和自动充电功能应急D B 4 4 0 1/T 9 8-2 0 2 01 1附 录 B(规 范 性)音 频 桥 接 适 配 器 的 要 求B.1 通 信 要 求B.1.1 音 频 桥 接 适 配 器 的 预 警 信 息 传 输 应 具 备 主、备 2 种 通 信 链 路,当 主 通 信 链 路 出 现 故 障 应 能 自动 转 换 到 备 用 通 信 链 路。B.1.2 主 通 信 链 路 采 用 甚 高 频 通 信 链 路,利 用 市 级 突 发 事 件 预 警 信 息 广 播 系 统 专 用 甚 高 频 无 线 信 号1 3 7 M H z 1 7 3 M H z 频 率 之 间 指 定 频 点 的 无 线 信 号 数 据 流,无 线 信 号 采 用 M S K 调 制 解 调 技 术,频 带 宽 为1 2.5 k H z。B.1.3 备 用 通 信 链 路 可 选 用 专 用 有 线 网 络 或 申 请 加 入 A P N 4 G 或 4 G 以 上 应 急 专 网。B.1.4 主、备 通 信 链 路 应 能 根 据 市 级 突 发 事 件 预 警 信 息 广 播 系 统 管 理 平 台 发 出 的 控 制 信 号 自 动 切 换。B.2 功 能 要 求音 频 桥 接 适 配 器 应 具 备 表 B.1 规 定 的 功 能。表 B.1 音 频 桥 接 适 配 器 应 备 功 能序号 功能要求 用途及目的1在 广 播 系 统 管 理 平 台 端 远 程 操 控 下 应 能 自 动 完 成 甚 高 频 通 信 链 路 频 点 的变更信息安全目的,一旦某个频点遭受干扰或攻击可以立即远程操控转换安全频点2自动接收广播系统管理平台发布的预警信息数据流,并且进行解析、协议转化、桥接到 行业音频 广播系 统以音频 方式播 出,桥接 音频格式 为2.0 模拟音频,输出电平为 0 5 0 0 m V 连续可调实现自动接收无人值守3 可以设置分区分组(省市县区-镇街-村-单机)定向接收预警信息实现精细化分区域预警,避免扰民4 具有本机接收预警信息时自动唤醒及唤醒行业广播系统功能 唤醒行业广播供电5 具备音频强切、预警信息优先强插播出功能 实现预警信息及时性6按照主管部门提供的广播系统管理平台协议规则和接口定义,具备自身状态(在线、离线)和预警信息接收状态的反馈回传功能信息安全目的,设备在线率监测和接收成功率统计7以下功能可由平台远程操控:(1)I P 地址更改,(2)分区分组码设置,(3)开关机操控信息安全目的及实现自动化无人值守8具备鉴别非法干扰的能力:对于非来自广播系统管理平台的外来信号或数据流,设备不作解码不播发信息安全目的9 设备应能回调查询 7 天内的预警信息内容及接收时间 信息安全目的1 0 设备应能自动下线规定时效到期的预警信息 防止失效信息持续播放DB 4 4 0 1D B 4 4 0 1/T 9 8-2 0 2 X 01 2表 B.1 音 频 桥 接 适 配 器 应 备 功 能(续)序号 功能要求 用途及目的1 1单条信息的最大正确接收能力应达到 5 0 0 个中文字或以上(或接收播放信息时长不少于 2 分钟)确保完整接收预警信息1 2 具备一个不可改写的且唯一的 I D 码 用于设备识别1 3 设备应具备后备电源接口、后备电源自动转换和自动充电功能 应急1 4 设备接入对行业音频广播系统原有功能无影响 无损接入D B 4 4 0 1/T 9 8-2 0 2 01 3附 录 C(规 范 性)视 频 桥 接 适 配 器 的 要 求C.1 通 信 要 求C.1.1 视 频 桥 接 适 配 器 的 预 警 信 息 传 输 应 具 备 主、备 2 种 通 信 链 路,当 主 通 信 链 路 出 现 故 障 应 能 自动 转 换 到 备 用 通 信 链 路。C.1.2 主 通 信 链 路 采 用 甚 高 频 通 信 链 路,利 用 市 级 突 发 事 件 预 警 信 息 广 播 系 统 专 用 甚 高 频 无 线 信 号1 3 7 M H z 1 7 3 M H z 频 率 之 间 指 定 频 点 的 无 线 信 号 数 据 流,无 线 信 号 采 用 M S K 调 制 解 调 技 术,频 带 宽 为1 2.5 k H z。C.1.3 备 用 通 信 链 路 可 选 用 专 用 有 线 网 络 或 申 请 加 入 A P N 4 G 或 4 G 以 上 应 急 专 网。C.1.4 主、备 通 信 链 路 应 能 根 据 市 级 突 发 事 件 预 警 信 息 广 播 系 统 管 理 平 台 发 出 的 控 制 信 号 自 动 切 换。C.2 功 能 要 求视 频 桥 接 适 配 器 应 具 备 表 C.1 规 定 的 功 能。表 C.1 视 频 桥 接 适 配 器 应 备 功 能序号 功能要求 用途及目的1在 广 播 系 统 管 理 平 台 端 远 程 操 控 下 应 能 自 动 完 成 甚 高 频 通 信 链 路 频 点 的变更信息安全目的,一旦某个频点遭受干扰或攻击可以立即远程操控转换安全频点2自动接收广播系统管理平台发布的预警信息数据流,并且进行解析、协议转化、桥接到行业视频广播系统自适应屏幕解像度,循环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copyright@ 2017-2022 报告吧 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17002310号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宁B2-20200018  | 宁公网安备640106020006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