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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67.080.20 B 05 a DB2307 黑龙江省伊春市地方标准 DB 2307/T 001 2020 b 铁力平贝 母生产技 术规程 c d 2020-10-15 发布 2020-11-15 实施 伊 春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发布 DB2307/T 001 2020 I 前 言 本标准 按照 GB/T 1.1 2009、GB/T 17924-2008 给 出的规 则起 草。本标准 由 铁 力市 人民 政府 提出、铁力 市市 场监 督管 理局组织 实 施。本标准 起草 单位:铁 力市 综合检 验检 测中 心、哈尔 滨市标 准化 研究 院、黑龙 江省标 准化 研究 院。本标准 主要 起草 人:段旭、王莹 莹、顾士 鹏、司海 婷、赵 玉明、张 志君、安 庆全、施晓 林、高 楠、张春莉。DB2307/T 001 2020 1 铁力平 贝母生产 技术规 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 定了 地理标 志产 品铁力平 贝母(Fritillaria ussuriensis Maxim)的术语和 定义、保护范围、自然 环境、种茎 选 育、种 植技 术、田 间管 理、病虫 害防 治、采 收与 初 加工、质量 安全 要求 和档 案管理。本标准 适用 于国 家质 量监 督检验 检疫 行政 主管 部门 根据 地理 标志 产品 保护 规定 批准 保护 的 铁 力平贝母 生产。2 规范性 引用 文件 下列文 件对 于本 文件 的应 用是必 不可 少的。凡 是注 日 期的引 用文 件,仅注 日期 的 版本适 用于 本文 件。凡是不 注日 期的 引用 文件,其最 新版 本(包括 所有 的修改 单)适用 于本 文件。GB 2763 食品 中农 药 最大残 留量 GB 4789 食品 卫生 微 生物学 检验 GB 5009 食品 安全 国 家标准 GB 5749 生 活饮 用水 卫 生标准 GB 7718 食品 标签 通 用标准 中华 人民 共和 国药 典2015 年 版四 部“0212 药材 和 饮片检 定通 则”。国家质 量监 督检 验检 疫总 局【2005】第75 号令 定 量包装 商品 计量 监督 管理 办法 3 术语和 定义 下列术 语和 定义 适用 于本 文件 3.1 铁力平 贝母 以国家 批准 的铁 力平 贝母 地理标 志产 品保 护范 围内,经特有 的栽 培、生产 的多 年 生百合 科草 本植 物,选择干 燥的 鳞茎 供药 用。4 保护范 围 按照 国 家质 量监 督检 验检 疫总局 批复 的公 告,铁力 平贝母 的保 护范 围为 黑龙 江省铁 力市 双丰 镇、铁力镇、桃山 镇、朗乡 镇、工农乡 等乡 镇现 辖行 政区 域,保 护区 域地 理位 置见 附录A。5 地理位 置 位于黑 龙江省 中部,小兴 安岭南 麓山地 和松 嫩平原 的东部 边缘地 带,地理坐 标东经127 3820 129 24 10,北纬46 28 40 47 2730,土地 总面 积6442k,海拔500m-1200m之间。DB2307/T 001 2020 2 6 种茎选 择 应选择 个大、抗 病、产量 高、具 备平 贝母 的典 型种 性,进 行系 圃繁 殖。7 土壤选 择 选用肥 沃疏松、水 分充足、排水 良好的 腐殖 土或富 含有机 沙质壤 土或 壤土,土壤PH 值6.5-7。深翻25厘米 深左 右,整平、耙 细,作 畦1.2m,作业 道宽30-50cm。8 种植技 术 8.1 播 种时 间 每年的6月-7月 间。8.2 鳞 茎栽 种密 度 直茎0.8cm 以上 的种茎 的株 行距5.0cm*6.0cm;直径0.8cm-0.5cm 种 茎的株 行距1.5cm*2.0cm;0.5cm以下的 小种 茎可 撒播,每 平方米 播种0.3kg-0.4kg。9 田间管 理 9.1 除草 应在出 苗前 进行 化学 除草,生长 期 进 行人 工拔 草。9.2 水 分管 理 当土壤 水份 低于45%时,进 行 喷灌 或沟灌,在生 长期 内浇1 次2 次水。9.3 摘 除花 蕾 现蕾后,及 时摘 除花蕾。10 病虫害 防治 根据GB2763,选 择与 防治 时 应选择 低毒、低 残留 农药。11 采收与 初加 工 11.1 采收 11.1.1 采收期 每年6 月15 日至7 月15 日之 间。11.1.2 采收方 法 DB2307/T 001 2020 3 选择晴 天人 工采 收。采收 的器械 应保 持清 洁,无 污 染,定 期进 行清 毒。采收 过的鲜 品不 能及 时 进 行初加工 的,应将 异物、变 质腐烂、带 有黑 腐病 的鳞茎 剔除,暂 放到 阴凉 通风 的库中 贮藏。11.2 初加工 11.2.1 原料冲洗 首先进 行场 地洗 刷和 器具 清洗消 毒,然 后将 采收 的 鳞茎放 入器 具内 冲洗,冲 洗干净 后待 烘干。用于冲洗的 水质 应符 合生 活用 水(GB5749)标准。11.2.2 初加工方法 将冲洗 干净 的平 贝母 鳞茎,拣净 根须、杂 物,摊放 在 木(竹)制的 晾晒 盘内,在 室外阳 光下 晾晒 至 表皮无水 份为 止,然后 进入 烘干室 烘干,烘 干室 温度 不能超 过 55。12 质量安 全要 求 铁力平 贝母 商品 质量 安全 要求见 附录B。13 档案管 理 13.1 生产单 位应 记录 种茎 选择、种植、田间 管理 以及 病虫 害 防治的 时间 和方 法,采收 和 初加工 的时 间、方法等,以 备查 阅。DB2307/T 001 2020 4 A(资料 性附 录)A 附 录 A(规范 性附 录)铁力平 贝母 地理 标志 产品 保护范 围 铁力平 贝母 地理 标志 产品 保护范 围见 图A.1。图A.1 铁力 平贝 母地 理标志 产品 保护 范围 图 a DB2307/T 001 2020 5 B B 附 录 B(规范 性附 录)铁力平 贝母 商品 质量 安全 要求 B1 要求 B.1.1 原料要 求 平贝母 应在6月15 日 7月15 日之 间采 收,新鲜 无腐 烂 变质、发霉 及其 他杂 质。B.1.2 感官要 求 应符合 表B.1 规 定。表 B.1 感官 指标 项 目 要 求 色泽 表面黄白色至浅棕色,粉末类白色 滋、气味 质坚实而脆、味苦,气微 组织状态 呈扁球形,断面粉性 杂质 不得超过 3.0%B.1.3 理化 要求 应符合 表B.2 规 定。表 B.2 理化 指标 项 目 指 标 水分,%15.0%总生物碱,%本品按干燥品计算,含总生物碱以贝母素乙(C23H43NO3)不得 少于 0.050%总灰分,%4.0%浸出物%8.0%B.1.4 安全卫 生指 标 B.1.4.1 重金 属及 其有 害物质 限量 指标 应符合 表B.3 规 定。表B.3 重金 属及 其他 有 害物质 限量 指标 项 目 指 标 总砷(以AS 计),mg/Kg 2 铅(以Pb 计),mg/Kg 5 汞(以Hg 计),mg/Kg 0.2 铜(以Cu 计),mg/Kg 20 DB2307/T 001 2020 6 镉(以Ge 计),mg/Kg 1 B.1.4.2 农药 残留 应符合 中 华人 民共 和国 药典2015 年版 四部“0212 药材 和饮 片检 定通 则”要 求。B.2 试验方 法 B.2.1 感官检 验 目测、鼻嗅、手 动。B.2.2 理化 检验 B.2.2.1 水分:按GB 5009.3 规定 执 行。B.2.2.2 总生物 碱:按 中华 人民 共和国 药典 2015 年 版第 一部规 定执 行。B.2.2.3 总灰分:按GB 5009.4 规 定 执行。B.2.2.4 酸不溶 性灰 分:按 GB 5009.4规 定执 行。B.2.3 农 药残 留量:按 中华人 民共 和国 药典 2015 年版 四部“0212 药材 和饮 片检定 通则”规定 执 行。B.2.4 净 含量 按国家 质量 监督 检验 检疫 总局令2005 第75 号 定 量包装 商品 计量 监督 管理 办法 执行。B.3 检验 规则 B.3.1 组批 同一生 产基 地、同一 品种、同一 播种 期、同一 批次 采收的 果实、同 一加 工方 法和包 装、同一 等 级 的产品作 为同 一检 验的 批次。B.3.2 抽样 按中 国药 典2015 年版 第一部 有关 抽样 规定 执行。B.3.3 检验分 类 分出厂 检验 和型 式检 验。B.3.3.1 出厂 检验 a)产品需 经本 厂质 量检 验部 门逐批 检验 合格 后方 可出 厂,并 附有 合格 证。b)出厂 检验 项目 为:感官、理化指 标。B.3.3.2 型式检 验 型式检 验项 目包 括:要求 中的全 部项 目。型式 检验 每一年 进行 一次,有 下列 情况之 一时,应 进 行 型式检验:a)因人为 或自 然因 素,使生 产环境 发生 较大 改变,可 能影响 质量 时;b)停产半 年以 上恢 复生 产时;DB2307/T 001 2020 7 c)相邻两 次出 厂检 验结 果差 异较大 时;d)国家质 量监 督部 门提 出要 求时。B.3.4 判定规 则 B.3.4.1 出厂检 验项 目型 式检 验项 目全部 符合 本标 准时,判 定该批 产品 为合 格品。B.3.4.2 出厂 检验 项目 型式 检验 项 目如有 一项 不符 合本 标准 时,可 以对 该项 进行 加倍 抽 样复 检。复 检后如仍 不符 合本 标准,判 定该批 产品 为不 合格 品。B.4 标志、包 装、运输 和贮 存 B.4.1 标志 同一批 次产品 的包 装标志 在形式 上和内 容上 应统一,每一 外包装 应使 用“地 理标志 产品 铁力平贝母”的专 用标 志,标志 文字应 清晰、完 整,定量 包装产 品应 符 合GB 7718 的规定。B.4.2 包装 B.4.2.1 包装材 料应 使用 防潮、无 毒的密 闭包 装。包装 材料 应符合 国家 食品 包装 卫生 要求。B.4.2.2 包装形 式为 箱、袋、瓶。B.4.2.3 包装容 器封 口严 密,不得 破损。B.4.3 运输 运输工 具应 卫生、清 洁、干燥、无异 味,运 输过 程 中应防 止挤 压,严禁 与有 毒有害 或有 腐蚀、有异味物 品混 运。B.4.4 贮存 B.4.4.1 贮存库 房应清 洁、干燥、通风、无异味,严 禁与有 毒有害 或有腐 蚀、有异味 物品混 存。产 品阴凉干 燥处 存放,防 虫蛀。B.4.4.2 包装的 果实 不应 直接 着地 或靠墙,垛 间应 留有 通道,垛高 不应 超过3米。B.4.4.3 保质期 为三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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