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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13.040.40 Z 60 DB13 河北省地方标准 DB13/5214 2020 陶瓷工业 大气污染 物排放标 准 2020-08-04 发布 2020-11-01 实施 发布 河 北 省 生 态 环 境 厅 河 北 省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DB13/5214 2020 I 目 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 范性 引用 文件.1 3 术 语和 定义.2 4 大 气污 染物 排放 限值 及 控制要 求.4 5 大 气污 染物 监测.5 6 达 标判 定要 求.6 7 实 施与 监督.7 DB13/5214 2020 II 前 言 本标准 按照GB/T 1.1-2009 给出的 规则 起草。本标准 由河 北省 生态 环境 厅提出 并归 口。本标准 起草 单位:河北 省 生态环 境工 程评 估中 心、河北奥 格环 保科 技咨 询有 限公司、唐山 立业 工程技术咨 询有 限公 司。本标准 主要 起草 人:李清 龙、石 晶晶、李 建东、刘 冉、张 帆、康宁、马 明宇、王盼、杨 秀彬、侯 小溪、曹 利荣、靳 睿杰、刘 翠棉、刘月 鹏、杨金 迪、朱红宇、杨 亚欣。本标准 由河 北省 人民 政府 于2020 年07 月17 日批 准。本标准 为首 次发 布。DB13/5214 2020 1 陶 瓷工业 大气污染 物排放 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 规定 了陶 瓷工 业企 业或生 产设 施的 大气 污染 物排放 限值 及 控 制要 求、大气污 染物 监测、达 标判定要 求和 实施 与监 督。本标准 适用 于现 有陶 瓷工 业企业 或生 产设 施的 大气 污染物 排放 管理,以 及新 建、改 建及 扩建 的陶 瓷工业企 业或 生产 设施 建设 项目的 环境 影响 评价、环 境保护 设施 设计、竣工 环 境保护 验收、排污 许可 证 核发及其 投产 后的 大气 污染 物排放 管理。2 规范性 引用 文件 下列文 件对 于本 文件 的应 用是必 不可 少的。凡 是注 日 期的引 用文 件,仅注 日期 的 版本适 用于 本文 件。凡是不 注日 期的 引用 文件,其最 新版 本(包括 所有 的修改 单)适用 于本 文件。GB/T 15432 环 境空 气 总悬浮 颗粒 物的 测定 重 量法 GB/T 16157 固 定污 染源 排气中 颗粒 物测 定与 气态 污染物 采样 方法 GB/T 37186 气 体分 析 二氧化 硫和 氮氧 化物 的测 定 紫 外差 分吸 收光 谱分 析法 HJ/T 27 固定 污染 源排 气 中氯化 氢的 测定 硫 氰酸 汞分光 光度 法 HJ/T 42 固定 污染 源排 气 中氮氧 化物 的测 定 紫外 分光光 度法 HJ/T 43 固定 污染 源排 气 中氮氧 化物 的测 定 盐酸 萘乙二 胺分 光光 度法 HJ/T 55 大气 污染 物无 组 织排放 监测 技术 导则 HJ/T 56 固定 污 染 源排 气 中二氧 化硫 的测 定 碘量 法 HJ 57 固 定污 染源 废气 二氧化 硫的 测定 定 电位 电解法 HJ/T 63.1 大 气固 定污 染 源 镍 的测 定 火焰 原子 吸收分 光光 度法 HJ/T 63.2 大 气固 定污 染 源 镍 的测 定 石墨 炉原 子吸收 分光 光度 法 HJ/T 63.3 大 气固 定污 染 源 镍 的测 定 丁二 酮肟-正丁醇 萃取 分光 光度 法 HJ/T 64.1 大 气固 定污 染 源 镉 的测 定 火焰 原子 吸收分 光光 度法 HJ/T 64.2 大 气固 定污 染 源 镉 的测 定 石墨 炉原 子吸收 分光 光度 法 HJ/T 64.3 大 气固 定污 染 源 镉 的测 定 对-偶氮 苯 重氮氨 基偶 氮苯 磺酸 分光 光度法 HJ/T 67 大气 固定 污染 源 氟化 物的 测定 离 子选 择电极 法 HJ 75 固 定污 染源 烟气(SO2、NOX、颗粒 物)排放 连 续监测 技术 规范 HJ/T 397 固定 源废 气监 测技术 规范 HJ/T 398 固定 污染 源排 放 烟 气黑 度的 测定 林 格曼烟 气黑 度图 法 HJ 533 环 境空 气和 废气 氨的 测定 纳氏 试剂 分光 光度法 HJ 548 固 定污 染源 废气 氯化 氢的 测定 硝 酸银 容 量法 HJ 549 环 境空 气和 废气 氯化 氢的 测定 离 子色 谱 法 HJ 629 固 定污 染源 废气 二氧 化硫 的测 定 非分 散 红外吸 收法 HJ 657 空 气和 废气 颗 粒物中 铅等 金属 元素 的测 定 电 感耦 合等 离子 体质 谱法 HJ 685 固 定污 染源 废气 铅的 测定 火 焰原 子吸 收 分光光 度法 DB13/5214 2020 2 HJ 688 固 定污 染源 废气 氟化 氢的 测定 离 子色 谱 法 HJ 692 固 定污 染源 废气 氮氧 化物 的测 定 非分 散 红外吸 收法 HJ 693 固 定污 染源 废气 氮氧 化物 的测 定 定电 位 电解法 HJ 777 空 气和 废气 颗 粒物中 金属 元素 的测 定 电感耦 合等 离子 体发 射 光 谱法 HJ 819 排 污单 位自 行监 测技术 指南 总则 HJ 836 固 定污 染源 废气 低浓 度颗 粒物 的测 定 重 量法 HJ 945.1 国家 大气 污染 物排放 标准 制 订 技术 导则 HJ 954 排 污许 可证 申请 与核发 技术 规范 陶 瓷砖 瓦工业 DB13/T 2376 固定 污染 源 废气 颗粒 物的 测定 射 线法 3 术语和 定义 GB 25464、HJ 945.1、GB 37824 界 定的 以及 下列 术语 和定义 适用 于本 文件。为 了便于 使用,以 下重复列出 了GB 25464、HJ 945.1、GB 37824 中的 某些 术 语和定 义。3.1 陶 瓷工 业 指用黏 土类 及其 他矿 物原 料经过 粉碎 加工、成型、煅烧等 过程 而制 成各 种陶 瓷制品 的工 业,主 要包括日用 瓷及 陈设 艺术 瓷、建筑陶 瓷、卫生 陶瓷 和特 种陶瓷 等的 生产。GB 25464-2010,术语和定义3.1 3.2 日用及 陈设 艺术 瓷 指供日 常生 活使 用或 具艺 术欣赏 和珍 藏价 值的 各类 陶瓷制 品,主要 品种 有餐 具、茶 具、咖啡 具、酒具、文 具、容具、耐 热烹 饪具等 日用 制品 及绘 画、雕塑、雕刻 等集 工艺 美术 技能与 陶瓷 制造 技术 于 一 体的艺术 陈设 制品 等。GB 25464-2010,术语和定义3.2 3.3 建筑陶 瓷 指用于 建筑 物饰 面或 作为 建筑物 构件 的陶 瓷制 品,主要指 陶瓷 墙地 砖,不 包 括建筑 琉璃 制品、黏土砖和烧 结瓦 等。GB 25464-2010,术语和 定义3.3 3.4 卫生陶 瓷 指用于 卫生 设施 的陶 瓷制 品,主 要包 括卫 生间 用具、厨房 用具 和小 件卫 生陶 瓷等。GB 25464-2010,术语和定义3.4 3.5 特种陶 瓷(精细 陶瓷)DB13/5214 2020 3 指通过 在陶 瓷坯 料中 加入 特别配 方的 无机 材料,经 过高温 烧结 成型,从 而获 得稳定 可靠 的特 殊性 质和功能,如 高强 度、高硬 度、耐 腐蚀、导 电、绝缘 以及在 磁、电、光、声、生物工 程各 方面 的应 用,而成为一 种新 型特 种陶 瓷。主要 有 氧化 物瓷、氮 化物 瓷、压 电陶 瓷、磁性 瓷和 金属陶 瓷等。GB 25464-2010,术语和定义3.5 3.6 标准状 态 指温度273.15K,压 力为101 325Pa 时 的状 态。本 标准 规定的 大气 污染 物排 放浓 度限值 均以 标准 状态下的干 气体 为基 准。GB 25464-2010,术语和定义3.6 3.7 排气筒 高度 指自排 气筒(或 其主 体建 筑构造)所 在地 平面 至排 气筒出 口计 的高 度。GB 25464-2010,术语和定义3.7 3.8 现有企 业 指 本 标 准实 施 之日 前,己建 成 投 产或 环 境影 响 评价文 件 己 通过 审 批的 陶 瓷工业 企 业 或生 产 设施。GB 25464-2010,术语和定义3.8 3.9 新建企 业 指本标 准实 施之 日起 环境 影响评 价文 件通 过审 批的 新建、改建 和扩 建陶 瓷工 业设施 建设 项目。GB 25464-2010,术语 和定义3.9 3.10 氧含量 燃料燃 烧时,烟 气中 含有 的多余 的自 由氧,通 常以 干基容 积百 分数 表示。HJ 945.1-2018,术语和定义3.11 3.11 基准氧 含量 用于折 算燃 烧源 大气 污染 物排放 浓度 而规 定的 氧含 量的基 准值。HJ 945.1-2018,术语和定义3.12 3.12 企业边 界 指陶瓷 工业 企业 的法 定边 界。若 无 法 定边 界,则指 实际边 界。3.13 无组织 排放 DB13/5214 2020 4 大气污 染物 不经 过排 气筒 的无规 则排 放,包括 开放 式作业 场所 逸散,以 及通 过缝隙、通 风口、敝 开门窗和 类似 开口(孔)的排 放等。GB 37824-2019,术语和定义3.8 4 大气污 染物 排放 限值 及 控 制要求 4.1 有组织 排放 限值 4.1.1 新建企 业自 本标 准实 施之 日起,执行 表 1 规定 的大 气污染 物排 放限 值。4.1.2 现有企 业 自2022 年1 月1 日起,执行 表 1 规定 的大 气污染 物排 放限 值。表1 大气 污染 物排 放限值 单位:毫 克每立方米(烟气黑度除外)生产设备 喷雾干燥塔、干燥窑(室)a 辊道窑、隧道窑、梭式窑 原料破碎、筛分、成型及其它通风生产设备 监控位置 颗粒物 10 10 10 车间排气筒 或生产设施排气筒 二氧化硫 30 30-氮氧化物 100 100-烟气黑度(林格曼黑度,级)1 1-铅及其化合物-0.1-镉及其化合物-0.1-车间排气筒 或生产设施排气筒 镍及其化合物-0.2-氟化物-3.0-氯化物(以HCl计)-25-氨b 8 8-a 适用于干燥窑(室)采用独立热源加热的情形。b 适用于使用含氨物质作 为还原剂去除烟气中氮氧化物的情形。4.2 无组织 排放 控制 要求 4.2.1 在保障 生产 安全 的前 提下,粉状 物料 应密 闭储 存,块状物 料应 储存 于储 库、堆棚中。对 物料 采取覆盖、喷 淋(雾)等抑 尘措施。4.2.2 粉状物 料应 密闭 输送。物 料装卸 点应 密闭 或设 置集 气罩,并配 套建 设除 尘设 施或采 取喷 淋等 抑尘措施。4.2.3 原料均 化应 在储 库、堆棚 中进行。4.2.4 除尘器 清灰 产生 的灰 尘不 得直接 落地,应 采用 避免 产生二 次污 染的 方式 收集 和转运。4.2.5 厂区道 路应 硬化,并 采取 清扫、洒水 等措 施保 持清 洁;入 厂散 装物 料运 输车 辆采取 车厢 遮盖 等措施。4.2.6 新建企 业自 本标 准实 施之 日起,执行 表 2 规定 的企 业边界 大气 污染 物无 组织 排放限 值。4.2.7 现有企 业 自2022 年1 月1 日起,执行 表 2 规定 的企 业边界 大气 污染 物无 组织 排放限 值。DB13/5214 2020 5 表 2 企业 边界 大气 污染 物无 组 织排放 限值 污染物项目 限值a 监控位置 颗粒物 0.5mg/m3 符合HJ/T 55 的要求,上风向设 置参照点,下风向设置监控点。a 监控点与参照点总悬浮颗 粒物(TSP)1 小时浓度值的差 值。4.3 大气污 染物 收集 与排 放 4.3.1 产生大 气污 染物 的生 产工 艺和装 置应 设立 局部 或整 体气体 收集 系统 和净 化处 理装置。4.3.2 排放氯 化氢 的排 气筒 高度 不低 于 25m,其 他 排 气筒 高 度不低 于15m,排气 筒具 体 高度以 及与 周围建筑物 的相 对高 度关 系应 根据环 境影 响评 价文 件确 定。5 大气 污 染物 监测 5.1 监测要求 5.1.1 企业应 按照 环境 监测 有关 法律 法 规规 定 及HJ 819、HJ 954 等要求,建立 企业 监 测制度,制 定监测方案,对污 染物 排放 状 况及其 对周 边环 境质 量的 影响开 展自 行监 测,保 存 原始监 测记 录,并 公布 监 测结果。5.1.2 新建企 业和 现有 企业 安装 污染物 排放 自动 监控 设备 的要求,按 有关 法律 和污 染源自 动监 控管 理的规定 执行,并 按 照 HJ 75 的要 求定 期对 自动 监测 设备 进 行校 准、维护、校 验等。5.1.3 企业应 按照 环境 监测 管理 规定和 技术 规范 的要 求,设计、建设、维 护永 久性 采样口、采 样测 试平台和 排污 口标 志。5.1.4 大气污 染物 监测 应在 规定 的监控 位置 进行,有 废气 处理设 施的,应 在处 理设 施后 端 监测。5.1.5 当执行 不同 排放 控制 要求 的废气 合并 排气 筒排 放,应在废 气混 合前 进行 监测,并执 行相 应的 排放控制 要求。5.2 监测采 样与 分析 方法 5.2.1 排气筒 中大气 污 染物 的监 测采样 按 GB/T 16157、HJ/T 397 和 HJ 75 规 定执 行;大气 污染 物无组织排 放的 监测 采样 按HJ/T 55 规定 执行。5.2.2 大气污 染物 的分 析测 定 应 按照 表3 所 列方 法标 准的 适用范 围,选择 适宜 的测 定方法。5.2.3 本标准 实施 后国 家发 布的 污染物 监测 方法 标准,如 适用性 满足 要求,同 样适 用于本 标准 相应 污染物的 测定。表3 大气 污染 物浓 度测 定方 法 标准 序号 污染物项目 方法标准名称 方法标准编号 1 颗粒物 环境空气 总悬浮颗粒物的测 定 重量法 GB/T 15432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GB/T 16157 固定污染源废气 低浓度颗粒 物的测定 重量法 HJ 836 固定污染源废气 颗粒物的测 定 射线法a DB13/T 2376 2 二氧化硫 气体分析 二氧化硫和氮氧化 物的测定 紫外差分吸收光谱 分析法 GB/T 37186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 二氧化硫的测定 碘量法 HJ/T 56 固定污染源废气 二氧化硫的 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 HJ 57 固定污染源废气 二氧化硫的 测定 非分散红外吸收法 HJ 629 DB13/5214 2020 6 表 3 大气 污染 物浓 度测 定方 法 标准(续)序号 污染物项目 方法标准名称 方法标准编号 3 氮氧化物 气体分析 二氧化硫和氮氧化 物的 测定 紫外差分吸收光谱 分析法 GB/T 37186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 紫外分光光度法 HJ/T 42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 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 法 HJ/T 43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氮氧化物的 测定 非分散红外吸收法 HJ 692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氮氧化物的 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 HJ 693 4 烟气黑度 固定污染源排放 烟气黑度的 测定 林格曼烟气黑度图法 HJ/T 398 5 铅及其化合物 固定污染源废气 铅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HJ 685 空气和废气 颗粒物中铅等金 属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 子体质谱法 HJ 657 空气和废气 颗粒物中金属元 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 发射光谱法 HJ 777 6 镉及其化合物 大气固定污染源 镉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HJ/T 64.1 大气固定污染源 镉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HJ/T 64.2 大气固定污染源 镉的测定 对-偶氮苯重氮氨基偶氮苯磺酸分光光度法 HJ/T 64.3 空气和废气 颗粒物中铅等金 属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 子体质谱法 HJ 657 空气和废气 颗粒物中金属元 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 发射光谱法 HJ 777 7 镍及其化合物 大气固定污染源 镍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HJ/T 63.1 大气固定污染源 镍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HJ/T 63.2 大气固定污染源 镍的测定 丁二酮肟-正丁醇萃取分光光度法 HJ/T 63.3 空气和废气 颗粒物中铅等金 属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 子体质谱法 HJ 657 空气和废气 颗粒物中金属 元 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 发射光谱法 HJ 777 8 氟化物 大气固定污染源 氟化物的测 定 离子选择电极法 HJ/T 67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氟化氢的测 定 离子色谱法 HJ 688 9 氯化氢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氯化氢的测定 硫氰酸汞分光光度法 HJ/T 27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氯化氢的测 定 硝酸银容量法 HJ 548 环境空气和废气 氯化氢的测 定 离子色谱法 HJ 549 10 氨 环境空气和废气 氨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HJ 533 a 国家发布固定污染源废 气 颗粒物的测定 射线法 后,DB13/T 2376 不再执行。6 达标判 定要 求 6.1 对于 有 组织 排放、无 组织 排放,采用 手工 监测 或在 线监测 时,按照 相关 监测 规范要 求测 得的 任意1 小时 平均 浓度 值超 过本 标准规 定的 限值,判 定为 超标。6.2 各级生 态环 境主 管部 门在 对企业 进行 监督 性检 查时,可以 将现 场即 时采 样或 监测的 结果 作为 判定排污行 为是 否符 合排 放标 准要求 以及 实施 相关 环境 保护管 理措 施的 依据。6.3 喷雾干 燥塔、干 燥窑、辊 道窑、隧道 窑、梭式 窑烟 气基准 氧含 量 为 18%,实 测喷雾 干燥 塔、干燥窑、辊 道窑、隧 道窑、梭 式 窑的 大气 污染 物排 放浓 度,应 按式(1)换 算为 基 准氧含 量条 件下 的 大 气污染物基 准 排 放浓 度,并以 此作为 达标 判定 依据。DB13/5214 2020 7 实实基基 OO2121(1)式中:基 大 气污 染物 基准 氧含 量排放 浓度,mg/m3;基O 干 烟气 基准 氧含 量,%;实 实测 的 大气 污染 物排 放浓度,mg/m3;实O 实 测的 干烟 气氧 含量,%。6.4 其他生 产设 施排 气按 实测 浓度计 算。6.5 国家对 达标 判定 另有 要求 的,从 其规 定。7 实施与 监督 7.1 本标准 由县 级以 上人 民政 府生态 环境 主管 部门 负责 监督实 施。7.2 本标准 中未 作规 定的 内容 和要求,按 现行 相应 标准 执行。国家 或地 方标 准排 放限值 要求 严于 本标准的,执行 相应 标准 限值 要求。7.3 在任何 情况 下,陶瓷 工业 企业均 应遵 守本 标准 的污 染物 排 放控 制要 求,采取 必要措 施保 证污 染防治设施 正常 运行。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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