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测预警系统建设规范 第3部分实体防入侵监测预警子系统DB32/T 1321.3-2019.pdf

返回 相关 举报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测预警系统建设规范 第3部分实体防入侵监测预警子系统DB32/T 1321.3-2019.pdf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测预警系统建设规范 第3部分实体防入侵监测预警子系统DB32/T 1321.3-2019.pdf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测预警系统建设规范 第3部分实体防入侵监测预警子系统DB32/T 1321.3-2019.pdf_第3页
第3页 / 共7页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测预警系统建设规范 第3部分实体防入侵监测预警子系统DB32/T 1321.3-2019.pdf_第4页
第4页 / 共7页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测预警系统建设规范 第3部分实体防入侵监测预警子系统DB32/T 1321.3-2019.pdf_第5页
第5页 / 共7页
亲,该文档总共7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ICS 13.200 A25 备案号:DB32 江苏省 地 方 标 准 DB32/T 1321.3 2019 代替 DB32/T 1321.3-2009 危险化学 品重大危 险源安全 监测预警 系统建设规范 第3 部分:实体防入 侵监测预 警子系统 Code for construction of safety monitoring and early-warning system for hazardous chemicals major hazard installations Part 3:Anti-invasion entity to monitor early warning system 2019-07-11 发布 2019-08-01 实施 江 苏 省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发布 DB32/T 1321.3 2019 I 目 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 范性 引用 文件.1 3 术 语和 定义.1 4 总则.1 5 实 体防 入侵 报警 要求.2 6 实 体防 入侵 预警 要求.3 7 出 入口 控制 系统.4 DB32/T 1321.3 2019 II 前 言 DB32/T 1321 危险 化学 品 重大危 险源 安全 监测 预警 系统建 设规 范 分为5 个 部 分:第1部 分:通则;第2部 分:视频 监测 子 系统;第3部 分:实体 防入 侵 监测预 警子 系统;第4部 分:传感 器与 仪 器仪表 信号 安全 监测 预警 子系统;第5部 分:危险 化学 品 重大危 险源 安全 监测 预警 系统施 工条 件与 工程 验收。本部分 为DB32/T 1321的第3部分。本部分 与前 一版 本相 比主 要修改 如下:将 标准 名称 由“固 定 危险源 安全 监测 预警 系统 建设规 范”更 改为“危险 化 学品重 大危 险源 安全监测预 警系 统建 设规 范”;对 引用 标准 进行 了修 改;对 适用 条件 进行 了修 改。本部分 由江 苏省 应急 管理 厅提出。本部分 由江 苏省 安全 生产 标准化 技术 委员 会归 口。本部分 起草 单位:江 苏省 安全生 产科 学研 究院、南 通元源 网络 科技 有限 公司。本部分 主要 起草 人:邢培 育、高 岳毅、汪 丽莉、虞 谦、徐 志梅。本部分 所代 替标 准的 历次 版本发 布情 况为:DB32/T 1321.3-2009DB32/T 1321.3 2019 1 危 险化学 品重大危 险源安 全监测预 警系统 建设规范 第 3 部分:实体防 入侵监 测预警子 系统 1 范围 DB32/T 1321 的本 部分规 定 了实体 防护与 入侵 监测预 警子系 统的术 语和 定义、总则、实体防 入侵 报警要求、实 体防 入侵 预警 要求、出入 口控 制系 统。本部分 适用 于危 险化 学品 重大危 险源 安全 监测 预警 系统中 实体 防入 侵监 测预 警子系 统的 规划、建 设和管理。2 规范性 引用 文件 下列文 件对 于本 文件 的应 用是必 不可 少的。凡 是注 日期的 引用 文件,仅 所注 日期的 版本 适用 于 本 文件。凡 是不 注日 期的 引用 文件,其最 新版 本(包括 所有的 修改 单)适用 于本 文件。GB 12663 防盗 报警 控制 器通用 技术 条件 GB 50348 安全 防范 工程 技术规 范 GB 50396 出入 口控 制系 统工程 设计 规范 GA/T 72 楼寓 对讲 系统 及 电控防 盗门 通用 技术 条件 GA/T 296 黑白 可视 对讲 系统 GA/T 394 出入 口控 制系 统技术 要求 3 术语和 定义 DB32/T 1231.1 确立 的及 下 列术语 与定 义适 用于 本部 分。3.1 入侵预 警系 统 invasion early-warning system 利用传 感器技 术和 电子信 息技术 探测并 指示 非法进 入或试 图侵入 设防 区域的 行为、处理预 警信 息、发出预 警信 息的 电子 系统 或网络。3.2 出入口 控制 系统 access control system 利 用 自 定义 符 识别 或 模式识 别 技 术对 出 入口 目 标进行 识 别 并控 制 出入 口 执行机 构 启 闭的 电 子系 统或网络。4 总则 4.1 危险化 学品 重大 危险 源安 全监测 预警 系统 建设,应 纳入危 险化 学品 重大 危险 源安全 监测 预警 系统工程总 体规 划、并进 行综 合设计、同 步施 工、独立 验收、同时 交付 使用。DB32/T 1321.3 2019 2 4.2 工 程设 计应 符 合GB 50348 的规定。4.3 入侵报 警系 统工 程的 设计 应综合 应用 电子 传感(探 测)有 线/无线 通信、显 示 记录、计算 机网 络、系统集 成等 先进 而成 熟的 技术,配置 可靠 而适 用的 设备,构成 先进、可靠、经济、适用、配套 的 入 侵 探测报警 应用 系统。4.4 危险化 学品 重大 危险 源安 全监测 预警 系统 选用 的设 备、产 品,应符 合国 家质 检部门 授权 的安 防产品监测 部门 的强 制管 理规 定,并 要求 提供 有效 的设 备监测 报告 和 3C 认 证报 告。5 实体防 入侵 报警 要求 5.1 入侵报 警系 统工 程的 设计 原则 5.1.1 入侵报 警系 统的 误报 警率 应低 于 1 次/点/月。5.1.2 入侵报 警系 统不 得有 漏报 警。5.1.3 入侵报 警功 能设 计应 符合 下列规 定:5.1.3.1 紧急报 警装 置应 设置 为不 可撤防 状态,应 有防 误触 发措施,被 触发 后应 自锁。5.1.3.2 发生下 列情 况时,报 警控 制 设备应 发出 声、光 报警 信 息,报警 信息 应能 保持 到 手动复 位,报 警信号应 无丢 失:a)在设 防状 态下,当探 测 器探测 到有入 侵发 生或触 动紧急 报警装 置时,报警 控制设 备应显 示出 报警发生 的区 域或 地址,并 同时触 发联 动其 他监 测、监视设 备;b)在 设防 状态 下,当多 路 探测器 同时 报警(含 紧急 报 警装置 报警)时,报 警 控 制设备 应依 次显 示出报警发 生的 区域 或地 址,并同时 触发 联动 其他 监测、监视 设备。5.1.3.3 报警发 生后,系 统应 能手 动复位,不 应自 动复 位。5.1.3.4 在撤防 状态 下,系统 不应 对探测 器的 报警 状态 做出 响应。5.2 防破坏 及故 障报 警功 能设 计 5.2.1 发生下 列情 况时,报 警控 制设备 上应 发出 声、光报 警信息,报 警信 息应 能保 持到手 动复 位,报警信号 应无 丢失。5.2.1.1 在设防 或撤 防状 态下,当 入侵探 测器 机壳 被打 开时。5.2.1.2 在设防 或撤 防状 态下,当 报警控 制器 机盖 被打 开时。5.2.1.3 在有线 传输 系统 中,当报 警信号 传输 线被 断路、短 路时。5.2.1.4 在有线 传输 系统 中,当探 测器电 源线 被切 断时。5.2.1.5 当报警 控制 器主 电源/备 用 电源发 生故 障时。5.2.1.6 在利用 公共 网络 传输 报警 信号的 系统 中,当网 络传 输发生 故障 或信 息连 续阻 塞超 过 30s 时。5.3 记录显 示功 能设 计 DB32/T 1321.3 2019 3 5.3.1 系统应 具有 报警、故 障、被破坏、操 作(包括 开机、关机、设 防、撤防、更 改等)等信 息的 显示记录 功能。5.3.2 系统记 录信 息应 包括 事件 发生时 问、地点、性 质等,记录 的信 息应 不能 更改。5.4 系统应 具有 自检 功能。5.5 系统应 能手 动/自动 设防/撤防,应能 按时 间在 全部 及部分 区域 任意 设防 和撤 防,设 防、撤防 状态应有明 显不 同的 显示。5.6 系统报 警响 应时 间 5.6.1 分线制、总 线制 和无 线制 入侵报 警系 统不 大 于 2s。5.6.2 基于局 域网、电 力网 和广 电网的 入侵 报警 系统 不大 于 2s。5.6.3 基于市 话网 电话 线入 侵报 警系统 不大 于 20s。5.7 系统报 警复 核功 能 5.7.1 当报警 发生 时,系统 应能 对报警 现场 进行 声音 复核。5.7.2 重要区 域和 重要 部位 应有 报警声 音复 核。5.8 无线入 侵报 警系 统的 功能 设计 5.8.1 当探测 器进 入报 警状 态时,发射 机应 立即 发出 报警 信号,并应 具有 重复 发射 报警信 号的 功能。5.8.2 控制器 的无 线收 发设 备应 具有同 时接 收处 理多 路报 警信号 的功 能。5.8.3 当出现 信道 连续 阻塞 或干 扰信号 超 过 30s 时,监控 中心应 有故 障信 号显 示。5.8.4 探测器 的无 线报 警发 射机,应有 电源 欠压 本地 指示、监控。6 实体防 入侵 预警 要求 6.1 在危险 化学 品重 大危 险源 的隐蔽 处设 置两 处以 上紧 急预警 按钮(非 自复 式),区间 应设 置紧 急预警手段 和设 施,发生 异常 事件与 中心 控制 室的 预警 联络措 施。6.2 配置总 线式 预警 主机,配 置的室 外型 的入 侵探 测器 应满足 江苏 地区 室外 温、湿度环 境要 求。6.3 地面封 闭区 间的 周界 应有 选择的 设立 声光 预警 器,其预警 声压 不小 于110dB(A),预警 持续 时 间不小 于5min。这样 设置 的 目的起 到惊 动的 效果 和目 的。6.4 入侵预 警系 统(分线 制)的预警 响应 时间 应不 大 于2s;无线 和总线 防入 侵预 警系统 的任 一防 区首次预警:不 大 于3s,以 公 共电话 网传 输时 预警 响应 时间应 不大 于 20s。6.5 以电话 网作 为预 警传 输专 线时,不应 在路 线上 挂接 其他通 信设 施。6.6 入侵预 警系 统布 防、撤防、预警、故 障等 信息 的存 储时间 应不 少 于30d,并 能输出 实时 打印。6.7 入侵预 警系 统的 备用 电 源UPS 应 满足8h 正常 工作。6.8 入侵探 测器 和防 盗预 警控 制器设 备应 提 供3C 认证 证 书及设 备、产品 的 3C 标签。DB32/T 1321.3 2019 4 6.9 防盗预 警控 制器 其他 技术 要求应 符 合GB 12663 的 规 定。6.10 入侵预 警系 统的 其他 技术 要求应 符 合 GA/T 368 的 规 定。7 出入口 控制 系统 7.1 危险化 学品 重大 危险 源入 口控制 系统,应 确 保 24h 工作要 求;当发 生非 正常 情况时,应 能 在2s内发出 故障 信号 和故 障警 灯、语音 提示,不允 许使 用 警号;对 非法 进入 地域 的 行为或 连 续 3 次 不正 确的识读情 况时,系 统应 发出 提示音 和报 警警 灯显 示。7.2 系统时 间误 差应 在10s 内。记 录保 存时 间应 不少 于 30d。7.3 系统其 他要 求应 符 合 GA/T 394 和GB 50396 的 规定。7.4 防盗门 及其 配置、对 讲控 制装置 应符 合GA/T 296 的 规定。_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copyright@ 2017-2022 报告吧 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17002310号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宁B2-20200018  | 宁公网安备640106020006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