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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C S 1 3.1 0 0C 5 0DB4212咸 宁 市 地 方 标 准D B 4 2 1 2/T 2 6 2 0 2 0新 冠 肺 炎 疫 情 防 控 指 南 外 来 务 工 人 员(试 行)G u i d e l i n e s f o r C O V I D-1 9 p r e v e n t i o n a n d c o n t r o l M i g r a n t w o r k e r s(T r i a l)2 0 2 0-0 3-1 5 发 布 2 0 2 0-0 3-1 5 实 施咸 宁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发 布D B 4 2 1 2/T 2 6 2 0 2 0I目 次前 言.1 范 围.12 健 康 监 测.13 个 人 防 护.14 发 生 症 状 时 的 措 施.1D B 4 2 1 2/T 2 6 2 0 2 0I ID B 4 2 1 2/T 2 6 2 0 2 0I I I前 言本 标 准 按 照 G B/T 1.1 2 0 0 9 给 出 的 规 则 起 草。本 标 准 由 咸 宁 市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提 出 并 归 口 管 理。本 标 准 起 草 单 位:咸 宁 市 卫 生 健 康 委 员 会、咸 宁 市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中 心、咸 宁 市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局、咸 宁 市 信 息 与 标 准 化 所、湖 北 省 标 准 化 与 质 量 研 究 院。本 标 准 起 草 人:刘 丽 玲、吴 菲、吴 小 平、李 响、苏 凡、周 红 俊。本 标 准 实 施 应 用 中 的 疑 问,可 咨 询 咸 宁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联 系 电 话:0 7 1 5-8 1 3 1 6 0 9,邮 箱:9 9 8 2 1 3 1 4 q q.c o m;对 本 标 准 的 有 关 修 改 意 见 建 议 请 反 馈 至 咸 宁 市 信 息 与 标 准 化 所,联 系 电 话:0 7 1 5-8 1 3 8 1 1 2,邮 箱:2 7 3 3 8 7 4 8 8 6 q q.c o m。D B 4 2 1 2/T 2 6 2 0 2 0I VD B 4 2 1 2/T 2 6 2 0 2 01新 冠 肺 炎 疫 情 防 控 指 南 外 来 务 工 人 员(试 行)1 范 围本 标 准 规 定 了 新 型 冠 状 病 毒 肺 炎 流 行 期 间 外 来 务 工 人 员 疫 情 防 控 的 健 康 监 测、个 人 防 护 和 发 生 症 状时 的 措 施。本 标 准 适 用 于 外 来 务 工 人 员 的 新 型 冠 状 病 毒 肺 炎 疫 情 防 控。2 健 康 监 测2.1 外 来 人 员 应 按 照 当 地 相 关 规 定 主 动 落 实 相 应 防 控 措 施,对 社 区、单 位 汇 报 行 程 情 况,必 要 时 实 施隔 离 医 学 观 察。2.2 应 每 日 早 晩 至 少 各 进 行 一 次 体 温 测 量,观 察 自 身 健 康 状 况 并 做 好 记 录。3 个 人 防 护3.1 应 保 持 居 所 清 洁 卫 生,勤 开 窗 通 风,每 天 应 通 风 2 3 次,每 次 至 少 3 0 分 钟。3.2 应 勤 洗 手,保 持 手 卫 生,减 少 用 手 直 接 接 触 公 共 场 所 的 公 共 用 品。3.3 外 出 归 来、饭 前 便 后、咳 嗽 打 喷 嚏 时 用 手 捂 口 鼻 后 应 及 时 使 用 肥 皂 或 洗 手 液 流 动 水 洗 手。不 方 便洗 手 时,可 使 用 含 乙 醇 成 分 的 免 洗 洗 手 液 或 者 手 消 毒 剂。3.4 外 出 及 工 作 时 应 佩 戴 一 次 性 医 用 口 罩,当 口 罩 脏 污、变 形、损 坏、有 异 味 时 及 时 更 换。废 弃 口 罩应 放 置 到 有 专 门 标 识 的 加 盖 垃 圾 桶 统 一 处 置。3.5 应 减 少 聚 餐 等 聚 集 性 活 动,避 免 到 人 员 密 集 的 公 共 场 所 活 动,尤 其 是 空 气 流 动 性 差 的 地 方,包 括 但不 限 于 网 吧、车 站、商 场、公 共 浴 室 等。排 队 或 与 人 谈 话 时 宜 保 持 1 米 以 上 的 距 离。3.6 应 保 持 良 好 的 生 活 方 式,合 理 饮 食,规 律 作 息,保 持 良 好 心 态,提 高 自 身 免 疫 力。3.7 应 养 成 良 好 的 卫 生 习 惯,咳 嗽、打 喷 嚏 时 用 纸 巾 或 手 肘 衣 袖 遮 掩 口 鼻,避 免 用 手 直 接 接 触 口、眼、鼻。不 应 随 地 吐 痰,吐 出 的 痰 或 口 鼻 分 泌 物 应 用 纸 巾 包 好,弃 置 于 有 盖 垃 圾 桶 内。4 发 生 症 状 时 的 措 施4.1 出 现 发 热、咳 嗽 等 症 状 时,应 及 时 就 近 到 发 热 门 诊 就 诊。4.2 患 者 和 陪 同 人 员 均 应 佩 戴 一 次 性 医 用 口 罩,在 咳 嗽 时 用 纸 巾 或 手 肘 袖 遮 挡 口 鼻,避 免 用 手 直 接 擦拭 口 水、鼻 涕 等 分 泌 物。4.3 宜 选 择 私 家 车,适 当 开 车 窗 进 行 自 然 通 风,人 员 注 意 保 暖。4.4 到 达 医 院 后 应 前 往 发 热 门 诊 就 诊,并 主 动 向 接 诊 医 生 告 知 自 己 近 期 的 旅 行 经 历,如 实 回 答 医 生 询问,听 从 医 生 诊 治 安 排。4.5 应 配 合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机 构 开 展 流 行 病 学 调 查 和 终 末 消 毒 等 工 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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