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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03.200 A 00 DB36 江 西 省 地 方 标 准 DB36/T 12172019 休闲农庄(园)建设规范 Construction standard of leisure grange(farm)2019-12-27发布 2020-06-01实施 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36/T 12172019 I 目 次 前 言.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总体原则.2 5 建设内容.2 6 生态保护.6 7 产业发展.6 8 特色活动.6 9 管理服务.6 10 等级划分条件.7 DB36/T 12172019 I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江西省农业农村厅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江西省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局、江西润赣文化旅游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龙祥、周群、高发钱、刘传喜、蔡浔之、赵慧丽、颜祥、刘红霞、欧阳忠华。DB36/T 12172019 1 休闲农庄(园)建设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休闲农庄(园)建设的总体原则、建设内容、生态保护、产业发展、特色活动、管理服务以及等级划分条件。本标准适用于省内各种类型休闲农庄(园)的规划、建设与运营。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2894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 309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3096 声环境质量标准 GB 383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T 10001.1 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1部分:通用符号 GB/T 10001.2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2部分:旅游休闲符号 GB/T 14848 地下水质量标准 GB 18483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 GB 18596 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T 18973 旅游厕所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 GB 50288 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标准 GB/T 50363 节水灌溉工程技术标准 GB/T 51347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技术标准 JGJ 62 旅馆建筑设计规范 JGJ 64 饮食建筑设计标准 NY/T 2366 休闲农庄建设规范 DB36/T 601 江西省乡村旅游点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 DB36/1102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NY/T 2366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休闲农庄(园)leisure grange(farm)DB36/T 12172019 2 以山林、田园、湖泊、溪流、水库等自然景观资源为依托,以农、林、牧、渔等特色农业生产、加工、经营为基础,以乡土文化、农作生产、农村生活为引线,集生产、加工、经营、观光、娱乐、运动、住宿、餐饮、购物等生产、服务功能于一体的农业企业形态。休闲农庄(园)按用地规模可分为小型园区(75亩以下)、中型园区(75亩1500亩)、大型园区(1500亩3000亩)、特大型园区(3000亩以上)。3.2 休闲农业 leisure agriculture 以农业生产、农村风貌、农家生活、乡村文化为基础,以休闲为目的,以服务为手段,以城市游客为目标,农业和旅游业相结合,第一产业和第三产业相结合的新型产业形态。3.3 休闲农庄(园)等级 leisure grange(farm)rating 休闲农庄(园)等级划分为三级,即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星级越高表示休闲农庄(园)建设与经营水平越高。4 总体原则 4.1 以农为本、促进增收 应以农业为基础,乡村为载体,既要坚持以农民作为休闲农庄(园)投资经营主体,激发农民创新创业活力,又要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的投资开发,发挥带动、示范作用,促进农民增收。4.2 规划先行、生态优先 休闲农庄(园)建设前应先进行科学规划,禁止无序开发。应统筹布局,分期开发,逐步建设,为今后发展留有余地。应遵循开发与保护并举、生产与生态并重的理念,实现可持续发展。4.3 因地制宜、突出特色 应结合资源禀赋、交通区位和产业特色,在适宜区域,因地制宜、突出特色、适度发展。不占用基本农田建设配套设施。4.4 三产融合、创新业态 应与乡村农耕文化传承、美丽田园建设、创意农业发展、林下经济开发等有机融合、相互促进、协调发展,创新生鲜供应链、乡村电商、特色民宿、认养租种、文化创意、健康养老等新业态。5 建设内容 5.1 经营资质 5.1.1 应远离地质灾害区域以及其他危险区域;不能位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风景名胜区核心区和其他禁止准入区。5.1.2 应拥有合法的土地和房屋使用证明;自营或合作经营没有纠纷。DB36/T 12172019 3 5.1.3 应依法取得营业执照、餐饮服务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证照。5.2 环境、景观与建筑 5.2.1 整体环境优美洁净,公共场所无垃圾杂物,水面无污染,空气自然清新。5.2.2 应明确主题定位,围绕主题对建筑、景观等进行特色化、极致化主题式场景营造。5.2.3 建筑风格应体现赣东北、环鄱阳湖、赣南、赣西、赣中等不同地域特色。5.2.4 因地制宜、因物施巧,充分利用当地的物产、民俗等资源,应巧用废旧物品。5.2.5 应注重追求细节的景致,并融入当地的地域文化个性和特色,突出创意性和体验性。5.3 功能分区 5.3.1 要求 5.3.1.1 根据农庄(园)规模、主题定位,结合江西各地域特点和资源情况,应因地制宜、因需制宜设置入口区、服务接待区、景观观赏区、生产收获区、休闲度假区、科普示范区等不同功能区。5.3.1.2 入口区、服务接待区、景观观赏区为休闲农庄(园)必备功能区,其他功能分区在满足休闲农庄(园)建设需求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和特色展示需要,可以增加、删减和创新。5.3.2 入口区 5.3.2.1 用于游客方便入园的用地,大中型休闲农庄(园)应分设出入口,实现步行人流与车流完全分离。5.3.2.2 入口区应紧扣主题,凸显特色,并且需要与园区建筑物及周围环境保持协调。5.3.2.3 主入口区应包括入口门景、服务建筑、导览牌、入口停车场等。5.3.3 服务接待区 5.3.3.1 用于相对集中建设办公、餐饮、住宿、购物、娱乐等服务设施的场所。5.3.3.2 服务接待区应注重设施安全、便利,体现服务性和时效性。5.3.3.3 服务接待区可规划建设办公楼、游客接待中心、农特产购物馆、餐饮住宿设施等。5.3.4 景观观赏区 5.3.4.1 指有较大面积的用于生产的农田、果园、菜园、动物饲养场。通常位于地形丰富多变、原有景观良好的地段。5.3.4.2 景观观赏区可以设置观赏型农田,种植特色观赏瓜果、苗木、花卉,养殖特色动物,具有湿地、水际风光等。5.3.4.3 景观观赏区在景观营造上应保留农业生产景观格局,在不破坏农业景观的基础上建设适当的景观小品和游憩观景道路。5.3.5 生产收获区 5.3.5.1 指特别的农作物、果树、蔬菜、花卉园艺等种植以及畜牧业、林业经营、渔业养殖等农业资源生产场所。应该选在土壤、气候条件良好并且有排水和灌溉设施的地段。5.3.5.2 生产收获区应容易激发游客产生购买欲望,进行采摘购买,或者能够参与农业生产收获,从中体验现代农业生产的乐趣。5.3.6 休闲度假区 DB36/T 12172019 4 5.3.6.1 用于旅游者居住度假及休闲活动的场所。应建在位于环境好的地段,功能以康体、休闲、娱乐为主。5.3.6.2 休闲度假区在合理的园区建设用地指标内可适当建设度假木屋、树屋、乡居民宿、户外营地、帐篷酒店等特色住宿设施。5.3.7 科普示范区 5.3.7.1 用于展示国内外新品种、农业新技术、农耕历史文化等项目的场所,为观赏性、知识性、示范性、科普性、趣味性较强的农业科学和人文知识展示空间。5.3.7.2 科普示范区应该选在土壤、气候条件良好并且有排水和灌溉设施的地段,应配置完善的科普解说系统。5.4 基础设施 5.4.1 道路设施 5.4.1.1 外部可进入性强,到达园区的道路交通状况良好、便利。5.4.1.2 有与停车需求相适应的生态停车场。5.4.1.3 道路路网应有明确的分级,使园区中所有景点都组织到各级路网中。路网包括三级道路:a)一级道路是连接园区各主要景点、园区和外界的主要道路,应满足生产交通以及园区内部的人流、车流通行的需求,路基宽度一般按5.0m6.0m进行设计,其纵坡小于8%,横坡小于4%;b)二级道路是各功能分区内部的道路,应可以引导游客旅游活动的有序展开,路基宽度一般按3.0m5.0m进行设计,其纵坡小于12%;c)三级道路是各功能分区内部的步行小径,应具乡土性、景观性和趣味性,宽度一般按1.0m2.0m进行设计,不设阶梯的人行道纵坡宜小于18%。5.4.2 给排水设施 5.4.2.1 给水水源包括地表水源和地下水。生活饮用水水源选址应满足以下要求:a)供水距离短、方便可靠,有充足水量,且水质符合GB 3838要求;b)水源应位于居民区、村镇的上游。5.4.2.2 给水方式既可采用集中管网给水,也可利用简易管线自流引水,或采用机井给水。生活饮用水的水质应符合 GB 5749、GB/T 14848的要求。5.4.2.3 应根据农业生产需要,按照 GB 50288、GB/T 50363的要求新建、加固和改造各种水利灌溉设施。5.4.2.4 排水工程必须满足生活污水、生产污水和雨水排放的需要,实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技术应符合 GB/T 51347的要求,污水排放应符合 GB 18596、GB 8978、DB36/1102要求。5.4.3 电力电信设施 5.4.3.1 电力设施建设应根据节约能源、经济合理、技术先进、安全适用和维护方便的原则进行设计。5.4.3.2 变(配)电设施设置应符合以下要求:a)变(配)电设施应设置在地质稳定的地点;b)不破坏生态环境与景观环境;c)周围应设置安全防护设施。5.4.3.3 配电线路布设应符合以下要求:a)宜采用直埋敷设方式布设配电线路;DB36/T 12172019 5 b)在不宜采用直埋敷设方式布设配电线路的区段,可采用架空方式布设配电线路;c)宜沿道路两侧布设配电线路;d)不宜跨越建筑物或其他设施。5.4.3.4 照明宜采用分线路、分区域控制,并将照明与防止消灭农业病虫害结合起来。5.4.3.5 合理确定固定电话安装数量并应配备有宽带网络,室内和经营区域应实现无线网络覆盖。5.4.4 安全设施 5.4.4.1 应建设完善的消防综合设施,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易燃易爆物品的存储和管理符合消防部门的相关规定。5.4.4.2 防盗、救护、应急照明、交通、游览等各项设施的防护设备应完好、有效。园区应装备监控系统,实时动态监控。5.4.4.3 游乐设施应安全可靠,并定期进行检查维护保养。5.4.4.4 易发生危险的设施、地段等应标有安全警示标志,安全标志符合 GB 2894 要求。5.4.5 卫生设施 5.4.5.1 公厕数量应与接待能力相匹配,布局合理,设施设备齐全。鼓励根据发展定位和自身条件建设 A 级以上旅游厕所,并达到 GB/T 18973规定的相应要求。5.4.5.2 垃圾箱配备应满足游客需求,做到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及时,日产日清。5.4.5.3 客房、餐厅和卫生间应有防虫、防蝇、防蚊、防鼠等措施。5.4.6 标识标牌 5.4.6.1 园区全景图、导览图、标识牌、景观介绍牌等标识系统应完善、布设合理,且至少有英语、日语、韩语等一种外语语种作标识。5.4.6.2 标识系统的设计应符合 GB/T 10001.1、GB/T 10001.2的要求,并能够体现主题、突出特色。5.5 服务设施 5.5.1 餐饮设施 5.5.1.1 因需制宜发展餐饮服务。餐饮建筑设计应内外空间互相渗透,造型应新颖、独特,与乡村自然环境协调,并应符合 JGJ 64的规定。5.5.1.2 餐饮服务能力应根据市场需求确定接待档次和餐位数量。5.5.1.3 应使用自产或周边农户生产的绿色食材。开发有突出当地生态和文化特色的特色菜、农家菜、山野菜等菜品。5.5.1.4 厨房必须配备冷藏、消毒和排油烟设备。食物保鲜符合卫生、冷藏标准,生熟分开。5.5.2 住宿设施 5.5.2.1 因需制宜发展住宿服务。住宿服务设施布局合理,采光、通风良好,具有乡村风情和地方文化特色,并符合 JGJ 62的规定。5.5.2.2 住宿服务能力应根据市场需求确定接待档次比例和床位数量。5.5.2.3 客房整洁卫生,无异味。卫生间设施齐全完好,中高档客房应有独立的卫生间。床单、被套、枕巾应一客一换。5.5.3 配套服务设施 DB36/T 12172019 6 5.5.3.1 游客接待中心位置合理,规模适度,具备提供信息、咨询、游程安排、讲解、休息等服务功能。5.5.3.2 旅游购物场所布局合理,环境整洁,特色鲜明。乡土商品种类丰富,能提供具有本地特色的土特产、民间手工艺品、文化创意产品。5.5.3.3 咨询与投诉管理制度规范,有咨询、投拆接待人员,游客的问讯能得到及时解答。5.5.3.4 应建立电子商务系统平台,具备网上宣传、查询、预订、支付、购物等服务功能。6 生态保护 6.1 园区所有项目不得大拆大挖大建,不得破坏周边自然生态环境和景观风貌。6.2 应致力发展有机和绿色农产品的生产。鼓励通过循环利用废弃物、废水以及利用循环生物链发展种植业、禽畜养殖业与水养殖产业。6.3 空气质量应符合 GB 3095的相关规定,噪音质量应符合 GB 3096 的相关规定,油烟排放应符合GB 18483 的相关规定。6.4 应对农田和水域采取保护措施,应用农业节能环保技术,并起到示范作用。6.5 园区内所有裸露地面,应种植乡土花草树木,进行全面绿化、美化。7 产业发展 7.1 应以江西稻米、蔬菜、果业、茶叶、中药材、畜牧业、水产、油茶等特色农业为基础,开发、培育和壮大园区特色优势产业;农业资源和农业景观利用良好。7.2 应起到产业示范作用,推动当地农业产业化发展,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取得较好经济效益。7.3 鼓励创建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等农产品品牌。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7.4 鼓励依托优势、特色农业资源,结合三产融合发展需求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业,拓展农业功能。7.5 鼓励运用新品种和新技术,发展现代农业,实行集约化生产、规模化经营、企业化管理的现代农业经营模式。8 特色活动 8.1 应围绕主题,结合农庄(园)的自身条件和资源,充分挖掘文化附加,精心设计编排特色项目,项目组织安排应合理,可参与性项目丰富。8.2 宜利用农业生产资源开发果蔬采摘、园艺习作、农耕活动、特色农艺、创意果蔬园、动植物认养、市民农园等休闲体验项目和农业创意项目。8.3 宜利用当地戏曲杂艺、民间手工艺制作、乡村民俗娱乐、农村物质文化遗产等农业农耕文化开发乡土生活体验、童玩乐趣享受、手工艺品制作、中国农民丰收节等乡土民俗节庆参与体验性活动项目。8.4 宜将传统种植业、养殖业及高新技术农业设施设备、工艺技术等农业生产过程、技艺和科普教育相结合,为游客提供生态解说、环保普及、科技示范的科普研学活动项目。8.5 宜有针对不同年龄层次人群的、可供多人同乐的户外健身运动、烧烤垂钓、拓展训练、亲子活动、企业家庭日、青少年拓展等体验娱乐活动项目。9 管理服务 DB36/T 12172019 7 9.1 应设立运营管理机构,根据自身需要设置综合管理部、开发建设部、旅游经营部、安全保卫部等专职管理岗位。9.2 应制定工作、管理和服务质量标准,建立健全制度和标准体系,达到 DB36/T 601所规定的的相应等级要求。9.3 应对经营管理者和一线工作人员进行知识、管理技能、专业技能、职业道德、礼仪等方面的定期培训。9.4 一线工作人员应严格实行办理健康证后持证上岗制度;应把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放在第一位。9.5 鼓励社区参与,休闲农庄(园)的管理人员、服务人员、其他工作人员等尽可能安排当地村民及其他转型人员。10 等级划分条件 建设内容、生态保护、产业发展、特色活动、管理服务等规定了休闲农庄(园)建设的基本要求,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等不同等级休闲农庄(园)的建设在遵循基本要求基础上还必须满足各自的等级划分具体条件,具体条件见表1。表1 休闲农庄(园)等级划分具体条件 星级要求 项目 三星级 四星级 五星级 占地面积不少于 75 亩 占地面积不少于 600 亩 占地面积不少于 1 500 亩 景观环境 树木花草(包括农作物)占陆地面积 50%以上 树木花草(包括农作物)占陆地面积 60%以上 树木花草(包括农作物)占陆地面积 70%以上 功能分区设置基本合理,具备入口区、服务接待区、景观观赏区等必备功能区 功能分区设置较科学合理,具备入口区、服务接待区、景观观赏区等必备功能区,且有所增加,功能较丰富 功能分区设置科学合理,具备入口区、服务接待区、景观观赏区等必备功能区,且类型多样,功能丰富 功能分区 建设有一个入口 建设有一至两个入口,中型以上园区分设出入口,实现步行人流与车流分离 建设有两至三个入口,且出入口分设,实现步行人流与车流完全分离 基础设施 有达到 A级标准的旅游厕所 有达到 AA级标准的旅游厕所 有达到 AAA级标准的旅游厕所 具备一次接待就餐人数不少于100 人的场地 具备一次接待就餐人数不少于150 人的场地 具备一次接待就餐人数不少于200 人的场地 使用自产或周边农户生产的绿色食材比例达到 50%以上 使用自产或周边农户生产的绿色食材比例达到 60%以上 使用自产或周边农户生产的绿色食材比例达到 70%以上 特色菜肴数目为 6 个以上 特色菜肴数目为 8 个以上 特色菜肴数目为 10 个以上 床位数不低于 50 张 床位数不低于 60 张 床位数不低于 70 张 服务设施 能够提供购买的本地土特产、民间手工艺品、文化创意产品等特色商品不少 8 种 能够提供购买的本地土特产、民间手工艺品、文化创意产品等特色商品不少 12 种 能够提供购买的本地土特产、民间手工艺品、文化创意产品等特色商品不少 15 种 产业发展 现代农业发展取得一定成效,规模化程度达到 50 亩以上 现代农业发展取得良好成效,规模化程度达到 500 亩以上 现代农业发展取得显著成效,规模化程度达到 1000 亩以上 DB36/T 12172019 8 表1 休闲农庄(园)等级划分具体条件(续)星级要求 项目 三星级 四星级 五星级 农业生产的收入比例应占总收入的 30%以上 农业生产的收入比例应占总收入的 40%以上 农业生产的收入比例应占总收入的 50%以上 年主体营业收入超过 500 万元 年主体营业收入超过 800 万元 年主体营业收入超过 1000 万元 年接待游客 10 万人次以上 年接待游客 15 万人次以上 年接待游客 20 万人次以上 特色活动 活动项目内容具有一定特色,可参与性项目不低于 4 项 活动项目内容具有较强特色,可参与性项目不低于 6 项 活动项目内容新颖、特色鲜明,可参与性项目不低于 8 项 上岗人员技能培训率达 90 上岗人员技能培训率达 95 上岗人员技能培训率达 100 顾客满意率不低于 85%顾客满意率不低于 90%顾客满意率不低于 95%管理服务 当地村民及其他转型人员占员工数量 40%以上 当地村民及其他转型人员占员工数量 50%以上 当地村民及其他转型人员占员工数量 60%以上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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