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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13.100 C 50 DB33 浙江省地方标准 DB33/T 2241.9 2020 新冠肺炎 疫情防控 技术指南 第9 部分:养老机 构 Technical guidelines for COVID-19 prevention and control Part 9:Senior care organization 2020-02-28 发布 2020-02-29 实施 浙 江 省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发布 DB33/T 2241.9 2020 I 前 言 DB33/T 2241 新冠 肺炎 疫 情防控 技术 指南 分 为10 个部分:第1部 分:公共 场所;第2部 分:学校;第3部 分:医疗 机构;第4部 分:农贸 市场;第5部 分:工业 企业;第6部 分:社区;第7部 分:餐饮 服务 提 供者;第8部 分:公共 厕所;第9部 分:养老 机构;第10部 分:防控 人员。本部分 为DB33/T 2241的第9部分。本部分 依据GB/T 1.1-2009 给出的 规则 起草。本部分 由浙 江省 卫生 健康 委员会 提出 并归 口。本部分 起草 单位:浙 江省 疾病预 防控 制中 心、浙江 省标准 化研 究院、浙 江绿 康医养 集团 有限 公司、浙江医 院、浙江 省标 准化 协会、杭州 汇泉 职业 技能 培训学 校、浙江 外国 语学 院社会 福利 研究 所、杭 州 师范大学 健康 与护 理研 究院、浙 江省 现代 养老 评估 事 务所、绍 兴市 社会 福利 中 心、杭州 思锐 信息 技术 股 份有限公 司。本 部分 主要 起草 人:王桢、林文 都、陈直 平、吴璐 璐、陈 恩富、于 俊、龚震 宇、蔡 剑、纪新 瑞、龙佳漪、许瑛、张 欢、卓永 岳、董 红亚、许 虹、张宏 声、周 燕平、裘 丹娜、欧 阳华。DB33/T 2241.9 2020 1 新 冠肺炎 疫情防控 技术指 南 第 9 部分:养老机 构 1 范围 本部分 规定 了养 老机 构应 对新冠 肺炎 疫情 的组 织保 障、设施 设备 及物 资管 理、环 境和 卫生 管理、疫情预防、疫 情监 测、疫情 处置、心理 慰藉 和关 怀、疫情信 息公 开与 上报 等技 术指引。本部分 适用 于养 老机 构新 冠肺炎 疫情 应急 防控 工作,其他 传染 病疫 情适 用时 可参照 执行。2 规范性 引用 文件 下列文 件对 于本 文件 的应 用是必 不可 少的。凡 是注 日 期的引 用文 件,仅注 日期 的 版本适 用于 本文 件。凡是不 注日 期的 引用 文件,其最 新版 本(包括 所有 的修改 单)适用 于本 文件。GB 4343.1 家 用电 器、电 动工具 和类 似器 具的 电磁 兼容要 求 第1部分:发射 GB 4706.1 家 用和 类似 用 途电器 的安 全 第1部分:通用要 求 GB 5749 生活 饮用 水卫 生 标准 GB 10213 一次 性使 用医 用橡胶 检查 手 套 GB 14934-2016 食 品安 全 国家标 准 消毒 餐(饮)具 GB 17051 二次 供水 设施 卫生规 范 GB 17988 食具 消毒 柜安 全和卫 生要 求 GB 19082 医用 一次 性防 护服技 术要 求 GB 19083 医用 防护 口罩 技术要 求 GB/T 22000 食 品安 全管 理体系 食 品链 中各 类组 织 的要求 GB/T 27306 食 品安 全管 理体系 餐 饮业 要求 GB/T 34012 通 风系 统用 空气净 化器 GB 36893 空气 净化 器能 效限定 值及 能效 等级 YY 0469 医用 外科 口 罩 3 组织保 障 3.1 应在相 应政 府部 门的 组织 和领导 下开 展新 冠肺 炎疫 情防控 工作,并 接受 卫生 健康部 门以 及地 方疾控中心 的监 督和 技术 指导。3.2 应建立 以机 构负 责人 为组 长的疫 情防 控工 作小 组,有 专门 的疫 情报 告人 负责 疫情报 告工 作,各区域、各 岗位 人员 落实 到位、分工 明确,责 任到 人。3.3 应建立 并执 行本 单位 新冠 肺炎疫 情防 控相 关制 度和 应急预 案,包括 应急 值班 制度、健康 筛查 制度、疫情专 项经 费管 理制 度、疫情控 制和 隔离 制度、人 员管理 制度、防 护物 资管 理制度、疫 情监 测报 告制 度、亲属探 访制 度等。4 设施设 备及 物资 管理 DB33/T 2241.9 2020 2 4.1 配置要 求 4.1.1 除应配 置养 老机 构日 常运 营所需 的设 施、设备 和用 品外,应配 备满 足新 冠肺 炎疫情 防控 的空 调通风系 统、给排 水系 统、空气净 化器、循 环风 空气 消毒机 等,空气 净化 器的 技术要 求满 足 GB 4706.1、GB 4343.1、GB 36893、GB/T 34012 等国 家标 准的 要 求。4.1.2 应配备、购 买并 募集 疫情 所需的 日常 消耗 物资,主 要包括:防 护服、口 罩、手套、护目 镜、围裙、消 毒液、洗 手液、纸 巾、体 温计 等,相关 物资 应符 合 GB 10213、GB 19082、GB 19083、YY 0469等 国家 标准 和行 业标 准的 要求。4.1.3 食堂、宿舍 等人 员聚 集区 或活动 场所 出入 口宜 配置 智能红 外热 成像 远距 离测 温装置,分 析当 日体温数 据。4.1.4 宜采用 数字 化技 术 和 设备,实现 对入 住老 年人 和工 作人员 健康 的自 动化 管控。4.2 使用要 求 4.2.1 应做好 新冠 肺炎 疫情 防护 物资申 领登 记、盘点、统 计工作,建 立物 资使 用档 案。4.2.2 物资使 用前,应 核实 物资 满足现 行国 家标 准、行业 标准要 求的 情况,不 符合 强制性 国家 标准 要求的物 品不 得使 用。4.2.3 应定期 检查、维护 设施 设 备运行 情况,按照 操作 规 程或使 用说 明书 使用,出 现故障 应及 时报 修。4.2.4 消毒剂 按产 品标 签标 识及 说明书 的浓 度进 行配 制和 使用。使用75%乙醇 消毒 液 时注意 防范 明火,避免因 酒精 燃烧 导致 火灾。4.2.5 卫生间、隔 离间、污 染间 的排风 系统 应按 规范 使用。5 环境和 卫生 管理 5.1 规范处 理垃 圾、污水、污 物,分 类投 放垃 圾,对于 废弃口 罩等 一次 性用 品应 用医用 酒精 喷雾 消毒(或 84 消 毒液 浸泡 消毒30 分钟 后)后密 封,丢 弃 至专用 的“有害 垃圾”或“医疗 垃圾”桶 内。5.2 做好餐 具、设施 设备、物 品、服 务场 所、办公 场所 等的清 洁、消毒 工作,消 毒应符 合 GB 17988、GB 14934 等强 制性 国家 标 准的要 求。5.3 应按 照GB 17051、GB 5749 等的 规定 保 障 老年 人饮 食、饮 用水 安全,为 老年 人提供 安全、卫 生的环境设 施,消除 鼠害 和蚊、蝇、蟑螂 等病 媒生 物的 危害。5.4 日常清 洁及 预防 性消 毒以 清洁为 主、预 防性 消毒 为 辅,应避 免过 度消 毒,受 污染时 随时 清洁 消毒。消毒工 作应 符合 相关 规范 要求,消毒 用品 应按 规范 加强保 管,避免 老年 人接 触,电 器应 避开 喷洒,需 要擦拭的 应防 止短 路。5.5 每周对 运行 的集 中空 调通 风系统 的过 滤器、风 口、空气处 理机 组、表冷 器、加热(湿)器、冷凝水盘等 部件 进行 清洗、消 毒或更 换。当 新冠 肺炎 疫情 爆发 时,应 立即 关停 所有 活动 区域 的集 中空 调通 风系统 并 进行 强制 清洗 消毒。5.6 执行食 品安 全相 关法 律法 规、强 制性 标准,按 照规 定程序 进行 食材 采购、加 工、烹 煮、留样,及时处理 过期 食品 或物 品。5.7 应设置 隔离 室(区)和消 毒室,用于 放置 疫情 所需 的日常 消耗 物资。隔 离室(区)应设 置在 远离公共通 道,相对 独立、通 风良好、有 独立 卫生 间的 单人房 间,并处 于机 构下 风向。尽量 使用 独立 空调,如需使 用中 央空 调,应关 闭新风 系统,每 周对 送风 口、回 风口 进行 清洗、消 毒。隔 离室(区)应 每天 消毒,垃 圾应 统一 处理。5.8 对于共 用个 人物 品、乱扔 垃圾、乱吐 痰等 不文 明行 为进行 制止。DB33/T 2241.9 2020 3 6 疫情预 防 6.1 基本要 求 6.1.1 应采取 人防、技 防、物防 等多种 方式 进行 新冠 肺炎 预防。6.1.2 接触者 的隔 离观 察时 间至 少为 14 天。6.1.3 应按照 本标 准4.3 环 境和 卫生管 理的 要求 做好 预防 工作。6.2 健康教 育 6.2.1 通过公 告、电话、短 信、微信、邮件 等多 种方 式向 老年人、老 年人 亲属 及工 作人员 发布 机构 疫情防控 安排 和通 知,在机 构主要 出入 口张 贴防 控告 示,内 容包 括新 冠肺 炎基 本知识、传 播途 径、发 病 症状、预 防措 施等。6.2.2 向工作 人员 和老 年人 宣传 在机构 内公 共活 动空 间正 确佩戴 口罩,督 促工 作人 员和老 年人 自我 监督,引 导工 作人 员和 老年 人掌握 新冠 肺炎 防控 的个 人防护、卫 生健 康习 惯、七步洗 手法、传 染病 法 律 法规及疫 情应 急处 置要 求。6.2.3 开展疫 情防 控正 面 宣 传教 育,防 止各 类谣 言在 机构 内部传 播,做到 不信 谣、不传谣、不 造谣。6.3 老年人 日常 照料 6.3.1 每日巡 查居 室,早晚 测量 老年人 体温,重 点观 察发 热、咳 嗽、咽痛、胸 闷、呼吸困 难、轻度 纳差、乏力、精神 稍差、恶 心呕吐、腹泻、头痛、心 慌、结膜 炎、轻 度四 肢或 腰背部 肌肉 酸痛 等症 状,做好老年 人新 冠肺 炎预 防控 制健康 记录。6.3.2 对患有 慢性 病的 老年 人,做好血 压、血糖 等指 标检 测,规 范用 药,做好 慢性 病防控。6.3.3 老年人 外出 就诊 应根 据不 同情况,与 亲属 和老 年人 商议一 致后 分类 处置:a)非突发 性重 大疾 病的,可 采取上 门诊 视等 方式 保守 治疗,暂不 外出 就医;b)突发性 重大 疾病 或普 通疾 病急需 送医 的,由老 年人 亲属或 工作 人员,在 有效 防护情 况下 陪同 送医。返院 后,老年 人和 陪 同工作 人员 无本 标 准 5.4.1.1 所 列禁 止进 入情 形的,可返回 生活 区和复岗,并加 强防 护和 医学 观察。6.3.4 督促、协助、帮 助老 年人 做好洗 漱、沐浴 等清 洁防 护工作,提 供洗 手液、擦 手纸,督促 老年 人返回居 室后、用 餐前、如 厕前后、戴 脱口 罩前 后用 流动水 按照 七步 洗手 法及 时洗手。做 好老 年人 排 泄 物和呕吐 物的 清理 及消 毒处 理。6.3.5 保持老 年人 衣物、床 单清 洁卫生,定 期消 毒。晴天 时每周 老年 人被 褥、衣服、书籍 等物 品暴 晒6 小时 以上,每2 小 时翻 动 1 次。6.3.6 根据天 气情 况,老 年人 居 室通风 每天 不少 于2 次,每次不 少 于 30 分钟。阴 雨 雾霾等 不宜 开窗 通风天气,宜 配备 换气 通风 设备,可采 用循 环风 空气 消毒机 等进 行空 气消 毒。开窗通 风时,注 意老 年 人 保暖,避 免室 内外 温差 过大 引起感 冒。6.3.7 不组织 集体 活动,督 促老 年人不 串门、不 聚集,可 利用室 内、外空 间进 行个 体活动,锻 炼时 应有照护 人员 看护,防 止跌 倒等意 外。6.3.8 不宜集 体用 餐,可将 餐食 送至老 年人 居室 或分 时段 就餐,就餐 时老 年人 应保 持距离,避 免飞 沫传播。6.3.9 加强浴 室管 理,不宜 集中 使用公 共浴 室,可分 时段 使用公 共浴 室,浴室 使用 后及时 清洁、消 毒。6.3.10 不宜使 用公 共用 品或 共用 个人物 品,倡导 讲卫 生、除陋习,摒 弃乱 扔、乱吐 等不文 明行 为。6.3.11 保证老 年 人 充足 饮水 量与 营养摄 入,每日 饮水 宜 为1500mL 2000mL。6.4 工作人 员日 常管 理 DB33/T 2241.9 2020 4 6.4.1 内部工 作人 员 6.4.1.1 统计工 作人 员旅 居史 并签 订安全 承诺 书,有以 下情 况及时 报告 疫情 防控 工作 小组:a)15 日 内在 疫情 重点 地区 逗 留经历 或接 触疫 区人 员;b)与已确 诊或 疑似 病例 接触 史;c)腋下、耳廓、额 头等 体表 温度37.3;d)咳嗽、流涕 等呼 吸道 症状;e)呕吐、腹泻 等消 化症 状;f)其他疑 似症 状。6.4.1.2 宜安排 工作 人员 在机 构内 分区域、分 不同 房间 居住。居住 在外 的工 作人 员上 下班途 中佩 戴口罩,尽 量减 少乘 坐公 共交 通工具,避 免出 入人 员密 集场所。6.4.1.3 疫情响 应未 解除 前,从外 地返回 岗位 的工 作人 员,无本标 准 5.4.1.1 所 列禁 止进入 情形 的,应居家 自我 隔离 满 14 天 无 异常后 方能 返岗。工 作人 员在居 住地 出现 疑似 症状 的,应 及时 就医 并报 告 疫情防控 工作 小组。6.4.1.4 工作人 员每 天上 下班、出 入机构 进行 体温 测量 并记 录健康 状况,暂 停面 对面 的集中 交接 班,上岗前 换好 工作 服、做好 手消毒、佩 戴口 罩等 防护 准备。正确 佩戴 口罩 并及 时更换,必 要时 使用 医 用 橡胶手套,接 触每 位老 年人 前后按 七步 洗手 法洗 手或 手消毒,避 免交 叉传 染。6.4.1.5 加强培 训教 育,及 时疏 导 工作人 员情 绪。实 行工 作 人员轮 岗制,合理 安排 工 作人员 作息 时间。6.4.2 外来工 作人 员 6.4.2.1 登记外 来工 作人 员旅 居史,有 5.4.1.1 所 列情 况及 时报告 疫情 防控 工作 小组。6.4.2.2 进院前 测量 体温 并登 记,工作前 换好 工作 服、做好 手消毒、佩 戴口 罩等 防护 准备。进院 后由内部工 作人 员陪 同,在指 定区域 和路 线开 展工 作。6.5 出入管 理 6.5.1 加强门 卫值 班,暂停 探视 活动、来访 咨询 接待 活动、不必 要的 志愿 服务 和社 会实践 活动。6.5.2 实施封 闭式 管理,除 下述 老年人 外,不接 收新 入住 老年人:a)无子女、无 自理 能力、无 生活来 源的 老年 人;b)亲属参 加疫 情防 控一 线工 作,无 暇照 顾的 老年 人;c)亲属接 受隔 离治 疗,生活 不 能自 理的 老年 人。6.5.3 新接收 老年 人无 本标 准 5.4.1.1 所列 禁止 进入 情形,且经 隔离 观 察14 天无 异 常后方 可入 住。6.5.4 请假外 出的 老年 人应 暂时 居家养 老,疫情 稳定 后,无本标 准 5.4.1.1 所 列禁 止进入 情形 再安 排返院。6.5.5 需经常 外出 看病 的老 年人,应由 亲属 接回 居家 养老 或联系 医院 住院 治疗。6.5.6 外出采 购或 办事 工作 人员,在外 出前 做好 个人 防护,返回 机构 时应 进行 体温 检测、手消 毒,更换工作 服、鞋帽、手 套、口罩等。6.5.7 疫情期 间,快递、送 药人 员禁止 进入 机构,订 购的 食品、物品 安排 专人 接收,及时 消毒 外包 装后转交。7 疫情监 测 DB33/T 2241.9 2020 5 7.1 做好入 住老 年人 和工 作人 员的 健 康监 测,每 日测 量 体温两 次。对 患有 慢性 病 的老年 人,加 强血 压、血糖等 指标 的监 测,规 律 用药,做 好慢 性病 防控。对于可 疑的 症状 应及 时反 馈给辖 区疾 病预 防控 制机 构或卫生 行政 机构。7.2 监测过 程中 应做 好防 护措 施,如 无必 要,不直 接接 触可疑 患者。7.3 机构内 所有 人员 应对 疑似 新冠肺 炎患 者及 时向 养老 机构疫 情报 告人 汇报、共 同监督。8 疫情处 置 8.1 发现 8.1.1 发现老 年人 有本 标 准 5.3.1 所列 新冠 肺炎 可疑 症状,立即 报告 疫情 防控 工作 小组,通知 老年 人亲属,由 亲属 或 工 作人 员 在有效 防护 情况 下陪 同送 医。确诊 不属 于疑 似病 例 的,老年 人和 陪同 工作 人 员正常返 回生 活区 和复 岗(疫情重 点地 区除 外),应 加强防 护和 医学 观察。8.1.2 工作人 员 有 本标 准 5.3.1 所列新 冠肺 炎可 疑症 状,应立即 停止 工作 并到 医疗 机构就 诊排 查。确 诊不属 于疑 似病 例的,可 正常复 岗,同时 加强 防护 和医学 观察。8.2 报告 8.2.1 出现老 年人 或工 作人 员确 诊为疑 似病 例或 感染 病例 的,应 送定 点医 疗机 构就 诊,疫 情防 控工 作小组要 落实 疫情 监测 报告 责任,及时 向属 地卫 生健 康或疾 控机 构、民政 部门 报告。8.3 处置 8.3.1 在属地 卫生 健康 或疾 控机 构、民 政部 门指 导下 对密 切接触 者开 展排 查,应在 隔离室(区)实 施14 天 隔离 观察。8.3.2 协助属 地卫 生健 康或 疾控 机构开 展终 末消 毒,规范 处置个 人物 品,未消 毒前 患者住 所不 得使 用。8.3.3 治愈后 需返 回机 构的 老年 人,应 在隔 离室(区)观 察 14 天无 异常 后入 住。8.3.4 治愈后 需返 岗的 工作 人员 或参与 陪同 护送 的工 作人 员,应 隔离 观 察 14 天无 异 常后返 岗。9 心理慰 藉和 关怀 9.1 加强老 年人 心理 调节 和正 面引导,为 居室 内老 年人 提供电 视、广播、阅 读等 文化娱 乐服 务,利用电话、网络 等为 老年 人提 供与亲 属间 的亲 情化 沟通 服务,纾解 焦虑 恐惧 情绪,引导 其保 持正 常作 息、规律生活。9.2 对在隔 离区 观察 的老 年人 要给予 重点 关怀,必 要时 及时提 供心 理支 持服 务。10 信息公 开与 上报 10.1 通过公 告、电话、短 信、微 信、邮 件等 多种 方式 向 老 年人及 其家 属发 布养 老机 构疫情 防控 安排 和相关服 务通 知,在养 老机 构主要 出入 口张 贴防 控告 示。10.2 应及时 公布 机构 对外 部捐 赠的物 资存 量和 使用 情况。10.3 应及时、准 确、全面 地向 当地民 政部 门、卫生 健康 部门、疾病 控制 中心 等相 关单位 以及 社会 上 报新冠肺 炎发 生和 疫情 处置 情况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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