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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03.220 R 80 DB4403 深圳市 地 方 标 准 DB4403/T 46 2020 新能源公 共汽车场、站、库 安全 管理与运 营 规范 Safety Management and Operation Specification for New Energy Bus Yards,Stations and Depots 2020-04-07 发布 2020-05-01 实施 深 圳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发布 DB4403/T 46 2020 I 目 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 范性 引用 文件.1 3 术 语和 定义.2 4 基本 要求.2 5 环 境管 理.2 6 人 员管 理.3 7 设 施设 备配 置要 求.4 8 安 全管 理.4 9 应 急处 置管 理.5 10 服 务要 求.6 11 记 录要 求.6 12 评 估与 改进.6 参考文 献.8 DB4403/T 46 2020 II 前 言 本标准 按照GB/T 1.1-2009 给出的 规则 起草。本标准 由深 圳市 交通 运输 局 提出 并归 口。本标准 起草 单位:深 圳巴 士 集团股 份有 限公 司、深圳 市 品牌建 设促 进中 心、深圳 市 标准技 术研 究院。本标准 主要 起草 人:邵良 志、贾 艳丽、张 俊烽、孙 莹莹、罗英 标、王蕊、吴 启宇、李军、周 鹏、杨志花、杨寓 涵、谭韵、赵 云龙、吴萍、王 丽丽、李 霄霞、颜方 沁、程斌 斌。DB4403/T 46 2020 1 新 能源公 共汽车场、站、库安全管 理与运 营规范 1 范围 本 标准 规定 了深圳 市 新能 源公共 汽车 场、站、库 安 全配套 设施 的基本 要 求、环境管 理、人员 管理、设施设 备管 理、安全 管理、应急 处置 管理、服 务、记录和 评估 与改 进的 技术 要求。本 标准 适用 于 深 圳市 新能 源公共 汽车 永久 性场、站、库和 临时 租赁 场、站、库 的安全 管理 和运 营工作。未 特殊 说明 的条文 为 该两种 场、站、库均 应符 合的要 求,有特 殊说 明的 条文 按 说明 内容 明确 条 文 适用 对象。2 规 范性 引用 文件 下列文 件对 于本 文件 的应 用是必 不可 少的。凡 是注 日期的 引用 文件,仅 所注 日期的 版本 适用 于本 文件。凡 是不 注日 期的 引用 文件,其最 新版 本(包括 所有的 修改 单)适用 于本 文件。GB 2894 安全 标志 及其 使 用导则 GB 4351 手提 式灭 火器(所有部 分)GB 5786 道路 交通 标志 和 标线 GB/T 5845.2 城市 公共 交 通标志 第2 部分:一 般图 形符号 和安 全标 志 GB/T 10001.3 标志 用公 共信息 图形 符号 第3 部分:客运货 运符 号 GB 15630 消防 安全 标志 设置要 求 GB/T 18487.1 电动 车辆 传导充 电系 统 第1部 分:通用要 求 GB/T 19596 电 动汽 车术 语 GB/T 27930 电 动汽 车非 车载传 导式 充电 机与 电池 管理系 统之 间的 通信 协议 GB/T 29317 电 动汽 车充 换电设 施术 语 GB 50054 低压 配电 设计 规范 GB 50057 建筑 物防 雷设 计 规范 GB 50067 汽车 库、修理 库、停 车场 设计 防火 规范 GB 50140 建筑 灭火 器配 置规范 GB 50229 火力 发电 厂与 变电站 设计 防火 标准 GB 50966 电动 汽车 充电 站设计 规范 CJJ/T 15 城市 道路 公共 交通站、场、厂 工程 设计 规范 DL 5027 电力 设备 典型 消 防规程 JGJ 100 车库 建筑 设计 规 范 NB/T 33001 电 动汽 车非 车载传 导式 充电 机技 术条 件 NB/T 33002 电 动汽 车交 流充电 桩技 术条 件 NB/T 33004 电 动汽 车充 换电设 施工 程施 工和 竣工 验收规 范 NB/T 33008.1 电动 汽车 充电设 备检 验试 验规 范 第1部分:非 车载 充电 机 NB/T 33008.2 电动 汽车 充电设 备检 验试 验规 范 第2部分:交 流充 电桩 DB44/T 1189 电动 汽车 充 电设施 电能 计量 装置 技术 要求 DB4403/T 46 2020 2 SZDB/Z 29.2 电动 汽车 充 电系统 技术 规范 第2 部分:充电 站及 充电 桩设 计规 范 SZDB/Z 149 电 动汽 车充 电站运 营服 务规 范 3 术 语和 定义 GB/T 19596、GB/T 29317、GB 50966 和SZDB/Z 149 中界 定 的以 及 下 列术 语和 定义适 用于 本文 件。3.1 停车区 parking area 在公共 汽车 场、站、库内,专供 为车 辆停 车的 区域。3.2 充电区 charging area 在公共 汽车 场、站、库 内,建设 有充 电设 备专 供为 电动汽 车进 行充 电的 区域。3.3 投诉工 单 complain sheet 由市民 或 客 户投 诉而 产生,便于 记录 和回 访的 工作 表单。SZDB/Z 149-2015,定义3.2 3.4 应急预 案 contingency plan 指面对 突发 事件 如自 然灾 害、事 故灾 难、环境 公害 及人为 破坏 的应 急管 理、指挥、救援 计划 等。它一般应 建 立 在综 合防 灾规 划上。其 几大 重要 子系 统 为:完善 的应 急组 织管 理 指挥系 统;强 有力 的应 急 工程救援 保障 体系;综 合协 调、应 对自 如 的 相互 支持 系统;充分 备灾 的保 障供 应体系;体 现综 合救 援 的 应急队伍 等。SZDB/Z 149-2015,定义3.5 4 基本 要求 4.1 新能 源公 共汽 车永久性 场、站、库应 满足 以下 基本要 求:场、站、库 的设计 应 符合 CJJ/T 15 的 相关 要求;应 取得 政府 主管 部门 审批,并通 过相 关部 门验 收,运 营企 业应 具有 经营 资格;应 符合 国家 安全 管理 规定和 法律 法规 的相 关标 准与要 求;应 建立 健全 的 企 业管 理制度 和运 营安 全管 理规 范;应 根据 服 务 环节 设置 岗位,明确 责任 人、工作 流程、职责,并 制定 岗位 操作规 程;充 电设 施计 量应 满 足DB44/T 1189 要 求。4.2 新能 源公 共汽 车临时性场、站、库应 满足 以下 基本要 求:运 营企 业 应 具有 经营 资格;应 符合 国家 安全 管理 规定和 法律 法规 的相 关标 准与 要 求;应 建立 健全 的企业 管 理制度 和运营 安全 管理 规 范;应 根据 服 务 环节 设置 岗位,明确 责任 人、工作 流程、职责,并 制定 岗位 操作规 程;充 电设 施计 量应 满 足DB44/T 1189 要 求。5 环 境管 理 5.1 场、站、库内 卫生 DB4403/T 46 2020 3 5.1.1 作 业场 所 及 地面 应 整洁、干净、卫 生、无积 水、无 明显 污垢。5.1.2 充电 设施 设 备、消 防器材、标 识标 牌 及 附属 设施 应 保持 整洁 干净。5.1.3 应 按城市 主 管部 门 规范要 求设 置足 够的 分类 垃圾 桶。5.1.4 非 运营 交通 工具 应 按指定 地 点 整齐 有序 停放。5.1.5 洗 车区 与充 电设 施 间应设 置 安 全隔 离,清洁 用品应 按指 定地 点摆 放整 齐,并 保持 清洁。5.1.6 办 公区 域 应 禁止 吸 烟、生火,布置 整洁,物 品摆放 有序,窗 明几 净,地面干净,无异 味。5.1.7 厕 所设 施、设备 完 好,整 洁、卫生、无 异味。5.1.8 在 不影 响经 营及 安 全的前 提下,因 地制 宜 适 度摆放 盆景 或 开 展绿 化工 作。5.1.9 宿舍 区域 应 禁止 吸 烟、生 火,物品 应摆 放有 序,窗 明几 净,地面 干净,无异 味。5.2 照明 和通风 5.2.1 工 作环 境明 亮,营 业期间 照度 均匀。5.2.2 保 持照 明灯 具及 招 牌灯箱 整洁、完好 无损。5.2.3 抽 送风 系统 应参照 城 市停 车设 施建 设指 南 设置,并 符合JGJ 100 的 要求;车 库应 安装 机械 排风系统 并 能 实现 车库 湿度 调节。5.3 标识 标牌 5.3.1 应设 置 出入 口标 识、导向 标识、安全 标志、设备标 识、管 理区 域 责任 牌、服 务项目 牌、价格公示牌(不对 外开 放的 场、站、库 不 必 设置)、监督 投诉电 话号 码牌 等,并进 行定期 检查。5.3.2 发 现标 识内 容缺 失、位置 不正、表 面不 洁或 功能发 生改 变时,应 及时 维修、清洁 或更 换。6 人 员管 理 6.1 岗位 要求 6.1.1 应设 置场站 负责 人、安全/设备 维修巡检 员、监控员、管理/充电 员(无充电桩 配置的 场、站、库无需 设置 充电 员)、保 洁员等 岗位。6.1.2 各 岗位 人员 应按 照 操作流 程和 岗位 规范 进行 操作。6.1.3 各岗 位 人员 应接 受 安全生 产教育 和岗 位技能 培训、掌握 新 能源 公共汽 车 安全 知识、用电 安全规范、新 能源 公共 汽车 发生 紧急情 况的 处理 方法 和触 电急救 法,经考 核合 格后 方可 上 岗。6.2 岗位 职责 6.2.1 负责 人是第 一安 全 责任人,应全 面负 责安全 及日常 运营管 理工 作;负 责人 应 了解本 场、站、库及 新能 源公 共汽 车 的 结构,熟悉 周边 环境 及充 电设 施的工 作原 理,熟练 掌握 运行标 准和 服务 规范。6.2.2 安全 设备维 修巡 检 员负责 安全宣 传教 育和巡 查监督 工作,负责 设备的 检测和 维修工 作,保障设备正常 运行;设 备维 修员 应掌握 设备 的工 作原 理,动力电 池的 基本 知识、新 能源公 共汽 车 构 造,掌 握 本岗位的 操作 流 程,设 备检 测及维 修的 方法。6.2.3 监控 员负责 监控 设 备及通 信网络 的正 常运转,对充 电过程 进行24 小时 实时有 效地监 控;监控员应了解 动力 蓄电 池电 化学 性能和 动力 蓄电 池应 用的 基本知 识,掌握 监控 系统 使用方 法。6.2.4 管理 员协助 负责 人 进行安 全管理;应 了解本 场、站、库及 新能 源公共 汽车 的 结构,熟悉 周边环境及充 电设 备的 工作 原理,掌握 操作 规程、安 全知 识和现 场应 急处 理方 法。6.2.5 充电 员负责 引导 客 户,并 为客户 提供 充电服 务;应 了解 纯 电动 公共汽 车动力 电池的 基本 常识,掌握纯 电动 公共 汽车 充电 安全知 识、本岗 位安 全操 作规 程 和现 场应 急处 理方 法。DB4403/T 46 2020 4 6.2.6 保洁 员 负责 定时 提 供保洁 服务;保洁 员应了 解自己 在本场、站、库的 作业区 域、作 业时 间、作业要求;掌 握本 岗位 的安全 操作 流程,熟练 掌握 应 急处置 及逃 生方法。7 设施 设备 配 置要 求 7.1 永 久性 场、站、库 应 设置值班 监控 室(要求监 控无盲 区)、出入 口岗亭、出入 口限速 牌、感应道闸、减 速带、交 通标 线、限位器、宣传 告 示牌、上 墙 制度 牌、照明 系统、空 调系统、监 控系 统及 安 防 等设施设 备;如 属于 低洼 地 带或地 库 内 则应 设置 具有 足够照 明亮 度 的 照明 设施、抽 送风、给 排水 及配置应急 抽水 泵 等。7.2 临时 性 场、站、库 应 设置值 班岗亭、出 入口限 速牌、道闸、减速 带、交 通标线、限位 器、上墙 制度牌、照明、空调、监控 视屏(要求 监控 无盲 区)及消防 设施;如 属于 低洼 地带或 地库 内则 应设置 具有足够照 明亮 度的 照明 设施、抽送 风、给排 水及 配置 应急抽 水泵 等。7.3 应建 立设 施设 备台 账,以便 对设 施设 备进 行管 理。7.4 应制 定各 类设 施设 备 的操作 规范,并 严格 按操 作规范 执行。7.5 应定 期对 设施 设备 进 行清洁、检 测、维护 和保 养,并 形成 记录。7.6 应建 立设 备巡 视管 理 制度,及时 发现 设备 运行 过程中 的异 常情 况并 解决。7.7 应建 立工 器 具 和备 品 备件 管 理制 度。8 安 全管 理 8.1 制度 建设 8.1.1 应 建立 健全 安全 管 理制度,各 项责 任落 实到 人。8.1.2 应 建立 交通 事故 处 置预案、健 康、安全、环 境及噪 音管 理体 系。8.1.3 应 制定 和落 实安 全 教育 制 度,增强 安全 防范 意识。8.1.4 应制 定 防交 通事 故、防电 器火灾、防 电池火 灾、防 爆炸、防电 击、防 汛、防 环境污 染等 防范突发事件 的应 急预 案和 措施。8.1.5 应 遵循 中 华人 民 共和国 安全 生产 法 的 规 定,投入 足够 的安 全管 理 资金以 满足 安全 生产 需要。8.2 安全 管理 组织 8.2.1 应 设 置安全 管理 组 织,配 备专职 或兼 职的安 全员,各环节 的安 全应明 确责任 人。车辆 自身 的安全管理 由车 属单 位负 责;场、站、库 内 的安 全管 理 由管 养 单位 负责;场、站、库 内 的充 电设 施安 全保 养维护由 资产 产权 单位 负责,保质 期内 由中 标或 施工 单位负 责。8.2.2 应 每月 至少 召开 一次 安全 生产 会议。8.2.3 应 定期 对作 业人 员 进行安 全教 育和 培训。8.2.4 应 遵守 岗位 安全 管 理制度,应 在规 定的 区域 内进行 作业,不 应操 作与 岗位无 关的 机械 电气 设备。8.2.5 应 负责 岗位 范围 内 的安全 管理,发 现安 全隐 患应立 即报 告并 处理。8.3 安全 巡查 8.3.1 应 定 期进行 安全 巡 查,并 检查场、站、库内 的设备 完好性,保 障安全,纠正 违规操 作,发现安全隐患,及 时采 取 措 施。8.3.2 应 明确 巡查 的时 间、次数 和内 容。8.3.3 应 对管 理范 围内 发 生的灾 害事 故及 时报 告管 理部门 和相 关政 府单 位,并 妥善做 好现 场保 护工 作。DB4403/T 46 2020 5 8.4 设备 安全 管理 8.4.1 应 安全 用电,规 范 使用电 气设 备。8.4.2 应 对设 备进 行巡 视、维护 与检 修,不应 使用 故障设 备提 供服 务。8.4.3 电气 设备的 检修、测试及 维修应 由专 业技术 人员进 行,非 专业 人员不 应从事 电气设 备和 电气装置的维 修,设备 维修 前应 切断电 源,检测 设备 时 应 有专人 看守。8.4.4 设 备故 障、检修 时 应挂牌。8.4.5 应 定期 检查 设施 设 备的安 全标 志,发现 有变 形、破 损或 退色,应 进行 整修或 更换。8.5 车辆 安全 管理 8.5.1 进 入场、站、库 的 车辆应 限速5公里 行驶,并 服从现 场人 员指 挥 并 停靠 在指定 的区 域内。8.5.2 车辆 熄火后,应 关 好门、窗再下 车,有坡度 的地方 车轮胎 下方 应垫好 三角木,防止 车辆 打滑而发生事 故。8.5.3 车辆 进入场、站、库 内充电 时应 服从 工作人 员的指 挥和安 排,充电期 间 车内 不可留人,不可进行清洁 作业;如 需进行 清 洁作业,应 暂停 充电,将 车辆移至 指 定位 置方 可进 行。8.5.4 车辆 进入场、站、库内 如 发生轻 微故 障或抛 锚,现 场管理 人员 应 按安 全第一、保障 交通 顺畅的原则立 即进 行协 调处 理。故障车 辆 应 由车 属单 位负 责,轻 则驶 离,重则 拖离。如未 及时 进行 处置 的,应由 现场 人员 紧急 联系 拖车 拖离,并由 车属 单位 承担 相应责 任。8.6 消防 安全 8.6.1 消 防安 全管 理应 符 合GB 50067 的规 定。8.6.2 如场、站、库内 配 建充电 桩的应 增设 配置消 防沙池、消防 桶、消防铲、绝缘 棒、绝 缘剪、灭火器等。8.6.3 应 检查 消防 设施 完 善性和 有效 性,消防 设施 标志应 明显、清 晰。8.6.4 应 对消 防设 施和 监 控器材 进行 维护,消 防系 统应处 于完 好状 态。8.6.5 应定 期进行 消防 培 训和应 急演练,全 体人员 应掌握 消防知 识,熟识消 防器材 的位置、性 能和使用方法。8.6.6 应保 持各紧 急出 入 口、通 道畅通,火 灾发生 时,应 能采取 有效 的处置 措施,及时疏 散人 员,并报告有 关部 门。8.6.7 灭 火器 各项 技术 指 标应符 合GB 4351 的 规定。8.6.8 变 压器、配 电室、户外电 力设 备的 耐火 等级 应符合GB 50229 第11 章的 规定。8.6.9 电 力设 备的 消防 安 全要求 应符 合DL 5027 有 关 规定。8.6.10 带 电设 备设 置场 所,应 配置 干粉 灭火 器 或 水基型 灭火 器 和 二氧 化碳 灭火器,但 不得 配置 装 有 金属喇叭 喷筒 的二 氧化 碳灭 火器,并应 符合GB 50140 的规定。8.6.11 存 放蓄 电池 的场 所,应 设置 推车 式D 类灭 火 器,每 具灭 火器 的灭 火剂 充装量 不小 于30kg。8.6.12 消 防沙 应保 持充 足和干 燥,消防 沙池 或沙 桶 装设地 点的 环境 应该 符合 相应产 品或 设施 的正 常使用要求,室 外露 天的 沙池 应 加盖,避 免雨 水淋 湿。8.6.13 应 配备足 量的 消 防沙 和 灭火毯,配 置要求:场、站、库 占地 面积在2000 平方 以下 配1个 消防沙池/箱,每个 总量不少 于2m3,灭 火毯不少于2张;占地面积在2001-5000 平方配2个消防沙 池/箱,灭火 毯不少于4张;占 地面 积在5001-10000 平 方配3-4 个消 防 沙池/箱,灭火 毯不 少于8 张。9 应 急处 置管 理 DB4403/T 46 2020 6 9.1 应 设置 应急组 织,建 立突发 事件(如火 灾、车 辆事故、设备 事故、人身 伤害等)应急 预案,应急预案应 满统 一指 挥,分级 负责。9.2 应急 物资 应存 放于 指 定场所,由 专人 负责,并 定期检 查所 需物 资有 效性。9.3 每半 年应 至少 进行 一 次应急 预案 的全 员培 训和 演练,并针 对演 练中 的问 题 修改 和完 善 应 急预 案。10 服务 要求 10.1 告知 10.1.1 告 知内 容包 括 但 不限于 运营 机构 名称、开 放时间、服 务范 围、服务 项目、收费 标准 和监 督 举 报电话。(非 对外 开放 型场、站、库可 结合 必要 需求 告知)10.1.2 在 服务 的初 始和 中间阶 段,宜利 用如 移动 客户端、智 能监 控显 示屏 等设备 及时 通报 场、站、库内的设 施及 服务 项目 的当 前状况。10.2 引导 应正确 引导 车辆 按照 规定 进场、停车 入位 和离 场。10.3 着装 标准 10.3.1 上 岗时 应穿 着统 一整齐 的服 装,并佩 戴易 识别的 服务 标志。10.3.2 上 岗时 应佩 戴工 作牌。10.3.3 充 电员 应 穿 着防 静电带 反光 夜用 工作 服。10.3.4 安全 检 修巡 检 员 上岗应 佩戴 安全 巡检 臂章。10.4 服务 用语 全体工 作人 员应 使用 普通 话 和文 明用 语,微笑 服务,不与 客户 发生 争执。10.5 投诉 与处 理 10.5.1 运 营机 构设 置投 诉处理 部门,投 诉应 在24 小时内 响应。10.5.2 应为 客 户投 诉设 置 来电、来 访、邮件 等多种 渠道。10.5.3 接 到投 诉后,应 记录投 诉工 单。10.5.4 调 查投 诉事 件及 责任人,确 定投 诉事 件的 处理方 式及 处理 时限 并回 复客户。10.5.5 跟 踪投 诉事 件处 理进度,保 证在 承诺 时间 内处理 完毕。10.5.6 投 诉处 理完 毕,回访客 户满 意度 并收 集投 诉处理 通知 单存 档。11 记录 要求 11.1 应对 运行 和服 务过 程进行 记录,包 括充 电记 录、监 控记 录、设备 及电 池维护 记录、设 备及 电 池 检修试验 记录、巡 查记 录、工作日 志、交接 班记 录等。11.2 运行 和服 务过 程应 保留原 始记 录,记录 应及 时、准 确、真实、完 整。11.3 应每天 查 看场、站、库监控 录像,设备 监控 和 人员 监察 录像,并 形成 记录。11.4 文档 记录 保存 期限 应不少 于1 年,监 控 视频 记 录保存 期限 应不 少于1个月。12 评 估与 改进 DB4403/T 46 2020 7 12.1 自我 评价 12.1.1 制 定评 价计 划,成立评 价小 组,每年 评价 次数应 不少 于一 次。12.1.2 定 期核 查、分析 服务项 目相 关资 料。12.1.3 定 期检 查和 评估 规章制 度、操作 规程 的执 行情况。12.1.4 定 期询 问工 作人 员操作 规程、规 章制 度的 落实情 况。12.1.5 定 期检 查工 作人 员现场 记录。12.1.6 编 写评 价报 告和 不合格 报告。12.2 外部 评价 12.2.1 接 受社 会对 服务 的监督,设 置服 务监 督机 构,公 布服 务监 督电 话、通 信地 址。12.2.2 设 置意 见箱,公 布客服 电话,接 受顾 客监 督,并 定期 发放 调查 问卷 了解客 户满 意度。12.2.3 建 立服 务对 象的 投诉、表扬 记录 和处 理记 录,并 及时 处理 和回 复。12.2.4 采 取定 期检 查、不定期 抽查、普 查、专项 检查等 方式 进行 监督 检查。12.3 持续 改进 12.3.1 运 营机 构应 建立 事故纠 纷处 理办 法,明确 责任人、处 理程 序和 时限 要求等。12.3.2 应 根据 评价 结果,对不 符合 标准 要求 的项 目制定 纠正 和预 防措 施,并跟踪 实施 和改 进。12.3.3 在 服务 过程 中随 时收集 有关 不合 格信 息,确定 信 息来 源,分析 不合 格原因,制 定纠 正措 施,对过程或 管理 机构 进行 调整,避免 不合 格再 发生。12.3.4 应 统计 和分 析、评估自 查和 外部 评价 结论,确 定现 有问 题和 潜在 问 题的根 源,提 出处 理方 案 并实施,同时 对改 进过 程的 有效性 进行 跟踪 评价。12.3.5 应 分析 服务 方案 和操作 规范 的合 理性、适 宜性、有效 性,制定 纠正 和预防 措施,修 订运 营 服 务方案,规范 运营 服务 行为,提高 运营 服务 质量。12.3.6 应 分析 工作 人员 服务提 供和 操作 规范 标准 的符合 性。12.3.7 通 过实 施纠 正措 施,对服 务管 理过 程进 行 改进或 调整,直至 达到 预 期的 效 果。运 营机 构应 积 极组织相 关人 员参 加纠 正措 施的实 施过 程,提高 员工 的持续 改进 意识。12.3.8 应 对用 户进 行回 访,进 一步 听取 用户 对处 理结果 或后 续工 作意 见或 建议。DB4403/T 46 2020 8 参 考 文 献 1 中 华人 民共 和国 道 路交通 安全 法 2 中 华人 民共 和国 安 全生产 法 3 中 华人 民共 和国 道 路交通 安全 法实 施条 例 4 中 华人 民共 和国 交 通事故 处理 办法 5 中 华人 民共 和国 道 路交通 事故 处理 程序 规定 6 中 华人 民共 和国 道 路交通 管理 条例 7 城 市停 车设 施建 设 指南(建 城 2015 142 号)8 深 圳市 新能 源汽 车 充电设 施管 理暂 行办 法(深发 改规 2018 3号)9 深 圳市 新能 源汽 车 充电设 施安 全检 查工 作导 则(深发 改规 2019621号)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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