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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C S 6 5.0 2 0.2 0B 0 5DB5329大 理 州 地 方 标 准D B 5 3 2 9/T 6 3 2 0 1 9洱 海 流 域 水 稻 生 态 种 植 技 术 规 程2 0 1 9-1 1-2 9 发 布 2 0 1 9-1 1-2 9 实 施大 理 白 族 自 治 州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发 布D B 5 3 2 9/T 6 3 2 0 1 9I前 言本 标 准 按 G B/T 1.1 2 0 0 9 标 准 化 工 作 导 则 第 1 部 分:标 准 的 结 构 和 编 写 给 出 的 规 则 起 草。本 标 准 由 大 理 白 族 自 治 州 农 业 农 村 局 提 出 并 归 口。本 标 准 起 草 单 位:大 理 白 族 自 治 州 农 业 科 学 推 广 研 究 院 粮 食 作 物 研 究 所。本 标 准 主 要 起 草 人:李 月 秋、赵 宗 福、宋 天 庆、杨 红 军、赵 慧 珠、赖 进 红、何 张 伟、梁 燕、李 银 川。D B 5 3 2 9/T 6 3 2 0 1 91洱 海 流 域 水 稻 生 态 种 植 技 术 规 程1 范 围本 标 准 规 定 了 洱 海 流 域 水 稻 生 态 种 植 的 产 地 环 境 条 件、产 量 水 平、栽 培 管 理 技 术、副 产 物 处 理 和 建立 生 产 档 案 等 内 容。本 标 准 适 用 于 大 理 州 洱 海 流 域 水 稻 的 种 植。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下 列 文 件 对 于 本 文 件 的 应 用 是 必 不 可 少 的。凡 是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仅 所 注 日 期 的 版 本 适 用 于 本 文件。凡 是 不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其 最 新 版 本(包 括 所 有 的 修 改 单)适 用 于 本 文 件。G B 4 4 0 4.1 粮 食 作 物 种 子 第 1 部 分:禾 谷 类N Y/T 3 9 1 绿 色 食 品 产 地 环 境 质 量N Y/T 3 9 3 绿 色 食 品 农 药 使 用 准 则N Y/T 3 9 4 绿 色 食 品 肥 料 使 用 准 则 大 理 白 族 自 治 州 洱 海 流 域 农 药 经 营 使 用 管 理 办 法(修 订)3 术 语 和 定 义下 列 术 语 和 定 义 适 用 于 本 标 准。3.1洱 海 流 域大 理 市 所 辖 的 下 关、大 理、银 桥、湾 桥、喜 洲、上 关、双 廊、挖 色、海 东、凤 仪 1 0 个 镇,洱 源 县 所辖 的 邓 川、右 所、牛 街、三 营、茈 碧 湖、凤 羽 6 个 乡 镇。流 域 总 面 积 2 5 6 5 k m2。3.2生 态 种 植选 用 良 种,轮 作 换 茬,合 理 密 植,增 施 有 机 肥,突 出 农 业 防 治、物 理 防 治 和 生 物 防 治 等 绿 色 防 控 技术,达 到 减 少 化 肥 和 农 药 使 用 的 一 种 种 植 模 式,实 现 生 态 环 境 保 护 和 经 济 效 益 相 统 一 的 一 种 种 植 模 式。4 产 地 环 境 条 件产 地 的 生 态 环 境、空 气 质 量、农 田 灌 溉 水 质、土 壤 质 量 应 符 合 N Y/T 3 9 1 的 要 求。5 产 量 水 平D B 5 3 2 9/T 6 3 2 0 1 92产 量 水 平 5 5 0 k g/6 6 7 m2。6 栽 培 管 理 技 术6.1 种 植 模 式采 取 蚕 豆-水 稻、大 麦 水 稻、大 蒜 水 稻 等 种 植 模 式。6.2 品 种 选 择选 用 通 过 国 家 或 地 方 审 定 并 在 当 地 示 范 成 功 的 抗 病、抗 逆 性 强、优 质、高 产、高 效 水 稻 品 种,种 子质 量 符 合 G B 4 4 0 4.1 的 规 定。6.3 种 子 处 理6.3.1 晒 种浸 种 前 选 晴 天 晒 种 1 d 2 d。6.3.2 筛 选筛 选 出 草 籽 和 杂 质,提 高 种 子 净 度。6.3.3 浸 种 消 毒采 用 药 剂 浸 种 预 防 恶 苗 病。6.3.4 催 芽催 芽 至 稻 谷 破 胸 露 白。6.4 苗 床 选 择 及 整 理6.4.1 苗 床 地 选 择选 择 地 势 高、背 风 向 阳、排 灌 方 便、田 面 平 整、土 壤 肥 沃 的 田 块 作 苗 床。6.4.2 苗 床 整 理苗 床 厢 长 1 0 0 0 c m 1 5 0 0 c m,宽 1 5 0 c m,沟 宽 3 0 c m、沟 深 2 0 c m;苗 床 施 腐 熟 的 细 农 家 肥 1 0 0 0 k g/6 6 7,壮 秧 剂 1 2 5 g/作 底 肥。6.4.3 盖 种 土 制 备按 3 0%腐 熟 细 粪、7 0%细 土 比 例 混 合 堆 制 成 盖 种 土,1 5 k g/。6.5 播 种6.5.1 播 种 期播 种 期 为 3 月 2 0 日 3 月 3 0 日。6.5.2 播 种 量D B 5 3 2 9/T 6 3 2 0 1 93播 种 量 为 芽 谷 8 0 g 1 0 0 g/。6.5.3 覆 土 盖 种播 种 结 束 均 匀 覆 盖 0.5 1.0 盖 种 土。6.5.4 苗 床 地 杂 草 防 除移 栽 前,人 工 拔 除 田 间 杂 草。6.6 秧 苗 期 管 理6.6.1 温 度 的 管 理播 种 到 一 叶 期 以 密 封 为 主,膜 内 温 度 达 到 3 5 以 上 应 及 时 通 风;二 叶 期 后,根 据 气 温 情 况,做 到 早通 风、多 炼 苗,适 时 揭 膜。6.6.2 水 分 管 理揭 膜 时 浇 透 水 一 次,秧 苗 有 缺 水 表 现 时 及 时 浇 水,移 栽 前 头 天 浇 透 水 一 次。6.6.3 施 送 嫁 肥移 栽 前 4 d 6 d,追 施 送 嫁 肥 尿 素 3 k g 5 k g/6 6 7。6.7 移 栽6.7.1 大 田 整 地前 作 收 获 后 及 时 清 理 田 埂、沟 渠 的 杂 草,做 到 沟 渠、田 埂、田 园 清 洁,按 施 农 家 肥-翻 耕 晒 垡-施化 肥-干 旋 耕-进 水-平 田-栽 秧 的 顺 序 整 地 施 肥,深 翻 耕,深 耕 2 0 c m 以 上,要 犁 深 犁 透,防 止 漏 耕,将 优质 腐 熟 农 家 肥、秸 秆,残 渣 翻 压 入 土,筑 好 田 埂。6.7.2 移 栽 期移 栽 期 为 5 月 1 0 日 5 月 3 0 日。6.7.3 移 栽 密 度根 据 品 种 特 性 及 土 壤 肥 力 确 定 移 栽 密 度,株 距 1 0 c m,行 距 1 8 c m 2 0 c m,种 植 3.0 万 丛 3.3 3 万 丛/6 6 7,1 颗 2 颗 种 子 苗/丛。6.7.4 移 栽 方 式条 栽,浅 栽。6.8 大 田 管 理6.8.1 管 水大 田 期 水 分 管 理 重 点 抓 好 浅 水 促 蘖 争 多 穗,苗 够 晒 田 争 大 穗,齐 穗 后 干 干 湿 湿 以 湿 为 主,以 气 养 根,以 根 养 叶,以 叶 促 粒 增 重 三 个 关 键 环 节。移 栽 后 到 分 蘖 期,以 浅 水 层(2 3)灌 溉 为 主,并 结 合 两次 灌 水 之 间 的 间 隙 短 期 落 干 通 气;当 群 体 总 茎 蘖 数 达 到 计 划 穗 数 的 8 0%时 晒 田,即 在 N(总 叶 龄 数)-n(伸 长 节 间 数)-1 叶 龄 期 断 水 晒 田;其 余 生 育 期 均 以 湿 润 灌 溉 为 最 佳,收 获 前 1 0 d 左 右 断 水 晾 田。D B 5 3 2 9/T 6 3 2 0 1 946.8.2 科 学 施 肥6.8.2.1 施 肥 原 则严 格 遵 循 N Y/T 3 9 4 标 准 要 求。以 基 肥 为 主,追 肥 为 辅;以 有 机 肥 为 主,化 学 肥 料 为 辅,配 合 施 用 中、微 量 元 素 肥 料6.8.2.2 施 肥 量根 据 目 标 产 量、基 础 地 力 等 确 定 施 肥 量。施 腐 熟 的 有 机 肥 1 5 0 0 k g 2 5 0 0 k g/6 6 7,商 品 有 机 肥2 0 0 k g,纯 氮 6.9 k g、P2051.8 k g、k2O 5.4 k g,前 作 为 大 蒜 的 不 再 施 用 氮、磷 肥。6.8.2.3 施 肥 方 法根 据 水 稻 需 肥 规 律、土 壤 供 肥 规 律 等 确 定 施 肥 时 间 和 施 肥 比 例。有 机 肥、商 品 有 机 肥、磷 肥,结 合整 地 作 基 肥 施 用;氮 肥 基 蘖 肥 与 穗 肥 比 例 6 4,穗 肥 中 促 花 肥 与 保 花 肥 比 例 5 5;基 蘖 肥 于 移 栽 后 1 0 d内 施,促 花 肥 于 倒 4 叶 时 施,保 花 肥 于 倒 2 叶 时 施;钾 肥 作 促 花 肥 一 次 性 施 用。6.8.3 病 虫 害 绿 色 防 控6.8.3.1 防 治 原 则坚 持“预 防 为 主,综 合 防 治”的 方 针,优 先 采 用 农 业 防 治、物 理 防 治、生 物 防 治,配 合 科 学 合 理 地使 用 低 风 险 农 药 进 行 化 学 防 治。农 药 的 使 用 符 合 N Y/T 3 9 3 的 要 求,并 符 合 大 理 白 族 自 治 州 洱 海 流 域农 药 经 营 使 用 管 理 办 法(修 订)规 定。6.8.3.2 防 治 方 法6.8.3.2.1 农 业 防 治选 用 抗 病 品 种,合 理 轮 作,增 施 腐 熟 的 有 机 肥,培 育 壮 秧,合 理 密 植,科 学 管 理,撤 水 晒 田,及 时清 洁 田 园。6.8.3.2.2 物 理 防 治每 2 h m2 3 h m2设 置 一 盏 杀 虫 灯,防 治 鳞 翅 目、鞘 翅 目 等 害 虫。6.8.3.2.3 生 物 防 治使 用 生 物 农 药 防 治 病 虫 害,用 枯 草 芽 孢 杆 菌 等 防 治 稻 瘟 病;用 苦 参 碱、天 然 除 虫 菊 素、苏 云 金 杆 菌防 治 飞 虱、粘 虫 等 虫 害;设 置 螟 虫 性 诱 剂 防 治 螟 虫。6.8.3.2.4 化 学 防 治农 药 的 使 用 符 合 N Y/T 3 9 3 的 要 求,并 符 合 大 理 白 族 自 治 州 洱 海 流 域 农 药 经 营 使 用 管 理 办 法(修订)规 定。6.8.4 杂 草 防 控采 用 合 理 轮 作、深 耕 翻 犁、人 工 薅 锄 等 技 术 措 施 控 制 杂 草。杂 草 较 多 的 田 块,于 播 种 及 移 栽 后 采 用化 学 药 剂 防 控。D B 5 3 2 9/T 6 3 2 0 1 956.8.5 鼠 害 防 控稻 田 发 生 零 星 鼠 害 时,采 用 毒 饵 站 技 术 进 行 防 治。6.9 及 时 收 获当 9 5%以 上 稻 穗 籽 粒 黄 熟 时 即 可 收 获,单 收、单 晒、单 储。7 副 产 物 处 理稻 草 等 副 产 物 铡 碎 还 田、作 饲 料 过 腹 还 田、堆 制 农 家 肥 还 田。8 建 立 生 产 档 案记 载 产 地 环 境 条 件、种 植 模 式、整 地 播 种、肥 水 管 理、病 虫 草 鼠 害 防 治 和 采 收 等 相 关 内 容。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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