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机施药防治松材线虫病技术规程DB44/T 2250-202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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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C S 6 5.0 2 0.4 0C C S B 0 5DB44广 东 省 地 方 标 准D B 4 4/T 2 2 5 0 2 0 2 0飞 机 施 药 防 治 松 材 线 虫 病 技 术 规 程T e c h n i c a l R e g u l a t i o n s o n C o n t r o l l i n g P i n e W i l t D i s e a s e b y A i r p l a n e S p r a y i n g2 0 2 0-0 9-2 3 发 布 2 0 2 0-1 2-2 3 实 施广 东 省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发 布D B 4 4/T 2 2 5 0 2 0 2 0I目 次前 言.I I1 范 围.1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13 术 语 和 定 义.14 作 业 设 计.25 作 业 准 备.36 飞 行 作 业.47 作 业 质 量 测 定.48 防 治 效 果 评 价.49 安 全 注 意 事 项.5附 录 A(资 料 性 附 录)常 用 飞 防 用 飞 机 机 型 及 性 能.6附 录 B(规 范 性 附 录)飞 机 技 术 参 数 调 整 和 确 定 计 算 公 式.8附 录 C(资 料 性 附 录)常 见 飞 防 机 型 作 业 参 数(低 容 量 喷 雾).9附 录 D(资 料 性 附 录)作 业 质 量 测 定 方 法.1 0附 录 E(规 范 性 附 录)防 治 效 果 计 算 公 式.1 2参 考 文 献.1 3D B 4 4/T 2 2 5 0 2 0 2 0I I前 言本 标 准 按 照 G B/T 1.1-2 0 0 9 给 出 的 规 则 起 草。本 标 准 由 广 东 省 林 业 局 提 出 并 归 口。本 标 准 起 草 单 位:广 东 省 森 林 资 源 保 育 中 心、华 南 农 业 大 学、广 东 省 林 业 科 学 研 究 院。本 标 准 主 要 起 草 人:方 天 松、余 海 滨、谢 伟 忠、马 涛、史 先 慧、秦 长 生、梁 伟 莎、蔡 卫 群、高 亿 波、李 南 林、林 绪 平、黄 咏 槐。D B 4 4/T 2 2 5 0 2 0 2 01飞 机 施 药 防 治 松 材 线 虫 病 技 术 规 程1 范 围本 标 准 规 定 了 飞 机 喷 洒 农 药 防 治 松 材 线 虫 病 的 作 业 设 计、作 业 准 备、飞 行 作 业、作 业 质 量 测 定 和 防治 效 果 检 查 及 安 全 注 意 事 项 等 要 求。本 标 准 适 用 于 利 用 飞 机 喷 洒 农 药 防 治 松 材 线 虫 病。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下 列 文 件 对 于 本 文 件 的 应 用 是 必 不 可 少 的。凡 是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仅 所 注 日 期 的 版 本 适 用 于 本 文件。凡 是 不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其 最 新 版 本(包 括 所 有 的 修 改 单)适 用 于 本 文 件。G B 4 2 8 5 农 药 安 全 使 用 标 准G B/T 8 3 2 1(所 有 部 分)农 药 合 理 使 用 准 则G B 1 2 4 7 5 农 药 贮 运、销 售 和 使 用 的 防 毒 规 程N Y 6 0 8 农 药 产 品 标 签 通 则N Y/T 1 2 7 6 农 药 安 全 使 用 规 范 总 则C C A R 6 1 民 用 航 空 器 驾 驶 员、飞 行 教 员 和 地 面 教 员 合 格 审 定 规 则C C A R 9 1 一 般 运 行 和 飞 行 规 则3 术 语 和 定 义下 列 术 语 和 定 义 适 于 本 文 件。3.1松 材 线 虫 病 p i n e w i l t d i s e a s e松 材 线 虫 病,又 称 松 树 萎 蔫 病,病 原 为 嗜 木 伞 真 滑 刃 线 虫(B u r s a p h e l e n c h u s x y l o p h i l u s)(S t e i n e r a n dB u h r e r)N i c k l e,俗 称 松 材 线 虫,其 传 播 寄 主 是 松 墨 天 牛(M o n o c h a m u s a l t e r n a t u s H o p e)。3.2飞 机 施 药 防 治 a i r p l a n e s p r a y i n g利 用 飞 机 喷 洒 农 药 防 治 松 材 线 虫 病 的 过 程。以 下 简 称 飞 防。3.3特 殊 标 志 物 s p e c i a l l a n d m a r k s常 见 特 殊 标 志 物 主 要 为 高 压 线、烟 囱、楼 房 等 高 大 建 筑 物,鱼、虾、蜂、蚕、畜 禽 等 养 殖 场,以 及湖 泊、河 流、果 园、敏 感 场 所 等 不 宜 实 施 飞 防 作 业 的 区 域。喷 药 过 程 中 要 注 意 规 避。3.4D B 4 4/T 2 2 5 0 2 0 2 02雾 滴 及 雾 滴 大 小 d r o p l e t a n d d r o p l e t s i z e雾 滴 是 指 直 径 在 1 0 0 0 m 以 下 的 球 状 液 体 颗 粒。飞 机 施 药 防 治 松 材 线 虫 病 要 求 雾 滴 平 均 直 径 小 于 1 5 0 m。3.5飘 移 d r i f t在 喷 药 过 程 中 或 者 喷 药 后,在 非 可 控 因 素 影 响 下,药 滴 在 空 中 从 标 靶 区 飘 移 到 非 标 靶 区 的 一 种 物 理运 动。农 药 飘 移 包 括 蒸 发 飘 移 和 随 风 飘 移。3.6药 害 p e s t i c i d e d a m a g e在 飞 防 过 程 中 或 者 飞 防 后,因 喷 洒 农 药 引 起 的 危 害。包 括 农 药 引 起 植 物 发 生 的 病 态 反 应、配 药 人 员因 防 护 不 当 受 到 的 伤 害 以 及 对 非 靶 标 生 物 的 危 害 等。4 作 业 设 计4.1 飞 防 机 型 选 择根 据 飞 防 作 业 区 地 形 地 势、林 木 分 布、林 分 条 件 和 防 治 作 业 效 果 要 求 等 选 择 适 宜 的 机 型。常 见 机 型及 性 能 见 附 录 A。4.2 飞 防 资 质承 担 飞 防 任 务 的 通 用 航 空 公 司 应 具 备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民 用 航 空 法 及 C C A R 9 1 规 定 的 资 质。4.3 起 降 场可 就 近 选 择 使 用 经 批 准 的 民 航 机 场、军 用 机 场、农 用 机 场 及 临 时 起 降 场。旋 翼 机 临 时 起 降 场 应 选 择地 势 平 坦(表 面 坡 度 不 超 过 1%),面 积 大 于 等 于 6 2 5 m2(长、宽 2 5 m),四 周 宽 度 大 于 5 0 m 的 安 全 区,附 近 无 高 大 障 碍 物。4.4 农 药 选 择4.4.1 农 药选 择 三 证 齐 全(农 药 登 记 证、农 药 生 产 批 准 证、企 业 标 准)、符 合 G B 4 2 8 5、G B/T 8 3 2 1 和 N Y 6 0 8的 农 药 产 品。4.4.2 沉 降 剂选 择 尿 素 或 者 盐 作 为 沉 降 剂。4.4.3 剂 型宜 选 择 可 直 接 喷 洒 或 兑 制 成 液 体 的 剂 型。我 国 林 业 目 前 主 要 使 用 2%3%噻 虫 啉 微 胶 囊 悬 浮 剂。4.5 作 业 期D B 4 4/T 2 2 5 0 2 0 2 03使 用 飞 机 喷 洒 农 药 应 在 越 冬 代 松 墨 天 牛 羽 化 盛 期 进 行。可 在 始 盛 期(约 4 月 下 旬)和 高 峰 期(约 5月 中 下 旬)利 用 飞 机 林 间 喷 洒 2 次 药 剂(两 次 飞 防 间 隔 2 0 d 3 0 d),或 在 羽 化 高 峰 期 之 前(约 4 月 底 至5 月 中 旬)飞 防 1 次。4.6 作 业 区 域根 据 松 材 线 虫 病 发 生 地 点、面 积、危 害 程 度 等 确 定 作 业 区 域,以 区 域 集 中 连 片、效 果 最 佳 为 原 则,以 实 际 发 生 林 分 边 缘 为 基 准,向 外 至 少 延 伸 2 0 m,尽 可 能 选 择 集 中 连 片 林 分,并 绘 制 飞 行 作 业 图。4.7 飞 行 设 计4.7.1 航 带以 作 业 区 长 边 方 向 为 航 带 方 向,尽 可 能 减 少 调 头,在 地 形 复 杂 的 地 方,按 道 路 或 河 流 的 走 向 来 确 定。航 带 间 隔 应 适 宜,保 证 有 效 喷 幅 无 缝 连 接 或 少 量 重 叠。4.7.2 作 业 方 式飞 行 作 业 方 式 分 单 程 式、复 程 式、穿 梭 式、自 由 式。在 地 形 相 对 高 差 5 0 m 以 下 的 丘 陵 地 区 及 林 带(包括 单 株)采 用 穿 梭 式、复 程 式 或 单 程 式 飞 行;在 相 对 高 差 较 大、地 形 复 杂 的 山 区 采 用 自 由 式 飞 行。4.7.3 技 术 参 数根 据 选 用 农 药 特 性、作 业 区 域 地 形 地 势、喷 洒 设 备,调 整 和 确 定 作 业 技 术 参 数(计 算 公 式 见 附 录 B)。每 条 喷 幅 的 两 侧 要 有 一 定 的 重 叠。常 见 机 型 作 业 参 数 见 附 录 C。4.8 作 业 计 划实 施 单 位 要 在 防 治 开 始 前 编 制 作 业 计 划,内 容 包 括 作 业 区 基 本 情 况 和 作 业 方 案。作 业 计 划 经 主 管 部门 审 核 批 准 后,向 空 域 和 航 空 主 管 部 门 提 出 飞 行 申 请。组 织 单 位 应 向 飞 防 区 域 内 以 及 邻 近 居 民 或 单 位 做好 宣 传,张 贴 飞 防 通 告,确 保 飞 防 期 间 飞 防 作 业 区 域 范 围 内 无 无 关 人 员,加 强 保 护 措 施。严 格 要 求 操 作人 员 规 范 熟 练 操 作 流 程。4.8.1 作 业 区 基 本 情 况作 业 区 位 置(G P S 坐 标)、行 政 隶 属、地 形、林 相、气 候、交 通 状 况 等。4.8.2 作 业 方 案作 业 区 面 积、作 业 时 间、防 治 面 积、用 药 种 类、特 殊 标 注 物、作 业 方 式、有 效 喷 幅、航 高、航 带、选 用 机 型 及 数 量、航 空 公 司 名 称、使 用 机 场、起 降 场、每 架 次 用 药 量、作 业 架 次、飞 行 时 间、作 业 的 组织 和 顺 序 安 排 等。5 作 业 准 备5.1 组 织 协 调飞 防 区 所 在 地 应 成 立 由 空 域、机 场、财 政、公 安、交 通、气 象、林 业、农 业、广 电、蚕 桑 公 司、养蜂 协 会 等 部 门、单 位 组 成 的 飞 防 协 调 指 挥 机 构,统 一 组 织 协 调 飞 防 工 作。5.2 农 药 准 备D B 4 4/T 2 2 5 0 2 0 2 04药 液 应 按 N Y/T 1 2 7 6 的 规 定 配 制,由 专 业 人 员 根 据 农 药 性 质、飞 机 性 能、每 架 次 用 药 量、每 架 次 作业 面 积、气 温、风 速 等 情 况,添 加 适 量 沉 降 剂,用 3 层 1 0 0 目 尼 龙 纱 布 过 滤 后 装 机。配 制 药 液 前 要 做 好 混配 试 验。如 使 用 2%3%噻 虫 啉 微 囊 悬 浮 剂,则 按 照 1 5 比 例 稀 释 后 按 7.5 L/h m2 9.0 L/h m2用 量 飞 机 低容 量 喷 雾。5.3 起 降 场 准 备起 降 场 应 备 有 水、配 药 池(非 金 属 的 缸、桶、罐)、运 输 工 具、通 讯 设 备、药 液 过 滤 装 置、灭 火 用具 等。使 用 野 外 临 时 起 降 场,做 好 杂 物 清 扫、抑 制 扬 尘、防 暑 降 温 等 准 备。5.4 飞 行 区 域 准 备将 飞 防 区 域 作 业 图 和 定 位 系 统 一 一 对 应,制 定 飞 防 航 线。5.5 公 示 公 告飞 行 作 业 前,做 好 宣 传 和 防 毒 工 作,如 通 过 广 播、电 视、报 纸 等 公 共 媒 体 和 政 府 通 告,向 社 会 公 告作 业 时 间、作 业 区 域、安 全 注 意 事 项。特 殊 养 殖 或 种 植 区,以 明 白 纸 的 形 式 送 达 当 事 人,并 签 订 合 理 避让、避 害 协 议。因 天 气 等 因 素 导 致 作 业 期 发 生 较 大 变 化 时,及 时 通 告 更 正。5.6 气 象 条 件适 宜 条 件 为:一 般 风 速 低 于 4 m/s,其 中 片 林 区 域 风 速 低 于 6 m/s;晴 天,无 雨 雾,飞 防 作 业 后 无 短时 间 暴 雨 且 2 4 h 降 水 量 小 于 2 4.9 m m(不 超 过 中 雨);温 度 1 0 3 5,相 对 湿 度 3 0%9 0%;能 见 度大 于 2 k m;同 时 需 要 了 解 飞 防 作 业 区 局 部 小 气 候 和 气 流 情 况。记 录 飞 防 期 间(3 天 内)气 象 条 件。6 飞 行 作 业6.1 试 航正 式 作 业 前,用 清 水 进 行 试 航 试 喷,调 整 喷 洒 设 备,进 行 空 中 视 察,熟 悉 作 业 区 地 形 地 势。6.2 装 药按 照 作 业 设 计 要 求 装 载 药 液。6.3 定 位 与 导 航采 用 定 位 系 统 定 位 与 导 航。6.4 作 业按 C C A R 9 1 的 规 定 和 作 业 设 计 要 求 进 行 作 业,记 录 每 架 次 药 物 装 载 量、作 业 时 间 等。7 作 业 质 量 测 定作 业 质 量 用 喷 洒 量、有 效 喷 幅 宽 度、雾 滴 覆 盖 密 度、雾 滴 分 布 均 匀 度 等 表 示,测 定 方 法 见 附 录 D。8 防 治 效 果 评 价D B 4 4/T 2 2 5 0 2 0 2 058.1 飞 机 喷 洒 质 量 检 测飞 机 喷 洒 作 业 区 悬 挂 水 敏 纸 片、干 净 玻 片 或 者 镁 化 玻 片,分 别 在 航 线 经 过 的 林 下 和 林 中 空 地(相 当于 林 冠 层)设 3 点,每 一 处 理 分 别 设 置 2 0 片 3 0 片,玻 片 之 间 间 隔 不 小 于 5 m,于 飞 防 后 1 h 左 右 收 取 玻片 或 纸 片,分 别 编 号 登 记,带 回 室 内,在 显 微 镜 下 观 测 每 个 样 片 上 每 平 方 厘 米 雾 滴 数 及 雾 滴 直 径。测 定方 法 见 附 录 D。8.2 防 治 效 果 调 查飞 机 喷 药 前,在 防 治 作 业 区 和 不 飞 防 的 对 照 区,分 别 每 笼 悬 挂 健 康 松 墨 天 牛 活 成 虫 1 5 只 以 上(可 将松 墨 天 牛 成 虫 放 入 直 径 4 c m 5 c m 细 铁 丝 笼 中,悬 挂 于 松 树 枝 头),飞 防 后 带 回 实 验 室,检 查 松 墨 天 牛背 部 药 滴 情 况 后,分 别 放 入 3 个 5 个 长 宽 高 为(4 0 c m 5 0 c m)(2 0 c m 3 0 c m)(3 0 c m 4 0 c m)的 养 虫 笼(或 塑 料 箱)中,并 分 别 使 用 采 自 飞 防 区 和 对 照 区 的 松 枝 饲 养 各 自 松 墨 天 牛 成 虫 7 d,每 日 检查 松 墨 天 牛 成 虫 的 死 亡 情 况,分 别 统 计 2 4 h、4 8 h、7 2 h 和 1 周 后 飞 防 区 和 对 照 区 松 墨 天 牛 成 虫 的 死 亡率,评 价 飞 机 喷 药 对 林 内 松 墨 天 牛 成 虫 的 杀 伤 效 果。测 定 方 法 见 附 录 E。8.3 飞 机 漏 喷 监 测查 看 飞 机 飞 行 轨 迹 记 录(飞 防 公 司 提 供),并 根 据 飞 行 轨 迹 与 飞 防 作 业 区 的 吻 合 度,以 及 现 场 的 监测 情 况,直 观 确 定 飞 防 任 务 是 否 出 现 漏 喷 情 况;或 在 飞 防 作 业 区 的 中 间 或 林 缘 等 设 置 载 玻 片 或 水 敏 纸(设置 数 量 不 少 于 2 0 个),检 查 是 否 有 雾 滴 存 在;进 而 两 者 结 合 监 测 飞 机 的 漏 喷 现 象。漏 喷 率 不 得 大 于 5%,否 则,需 要 进 行 补 喷。8.4 人 工 补 防根 据 作 业 设 计 和 防 治 效 果 检 查,对 难 以 飞 行 作 业 的 应 防 区、漏 防 区 和 防 治 效 果 未 达 到 设 计 要 求 的 地块,及 时 进 行 人 工 地 面 补 防。8.5 飞 机 防 治 效 果 的 综 合 评 价在 松 材 线 虫 病 发 病 高 峰 期 过 后(一 般 在 1 0 月 底 后),抽 样 调 查 对 照 区 和 飞 机 防 治 作 业 区 病 死 树 数 量,并 对 比 往 年 病 死 树 发 生 情 况,对 飞 机 防 治 效 果 进 行 综 合 评 价。9 安 全 注 意 事 项机 组 人 员 应 具 备 C C A R 6 1 规 定 的 资 质,并 遵 守 C C A R 9 1 规 定 的 运 行 要 求。非 执 行 任 务 人 员 不 得 靠 近 飞机 或 乘 坐 飞 机。采 用 野 外 临 时 起 降 场 时,做 好 安 全 警 戒,禁 止 无 关 人 员 进 入 机 场、靠 近 油 库、药 库 等 地。飞 机、燃 油 和 工 具 等 由 专 人 看 管。飞 防 作 业 参 与 人 员 应 身 体 健 康、经 过 专 业 培 训、并 按 G B 1 2 4 7 5 和 N Y/T1 2 7 6 的 规 定 做 好 安 全 防 护。飞 防 作 业 时,要 采 取 措 施 避 免 发 生 药 害。飞 行 作 业 结 束 后,及 时 对 飞 机 及 装 药 池(缸、桶、罐)、喷 洒 部 件 进 行 清 洗,并 对 使 用 过 的 药 桶 和剩 余 药 剂 妥 善 保 管 和 集 中 处 理。D B 4 4/T 2 2 5 0 2 0 2 06A A附 录 A(资 料 性 附 录)常 用 飞 防 用 飞 机 机 型 及 性 能A.1 空 中 拖 拉 机 A T-4 0 2 BP&W 发 动 机 P T 6 A-1 5 A G,发 动 机 轴 马 力 6 8 0 p s,螺 旋 浆 H a r t z e l l、H C-B 3 T N-3 D/T 1 0 2 8 2 N+4,起 飞 重量 4 1 5 9 k g,着 陆 重 量 3 1 7 5 k g,空 载 重 量 加 喷 洒 设 备 1 8 2 3 k g,有 效 载 荷 2 3 3 6 k g,药 液 箱 容 量 1 5 1 4 L,燃 料 箱 容 量 6 4 4 L,翼 展 1 5.5 4 m,机 翼 面 积 2 8.4 5 m2,主 轮 胎 尺 寸 2 9 c m 1 1 c m,尾 部 轮 胎 尺 寸 5 c m 5 c m,工 作 速 度 1 9 3 k m/h 2 2 5 k m/h,巡 航 速 度 2 6 1 k m/h(2 4 3 8 m 高 时),失 速 速 度(襟 翼 收 起)1 2 4 k m/h(重 量 为 3 1 7 5 k g 时),失 速 速 度(襟 翼 放 下)1 0 6 k m/h(重 量 为 3 1 7 5 k g 时),正 常 着 陆 时 失 速 速 度 8 5 k m/h,爬 升 率 2 4 4 m/m i n(重 为 3 9 0 1 k g 时),起 飞 距 离 2 9 7 m(重 为 3 9 0 1 k g 时),经 济 航 程 1 0 6 2 k m(2 4 3 8 m 高时)。A.2 空 中 拖 拉 机 A T-5 0 4P&W 发 动 机 P T 6 A-3 4 A G,发 动 机 轴 马 力 7 5 0 p s,螺 旋 浆 H a r t z e l l、H C-B 3 T N-3 D/T 1 0 2 8 2 N S+4,起 飞重 量 4 3 5 4 k g,着 陆 重 量 3 6 2 9 k g,空 载 重 量 加 喷 洒 设 备 2 2 0 4 k g,有 效 载 荷 2 1 5 0 k g,药 液 箱 容 量 1 8 3 6 L,燃 料 箱 容 量 8 1 8 L,翼 展 1 5.8 4 m,机 翼 面 积 2 9.0 1 m2,主 轮 胎 尺 寸 2 9 c m 1 1 c m,尾 部 轮 胎 尺 寸 5 c m 5 c m,工 作 速 度 1 9 9 k m/h 2 3 3 k m/h,巡 航 速 度 2 4 3 k m/h(2 4 3 8 m 高 时),失 速 速 度(襟 翼 收 起)1 2 1 k m/h(重 量 为 3 6 2 9 k g 时),失 速 速 度(襟 翼 放 下)1 0 5 k m/h(重 量 为 3 6 2 9 k g 时),正 常 着 陆 时 失 速 速 度 8 5 k m/h,爬 升 率 2 6 2 m/m i n(重 为 4 3 5 4 k g 时),起 飞 距 离 3 5 1 m(重 为 4 3 5 4 k g 时),经 济 航 程 9 7 8 k m(2 4 3 8 m 高 时)。A.3 罗 宾 逊 R 4 4 R a v e n-I I 直 升 机机 高 3.3 m,机 宽 2.2 m,机 长(含 尾 撑)8.9 7 m,机 长(旋 翼 和 尾 桨 转 动)1 1.6 6 m,主 旋 翼 半 经5.0 2 m,最 大 飞 行 重 量 1 0 9 0 k g,自 重 6 3 5 k g,有 效 载 荷 3 7 0 k g,巡 航 速 度 2 1 0 k m/h,最 大 航 程(海 平面)6 4 5 k m,有 地 效 旋 停 高 度 2 1 2 5 m,无 地 效 旋 停 高 1 5 8 5 m,海 平 面 爬 升 速 度 3 0 5 m/m i n。A.4 施 瓦 泽 S-3 0 0 c 直 升 机机 高 2.6 5 m,滑 撬 宽 1.9 9 m,机 身 长(含 尾 撑)6.7 6 m,机 长(旋 翼 和 尾 桨 转 动)9.4 0 m,主 旋 翼半 经 8.1 8 m,最 大 飞 行 重 量 9 3 0 k g,自 重 4 9 9 k g,有 效 载 荷 4 3 1 k g,巡 航 速 度 1 5 9 k m/h,最 大 航 程(海平 面)5 2 5 k m,有 地 效 旋 停 高 度 3 2 9 2 m,无 地 效 旋 停 高 2 6 2 1 m,海 平 面 爬 升 速 度 1 7 6 m/m i n。A.5 贝 尔 2 0 6 B-I I I 直 升 机机 高 2.9 1 m,滑 撬 宽 1.9 2 m,机 身 长(含 尾 撑)9.5 0 m,机 长(旋 翼 和 尾 桨 转 动)1 1.8 2 m,主 旋翼 直 经 1 0.1 6 m,最 大 飞 行 重 量 1 5 1 9 k g,自 重 7 7 2 k g,有 效 载 荷 6 3 5 k g,最 大 巡 航 速 度 2 1 0 k m/h,最 大航 程(海 平 面)6 7 0 k m,有 地 效 旋 停 高 度 3 9 0 0 m,无 地 效 旋 停 高 2 6 8 0 m,海 平 面 爬 升 速 度 3 8 4 m/m i n。D B 4 4/T 2 2 5 0 2 0 2 07A.6 恩 斯 特 龙 T H-2 8 直 升 机旋 翼 直 径 9.7 5 m,尾 桨 直 径 1.5 4 m,旋 翼 尾 桨 中 心 距 5.6 4 m,机 身 长 9.0 9 m,机 高(至 座 舱 顶 部)2.1 1m,机 高(至 桨 毂 顶 部)3.0 0 m,滑 橇 间 距 2.5 0 m,座 舱 最 大 宽 度 1.8 0 m,旋 翼 桨 盘 面 积 7 4.6 9 m2,尾 桨桨 盘 面 积 1.8 5 m2。空 重 7 6 0 k g,最 大 起 飞 重 量 1 2 9 3 k g,最 大 桨 盘 载 荷 1 7.3 k g/m2,最 大 巡 航 速 度 1 9 6 k m/h,实 用 升 限 3 9 6 5 m,最 大 航 程 7 6 4 k m,续 航 时 间 5 h。A.7 阿 古 斯 塔 A 1 0 9 直 升 机旋 翼 直 径 1 1.0 0 m,尾 桨 直 径 2.0 3 m,机 长 1 3.0 5 m,机 宽 1.4 4 m,机 高 3.3 0 m。空 重 1 4 1 8 k g,最大 起 飞 重 量 2 6 0 0 k g。2 台 爱 利 逊 2 5 0-C 2 0 B 涡 轴 发 动 机,单 台 起 飞 功 率 3 1 3 k w,最 大 连 续 功 率 2 9 8 k w。最大 爬 升 率 1 0.7 m/s,实 用 升 限 4 5 7 5 m,悬 停 高 度(有 地 效)3 7 5 0 m,(无 地 效)2 8 8 0 m,航 程 6 4 8 k m,续 航 时 间(最 大 燃 油,无 余 油)3 小 时 1 2 分。机 载 设 备 有 甚 高 频,甚 高 频 调 幅 通 信 电 台,机 内 通 话 装 置,伏 尔/着 陆 系 统 和 伏 尔 定 位 器,下 滑 信 标 太 和 指 点 标 接 受 机。A.8 麦 道 5 0 0 E 直 升 机旋 翼 直 径 8.6 2 m,机 长(旋 翼 转 动)9.7 5 m,机 身 长 7.6 2 m,机 高(至 桨 毂 顶 部)2.6 5 m,机 高(至 垂尾)3.1 1 m。空 重 6 9 6 k g,最 大 燃 油 量 1 8 3 k g,最 大 起 飞 重 量 1 5 1 9 k g。性 能 数 据(估 计 值)最 大 允 许 速 度2 8 1 k m/h,最 大 巡 航 速 度(海 平 面)2 5 1 k m/h,最 大 爬 升 率(海 平 面,标 准 大 气)9.2 5 m/s,实 用 升 限 4 8 1 5m,悬 停 高 度(有 地 效,标 准 大 气)3 0 7 8 m、(无 地 效,标 准 大 气)2 2 3 0 m,最 大 航 程(标 准 燃 油,海 平 面)4 1 8k m,续 航 时 间(海 平 面)2.4 5 h。D B 4 4/T 2 2 5 0 2 0 2 08B B附 录 B(规 范 性 附 录)飞 机 技 术 参 数 调 整 和 确 定 计 算 公 式B.1 每 秒 作 业 面 积 计 算 公 式10000)(B V SV.(B.1)式 中:S v 每 秒 作 业 面 积(h m2/s)V 飞 行 速 度(m/s)B 喷 幅 宽 度(m)B.2 每 公 顷 喷 洒 量 计 算 公 式B VLW10000.(B.2)式 中:W 每 公 顷 喷 药 量(k g/h m2)L 每 秒 喷 头 流 量 总 和(k g/s)V 飞 行 速 度(m/s)B 喷 幅 宽 度(m)B.3 每 架 次 作 业 面 积 计 算 公 式W w SS.(B.3)式 中:SS 每 架 次 作 业 面 积(h m2)w 每 架 次 载 药 量(k g)W 每 公 顷 喷 药 量(k g/h m2)B.4 每 架 次 有 效 作 业 时 间 计 算 公 式V SS S T.(B.4)式 中:T 每 架 次 有 效 作 业 时 间(s)SS 每 架 次 作 业 面 积(h m2)SV 每 秒 作 业 面 积(h m2/s)D B 4 4/T 2 2 5 0 2 0 2 09C C附 录 C(资 料 性 附 录)常 见 飞 防 机 型 作 业 参 数(低 容 量 喷 雾)常见机型作业参数作业时速(k m/h)航高(m)喷幅(m)每架次载药量(k g)每架次作业时间(m i n)每架次作业面积(h m2)空中拖拉机A T-4 0 2 B1 9 3 2 2 5 1 0 2 0 5 0 6 0 1 4 0 0 1 5 0 0 4 0 4 5 1 8 0 2 0 0空中拖拉机A T-5 0 41 9 9 2 3 3 1 0 2 0 6 0 8 0 1 5 0 0 1 8 0 0 5 0 5 5 2 0 0 2 4 0罗宾逊R 4 4 R a v e n-I I9 0 1 1 0 5 1 5 2 0 3 5 2 0 0 2 2 0 5 1 5 2 5 2 9施瓦泽 S-3 0 0 c9 0 1 1 0 5 1 5 2 0 3 5 2 0 0 2 2 0 5 1 5 2 5 2 9贝尔 2 0 6 B-I I I9 0 1 1 0 5 1 5 3 0 5 0 3 8 0 4 0 0 2 0 3 0 5 0 5 3贝尔 4 0 7 9 0 1 1 0 5 1 5 4 0 5 0 6 0 0 8 0 0 2 0 3 0 8 0 1 0 5恩斯特龙T H-2 89 0 1 1 0 5 1 5 3 0 5 0 3 5 0 4 0 0 2 0 3 0 4 5 5 3阿古斯塔 A 1 0 99 0 1 1 0 5 1 5 3 0 50 3 7 0 4 0 0 7 0 8 0 4 9 5 3麦道 5 0 0 E9 0 1 1 0 5 1 5 3 0 5 0 4 0 0 5 0 0 8 0 9 0 5 3 6 6D B 4 4/T 2 2 5 0 2 0 2 01 0D D附 录 D(资 料 性 附 录)作 业 质 量 测 定 方 法D.1 喷 洒 量 测 定 方 法根 据 装 药 量、有 效 作 业 时 间、飞 行 速 度 和 所 采 用 的 喷 幅 宽 度,按 式(5)计 算 喷 洒 量。实 测 喷 洒 量与 设 计 喷 洒 量 的 相 对 偏 差 不 应 大 于 1 0%。B V TWL100000.(D.1)式 中:W 每 公 顷 喷 洒 量(k g/h m2)L 各 喷 头 总 流 量(k g)T0 测 定 时 间(s)V 飞 行 速 度(m/s)B 喷 幅 宽 度(m)D.2 有 效 喷 幅 宽 度 测 定 方 法在 与 飞 行 垂 直 方 向(飞 行 方 向 应 与 风 向 平 行 或 与 风 向 成 2 0o以 内 的 夹 角),由 中 心 向 两 侧 每 隔 5 m 在 林间 空 旷 地 上 设 1 采 样 点,按 顺 序 放 1 排(约 1 0 0 m)熏 氧 化 镁 载 玻 片 或 水 敏 纸 片 为 采 样 片。若 有 障 碍 物 时,采 样 片 应 置 于 高 出 障 碍 物 的 支 架 上。飞 行 作 业 3 0 m i n 后,收 集 采 样 片,用 1 0 4 或 1 0 3 的 放 大 镜 检 查 雾滴 数。一 般 要 求:常 量 喷 雾 雾 滴 3 0 个/c m2以 上、低 量 喷 雾 雾 滴 1 5 个/c m2以 上、超 低 量 喷 雾 雾 滴 5 个/c m2以 上 为 有 效 喷 幅 宽 度。D.3 雾 滴 覆 盖 密 度 测 定 方 法与 有 效 喷 幅 宽 度 测 定 同 时 进 行。用 1 0 4 或 1 0 3 的 放 大 镜,每 个 采 样 片 观 测 1 c m2 3 c m2面 积 上 的雾 滴 数,计 算 每 个 样 片 及 每 次 检 测 的 平 均 覆 盖 密 度。覆 盖 密 度 一 般 要 求,常 量 喷 雾 3 0 个/c m2 5 0 个/c m2,低 容 量 喷 雾 1 5 个/c m2 3 0 个/c m2,超 低 容 量 喷 雾 5 个/c m2 2 0 个/c m2。D.4 雾 滴 分 布 均 匀 度 测 定 方 法雾 滴 分 布 均 匀 度 用 雾 滴 覆 盖 密 度 的 变 异 系 数 表 示。变 异 系 数 由 各 个 采 样 点 的 雾 滴 覆 盖 密 度 按 式(6)计 算。变 异 系 数 愈 小,雾 滴 分 布 愈 均 匀。一 般 要 求 不 大 于 7 0%。%100)(X SD CV.(D.2)式 中:C v 变 异 系 数(%)S D 标 准 差D B 4 4/T 2 2 5 0 2 0 2 01 1X 雾 滴 平 均 覆 盖 密 度(个/c m2)D B 4 4/T 2 2 5 0 2 0 2 01 2E E附 录 E(规 范 性 附 录)防 治 效 果 计 算 公 式E.1 松 墨 天 牛 死 亡 数 记 录 表不 同 处 理松 墨 天 牛 死 亡 数 量2 4 h 4 8 h 7 2 h 7 d飞 防 区对 照 区E.2 松 墨 天 牛 死 亡 率 计 算 公 式100 aa bPNN NP.(E.1)式 中:Pp 死 亡 率(%)Nb 供 试 活 虫 数(头)Na 防 治 后 活 虫 数(头)要 求 防 治 区 松 墨 天 牛 7 2 h 死 亡 率 达 到 7 5%以 上,或 者 7 d 死 亡 率 达 到 8 5%以 上。对 照 区 松 墨 天 牛 7 d死 亡 率 低 于 2 0%。E.3 校 正 死 亡 率 计 算 公 式100100C KC K PPPP PP.(E.2)式 中:PP 校 正 死 亡 率(%)PP 防 治 区 死 亡 率(%)C KP 对 照 区 死 亡 率(%)要 求 防 治 区 松 墨 天 牛 7 2 h 校 正 死 亡 率 达 到 7 0%以 上,或 者 7 d 校 正 死 亡 率 达 到 8 0%以 上。D B 4 4/T 2 2 5 0 2 0 2 01 3参 考 文 献 1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民 用 航 空 法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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