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电器企业废弃物分类、贮存和处理技术规范DB45/T 1912-201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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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67.0 60 X 28 DB45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标准 DB 45/T 19122018 电子电器企业废弃物分类、贮存和处理 技术规范 Classification,storage and dispose of waste electric and electronic products of enterprises 2018-12-20 发布 2018-12-31 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 45/T 1 91 2 20 18 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 B/T 1.1 20 0 9给出的规则 起草。本标准由北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北海琛航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中国文化办公设备制造行业协会、北海市产品质量 检验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曾树深、王利群、冷欣新、朱春燕、李干红、陈剑龙、陈平燕、曾成杰、刘 彬、张弦。DB 45/T 1 91 2 20 18 II 引 言 近年来,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子电器生产企业日益增多。为吸取先期发展地区废弃物管理滞后和处置 落后的经验和教训,加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管理,规范处置行为,保护广西生态环境,并充分利 用自然资源,提出本标准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电子电器产品生产过程产生的废弃物包括一般废弃物、特殊废弃物和危险废物。本标准规范了广西 壮族自治区域内电子电器生产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废弃物的识别、管理、贮 存、运输和无害化处 置等,以满足环保政策要求,实现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目的。DB 45/T 1 91 2 20 18 1 电子电器企业废弃物分类、贮存和处理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子电器产品生产和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的分类方法、电子电器产品生产和加工 企业的基本要求,以及废弃物管理、收集、贮存、运输、处理和处置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内电子电器产品生产和加工企业,再制造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 物的管理。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8 97 8 污 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1 62 97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 1 84 84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GB 1 85 97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 1 85 99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HJ 5 27 废 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 01 6版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电子电器产品 e le ct ric al a nd e lec tr on ic p rod uc t 依靠电流或电磁场工作或者以产生、传输和测量电流和电磁场为目的,额定工作电压在直流电不超 过1 50 0 V,交流电不超过1 00 0 V的 设备及配套产品。注:GB/T 313732015定义3.2。3.2 回收 t ak e-b ac k 以回收利用为目的,对电子电器产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进行收集和贮存的活动。注:根据GB/T 297692013 定义3.11改写。3.3 收集 c ol lec ti on 对电子电器产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进行聚集、分类和整理的活动。DB 45/T 1 91 2 20 18 2 注:根据GB/T 297692013 定义3.20改写。3.4 贮存 s to rag e 为收集、运输、拆解、回 收利用和处置的目的,在符 合要求的特定场所 暂时 存放电子电器产品生产 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的 活动。注:根据GB/T 297692013 定义3.30改写。3.5 处理 t re atm en t 对电子电器产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 进 行分类、贮存和 回 收利用等 活动。注:根据GB/T 297692013 定义3.3改写。3.6 处置 d is pos al 利用焚烧、填埋或 其 他 改 变 废弃物的物理、化 学、生物特 性 的方法,达到减 量化 或者消除 其危害 性 的 活动,或者将 废弃物最 终 置于 符 合环境保护要求规定的场所 或者 设 施 的 活动。注:GB/T 23685 2009定义3.10。3.7 回收利用 re co ve ry 对电子电器产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 进 行处理,使之能够 满足其 原 来的 使 用要求 或 用于其 他 用 途已形 成 在使 用、再生利用和 能 量 回 收的 任何 行为。注:根据GB/T 29769-2013 定义3.12改写。3.8 处理企业 re cy cl er 从事 废电子电器产品处理 活动 的法人,需 具备处理资质并 拥 有 相 应的处理设 施 和场地。注:GB/T 29769 2013 定义3.4。3.9 污染控制 po ll ut io n con tr ol 为 预防、减 少 或消除 电子电器产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对环境造成不 良影响而采 取的各种 措 施。注:根据GB/T 32357 2015定义3.4改写。3.10 特征污染物 ch ar ac te ris ti c po ll uta nt 电子电器产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或回 收、收集、运输、贮存和处理过程中排放的有 代表性 的,能 够反映 的污染程 度 污染物。注:根据GB/T 323572015定义3.12改写。3.11 DB 45/T 1 91 2 20 18 3 严控拆解物 st ri ct ly co nt ro ll ed di sa ss em bl y 电子电器产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中有特殊处理要求的零部件和材料。注:根据GB/T 32357 2015定义3.13改写。3.1 2 一般废弃物 ge ne ra l was te 电子电器产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对环境和人体相对安全的废弃物。3.1 3 特殊废弃物 sp ec ia l was te 电子电器产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需要用专门方法和程序进行拆解,或需要对拆解物进行专业化处 理,以减免对环境和人身产生危害的零部件或材料。3.1 4 危险废(弃)物 h az ard ou s wa st e 列入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 的废物。注:GB 185972001 定义3.1。3.1 5 再使用 r eus e 电子电器产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继续使用或经过清理、维修后继续用于原来用途的行为。注:根据GB/T 23685 2009定义3.6改写。3.1 6 再生利用 re cy cl in g 对电子电器产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进行处理,使之能够作为原材料重新利用的过程,但不包 括能量的回收和利用。注:根据GB/T 236852009定义3.7改写。4 分类 4.1 电子电器产品分类 电子电器产品分为大家电、小家电、IT及通讯 设备、消费类设备、照明器具、电动工具(大型固定 工业用工具除外)、玩具、休闲和运动器械、医疗设备系统(所有被移入和传染设备除外)、监 控 仪表、自动售货机10类,包括构 成产品的零(部)件、元(器)件 及材料。电 子电器产品 分类清单见附 录A。表中没有列出的电子电器产品,可以根据产品的用途、工作原理和基本构造,参考相近似产品进行归类。4.2 电子电器产品生产过程产生的废弃物分类 电子电器产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分为一般废弃物、特殊废弃物和危险废物三类。特殊废弃物 又可分为特征污染物和严控拆解物。企业应对电子电器产品生产过程中产生废弃物进行识别和分类,制DB 45/T 1 91 2 20 18 4 定特殊废弃物和危险废物管控 清 单,参见附 录B 表 B.1。电子电器产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特殊废弃物和危 险废物的 清 单的内 容 不限于 附 录B 表 B.1列出的内 容。5 要求 5.1 基本要求 5.1.1 在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应实现资源利用最大化,环境污染最 小 化,在 满足 相关 环境保护标 准的 前 提下 优 先 开 展再 使 用和再生利用。5.1.2 在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处理 或 处置,应适 时采 取 优 化的可行 性 技术和必要的 措施,确 保处 理 或 处置过程中满足人体和环境 影响 的 相关 标准要求,避免 污染物对其 它 物品造成 影响。一般工业固体 废物贮存、处置场所污染控制应满足 GB 1 85 9 9 的要求。5.1.3 生产污水排放应 符 合 GB 89 78 和地方 管理规定、生产过程中废气排放应 符 合 GB 16 29 7 和地方管 理规定。5.1.4 严禁直接填埋或 焚烧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5.2 管理 5.2.1 生产过程产生的废弃物管理应 纳入 企业环境管理体 系。对特殊废弃物和危险废物应具有 明确 的 识别方 案、妥善 利用 或 处置的管理方 案。5.2.2 企业应设置废弃物管理人 员,至 少1人 参 加过市 级 以 上 地方环境保护 部门组织 的环境保护业 务 培 训。5.2.3 企业应 建立 废弃物 数据信息 管理 系统,跟踪记 录废弃物 在 企业内 部 的产生和运 转流 程,包括产 生的 时间、地 点、类别、数 量和重量,贮存 时间 和地 点、废弃物最 终去向,以及废弃物 交 由有资质的 回 收处理企业处理 或 处置的 信息 等。应 记 录有 关信息 和 数据 并 长 期保存。5.2.4 企业应对废弃物管理 情况 定期 开 展内 审 和管理 评审。5.3 收集 5.3.1 应 根据 4.2 的分类方法,结 合本企业实 际 对废弃物 进 行 细 化分类。5.3.2 收集废弃物 时,应 采 用 专 用器具、工具和 防 护 措施。5.3.3 在 收集特殊废弃物(特 征 污染物、严 控 拆解 物)和危险废物过程中,应具备 专 用 容 器 或装 置,并单 独 贮存。5.3.4 严禁将 生产废弃物 混入 生 活垃圾,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豁免 的废弃物 除外。5.4 贮存 5.4.1 各种废弃物应分区域、分类存放,禁止将 危险废物 混入非 危险废物中贮存。各存放区域 显 要位 置应设置标识。废弃物应标 明 类别名 称、具体物品名 称、危险特 性,特殊物质应加注 说明或 注意 事项。5.4.2 贮存废弃物应设置 室 内的 专 用场地。一般废弃物贮存场地应满足 GB 1 8 59 9 的要求。特殊废弃物 和危险废物的贮存场地应满足 GB 1 8 59 7 的要求。5.4.3 贮存不 同 废弃物的 专 用 容 器应分别存放。5.4.4 贮存具有 挥 发 性、半流 质 或液 体废弃物 时,应具有 确 保不发生 溢散、泄露 的 措施。5.5 运输 DB 45/T 1 91 2 20 18 5 在运输过程中,应设置防护措施,避免溢散、泄露、掉落、污染环境或危害人体健康。严禁在运输 过程中对废弃物进行拆解、处理或处置。5.6 处理和处置 5.6.1 企业自主处理废弃物,应以资源最大化和环境最优化为原则,科学合理分类和筛选。5.6.2 企业自主处理废弃物的作业场所的地面应有防止水、油类等液体渗漏和溢流的措施。5.6.3 企业自主处理废弃物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污泥、废液及废渣等应分别交由 5.7 规 定的有资质的 回收企业或处理企业处理。5.6.4 企业自主处理废弃物应纳入企业管理体系和信息管理系统,记录有关信息和数据并长期保存。5.6.5 企业无法自主处理的废弃物,应交由 5.7 规定 的有资质的回收企业和处理企业处理。5.6.6 废金属再生利用:a)提取贵金属材料时,应 做到溶液无泄漏,反应时产生的酸性气体必须经过处理各项污染物排放 应符合 GB 1 6 29 7 的规定,废 渣经过处理后各项污染物排放应符合 G B 89 78 的 规 定;b)废铜再生利用时产生的废气、废液经处理后各项污染物排放应符合G B 162 97、GB 89 78 的 规 定;c)废铝再生利用时产生的废气、废液经处理后各项污染物排放应符合G B 16 29 7、GB 89 78 的规定;d)再生利用的金属产品应符合国家相关金属产品质量的要求。5.6.7 废塑料再生利用:a)废塑料材料应分类再生利用;b)含阻燃剂的废塑料处理后只能用于含阻燃剂的塑料制品原料;c)再生塑料材料应符合相关产品质量标准。5.6.8 其他材料再生利用应符合国家相应的环保要求,产品应符合相关产品质量标准要求。5.7 识别与管控外部处理或处置企业 5.7.1 应选择地、市级及以上环保部门认可的,具备相应处理或处置资质的,专业废物回收企业和处 理企业承接本企业无法自主处理或处置的废弃物。5.7.2 应每年度考察并确认接收和处理废弃物的回收企业和处理企业的资质,确认基本条件是否持续 满足本标准 5.6、5.8 以 及 HJ 5 2 7 的 要求。5.7.3 每年度应与接收和处理废弃物的专业回收企业和处理企业签订委托处理合同。5.7.4 废弃物交外部处置企业采用焚烧方式处理时,其焚烧设备废气排放应满足 GB 18 48 4 或地方管理 要求。5.8 危险废物处置 处理废弃印制电路板、处理阴极射线管(CR T)产生的粉尘、污泥、废液及废渣、含汞及其化合物 废弃物、含有石棉部件等危险废物应满足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要求。DB 45/T 1 91 2 20 18 6 A A 附 录 A(规范性附录)电子电器产品类别及清单 表A.1给出了 电子电器产品类别及产品 清 单。表A.1 电子电器产品类别及产品清单 序号 产品类别 产品清单 1 大型家用电器 大型制冷设备 电冰箱 冷冻箱 其他用于食品冷藏、保存和储存的大家电 洗衣机 干衣机 洗碗机 烹饪设备 电炉 电热盘 微波炉 其他用于食品烹饪或其他加工的大家电 电加热器 电暖器 其他用于房屋、床和座椅加热的大家电 电扇 空调器 其他通风,排气装置和调节设备 2 小型家用电器 真空吸尘器 地毯清扫器 其他用于清洁的电器 用于织物缝纫、编织和其他加工的电器 电熨斗和其他用于衣物熨烫和护理的电器 烤面包器 油炸锅 磨碎机,咖啡器和用于打开或密封容器或包装的设备 电动刀具 用于理发、干发、刷牙、剃须、按摩和其他身体护理器 时钟、手表和用于测量、显示或记录时间的设备 电子秤 DB 45/T 1 91 2 20 18 7 表A.1(续)序号 产品类别 产品清单 3 IT 及通讯设备 中央数据处理:主机 微机 个人计算:个人计算机(包括 CPU、鼠标、显示器和键盘)膝上电脑(包括 CPU、鼠标、显示器和键盘)笔记本计算机 掌上电脑 打印机 复印机 数字式多功能一体机 电动和电子打字机 袖珍和台式计算器 其他以电子方式收集、储存、加工、显示或传输信息的产品和设备 用户终端及系统 传真机 电报机 电话 付费电话机 无绳电话 蜂窝电话 应答系统 其他以电信方式传送声音、图象或其他信息的产品或设备 4 消费类设备 收音机 电视机 摄像机 录像机 投影仪 高保真录音机 音频放大器 乐器 其他用 于记 录 或复制 声音 或 图象的 产品 和 设备,包括 信 号或其 他以 非 电信方式传播声音或图象的技术 5 照明器具 用于荧光灯的灯具,家用除外 直管荧光灯 紧凑型荧光灯 高强度放电灯:包括高压钠灯和金属卤灯 低压钠灯 其他用于传播或控制灯光的照明器具,白炽灯除外 6 电动和电子工具(大型固定工业工具除外)电钻 电锯 缝纫机 用于木材、金属或其他材料的车削、铣削、砂磨、研磨、锯、切割、剪切、钻孔、打洞、冲压、折弯或类似加工的设备 用于铆、钉或拧或去除铆钉、钉子、螺钉、拧或类似用途的工具 用于焊接、钎焊或类似用途的工具 用其他手段对气体或液体进行喷射、扩散、分散或其他处理的设备 割草或其他花园用工具 7 玩具、休闲和运动器械 电动火车或赛车 手持视频游戏机 视频游戏机 用于骑车、潜水、跑步、划船等的计数器 带有电子或电气元件的运动器械 投币机 DB 45/T 1 91 2 20 18 8 表 A.1(续)序号 产品类别 产品清单 8 医疗 设备系统(所有被移入 和传 染 的产品除外)放 射治疗 设备 心脏病学 设备 透析 机 呼 吸器 核医学 设备 用于 试 管 诊断 的 试验 设备 分析 器 冷冻箱 受精试验 装置 其他用于 检 测、预防、监 测、处理、缓解疾病、减轻伤害 或 致残 的设备 9 监 控仪表 烟雾探 测器 加热调节器 温 控器 家用或 实验室 用的测量、称重 或调节设备 用于工业设 施 的其他 监 测和控制仪表(如 控制面 板等)10 自 动 售货 机 热 饮自 动 售货 机 瓶 装或 听 装冷热 饮自 动 售货 机 固体 商 品 自 动 售货 机 自 动 取款 机 各 类 商 品的 自 动 补给 设备 DB 45/T 1 91 2 20 18 9 B B 附 录 B(资料性附录)电子电器产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特殊废弃物和危险废弃物管控清单 表B.1给出了 电子电器产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特殊废弃物和危险废弃物的管控 清单示例。表B.1 电子电器产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特殊废弃物和危险废弃物管控清单示例 序 号 产品类别 特殊废弃物 危险废弃物 玻 璃 制 冷 剂 压 缩 机 保 温 材 料 电 源 线 外 皮 墨 粉 墨 水 电 路 板 电 池 汞 开 关 荧 光 粉 阴极射线管(含 铅玻璃)含 汞 背 光 灯 管 润 滑 油 1 大家电 电冰箱 食品冷藏柜 洗衣机 干衣机 洗碗机 2 小家电 真空吸尘器 织物缝纫电器 电熨斗和衣物熨烫电器 烤面包器 油炸锅 磨碎机 咖啡器 3 IT 及通讯设备 主机 微机 打印机 个人计算机 笔记本计算机 键盘 复印机 电动和电子打字 袖珍和台式计算器 X.注:表示有,表示无 DB 45/T 1 91 2 20 18 10 参 考 文 献 GB 1 55 62.2 19 95 环 境保护 图形 标 志 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 GB/T 2 3 6 85 20 09 废 电器电子产品 回 收利用 通 用技术 条 件 GB/T 2 40 50 20 04 环 境管理术语 GB/T 2 86 20 20 12 再 制造 率 的 计 算 方法 GB/T 2 97 69 20 1 3 废 弃电子电气产品 回 收利用 术语 GB/T 2 97 70 20 1 3 电 子电气产品制造 商 与回 收处理企业 间回 收 信息交 换格 式 GB/T 3 1 3 72 20 15 废 弃电子电气产品 拆解 处理要求 便携 式 微 型计 算 机 GB/T 3 2 3 57 20 15 废 弃电器电子产品 回 收处理污染控制 导 则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 01 6版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西地方标准 电子电器企业废弃物分类、贮存和处理技术规范 DB45/T 1912 2018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印刷 版权专有 侵权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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