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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13.280 C 57 DB32 江苏省 地 方 标 准 DB 32/T 3907 2020 放射诊疗 工作场所 外照射 在 线监测系统 设置规范 Specification for setting up on-line monitoring system for external exposure in medical radiological sites 2020-11-06 发布 2020-12-06 实施 江 苏 省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发布 DB32/T 3907-2020 I 目 次 前言.III 1 范围.1 2 规 范性 引用 文件.1 3 术 语和 定义.1 4 总则.1 5 系 统架 构.2 7 探 测器 要求.2 8 通 信要 求.3 9 监 测记 录与 档案.4 附录A(资 料性 附录)不同场 所的 居留 因子.5 DB32/T 3907-2020 II 前 言 本标准 按照GB/T 1.1-2009 给出的 规则 起草。本标准 由 江 苏省 卫生 标准 化技术 委员 会 提 出。本标准 由 江 苏省 卫生 标准 化技术 委员 会归 口。本标准 起草 单位:江 苏省 疾病预 防控 制中 心、江苏 省卫生 监督 所、江苏 省肿 瘤医院、南 京市 疾 病 预防控制 中心、昆 山市 疾病 预防控 制中 心、宿迁 市疾 病预防 控制 中心。本标准 主要 起草 人:王进、曹兴 江、朱宝 立、柯德 兵、徐佳 南、朱 娟芳、杨 声、施建、沈欢 喜、伍卫。DB32/T 3907-2020 1 放 射诊疗 工作场所 外照射 在线监测 系统设 置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 规定 了 放 射诊 疗工 作场所 外照 射周 围剂 量当 量率在 线监 测系 统 的 系统 架构、配置 原则、安 装、报警值 的设 置以 及日 常维 护要求。本标准 适用 于 放 射诊 疗工 作场所 外照 射周 围剂 量当 量率在 线监 测系 统 的 设置、使用 和维 护。2 规范性 引用 文件 下列文 件对 于本 文件 的应 用是必 不可 少的。凡 是注 日 期的引 用文 件,仅 注 日期 的 版本适 用于 本文 件。凡是不 注日 期的 引用 文件,其最 新版 本(包括 所有 的修改 单)适用 于本 文件。GB18871 电 离辐 射防 护与 辐射源 安全 基本 标准 3 术语和 定义 下列术 语和 定义 适用 于本 文件。3.1 在线监 测 on-line monitoring 在不停 电的 情况 下,对放 射工作 场所 周围 剂量 当量 率进行 连续 或周 期性 地自 动监视 检测。3.2 在线监 测系 统 on-line monitoring system 以在线 监测 装置 为核 心,运用现 代传 感技 术、自 动 测量技 术、计 算机 应用 技 术以及 相关 的专 用分 析软件和 通信 网络 组成 的一 个综合 性的 在线 自动 监测 体系。4 总则 4.1 医疗机 构应 基于 本机 构 放 射诊疗 设备 配置 情况,为 放射诊 疗工 作场 所安 装在 线监测 系统,根 据工作场所 的辐 射特 点、监 测 装置的 可靠 性、维 护及 投 入成本 等灵 活选 择在 线监 测系统 的配 置。放 射治 疗 和临床核 医学 工作 场所 应配 置在线 监测 系统,其 他放 射诊疗 场所 可选 择性 的进 行配置。4.2 医疗机 构应 按 照GB18871 的要求 对放 射诊 疗工 作场 所进行 分区 管理。4.3 在线监 测系 统 应 具有 故障 报警和 声光 报警 功能,并 可设置 报警 阈值。系统 设 置不应 影响 放射 诊疗工作的 正常 运行,能进行 连续或 周期 性监 测、记 录 被监测 工作 场所 的 外 照射 周围剂 量当 量率,监测 数 据应能反 映工 作场 所防 护设 施的状 态,并且 系统 具有 数据上 传功 能。DB32/T 3907-2020 2 5 系统架 构 5.1 放射诊 疗工 作场 所 在 线监 测系 统 应按 照“监管 部门-医疗机 构-监测 终端”三 层 结构进 行设 计,应设立监 管平 台和 医疗 机构 管理平 台。5.2 放射诊 疗工 作场 所 在 线监 测系统 业务 架构 应由 信息 管理、在线 监测 服务 和数 据分析 系统 组成。信息管理 系统 对用 户、终 端 设备和 探测 器 进 行管 理;在线监 测服 务负 责实 时监 测终端 的测 量值,并进 行 存储,超 过阈 值 应 进行 报警;数据 分析 系统 对数 据库 数据信 息分 析管 理,并可 根据需 要建 立分 析模 型。5.3 放射诊 疗工 作场 所 在 线监 测系统 应设 置可视 监 控系 统,为 整个 系统 平台 提供 可共享 的远 程可视 资源,实 现与 各子 系统 的有 效联动。6 监测点 位 布 置原则 6.1 在布置 监测 点前,应 使用 符合要 求的 防护 检测 仪器 对放射 诊疗 工作 场所 进行 巡测,掌握 放射 诊疗工作场 所周 围 剂 量当 量率 基本情 况,对关 注点 的局 部屏蔽 和缝 隙进 行重 点检 测。关 注点 位选 取 应 具 有 代表性,一般 应包 括:a)放射治 疗工 作场 所:机房 四面墙 体、地板、顶 棚、机房门、管 线洞 口等;b)临床核 医学 工作 场所:控 制区出 入口 处、控制 区 四 面墙体、地 板、顶 棚、设备 机房 的门、观 察窗、采 光窗 窗 体、管线 洞口等;c)X 射线 影像 诊断 和介 入放 射学工 作场 所:机房 四面 墙体、地板、顶 棚、机房 的门、观察 窗、采光窗 窗体、管 线洞 口等。6.2 在 放射 治疗 和临 床核 医学 工作场 所控 制区 的出 入口 处应设 置 探 测器,对 6.1 巡测中 发现 的监 督区周围剂 量当 量率 2.5 S v/h 的 点位,根 据其 人员 居 留情况 确定 是否 设置 探测 器,居留 因子T 的 确定参见附 录A。人员 居留 因子 为 1 的 地方 应设 置监 测点 位。6.3 为防止 探测 器 被 放射 性核 素污染,临 床核 医学 工作 场所 探 测器 应安 装 在 1.5m 以上的 位置,可采取适当保 护壳 予以 遮挡,保 护壳的 应用 不应 影响 探测 器 的探 测效 率。7 探测器 要求 7.1 应对在 线监 测 探 测器 定期 维护,每年 应对 探测 器 进 行校准 或比 对,使 探 测器 可量值 溯源。7.2 辐射 探 测器 应具 备下 列主 要性能:a)最小量 程:0.5 Sv/h;b)参数要 求:1)X 射线 影像 诊断 及介 入放 射学工 作场 所:50keV 150keV,30%;2)临床核 医学 工作 场所:25keV 1.0MeV,30%;3)放射治 疗工 作场 所:50keV 3MeV,30%;4)响应时 间:不大 于 15s;5)工作环 境温 度:-20 50;c)应有测 量累 积剂 量档。7.3 探测器 宜采 用拔 插型 设计 和安装。DB32/T 3907-2020 3 7.4 探测器 应有 防辐 射性 能,并采取 适当 的安 全防 盗措 施。7.5 室外安 装的 探测 器 应 具有 防爆、防水、防 风、防太 阳直射 的功 能。8 通信要 求 8.1 数据传 输 8.1.1 应根据 现场 环境、条 件 及 要求,具体 选择 以下 一种 或几种 传输 方式:a)通讯接 口:适 用于 布传输 线 方便,探 测器 数量 较多 的场 所,如设 备相 对集 中的 放射 科工 作 场 所;b)以太网 通讯:适 用于 布传 输线不 便,探测 器 数 量少 的场所,如 放疗 科工 作场 所;c)无线自 组网:适用 于布 传输 线不便,探测 器 数 量多 的场 所,如设 备相 对集 中的 放射 科工 作 场 所;d)已有有 线网 络:适用 于已 有网络 布线 的场 所;e)电力线 载波:适 用于 布传 输线不 便、且安 装环 境对 无线信 号屏 蔽严 重,但有 照明供 电线 路,如位于地 下的 放疗 科工 作场 所。8.1.2 数据传输 系统 应 能防 止电 磁干扰,避 免信 号失 真。8.1.3 数据传 输系 统对 机械 性损 伤、雨 水和 风沙 的侵 害应 有 防护措 施,对环 境温 湿度 的 变化自 动补 偿。8.2 数据终 端 8.2.1 结果显 示终端 可 使用 电脑、LED 屏。8.2.2 终端界 面应 简单、清 晰,操作、查询 功能 简单,便 于使用。8.2.3 应实时 显示 每一 探测 器 的 监测结 果,并且 具有 数据 历史查 询和 变化 趋势、报 警值的 设置 与调 整等功能。8.2.4 报警阈 值一 般可 设 为 2.5 Sv/h;对 于临 床核 医学 工作场 所,医院 可根 据使 用核素 的种 类和 操作量灵 活设 置报 警阈 值。8.2.5 应能根 据给 定的 时间 段(根据工 作班 时间 段设 置)计算时 间加 权平 均周 围剂 量当量 率,并能 够显示最 高值 和平 均值。8.2.6 数据终 端宜 具有 与放 射卫 生监管 部门 对接 的功 能。8.3 监控终 端 8.3.1 应在各 控制 室、放射 防护 管理人 员(部门)办 公室 设置监 控终 端。8.3.2 放射防 护管 理人 员办 公室 终端应 能显 示全 机构 各设 置点探 测器 的监 测结 果。8.3.3 监控终 端应 具有 报警 功能,并与 现场 报警 点联 动。8.3.4 监控终 端应 具有 数据 统计 功能,可将 一段 时间 内的 所有检 测结 果保 存(转化)成 EXCEL 或其 他类似的 格式,便 于数 据的 统计、分析。9 监测记 录与 档案 DB32/T 3907-2020 4 9.1 医疗机 构 对 监测 数据 应定 期备份,并 编制 在线 监测 周期性 报告,并 及时 上报 卫生健 康行 政部 门,报告的 基本 内容 应包 括:医疗机 构基 本信 息和 设备 信息、工作 负荷、监 测结 果及变 化。9.2 如有数 据异 常,应详 细记 录,分 析核 实原 因,及时 采取处 理措 施。9.3 所有周 期性 监测 报告 应妥 善保管,存 档备 案。DB32/T 3907-2020 5 A A 附 录 A(资料 性附 录)不同场 所的 居留 因子 不同场 所的 居留 因子 见表A.1 表A.1 不同场所的居留因 子(T)场所 居留因子(T)示例 典型值 范围 全居留 1 1 管理人 员或 工作 人员 办公 室、诊 疗计 划区、诊 疗设 备控制 室、护士站、咨 询台、有 工作 人员 护理的 候诊 室以 及周 边建 筑物中 的驻 留区 部分居 留 1/4 1/21/5 1/2:相邻 的诊 疗室、与 机 房相邻 的病 人检 查室 1/5:走廊、工 作人 员休 息 室 偶然居 留 1/16 1/81/40 1/8:各放 射诊 疗室 机房 门 口 1/20:公共 卫生 间、自动 售货区、储 藏室、设 有座 椅的户 外区 域、无人护 理的 候诊 室、病人 滞留区 域、屋顶、门 岗室 1/40:仅有 来往 行人 车辆 的户外 区域、无 人看 管的 停车场、车 辆自动卸货/下 客区 域、楼梯、无人看 管的 电梯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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