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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C S 0 1.0 4 0.0 3A 1 2DB3308浙 江 省 衢 州 市 地 方 标 准D B 3 3 0 8/T 0 5 9 2 0 1 9文 物 建 筑 保 护 工 程 鉴 定 规 范2 0 1 9-1 0-0 9 发 布 2 0 1 9-1 1-0 9 实 施衢 州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发 布D B 3 3 0 8/T 059 2 0 1 9I目 次前 言 I I1 范 围 1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 13 术 语 和 定 义 14 基 本 规 定 24.1 一 般 原 则 24.2 鉴 定 分 类 及 应 用 范 围 24.3 鉴 定 依 据 34.3 鉴 定 机 构 与 鉴 定 人 员 35 程 序 45.1 委 托 45.2 鉴 定 准 备 45.3 详 细 调 查 55.4 鉴 定 实 施 55.5 原 始 记 录 与 鉴 定 报 告 66 档 案 管 理 6附 录 A(资 料 性 附 录)文 物 建 筑 保 护 工 程 鉴 定 初 步 调 查 表 7附 录 B(规 范 性 附 录)增 项 鉴 定 工 作 内 容 8附 录 B(规 范 性 附 录)检 验 检 测 工 作 要 求 9参 考 文 献 1 0D B 3 3 0 8/T 059 2 0 1 9I I前 言本 标 准 根 据 G B/T 1.1-2 0 0 9 给 出 的 规 则 起 草。本 标 准 由 衢 州 翰 林 古 建 保 护 规 划 设 计 有 限 公 司 提 出。本 标 准 由 衢 州 市 文 化 广 电 旅 游 局 归 口。本 标 准 主 要 起 草 单 位:衢 州 翰 林 古 建 保 护 规 划 设 计 有 限 公 司、衢 州 南 孔 园 林 古 建 筑 工 程 有 限 公 司、衢 州 康 平 建 设 工 程 检 测 有 限 公 司、黄 山 市 徽 州 文 化(国 际)保 护 发 展 中 心、上 海 建 工 五 建 集 团 有 限 公 司、上 海 建 工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木 结 构 研 究 所本 标 准 主 要 起 草 人:杨 财 富 程 彦 李 哲 辉 程 海 翔 韩 振 华 姚 顺 涞 徐 巍 周 恒 斌 杜 欣褚 世 友 苗 亮 黄 小 许 朱 志 忠 程 杰 张 建 忠 左 丽 梅本 标 准 是 首 次 发 布。D B 3 3 0 8/T 0 5 9 2 0 1 91文 物 建 筑 保 护 工 程 鉴 定 规 范1 范 围本 标 准 规 定 了 文 物 建 筑 保 护 工 程 鉴 定 的 术 语 和 定 义、基 本 要 求、程 序 和 档 案 管 理。本 标 准 适 用 于 文 物 建 筑 保 护 工 程 鉴 定,其 他 传 统 建 筑、历 史 建 筑、纪 念 性 建 筑 保 护 工 程 鉴 定 可 参 照执 行。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下 列 文 件 对 于 本 文 件 的 应 用 是 必 不 可 少 的。凡 是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仅 注 日 期 的 版 本 适 用 于 本 文件。凡 是 不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其 最 新 版 本(包 括 所 有 的 修 改 单)适 用 于 本 文 件。G B/T 2 7 0 2 5 检 测 和 校 准 实 验 室 能 力 的 通 用 要 求3 术 语 和 定 义下 列 术 语 和 定 义 适 用 于 本 标 准。3.1文 物 建 筑不 可 移 动 文 物 中 的 古 建 筑 及 近 现 代 代 表 性 建 筑。3.2文 物 建 筑 保 护 工 程文 物 建 筑 的 保 养 维 护 工 程、抢 险 加 固 工 程、修 缮 工 程、保 护 性 设 施 建 设 工 程、迁 移 工 程 和 对 相 关 环境 进 行 整 治 的 工 程。3.3鉴 定对 文 物 建 筑 的 安 全 性(包 括 承 载 能 力 和 整 体 稳 定 性)、使 用 性(包 括 适 用 性 和 耐 久 性)和 传 承 性(包括 历 史 性、艺 术 性 和 科 学 性)所 进 行 的 调 查、检 查、断 代、检 验、检 测、分 析、验 算、评 定、评 价、提供 意 见 和 建 议 等 一 系 列 活 动 的 总 称,其 目 的 是 为 文 物 建 筑 保 护 工 程 的 勘 察 设 计、施 工 或 处 理 决 策 提 供 技术 依 据。3.4常 规 鉴 定同 时 进 行 安 全 性、使 用 性 和 传 承 性 的 鉴 定。注 1:某些情况下,可仅进行其中一项或两项鉴定。3.5D B 3 3 0 8/T 0 5 9 2 0 1 92专 项 鉴 定针 对 某 特 定 问 题 或 某 特 定 要 求 所 进 行 的 鉴 定。3.6应 急 鉴 定为 应 对 突 发 事 件,而 对 文 物 建 筑 进 行 的 以 消 除 安 全 隐 患 为 目 的 的 紧 急 鉴 定;同 时 也 指 突 发 事 件 发 生后,对 文 物 建 筑 的 破 坏 程 度 及 其 危 险 性 进 行 的 以 排 险 为 目 的 的 紧 急 鉴 定。3.7增 项 鉴 定在 常 规 鉴 定 基 础 上 增 加 特 殊 要 求 的 鉴 定。4 基 本 要 求4.1 一 般 原 则4.1.1 鉴 定 应 遵 循“严 谨、客 观、公 正、科 学”的 原 则,遵 守 相 关 法 律 法 规、遵 守 职 业 道 德 和 职 业 纪律,尊 重 历 史,尊 重 民 俗 文 化,遵 守 相 关 标 准 和 技 术 文 件 要 求。4.1.2 鉴 定 机 构 和 鉴 定 人 员 应 保 守 在 鉴 定 活 动 中 知 悉 的 国 家 秘 密、商 业 秘 密、个 人 隐 私,但 国 家 法 律、法 规 另 有 规 定 的 除 外。4.1.3 鉴 定 机 构 和 鉴 定 人 员 对 出 具 的 鉴 定 报 告 的 公 正 性、真 实 性、准 确 性 负 责。4.2 鉴 定 分 类 及 应 用 范 围4.2.1 鉴 定 分 类鉴 定 按 工 作 内 容 分 为 常 规 鉴 定、专 项 鉴 定 和 增 项 鉴 定。4.2.2 应 用 范 围4.2.2.1 在 下 列 情 况 下,应 进 行 常 规 鉴 定:1)存 在 较 严 重 的 质 量 缺 陷 或 出 现 较 严 重 的 腐 蚀、损 伤、变 形、虫 害 时;2)环 境 条 件 改 变,对 文 物 建 筑 安 全 性 不 利 时;3)需 要 进 行 全 面、大 规 模 修 缮 时。4.2.2.2 在 下 列 情 况 下,可 仅 进 行 安 全 性 鉴 定:1)应 急 鉴 定;2)相 关 法 律 法 规 规 定 的 文 物 建 筑 安 全 性 统 一 检 查;3)政 府 相 关 部 门 组 织 的 安 全 性 统 一 检 查;4)使 用 性 鉴 定 中 发 现 安 全 问 题。4.2.2.3 文 物 建 筑 保 养 维 护 中 的 常 规 检 查 时,应 进 行 使 用 性 鉴 定:4.2.2.4 政 府 相 关 部 门 组 织 的 文 物 建 筑 文 化 传 承 性 统 计 时,应 进 行 传 承 性 鉴 定:4.2.2.5 在 下 列 情 况 下,应 进 行 专 项 鉴 定:1)文 物 建 筑 保 护 工 程 有 专 门 要 求 时;2)结 构 损 伤 对 耐 久 性 有 一 定 影 响 时;D B 3 3 0 8/T 0 5 9 2 0 1 933)存 在 一 定 振 动 影 响 时;4)需 进 行 长 期 监 测 时;5)存 在 一 定 环 境 影 响 时。4.2.2.6 在 下 列 情 况 下,应 进 行 增 项 鉴 定:1)遭 受 灾 损 时;2)文 物 建 筑 保 护 工 程 施 工 验 收 资 料 缺 失 时;3)临 近 状 况 对 文 物 建 筑 安 全 性、使 用 性 和 传 承 性 有 影 响 时;4)文 物 建 筑 迁 移 时。4.3 鉴 定 依 据鉴 定 机 构 进 行 鉴 定,可 选 用 以 下 标 准 或 技 术 文 件:1)相 关 国 家 标 准、行 业 标 准、地 方 标 准;2)本 行 业 组 织 制 订 的 团 体 标 准;3)相 关 各 方 协 商 一 致 的 标 准 或 技 术 方 法;4)本 行 业 认 可 的 文 物 建 筑 相 关 领 域 技 术 成 果;5)不 具 备 前 款 规 定 的,可 采 用 鉴 定 机 构 自 行 研 制 或 制 定 的 有 关 技 术 成 果 或 技 术 方 法,经 相 关 各 方 一致 同 意 并 形 成 书 面 文 件 后 实 施。4.4 鉴 定 机 构 与 鉴 定 人 员4.4.1 鉴 定 机 构4.4.1.1 鉴 定 机 构 应 具 有 国 家 文 物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颁 发 的 文 物 保 护 勘 察 设 计 资 质。4.4.1.2 鉴 定 机 构 应 配 备 进 行 鉴 定 活 动 所 必 需 的 专 业 技 术 人 员。4.4.1.3 鉴 定 机 构 应 具 有 进 行 鉴 定 活 动 所 必 需 的、符 合 G B/T 2 7 0 2 5 要 求 的 检 测 实 验 室。4.4.1.4 鉴 定 机 构 应 具 有 进 行 鉴 定 活 动 所 必 需 的、通 过 检 定(校 准)合 格 的 仪 器 设 备。4.4.2 鉴 定 人 员4.4.2.1 一 般 要 求鉴 定 人 员 只 能 在 一 家 鉴 定 机 构 从 业,具 备 相 应 的 资 格、经 验 和 专 业 工 作 经 历,熟 悉 文 物 建 筑 保 护 工程 鉴 定 要 求,并 有 专 业 判 断 和 出 具 鉴 定 报 告 的 能 力。4.4.2.2 专 业 要 求4.4.2.2.1 技 术 负 责 人 应 具 备 本 专 业 高 级 以 上 技 术 职 称,具 有 全 面 主 持 鉴 定 工 作 的 能 力。4.4.2.2.2 报 告 批 准 人 应 具 备 本 专 业 中 级 以 上 技 术 职 称、相 应 专 业 的 执 业 资 格,具 有 对 鉴 定 报 告 质 量 进行 全 面 审 查 的 能 力。注 2:涉及文物建筑保护工程施工质量检验检测的、其执业资格应为国家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责任工程师、责任设计师、责任监理师 或具有经所在 省文物行政 主管部门培训 考试合格、并颁发相应专 业的文物保护工程 从业人员上岗 证;涉及状 况和性能评价、勘察设计 文件审查的,其执业资格 应为国家文物 行政主管部门颁发 的文物保护责 任设计师或 具有经所在省 文物行政主 管部门培训考 试合格、并 颁发相应专业 的文物保护工程从业人员上岗证(专业类别为设计)。4.4.2.2.3 报 告 审 核 人 应 具 备 本 专 业 中 级 以 上 技 术 职 称,具 有 对 授 权 范 围 内 的 鉴 定 报 告 质 量 进 行 审 查 的能 力。D B 3 3 0 8/T 0 5 9 2 0 1 944.4.2.2.4 鉴 定 员 应 具 备 本 专 业 本 科 以 上 学 历。5 程 序5.1 委 托5.1.1 委 托 评 估5.1.1.1 委 托 人 提 出 鉴 定 意 向 后,鉴 定 机 构 应 对 委 托 人 的 要 求、鉴 定 机 构 的 能 力 和 资 源、鉴 定 标 准 或 技术 文 件、鉴 定 时 限 等 方 面 进 行 委 托 评 估,形 成 可 行 性 评 估 意 见。委 托 评 估 由 鉴 定 机 构 组 织 进 行,报 鉴 定机 构 负 责 人 批 准 通 过。对 于 疑 难、复 杂 或 者 特 殊 的 鉴 定 事 项,可 邀 请 外 部 人 员 参 与。5.1.1.2 部 分 内 容 可 在 初 步 调 查 后 评 估。5.1.2 初 步 调 查5.1.2.1 可 行 性 评 估 意 见 通 过 后,鉴 定 机 构 应 组 织 初 步 调 查,并 填 写 文 物 建 筑 保 护 工 程 鉴 定 初 步 调 查 表,格 式 可 参 见 附 录 A。5.1.2.2 初 步 调 查 一 般 应 包 括 以 下 内 容:1)基 础 性 工 作 材 料 调 查。包 括“四 有”档 案、“三 普”登 记 资 料 等;2)查 阅 图 纸 资 料。包 括 岩 土 工 程 勘 察 报 告、地 质 水 文 资 料、设 计 文 件 及 变 更 记 录、施 工 及 变 更 记录、竣 工 图、竣 工 质 检 及 验 收 资 料、材 料 检 测 报 告、监 测 记 录、事 故 处 理 报 告、保 养 维 护 资 料、修 缮 资 料、水 电 资 料、消 防 资 料、防 雷 资 料、防 虫 资 料、环 境 资 料、民 俗 文 化 资 料、历 史 背 景资 料 等;3)查 询 文 物 建 筑 历 史。包 括 历 史 演 变、历 次 修 缮、迁 移、灾 损 等;4)现 场 勘 验。包 括 核 对 文 物 建 筑 实 物、调 查 文 物 建 筑 实 际 使 用 条 件 和 环 境 条 件、检 查 已 发 现 的 问题、听 取 有 关 人 员 的 意 见 等;5)其 他 内 容。5.1.3 委 托 受 理5.1.3.1 经 过 委 托 评 估 和 初 步 调 查 后,鉴 定 机 构 应 作 出 是 否 受 理 的 决 定。5.1.3.1.1 鉴 定 机 构 受 理 委 托 的,应 与 委 托 人 签 订 鉴 定 委 托 书,鉴 定 委 托 书 应 包 括 以 下 内 容:1)委 托 人 和 鉴 定 机 构 名 称;2)鉴 定 项 目;3)鉴 定 事 项 和 目 的;4)鉴 定 标 准 或 技 术 文 件;5)委 托 日 期 和 鉴 定 时 限6)双 方 权 利 义 务;7)委 托 方 提 供 的 资 料 及 留 存、退 还 方 式;8)其 他 内 容。5.1.3.1.2 鉴 定 机 构 不 受 理 委 托 的,应 当 向 委 托 人 说 明 理 由;委 托 人 提 供 的 资 料,予 以 退 还。5.1.3.2 鉴 定 过 程 中 需 要 变 更 或 增 加 委 托 内 容 的,可 由 双 方 协 商 确 定。变 更 或 增 加 内 容 均 作 为 鉴 定 委托 书 的 补 充 附 件。变 更 或 增 加 内 容 应 按 5.1.1 进 行 委 托 评 估。5.1.3.3 鉴 定 委 托 书 应 按 年 度 流 水 编 号,鉴 定 委 托 书 及 补 充 附 件 同 一 编 号。D B 3 3 0 8/T 0 5 9 2 0 1 955.2 鉴 定 准 备5.2.1 人 员 组 织鉴 定 机 构 受 理 委 托 后,应 成 立 鉴 定 项 目 组,鉴 定 人 员 应 不 少 于 3 人。5.2.2 制 定 方 案5.2.2.1 鉴 定 人 员 应 根 据 初 步 调 查 结 果,结 合 鉴 定 目 的、要 求 及 相 关 规 定,编 制 鉴 定 方 案,经 技 术 负 责人 批 准 后 实 施。5.2.2.2 鉴 定 方 案 应 包 括 以 下 内 容:1)详 细 调 查 计 划;2)检 验 检 测 计 划;3)工 作 进 度 计 划;4)需 由 委 托 人 配 合 的 工 作;5)安 全 措 施;6)其 他 内 容。5.2.2.3 鉴 定 方 案 可 根 据 实 施 情 况 适 当 调 整,调 整 内 容 必 须 经 技 术 负 责 人 批 准。5.3 详 细 调 查详 细 调 查 应 根 据 实 际 需 要,调 查 或 核 实 以 下 内 容:1)结 构 体 系 基 本 情 况;2)结 构 使 用 条 件;3)地 基 基 础 与 台 基 基 本 情 况;4)地 质 水 文 情 况;5)修 饰 状 况;6)铺 装 状 况;7)材 质 状 况;8)潮 湿 状 况;9)虫 蛀 状 况;1 0)防 腐 状 况;1 1)管 道 系 统 状 况;1 2)消 防 系 统 状 况;1 3)防 雷 系 统 状 况;1 4)水 电 系 统 状 况;1 5)环 境 影 响;1 6)民 俗 文 化;1 7)历 史 背 景;1 8)其 他 内 容。5.4 鉴 定 实 施5.4.1 鉴 定 人 员 应 按 鉴 定 方 案 和 详 细 调 查 结 果 开 展 鉴 定、检 验、检 测 工 作。增 项 鉴 定 工 作 内 容 按 附 录B 的 规 定 进 行,检 验 检 测 工 作 要 求 按 附 录 C 的 规 定 进 行。5.4.2.鉴 定 过 程 中,如 遇 到 特 殊 情 况,可 进 行 补 充 调 查、检 验 或 检 测。5.4.3 鉴 定 过 程 中,如 遇 到 委 托 鉴 定 事 项 以 外、存 在 安 全 隐 患 或 影 响 使 用 功 能、传 承 性 等 情 形 的,应D B 3 3 0 8/T 0 5 9 2 0 1 96及 时 与 委 托 人 沟 通。5.5 原 始 记 录 与 鉴 定 报 告5.4.1 原 始 记 录 应 在 鉴 定 过 程 中 进 行。5.4.2 原 始 记 录 修 改 应 符 合 相 关 要 求。5.4.3 如 鉴 定 人 员 观 点 存 在 分 歧,由 报 告 批 准 人 作 最 终 决 定,不 同 观 点 应 在 原 始 记 录 中 予 以 说 明。5.4.4 鉴 定 工 作 完 成 后,应 及 时 出 具 鉴 定 报 告。5.4.5 鉴 定 报 告 应 包 括 以 下 内 容:1)委 托 人 和 鉴 定 机 构 名 称;2)鉴 定 项 目 概 况;3)鉴 定 内 容 和 目 的;4)鉴 定 标 准 或 技 术 文 件;5)委 托 日 期 和 鉴 定 日 期;6)鉴 定 说 明 与 结 果:说 明 过 程 应 科 学 严 谨,与 鉴 定 结 果 之 间 具 有 逻 辑 推 理 关 系,能 解 答 鉴 定 事 项和 有 关 问 题;7)鉴 定 意 见 与 建 议:对 鉴 定 出 的 问 题,应 根 据 实 际 情 况,有 针 对 性 地 提 出 处 理 意 见 与 建 议;8)鉴 定 报 告 编 号:按 年 度 流 水 编 号;9)鉴 定 人 员 标 识:至 少 应 有 鉴 定 员、报 告 审 核 人、报 告 批 准 人 签 字;1 0)鉴 定 专 用 章:封 面 加 盖 鉴 定 专 用 章,多 页 鉴 定 报 告 之 间 加 盖 骑 缝 章;1 1)附 件:包 括 与 鉴 定 有 关 的 检 验 检 测 报 告,相 关 图 片、照 片 和 其 他 有 关 资 料,必 要 时 可 采 用 U盘、光 盘 等 其 它 载 体 资 料,但 应 有 备 份;1 2)其 他 内 容。6 档 案 管 理6.1 鉴 定 机 构 应 建 立 档 案 管 理 制 度,做 好 档 案 的 整 理、归 档 和 保 管 工 作。6.2 档 案 应 由 专 人 负 责 管 理。6.3 档 案 应 包 括 以 下 内 容:1)鉴 定 委 托 书;2)鉴 定 中 形 成 的 文 件 资 料;3)鉴 定 原 始 记 录 及 报 告;4)设 计 文 件;5)需 保 存 的 委 托 方 提 供 的 资 料;6)其 他 相 关 资 料 等。6.4 需 退 还 委 托 方 的 资 料,应 复 制、扫 描 或 拍 照 归 档;如 不 方 便 复 制、扫 描 或 拍 照 归 档,应 加 以 说 明。6.5 档 案 可 以 是 纸 质 或 其 他 载 体 资 料,应 同 时 归 档。6.6 鉴 定 机 构 应 建 立 接 收 台 账、移 交 台 账,保 证 档 案 通 畅 流 转。6.7 档 案 为 长 期 保 管。6.8 鉴 定 机 构 应 建 立 定 时 检 查 制 度,保 证 档 案 安 全 保 管。6.9 档 案 应 建 立 查 阅、复 制 制 度。6.1 0 档 案 不 允 许 外 借。D B 3 3 0 8/T 0 5 9 2 0 1 97A A附 录 A(资 料 性 附 录)文 物 建 筑 保 护 工 程 鉴 定 初 步 调 查 表概 况(名 称、地 点、建 造 年 代、建 筑 流 派、占 地 面 积、历 史 演 变、灾 损、历 次 修 缮 情 况 等)气 象、地 理(地 质、水 文、自 然 灾 害 等)地 基(地 基 土、地 基 处 理、冻 胀 类 别、地 下 水 等)地 基 基 础与 台 基(地 基 基 础、普 通 台 基、须 弥 坐 台 基、踏 垛 等)墙 恒 砌 筑(墙 体、山 墙、廊 心 墙、槛 墙、后 檐 墙、院 墙、砖 券 与 影 壁、砖 细 与 砖 雕、墙 体 抹 灰、镶 面 等)石 作(石 雕、石 券 桥 等)木 构 架(柱 类、梁 类、枋 类、桁 檩 类、正 身 屋 面 木 基 层、翼 角、斗 栱 等)木 装 修(门 窗、室 内 装 修、栏 杆、楣 子 等)屋 面(屋 顶 瓦 面、琉 璃 瓦 屋 脊、大 式 黑 活 屋 脊、小 式 黑 活 屋 脊 等)地 面 及 甬 路(地 面 及 甬 路、墁 地、焦 渣 地 面、夯 土 地 面、铺 装 等)油 漆 彩 画(油 漆 处 理、彩 画 制 作、裱 糊 工 艺 等)园 林 造 景(土 方、给 排 水、园 路、假 山、种 植 等)其 他 内 容委 托 方 意 见鉴 定 机 构 意见双 方 共 识(确 定 鉴 定 项 目、鉴 定 内 容 和 目 的、鉴 定 标 准 或 技 术 文 件 等)平 面 示 意 图复核:记录:日期:D B 3 3 0 8/T 0 5 9 2 0 1 98D B 3 3 0 8/T 0 5 9 2 0 1 99B B附 录 B(规 范 性 附 录)增 项 鉴 定 工 作 内 容B.1 遭 受 灾 损 时 的 鉴 定,应 结 合 实 际 情 况,增 加 以 下 工 作:1)遭 受 灾 损 查 阅 相 关 图 纸 资 料。包 括 环 境 分 析 报 告、火 灾 消 防 报 告、地 震 烈 度 报 告、水 灾 评 估 报告 等;2)现 场 勘 验。包 括 检 查 现 场 灾 损 状 况、检 查 损 伤 严 重 程 度、了 解 灾 损 过 程 等;3)详 细 调 查。包 括 灾 损 状 况 调 查 核 实;4)检 验 检 测 方 法。应 针 对 不 同 的 灾 损 状 况 采 用 相 应 的 检 验 检 测 方 法;5)鉴 定 说 明 与 结 果。应 说 明 灾 损 影 响 程 度;6)鉴 定 意 见 与 建 议。应 根 据 灾 损 程 度 和 特 点 提 出 处 理 意 见 与 建 议。B.2 文 物 建 筑 保 护 工 程 施 工 验 收 资 料 缺 失 时 的 鉴 定,应 结 合 实 际 情 况,增 加 以 下 工 作:1)地 基 基 础 与 台 基、主 体 营 造 质 量 的 检 验 检 测 与 性 能 评 定;2)当 检 验 检 测 难 以 按 有 关 施 工 质 量 验 收 要 求 进 行 时,应 进 行 安 全 性 鉴 定;3)抗 震 设 防 区 的 文 物 建 筑,应 进 行 抗 震 鉴 定。B.3 当 临 近 存 在 以 下 情 形 时,应 考 虑 对 文 物 建 筑 的 安 全 性、使 用 性 和 传 承 性 造 成 的 影 响:1)爆 破、打 桩、公 路 振 动 碾 压、工 厂 设 备 振 动 等,应 考 虑 振 动 因 素;2)基 坑 开 挖、桩 基 施 工 等,应 考 虑 地 下 水 升 降 因 素;3)光 辐 射 等,应 考 虑 光 污 染 因 素。B.4 文 物 建 筑 迁 移 影 响 鉴 定,应 符 合 以 下 要 求:1)对 延 续 保 存 环 境 有 严 重 影 响 的、对 人 文 历 史 环 境 有 严 重 缺 失 的、不 符 合 上 位 法 的 文 物 建 筑 迁 移工 程,鉴 定 意 见 与 建 议 为“建 议 不 迁 移”;2)应 对 文 物 建 筑 的 整 体 安 全 性 和 整 体 刚 度 进 行 鉴 定;3)应 考 虑 拟 迁 地 址 的 文 物 环 境 影 响。D B 3 3 0 8/T 0 5 9 2 0 1 91 0C C附 录 C(规 范 性 附 录)检 验 检 测 工 作 要 求C.1 检 验 检 测 工 作 目 的只 有 高 质 量 的 检 验 检 测 工 作,才 能 获 得 可 靠 的 数 据 和 必 要 的 资 料,为 下 一 步 的 分 析、验 算 和 评 定 等工 作 打 下 基 础。C.2 检 验 检 测 范 围包 括 断 代、地 基 基 础 与 台 基 工 程、墙 恒 砌 筑 工 程、石 作 工 程、木 构 架 工 程、木 装 修 工 程、屋 面 工 程、地 面 及 甬 路 工 程、油 漆 彩 画 工 程、园 林 造 景 工 程 等。C.3 检 验 检 测 部 位 或 构 件根 据 实 际 需 要,检 验 检 测 部 位 或 构 件 可 根 据 以 下 情 况 确 定:1)合 理 抽 样 产 生;2)委 托 方 指 定;3)怀 疑 有 安 全 隐 患;4)受 到 损 伤;5)受 潮;6)遭 受 虫 害;7)受 到 腐 蚀;8)受 环 境 影 响;9)暴 露 在 室 外;1 0)变 形 较 大;1 1)其 他 部 位 或 构 件。C.4 检 验 检 测 方 法C.4.1 文 物 建 筑 实 体 质 量 应 采 用 无 损 检 测 方 法;通 过 论 证,可 以 采 用 微 破 损 检 测 方 法;特 殊 情 况 且 通过 充 分 论 证,可 以 采 用 破 损 检 测 方 法。注:无损检测方法指在检验过程中,对文物建筑既有性能无影响的检测方法;微破损检测方法指对文物建筑既有性能有局部和暂时的影响,但可修复的检测方法;破损检测方法指对文物建筑具有永久影响,不可修复的检测方法。C.4.2 文 物 建 筑 材 料 性 能 检 验 检 测 方 法 应 充 分 考 虑 时 代 背 景 的 影 响。C.5 检 测 结 果检 验 检 测 结 果 一 般 不 做 符 合 性 判 定,但 另 有 约 定 的 除 外。D B 3 3 0 8/T 0 5 9 2 0 1 91 1参 考 文 献 1 G B 5 1 0 1 7-2 0 1 4 古 建 筑 防 雷 工 程 技 术 规 范 2 G B 5 0 1 4 4-2 0 0 8 工 业 建 筑 可 靠 性 鉴 定 标 准 3 G B 5 0 1 6 5-1 9 9 2 古 建 筑 木 结 构 维 护 与 加 固 技 术 规 范 4 G B 5 0 2 9 2-2 0 1 5 民 用 建 筑 可 靠 性 鉴 定 标 准 5 G B/T 5 0 3 4 4-2 0 0 4 建 筑 结 构 检 测 技 术 标 准 6 G B/T 5 0 4 5 2-2 0 0 8 古 建 筑 防 工 业 振 动 技 术 规 范 7 C H/T 6 0 0 5-2 0 1 8 古 建 筑 测 绘 规 范 8 C J J 7 0-1 9 9 6 古 建 筑 修 建 工 程 质 量 检 验 评 定 标 准(南 方 地 区)9 C N A S-C I 0 1:2 0 1 2 检 验 机 构 能 力 认 可 准 则 1 0 C N A S-C I 0 7:2 0 1 8 检 验 机 构 能 力 认 可 准 则 在 建 设 工 程 检 验 领 域 的 应 用 说 明 1 1 J G J 1 2 5-2 0 1 6 危 险 房 屋 鉴 定 标 准 1 2 J G J 1 5 9-2 0 0 8 古 建 筑 修 建 工 程 施 工 及 验 收 规 范 1 3 J G J 3 4 0-2 0 1 5 建 筑 地 基 检 测 技 术 规 范 1 4 R B/T 2 1 4-2 0 1 7 检 验 检 测 机 构 资 质 认 定 能 力 评 价 检 验 检 测 机 构 通 用 要 求 1 5 W W/T 0 0 2 4-2 0 1 0 文 物 保 护 工 程 文 件 归 档 整 理 规 范 1 6 W W/T 0 0 3 4-2 0 1 2 古 建 筑 保 护 工 程 施 工 监 理 规 范 1 7 W W/T 0 0 3 7-2 0 1 2 古 建 筑 彩 画 保 护 修 复 技 术 要 求 1 8 W W/T 0 0 4 8-2 0 1 4 近 现 代 历 史 建 筑 结 构 安 全 性 评 估 导 则 1 9 W W/T 0 0 7 0-2 0 1 5 文 物 保 护 项 目 评 估 规 范 2 0 W W/T 0 0 7 8-2 0 1 7 近 现 代 文 物 建 筑 保 护 工 程 设 计 文 件 编 制 规 范 2 1 W W/T 0 0 8 4-2 0 1 7 文 物 建 筑 保 护 工 程 预 算 定 额(南 方 地 区)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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