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竹栽培技术规范DB5101/T 36-201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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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C S 6 5.0 2 0.0 1B 6 6DB5101四 川 省 成 都 市 地 方 标 准D B 5 1 0 1/T 3 6 2 0 1 8雷 竹 栽 培 技 术 规 范2 0 1 8-1 2-2 5 发 布 2 0 1 8-1 2-3 1 实 施成 都 市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局发 布D B 5 1 0 1/T 3 6 2 0 1 8I目 次前 言.I I1 范 围.1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13 术 语 和 定 义.14 造 林.25 抚 育 管 理.36 病 虫 害 防 治.57 竹 笋 采 收.5附 录 A(资 料 性 附 录)雷 竹 禁 用 农 药 种 类.6附 录 B(资 料 性 附 录)雷 竹 主 要 病 虫 害 常 用 防 治 方 法.7D B 5 1 0 1/T 3 6 2 0 1 8I I前 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成都市林业和园林管理局提出。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都江堰市凯达绿色开发有限公司、成都市标准化研究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琦、陈俐娥、陈旭、蒋丽琼、骆光文、胡古、庞迎春、何兵、朱财宽。D B 5 1 0 1/T 3 6 2 0 1 81雷 竹 栽 培 技 术 规 范1 范 围本 标 准 规 定 了 雷 竹 栽 培 技 术 的 术 语 和 定 义、造 林、抚 育 管 理、病 虫 害 防 治 及 竹 笋 采 收。本 标 准 适 用 于 成 都 市 行 政 区 域 内 雷 竹 的 栽 培 管 理。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下 列 文 件 对 于 本 文 件 的 应 用 是 必 不 可 少 的。凡 是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仅 所 注 日 期 的 版 本 适 用 于 本 文件。凡 是 不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其 最 新 版 本(包 括 所 有 的 修 改 单)适 用 于 本 文 件。G B 3 0 9 5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G B 5 0 8 4 农 田 灌 溉 水 质 标 准G B/T 8 3 2 1(所 有 部 分)农 药 合 理 使 用 准 则G B 1 5 6 1 8 土 壤 环 境 质 量 标 准N Y/T 3 9 3 绿 色 食 品 农 药 使 用 准 则3 术 语 和 定 义下 列 术 语 和 定 义 适 用 于 本 标 准。3.1母 竹具 有 繁 殖 能 力 且 用 来 定 植 的 优 良 竹 株。3.2竹 鞭在 地 下 生 长 的 茎,其 节 上 具 根 和 可 分 化 成 笋 或 鞭 的 芽。3.3来 鞭鞭 芽 分 化 生 长 为 母 竹 的 鞭 段。3.4去 鞭从 母 竹 开 始 向 外 生 长 的 鞭 段。3.5D B 5 1 0 1/T 3 6 2 0 1 82秆 柄母 竹 竹 篼 基 部 与 竹 鞭 的 连 接 部 位。3.6钩 梢用 钩 刀 钩 去 或 砍 去 竹 梢 顶 部,以 降 低 竹 株 高 度,减 少 风 雪 为 害,保 护 立 竹 的 方 法。4 造 林4.1 造 林 地 选 择4.1.1 产 地 环 境空 气 环 境 质 量 应 符 合 G B 3 0 9 5 规 定 的 二 级 标 准 要 求;土 壤 环 境 质 量 应 符 合 G B 1 5 6 1 8 规 定 的 二 级 标 准要 求;灌 溉 水 质 量 应 符 合 G B 5 0 8 4 的 要 求。4.1.2 气 候 条 件年 平 均 气 温 1 0 1 8 以 上;2 月 4 月,8 月 9 月 有 较 丰 富 的 降 水;冬 季 极 端 最 低 温 不 低 于-1 5。4.1.3 土 壤 条 件沙 壤 土 或 黏 土,P H 4.5 7.0,土 层 不 深 于 4 0 c m,疏 松 透 气,排 水 良 好。4.1.4 地 形 条 件坡 度 2 5 以 下,背 风 向 阳、光 照 充 足、交 通 方 便、灌 溉 条 件 充 足。4.2 林 地 整 理4.2.1 整 地 方 法带 状 整 地 或 块 状 整 地,清 除 石 块、树 蔸、竹 蔸。平 地、农 田 应 开 排 水 沟,沟 宽 2 5 c m,深 3 0 c m,间 隔1 0 m。4.2.2 整 地 深 度翻 耕 深 度 宜 为 3 0 c m 4 0 c m,山 坡 地 不 需 要 翻 耕。4.2.3 挖 穴等 高 线“品”字 布 穴,穴 长 6 0 c m,宽 4 0 c m,深 4 0 c m;株 行 距 2 m 3 m 3 m 3 m。4.3 母 竹 选 择4.3.1 母 竹 的 栽 培 类 型宜 选 择 出 笋 早、产 量 高 的 优 良 栽 培 类 型,如 细 叶 乌 头 竹 等。4.3.2 母 竹 质 量母 竹 应 符 合 以 下 要 求:D B 5 1 0 1/T 3 6 2 0 1 83 生 长 健 壮、无 检 疫 性 病 虫 害;年 龄 1 年 2 年 生;胸 径 2 c m 4 c m;高 度 1.5 m 2.5 m;留 来 鞭 1 0 c m 2 0 c m、去 鞭 2 0 c m 3 0 c m,带 土 球;留 枝 2 4 盘。4.3.3 母 竹 的 挖 掘保 护 鞭 芽 和 秆 柄,保 留 健 壮 芽 5 个 以 上。宜 选 择 竹 鞭 为 浅 黄 色 的 竹 株 做 母 竹,竹 鞭 发 黑 或 腐 烂、鞭上 无 芽 的 竹 株 不 应 做 母 竹。4.3.4 母 竹 的 运 输保 护 好 鞭 芽 与 秆 柄,避 免 震 落 宿 土;尽 可 能 缩 短 运 输 时 间;长 途 运 输 宜 用 油 布 覆 盖 竹 株,减 少 水 分蒸 发。4.4 栽 植 方 法4.4.1 栽 植 时 间宜 为 每 年 2 月、5 月、6 月、9 月、1 1 月。4.4.2 栽 植 密 度宜 为 9 0 0 株/h m2 1 5 0 0 株/h m2。4.4.3 栽 植 技 术母 竹 的 竹 鞭 平 置,深 2 0 c m 2 5 c m,鞭 土 密 接,下 紧 上 松,浇 水 保 湿,打 桩 固 定。5 抚 育 管 理5.1 幼 林 抚 育5.1.1 水 分 管 理根 据 土 壤 湿 度 适 时 浇 水,保 持 土 壤 湿 润。5.1.2 松 土 除 草一 年 松 土 3 次,适 时 除 草。5.1.3 合 理 施 肥5.1.3.1 一 年 施 肥 三 次,结 合 松 土 进 行。第 四 年 以 后 按 成 林 标 准 施 肥。5.1.3.2 第 一 年,种 植 时 每 株 母 竹 可 施 人 畜 尿 5 k g;三 个 月 后,每 株 母 竹 可 施 专 用 复 合 肥 0.1 k g;六 个月 后,每 株 母 竹 施 专 用 复 合 肥 0.2 k g。5.1.3.3 第 二 年,3 月、6 月、9 月 施 三 次 专 用 复 合 肥,共 计 9 0 0 k g/h m2。5.1.3.4 第 三 年,3 月、6 月、9 月 施 三 次 专 用 复 合 肥,共 计 1 8 0 0 k g/h m2。5.1.4 母 竹 留 养D B 5 1 0 1/T 3 6 2 0 1 845.1.4.1 按 照 留 远 挖 近,留 大 挖 小 的 疏 笋 养 竹 原 则,选 留 均 匀 健 壮 的 母 竹。5.1.4.2 造 林 后 第 一 年,留 新 竹 1 5 0 0 株/h m2 2 5 0 0 株/h m2。5.1.4.3 造 林 后 第 二 年、第 三 年,留 新 竹 3 5 0 0 株/h m2 4 5 0 0 株/h m2。5.1.5 套 种新 造 林 地 第 一 年 和 第 二 年 可 套 种 豆 科 矮 杆 农 作、药 材 等 经 济 作 物,以 耕 代 抚。5.1.6 竹 林 保 护新 竹 6 月 进 行 钩 稍,留 枝 1 2 档 1 6 档;禁 止 农 畜 进 入,防 止 病 虫 为 害;冬 季 摇 雪,防 止 雪 压;进 行必 要 的 补 植。5.2 成 林 丰 产 培 育5.2.1 松 土5.2.1.1 结 合 施 肥 进 行。5.2.1.2 5 月 6 月 深 翻 松 土,深 2 0 c m 2 5 c m;8 月 9 月 浅 削 松 土,深 1 0 c m 1 5 c m。5.2.2 竹 林 更 新5.2.2.1 立 新 竹 密 度 宜 保 持 在 8 0 0 0 株/h m2 1 0 0 0 0 株/h m2;1 年 3 年 新 竹 应 占 7 5%以 上。5.2.2.2 母 竹 保 留 4 年,结 合 松 土 连 蔸 清 除 5 年 以 上 老 竹 及 老 残 病 竹。5.2.2.3 及 时 挖 去 开 花 竹,适 当 增 施 氮 肥,加 强 管 理。5.2.3 钩 梢6 月 份 进 行 钩 稍,留 枝 1 2 档 左 右。5.2.4 施 肥5.2.4.1 根 据 土 壤 和 竹 子 生 长 情 况 平 衡 配 方 施 肥,有 机 肥、生 物 肥、化 肥 合 理 搭 配 施 用。5.2.4.2 化 肥 应 与 腐 熟 有 机 肥 配 合 施 用;人 畜 粪 肥、饼 肥 等 农 家 肥,应 高 温 发 酵 腐 熟 后 施 用;不 应 使用 含 病 原 微 生 物、重 金 属 等 有 害 物 质 的 垃 圾 污 泥 及 未 经 国 家 有 关 部 门 登 记 获 批 准 生 产 的 肥 料 产 品。5.2.4.3 每 年 宜 施 氮 4 5 0 k g/h m2,磷 1 5 0 k g/h m2,钾 3 0 0 k g/h m2;可 根 据 目 标 竹 笋 产 量 与 土 壤 肥 力 按 氮、磷、钾 比 例 3:1:2 适 当 增 减。5.2.4.4 5 月 6 月 施 长 鞭 肥,9 月 施 催 芽 肥,1 2 月 施 孕 笋 肥,次 年 3 月 施 长 笋 肥。5.2.5 水 分 管 理5.2.5.1 在 3 月 5 月 竹 笋 生 长 期、6 月 7 月 竹 鞭 生 长 期、8 月 9 月 笋 芽 分 化 期,应 保 持 土 壤 水 分充 足,如 降 水 不 足,竹 林 干 旱,应 及 时 灌 溉。5.2.5.2 雨 季 前 应 清 沟 排 水。6 病 虫 害 防 治6.1 加 强 检 疫严 格 执 行 植 物 检 疫 制 度,防 制 检 疫 性 病 虫 害 传 播、蔓 延。D B 5 1 0 1/T 3 6 2 0 1 856.2 营 林 措 施 防 治6.2.1 保 护 竹 林 周 边 环 境,保 护 天 敌 资 源,维 护 生 态 系 统 平 衡。6.2.2 加 强 竹 林 管 理,采 用 冬 季 垦 复、夏 季 除 草、科 学 施 肥 等 措 施,降 低 有 害 生 物 种 群 数 量,促 进 竹林 生 长,优 化 竹 林 结 构,提 高 竹 林 对 有 害 生 物 的 抵 抗 能 力。6.2.3 做 好 竹 林 清 理 工 作,及 时 清 除 竹 林 中 受 病 虫 危 害 的 竹 笋(枝、叶、秆)和 老 弱 残 次 竹,清 除 林内 病 虫 害 传 播 源,改 善 竹 林 环 境。6.3 物 理 防 治6.3.1 利 用 害 虫 的 趋 光 性 进 行 灯 光 诱 杀,可 用 黑 光 灯、频 振 式 杀 虫 灯 等 诱 杀 竹 笋 夜 蛾、竹 织 叶 野 螟 等蛾 类 害 虫 的 成 虫;利 用 黄 板 诱 杀 蚜 虫 等。6.3.2 利 用 害 虫 的 潜 伏、固 着 为 害 等 习 性,可 进 行 人 工 挖 除 或 抹 除 等。6.4 化 学 防 治6.4.1 农 药 的 选 用、使 用 次 数、使 用 方 法 等 应 符 合 G B 8 3 2 1.1 G B 8 3 2 1.6 的 要 求,绿 色 食 品 生 产 基 地应 符 合 N Y/T 3 9 3 的 要 求。6.4.2 禁 止 使 用 的 农 药 参 见 附 录 A。6.5 常 见 病 虫 害 防 治 方 法参 见 附 录 B。6.6 生 物 防 治6.6.1 保 护 和 利 用 螳 螂、瓢 虫、草 蛉、食 蚜 蝇 等 捕 食 性 天 敌 和 寄 生 蜂、寄 生 蝇 等 寄 生 性 昆 虫。6.6.2 利 用 苏 云 金 杆 菌(B T)、白 僵 菌、绿 僵 菌 等 微 生 物 制 剂 防 治。7 竹 笋 采 收7.1 采 挖 时 间宜 为 3 月 中 旬 5 月 中 旬,按 照 勤 挖 笋,顾 留 养 的 原 则,除 蓄 笋 养 竹 部 分 外,其 余 全 部 采 挖。7.2 采 挖 要 求7.2.1 采 用 专 用 工 具,靠 近 秆 柄 采 收。7.2.2 根 据 土 壤 的 深 浅,控 制 竹 笋 的 长 度,及 时 进 行 采 收。土 壤 深 厚 的,竹 笋 出 土 后,即 可 采 收;土壤 浅 的 或 浅 鞭 竹 笋,采 收 笋 长 控 制 在 3 0 c m 以 内。7.2.3 应 保 护 竹 笋 完 整、新 鲜,及 时 供 应 市 场。D B 5 1 0 1/T 3 6 2 0 1 86A A附 录 A(资 料 性 附 录)雷 竹 禁 用 农 药 种 类A.1 雷 竹 禁 用 农 药 种 类 可 参 见 表 A.1。表 A.1 雷 竹 禁 用 农 药 种 类农药种类 农药名称 禁用原因无机砷杀虫剂 砷酸钙 高毒有机砷杀菌剂 甲基胂酸锌、甲基胂酸铵、福美甲胂、福美胂 高残留有机锡杀菌剂 毒菌锡、三苯基醋锡、三苯基氯化锡、氯化锡 高残留、慢性毒性有机汞杀菌剂 氯化乙基汞(西力生)、醋酸苯汞(赛力散)剧毒、高残留有机杂环类 敌枯双 致畸氟制剂 氟化钙、氟化钠、氟化酸钠、氟乙酰胺、氟氯酸钠 剧毒、高残留、易药害有机氯杀虫剂 D D T、六六六、林丹、艾氏剂、狄氏剂、五氯酚钠、硫丹 高残留有机氯杀螨剂 三氯杀螨醇 工业品含有一定量的 D D T卤代烷类熏蒸杀虫剂 二溴乙烷、二溴丙烷、溴甲烷 致癌、致畸有机磷杀虫剂甲拌磷、乙拌磷、久效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甲胺磷、氧化乐果、治螟磷、杀扑磷、水胺硫磷、磷铵、内吸磷、甲基异磷、马拉硫磷剧毒、高残留氨基甲酸酯杀虫剂 克百威(呋喃丹)、丁(丙)硫克百威、涕灭威 高毒二甲基甲脒类杀虫剂 杀虫脒 慢性毒性、致癌取代苯杀虫杀菌剂 五氯硝基苯、稻瘟醇(五氯苯甲醇)、苯菌灵(笨笨特)-二苯醚除草剂 草枯醚 慢性毒性D B 5 1 0 1/T 3 6 2 0 1 87B B附 录 B(资 料 性 附 录)雷 竹 主 要 病 虫 害 常 用 防 治 方 法B.1 雷 竹 主 要 病 虫 害 防 治 方 法 可 参 照 表 B.1 执 行。表 B.1 雷 竹 主 要 病 虫 害 常 用 防 治 方 法病虫名称 防治方法竹广肩小蜂1、成虫羽化期,用 8 0%敌敌畏乳油 1 0 0 0 倍 1 5 0 0 倍,或用 2.5%敌杀死 2 0 0 0 倍液,喷雾防治,每隔 3 天 4 天喷雾一次,连续 3 次 4 次。2、危害严重时,可采取打孔注药的方式,4 月中旬至 5 月初,在竹秆基部 2 节 3 节打洞,用 8 0%敌敌畏乳剂注入竹腔。3、受害严重植株,老竹更新时将枝叶清理出林地,烧毁。竹蚜虫1、保护蚜虫天敌瓢虫与草蛉,食蚜蝇和竹蚜茧蜂。2、用敌马烟剂,每亩用 1 k g 2 k g 熏杀。3、1 0%吡虫啉可湿性粉剂或 2.5%功夫乳油,1 0 0 0 倍 1 5 0 0 倍液喷雾,每隔 3 天 4 天喷雾一次,连续 2 次 3 次。竹介壳虫1、秋冬季节,清除被害枝叶,林外烧毁。2、在 5 月 6 月幼虫初孵期,在受害竹林中喷 8 0%敌敌畏 5 0 0 倍液,每 5 天 6 天 1 次,连续喷洒 2 次 3 次。竹笋夜蛾1、松土除草,消灭越冬卵。2、用黑光灯诱杀成虫。3、出笋前对竹林和周边杂草喷洒 2 0%杀灭聚酯乳油 1 0 0 0 倍 1 5 0 0 倍液。一字竹笋象1、加强林地管理,秋季垦复。2、成虫期,进行人工扑虫。3、成虫至盛期,林间用 8 0%敌敌畏 1 5 0 0 倍液喷雾。竹螟1、冬季垦复,破坏土虫茧的越冬场所。2、6 月上旬成虫高峰时期灯光诱杀。3、发现幼虫时用 9 0%敌百虫 4 0 0 倍液喷洒每 3 天 4 天一次,连续喷洒 2 次 3 次。黄脊竹蝗1、1 1 月挖出卵块杀灭。2、保护竹蝗天敌。3、利用 1 0%的吡虫啉 1 0 0 0 倍 1 5 0 0 倍液喷雾每隔 3 天 4 天一次,连续 2 次 3 次。竹舟蛾(竹篦舟蛾)4、在 7 月 9 月,9 月 1 1 月中耕松土,翻出蛹茧。1、成虫期利用黑光灯诱杀。2、可用 2.5%敌百虫粉稀释 2 0 0 0 倍喷雾,每 3 天 5 天一次,连续 3 次 4 次。竹毒蛾1、人工摘除虫茧或用黑光灯诱杀。2、每亩用 2.5%溴氰菊酯 1 5 克 3 0 克兑水喷雾或用敌马烟剂熏杀,每亩用 1 k g 2 k g。竹卵圆蝽1、利用群居于竹秆节上下为害习性,震落扑杀。2、在竹秆上喷洒 1:1 0 0 0 倍吡虫啉液。CD B 5 1 0 1/T 3 6 2 0 1 88表 B.1(续)病虫名称 防治方法金针虫 1、消除杂草可消灭地下害虫,成虫的产卵场所,减少幼虫的早期食物来源。2、笋 期 过 后,用 9 0%晶 体 敌 百 虫 4 0 0 倍 5 0 0 倍 液 喷 浇,5 天 7 天 一 次,连 续 喷 洒 2次 3 次。3、人工挖退笋时将幼虫直接砸死。竹煤污病 1、出介壳虫、蚜虫诱发引起,及时防治虫害。2、竹林密度合理,通风透光,实际砍伐病株并逐年反复进行。竹丛枝病 1、清除病枝病株,移出林地,烧毁。2、5 月 6 月,每亩用粉锈宁 2 0 0 m l,2 5 0 倍液一周一次,连喷 3 次。竹杆锈病 1、3 月,用刀刮除冬孢子堆及周围竹青。2、5 月 6 月,每亩用粉锈宁 1 5 0 m l,2 5 0 倍 5 0 0 倍液喷雾竹秆 1 次 2 次。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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