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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0 1.0 4 0.0 1A 0 0DB4102开 封 市 地 方 标 准D B 4 1 0 2/T 0 1 3 2 0 2 0现 场 检 验 管 理 规 范2 0 2 0-1 2-0 1 发 布 2 0 2 0-1 2-1 5 实 施开 封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发 布D B 4 1 0 2/T 0 1 3 2 0 2 0I前 言本 文 件 按 照 G B/T 1.1 2 0 2 0 标 准 化 工 作 导 则 第 1 部 分:标 准 化 文 件 的 结 构 和 起 草 规 则 进 行 编写。本 文 件 由 开 封 市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检 验 测 试 中 心 提 出,开 封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归 口。本 文 件 起 草 单 位:开 封 市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检 验 测 试 中 心。本 文 件 主 要 起 草 人:王 利 杰、赵 玮、张 庆、陈 成、王 沛、王 向 阳。D B 4 1 0 2/T 0 1 3 2 0 2 01现 场 检 验 管 理 规 范1 范 围本 文 件 规 定 了 检 验 检 测 机 构 离 开 实 验 室 到 现 场 检 验 工 作 的 组 织 和 管 理。本 文 件 适 用 于 已 获 得 或 申 请 资 质 认 定 的 检 验 检 测 机 构 在 离 开 实 验 室 到 现 场 进 行 检 验 工 作 的 控 制。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下 列 文 件 中 的 内 容 通 过 文 中 的 规 范 性 引 用 而 构 成 本 文 件 必 不 可 少 的 条 款。其 中,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仅 该 日 期 对 应 的 版 本 适 用 于 本 文 件;不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其 最 新 版 本(包 括 所 有 的 修 改 单)适 用 于 本文 件。R B/T 2 1 4 检 验 检 测 机 构 资 质 认 定 能 力 评 价 检 验 检 测 机 构 通 用 要 求3 职 责3.1 检 验 部 门 负 责 现 场 检 验 检 测 适 宜 性 的 考 察、检 验 检 测 方 案 的 确 定 及 现 场 检 验 检 测 的 具 体 实 施。3.2 技 术 负 责 人:负 责 现 场 检 验 检 测 和 指 令 性 检 验 实 施 细 则、实 施 方 案 的 批 准。4 工 作 程 序4.1 任 务 来 源4.1.1 一 般 客 户 委 托 检 验 检 测。4.1.2 执 法 部 门 的 执 法 检 查。4.1.3 上 级 安 排 的 指 令 性 监 督 检 验。4.1.4 有 关 部 门 委 托 的 仲 裁 检 验。4.2 业 务 受 理4.2.1 检 验 机 构 应 进 行 合 同 评 审,认 为 适 宜 进 行 现 场 检 验 的,在 合 同 上 应 注 明“现 场 检 验”。4.2.2 属 客 户 提 出 的 委 托 检 验 检 测,业 务 受 理 部 门 应 在 委 托 协 议 和 内 部 流 转 文 件 上 注 明“现 场 检 验”。4.2.3 属 执 法 部 门 提 出 的 监 督 检 查 检 验,业 务 受 理 部 门 应 在 内 部 流 转 文 件 上 注 明“现 场 检 验”。4.2.4 承 检 的 上 级 指 令 性 监 督 检 验,由 检 验 室 制 定 检 验 实 施 细 则 或 检 验 实 施 方 案,报 技 术 负 责 人 批 准 后实 施,业 务 受 理 部 门 应 在 内 部 流 转 文 件 上 注 明“现 场 检 验”。4.2.5 仲 裁 检 验 按 仲 裁 检 验 工 作 程 序 受 理,业 务 受 理 部 门 应 在 内 部 流 转 文 件 上 注 明“现 场 检 验”。4.2.6 内 部 流 转 文 件 由 业 务 受 理 部 门 填 写 样 品 名 称、产 品 标 准、检 验 检 测 性 质、承 检 室、指 令 完 成 日期 及 检 验 检 测 项 目 等 相 关 信 息 后 交 检 验 室,其 它 项 目 由 检 验 室 到 达 检 验 检 测 现 场 时 填 写。4.2.7 业 务 受 理 部 门 受 理 完 毕 后 应 及 时 通 知 检 验 室 办 理 检 验 检 测 任 务 接 收 手 续。4.3 准 备 工 作D B 4 1 0 2/T 0 1 3 2 0 2 024.3.1 检 验 部 门 应 根 据 检 验 检 测 业 务 选 择 合 适 的 检 验 检 测 人 员,现 场 检 验 检 测 应 由 两 名 以 上 检 验 检 测人 员 参 加,主 检 应 具 有 助 理 工 程 师 以 上 技 术 职 称 或 大 专 以 上 文 化 程 度,检 验 检 测 人 员 均 应 取 得 相 应 检 验检 测 项 目 上 岗 资 格。4.3.2 检 验 检 测 人 员 应 熟 悉 检 验 检 测 项 目 产 品 标 准、抽 样 方 法 标 准 和 检 验 方 法 标 准,熟 练 掌 握 仪 器 设 备操 作 规 程。4.3.3 现 场 检 验 前 检 验 检 测 人 员 应 准 备 好 技 术 资 料、抽 样 用 具 及 现 场 检 验 检 测 仪 器 设 备,设 备 离 开 实验 室 前 应 履 行 设 备 管 理 手 续,并 进 行 状 态 确 认。4.3.4 到 达 检 验 检 测 现 场 后,若 检 验 检 测 对 环 境 条 件 有 明 确 要 求 的,检 验 检 测 人 员 应 检 查 现 场 环 境 条 件,必 要 时 应 进 行 监 控 并 记 录。4.3.5 到 达 检 验 检 测 现 场 后,检 验 检 测 人 员 应 按 仪 器 使 用 说 明 及 操 作 规 程 安 装 并 调 试 好 仪 器。4.3.6 需 抽 样 的 按 抽 样 管 理 规 定 进 行 抽 样,抽 样 单 应 经 被 检 单 位 签 字 认 可。4.3.7 抽 样 应 一 次 性 抽 足 检 验 检 测 和 复 检 样 品,复 检 样 品 能 签 封 的 应 当 场 签 封,检 验 检 测 样 品 如 不 马 上进 行 检 验 检 测,需 离 开 时 也 应 签 封。4.3.8 对 抽 取 的 样 品 应 按 相 关 规 定 进 行 标 识,能 贴 标 签 的 粘 贴 样 品 签,不 能 粘 贴 的,采 取 适 当 的 方 法 标识。4.3.9 检 测 用 设 备 应 确 保 经 过 检 定 或 校 准,并 在 检 定 或 校 准 有 效 期 内。确 保 检 测 仪 器 设 备 状 态 正 常,数 据 准 确。4.4 检 验 检 测4.4.1 检 验 检 测 前,检 验 检 测 人 员 应 仔 细 检 查 样 品 状 态,包 括 是 否 异 常,是 否 与 相 应 的 检 验 检 测 方 法 中所 描 述 的 标 准 状 态 有 所 偏 离。如 对 样 品 是 否 适 用 于 检 验 检 测 有 疑 问,或 样 品 与 提 供 的 说 明 不 符,或 对 要 求的 检 验 检 测 规 定 得 不 完 全,检 验 检 测 人 员 应 询 问 客 户,澄 清 有 关 疑 问 后 再 开 始 检 验 检 测,并 在 内 部 流 转 文件 上 注 明 被 检 品 验 收 情 况。4.4.2 样 品 应 按 标 准 要 求 进 行 必 要 的 处 理。4.4.3 检 验 应 按 标 准 或 检 验 检 测 细 则 进 行,检 验 人 员 应 按 操 作 规 程 操 作 仪 器 设 备。4.4.4 检 验 检 测 过 程 中 检 验 检 测 人 员 不 得 离 开 检 验 检 测 现 场,不 得 由 非 本 机 构 人 员 操 作 仪 器 和 记 录 检验 检 测 数 据。4.4.5 检 验 检 测 过 程 中,检 验 检 测 人 员 应 注 意 数 据 保 密 性,确 保 公 正 性。4.4.6 对 检 验 检 测 完 毕 需 被 检 方 签 字 认 可 的,应 当 场 由 被 检 方 当 事 人 签 字。4.4.7 现 场 检 验 检 测 过 程 中,主 检 如 发 现 不 具 备 现 场 检 验 检 测 条 件 或 有 异 常 情 况 或 现 场 检 验 检 测 中 受到 干 扰 无 法 继 续 检 验 时,有 权 停 止 检 验,并 及 时 向 本 机 构 质 量 负 责 人 报 告 有 关 情 况。4.4.8 现 场 检 验 检 测 记 录 数 据 应 及 时 准 确,如 有 异 常 应 及 时 查 明 原 因,采 取 必 要 措 施,必 要 时 重 新 检 验,检 验 检 测 结 束 后 要 对 检 验 检 测 记 录 进 行 核 查,确 保 检 验 检 测 原 始 记 录 的 准 确 性 和 完 整 性。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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