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I C S 点 击 此 处 添 加 I C S 号点 击 此 处 添 加 中 国 标 准 文 献 分 类 号DB51四 川 省(甘 孜 州)地 方 标 准D B 5 1 3 3/T 3 9 2 0 1 9萝 卜 生 产 技 术 规 程T e c h n i c a l r e g u l a t i o n s f o r r a d i s h P r o d u c t i o n2 0 1 9-1 2-3 0 发 布2 0 2 0-0 1-3 0 实 施甘 孜 州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发 布D B 5 1 3 3/T 3 9 2 0 1 9I目 次前 言.I I1 范 围.1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13 产 地 环 境.14 生 产 管 理 措 施.15 病 虫 害 防 治.36 采 收.37 包 装、标 识.38 贮 存 和 运 输.49 建 立 生 产 技 术 档 案.4D B 5 1 3 3/T 3 9 2 0 1 9I I前 言本 标 准 按 照 G B/T 1.1-2 0 0 9 标 准 化 工 作 导 则 第 1 部 分:标 准 结 构 和 编 写 给 出 的 规 则 起 草。本 标 准 由 甘 孜 藏 族 自 治 州 农 牧 农 村 局 提 出 并 归 口。本 标 准 起 草 单 位:甘 孜 藏 族 自 治 州 农 技 土 肥 站。本 标 准 主 要 起 草 人:李 良、何 毅、杨 帆、张 翼、蒋 季 均、汪 为 民、王 桂 和。D B 5 1 3 3/T 3 9 2 0 1 91萝 卜 生 产 技 术 规 程1 范 围本 标 准 规 定 了 萝 卜 生 产 的 产 地 环 境、栽 培 类 型、施 肥 原 则、生 产 管 理 措 施、病 虫 害 防 治、采 收、标志、包 装、运 输 和 贮 存 及 建 立 生 产 技 术 档 案。本 标 准 适 用 于 甘 孜 州 区 域 内 萝 卜 的 生 产。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下 列 文 件 对 于 本 文 件 的 应 用 是 必 不 可 少 的。凡 是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仅 所 注 日 期 的 版 本 适 用 于 本 文件。凡 是 不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其 最 新 版 本(包 括 所 有 的 修 改 单)适 用 于 本 文 件。G B/T 8 3 2 1(所 有 部 分)农 药 合 理 使 用 准 则N Y/T 3 9 1 绿 色 食 品 产 地 环 境 技 术 条 件N Y/T 3 9 3 绿 色 食 品 农 药 使 用 准 则N Y/T 3 9 4 绿 色 食 品 肥 料 使 用 准 则N Y/T 6 5 8 绿 色 食 品 包 装 通 用 准 则N Y/T 1 0 5 6 绿 色 食 品 贮 藏 运 输 准 则3 产 地 环 境应 符 合 N Y/T 3 9 1 的 规 定。4 生 产 管 理 措 施4.1 品 种 选 择选 用 抗 病、优 质、丰 产、抗 逆 的 品 种。种 子 纯 度 9 0%,净 度 9 7%,发 芽 率 9 6%,水 分 8%。4.2 整 地 施 基 肥栽 培 田 块 早 耕 多 翻,耕 地 的 深 度 根 据 品 种 而 定,大 型 品 种 需 深 耕 3 0 c m 以 上。施 肥 应 按 N Y/T 3 9 4 的规 定 执 行。以 基 肥 为 主、追 肥 为 辅,基 肥 量 应 占 总 施 肥 量 的 7 0%以 上。4.3 播 种4.3.1 播 种 量大 型 品 种 每 公 顷 用 种 量 为 7.5 k g;中 型 品 种 为 1 2 k g 1 5 k g;小 型 品 种 为 2 2.5 k g 3 0 k g。4.3.2 播 种 时 间D B 5 1 3 3/T 3 9 2 0 1 924.3.2.1 秋 冬 萝 卜秋 种 冬 收,生 长 期 6 0 d 1 2 0 d。多 为 大 型 种 和 中 型 品 种,产 量 高,品 质 好,收 期 迟,耐 贮 藏。4.3.2.2 冬 春 萝 卜适 于 甘 孜 州 东 部 等 冬 季 不 太 寒 冷 的 地 区。1 0 月 播 种,露 地 越 冬,2 月 3 月 收 获。品 种 要 求 耐 寒 性 强、抽 薹 迟、不 易 空 心。4.3.2.3 春 夏 萝 卜2 月 3 月 播 种,4 月 6 月 收 获,生 育 期 4 5 d 7 0 d,品 种 要 求 耐 抽 薹、不 易 空 心。4.3.2.4 夏 秋 萝 卜6 月 7 月 播 种,8 月 9 月 收 获,品 种 要 求 耐 热。4.3.2.5 四 季 萝 卜生 长 期 短,除 严 寒 酷 暑 外,四 季 可 种,品 种 要 求 适 应 性 强、抽 薹 迟。4.3.3 播 种 方 式大 型 萝 卜 宜 起 垄 栽 培,垄 距 6 5 c m 7 5 c m,垄 高 1 5 c m 2 0 c m,交 错 播 种 两 行;中 型 品 种 多 采 用 机 械 条播 方 式 行 距 2 5 c m 3 0 c m,株 距 1 5 c m 2 0 c m;小 型 品 种 可 用 机 械 条 播 或 撒 播 方 式 行 距 1 0 c m 1 5 c m,株 距8 c m 1 0 c m。4.4 田 间 管 理4.4.1 间 苗 定 苗以 早 间 苗、晚 定 苗 为 原 则,保 证 苗 全 苗 壮。一 般 在 第 1 片 真 叶 展 开 时,第 1 次 间 苗,拔 除 受 病 虫 侵 害及 细 弱 的 幼 苗、病 苗、畸 形 苗 和 不 具 有 原 品 种 特 征 的 苗,每 穴 留 苗 2 株 4 株。当 幼 苗 具 4 片 6 片 真 叶 时,按 规 定 的 株 距 定 苗,每 穴 留 1 株。4.4.2 中 耕 除 草 与 培 土结 合 间 苗 进 行 中 耕 除 草。第 1、2 次 间 苗 时,浅 中 耕,锄 松 表 土,最 后 1 次 间 苗 时,深 中 耕,并 培 土。4.4.3 浇 水4.4.3.1 发 芽 期播 后 注 意 保 持 土 壤 湿 润。干 旱 年 份,夏 秋 萝 卜 采 取“三 水 齐 苗”,即 播 后 浇 1 次 水,出 苗 浇 1 次 水,齐 苗 浇 1 次 水。雨 水 充 足,土 壤 湿 润 情 况 下 不 浇 水。4.4.3.2 幼 苗 期苗 期 遵 循“少 浇 勤 浇”的 原 则,土 壤 有 效 含 水 量 宜 在 6 0%以 上。前 期 适 当 少 浇 水 蹲 苗。4.4.3.3 叶 生 长 盛 期此 期 适 量 灌 溉,以“地 不 干 不 浇,地 发 白 才 浇”为 原 则,浇 水 量 适 当 增 加。4.4.3.4 肉 质 根 生 长 盛 期D B 5 1 3 3/T 3 9 2 0 1 93此 期 应 充 分 均 匀 浇 水,土 壤 有 效 含 水 量 宜 在 7 0%8 0%。雨 水 充 足、土 壤 湿 润 情 况 下 不 浇 水。4.4.4 追 肥基 肥 充 足 而 生 长 期 短 的 品 种,可 以 少 施 或 不 施 追 肥。大 型 品 种 可 根 据 基 肥 使 用 情 况,分 期 追 肥。根据 土 壤 肥 力 和 生 长 状 况 等 确 定 追 肥 时 间、追 肥 种 类 和 量。在 出 苗 后 3 0 天 左 右,定 苗 后 结 合 中 耕 除 草,每公 顷 施 尿 素 1 2 0 k g 1 5 0 k g;肉 质 根 生 长 盛 期,每 公 顷 施 4 0%左 右 速 效 复 合(配 方)肥 1 5 0 k g 3 0 0 k g。收获 前 2 0 天 应 不 追 肥。5 病 虫 害 防 治5.1 主 要 病 虫 害主 要 病 害 有 霜 霉 病、软 腐 病、白 斑 病、病 毒 病、黑 斑 病 等;主 要 虫 害 有 蚜 虫、菜 青 虫、小 菜 蛾、白粉 虱 等。5.2 防 治 原 则按 照“预 防 为 主,综 合 防 治”的 植 保 方 针,坚 持“农 业 防 治、物 理 防 治、生 物 防 治 为 主,化 学 防 治为 辅”的 原 则。5.3 防 治 方 法5.3.1 农 业 防 治选 用 抗(耐)病 优 良 品 种;培 育 无 病 虫 害 壮 苗,实 行 轮 作 倒 茬,加 强 中 耕 除 草,降 低 病 虫 源 数 量。采 收 后 应 及 时 清 洁 田 园,将 残 枝 败 叶、杂 草、农 膜 等 清 理 干 净。5.3.2 物 理 防 治利 用 阳 光 晒 种、温 汤 浸 种;采 用 黄 板 诱 杀 蚜 虫;覆 盖 银 灰 色 地 膜 驱 避 蚜 虫;应 用 频 振 式 灭 虫 灯 诱杀 蛾 类 成 虫。5.3.3 生 物 防 治积 极 保 护 利 用 天 敌,使 用 生 物 农 药。可 利 用 天 敌 如 七 星 瓢 虫、食 蚜 蝇 防 治 蚜 虫;可 利 用 生 物 农 药 苦参 碱 防 治 害 虫 和 霜 霉 病。5.3.4 化 学 防 治应 按 G B/T 8 3 2 1 和 N Y/T 3 9 3 规 定 的 执 行。轮 换、交 替 用 药,合 理 混 用。6 采 收根 据 市 场 需 要 和 萝 卜 品 种 生 育 期 及 时 收 获。一 般 在 肉 质 根 充 分 膨 大 后 为 收 获 适 期。7 包 装、标 识7.1 包 装D B 5 1 3 3/T 3 9 2 0 1 947.1.1 包 装 材 料应 符 合 N Y/T 6 5 8 的 规 定。7.1.2 包 装 分 类按 产 品 的 品 种、规 格 分 别 包 装。7.2 标 识7.2.1 标 识 内 容包 装 上 应 标 明 产 品 名 称、产 品 的 标 准 编 号、商 标、生 产 单 位 名 称、详 细 地 址、产 地、品 种、等 级、净 含 量 和 包 装 日 期 等,标 志 上 的 字 迹 应 清 晰、完 整。7.2.2 标 识 使 用经 绿 色 食 品 中 心 认 证 许 可 的,可 以 在 包 装 上 使 用 绿 色 食 品 标 识。8 贮 存 和 运 输应 按 N Y/T 1 0 5 6 的 规 定 执 行。收 获 后 宜 在 阴 凉 条 件 下 存 放,严 防 烈 日 暴 晒、雨 淋、冻 害 及 有 毒 物 质 和 病 虫 为 害;贮 藏 前 进 行 预 冷,贮 藏 温 度 宜 保 持 在 0 3 范 围 内,湿 度 宜 保 持 在 9 0%左 右。收 获 后 应 就 地 整 理,及 时 包 装 运 输。运 输 时 应 轻 装 轻 卸,运 输 工 具 应 清 洁 干 燥,有 防 风、防 雨、防晒、防 冻 设 施。严 禁 与 有 毒、有 害、有 腐 蚀 性、有 异 味 的 物 品 混 运。9 建 立 生 产 技 术 档 案建 立 生 产 技 术 档 案,详 细 记 录 产 地 环 境 条 件、生 产 技 术、病 虫 害 防 治 及 采 收 等 各 环 节 所 采 取 的 具 体措 施。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