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五助”服务规范DB32/T 3633-201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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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03.080.99 A12 备案号:DB32 江苏省地方标 准 DB32/T 3633 2019 社区老年 人日间照 料“五助”服务规范 Specifications 2019-07-11 发布 2019-08-01 实施 江 苏 省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发布 DB32/T 3633 2019 目 次 前言.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基本要求.2 5“五助”服务内容和要求.2 6 服务管理.4 7 服务质量监督.5 附录 A(规范性附录)社区日间照料“五助”服务对象基本信息登记表.7 附录 B(规范性附录)社区日间照料“五助”服务协议(合同)范本.9 附录 C(规范性附录)社区日间照料“五助”服务确认表.11 附录 D(规范性附录)社区日间照料“五助”服务满意度调查表.12 DB32/T 3633 2019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 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邳州市民政局、邳州市养心居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提出。本标准由江苏省民政厅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邳州市民政局、邳州市行政审批局、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江苏康乐年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邳州市养心居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剑、丁庆飞、陈晓辉、陈依佳、张厚亮、于跃、吴岚、袁治、任小红、王建国。DB32/T 3633 2019 1 社区老 年人日间 照料“五助”服 务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五助”服务规范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五助”服务内容和要求、服务管理、服务质量监督。本标准适用于江苏省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服务站)等社区为老服务组织。2 规范性 引用 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14934 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 GB/T 33168-2016 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服务基本要求 GB/T 33169-2016 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设施设备配置 建标 143-2010 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标准 3 术语和 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五助”服 务 five services 依托社区养老服务资源,为有生活照料需求的老年人提供或协助提供助餐、助洁、助浴、助医、助行等服务。3.2 助餐服 务 meal service 为老年人提供中心就餐、上门送餐和上门做饭等服务。3.3 助洁服 务 cleaning service 为老年人提供居室保洁、物品清洁、洗涤等服务。3.4 助浴服 务 bathing service 为老年人提供上门洗浴、外出洗浴服务。3.5 助医服 务 medical service DB32/T 3633 2019 2 为老年人提供陪医就诊、代为取药等服务。3.6 助行服 务 outdoor activity service 为老年人提供陪同散步和陪同外出等服务。4 基本要 求 4.1 服务机 构 4.1.1 机构的建筑设施及功能布局、设备配置应符合建标 143-2010、GB/T 33169-2016的要求,应配备相关技术人员对设施设备进行定期检查与维修。4.1.2 应依法登记注册并将相关证照悬挂在服务机构醒目位置。4.1.3 应配置满足服务需要的服务人员和管理人员,机构应与聘用人员签订合同、购买社保,并遵守国家规定劳务合同的要求。4.1.4 应依据 GB/T 33168-2016 要求,制定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机构和“五助”服务的规章制度、服务规范、工作流程及考核管理办法。建立档案管理制度,设施、设备、人员、环境、安全、卫生、健康、资质证明、服务协议等建立档案;设计相应记录表格进行记录,并有责任人签字(见附录A、附录B、附录C)。4.1.5 应公开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并对服务对象作相应承诺,按协商或协议执行。4.2 服务人 员 4.2.1 应持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及从事国家要求的专业服务的资质证书。4.2.2 应接受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岗前培训并持证(牌)上岗;并定期接受业务培训。4.2.3 应遵守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规章制度,遵守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职业道德,保护老年人隐私。4.2.4 上岗时应统一着装,注意个人卫生。4.2.5 提供服务时应态度和蔼、文明用语,细致周到、操作规范,并应做好服务记录。4.2.6 专业服务人员应具有安全防范意识,熟练掌握应急技能,如遇到突发性事件,能按照应急预案采取及时、正确的应对措施。5“五助”服 务内 容和 要求 5.1 助餐服 务 5.1.1 中心就 餐 5.1.1.1 设施要求:应配置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卫生法规要求、满足服务需要的设施、设备和用具,定期检查配餐间、厨具、餐具的卫生情况。5.1.1.2 员工要求:餐饮服务人员应定期体检,取得健康合格证,并将个人照片、信息和相关证照张贴在餐厅或集中就餐点醒目处。5.1.1.3 安全管理:就餐中心的食材(品)储存、加工、制作、配送等服务应符合 GB 14934和有关国家食品安全卫生法规的要求。供餐食品应实行留样制度,留样时间不低于 48 小时并做好留样记录。5.1.1.4 就餐环境:餐厅或集中就餐点应清洁、整洁、安静,温度适宜,无蚊虫苍蝇,无水渍油渍,餐桌椅摆放合理,餐具摆放有序。DB32/T 3633 2019 3 5.1.1.5 配餐管理:合理配餐,每周有食谱,并在公告栏公开展示。尊重老年人的饮食习惯,注意均衡营养,饮食宜清淡,饭菜宜软烂,温度要适宜。了解老年人疾病的情况,如糖尿病、肾病、高血压等对饮食有特殊要求的,应根据病情需要,调整好治疗饮食。5.1.1.6 就餐过程管理:按时就餐,根据服务对象需要提供喂食、就餐服务。就餐前协助老年人洗手,为老年人分发食物。就餐过程中观察老年人的进食情况。就餐结束后,协助老年人料理好餐具,洗手、漱口;询问老年人意见与要求。5.1.2 上门送 餐 5.1.2.1 应保证送餐食品卫生、新鲜,注意适合老年人口味。5.1.2.2 送餐工具应清洁卫生、保温,餐具应每餐消毒。5.1.2.3 助餐服务点及送餐运输工具应有统一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标识。5.1.2.4 按时送达,尽量在约定送餐时间内送达。5.1.2.5 应每季度征集意见,改进服务质量。5.1.3 上门做 饭 5.1.3.1 员工管理:上门服务人员应接受培训,掌握必要的烹饪技术和一定的营养学知识,并按照老人或家属的要求进行加工制作。5.1.3.2 服务人员应遵守入户规定制度,且应当在约定时间内完成服务。5.1.3.3 餐食做好后应协助老人进食,餐后协助老人洗手、漱口、歇息,清洁餐具,整理厨房,安顿老人后方能离开。5.2 助洁服 务 5.2.1 居室保 洁 5.2.1.1 保持客厅、卧室、厨房、卫生间等居室内部整洁,地面保持干燥,通道无障碍物,用品固定位置。5.2.1.2 地面无垃圾,无杂物,光洁明亮,无死角。5.2.1.3 墙面无灰尘,无污渍,无蜘蛛网等。门窗无灰尘,窗面无印痕。5.2.1.4 每日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新鲜,无异味。无鼠、无蟑螂、无臭虫。5.2.1.5 定期进行室内消毒,居住房间应进行每日清洁打扫、擦拭。5.2.2 物品清 洁 5.2.2.1 整理床上用品,定期清洗床上用品,及时更换、晾晒被褥。5.2.2.2 窗帘、沙发巾干净,日用品摆放整齐。5.2.2.3 家具和厨房用具表面无尘,物品洁净、摆放有序。5.2.3 洗涤 5.2.3.1 衣物洗涤前应检查衣物的性状,并告知老年人或家属。5.2.3.2 贵重衣服不在本服务规范之内。5.2.3.3 上门洗涤,应将衣物、被褥、尿布等,污、洁分类放置,分类清洗。5.2.3.4 集中送洗应选择有资质的洗衣机构或有洗涤设施的养老服务机构。5.2.3.5 集中送洗送取衣物时,应做到标识清楚、核对准确、按时送还。5.3 助浴服 务 5.3.1 上门洗 浴 5.3.1.1 生活自理老年人在家洗浴时,进行陪同的服务人员要密切关注浴室内的情况。5.3.1.2 活动不便老年人在家洗浴时,护理员在一旁协助,如擦背、冲水等等,辅助老年人完成洗浴。DB32/T 3633 2019 4 5.3.1.3 生活不能自理老年人在家洗浴时,应进行床上擦浴,准备好热水、干净的衣服、毛巾等等用物,关好门窗,调节好室内温度,按顺序为老年人擦洗身体。5.3.1.4 进行助浴护理服务中注意到老年人安全,防止烫伤、坠床、跌倒等。5.3.1.5 在助浴过程中要注意观察老年人的反映,如果有心悸、不适等情况要立即停止。5.3.1.6 助浴过程中应有家属或其他监护人在场。5.3.2 外出洗 浴 5.3.2.1 外出洗浴前要进行健康状况的评估,必须做好准备,防止意外的发生。5.3.2.2 做好相关联络工作,有条件的派车接送。5.3.2.3 洗浴中心应符合卫生标准和安全防范措施,洗浴中心应有老年人洗浴意外事故的急救预案。5.3.2.4 陪同洗浴的人员应随时注意老人的情况,及时发现病情并施救。5.4 助医服 务 5.4.1 陪医就 诊 5.4.1.1 了解老年人的病史,准备并携带好老年人的病历资料。5.4.1.2 针对老年人的情况进行预约挂号。5.4.1.3 按照监护人的要求陪同就诊、陪同检查、陪同取药等。陪同过程中注意老年人的安全,照顾好老年人的行动,必要时辅助器械如拐杖、步行器、支架、轮椅等。5.4.1.4 就诊结束之后,叮嘱老年人按医嘱按时服药并保存病历资料,及时向老人家属或其他监护人反馈就诊情况。5.4.2 代为取 药 5.4.2.1 代为取药的范围为诊断明确、病情稳定、治疗方案确定的常见病、慢性病,并且根据医生处方或遵医嘱。5.4.2.2 代为取药一般到老年人居住地所处区域范围内的医疗机构。5.4.2.3 交待老年人服药中应注意的事项。5.4.2.4 应当面清点钱款和药物,钱物结清。5.5 助行服 务 5.5.1 陪同在 住宅 周边 散步 5.5.1.1 散步的时间以 20 分钟为宜,时间较长可与老人以及监护人或家人协商协议进行。5.5.1.2 注意老人散步衣服整洁,应穿合适的鞋子,松紧适宜。5.5.1.3 宜陪老人谈些简单的话题,也可以听听音乐。5.5.1.4 必要时携带一些必备物品如:茶水、小椅子、雨具、擦汗的毛巾等。5.5.2 陪同外 出 5.5.2.1 出行前,服务人员应先与服务对象监护人或家属进行沟通联系,了解老人外出的目的地、时间等信息,便于做好外出计划。5.5.2.2 出行前做好准备工作,配置电话、急救药物、拐杖、轮椅等,在老人口袋内放置或在衣服上缝制带有姓名、地址、联系电话的信息卡。5.5.2.3 外出加强防护,注意安全、防止意外。5.5.2.4 外出时间不宜太长,防止体力不支。6 服务管 理 6.1 信息公 示 DB32/T 3633 2019 5 6.1.1 服务机构应在醒目位置公示执业证照、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规章制度、服务流程、服务承诺、投诉方式。也可采用网络、信息、电视等公开方式。6.1.2 信息内容应真实、准确、完整。6.1.3 信息应便于老年人以及监护人或家属了解、获取。6.2 内容核 定 6.2.1 应主动向老年人以及监护人或家属介绍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及收费价格等。6.2.2 根据老年人的身体状况、服务需求、支付能力及服务机构的情况提供服务,核定服务内容。6.3 服务 协议 6.3.1 应根据核定的服务内容,与接受长期服务的老年人或其家属(其他监护人)签订服务协议,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见附录 B)。6.3.2 服务协议应采用书面形式,服务项目内容规范,符合协议要求。6.3.3 协议到期,服务自动终止;如提前终止服务协议,按照协议约定办理好费用和财物相关手续。6.4 服务安 排 6.4.1 应根据服务协议制定服务计划,安排服务内容和服务人员,提供相应服务。6.4.2 每次服务需服务对象和服务人员签字确认,服务机构应对服务进行质量回访(见附录 C)。7 服务质 量监 督 7.1 服务质 量评 价 7.1.1 评价主 体 民政行政部门或委托第三方组织评价,也可内部审查自我管理评审。应有接受服务对象的老人及其监护者参与。7.1.2 评价内 容 a)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合法性;b)依据相关的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的合规性;c)服务设施设备符合性,环境、安全、卫生合格率;d)服务人员资格、健康状况、培训符合性;e)五助服务项目完成率、准确率。f)服务对象或家属、监护人的满意度调查分析(见附录 D);g)有效投诉处理解决率。7.1.3 评价方 法 a)现场查看;b)意见征询(上门、电话、信件、网络等);c)实地调查;d)检查考核。7.1.4 评价结果的追踪 根据定期或不定期的评价结果,组织从业人员对不合格项进行分析,提出持续改进和预防措施。对改进过程的有效性进行跟踪评价和反馈。DB32/T 3633 2019 6 7.2 服务质 量监督管理 7.2.1 政府主管部门、行业及有关部门定期对社区“五助”服务机构进行督导检查,通报服务质量监督检查及投诉处理、反馈等情况,对其改正过程和结果进行跟踪监督。7.2.2 接受监督 社区“五助”服务机构应对社会公布监督联系方式,如电话、电子邮箱,应自觉接受政府主管部门、行业及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7.2.3 反馈和改进 7.2.3.1 社区“五助”服务机构应有专人处理服务质量的查询、建议和投诉,在 3个5 个工作日内给予回复。7.2.3.2 社区“五助”服务机构对合理的反馈意见和问题应及时纠正、改进并回复,并登记、整理、建立档案。DB32/T 3633 2019 7 附录 A(规范性附录)社区日间照料“五助”服务对象基本信息登记表 表 A.1“五助”服务对象基本信息登记表(正面)服务编号:填表时间:姓名 性别 民族 近期照片 身份证 号码 生日 农历 公历 所属街道 所在社区 居住地址 联系电话 原工作单位 联系人及电话 文化程度 婚姻状况 宗教信仰 无 有:(教)人员类别 离退休老人 城市特困老人 低保老人 残疾老人 其他 居住方式 与子女配偶居住 与配偶居住 与亲戚居住 独居 其他 经济来源 退休金/养老金 子女赡养 亲友资助 其它 医疗方式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商业保险 自费 老人子女 姓名 关系 工作单位 住址 联系方式 紧急联络人 紧急联络人 DB32/T 3633 2019 8 表 A.1“五助”服务对象基本信息登记表(反面)健康情况 日常生活能力 自理 半自理 不能自理 其它 视觉情况 近视/远视 正常 轻微 模糊 其它 听觉情况 正常 轻微耳背 其它 行动情况 正常 不便 其它 重大疾病 无 有(病史)传染病 无 有(病史)慢性病 关节炎 腰腿疼痛 风湿病 高血压 糖尿病 其它 家庭遗传病史 无 有(病史)过敏史 无 有 其它 五助服务 需求 助餐服务:中心用餐 上门送餐 上门做饭 其他 助洁服务:居室保洁 物品清洁 洗涤 其他 助浴服务:上门助浴 外出洗浴 其他 助医服务:陪医就诊 代为取药 其他 助行服务:陪同散步 陪同外出 其他 备注 填表人:填表日期:年 月 日 DB32/T 3633 2019 9 附录 B(规范性附录)社区日间照料“五助”服务协议(合同)范本 表B.1 社区日间照料“五助”服务协议(合同)范本 甲方(服务对象或家属、监护人):乙方(“五助”服务机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国家和省市关于社区日间照料“五助”服务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自愿签订并自觉遵守本协议(合同)。一、服务内容 甲方要求乙方提供下列“五助”服务,自_年_月_日到_年_月_日:1、助餐服务:中心就餐 每月_天(次)收费标准:_ 上门送餐 每月_天(次)收费标准:_ 上门做饭 每月_天(次)收费标准:_ 2、助洁服务:居室保洁 每月_天(次)收费标准:_ 物品清洁 每月_天(次)收费标准:_ 洗涤 每月_天(次)收费标准:_ 3、助浴服务:上门洗浴 每月_天(次)收费标准:_ 外出洗浴 每月_天(次)收费标准:_ 4、助医服务:陪医就诊 每月_天(次)收费标准:_ 代为取药 每月_天(次)收费标准:_ 5、助行服务:陪同散步 每月_天(次)收费标准:_ 陪同外出 每月_天(次)收费标准:_ 6、其他服务:合计金额:元;人民币(大写):万 仟 佰 十 元。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履行服务协议(合同),完成服务项目。2、乙方服务人员每天服务结束时,甲方应如实填写日间照料“五助”服务确认表中的有关内容,还可以通过电话或书面意见反馈服务人员的服务情况。3、甲方要尊重服务人员的人格,平等待人。4、甲方若不满意服务人员工作,必须提前通知乙方,不得随意要求更换服务人员或解除合同。5、服务期间,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工作,甲方不得硬性要求服务人员提供服务,否则发生意外事故,由甲方负责。三、乙方的权利和责任 1、乙方必须具有“五助”服务的合法资质,必要的设施设备,符合条件的专业服务人员。2、乙方应公开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并对服务对象作相应承诺,按协商或协议执行。3、乙方应派出服务人员按协议提供服务,乙方在每天服务结束时,应如实填写日间照料“五助”服务确认表中的有关内容。4、存在安全隐患的工作,服务人员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方可工作,否则有权拒绝工作。5、服务过程中,因乙方服务人员原因造成甲方财产损失或意外事故的,责任由乙方负责。6、乙方应定期根据日间照料“五助”服务确认表进行回访,乙方对甲方反馈的问题和投诉,应迅速处理,并给予甲方合理的解释或进行整改。DB32/T 3633 2019 10 四、协议(合同)解除 1、甲方、乙方在协议(合同)期间若出现法律禁止的行为,由此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双方自动解除合同。2、协议(合同)期满、内容变更、终止等,甲方应及时到乙方处办理相关手续。3、协议(合同)期未满,单方面要求解除协议(合同),应提前 5 天通知对方;无故要求解除协议(合同)的,应由违约方交纳违约金 500 元。协议(合同)执行期间,如发生纠纷,应先协商解决,解决不了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民政局复制备案一份。协议(合同)签字生效。甲 方(服务对象或家属、监护人签字):乙 方(盖章):身份证号: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经办人(签字):年 月 日 年 月 日 DB32/T 3633 2019 11 附录 C(规范性附录)社区日间照料“五助”服务确认表 表 C.1日间照料“五助”服务确认表 服务对象 姓名 性别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时间 五助类别 地址 服务时段 服务内容 工作人员 对象签字 对象是否 满意 回访情况 填表人:填表日期:年 月 日 DB32/T 3633 2019 12 附录 D(规范性附录)社区日间照料“五助”服务满意度调查表 表D.1 社区日间照料“五助”服务满意度调查表 县(区)街道 社区 姓名:_ 1.您的性别 A.男 B.女 2.您的年龄 A.60岁以下 B.60-69岁 C.70-79岁 D.80 岁以上.3、您的居住方式 A.与子女配偶居住 B.与配偶居住 C.与亲戚居住 D.独居 E.其他 4、您的生活自理能力是:A.自理 B.部分失能 C.失能 5、您“五助”服务工作了解吗?A.了解 B.有一定了解 C.不了解 6、您目前有没有享受“五助”服务?A.有 B.没有(没享受的原因是:)7、您目前享受了哪项“五助”服务?A.助餐 B.助洁 C.助浴 D.助医 E.助行 8、您对助餐服务的评价是 A.很满意 B.比较满意 C.一般 D.不太满意 E.不满意(不满意理由是:)9、您对助洁服务的评价是 A.很满意 B.比较满意 C.一般 D.不太满意 E.不满意(不满意理由是:)10、您对助浴服务的评价是 A.很满意 B.比较满意 C.一般 D.不太满意 E.不满意(不满意理由是:)11、您对助医服务的评价是 A.很满意 B.比较满意 C.一般 D.不太满意 E.不满意(不满意理由是:)12、您对助行服务的评价是 A.很满意 B.比较满意 C.一般 D.不太满意 E.不满意(不满意理由是:)13、您对“五助”服务的整体评价是 A.很满意 B.比较满意 C.一般 D.不太满意 E.不满意 14、每次五助服务完成后,有人进行电话回访或者当面征求意见吗?A.每次都有 B.大部分有 C.偶尔有 D.从来没有 15、您对五助服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_(此表供政府主管部门使用)DB32/T 3633 2019 13 表D.2 社区日间照料“五助”服务满意度调查表 姓名 住址 五助服务内容 助餐服务 助洁服务 助浴服务 助医服务 助行服务 序号 调查内容 分值 非常满意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原因)1 您对“五助”服务内容是否满意?0-10 2 您对“五助”服务方式是否满意?0-10 3 您对“五助”服务时间是否满意?0-10 4 您对“五助”服务的及时性和主动性是否满意?0-10 5 您对服务人员的着装得体、语言和行为表现是否满意?0-10 6 您对服务人员操作技能是否满意?0-10 7 您对服务人员处理应急问题的能力是否满意?0-10 8 您对服务人员工作效率是否满意?0-10 9 您对服务人员的责任心是否满意?0-10 10 您对服务单位的管理是否满意?0-10 合计(得分):注:非常满意为10 分,可根据对服务满意程度进行打分,分值为 0-10 分。征求(或改进)意见:备注:(此表供“五助”服务机构使用)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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