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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65.020.99 B 65 DB52 贵州省地方标准 DB52/T 14552019 贵州省省级森林城市建设标准 Construction standard of provincial forest city in Guizhou province 2019-12-03发布 2020-02-01实施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52/T 14552019 I 目 次 前 言.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总则.3 5 指标.3 附录 A(规范性附录)贵州省省级森林城市建设标准评分表.7 附录 B(资料性附录)指标计算方法.10 DB52/T 14552019 I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本标准由贵州省林业局提出。本标准由贵州省林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森林城市监测评估中心。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后建、但维宇、韩郸 刘世好、吴照柏、刘恩林、卢立、何见、程鹏、但新球、曹虹、叶生晶、王昊琼、彭长清、周学武、贺东北、杨帆、刘茜、熊静、章薇。DB52/T 14552019 1 贵州省省级森林城市建设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贵州省省级森林城市的术语和定义、总则和指标。本标准适用于贵州省各县(市、区)申报、建设省级森林城市。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5776 造林技术规程 GB/T 15781 森林抚育规程 DB52/T 1198 贵州省森林康养基地建设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森林城市 forest city 在城市管辖范围内形成以森林和树木为主体、山水林田湖草相融共生的生态系统,且各项指标达到本标准要求的城市。GB/T 37342-2019,定义3.1 3.2 城市森林 urban forest 城区及其周边所有森林、树木及其相关植被的总和。GB/T 37342-2019,定义3.2 3.3 省级森林城市 forest city of guizhou province 各项建设指标达到规定标准并经贵州省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命名、授牌的城市。DB52/T 14552019 2 3.4 市域 administrative region of a city 城市行政管辖的全部地域。3.5 城市建成区 urban built-up area 城市行政区内实际已成片开发建设、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设施基本具备的地区。3.6 郊区 suburban Area 城市建成区以外行政区域。根据它的位置以及同建成区的联系,可分为近郊和远郊两部分。3.7 乡土树种 native tree species 本地区天然分布的树种和没有生态入侵的归化树种。GB/T 37342-2019,定义 3.8 森林网络 forest network 各类森林绿地等生态斑块,通过道路、水系、林网等各类生态廊道相互连接,形成片、带、网相结合的森林生态系统。GB/T 37342-2019,定义3.4 3.9 绿道 greenway 以自然要素为依托和构成基础,串联城乡游憩、休闲等绿色开敞空间,满足行人和骑行者进入自然景观的慢行道路系统。GB/T 37342-2019,定义3.5 3.10 林荫道路 avenue 树冠覆盖率达30%以上的道路。GB/T 37342-2019,定义3.6 DB52/T 14552019 3 3.11 受损弃置地 wasteland 因生产活动或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自然地形和植被受到破坏,且已废弃的宕口、露天开采用地、窑坑、塌陷地等。GB/T 37342-2019,定义3.7 3.12 生态标识 ecological signage 利用图形、信号、记号、符号或标志物阐释生态实体、知识、原理、功能、文化等信息的媒介。3.13 古树 old tree 指树龄在100年以上树木。LY/T 2738-2016,定义3.1 3.14 名木 notable tree 指具有重要历史、文化、观赏与科学价值或具有重要纪念意义的树木。LY/T 2738-2016,定义3.2 3.15 大树 big trees 虽未达到古树名木标准,但胸径大于1 m的树木。4 总则 立足县域良好环境资源和森林特色,进行县域森林网络、森林健康、生态福利、生态文化和森林城市建设组织机构等系统建设,建设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增进居民生态福祉的森林城市。5 指标 5.1 森林网络 5.1.1 林木覆盖率 市域林木覆盖率达45%以上,计算方法见附录B。5.1.2 城区绿化覆盖率 城区绿化覆盖率达30%以上,计算方法见附录B。DB52/T 14552019 4 5.1.3 城市规划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 城市规划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9.0 m2以上,计算方法见附录B。5.1.4 城区林荫道路率 城区主干路、次干路林荫道路率达50%以上,计算方法见附录B。5.1.5 城市重要水源地绿化 城市重要水源地森林植被保护完好,林木覆盖率达到70%以上。5.1.6 乡镇绿化 乡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30%以上,50%的乡镇建有不少于2000 m2的公共绿地。20%以上乡镇为贵州省森林乡镇。5.1.7 村寨绿化 村寨林木覆盖率达30%以上,60%的行政村建设1处以上公共绿地。5.1.8 水岸绿化 注重市域内水体沿岸的生态保护和修复,适宜绿化的水岸绿化率达80%以上,计算方法见附录B。5.1.9 道路绿化 市域内道路绿化应与周边自然、人文景观相协调,适宜绿化的道路绿化率达80%以上,计算方法见附录B。5.1.10 受损弃置地生态修复 受损弃置地生态修复率达60%以上,计算方法见附录B。5.2 森林健康 5.2.1 树种多样性 城市森林树种丰富多样,形成多树种、多层次、多色彩的森林景观,城区某一个树种的栽植数量不超过树木总数量的20%,市树市花除外。5.2.2 乡土树种使用率 城区、乡镇建成区、农村居民点乡土树种使用率达80%以上。计算方法见附录B。5.2.3 苗木使用 森林城市建设苗木应具备苗木检疫证、苗木检验证、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苗木产地标签,不应非法移植大树、古树进城。5.2.4 生态养护 避免过度的人工干预,增加绿地有机覆盖,实现森林、绿地的近自然管护。DB52/T 14552019 5 5.2.5 森林灾害防控 建立完善的有害生物和森林火灾防控体系。近三年,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1.0以内,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2.5,林业有害生物无公害防治率达到90%以上,主要有害生物常发区监测覆盖率达到100%。5.2.6 森林保护 有效保护森林、湿地资源和生物多样性,近三年未发生重大涉林犯罪案件和公共事件。5.2.7 森林土壤保育 近三年,石漠化区域的石漠化土地面积比例降低5%以上;非石漠化区域在水土流失强度不增加情况下,水土流失面积比例降低5%以上。5.3 生态福利 5.3.1 公园绿地服务 公园绿地 500 m 服务半径对城区覆盖达 70%以上,计算方法见附录 B。5.3.2 生态休闲场所服务 建有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大型生态休闲场所,10 km服务半径对市域覆盖达60%以上,计算方法见附录B。5.3.3 绿道网络 市域建有绿道网络,居民每万人拥有的绿道长度达0.4 km以上,计算方法见附录B。5.3.4 森林旅游 市域内具有1处以上国家级或者省级森林与湿地保护地,保护地已经开放提供森林生态旅游服务。5.3.5 森林康养 建成森林康养基地 1 处以上,森林康养基地建设按 DB52/T 1198 执行。5.4 生态文化 5.4.1 自然教育和科普场所 在市域内各公众游憩地,共设有不少于5处面积不小于100 m2的自然教育和科普场所。5.4.2 科普活动 开展森林城市主题宣传,每年举办县级活动5次以上。5.4.3 义务植树 5.4.3.1 组织全民义务植树,创新义务植树形式,开展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公众参与绿地认建、认养、认管等多种形式的参与活动,建立义务植树登记卡和跟踪制度,并建有 2 处以上义务植树基地。DB52/T 14552019 6 5.4.3.2 义务植树基地面积应在2.0 hm2以上。义务植树基地的建设和管理按GB/T 15776和GB/T 15781执行。5.4.3.3 义务植树尽责率达 80%以上,计算方法见附录 B。5.4.4 古树名木及大树 古树名木大及树都已挂牌(含立碑、立牌)并落实管护责任。5.4.5 地域文化特色 尊重良好的乡风民俗,保护具有民族特色及传统文化内涵的林木和林地,并按照城市所处的不同地带特点,因地制宜开展多种形式的城乡绿化活动。5.4.6 生态标识建设 开展森林城市生态标识建设,市域内所有的保护地、公园、广场、主干街道等都有生态标识,在城镇居民集中活动的场所,建有生态标识。5.4.7 公众态度 公众对森林城市建设的知晓率、支持率和满意度达90%以上。5.5 组织机构建设 5.5.1 组织领导 指导思想明确,组织机构健全。成立森林城市建设领导小组,明确部门职责。5.5.2 规划编制 编制期限10年以上的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5.5.3 投入机制 森林城市建设纳入政府公共财政预算,建立多元的投融资机制和奖补政策。5.5.4 科技支撑 森林城市建设有长期稳定的科技支撑体系,专业技术队伍健全。5.5.5 档案管理 森林城市建设和管理档案完整、规范。DB52/T 14552019 7 A A 附 录 A(规范性附录)贵州省省级森林城市建设标准评分表 A.1 贵州省省级森林城市建设标准评分 评分表见表A.1。表A.1 贵州省省级森林城市建设标准评分 建设指标及标准 标准分 核查得分 备注 总 分 100 小 计 35 1.1林木覆盖率 市域林木覆盖率达45%以上。3 必备指标 1.2城区绿化覆盖率 城区绿化覆盖率达30%以上。4 必备指标 1.3规划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 城市规划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9.0 m2以上。4 必备指标 1.4城区林荫道路率 城区主干路、次干路林荫道路率达50%以上。3 少一个百分点扣0.1分 1.5城市重要水源地绿化 城市重要水源地森林植被保护完好,林木覆盖率达到70%以上。3 少一个百分点扣0.1分 1.6乡镇绿化 乡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30%以上,50%的乡镇建有不少于 2000 m2的公共绿地。市域内 20%以上乡镇为森林乡镇。4 必备指标 1.7村寨绿化 村寨林木覆盖率达30%以上,60%的行政村建设1处以上公共绿地。4 必备指标 1.8水岸绿化 注重市域内水体沿岸的生态保护和修复,适宜绿化的水岸绿化率达80%以上。4 必备指标 1.9道路绿化 市域内道路绿化注重与周边自然、人文景观相协调,适宜绿化的道路绿化率达80%以上。4 必备指标 一、森 林 网 络 1.10受损弃置地生态修复 受损弃置地生态修复率达60%以上。2 少一个百分点扣0.1分 小 计 18 2.1树种多样性 城市森林树种丰富多样,形成多树种、多层次、多色彩的森林景观,城区某一个树种的栽植数量不超过树木总数量的20%,市树市花除外。3 多一个百分点扣0.1分 2.2乡土树种使用率 城区、乡镇建成区、农村居民点乡土树种使用率达80%以上。3 少一个百分点扣0.1分 二、森 林 健 康 2.3苗木使用 森林城市建设苗木应具备苗木检疫证、苗木检验证、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苗木产地标签,不应非法移植大树、古树进城。2 必备指标 DB52/T 14552019 8 表A.1(续)2.4生态养护 避免过度的人工干预,增加绿地有机覆盖,实现森林、绿地的近自然管护。2 酌情打分 2.5森林灾害防控 建立完善的有害生物和森林火灾防控体系。近三年,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 1.0以内,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 2.5,林业有害生物无公害防治率达到 90%以上,主要有害生物常发区监测覆盖率达到100%。3 少一个百分点扣0.1分 2.6森林保护 有效保护森林、湿地资源和生物多样性,近三年未发生重大涉林犯罪案件和公共事件。3 必备指标 2.7森林土壤保育 近三年,石漠化区域的石漠化土地面积比例降低5%以上;非石漠化区域在水土流失强度不增加情况下,水土流失面积比例降低5%以上。2 少一个百分点扣0.1分 小 计 16 3.1公园绿地服务 公园绿地 500m 服务半径对城区覆盖达 70%以上。4 必备指标 3.2生态休闲场所服务 建有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大型生态休闲场所,10 km服务半径对市域覆盖达60%以上。3 必备指标 3.3绿道网络 市域建有绿道网络,居民每万人拥有的绿道长度达0.4 km以上。3 必备指标 3.4森林旅游 市域内具有1处以上国家级或者省级森林与湿地保护地,保护地已经开放提供森林生态旅游服务。3 酌情打分 三、生 态 福 利 3.5森林康养 建成森林康养基地1处以上。3 没有按0分计小 计 17 4.1科普场所 在市域内各公众游憩地,共设有不少于5处面积不小于100m2的自然教育和科普场所。3 必备指标 4.2科普活动 广泛开展森林城市主题宣传,每年举办县级活动5次以上。2 少1次扣1分组织全民义务植树,创新义务植树形式,开展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公众参与绿地认建、认养、认管等多种形式的参与活动,建立义务植树登记卡和跟踪制度,并建有2处以上义务植树基地。义务植树基地面积应在 2.0 hm2以上。义务植树基地的建设和管理执行 GB/T 15776 和 GB/T 15781。2 少1处扣1分4.3义务植树 义务植树尽责率达80%以上。1 少一个百分点扣0.1分 四、生 态 文 化 4.4古树名木及大树 古树名木大及树都已挂牌(含立碑、立牌)并落实管护责任。2 必备指标 DB52/T 14552019 9 表A.1(续)4.5地域文化特色 尊重良好的乡风民俗,保护具有民族特色及传统文化内涵的林木和林地,并按照城市所处的不同地带特点,因地制宜开展多种形式的城乡绿化活动。2 酌情打分 4.6生态标识建设 开展森林城市生态标识建设,市域内所有的保护地、公园、广场、主干街道等都有生态标识,在城镇居民集中活动的场所,建有生态标识。3 必备指标 4.7公众态度 公众对森林城市建设的知晓率、支持率和满意度达90%以上。2 少一个百分点扣0.1分 小 计 14 5.1组织领导 指导思想明确,组织机构健全。成立森林城市建设领导小组,明确部门职责。3 必备指标 5.2规划编制 编制期限10年以上的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3 必备指标 5.3投入机制 森林城市建设纳入政府公共财政预算,建立多元的投融资机制和奖补政策。3 必备指标 5.4科技支撑 森林城市建设有长期稳定的科技支撑体系,专业技术队伍健全。3 必备指标 五、组 织 管 理 5.5档案管理 森林城市建设和管理档案完整、规范。2 必备指标 注1:总计35个指标,必备指标20 个;贵州省省级森林城市总分应达到90分以上,且必备指标应全部达标。注2:建城区范围由城市建设部门认定。DB52/T 14552019 10 B B 附 录 B(资料性附录)指标计算方法 B.1 林木覆盖率 行政区域内林木面积与土地总面积的百分比。林木面积包括郁闭度0.2以上的乔木林面积和竹林面积、灌木林面积、农田林网面积、“四旁”植树面积、城区乔木、灌木面积。B.2 绿化覆盖率 绿化覆盖率是区域内绿化植物垂直投影面积占区域内土地总面积的百分比。B.3 人均公园绿地面积 城市建成区常住人口每人拥有的公园绿地面积。B.4 林荫道路率 林荫道路率是城区主干路、次干路林荫道路里程占总里程的百分比。B.5 水岸绿化率 水岸绿化率是已绿化水岸长度占适宜绿化水岸总长度的百分比。B.6 道路绿化率 道路绿化率是已绿化道路长度占适宜绿化道路总长度的百分比。B.7 受损弃置地生态修复率 受损弃置地生态修复率是已生态修复的受损弃置地面积占受损弃置地总面积的百分比。B.8 乡土树种使用率 乡土树种使用率是乡土树种种植株数占树木种植总数的百分比。B.9 公园绿地 500 m服务半径覆盖率 公园绿地500 m服务半径覆盖率是建成区内公园绿地500 m服务半径覆盖面积占建成区总面积的百分比。DB52/T 14552019 11 B.10 生态休闲场所 10 km服务半径覆盖率 生态休闲场所10 km服务半径覆盖率是市域内生态休闲场所10 km服务半径覆盖面积占市域土地总面积的百分比。B.11 义务植树尽责率 实际完成法定义务植树的人数占应参加义务植树人数的百分比。_ DB52/T 1455-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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