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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地方标准 编号:DB11/T 1742 2020 海绵城市规划编制与评估标准 Standard for sponge city planning compilation and evaluation 2020-07-02发布 2021-01-01实施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合发布 北 京 市 地 方 标 准 海绵城市规划编制与评估标准 Standard for sponge city planning compilation and evaluation DB11/T 1742 2020 主编单位: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批准部门: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实施日期:2021年 01月 01日 2020 北京 前 言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实施,编制组按照北京市“十三五”时期城乡规划标准化工作规划和原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 2017年北京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京质监发 20172号)的 要求,在广泛调查 研究,认真 总 结 实 践 经验,充分吸取科 研 成果以及广泛征求意见 的 基础上,完成本 标准的编制工作。本 标准 共分 5章,主 要内容包括:1.总 则;2.术 语 和 符 号;3.基本要求;4.规划编制;5.规划实施 评估。本 标准 由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归口 管理,北京市城乡规划标准 化 办公室负责 日 常 管理,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负责具 体技术 内容 的 解 释(地 址:北京市 西 城 区南礼士路 60号;邮政 编 码:100045;电话:8073685;电子邮箱:)。本 标准 执行过程 中 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至 北京市城乡规划标准化 办 公室,以供今后 修订时 参考。(电话:68021694,邮箱:)本标准主编单位: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本标准参编单位:北京市 水科学 技术研究院 北京市 弘都 城市规划 建筑 设计院 北京市 气候 中 心 北京市 水 文 地质工 程 地质大 队 北京市 水 利 规划设计研究院 北京 土人 城市规划设计 股份 有 限 公 司 北京市市 政 工 程 设计研究总院 有 限 公 司 北京市 园林古 建 设计研究院 有 限 公 司 北京工 业 大 学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韦明杰 王 军 黄鹏飞 任希岩 吕红亮 崔 硕 张书函 史 建 伟 马 京 津 李志萍 郭金燕 闫 斌 王 晨 张 义 费明龙 米 子 龙 司马文卉 孙道 成 黄 鸥 赵 飞 牟晓英 曾 真 葛裕坤 杨 京 生 丛晓红 张晓昕 魏保义 于 德淼 龚应安 于 磊 张 耀 武彦杰 杨若 子 孙 颖 熊 林 杨默远 姚玉健 秦 越 路 遥 李 强 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员:谢映霞 贾海峰 赵 锂 朱 志红 余正维 杨 忠山 杨 毅 王 建 龙 目 次 1.总则.1 2.术语和符号.2 2.1 术 语.2 2.2 符 号.3 3.基本要求.4 3.1 规划 内容.4 3.2 规划 成果.5 3.3 规划 评估.5 4.规划编制.7 4.1 基础 条件 分 析.7 4.2 规划目标.8 4.3 规划 格 局 与 分区.9 4.4 年 径流 总量 控 制 率指 标 确定.10 4.5 规划方 案.11 4.6 近 期 建 设规划.15 4.7 规划实施 保 障.16 5.规划实施评估.17 5.1 评估内容.17 5.2 评估 方 法.17 5.3 评估成果.18 附录 A 北京市地表岩性.19 附录 B 北京市不同地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对应设计降雨量.21 本标准用词说明.23 引用标准名录.24 附:条文说明.24 CONTENTS 1.General Provisions.1 2.Terms and Symbols.2 2.1 Terms.2 2.2 Symbols.3 3.Basic Requirements.4 3.1 Planning Contents.4 3.2 Planning Deliverables.5 3.3 Planning Assessments.5 4.Planning Compilation.7 4.1 Basic Condition Analysis.7 4.2 Objectives.8 4.3 Patterns and Zones.9 4.4 Volume Capture Ratio of Annual Rainfall Calculation.10 4.5 Planning Programs.11 4.6 Recent Construction Planning.14 4.7 Implementation Guarantee of Planning.15 5.Planning Implementation Assessment.16 5.1 Assessment Contents.16 5.2 Assessment Methods.16 5.3 Assessment Deliverable.17 Appendix A Surface Lithology of Beijing.18 Appendix B Design Rainfall Correspongding to Volume Capture Ratio of Annual Rainfall.20 Explanations of Wording in This Standard.22 List of Quoted Standards.23 Addition: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23 DB11/T 1742 2020 11.总则 1.0.1 为贯彻国 务 院 及 国 家相 关部委 对 海 绵 城市的 建 设 要求,科学 合 理地编制 海 绵 城市规划,并对 规划实施 情况进 行评估,使 海 绵 城市 在水 安 全、水 资源、水 环境、水 生 态 和 水 文 化方 面 发 挥 有 效 作 用,制 定本 标准。1.0.2 本 标准 适用 于北京市 行政区 域 内 城市总体规划、分区 规划、详细 规划、乡 镇域 规划中的 海 绵 城市规划部 分 和 海 绵 城市 专 项规划编制,以及 海 绵 城市规划实施 评估。1.0.3 海 绵 城市规划编制 应 遵循顶层性、系统性 和实 用性 的原 则。1.0.4 海 绵 城市规划 应 与 土 地 利 用、防洪、雨 水 排除与防涝、水 资源 与 供水、绿 地 系统、城市 交 通、生 态环境 保 护等专 项规划 在 管 控空间、用 地 竖向、指 标 等 方 面做好协 调 衔接。1.0.5 北京市 海 绵 城市规划编制 与 规划实施 评估 除 应 执行本 标准 外,尚 应 符 合 国 家、行 业 和北京市 有 关标准的 相 关规 定。DB11/T 1742 2020 22.术语和符号 2.1 术 语 2.1.1 海 绵 城市 sponge city 通 过 加 强 城市规划 建 设管理,充分 发 挥 建筑、道 路 和 绿 地、水 系等 生 态系统 对雨 水 的 吸 纳、蓄渗 和 缓 释 作 用,有 效控 制 雨 水 径流,实 现 自然 积存、自然 渗透、自然 净 化的城市发 展 方 式。2.1.2 年 径流 总量 控 制 率 volume capture ratio of annual rainfall 规划 范围 内 通 过 自然和 人 工 强 化的 渗透、滞蓄、净 化 等 方 式控 制的 雨 水 量 占 多 年 平均 降 雨 量的 百 分 比。2.1.3 年 径流 污染削减 率 annual runoff pollution removal rate 指 在 多 年 平均 降 雨 典型 年 条件 下,降 雨径流 经过 各种预处 理 措 施 或 低影响开 发设施的 物 理、化 学 和 生 物 等 作 用 和 过程,规划 范围 内 累 计 全 年 削减 的 径流 污染 物 总量 占全 年 径流 污染物 总量的 百 分 比。2.1.4 非传 统 水 资源 non-traditional water resources 本 标准 指雨 水 和 再 生 水。2.1.5 污 水 再 生利 用率 ratio of wasterwater reuse 指 城市 污 水经 处 理 达 标 后,用 于工 业、城市 杂 用、河湖景观 等 领 域 的 再 生 水 量 占 污 水 处 理 厂产 生 的 再 生 水 总量的 百 分 比。2.1.6 雨 水 资源 利 用率 ratio of rainwater use 指 收集 并用 于工 农 业生 产、城市 杂 用、河湖景观 等 领 域 的 降 雨 总量 占多 年 平 均 降 雨 量的 百 分 比。2.1.7 生 态 岸线 ecological shoreline 指 模仿 自然 岸线 具有 的“可 渗透性”特点,采 用 生 态 材料 修 建、能 为 河湖 生 境 的 连续 性 提 供基础 条件 的 河湖岸坡,以及 边坡稳 定 且能 防 止 水 流 侵蚀、淘刷 的 自然 堤岸 的 统 称。DB11/T 1742 2020 32.1.8 蓄涝 区 flooding storage area 用 于 蓄滞涝 水 的 低洼 地、绿 地 及水 域等 区 域。2.1.9 管 控 单 元 control zone 为 便 于 海 绵 城市的规划管理、考 核 和实施,结 合 规划 范围、规划 阶段、排 水 流域 或 控 制 性详细 规划管理单 元(街 区、片 区 等),将 规划城市 建 设 区 划 分 形 成 的 基础 片 区。2.2 符 号 H 控 制 降 雨 量;Y 综 合雨 量 径流系 数;F 汇 水 面积;V 调 蓄 容 积;S 污 水 管 道 规划设计标准;安 全系 数;A 规划 范围 内建 设 区 面积;W 平均 日 污 水 排 放 量;k 污 水 排 放 系 数;G 平均 日 用 水 量。DB11/T 1742 2020 43.基本要求 3.1 规划 内容 3.1.1 城市总体规划中的 海 绵 城市规划 应 包括下列 内容:1 海 绵 城市规划目标、格 局、分区及 管 控 要求;2 海 绵 城市规划 指 标,主 要包括 年 径流 总量 控 制 率、生 态 岸线比例、地 表 水功能 区 达 标 率、内 涝防 治重 现 期、污 水 再 生利 用率;3 海 绵 城市设施规划,主 要包括水 安 全、水 环境、水 生 态、水 资源、水 文 化 等 方 面 的 重 大设施 布 局 及 规 模;4 近 期 建 设 区 域 及 重 大设施 建 设计划;5 规划实施 保 障 措 施。3.1.2 控 制 性详细 规划中的 海 绵 城市规划 应 包 括 下列 内容:1 规划地 块 的年 径流 总量 控 制 率指 标 及 规划设计 要 点;2 河湖蓝线 规划 及 管 控 要求;3 再 生 水 厂、泵站、蓄洪 区、蓄涝 区、合流 制 及 径流 污染 控 制设施规划 用 地 落实;4 排 水分区及 排 水 方 式,排 水 和 再 生 水 管 网 规划;5 地 表 径流 组 织 方 式 及 对 城市 用 地 竖向 规划的 要求。3.1.3 海 绵 城市 专 项规划 应 包括 下列 内容:1 建 设 条件 及 现 状问题;2 规划目标 及 指 标体 系;3 规划 格 局、分区及 管 控 要求;4 海 绵 城市管 控 单 元 及 年 径流 总量 控 制 率指 标;5 水 安 全 保 障、水 环境 改善、水 生 态 保 护与 修 复、非传 统 水 资源 利 用、水 文 化发 展等 规划;DB11/T 1742 2020 56 与 城市总体规划、详细 规划 及 其 他 相 关 专 项规划的 衔接与协 调内容;7 近 期 建 设 区 域、目标、指 标和 重点 建 设项目;8 规划实施 保 障 措 施。3.2 规划 成果 3.2.1 海 绵 城市规划 成果 应 包括 规划 文 本、说明 和 图纸。3.2.2 海 绵 城市 专 项规划 宜 包括 下列 图纸:1 历 史 积 水 点 分 布 图;2 河湖 水 系现 状 水 质 达 标 评 价图;3 用 地 功能 规划 图;4 海 绵 城市总体 格 局规划 图;5 海 绵 城市 建 设规划 分区 图;6 年 径流 总量 控 制 率 规划 图(以 街 区 为管 控 单 元);7 年 径流 总量 控 制 率 规划 图(以 排 水分区 为管 控 单 元)8 雨 水 管 道 及 泵站 规划 图;9 河 道 及 蓄涝 区 规划 图;10 污 水 管 道 及 污 水 处 理 厂 规划 图;11 再 生 水 管 道 及 再 生 水 厂 规划 图;12 近 期 建 设 重点 区 域 规划 图;13 近 期 建 设项目规划 图。3.3 规划 评估 3.3.1 海 绵 城市规划的组 织 编制部门,应 每 五年组 织 对 海 绵 城市 专 项规划的实施 情况进 行评估,评估 时 间 宜 与 城市总体规划 评 估 时 间 一致。3.3.2 海 绵 城市规划实施 评估 应 依据 以 下 内容:DB11/T 1742 2020 61 国 家相 关 政 策 法 规;2 已 批准的 海 绵 城市 专 项规划;3 实 测 数 据、统 计 数 据、现 场 调查 和 公 众 意见。3.3.3 海 绵 城市规划实施 评估 的主 要内容 应 包 括 规划 指 标、规划 建 设项目 完成 情况,规划实施 保 障情况,公 众满 意 度,问题 分 析 及 改 进 措 施。DB11/T 1742 2020 74.规划编制 4.1 基础 条件 分 析 4.1.1 基础 条件 分 析 的 基础 资 料 应 包括 下列 内容:1 自然地理:地 形 地 貌、水 文 气 象、河湖 水 系、潜 水 地 下 水 埋深、地 表 岩 性、洪涝 灾害;2社 会 经 济:人 口、行政区 划、经 济 发 展 水 平、城市 建 设 情况、用 水 量 及水 源 结 构、水 体 水 质 及 污染 源;3市 政基础 设施:雨 水 管 网、污 水 管 网、再 生 水 管 网、污 水 厂、再 生 水 厂、泵站、调 蓄 设施、水 利 枢纽;4 相 关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分区 规划、详细 规划、乡 镇域 规划 以及 相 关 专 项规划。4.1.2 基础 条件 分 析 宜 包括 下列 内容:自然地理、社 会 经 济、低影响措 施 适 宜 性、城市 积 水 与 内 涝 风险、河 道 基 流、水 环境 容 量 测算、水 资源 供 需 平 衡 分 析、水 生 态 状 况。4.1.3 应 在基础 条件 分 析 的 基础上,分 析 规划区 现 状 存 在 的主 要 问题,并 分 析 问题 出 现 的原 因。DB11/T 1742 2020 84.2 规划目标 4.2.1 规划目标 应 包括 海 绵 城市 建 设的 预 期 效果、海 绵 城市管理的 预 期 效 果、近 期和 远 期 达 到 海 绵 城市 要求 的 面积 和 比例、海 绵 城市规划 指 标体 系等 四 方 面 内容。4.2.2 规划主 要 控 制 性指 标 应 包括 年 径流 总量控 制 率、生 态 岸线比例、城市 河湖蓝线 划 定率、年 径流 污染削减 率、重 要 江 河湖 泊 水 功能 区 达 标 率、内 涝积 水 点治 理 率、污 水 再 生利 用率、雨 水 资源 利 用率,宜 按 表 4.2.2取 值。表 4.2.2海绵城市主要控制性指标规划取值范围表 指 标 名 称 指 标 值 中 心 城 副 中 心 新 城 乡 镇 中 心区 年 径流 总量 控 制 率(%)75 80 7580 7580 生 态 岸线比例(%)55 90 4090 4090 城市 河湖蓝线 划 定率(%)100 100 100 100 年 径流 污染削减 率(%)根据 水 体 达 标方 案 具 体 确定 重 要 江 河湖 泊 水 功能 区水 质 达 标 率(%)95 95 95 95 内 涝积 水 点治 理 率(%)100 100 100 100 污 水 再 生利 用率(%)90 90 90 90 雨 水 资源 利 用率(%)2 2 2 2 注:1.根据 国 家 要求 及本 市实 际 降 雨 特 征 确定 本 市 年 径流 总量 控 制 率,其 中,延庆 区不 低 于 80%,其 他 地 区 不 低 于 75%;2.根据 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确定全 市 2035年 重 要 江 河湖 泊 水 功能 区水 质 达 标 率 大于 95%;3.内 涝积 水 点治 理 率 100%是 指 在内 涝防 治 设计 重 现 期 对 应 的 暴 雨情况 下,不出 现 内 涝积 水 现 象。DB11/T 1742 2020 94.3 规划 格 局 与 分区 4.3.1 应 根据 山、水、林、田、湖、草 等 生 态本 底 条件确定 海 绵 城市规划 格 局,重点 识别 实 现雨 水 自然 积存、自然 渗透、自然 净 化 等 功能 的 生 态 要 素。4.3.2 规划 格 局 应 包括区 域 自然 生 态空间相对集 中的 海 绵 基 质、承担 区 域径流 路 径 功能 的 海 绵 廊 道、承担 区 域 或 流域 尺度 雨洪 渗滞蓄 功能 的 海 绵 斑 块。4.3.3 总体 格 局 应 包括 下列 要 素:1 区 域 自然 生 态空间相对 集 中的 农 田、林 地、山 地;2 承担 区 域径流 路 径 功能 的 河 道 及 两侧 绿 化 带;3 承担 区 域 或 流域 尺度 雨洪渗滞蓄 功能 的 水 域 和 水 源 保 护 区;4 城市 尺度 的 绿 化 廊 道。4.3.4 宜根据 区 域 尺度,基 于地 形 地 貌、水 文 地质 条件、水 功能 区 划、城市规划、水 土保 持 分区 等 特 征 划 分 海 绵 城市 分区。4.3.5 应 针 对 分区 特 征及 存 在 主 要 问题,提 出各 分区 的 海 绵 城市规划管 控 策略。DB11/T 1742 2020 104.4 年 径流 总量 控 制 率指 标 确定 4.4.1 管 控 单 元 宜 按规划 街 区 和 雨 水分区 两 种 方 式 划 分。4.4.2 应 结 合 规划 区 降 雨 特 征、水 文 地质 条件、工 程 实施 难度、城市 建 设 强 度 等 要 素,确定 年 径流 总量 控 制 率指 标。4.4.3 应 根据 规划 区 的地 表 岩 性 类 型 和 渗透条件、潜 水 地 下 水 埋深 等 因素,提 出差异 化的年 径流 总量 控 制 率指 标 值 及 适用 设施 类 型。北京市 平 原 区 地 表 岩 性 和 渗透性 的 空间 分 布 见 附录 A。4.4.4 城市 用 地 可 划 分 为 建筑 与 小 区、道 路广场 及 绿 地三 类,并 应 符 合 下列 规 定:1 规划 新 建 的 建筑 与 小 区 年 径流 总量 控 制 率 不 应 低 于 85%;2 已 建成 的 建筑 与 小 区 可 分 类 为 居住、老 城 历 史 街 区、行政办公、商 业金 融、基础 教育、高 等 教育 及 工 业 仓储,其 海 绵 化 改 造 可 按 典型 案 例 分 析法确定 年 径流 总量 控 制 率指 标,每个 典型 分 类不 应 少 于 两个 典型 案 例;3 新 建及 改 建 道 路 应 根据断 面 形 式、径流 组 织 方 式、可改 造 条件等 因素,采 用面积加 权 法 计 算 确定 年 径流 总量 控 制 率;4 新 建及 改 建 绿 地年 径流 总量 控 制 率 不 应 小 于 90%。4.4.5 应 选 用 各 行政区内 代 表 气 象 站 30年 以上日 降 雨 资 料 统 计 得 到 的 各 区 年 径流 总量 控 制 率 设计 降 雨 量 对 应 曲 线,各 区 年 径 流 总量 控 制 率 设计 降 雨 量关 系 表 详 见 附录 B。4.4.6 年 径流 总量 控 制 率 应 根据 控 制 降 雨 量,查 询 规划 区 年 径流 总量 控 制 率 设计 降 雨 量 曲 线 得 到。控 制 降 雨 量 可 按 下 式 计 算:FVHY=10(4.4.6)式 中:H 控 制 降 雨 量(mm);Y 综 合雨 量 径流系 数;F 汇 水 面积(hm2);V 径流控 制体 积(m3),应 按 现 行 国 家 标准 海 绵 城市 建 设 评 价 标准 GB 51345计 算。4.4.7 规划 区 的年 径流 总量 控 制 率 应 采 用面积加 权 法 计 算 得 到。DB11/T 1742 2020 114.4.8 规划 应 根据 规划 区 域 的自然地理 特 征、用 地 功能、工 程 可 实施 性等 因素,提 出 本 规划 区 实 现 年 径流 总量 控 制 率指 标的规 划设计 要 点。4.5 规划方 案 4.5.1 海 绵 城市规划方 案 宜 包括水 安 全 保 障、水 环境 改善、水 生 态 保 护 和修 复、非传 统 水 资源 利 用、水 文 化发 展等。4.5.2 水 安 全 保 障 规划 应 在 现 状 调查 和 问题 分析 的 基础上,结 合 规划目标和标准,编制源 头 控 制、雨 水 管 渠 及 泵站、雨 水调 蓄、雨 水行 泄 通 道、排涝 河 道 及 蓄涝 区 等 规划 内容,并 应 满 足 下列 要求:1 应 收集 规划 区及 周 边 地 区 现 状 雨 水 管 渠、河 道、泵站、蓄涝 区、积 水 点 资 料 及上 位规划资 料 并 开 展现 场 调查,因 地制 宜 编制规划方 案,并与相 关规划 协 调。2 应 对现 状 雨 水 设施 进 行 校 核,对 不满 足 规划 要求 的 现 状 雨 水 干 线 管 道应 提 出 解 决 方 案。3 编制 下 凹桥 区 雨 水 排除 规划时,应 在 下 凹桥 区 外 侧 设 置挡 水 墙 和 道 路 变 坡 点,并 在 下 凹桥 区 四 周 布 置 雨 水 管 渠,就 近接 入 高 水区 雨 水 管 渠;下 凹桥 区 道 路 最 低点 高 程 低 于 与 本 桥 区 防涝 标准 对 应 的 下 游 河 道 洪 水 位时,应 设 置桥 区 雨 水 泵 站。4 排涝 河 道 规划 应 以 流域 规划为 基础,结 合 城市 防涝 要求 编制。有 流 量 限 泄要求 的 排涝 河 道,河 道 槽 蓄 无 法 满 足 调 蓄 要求 时,可 结 合 土 地 利 用 规划 在 排 入 下 游 河 道 前 设 置 蓄涝 区。5 雨 水 管 道 接 入 有 洪 水 倒灌 风险 的 河 道 时,应 在 雨 水 管 道 出 口 设 置 防 倒灌 工 程 措 施;对 于 低洼 建成区,可采 用 独立 雨 水 泵站 的方 式排除 其 涝 水。6 应 划 定排 水 方 式 分区,并 根据 雨 水 排 放 条件确定 自 排 区、泵 排 区、蓄排 区、蓄排 结 合 区 范围,并确定雨 水 泵站、蓄涝 区 布 局 及 其 规 模 和 用 地 面积。7 宜 采 用 数 学 模型 法 评估 城市 内 涝 风险,并 提 出 应 对 措 施。模型 参 数 应利 用 实 测 降 雨、流 量和 积 水 数 据 进 行 率定 和 验 证。无 实 测 数 据 时,可 根据 自然地理 特 征 与 水 文 条件相 似 流域 的 数 据 推 求本 流域 模型 参 数。8 应 根据 城市 内 涝 风险 评估结果,对 新 建区 的 竖向 提 出 规划 要求。雨 水调 蓄DB11/T 1742 2020 12设施 宜 结 合绿 地、停车 场、广 场、体 育 场 等 公共 用 地 进 行 设 置,并 保 证 地 面积 水 可重 力 流排 入 调 蓄 设施,同 时 应保 证 以上 各 类 公共 用 地的 基本 功能。4.5.3 水 环境 改善 规划 应 在 城市 水 环境 问题 及成 因 调查分 析 的 基础上,因 地制 宜 制 定 水 体 水 质 达 标规划方 案,其 内容 应 包括 污 水 管 网(含 泵站)及 处 理 厂站布 局、合流 制 改 造、径流 污染 控 制、河湖 内 源 治 理 等 规划,并 应 满 足 下列 要求:1 城市 建 设 区 应 采 用 分 流 制。老 城 历 史 街 区 无 法进 行分 流 制 改 造 的 合流 制管 道应 进 行 污 水 截 流,截 流 倍 数 不宜小 于 5。2 污 水 管 道 规划设计标准 应 采 用平均 日 污 水 量按 式(4.5.3-1)计 算。S=W/A(4.5.3-1)式 中:S 污 水 管 道 规划设计标准(m3/d hm2);安 全系 数,可 取 12;A 规划 范围 内建 设 用 地 面积(hm2);W 平均 日 污 水 排 放 量(m3/d),应 按 式(4.5.3-2)采 用平均 日 用 水 量计 算。W=k G(4.5.3-2)式 中:k 污 水 排 放 系 数,综 合 生 活 污 水 排 放 系 数 取 0.9,工 业 及 仓储 污 水 排 放 系 数采 用 0.8;G 平均 日 用 水 量(m3/d)。3 规划 区 污 水 收集 率 不 应 低 于 99%。4 年 径流 污染削减 率 应 结 合 降 雨 特 征、实 测 径流 的 水 质 变 化 过程 和 受 纳 水 体 的 水 质目标 经 济 合 理 确定。5 径流 污染 控 制 应 优先 在 源 头 采 用 生 态 处 理 措 施,不 具 备 源 头 生 态 处 理 条件 的项目,可 在 雨 水 管 渠 系统 中 进 行 截 流、调 蓄,并 采 取 生 态 或 工 程 措 施 进 行 处 理。6 污 水 处 理 厂 的规 模 应 按照规划 污 水 量、合流雨 水 量、径流 污染 控 制 雨 水 量 及 来 水 特 征 综 合确定。7 河湖 内 源 污染治 理 可采 用 底 泥清淤、漂浮 物 打捞、生 物 净 化的方 法。4.5.4 水 生 态 保 护与 修 复 规划 应 在水 生 态现 状调查评 价 的 基础上,制 定 规划方 案,营 造 良 好 水 生 态环境,其 内容 应 包括 城市 河DB11/T 1742 2020 13湖蓝线 划 定、城市 湿 地 坑塘沟渠 保 护与 修 复、城市 水 系 岸线 生 态 保 护与 修 复、河 湖 水 系 水 源 补给,以及 对 滨 水 空间 的 开 发 建 设管 控 要求,并 应 满 足 下列 要求:1 水 生 态现 状 调查评 价 内容 应 包 含 水 源、径流 量、水 质。2 城市规划 区内 除防洪 岸线 外,新 建、改 建、扩 建 城市 水 体的 生 态 岸线 率 不 宜 低 于 70%,并 同 时 满 足 表 4.2.2的 要求。3 应 划 定 城市 河湖蓝线,结 合 城市规划 用 地 功能 合 理 安 排 滨 水 空间。4 城市 水 系 岸线 生 态 保 护与 修 复 规划 应 根据 相 关规划 确定 的 生 态 廊 道 布 局制 定。5 生 态 岸线 的 河 底、河坡 宜 透 水。6 应 编制城市 水 系 景观 生 态 水 源 供 给 规划,水 源 可 为 雨洪 水 和 再 生 水。4.5.5 非传 统 水 资源 利 用 规划 应 在 现 状 设施 及用 水 需 求 特 征调 研的 基础上,确定 再 生 水、雨 水 的 利 用 方 向,进 行 用 水 量计 算,有 效 替 代 清 水 资源,其 内容 应 包括 再 生 水 利 用 分区、再 生 水 管 网 及 厂站布 局、雨 水 利 用,并 应 满 足 下列 要求:1 再 生 水 应 优先 用 于工 业、绿 化 灌溉、环 卫 作 业、河湖景观 用 水、建筑 冲厕。收集 净 化的 雨 水 宜 用 于 绿 化、道 路 环 卫 及 河湖景观 用 水。2 污 水 再 生利 用率 不 应 低 于 90%,雨 水 资源 利 用率 不 应 低 于 2%。3 再 生 水供水分区 应 根据 地 形 高 程,河 道、高 速 公路、铁 路分 布,以及 再 生 水 厂布 局 进 行 划 定,并 满 足 用 水 量 需 求及 出 厂 水 压 要求。再 生 水 厂 出 厂 水 压 宜 控 制 在 50m以 下。4 有 特 殊 要求 的工 业 用 再 生 水 宜 采 用 独立 管 道 供水。其 他 再 生 水 管 道 宜 采 用 环 状 管 网 供水。5 再 生 水 管 网 管 径 应 根据高 日 高 时 供水 量,经 平 差 计 算 确定,必 要 时 应 设 置 加 压 泵站 以 保 证 用 水 压力 需 求。再 生 水 干 线 管 道 布 置 及 管 径 应 同 时 满 足 近 远 期 用 水 需 求。4.5.6 对 于 上 位规划 有 明 确 要求,或有 历 史 水文 化 遗迹,或有 体 现绿 色 生 态 水 文 化 开 发 条件 的地 区,宜 编制 水 文 化发 展 规划,内容 应 包括水 文 化资源 梳 理 及 价值 评 价、水 文 化设施 保 护 规划。DB11/T 1742 2020 14 DB11/T 1742 2020 154.6 近 期 建 设规划 4.6.1 海 绵 城市 近 期 建 设规划 内容 应 包括 近 期 建 设目标和 指 标、近 期 建 设 区 域、重点 建 设项目。4.6.2 海 绵 城市 近 期 建 设的目标和 指 标 应 根据海 绵 城市总体规划目标、近 期 建 设 区 特 征、工 程 实施 难度 和 建 设 周 期 进 行 确定。4.6.3 海 绵 城市 近 期 建 设规划 区 域 应 根据 城市总体规划、国 民 经 济 和 社 会发 展 规划和 海 绵 城市 系统 主 要 问题,结 合 城市 新 区建 设和 建成区 改 造 计划,按照 优先 推 广 示 范、适 当 集 中 连片 的原 则 进 行 划 定。4.6.4 海 绵 城市 近 期 建 设规划 应 确定 海 绵 城市近 期 建 设项目,制 定 年 度 建 设计划,并进 行 投 资 估 算。DB11/T 1742 2020 164.7 规划实施 保 障 4.7.1 规划实施 保 障 措 施 宜 包括 规划 衔接、资金 配套、政 策 与 制 度 完 善、监 测 评估。4.7.2 应 根据 海 绵 城市 专 项规划中 确定 的 海 绵格 局 与 分区、目标 与指 标、设施 功能 与用 地 布 局,提 出 与 城市总体规划、详细 规 划、各 类 专 项规划 需 要 衔接 的 内容及要求。4.7.3 宜 从 各 级财 政 投 资、社 会资 本 投 资、创新融 资 机 制 等 方 面 提 出 资 金保 障 建议。4.7.4 应明 确对 规划设计施工单位的 法定性 要求,明 确 规划设计 审 批、验 收 与 评估责 任 主体,明 确近 期 建 设项目的 责 任 主体。4.7.5 应 考 虑 建 设 区 与 小 流域 评估 需 求,提 出水 质 水 量监 测 布 局 要求。4.7.6 可 从宣 传 引导、技术研发、新 产 品 应 用方 面 提 出 规划实施 保 障 的 其 他 建议。DB11/T 1742 2020 175.规划实施评估 5.1 评估内容 5.1.1 规划实施 评估内容 应 包括 规划 指 标、项目 建 设 情况、实施 保 障、公 众 意见,具 体 评估 指 标体 系 见 表 5.1.1。表 5.1.1 海绵城市规划评估指标表 评估分类 序号 指标名称 规划 指 标 1 已 实 现 海 绵 城市目标的城市 建成区 面积 比重(%)2 生 态 岸线比例(%)3 城市 河湖蓝线 划 定率(%)4 潜 水 地 下 水水 位 变 化 趋势 5 城市 热岛 效 应 6 城乡 污 水 达 标 处 理 率(%)7 源自规划 区内 地 表 水 功能 区水 质 达 标 率(%)8 雨 水 管 道 达 标 率(%)9 防涝 标准 达 标 面积率(%)10 积 水 点治 理 率(%)11 污 水 再 生利 用率(%)项目 建 设 情况 12 主 要 海 绵 城市工 程 项目 完成 率(%)实施 保 障 13 机 构 设 置 14 政 策 制 定 15 资 金保 障 16 制 度 建 设 公 众 意见 17 小 雨积 水 治 理 满 意 度 18 大 雨 内 涝 治 理 满 意 度 19 水 体 黑臭 治 理 满 意 度 20 环境 宜居 整 体 满 意 度 5.2 评估 方 法 5.2.1 规划实施 评估 应 采 用定 量为主、定性 为辅 的方 法。5.2.2 规划实施 评估 应 根据 统 计 数 据、实 测 数 据、实地 调查 数 据 和 模型模 拟 数 据。5.2.3 规划实施 评估 应 采 用 官 方 统 计 数 据 和实测 数 据,并 以 问 卷 调查、访谈座谈 等 形 式 征求公 众 意见。DB11/T 1742 2020 185.2.4 规划实施 评估 应 针 对 不 同 评估内容,采 用 资 料 查 阅、现 场 检 查、模型模 拟、问 卷 调查、访谈座谈 等 方 法,评估 的 具 体方 法 见 表 5.2.4。表 5.2.4 海绵城市规划评估方法表 序号 指标名称 评估方法 1 已 实 现 海 绵 城市目标的城市 建成区 面积 比重(%)资 料 查 阅 2 生 态 岸线比例(%)资 料 查 阅 和 现 场 检 查 3 城市 河湖蓝线 划 定率(%)资 料 查 阅 4 潜 水 地 下 水水 位 变 化 趋势 资 料 查 阅 5 城市 热岛 效 应 资 料 查 阅 6 城乡 污 水 达 标 处 理 率(%)资 料 查 阅 7 源自规划 区内 地 表 水 功能 区水 质 达 标 率(%)资 料 查 阅 8 雨 水 管 道 达 标 率(%)资 料 查 阅、模型模 拟 9 防涝 标准 达 标 面积率(%)模型模 拟 10 积 水 点治 理 率(%)资 料 查 阅 11 污 水 再 生利 用率(%)资 料 查 阅 12 主 要 海 绵 城市工 程 项目 完成 率(%)资 料 查 阅 和 现 场 检 查 13 机 构 设 置 资 料 查 阅 14 政 策 制 定 资 料 查 阅 15 资 金保 障 资 料 查 阅 16 制 度 建 设 资 料 查 阅 17 小 雨积 水 治 理 满 意 度 问 卷 调查 和 访谈座谈 18 大 雨 内 涝 治 理 满 意 度 问 卷 调查 和 访谈座谈 19 水 体 黑臭 治 理 满 意 度 问 卷 调查 和 访谈座谈 20 环境 宜居 整 体 满 意 度 问 卷 调查 和 访谈座谈 5.3 评估成果 5.3.1 规划实施 评估成果 应 包括 规划目标 及 指 标 达 成评 价、项目 建 设 评 价、实施 保 障 评 价、公 众满 意 度 评 价、规划 存 在 问题、规划实施 改 进 建议、下阶段 规划实施的 重点 任 务等 方 面。DB11/T 1742 2020 19附录 A 北京市地表岩性 A.0.1 数 据 分 类:根据 统 计 分 析,将 北京市 平 原 区 地 表 岩 性 主 要分 为 以 下 七 种 类 型,分 别 为:粉 性 土;粘 性 土 夹砾石;上 部 粉 性 土 下 部 砂;上 部 粉 性 土 下 部 砂卵 砾石;粗 中 细 砂;砂卵砾石;人 工 填 土。各 类 岩 性 的 空间 分 布 见 图 A.0.2。图 A.0.1 北京 平 原 区 地 表 岩 性 分区 图 A.0.2北京 平 原 区 各 类 地 表 岩 性 的 渗透系 数 详 见 表 A.0.2。表 A.0.2 北京 平 原 区 表 层 土 渗透系 数 岩 性 渗透系 数(m/d)粉 土 0.1-0.5 粘 性 土 夹砾石 0.2-1 上 部 粉 土,下 部 砂 1-5 DB11/T 1742 2020 20岩 性 渗透系 数(m/d)上 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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