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岸线价值评估技术规范DB44/T 2255-202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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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C S 0 3.0 6 0C C S A 1 1DB44广 东 省 地 方 标 准D B 4 4/T 2 2 5 5 2 0 2 0海 岸 线 价 值 评 估 技 术 规 范T e c h n i c a l s p e c i f i c a t i o n f o r v a l u a t i o n o f c o a s t l i n e2 0 2 0-0 9-2 3 发 布 2 0 2 0-1 2-2 3 实 施广 东 省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发 布D B 4 4/T 2 2 5 5 2 0 2 0I目 次前 言.I I引 言.I I I1 范 围.1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13 术 语 和 定 义.14 总 体 原 则.25 评 估 程 序.26 海 岸 线 分 类 与 价 值 影 响 因 素.37 主 要 评 估 方 法.48 不 同 类 型 海 岸 线 价 值 评 估.59 评 估 结 果.7附 录 A(规 范 性 附 录)海 岸 线 价 值 评 估 报 告 格 式.8附 录 B(规 范 性 附 录)不 同 使 用 类 型 海 岸 线 价 值 影 响 因 素.1 4附 录 C(规 范 性 附 录)海 岸 线 价 值 评 估 公 式 和 使 用 说 明.1 5附 录 D(规 范 性 附 录)海 岸 线 基 准 价.2 3附 录 E(规 范 性 附 录)自 然 岸 线 生 态 系 统 服 务 识 别.2 4参 考 文 献.2 5D B 4 4/T 2 2 5 5 2 0 2 0I I前 言本 标 准 依 据 G B/T 1.1 给 出 的 规 则 起 草。本 标 准 由 广 东 省 海 洋 发 展 规 划 研 究 中 心 提 出。本 标 准 由 广 东 省 自 然 资 源 厅 归 口。本 标 准 起 草 单 位:广 东 省 海 洋 发 展 规 划 研 究 中 心。本 标 准 主 要 起 草 人:赵 明 辉、张 一 帆、徐 瑞 琦、胡 娜 胥、李 杏 筠、曹 深 西、曲 林 静、申 键、周 晶。D B 4 4/T 2 2 5 5 2 0 2 0I I I引 言本 标 准 在 依 据 G B/T 1.1 给 出 的 规 则 的 基 础 上,结 合 我 国 已 有 研 究 和 条 件,通 过 从 海 岸 线 价 值 评 估 的范 围、原 则、程 序、方 法 等 方 面 明 确 规 范 评 估 行 为,有 利 于 完 善 广 东 省 海 岸 线 有 偿 使 用 制 度,保 障 广 东省 海 岸 线 交 易 制 度 的 实 施。D B 4 4/T 2 2 5 5 2 0 2 01海 岸 线 价 值 评 估 技 术 规 范1 范 围本 文 件 规 定 了 海 岸 线 价 值 评 估 的 有 关 术 语 和 定 义、总 体 原 则、评 估 程 序、海 岸 线 分 类 与 价 值 影 响 因素、主 要 评 估 方 法、不 同 类 型 海 岸 线 价 值 评 估、评 估 结 果 和 评 估 报 告 格 式。本 文 件 适 用 于 我 省 经 营 性 项 目 用 海 占 用 海 岸 线 价 值 和 海 岸 线 交 易 中 岸 线 价 值 的 评 估。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下 列 文 件 对 于 本 文 件 的 应 用 是 必 不 可 少 的。凡 是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仅 注 日 期 的 版 本 适 用 于 本 文 件。凡 是 不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其 最 新 版 本(包 括 所 有 的 修 改 单)适 用 于 本 文 件。G B/T 1 8 1 9 0 2 0 1 7 海 洋 学 术 语 海 洋 地 质 学3 术 语 和 定 义G B/T 1 8 1 9 0 2 0 1 7 界 定 的 以 及 下 列 术 语 和 定 义 适 用 于 本 文 件。3.1潮 间 带 i n t e r t i d a l z o n e大 潮 期 的 最 高 潮 位 和 最 低 潮 位 间 的 带 状 区 域。3.2海 岸 线 价 值 t h e v a l u e o f c o a s t l i n e海 岸 线 因 其 客 观 存 在 为 人 类 活 动 使 用 而 对 所 在 环 境 或 使 用 者 产 生 的 经 济 效 益。3.3海 岸 线 价 值 评 估 v a l u a t i o n o f c o a s t l i n e根 据 评 估 目 的 和 评 估 对 象 状 况,依 据 国 家 相 关 法 律 法 规,在 全 面 调 查 和 综 合 分 析 海 岸 线 价 值 影 响 因素 的 基 础 上,选 择 适 宜 的 评 估 方 法,对 特 定 海 岸 线 在 评 估 基 准 日 市 场 价 值 进 行 估 算 和 评 定 的 行 为。注:评估对象包括海岸线向海延伸至潮间带宽度的带状区域。3.4占 用 海 岸 线 u s e o f c o a s t l i n e海 岸 线 向 海 一 侧 有 海 域 使 用 活 动 且 对 毗 邻 海 岸 线 具 有 排 他 性 占 用。3.5海 岸 线 基 准 价 b e n c h m a r k p r i c e o f c o a s t l i n e某 一 基 准 日 上 一 定 年 期,按 照 不 同 用 途 核 定 的 不 同 利 用 方 式 下 岸 线 的 平 均 价 格。D B 4 4/T 2 2 5 5 2 0 2 024 总 体 原 则4.1 合 法 原 则海 岸 线 价 值 评 估 应 以 待 估 海 岸 线 的 合 法 使 用、合 法 处 理 为 前 提。4.2 预 期 收 益 原 则海 岸 线 价 值 评 估 应 以 评 估 对 象 在 正 常 利 用 条 件 下 的 未 来 客 观 有 效 的 预 期 收 益 为 依 据。4.3 最 有 效 利 用 原 则海 岸 线 价 值 评 估 应 以 评 估 对 象 的 最 有 效 利 用 为 前 提。判 断 海 岸 线 的 最 有 效 利 用 应 以 海 岸 线 开 发 利 用是 否 符 合 其 自 身 条 件、法 律 法 规 政 策 及 规 划 限 制、市 场 要 求 等 为 依 据。4.4 替 代 原 则海 岸 线 价 值 评 估 应 以 相 同 等 别 均 质 海 岸 线 在 同 等 利 用 条 件 下 的 海 岸 线 市 场 交 易 价 格 为 参 照,评 估 结果 不 应 明 显 偏 离 具 有 替 代 性 质 的 海 岸 线 客 观 价 格。4.5 科 学 性 原 则海 岸 线 价 值 评 估 的 全 过 程 要 遵 循 科 学 性 原 则,评 估 方 法 的 选 择 以 及 评 估 过 程 中 公 式 的 推 导、证 明 等,都 必 须 有 理 有 据,才 能 得 到 科 学 性 的 评 估 结 果。4.6 定 性 与 定 量 相 结 合 原 则在 评 估 海 岸 线 价 值 的 过 程 中,尽 可 能 利 用 定 量 数 据 揭 示 海 岸 线 的 价 值。对 无 法 通 过 统 计 手 段 得 到 结果 的 指 标,在 定 性 分 析 的 基 础 上 进 行 量 化。在 量 化 过 程 中,难 以 定 量 统 计 的 定 性 指 标,采 用 专 家 打 分 法实 现 量 化。5 评 估 程 序5.1 确 定 评 估 基 本 事 项根 据 海 岸 线 使 用 需 求,确 定 评 估 目 的、价 值 类 型、评 估 对 象 和 范 围、评 估 基 准 日、评 估 方 法 等 基本 事 项。5.2 收 集 相 关 资 料对 评 估 对 象 的 社 会 经 济 和 自 然 环 境 条 件 进 行 现 场 调 访 和 勘 测,收 集 了 解 评 估 对 象 及 其 周 边 海 域 与 陆地 的 资 料,并 核 验 资 料 的 完 整 性 和 可 靠 性。收 集 资 料 主 要 包 括 以 下 几 个 方 面:a)评 估 对 象 所 在 区 域 的 三 年 内 社 会 经 济 资 料,包 括 政 策、规 划、区 域 社 会 经 济 发 展 水 平 等;b)评 估 对 象 基 本 情 况,包 括 地 理 位 置、类 型、岸 线 长 度、开 发 利 用 现 状 等;c)评 估 对 象 资 源 环 境 条 件,包 括 自 然 灾 害、环 境 质 量、生 境 分 布 与 覆 被 类 型、生 物 资 源 等;d)与 评 估 对 象 最 有 效 开 发 利 用 方 式 类 似 的 宗 海 项 目 的 租 赁、经 营 资 源,类 似 项 目 的 原 料、人 工 及产 品 市 场 价 格 等 资 料 等。5.3 选 择 海 岸 线 价 值 评 估 方 法D B 4 4/T 2 2 5 5 2 0 2 03依 据 评 估 目 的、评 估 对 象 所 属 的 海 岸 线 类 型、评 估 对 象 开 发 利 用 状 态 与 用 途 等,选 择 适 用 的 评 估 方法 评 估 海 岸 线 价 值。5.4 确 定 海 岸 线 价 值 评 估 参 数分 析 海 岸 线 价 值 影 响 因 素 及 其 影 响 程 度,确 定 必 要 的 系 数,并 根 据 社 会 平 均 投 资 效 益、用 海 岸 线 类型 和 产 业 类 型 的 投 资 风 险 差 异 等,确 定 海 岸 线 投 资 回 报 率、还 原 利 率 等 参 数。5.5 测 算 和 确 定 海 岸 线 价 值利 用 经 核 验 的 有 效 资 料,采 用 评 估 参 数 合 适 的 方 法 测 算 海 岸 线 价 值。采 用 一 种 方 法 评 估 的,形 成 初 步 评 估 结 论,通 过 对 类 似 用 途 资 产 交 易 案 例 的 分 析,对 评 估 结 论 的 合理 性 进 行 判 断,形 成 最 终 评 估 结 果。采 用 多 种 方 法 评 估 的,分 析 不 同 方 法 评 估 结 论 的 合 理 性 以 及 不 同 方 法 评 估 结 论 差 异 的 原 因,综 合 考虑 评 估 目 的、价 值 类 型、评 估 对 象 现 状 等 因 素,选 用 简 单 算 数 平 均、加 权 平 均 方 法 或 综 合 分 析 法 确 定 最终 结 果,并 说 明 理 由。5.6 编 制 海 岸 线 价 值 评 估 报 告对 整 个 评 估 工 作 的 成 果 进 行 总 结 整 理,按 评 估 报 告 格 式 的 要 求 编 制 完 成 海 岸 线 价 值 评 估 报 告,评 估报 告 构 成 为:封 面、扉 页(评 估 机 构 资 质 信 息 页)、目 录、摘 要、报 告 正 文 和 附 件。报 告 格 式 参 见 附 录A。5.7 整 理 归 集 海 岸 线 价 值 评 估 档 案评 估 机 构 对 工 作 底 稿、评 估 报 告 及 其 他 相 关 资 料 进 行 整 理,形 成 海 岸 线 价 值 评 估 档 案。6 海 岸 线 分 类 与 价 值 影 响 因 素6.1 海 岸 线 分 类6.1.1 按 利 用 类 型 分 类按 照 利 用 类 型 包 括 以 下 类 别:a)渔 业 岸 线;b)工 业 岸 线;c)交 通 运 输 岸 线;d)旅 游 娱 乐 岸 线。6.1.2 按 属 性 分 类海 岸 线 交 易 的 岸 线 按 照 以 下 属 性 进 行 分 类:a)自 然 岸 线,包 括 以 下 基 本 类 别:1)基 岩 岸 线;2)砂 质 岸 线;3)泥 质 岸 线;4)生 物 岸 线。b)生 态 恢 复 岸 线。D B 4 4/T 2 2 5 5 2 0 2 046.2 海 岸 线 价 值 影 响 因 素评 估 海 岸 线 价 值 时,应 对 影 响 价 值 的 因 素 进 行 分 析。海 岸 线 价 值 影 响 因 素 包 括 以 下 类 别:a)自 然 因 素:评 估 对 象 的 位 置、自 然 资 源 条 件、海 洋 环 境 状 况、气 候 条 件、海 洋 灾 害 发 生 情 况 等;b)社 会 因 素:海 岸 线 后 方 陆 地 人 口 密 度、城 镇 发 展 与 公 共 设 施 建 设 情 况 等;c)行 政 因 素:区 域 经 济 与 产 业 政 策、国 土 空 间 规 划、相 关 产 业 发 展 规 划 等。分 析 影 响 因 素 时,应 根 据 不 同 类 型 的 特 点 及 其 对 各 影 响 因 素 的 敏 感 程 度,有 所 侧 重。不 同 利 用 类 型海 岸 线 价 值 影 响 因 素 详 见 附 录 B。7 主 要 评 估 方 法7.1 市 场 比 较 法7.1.1 基 本 原 理遵 循 替 代 原 则,将 评 估 对 象 与 具 有 替 代 性 且 近 期 市 场 上 已 发 生 交 易 的 实 例 作 比 较,根 据 两 者 之 间 的价 值 影 响 因 素 差 异,在 交 易 实 例 成 交 价 格 的 基 础 上 作 适 当 修 正,以 此 确 定 海 岸 线 价 值。市 场 比 较 法 的 公 式 及 使 用 说 明 见 附 录 C 中 C.1。7.1.2 适 用 范 围市 场 比 较 法 主 要 适 用 于 评 估 对 象 或 邻 近 地 区 具 有 充 足 的、可 比 较 的 交 易 案 例 的 海 岸 线 价 值 评 估。市场 比 较 法 除 可 直 接 用 于 评 估 海 岸 线 价 值 外,还 可 用 于 其 他 评 估 方 法 中 相 关 参 数 的 计 算。7.2 收 益 还 原 法7.2.1 基 本 原 理收 益 还 原 法 是 遵 循 预 期 收 益 原 则,在 估 算 占 用 海 岸 线 使 用 项 目 未 来 每 年 预 期 收 益 的 基 础 上,按 一 定的 还 原 利 率,将 预 期 收 益 折 算 至 评 估 基 准 日,以 折 算 后 的 纯 收 益 总 和 作 为 海 岸 线 价 值 方 法。收 益 还 原 法 的 公 式 及 使 用 说 明 见 附 录 C 中 C.2。7.2.2 适 用 范 围收 益 还 原 法 主 要 适 用 于 已 取 得 正 常 现 实 收 益 或 未 来 具 有 客 观 潜 在 收 益,未 来 收 益 及 风 险 能 够 较 准 确地 预 测 与 量 化 海 岸 线 未 来 每 年 纯 收 益 的 情 形,不 适 用 于 没 有 收 益 项 目 或 收 益 无 法 测 算 的 海 岸 线 价 值 评估。7.3 假 设 开 发 法7.3.1 基 本 原 理假 设 开 发 法 是 指 在 估 算 开 发 完 成 后 不 动 产 正 常 交 易 价 格 的 基 础 上,扣 除 建 筑 物 建 造 费 用 和 与 建 筑 物建 造、买 卖 有 关 费 用 后,以 价 格 余 额 来 确 定 评 估 对 象 价 值 的 一 种 方 法。假 设 开 发 法 的 公 式 和 使 用 说 明 见 附 录 C 中 C.3。7.3.2 适 用 范 围适 用 于 具 有 投 资 开 发 或 存 在 开 发 潜 力 的 海 岸 线 价 值 评 估。7.4 成 本 法D B 4 4/T 2 2 5 5 2 0 2 057.4.1 基 本 原 理成 本 法 是 指 以 得 到 现 有 海 岸 线 所 需 耗 费 的 各 项 费 用 之 和 为 主 要 依 据,再 加 上 一 定 的 开 发 利 润 和 应纳 税 费 来 确 定 海 岸 线 价 值 的 方 法。成 本 法 的 公 式 和 使 用 说 明 见 附 录 C 中 C.4。7.4.2 适 用 范 围适 用 于 填 海 造 地 占 用 海 岸 线 的 价 值 评 估。7.5 基 准 价 系 数 修 正 法7.5.1 基 本 原 理基 准 价 系 数 修 正 法 是 指 以 海 岸 线 基 准 价 为 基 础,按 照 海 岸 线 的 自 然 属 性 与 用 途,建 立 基 准 价 与 待 估海 岸 线 价 值、影 响 因 素 之 间 的 关 系,通 过 修 正 得 到 海 岸 线 在 评 估 基 准 日 的 价 值。鉴 于 当 前 海 岸 线 市 场 不 成 熟、交 易 资 料 不 充 裕 以 及 国 家 或 省 未 公 布 基 准 价 等 原 因,现 按 照 海 域 使 用金 征 收 标 准 相 关 规 定 核 定 基 准 价,待 海 岸 线 市 场 相 对 成 熟 或 国 家、省 公 布 基 准 价 后,将 适 时 调 整 海 岸 线基 准 价。基 准 价 系 数 修 正 法 的 公 式 和 使 用 说 明 见 附 录 C 中 C.5,海 岸 线 基 准 价 见 附 录 D。7.5.2 适 用 范 围适 用 于 交 易 实 例 少、收 益 资 料 不 充 分 的 填 海 造 地 占 用 海 岸 线 的 价 值 评 估。7.6 生 态 服 务 功 能 价 值 评 估 法7.6.1 基 本 原 理识 别 海 岸 线 提 供 的 生 态 系 统 服 务,根 据 是 否 可 以 观 察 到 交 易 的 市 场 行 为 和 数 据,利 用 市 场 价 值 法、非 市 场 价 值 法 以 及 收 益 转 移 法 确 定 生 态 系 统 服 务 价 值。生 态 服 务 功 能 价 值 评 估 方 法 的 公 式 和 使 用 说 明 见 附 录 C 中 C.6。不 同 类 型 自 然 岸 线 提 供 的 生 态 系 统服 务 见 附 录 E。7.6.2 适 用 范 围适 用 于 自 然 岸 线 或 生 态 恢 复 海 岸 线 价 值 评 估。8 不 同 类 型 海 岸 线 价 值 评 估8.1 评 估 方 法 选 择8.1.1 对 项 目 用 海 占 用 海 岸 线 的 价 值 评 估,应 针 对 不 同 类 型 海 岸 线 的 价 值 影 响 因 素,分 析 主 要 评 估 方法 的 适 用 性,选 择 适 宜 的 一 种 或 者 一 种 以 上 评 估 方 法。在 海 岸 线 或 者 海 域 海 岛 土 地 交 易 案 例 少、收 益 资料 不 充 分 的 情 况 下,宜 选 择 基 准 价 系 数 修 正 法 作 为 主 要 评 估 方 法。8.1.2 对 海 岸 线 交 易 中 的 岸 线 价 值 评 估,评 估 对 象 为 自 然 岸 线 或 生 态 恢 复 岸 线,宜 选 择 生 态 服 务 功 能价 值 评 估 方 法。8.2 渔 业 岸 线 价 值 评 估D B 4 4/T 2 2 5 5 2 0 2 068.2.1 评 估 方 法 选 择填 成 土 地 后 用 于 渔 业 基 础 设 施 可 采 用 基 准 价 系 数 修 正 法、假 设 开 发 法;围 海 养 殖 可 采 用 收 益 还 原 法、成 本 法、基 准 价 系 数 修 正 法;对 于 海 岸 线 交 易 市 场 较 成 熟 的 地 区,存 在 充 足 的 相 似 类 型 交 易 实 例 的 情 况下,可 采 用 市 场 比 较 法。8.2.2 评 估 技 术 要 点8.2.2.1 使 用 收 益 还 原 法 评 估 渔 业 岸 线 价 值 时,应 对 评 估 对 象 的 资 源 的 结 构、质 量、自 然 生 长 力、环境 依 赖 条 件,以 及 相 关 法 律 法 规、财 政 补 贴 等 政 策 制 度 对 收 益 的 影 响 进 行 分 析。8.2.2.2 应 根 据 渔 业 发 展 所 依 赖 的 资 源 环 境 特 点、生 产 经 营 类 型、生 产 周 期、灾 害 风 险 等 相 关 条 件,以 及 近 三 年 渔 业 发 展 实 际 情 况 及 可 能 的 新 的 生 产 情 况,合 理 确 定 收 益 能 力 和 还 原 利 率。8.2.2.3 应 分 析 渔 业 基 础 设 施 对 渔 业 岸 线 价 值 的 影 响。8.3 工 业 岸 线 价 值 评 估8.3.1 评 估 方 法 选 择能 获 取 生 产 经 营 收 益 的 采 用 收 益 还 原 法,能 获 得 构 筑 物 总 价 值 的 采 用 假 设 开 发 法;对 于 需 要 进 行 投资、能 确 定 各 项 成 本 的 可 采 用 成 本 法;对 于 海 岸 线 交 易 市 场 较 成 熟 的 地 区,存 在 充 足 的 相 似 类 型 交 易 实例 的 情 况 下,可 采 用 市 场 比 较 法。8.3.2 评 估 技 术 要 点8.3.2.1 确 定 项 目 的 投 资 利 息 率、利 润 率、还 原 利 率 时,应 分 析 工 业 岸 线 有 关 行 业 的 投 资 风 险、资 金利 润 率 等 投 资 收 益 现 状 和 近 年 变 化 趋 势。8.3.2.2 当 土 石 资 源、矿 产 资 源 可 开 采 年 限 低 于 海 岸 线 使 用 年 期,使 用 年 期 修 正 系 数 应 根 据 上 述 资 源的 可 开 采 年 限 进 行 测 算。8.4 交 通 运 输 岸 线 价 值 评 估8.4.1 评 估 方 法 选 择能 够 计 算 港 口 岸 线 年 收 益 的 采 用 收 益 还 原 法;填 海 形 成 建 设 堆 场、码 头、大 型 突 堤 码 头 及 其 他 港 口设 施 可 采 用 假 设 开 发 法;对 于 能 获 得 开 发 完 成 后 岸 线 及 其 附 属 物 总 价 的,也 可 采 用 假 设 开 发 法;对 于 海岸 线 交 易 市 场 较 成 熟 的 地 区,存 在 充 足 的 相 似 类 型 交 易 实 例 的 情 况 下,可 采 用 市 场 比 较 法。8.4.2 评 估 技 术 要 点8.4.2.1 应 根 据 交 通 运 输 业 发 展 所 依 赖 的 资 源 环 境 特 点、生 产 经 营 类 型、灾 害 风 险 等 相 关 条 件,以 及近 三 年 交 通 运 输 业 发 展 实 际 情 况 及 可 能 的 新 的 生 产 情 况,合 理 确 定 收 益 能 力 和 还 原 利 率。8.4.2.2 确 定 项 目 的 投 资 利 息 率、利 润 率、还 原 利 率 时,应 分 析 交 通 运 输 岸 线 有 关 行 业 的 投 资 风 险、资 金 利 润 率 等 投 资 收 益 现 状 和 近 年 变 化 趋 势。8.5 旅 游 娱 乐 岸 线 价 值 评 估8.5.1 评 估 方 法 选 择D B 4 4/T 2 2 5 5 2 0 2 07填 海 造 地 用 于 旅 游 基 础 设 施 的 海 岸 线 采 用 假 设 开 发 法、成 本 法、收 益 还 原 法、基 准 价 系 数 修 正 法;对 于 以 透 水 或 非 透 水 构 筑 物 方 式 形 成 的 旅 游 码 头、游 艇 码 头 等 情 形,能 确 定 岸 线 及 其 附 属 物 总 价 的,也可 采 用 假 设 开 发 法;对 于 需 要 进 行 投 资 开 发 才 能 形 成 游 乐 场 或 浴 场 的,可 采 用 成 本 法 或 收 益 还 原 法;对于 海 岸 线 交 易 市 场 较 成 熟 的 地 区,存 在 充 足 的 相 似 类 型 交 易 实 例 的 情 况 下,可 采 用 市 场 比 较 法。8.5.2 评 估 技 术 要 点8.5.2.1 评 估 旅 游 娱 乐 岸 线 价 值 时,应 分 析 国 家 和 省 旅 游 区 评 价 标 准 对 评 估 对 象 的 影 响。8.5.2.2 对 具 有 自 然 文 化 遗 迹、生 态 功 能 的 旅 游 娱 乐 岸 线,应 分 析 自 然 文 化 遗 迹、生 态 功 能 对 评 估 对象 价 值 的 影 响。8.6 自 然 岸 线 价 值 评 估8.6.1 评 估 方 法 选 择自 然 岸 线 价 值 评 估 宜 选 择 生 态 服 务 功 能 价 值 评 估 方 法,生 态 恢 复 岸 线 价 值 评 估 可 参 考 同 方 法。8.6.2 评 估 技 术 要 点8.6.2.1 对 于 可 以 直 接 在 市 场 交 易 的 生 态 系 统 服 务,评 估 其 价 值 时 通 过 建 立 他 们 的 需 求 曲 线 和 供 给 曲线,估 算 消 费 者 剩 余 或 者 生 产 者 剩 余,可 选 择 市 场 价 格 法 评 估。8.6.2.2 对 于 不 能 在 市 场 直 接 买 卖,但 是 人 们 在 市 场 上 对 这 些 服 务 及 其 产 品 有 支 付 意 愿 的 生 态 系 统 服务,可 选 择 旅 行 费 用 法、替 代 成 本 法。8.6.2.3 对 于 既 没 有 交 易 市 场,也 没 有 与 之 紧 密 相 关 的 市 场 产 品 的 生 态 系 统 服 务,可 选 择 或 然 价 值 法(意 愿 调 查 法)评 估 其 价 值。8.6.2.4 在 海 岸 线 交 易 评 估 岸 线 价 值 时,不 仅 要 考 虑 岸 线 生 态 系 统 服 务 价 值,还 要 考 虑 交 易 海 岸 线 潜在 开 发 利 用 的 价 值。9 评 估 结 果评 估 结 果 以 评 估 报 告 形 式 表 现。评 估 报 告 应 当 包 括 项 目 名 称、委 托 评 估 方 和 受 托 方、评 估 目 的、评估 对 象 概 况、评 估 基 准 日 和 有 效 期、价 值 影 响 因 素、评 估 方 法 和 过 程、评 估 结 论、需 要 特 别 说 明 的 事 项及 有 关 附 件 等 内 容。评 估 报 告 应 当 明 确 评 估 报 告 的 使 用 有 效 期。评 估 报 告 的 有 效 期 自 评 估 基 准 日 起 不 超 过 1 年。D B 4 4/T 2 2 5 5 2 0 2 08A A附 录 A(规 范 性 附 录)海 岸 线 价 值 评 估 报 告 格 式X X 省 X X 市 X X 项 目海 岸 线 价 值 评 估 报 告委 托 评 估 方:(说 明 委 托 评 估 的 单 位 名 称)评 估 机 构:(说 明 承 担 该 项 评 估 的 机 构 名 称)提 交 报 告 日 期:(说 明 海 岸 线 价 值 评 估 报 告 提 交 的 具 体 日 期)D B 4 4/T 2 2 5 5 2 0 2 09评 估 机 构:(四 号 宋 体)评 估 机 构 地 址:(四 号 宋 体)报 告 编 制 人 员:(四 号 宋 体)D B 4 4/T 2 2 5 5 2 0 2 01 0第 一 部 分 摘 要一、评 估 项 目 名 称说 明 评 估 项 目 名 称,与 封 面 文 字 一 致。二、委 托 评 估 方说 明 该 项 评 估 业 务 的 委 托 单 位 或 个 人。三、评 估 目 的说 明 委 托 评 估 方 的 评 估 需 求 以 及 评 估 结 果 的 使 用 方 向。四、评 估 对 象说 明 评 估 对 象 的 位 置、范 围、长 度、潮 间 带 面 积、用 途,并 明 确 评 估 对象 是 否 包 含 附 属 设 施 和 建 筑 物、构 筑 物,并 附 现 场 影 像 资 料。五、评 估 基 准 日说 明 评 估 结 果 对 应 的 具 体 日 期,格 式 为 年 月 日。评 估 基 准 日 可以 是 现 在 时 点,也 可 以 是 过 去 或 者 将 来 的 时 点。六、价 值 类 型说 明 评 估 报 告 中 海 岸 线 价 值 的 内 涵,包 括 评 估 基 准 日、现 状 利 用 或 规 划利 用 条 件、设 定 的 开 发 程 度 与 用 途 以 及 是 否 包 含 附 属 设 施 和 建 筑 物、构 筑 物等。七、评 估 结 果以 人 民 币 表 示 最 终 评 定 的 海 岸 线 价 值,海 岸 线 价 值 附 大 写 金 额。评 估 机 构:(公 章)年 月 日D B 4 4/T 2 2 5 5 2 0 2 01 1第 二 部 分 报 告 正 文一、评 估 的 依 据说 明 该 项 评 估 所 依 据 的 国 家 或 地 方 有 关 法 律、法 规、行 政 规 章,采 用 的技 术 规 程,委 托 方 提 供 的 有 关 材 料,评 估 人 员 实 地 勘 察、调 查 所 获 取 的 资 料等。二、评 估 对 象 概 况(一)概 述说 明 评 估 对 象 的 地 理 位 置、岸 线 类 型、长 度 及 潮 间 带 面 积。(二)环 境 概 况说 明 评 估 对 象 的 地 形 地 貌、气 候 条 件、海 洋 水 文、生 态 环 境 等 概 况。(三)资 源 概 况说 明 评 估 对 象 周 边 区 域 的 旅 游 资 源、港 航 资 源、生 物 资 源 和 珍 稀 物 种 资源 等 概 况。(四)保 护 与 开 发 利 用 现 状说 明 评 估 对 象 的 保 护 与 开 发 利 用 现 状、沿 革,以 及 附 属 设 施、建 筑 物 和构 筑 物 建 设 等 情 况。(五)规 划 利 用 情 况说 明 相 关 规 划、开 发 利 用 具 体 方 案 对 评 估 对 象 的 规 划 利 用 情 况,如 评 估对 象 的 主 导 功 能。三、影 响 因 素 分 析针 对 海 岸 线 不 同 利 用 类 型,通 过 定 性 与 定 量 相 结 合 的 方 式,分 析 海 岸 线使 用 效 益 的 主 要 影 响 因 素 及 其 影 响 程 度、影 响 趋 势,与 本 次 评 估 相 关 性 小 的因 素 可 作 为 参 考。在 分 析 影 响 因 素 时,应 做 到 描 述 客 观,内 涵 准 确,分 析 合D B 4 4/T 2 2 5 5 2 0 2 01 2理,参 数 有 据。四、评 估 的 原 则、方 法 和 过 程(一)评 估 原 则简 要 说 明 该 项 评 估 所 遵 循 的 主 要 原 则。(二)评 估 方 法 和 过 程说 明 该 项 评 估 采 用 的 评 估 方 法。说 明 参 数 取 值 依 据 和 标 准、计 算 过 程 和评 估 结 果。五、评 估 结 论最 终 结 果 以 人 民 币 注 明 海 岸 线 价 值,并 附 大 写 金 额。六、需 要 说 明 的 事 项(一)评 估 的 前 提 条 件 和 假 设 条 件说 明 本 次 评 估 结 果 成 立 的 前 提 条 件、假 设 条 件。(二)评 估 结 果 和 评 估 报 告 的 使 用1、评 估 结 果 和 评 估 报 告 发 生 效 力 的 法 律 依 据;2、评 估 结 果 和 评 估 报 告 使 用 的 方 向 和 限 制 条 件;3、评 估 报 告 的 有 效 期 自 评 估 基 准 日 起 不 超 过 1 年。(三)需 要 特 别 说 明 的 事 项1、有 关 材 料 来 源 及 未 经 证 实 或 无 法 实 地 确 认 的 资 料 和 事 项;2、评 估 对 象 的 特 殊 性、评 估 中 未 考 虑 的 因 素 及 采 取 的 特 殊 处 理 措 施;3、对 评 估 结 果 和 评 估 工 作 可 能 产 生 影 响 的 事 项 以 及 采 取 的 相 应 措 施;4、本 评 估 报 告 共 包 括 部 分,共 页,本 评 估 报 告 在 完 整 使 用 的 条 件 下 方有 效;5、其 他 需 要 特 别 说 明 的 问 题。D B 4 4/T 2 2 5 5 2 0 2 01 3第 三 部 分 附 件一、评 估 委 托 书二、评 估 对 象 相 关 背 景 材 料三、评 估 对 象 区 域 位 置 示 意 图四、现 场 勘 察 资 料D B 4 4/T 2 2 5 5 2 0 2 01 4B B附 录 B(规 范 性 附 录)不 同 使 用 类 型 海 岸 线 价 值 影 响 因 素B.1 渔 业 岸 线 价 值 影 响 因 素包 括 区 域 经 济 状 况、交 通 条 件、区 划 与 规 划、基 础 设 施 和 配 套 设 施 条 件、海 岸 线 开 发 利 用 现 状 以 及养 殖 条 件 等 因 素。渔 业 基 础 设 施 岸 线 应 重 点 分 析 地 质 地 貌、气 象 与 气 候 条 件、水 深 条 件、陆 域 和 水 域 宽 窄、掩 护 条 件、临 近 海 域 陆 域 利 用 情 况、锚 地 基 础 设 施 配 套 条 件 等 因 素;围 海 养 殖 岸 线 应 重 点 分 析 养 殖 环 境、养 殖 生 物资 源 丰 度、水 文、气 象 与 气 候 条 件、海 洋 灾 害、基 础 设 施 配 套 条 件 等 因 素。B.2 工 业 岸 线 价 值 影 响 因 素包 括 区 域 经 济 状 况、交 通 条 件、区 划 与 规 划、基 础 设 施 和 配 套 设 施 条 件、海 岸 线 开 发 利 用 现 状、矿产 类 型 以 及 资 源 蕴 藏 量 等 因 素。盐 业 岸 线 应 重 点 分 析 盐 田 面 积、滩 涂 面 积、盐 度、水 文、气 象 与 气 候 条 件、距 离 交 通 节 点 距 离 等 因素;固 体 矿 产 开 采 岸 线、油 气 开 采 岸 线 应 重 点 分 析 地 质 地 貌、产 业 配 套 及 集 聚 状 况、海 陆 统 筹 状 况 等 因素;船 舶 工 业 岸 线 应 重 点 分 析 与 大 型 港 口 的 距 离、水 深、地 质 地 貌、基 础 设 施 配 套 条 件、规 划、临 近 海域 陆 域 利 用 情 况 等 因 素;电 力 工 业 岸 线 应 重 点 分 析 水 文、气 象 与 气 候 条 件、地 质 地 貌、临 近 海 域 利 用 情况、海 洋 灾 害、基 础 设 施 配 套 条 件 等 因 素;海 水 综 合 利 用 岸 线 应 重 点 分 析 水 文、地 质 地 貌、基 础 设 施 配套 条 件、产 业 集 聚 状 况、临 近 海 域 陆 域 利 用 情 况 等 因 素。B.3 交 通 运 输 岸 线 价 值 影 响 因 素包 括 区 域 经 济 状 况、交 通 条 件、区 划 与 规 划、基 础 设 施 和 配 套 设 施 条 件、港 口 规 模、码 头 规 模、码头 作 业 天 数、港 口 建 设 条 件 等 因 素。港 口 岸 线 应 重 点 分 析 直 接 腹 地 G D P、间 接 腹 地 G D P、集 疏 运 条 件、港 口 吞 吐 量、水 文、水 深、陆 域 和水 域 宽 窄、掩 护 条 件、地 质 地 貌 以 及 淤 积 状 况 等 因 素;路 桥 岸 线 应 重 点 分 析 水 文、气 象 与 气 候 条 件、地区 经 济、财 政 金 融、基 础 设 施 配 套 条 件、地 质 地 貌 等 因 素。B.4 旅 游 娱 乐 岸 线 价 值 影 响 因 素包 括 区 域 经 济 状 况、交 通 条 件、区 划 与 规 划、基 础 设 施 和 配 套 设 施 条 件、旅 游 景 区 条 件、滨 海 旅 游资 源 条 件 等 因 素。旅 游 基 础 设 施 岸 线 应 重 点 分 析 景 区 质 量 等 级、滨 海 旅 游 休 闲(观 光)指 数、地 理 位 置、气 候 条 件、地 质 地 貌、基 础 设 施 配 套 条 件、交 通 便 捷 程 度、人 文 及 景 观 环 境 等 因 素;浴 场 岸 线 应 重 点 分 析 景 区 质 量等 级、客 流 量、浴 场 面 积、水 文、气 候 条 件、适 游 时 间、浴 场 水 质、浴 场 健 康 指 数、交 通 便 捷 程 度 等 因素;游 乐 场 岸 线 应 重 点 分 析 游 乐 设 施 数 量、客 流 量、水 文、气 象 与 气 候 条 件、适 游 期、水 质、交 通 便 捷程 度、景 区 质 量 等 级 等 因 素。D B 4 4/T 2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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