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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C S 0 3.2 0 0A 1 2DB3301浙 江 省 杭 州 市 地 方 标 准D B 3 3 0 1/T 0 1 8 9 2 0 1 9代 替 D B 3 3 0 1/T 0 1 8 9 2 0 1 6旅 游 景 区 安 全 管 理 与 服 务 规 范2 0 1 9-0 4-3 0 发 布 2 0 1 9-0 5-3 0 实 施杭 州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发 布D B 3 3 0 1/T 0 1 8 9 2 0 1 9I目 次前 言.I I引 言.I I I1 范 围.1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13 术 语 和 定 义.14 基 本 要 求.24.1 要 求 与 原 则.24.2 安 全 总 则.24.3 安 全 管 理 与 服 务.2附 录 A(资 料 性 附 录)安 全 培 训 教 育 操 作 细 则.7附 录 B(资 料 性 附 录)安 全 检 查 操 作 细 则.9附 录 C(资 料 性 附 录)设 备 设 施 日 常 维 护 操 作 细 则.1 1附 录 D(资 料 性 附 录)游 客 管 理 操 作 细 则.1 2附 录 E(资 料 性 附 录)室 内 剧 院(场)应 急 处 置 操 作 细 则.1 5附 录 F(资 料 性 附 录)旅 游 安 全 事 故 预 防 及 应 急 处 置 流 程 示 意 图.1 6参 考 文 献.1 7D B 3 3 0 1/T 0 1 8 9 2 0 1 9I I前 言本 标 准 按 照 G B/T 1.1 2 0 0 9 标 准 化 工 作 导 则 第 1 部 分:标 准 的 结 构 和 编 写 给 出 的 规 则 起 草。本 标 准 由 杭 州 市 文 化 广 电 旅 游 局 提 出。本 标 准 由 杭 州 市 旅 游 标 准 化 技 术 委 员 会 归 口。本 标 准 起 草 单 位:浙 江 工 业 大 学 之 江 学 院、雷 峰 塔 景 区、西 溪 国 家 湿 地 公 园、宋 城 景 区 等。本 标 准 主 要 起 草 人:卓 信 宁、徐 连 宏、廖 敏 生、王 伟、梁 雪 松、徐 炯、王 海 胜、金 婷 玉 等。本 标 准 的 历 次 发 布 情 况 为:D B 3 3 0 1/T 0 1 8 9 2 0 1 6。D B 3 3 0 1/T 0 1 8 9 2 0 1 9I I I引 言为 保 障 旅 游 景 区 的 安 全 运 营,预 防 事 故 的 发 生,为 游 客 提 供 安 全、方 便、舒 适、高 效 的 服 务,制 定本 标 准。本 标 准 所 提 技 术 要 素 主 要 包 括 旅 游 景 区 安 全 服 务 质 量 的 要 求 必 须 依 据 可 以 观 察 到 的 和 需 经 游 客 评价 的 特 性 加 以 明 确 规 定;提 供 服 务 的 过 程 必 须 依 据 游 客 不 能 经 常 观 察 到 的 但 又 直 接 影 响 到 安 全 和 服 务 业绩 的 特 性 加 以 规 定;安 全 服 务 质 量 可 以 通 过 量 化 的(可 测 量 的)或 者 是 定 性 的(可 比 较 的),由 游 客 进 行 评价。主 要 依 据 旅 游 景 区 的 工 作 程 序、安 全 和 服 务 操 作 规 程,并 参 考 了 国 外 相 关 的 资 料。D B 3 3 0 1/T 0 1 8 9 2 0 1 91旅 游 景 区 安 全 管 理 与 服 务 规 范1 范 围本 标 准 规 定 了 旅 游 景 区 的 安 全 管 理 与 服 务 质 量 的 基 本 要 求。本 标 准 适 用 于 在 本 市 行 政 区 域 内 各 类 旅 游 景 区 的 安 全 管 理 与 服 务 工 作。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下 列 文 件 对 于 本 文 件 的 应 用 是 必 不 可 少 的。凡 是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仅 注 日 期 的 版 本 适 用 于 本 文 件。凡 是 不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其 最 新 版 本(包 括 所 有 的 修 改 单)适 用 于 本 文 件。G B 2 8 9 4 安 全 标 志G B 3 0 9 5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G B 3 0 9 6 城 市 区 域 环 境 噪 声 标 准G B 3 8 1 8 公 共 信 息 图 形 符 号G B 8 4 0 8 游 艺 机 和 游 乐 设 施 安 全 标 准G B 8 9 7 8 污 水 综 合 排 放 标 准G B 1 0 0 0 1 公 共 信 息 标 志 用 图 形 符 号G B 1 3 4 9 5 消 防 安 全 标 志G B/T 1 6 7 6 6 旅 游 业 基 础 术 语G B/T 1 6 7 6 7 游 乐 园(场)安 全 和 服 务 质 量G B/T 1 7 7 7 5 旅 游 景 区 质 量 等 级 的 划 分 与 评 定G B/T 1 8 9 7 3 旅 游 厕 所 质 量 等 级 的 划 分 与 评 定G B 5 0 0 3 4 建 筑 照 明 设 计 标 准G B 5 1 0 3 8 城 市 道 路 交 通 标 志 和 标 线 设 置 规 范L B/T 0 3 4 景 区 最 大 承 载 量 核 定 导 则3 术 语 和 定 义下 列 术 语 和 定 义 适 用 于 本 标 准。3.1旅 游 景 区旅 游 景 区 是 以 旅 游 及 其 相 关 活 动 为 主 要 功 能 或 主 要 功 能 之 一 的 空 间 或 地 域。本 标 准 中 旅 游 景 区 是 指具 有 参 观 游 览、休 闲 度 假、康 乐 健 身 等 功 能,具 备 相 应 旅 游 服 务 设 施 并 提 供 相 应 旅 游 服 务 的 独 立 管 理 区。该 管 理 区 应 有 统 一 的 经 营 管 理 机 构 和 明 确 的 地 域 范 围。包 括 风 景 区、文 博 院 馆、寺 庙 观 堂、旅 游 度 假 区、自 然 保 护 区、主 题 公 园、森 林 公 园、地 质 公 园、游 乐 园、动 物 园、植 物 园 及 工 业、农 业、经 贸、科 教、军 事、体 育、文 化 艺 术 等 各 类 旅 游 景 区。3.2旅 游 安 全D B 3 3 0 1/T 0 1 8 9 2 0 1 92是 指 旅 游 主 体、介 体 与 客 体 不 受 威 胁,没 有 危 险、危 害、损 失。是 免 除 了 不 可 接 受 的 损 害 风 险 的 状态。它 关 系 到 旅 游 目 的 地 的 经 济、社 会、人 文、环 境 的 健 康 发 展,且 具 有 全 程 性、整 体 性、动 态 性 与 时空 性 等 特 征。4 基 本 要 求4.1 原 则4.1.1 旅 游 景 区 安 全 服 务 标 准 的 基 本 要 求 可 概 括 为:安 全 第 一,预 防 为 主,综 合 治 理。4.1.2 旅 游 景 区 安 全 工 作 按 照 属 地 管 理 的 原 则,实 行 综 合 监 管、行 业 监 管、专 项 监 管 三 结 合 的 监 管 模式。4.2 安 全 总 则4.2.1 建 立 健 全 各 项 安 全 管 理 制 度、安 全 操 作 规 程。4.2.2 有 专 人、专 职 负 责,并 确 保 严 格 执 行。4.2.3 配 备 各 项 安 全 设 施,确 保 各 类 设 施 安 全 运 营。4.2.4 确 保 游 客 生 命 财 产 和 旅 游 景 区 从 业 人 员、财、物、环 境 及 文 化、信 息 安 全。4.2.5 应 急 预 案 完 善,救 援 机 制 有 效。4.3 安 全 管 理 与 服 务4.3.1 安 全 管 理 制 度4.3.1.1 安 全 管 理 制 度 健 全,运 行 机 制 有 效。4.3.1.2 应 有 安 全 管 理 例 会 制 度,定 期 分 析 研 究 本 单 位 安 全 管 理 工 作。4.3.1.3 应 有 日 常 安 全 管 理 制 度。4.3.1.4 应 有 安 全 管 理 经 费 保 障 制 度。4.3.1.5 应 有 安 全 培 训 与 安 全 教 育 制 度。4.3.1.6 应 有 安 全 隐 患 排 查 制 度。4.3.1.7 应 有 信 息 安 全 管 理 制 度。4.3.1.8 应 有 消 防 安 全 管 理 制 度。4.3.1.9 应 有 设 施 设 备(含 特 种 设 备)安 全 管 理 制 度。4.3.1.1 0 应 有 交 通 安 全 管 理 制 度。4.3.1.1 1 应 有 安 全 用 电 管 理 制 度。4.3.1.1 2 应 有 环 境 安 全 与 卫 生 监 管 制 度。4.3.1.1 3 应 有 大 型 活 动 风 险 管 理 制 度。4.3.1.1 4 应 有 承 租 单 位 安 全 管 理 制 度。4.3.1.1 5 应 有 医 疗 卫 生 管 理 制 度。4.3.1.1 6 应 有 游 客 保 险 管 理 制 度。4.3.1.1 7 应 有 防 恐 防 暴 管 理 制 度。4.3.1.1 8 应 有 突 发 事 件 应 急 预 案 制 度。4.3.1.1 9 应 有 安 全 事 故 报 告 制 度。4.3.2 安 全 管 理 责 任4.3.2.1 应 设 置 安 全 管 理 机 构,实 行 安 全 目 标 管 理。D B 3 3 0 1/T 0 1 8 9 2 0 1 934.3.2.2 法 定 代 表 人(或 主 要 负 责 人)为 安 全 工 作 的 第 一 责 任 人,统 筹 负 责 本 单 位 的 安 全 管 理 工 作。4.3.2.3 应 分 级 建 立 健 全 安 全 生 产 岗 位 责 任 制,分 级 签 订 责 任 书,落 实 负 责 人 负 责 制 和 问 责 制。保 证各 项 安 全 措 施 有 效。4.3.2.4 应 明 确 上 级 审 批 主 管 部 门 安 全 责 任。4.3.2.5 应 有 消 防 安 全 管 理 机 构 及 责 任 人。4.3.2.6 安 全 管 理 台 账 应 全 面 完 整。4.3.3 安 全 培 训4.3.3.1 本 着 全 员 参 与、全 程 监 督 的 培 训 原 则。4.3.3.2 应 有 效 开 展 经 常 性 的 安 全 培 训 和 安 全 教 育 活 动。4.3.3.3 应 有 旅 游 景 区 组 织 的 年 度 培 训、新 员 工 入 职 培 训 和 各 部 门 日 常 培 训。应 由 专 人 负 责 考 核。培训 档 案 齐 全 完 备。4.3.3.4 培 训 内 容 包 括 环 境、卫 生 医 疗、急 救、消 防、治 安、反 恐、突 发 事 件 应 急 处 置 和 其 他 安 全 注意 事 项。4.3.3.5 所 有 员 工 须 通 过 安 全 培 训 考 核 后 方 能 上 岗。特 种 岗 位(含 保 安)需 持 证 上 岗。4.3.3.6 安 全 培 训 及 人 员 台 账 记 录 完 整,并 由 负 责 人 签 字。4.3.4 安 全 隐 患 排 查4.3.4.1 应 制 定 并 落 实 安 全 隐 患 的 防 范 和 应 急 措 施。4.3.4.2 各 级 责 任 单 位 应 按 照 变 作 风 开 展 安 全 生 产 暗 查 抽 查 工 作 制 度 中 的“四 不 两 直”暗 查 暗 访 工作 制 度 对 安 全 责 任 人 职 责 履 行 情 况 进 行 检 查。4.3.4.3 各 级 责 任 单 位 应 按 照 变 作 风 开 展 安 全 生 产 暗 查 抽 查 工 作 制 度 中 的“四 不 两 直”暗 查 暗 访 工作 制 度 对 各 类 设 施、设 备 的 安 全 防 护 措 施 及 条 件 进 行 检 查。4.3.4.4 安 全 检 查 台 账 应 记 录 完 整,并 由 负 责 人 签 字。4.3.4.5 各 类 事 故 隐 患 整 改 率 达 到 1 0 0%。(如 2 4 小 时 内 不 能 及 时 整 改 应 采 取 必 要 的 防 护 措 施)4.3.5 信 息 安 全4.3.5.1 应 有 安 全 信 息 发 布 制 度,及 时 有 效 地 向 游 客 提 供 准 确、规 范 的 安 全 信 息。4.3.5.2 应 借 助 传 统 和 现 代 科 技 手 段,及 时 发 布 地 质 灾 害、天 气 变 化、洪 涝 汛 情、交 通 路 况、治 安 形势、流 行 疫 情 预 防 等 安 全 警 示 信 息 以 及 游 览 安 全 提 示 信 息。4.3.5.3 应 根 据 L B/T 0 3 4 要 求 科 学 的 核 定 旅 游 景 区 最 大 承 载 量 数 据,并 实 时 动 态 发 布。4.3.5.4 应 根 据 消 防、用 电 以 及 道 路 交 通 等 有 关 法 律、法 规 的 规 定,在 旅 游 景 区 内 设 置 明 显 的 警 示 标志,并 采 取 安 全 措 施。4.3.5.5 应 有 完 善 的 旅 游 景 区 解 说 系 统,有 条 件 的 旅 游 景 区 宜 采 用 2 种 以 上 语 言。4.3.5.6 应 在 旅 游 景 区 内 的 施 工 现 场 设 置 易 于 识 别 的 安 全 提 示 标 志。(有 条 件 的 旅 游 景 区 宜 做 围 挡 处理)。4.3.5.7 非 游 泳 区、非 滑 冰 区、防 火 区、禁 烟 区 等 区 域 应 当 设 置 明 显 的 禁 止 标 志。4.3.5.8 从 事 计 算 机 网 络 信 息 活 动,必 须 遵 守 计 算 机 信 息 网 络 国 际 联 网 安 全 保 护 管 理 办 法 的 规 定。4.3.6 消 防 安 全4.3.6.1 应 定 期 或 不 定 期 组 织 相 关 员 工 安 全 培 训 和 应 急 演 练。4.3.6.2 应 保 持 消 防 通 道 畅 通,应 配 备 足 够 的 消 防 器 材,并 定 期 或 不 定 期 组 织 检 查。4.3.6.3 旅 游 景 区 建 筑 设 施 内 灭 火 器 材 数 量 及 配 置 点 的 距 离 应 符 合 国 家 有 关 规 定。D B 3 3 0 1/T 0 1 8 9 2 0 1 944.3.6.4 旅 游 景 区 停 车 场(含 室 内 和 室 外)应 配 备 专 用 灭 火 器 材。4.3.6.5 旅 游 景 区 餐 饮 场 所 内 厨 房 操 作 间、燃 气 调 压 室 等 重 点 部 位 应 设 置 可 燃 气 体 报 警 探 测 器。定 期或 不 定 期 对 供 气 设 备 进 行 检 查 维 护。4.3.6.6 自 然 旅 游 景 区 应 当 按 照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森 林 法 和 森 林 防 火 条 例 的 相 关 规 定 进 行 专 项消 防 管 理。旅 游 景 区 内 宜 建 立 义 务 消 防 队 伍,合 理 设 置 消 防 水 池,宜 配 备“禁 烟 筒”并 由 专 人 负 责 禁 烟 等。4.3.6.7 文 化 旅 游 景 区 应 加 强 旅 游 景 区 内 古 建 筑 物 消 防 安 全 管 理,禁 止 在 古 建 筑 保 护 范 围 内 堆 存 易 燃、易 爆 物 品;动 火 应 按 照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消 防 法、古 建 筑 消 防 管 理 规 则 的 相 关 规 定 执 行。4.3.7 设 施、设 备 安 全4.3.7.1 售 票 处 应 设 在 入 口 附 近 显 著 位 置;宜 有 遮 阴 避 雨 设 施 及 排 队 栅 栏;售 票 窗 口 数 量 宜 根 据 景 区最 大 承 载 量 要 求 设 置;应 有 票 价 表、购 票 须 知、营 业 时 间、旅 游 景 区 简 介、项 目 介 绍 和 游 览 须 知 等 服 务指 南 等。4.3.7.2 接 待 问 询 处 应 有 明 显 标 志;应 设 有 游 客 咨 询 及 投 诉 柜 台,应 有 专 人 值 守;人 员 聚 集、重 点、危 险 区 域 应 有 音 控 系 统 覆 盖。4.3.7.3 行 李 寄 存 处 宜 设 在 入 口 附 近 显 著 位 置;宜 尽 量 使 用 自 助 寄 存 柜,并 公 布 保 管 须 知;宜 实 施 安全 检 查。4.3.7.4 应 设 置 导 游 图、引 导 标 志、公 共 信 息 图 形 标 及 安 全 标 志 等 信 息 指 示 设 施。公 共 信 息 图 形 符 号标 志 符 合 G B 1 0 0 0 1、G B 3 8 1 8、和 G B 5 1 0 3 8 要 求;紧 急 出 口 安 全 标 志 应 符 合 G B 2 8 9 4 要 求 且 醒 目。4.3.7.5 人 工 旅 游 景 区 各 种 游 乐 设 施 设 备 应 符 合 G B 8 4 0 8、G B/T 1 6 7 6 7 及 国 家 有 关 部 门 制 定 的 安 全 监督 管 理 规 定 和 水 上 安 全 卫 生 管 理 办 法 等 有 关 规 定。应 有 技 术 检 验 部 门 验 收 合 格 证 书。4.3.7.6 人 工 旅 游 景 区 各 类 游 乐 项 目 的 运 营 场 所 应 公 示 安 全 须 知;对 游 客 进 行 安 全 知 识 讲 解 和 安 全 事项 说 明,并 配 备 相 关 人 员 具 体 指 导 和 帮 助 游 客 正 确 使 用 游 乐 设 施,严 禁 超 员 运 营。4.3.7.7 攀 岩、冲 浪、漂 流、骑 马、拓 展、蹦 极、速 降 等 特 种 旅 游 项 目,应 制 定 内 容 详 细 的 安 全 操 作规 程 和 安 全 提 示 手 册。4.3.7.8 旅 游 景 区 内 的 制 高 点 和 高 层 建 筑 设 施 应 当 安 装 避 雷、防 雷 设 备,每 年 定 期 不 定 期 检 测 和 全 面维 护。4.3.7.9 人 工 旅 游 景 区 特 种 设 备 应 严 格 执 行 特 种 设 备 质 量 监 督 与 安 全 监 察 规 定 及 相 关 法 律、法 规的 规 定。操 作 人 员 应 具 备 相 应 资 质,建 立 特 种 设 备 技 术 档 案;每 日 设 备 运 行 前,应 当 进 行 安 全 检 查,并做 好 定 期 维 护 保 养 工 作。4.3.7.1 0 旅 游 景 区 装 置 的 电 视 监 控 系 统 应 当 符 合 公 安 机 关 的 相 关 规 定。监 控 应 做 到 人 员 聚 集、重 点、危 险 区 域 全 覆 盖、无 死 角,并 做 到 设 备 的 及 时 维 护 以 及 软 硬 件 的 及 时 更 新。有 条 件 的 旅 游 景 区 宜 新 添 置或 更 换 为 I P 智 能 高 清 监 控 设 备。4.3.7.1 1 应 有 报 警 设 施,并 按 G B 1 3 4 9 5 设 置 警 报 器 和 火 警 电 话 标 志。4.3.8 通 安 全4.3.8.1 游 览 线 路 的 规 划 应 符 合 国 家 规 定 的 道 路 交 通 条 件。4.3.8.2 运 营 中 的 游 览 工 具 应 符 合 国 家 相 关 质 量 标 准,驾 驶 员 应 具 备 相 应 资 质。4.3.8.3 应 对 禁 止 进 入 旅 游 景 区 的 车 辆 类 型 有 规 定。4.3.8.4 应 针 对 不 同 类 型 车 辆 设 定 通 行 时 间、线 路、停 车 区 域 等 限 制。4.3.8.5 应 对 所 有 进 入 旅 游 景 区 内 行 驶 的 机 动 车 辆 设 定 最 高 限 速(2 0 K m/h 以 内)。4.3.8.6 旅 游 景 区 应 有 效 控 制 车 流 量。宜 根 据 自 身 条 件 按 要 求 设 置 停 车 场,合 理 设 定 停 车 位 数 量。应按 G B 5 1 0 3 8 设 置 停 车 场 几 车 位 标 志。应 有 专 人 负 责 管 理、疏 导。4.3.8.7 水 上 交 通 工 具 及 游 览 线 路 应 符 合 海 事 部 门 安 全 管 理 规 定 要 求。D B 3 3 0 1/T 0 1 8 9 2 0 1 954.3.9 用 电 安 全4.3.9.1 严 禁 违 章 用 电。4.3.9.2 旅 游 景 区 用 电 装 置 和 材 料 应 符 合 国 家 规 定。4.3.9.3 旅 游 景 区 安 装 或 者 移 动 电 器 设 备,应 由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操 作,并 严 格 遵 守 安 全 操 作 规 程。4.3.9.4 旅 游 景 区 内 重 点 用 电 设 备 应 安 装 漏 电 保 护 装 置,对 该 类 装 置 的 拆 卸 和 移 动 应 按 照 相 关 规 定 执行。4.3.9.5 旅 游 景 区 照 明 条 件 应 符 合 G B 5 0 0 3 4 的 规 定。4.3.9.6 旅 游 景 区 开 放 前、开 放 中 及 结 束 后 应 安 排 专 人 进 行 安 全 用 电 检 查,并 做 好 记 录 及 存 档。4.3.1 0 食 品、环 境 与 卫 生 安 全4.3.1 0.1 应 为 游 客 创 造 安 全 卫 生 的 公 共 环 境。4.3.1 0.2 旅 游 景 区 内 生 产 和 销 售 食 品,应 严 格 执 行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食 品 卫 生 法 的 规 定。4.3.1 0.3 旅 游 景 区 内 环 境 噪 声 应 严 格 执 行 G B 3 0 9 6 的 规 定,根 据 旅 游 景 区 实 际 情 况 讲 解 员 及 导 游 人 员使 用 扩 音 设 备 进 行 讲 解 时 应 将 分 贝 控 制 在 1 类 标 准(5.5 d b)以 内。4.3.1 0.4 空 气 质 量 应 严 格 执 行 G B 3 0 9 5 的 规 定。4.3.1 0.5 在 突 发 疫 情 期 间,应 按 照 突 发 公 共 卫 生 事 件 应 急 条 例 的 有 关 规 定 做 好 防 疫 警 示 等 安 全 防范 措 施。4.3.1 0.6 公 共 卫 生 间 宜 做 到 干 净、整 洁、通 风 好,标 志 明 显,设 施 齐 备,与 环 境 协 调。宜 根 据 游 览 线路 及 游 客 流 量 设 定 公 共 卫 生 间 的 数 量 和 位 置。应 分 设 男、女 及 残 障 人 士 专 用 卫 生 间。其 他 应 符 合G B/T 1 8 9 7 3 的 规 定。4.3.1 0.7 旅 游 景 区 内 消 防 重 点 区 域 应 禁 止 吸 烟。有 条 件 的 旅 游 景 区 宜 实 施 全 面 禁 烟。4.3.1 0.8 垃 圾 桶(箱)宜 根 据 游 览 线 路 及 游 客 流 量 合 理 设 置,与 环 境 协 调。应 做 到 干 净、卫 生、完 整、无 异 味,垃 圾 应 及 时 倾 倒。4.3.1 0.9 污 水 排 放 应 达 到 G B 8 9 7 8 的 规 定。4.3.1 1 大 型 活 动 安 全4.3.1 1.1 举 办 大 型 活 动 前 严 格 履 行 申 报 审 批 手 续,主 动 接 受 相 关 行 政 管 理 部 门 的 安 全 检 查。4.3.1 1.2 按 照 杭 州 市 大 型 活 动 安 全 管 理 条 例 进 行 事 前 风 险 评 估。4.3.1 1.3 制 定 大 型 活 动 的 安 全 工 作 方 案 和 应 急 预 案,有 条 件 的 旅 游 景 区 可 视 情 况 提 前 进 行 应 急 演 练。4.3.1 2 承 租 单 位 安 全4.3.1 2.1 将 经 营 场 所 或 大 型 娱 乐 项 目 出 租、承 包 或 免 费 提 供 的,应 与 承 租 或 免 费 使 用 单 位 签 订 安 全 管理 协 议,明 确 各 自 的 安 全 管 理 职 责。4.3.1 2.2 应 对 各 承 租 或 免 费 使 用 单 位 的 安 全 工 作 实 施 统 一 协 调 和 管 理。4.3.1 3 医 疗 安 全4.3.1 3.1 应 有 医 疗 急 救 措 施。4.3.1 3.2 有 条 件 的 旅 游 景 区 宜 设 有 医 务 室,配 备 专 职 医 务 人 员,并 有 急 救 设 备 和 器 材。4.3.1 3.3 可 与 符 合 条 件 的 医 疗 机 构 签 订 合 作 协 议,确 保 医 疗 急 救“绿 色 通 道”畅 通。4.3.1 4 游 客 保 险4.3.1 4.1 旅 游 景 区 可 与 正 规 保 险 公 司 合 作 向 游 客 提 供 人 身 意 外 伤 害 保 险 投 保 服 务。D B 3 3 0 1/T 0 1 8 9 2 0 1 964.3.1 4.2 服 务 网 点 可 设 置 在 旅 游 景 区 售 票 处 旁,以 及 旅 游 景 区 内 特 种 项 目 入 口 处,应 有 明 显 标 志,并有 专 人 值 守。4.3.1 5 防 恐 防 暴4.3.1 5.1 应 具 备 防 恐 防 暴 意 识,明 确 归 属 机 构 及 负 责 人。4.3.1 5.2 防 恐 防 暴 具 体 措 施 应 符 合 D B 3 3 0 1/T 6 5.3 要 求,做 到 监 控、音 控、保 安、装 备、疏 散 等 分 类管 理。4.3.1 6 突 发 事 件 应 急 处 置4.3.1 6.1 根 据 突 发 事 件 的 性 质,如 人 为 或 自 然 灾 害 等,应 有 分 类 有 效 的 多 方 联 动 应 急 救 援 机 制。4.3.1 6.2 根 据 国 家 突 发 公 共 事 件 总 体 应 急 预 案 以 及 杭 州 市 旅 游 突 发 事 件 应 急 预 案 等 的 规 定,分 类 制 定 适 合 本 旅 游 景 区 特 点 的 旅 游 突 发 事 件 应 急 预 案。4.3.1 6.3 应 急 预 案 内 容 应 当 包 括 应 急 救 援 组 织、危 险 目 标、启 动 程 序、处 理 与 救 援 程 序、紧 急 处 理 措施 等。4.3.1 6.4 根 据 各 类 应 急 预 案 配 备 必 要 的 应 急 救 援 物 资,突 发 意 外 事 件 后,救 援 人 员 能 够 按 照 应 急 预 案在 第 一 时 间 启 动 救 援 机 制,应 有 效 开 展 救 援 行 动。4.3.1 6.5 应 急 救 援 预 案 应 当 每 1 年 至 少 演 练 1 次,并 做 好 记 录。有 条 件 的 旅 游 景 区 可 每 半 年 或 每 季 度演 练 1 次,演 练 侧 重 应 有 不 同。4.3.1 7 安 全 事 故 报 告安 全 事 故 发 生 后,旅 游 景 区 应 当 按 照 国 务 院 发 布 的 重 大 旅 游 安 全 事 故 报 告 制 度 试 行 办 法 和 重大 旅 游 安 全 事 故 处 理 程 序 试 行 办 法 的 规 定,在 第 一 时 间 内 向 旅 游 行 政 管 理 部 门 报 告。D B 3 3 0 1/T 0 1 8 9 2 0 1 97A A附 录 A(资 料 性 附 录)安 全 培 训 教 育 操 作 细 则各 旅 游 景 区 在 安 全 培 训 教 育 方 面 可 根 据 自 身 实 际 情 况,有 选 择 性 地 参 照 以 下 操 作 细 则 执 行。A.1 目 标 要 求A.1.1 规 范 安 全 培 训 流 程。A.1.2 确 保 安 全 培 训 全 面、及 时、有 效。A.1.3 提 高 各 级 人 员 的 安 全 意 识 和 相 关 知 识 技 能。A.2 分 类 培 训旅 游 景 区 员 工 的 安 全 培 训 工 作 分 为 旅 游 景 区 组 织 的 年 度 培 训、新 员 工 入 职 培 训 和 各 部 门 日 常 培 训。年 度 培 训 由 办 公 室 或 专 门 的 安 全 部 门 负 责 组 织 完 成,新 员 工 入 职 培 训 由 旅 游 景 区 统 一 组 织,日 常 培 训 由各 部 门 落 实。A.3 提 高 意 识各 级 安 全 责 任 人 对 下 属 员 工 的 安 全 防 范 意 识 要 常 提 醒、常 检 查、常 督 促,使 员 工 时 刻 保 持 警 惕,常备 而 不 懈。A.4 积 极 配 合各 级 安 全 责 任 人 要 积 极 支 持 旅 游 景 区 消 防 安 全、防 恐 防 暴 安 全 培 训 工 作,并 配 合 组 织 好 消 防 应 急 演练 及 反 恐 应 急 演 练。A.5 培 训 要 求A.5.1 新 职 工 上 岗 前 必 须 进 行 旅 游 景 区 安 全 常 识 教 育。A.5.2 对 转 岗 员 工、待 岗 员 工、休 假 1 个 月 以 上 人 员、工 伤 休 假 复 工 人 员、事 故 责 任 者、违 反 安 全 规 程人 员 必 须 经 过 本 部 门 安 全 教 育 后 方 可 上 岗。A.5.3 义 务 消 防 队 员 每 年 除 参 加 消 防 培 训 外,还 必 须 参 加 旅 游 景 区 防 恐 防 暴 知 识、反 恐 技 能 的 培 训、考 核 和 演 练。A.5.4 电 工、监 控 中 心 值 班 员 等 特 殊 工 种 人 员 除 参 加 旅 游 景 区 安 排 的 各 种 消 防 培 训 和 演 练 之 外,必 须经 专 业 消 防 安 全 知 识 的 培 训,并 取 得 相 关 业 务“上 岗 证”。A.6 培 训 内 容每 位 员 工 至 少 接 受 二 次 全 面 的 消 防 安 全 和 防 恐 防 暴 安 全 培 训 及 演 练,并 掌 握 以 下 内 容:D B 3 3 0 1/T 0 1 8 9 2 0 1 98 旅 游 景 区 各 类 安 全 制 度 及 防 恐 防 暴 制 度 规 定 的 基 本 内 容;本 旅 游 景 区、本 岗 位 的 火 灾 预 防 及 防 恐 防 暴 预 防 措 施。会 使 用 灭 火 器 材、会 打 报 警 电 话、会 自救、会 引 导 游 客 逃 生 等;一 般 报 警 程 序 和 本 部 门、岗 位 的 疏 散 应 急 处 置 程 序;突 发 事 件 应 急 处 置 程 序。A.7 工 作 部 署、分 析 及 考 核A.7.1 每 季 度 根 据 各 岗 位 具 体 工 作 环 境、员 工 思 想 动 态 和 季 节 变 化,讲 解 安 全 注 意 事 项,布 置 消 防 及防 恐 防 暴 安 全 工 作。A.7.2 传 达 上 级 有 关 安 全 生 产 指 示 和 事 故 案 例。结 合 实 际 系 统 学 习 安 全 技 术 规 程、消 防 管 理 条 例、相关 安 全 规 程 及 其 他 有 关 安 全 生 产 的 制 度。A.7.3 研 究、解 决 各 岗 位 在 安 全 生 产 方 面 存 在 的 问 题,检 查、揭 露 安 全 隐 患 和 提 出 在 安 全 生 产 方 面 的合 理 化 建 议。交 流 安 全 生 产 经 验 以 及 分 析 事 故 教 训 等。A.7.4 考 核 员 工 应 具 备 的 消 防、安 全 及 防 恐 防 暴 知 识。A.7.5 消 防 安 全、防 恐 防 暴 安 全 教 育 培 训 及 演 练 活 动 要 有 专 用 台 帐 并 详 细 记 录。D B 3 3 0 1/T 0 1 8 9 2 0 1 99B B附 录 B(资 料 性 附 录)安 全 检 查 操 作 细 则各 旅 游 景 区 在 安 全 检 查 方 面 可 根 据 自 身 实 际 情 况,有 选 择 性 地 参 照 以 下 操 作 细 则 执 行。B.1 目 标 要 求B.1.1 规 范 安 全 检 查 责 任 单 位 和 人 员 的 行 为。B.1.2 确 保 安 全 检 查 及 时 到 位。B.1.3 消 除 和 避 免 安 全 隐 患。B.2 安 全 检 查 的 内 容B.2.1 各 项 安 全 防 火 制 度、消 防 安 全、反 恐 安 全 操 作 规 程 是 否 落 实。B.2.2 重 点 部 位 的 门 窗 是 否 牢 靠,下 班 后 是 否 关 窗 锁 门 及 关 闭 电 源。B.2.3 各 处 钥 匙 的 管 理 是 否 严 格,有 无 交 接 手 续 和 漏 洞。B.2.4 办 公 室 的 印 章、票 款、贵 重 物 品、重 要 资 料 等 存 放 是 否 安 全 可 靠。B.2.5 财 务 制 度、仓 库 管 理 制 度 是 否 落 实,有 无 漏 洞。B.2.6 重 点 单 位 是 否 安 排 专 人 定 岗 或 定 时 巡 查,发 现 吸 烟 或 不 在 规 定 区 域 用 火 的 游 客 有 无 及 时 制 止。B.2.7 消 防 器 材、设 施、烟 感 报 警 系 统 是 否 完 好 和 灵 敏 有 效,有 无 挪 动 遮 挡 现 象。B.2.8 电 器、机 电 设 备 运 行 是 否 正 常,电 线、电 缆 的 绝 缘 有 无 老 化、受 潮、短 路 等,是 否 违 规 使 用 电器 和 有 无 乱 拉 电 线 情 况。安 排 专 业 消 防 检 测 单 位 做 好 消 防 电 器 年 度 检 测 工 作。B.2.9 有 无 火 险 隐 患 及 其 他 不 安 全 因 素,危 险 场 所“动 火”是 否 按 规 定 办 理 手 续。B.2.1 0 易 燃、易 爆、剧 毒 等 危 险 品 的 存 放 是 否 安 全 可 靠。B.2.1 1 各 个 岗 位 值 班 情 况,有 无 脱 岗、睡 觉 现 象。B.2.1 2 外 包 单 位 是 否 按 照 与 旅 游 景 区 签 订 的 安 全 协 议 书 履 行 职 责:是 否 自 觉 遵 守 国 家 的 有 关 法 规、法 令 和 旅 游 景 区 的 规 章 制 度;在 承 租 场 所 是 否 使 用、储 存 易 燃 易 爆 化 学 物 品,是 否 使 用 电 炉 等 明 火 设 备;是 否 随 意 开 启 后 门 和 私 自 放 人 进 旅 游 景 区;是 否 对 设 施 设 备 做 好 年 度 检 测,并 将 检 测 记 录 交 安 全 部 门 存 档。B.2.1 3 外 包 单 位 是 否 按 照 与 旅 游 景 区 签 订 的 防 恐 防 暴 防 范 安 全 承 诺 书 履 行 职 责。外 包 单 位 人 员 是否 有 变 动,变 动 人 员 是 否 在 安 全 部 门 备 案。B.3 安 全 检 查 的 实 施 和 要 求各 级 责 任 单 位 除 例 行 检 查 外,还 应 按 照 变 作 风 开 展 安 全 生 产 暗 查 抽 查 工 作 制 度 中 的“四 不两 直”暗 查 暗 访 工 作 制 度 对 各 类 设 施、设 备 的 安 全 防 护 措 施 及 条 件 进 行 检 查。B.3.1 一 级 检 查 由 班 组 实 施D B 3 3 0 1/T 0 1 8 9 2 0 1 91 0B.3.1.1 每 个 员 工 每 天 对 本 岗 位、本 地 段 进 行 一 次 安 全 检 查,排 除 本 身 能 够 排 除 的 一 般 不 安 全 因 素,上 报 本 身 不 能 够 解 决 的 火 情 隐 患 及 不 安 全 因 素。B.3.1.2 发 现 问 题 应 及 时 处 理、及 时 报 告,否 则 发 生 事 故 则 由 本 岗 位 当 班 人 员 负 责。B.3.1.3 每 天 应 将 班 组 各 种 检 查 的 结 果 向 领 班 汇 报 并 做 好 当 班 记 录。B.3.1.4 接 班 时 应 向 上 一 班 了 解 安 全 情 况,发 现 的 问 题 一 般 由 接 班 班 组 负 责 处 理,较 大 的 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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