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工作站管理和服务规范DB3305/T 169-202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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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03.080.20 CCS A 14 DB3305 浙江省湖州市地方标准 DB3305/T 1692020 社会工作 站管理和 服务规范 2020-10-20 发布 2020-10-21 实施 湖 州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发布 DB3305/T 169 2020 I 目 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 范性 引用 文件.1 3 术 语与 定义.1 4 基 础保 障.1 4.1 人员 配备.2 4.2 经费 保障.2 5 服 务内 容.2 5.1 专业 服务.2 5.2 人才 培育.3 5.3 支持 服务.3 6 管 理要 求.3 6.1 制度 建设.3 6.2 督导 要求.3 7 评 价与 改进.4 附录A(规 范性)社会 工作站 标识 标牌.5 参考文 献.6 DB3305/T 169 2020 II 前 言 本文件 按照GB/T 1.1 2020 标准 化工 作导则 第1 部分:标准化 文件 的结构 和 起草 规则 的规 定起草。本文件 由湖 州 市 民政 局提 出。本文件 由湖 州市 民政 标准 化技术 委员 会归 口。本文件 起草 单位:德 清县 民政局、湖 州市 民政 局、湖州市 社会 工作 联合 会、德清县 晨曦 社会 工 作 服务中心、湖 州市 仁与 公益 组织发 展中 心。本文件 主要 起草 人:耿斌、吕正 洪、沈圆、郑 荣华、臧培 峰、李红、孙 凌寒、李嘉 惠、李乐。DB3305/T 169 2020 1 社 会工作 站管理与 服务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 规定 了社 会工 作站 的术语 与定 义、基础 保障、服务 内容、管 理要 求、评价与 改进 等内 容。本文件 适用 于社 会工 作站 的管理 和服 务。2 规范性 引用 文件 下列文 件对 于本 文件 的应 用是必 不可 少的。凡 是注 日期的 引用 文件,仅 所注 日期的 版本 适用 于 本 文件。凡 是不 注日 期的 引用 文件,其最 新版 本(包括 所有的 修改 单)适用 于本 文件。MZ/T 064 老年 社会 工作 服务指 南 MZ/T 058 儿童 社会 工作 服务指 南 DB 3305/T 124 社 会组 织 参与社 区矫 正服 务规 范 3 术语与 定义 下列术 语和 定义 适用 于本 文件。3.1 社会工 作 者social worker 秉持“助人 自助”的价 值 理念,综合 运用 社会 工作 知识、方法 和技 能,在 社 会福利、社 会救 助、扶贫济困、慈善 事业、社区 建设、婚 姻家 庭、精 神卫 生、残障 康复、教育 辅导、就 业 援 助、职 工 帮 扶、犯罪预防、禁 毒戒 毒、矫治 帮扶、人口 计生、应 急处 置、群 众文 化等 领域 直接 提供社 会服 务的 专 门 人 员。3.2 社会工 作 站social workstation 社会工 作者 在乡 镇(街道)开展 社会 工作 的基 层综 合性服 务平 台,包括 专业 服务、人才 培育、资 源统筹等 服务 内容。3.3 社会组 织social organization 由公民、企事 业单 位和 其 他社会 力量 自愿 组成 或举 办,经民 政部 门依 法登 记 或备案 的,依 照章 程约定从事 非营 利性 活动 的社 会群体,社 会组 织分 为社 会团体、民 办非 企业 单位 和基金 会三 种类 型。4 基础保 障 DB3305/T 169 2020 2 4.1 人员配 备 4.1.1 社会工 作站 应委 托经 民政 部门登 记的 主要 从事 社会 工作服 务的 社会 组织 运营。承接 运营 的社 会组织应 派驻 不少 于3 名专 职社会 工作 者和 服务 人员 开展服 务,其中 持证 社会 工 作者或 社会 工作 专业 毕 业者不少 于2 名。4.1.2 承接运 营的 社会 组织 应在 本区域 招募 和培 育本 土化 的志愿 者,专职 工作 人员 与志愿 者人 数配 比不低 于1:10。4.1.3 每个社 会工 作站 应设 有 1 名站长,1 名副 站长,其 中 站长可 由乡 镇街 道管 理科 室的负 责人 担 任。4.2 经费保 障 4.2.1 社会工 作站 应建 立常 态化 政府购 买服 务等 管理 和运 营的经 费保 障机 制。4.2.2 社会工 作站 项目 经费 中的 人员费 用应 不低 于项 目经 费总额 的 70%,其中 包括:工资、奖 金、五险一金 和个 人所 得税 等。4.2.3 社会工 作者 的薪 酬待 遇平 均水平 应不 低于 当地 上年 度在岗 职工 平均 工资 标准。5 服务内 容 5.1 专业服 务 5.1.1 社会工 作站 应利 用数 字化、信息 化技 术建 立本 区域 服务对 象基 础数 据库,并 按不同 需求 分层 分类。5.1.2 社会工 作者 应根 据实 际情 况,综 合运 用个 案工 作、小组工 作、社区 工作 等方 法,为 辖区 内的 居民,特 别是 困难、弱 势群 体以及 其他 有需 要的 人员 提供服 务。其中 个案 工作 案件每 月不 少 于 4 个,小 组工作案 件 每2 个 月不 少 于1 个,社区 工作 案件 每半 年不少 于1 个。5.1.3 承接运 营的 社会 组织 应与 接受社 会工 作服 务的 服务 对 象签 订服 务协 议,包括 但不限 于以 下服 务内容:a)社会组 织的 名称、办 公地 址、主 要服 务的 社会 工作 者、联 系方 式;b)服务对 象及 家属(监 护人)或指 定经 常联 系人 的姓 名、住 址、身份 证明、联 系方式;c)服务对 象所 在社 区的 有关 联系人;d)服务内 容和 服务 方式,服 务期限 和主 要服 务地 点;当事人 的权 利和 义务;e)违约责 任、意外 伤害 责任 认定和 争议 解决 方式;f)协议变 更、解除、终 止的 条件;g)当事人 协商 一致 的其 他内 容。5.1.4 社会工 作者 制订 服务 计划 时,应 按照 服务 对象 进行 分类分 级,差别 化、针对 性地开 展服 务:a)老年人 服务 应符 合 MZ/T 064 的 规定。b)儿童服 务应符合 MZ/T 058 规定。c)残疾人 服务 应符 合 DB 50/T 695 规定。d)社区矫 正人 员服 务应 符 合DB 3305/T 124 规定。e)流动人 口服 务应 提供 资源 链接、能力 提升 技能 培训,促进 社区 融入。5.1.5 社会工 作站 可根 据所 在区 域的实 际需 求、发挥 当地 优势资 源,发展 不同 领域 的社会 工作 专项 服务,如 企业 社会 工作、医 务社会 工作、学 校社 会工 作等具 有本 土特 色的 专业 社会工 作。5.1.6 社会工 作站 应建 立社 会工 作服务 的转 介机 制,转介 途径包 括:行政 主管 部门、医疗 卫生 机构、教育机 构、心理 咨询 机构 和其他 社会 工作 站等。DB3305/T 169 2020 3 5.2 人才培 育 5.2.1 培育要 求 5.2.1.1 社会工 作站 应 建 立区 域范 围内的 社会 工作 人才 信息 库,协 助主 管部 门和 行业 协会做 好社 会工作人才 的登 记工 作。5.2.1.2 社会工 作站 应支 持站 内专 职工作 人员 接受 继续 教育,全年 应完 成社 会工 作专 业科目 继续 教育时间不 少 于90 个学 时。5.2.1.3 社会工 作站 应根 据需 求制 定辖区 内社 会工 作人 才培 育年度 计划,每 年组 织专 业培训 不少 于 2场。5.2.1.4 培训内 容应 包括 但不 限于 下列内 容:a)社会工 作服 务相 关的 法律 法规和 政策 文件;b)社会工 作者 的伦 理守 则;c)社会工 作的 理论 和实 务知 识;d)社会组 织的 规范 化管 理;e)社会工 作服 务项 目的 研发 和管理。5.2.2 培育对 象 培育对 象应 包括 但不 限于 下列人 员:a)社会组 织 专(兼)职 从业 人员和 志愿 者;b)专职社 区工 作者 和网 格员;c)辖区内 其他 与社 会工 作有 关的工 作人 员。5.3 支持服 务 5.3.1 社会工 作站 应为 辖区 内的 党群服 务中 心、幸福 邻里 中心、社会 组织 服务 中心、养老 服务 中心 等公共服 务平 台提 供资 源链 接服务。5.3.2 社会工 作站 应遵 循“三社 联动”理念,引 导社 会力 量参与 基层 社会 治理,支 持社区 社会 组织、志愿者 和居 民开 展社 区服 务。6 管理要 求 6.1 制度建 设 6.1.1 社会工 作站 应建 立合 理的 组织架 构和 内部 责任 分工 制度。6.1.2 社会工 作站 应建 立规 范的 运行流 程和 标准。6.1.3 社会工 作站 应建 立人 员管 理、财 务管 理、服务 场所 使用管 理及 文书 档案 管理 等制度。6.2 督导要 求 6.2.1 承接运 营的 社会 组织 应建 立督导 制度,督 导制 度应 包括督 导的 频次、内 容、流程以 及对 督导 工作的评 估和 考核。督 导形 式分为 内部 督导 和外 部督 导。6.2.2 承接运 营的 社会 组织 应根 据实际 工作 需要,配 备至 少 1 名 经市 级及 以上 行政 主管部 门认 可的 督导人员。6.2.3 社会工 作站 应与 督导 人员 签订协 议,每月 接 受 1 次 督导(现场 或网 络形 式皆 可),每季 度接 受至少1 次现 场督 导,并做 好记录。DB3305/T 169 2020 4 6.2.4 承接运 营的 社会 组织 应制 定督导 工作 计划、流 程,并做好 督导 过程 记录 的档 案管理。7 评价与 改进 7.1 社会工 作站 应定 期向 社会 公布服 务过 程、服务 产出 和服务 成果,说 明社 会资 源的使 用情 况和 效 益,接受社 会监 督。7.2 社会工 作站 应采 取内 部监 督、社 会监 督等 形式,建 立网络、电 话、现场 等投 诉举报 渠道,对 投诉意见应 做到 快速 响应。7.3 社会工 作站 应结 合自 我评 价与第 三方 评估 两种 方式,对社 会工 作站 的制 度管 理、项 目管 理、服务绩效、财务 管理 等情 况进 行评估。7.4 社会工 作站 应建 立评 估响 应机制,认 真听 取和 采纳 评估过 程中 提出 的意 见,并持续 改进。DB3305/T 169 2020 5 A A 附 录 A(规范 性附 录)社会工 作站 标识 标牌 附录A 给出 了社 会工 作站 标 识标牌 的制 作要 求。图A.1 社会工 作站 竖式 标识 标牌 制作要 求 图A.2 社会工 作站 横式 标识 标牌 制作要 求 DB3305/T 169 2020 6 参 考 文 献 1 DB 12/T 891 社 区社 会工作 服务 规范 2 DB 50/T 955 社 区社 会工作 室基 本规 范 3 DB 33/T 2230 城市 社 区工作 者服 务规 范 4 浙 江 省 民 政 厅、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厅2017 发 浙 江 省 社 会 工 作 者 继 续 教 育 实 施 办 法(试 行)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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