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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C S 6 5.0 2 0B 0 5黑 龙 江 省 地 方 标 准DB23D B 2 3/T 2 5 5 8 2 0 2 0水 稻 秸 秆 还 田 氮 肥 合 理 配 施 技 术 规 程2020-01-08 发 布 2 0 2 0-02-07 实 施黑 龙 江 省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发 布D B 2 3/T 2 5 5 8 2 0 2 0I前 言本 标 准 依 据 G B/T 1.1-2 0 0 9 的 编 写 规 则 起 草。本 标 准 由 黑 龙 江 省 农 业 农 村 厅 提 出。本 标 准 由 黑 龙 江 省 农 业 标 准 化 技 术 委 员 会 归 口。本 标 准 起 草 单 位:黑 龙 江 省 农 业 科 学 院 耕 作 栽 培 研 究 所。本 标 准 主 要 起 草 人:王 麒、宋 秋 来、曾 宪 楠、冯 延 江、孙 羽、张 小 明、王 曼 力、张 俊 宝、谭 贺、孙 兵、王 红 蕾、杨 忠 良、石 祖 梁、谢 婷 婷、夏 天 舒。D B 2 3/T 2 5 5 8 2 0 2 01水 稻 秸 秆 还 田 氮 肥 合 理 配 施 技 术 规 程1 范 围本 标 准 规 定 了 水 稻 秸 秆 还 田 氮 肥 合 理 配 施 技 术 的 秸 秆 还 田 技 术、施 肥 技 术、生 产 档 案 等。本 标 准 适 用 于 水 稻 秸 秆 还 田 条 件 下 的 氮 肥 施 用。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下 列 文 件 对 于 本 文 件 的 应 用 是 必 不 可 少 的。凡 是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仅 注 日 期 的 版 本 适 用 于 本 文 件。凡 是 不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其 最 新 版 本(包 括 所 有 的 修 改 单)适 用 于 本 文 件。G B/T 2 4 6 7 5.6 保 护 性 耕 作 秸 秆 粉 碎 还 田 机N Y/T 4 9 6 肥 料 合 理 使 用 准 则 通 则N Y/T 4 9 8 水 稻 联 合 收 割 机 作 业 质 量N Y/T 4 9 9 旋 耕 机 作 业 质 量N Y/T 5 0 0 秸 秆 还 田 机 作 业 质 量N Y/T 5 0 1 水 田 耕 整 机 作 业 质 量3 秸 秆 还 田 技 术采 用 安 装 秸 秆 粉 碎 抛 撒 装 置 的 联 合 收 割 机 收 获,作 业 质 量 应 符 合 N Y/T 4 9 8 的 规 定,要 求 粉 碎 后 的 秸秆 在 田 间 分 布 均 匀。留 茬 过 高、秸 秆 粉 碎 达 不 到 要 求 时,应 采 用 符 合 G B/T 2 4 6 7 5.6 要 求 的 秸 秆 粉 碎 还 田机 进 行 秸 秆 粉 碎 作 业,作 业 质 量 应 符 合 N Y/T 5 0 0 的 规 定,粉 碎 后 秸 秆 应 均 匀 抛 撒、严 防 积 堆。4 施 肥 技 术4.1 秋 施 基 肥4.1.1 翻 耕 施 肥秋 季 土 壤 封 冻 前,在 土 壤 含 水 量 在 2 5%3 0%时,撒 施 纯 氮(N)2 0 k g/h m2,使 用 铧 式 犁 将 秸 秆、根茬 及 氮 肥 翻 埋 于 土 壤 中,深 度 1 8 c m 2 2 c m,翻 耕 作 业 质 量 应 符 合 N Y/T 5 0 1 的 规 定。肥 料 施 用 应 符 合N Y/T 4 9 6 的 规 定,以 下 相 同。4.1.2 旋 耕 施 肥不 宜 翻 耕 地 块,在 土 壤 含 水 量 在 1 5%2 5%时,撒 施 纯 氮(N)2 0 k g/h m2,采 用 旋 耕 机 进 行 旋 耕 作 业,将 秸 秆、根 茬 及 氮 肥 旋 埋 于 土 壤 中,旋 耕 深 度 1 5 c m 左 右,作 业 质 量 应 符 合 N Y/T 4 9 9 的 规 定。4.2 春 施 基 肥泡 田 前 将 纯 氮(N)5 0 k g 6 0 k g/h m2、纯 磷(P2O5)5 0 k g 6 0 k g/h m2、纯 钾(K2O)2 5 k g 3 5 k g/h m2混拌 后 撒 施 田 面,结 合 耙 地,将 肥 料 混 入 耕 层 7 c m 1 0 c m,然 后 泡 田 平 整。4.3 追 肥D B 2 3/T 2 5 5 8 2 0 2 024.3.1 孽 肥水 稻 返 青 后,撒 施 纯 氮(N)2 5 k g 3 0 k g/h m2。4.3.2 穗 肥倒 2 叶 展 开 一 半 时,将 纯 氮(N)2 5 k g 3 0 k g/h m2、纯 钾(K2O)2 5 k g 3 5 k g/h m2混 拌 后 撒 施 田 面。5 生 产 档 案建 立 田 间 技 术 生 产 档 案,内 容 包 括 水 稻 秸 秆 还 田 技 术、施 肥 技 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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