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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长寿通威饲料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CSTW 4-2018 代替 Q/CSTW 4-2015 畜用配合饲料 2018-07-01 发布 2018-07-07 实施 重庆市长寿通威饲料有限公司 发布 备案 2018年07月07日 10点23分备案 2018年07月07日 10点23分Q/CSTW 4-2018 I 目 录 前 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分类和 型号编制 . 2 4 要求 . 2 5 试验方法 . 4 6 检验规则 . 5 7 标志、标签 . 5 8 包装、运输、贮存 . 5 备案 2018年07月07日 10点23分备案 2018年07月07日 10点23分Q/CSTW 4-2018 II 前 言 本标准 代替 Q/CSTW 4-2017 本标准 与前标准 Q/CSTW 4-2017 相比,主要差异如下: -由于公司 整个销售策略调整,产品定位发生变化,畜用(猪)配合饲料营养指标有增减,故及时更新产品标准。 -为更适应市场需求和公司战略调整,畜用(猪)配合饲料的 品种有增加 、适用阶段有变化。 本标准由 重庆市长寿通威 饲料有限公司 提出 本标准由 重庆市长寿通威 饲料有限公司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曹小平 、 李鑫 、饶盛达 、 刘离乡 本标准历次代替版本情况: -Q/CSTW 4-2014 -Q/CSTW 4-2015 -Q/CSTW 4-2017 本标准备案有效期为三年。 备案 2018年07月07日 10点23分备案 2018年07月07日 10点23分Q/CSTW 4-2018 1 畜 用配合饲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猪用配合饲 料的分类和 型号编制 、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能量饲料、蛋白质饲料、 矿物质饲料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为原料,经均匀混合 加工而成的猪用配合饲料。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5917.1 饲料粉碎粒度测定 两层筛筛分法 GB/T 5918 饲料产品混合均匀度的测定 GB/T 6432 饲料中粗蛋白测定方 法 GB/T 6433 饲料中粗脂肪的测定 GB/T 6434 饲料中粗纤维含量的测定 过滤法 GB/T 6435 饲料中水分的测定 GB/T 6436 饲料中钙的测定 GB/T 6437 饲料中总磷的测定 分光光度法 GB/T 6438 饲料中粗灰分的测定 GB/T 6439 饲料中水溶性氯化物的测定 GB 10648 饲料标签 GB 13078 饲料卫生标准 GB/T 14699.1 饲料 采样 GB/T 16765 颗粒饲料通用技术条件 GB/T 18246 饲料中氨基酸的测定 GB/T 18823 饲料检测结果判定的允许误差 GB/T 22388 三聚氰胺检测方法 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3. 分类 备案 2018年07月07日 10点23分备案 2018年07月07日 10点23分Q/CSTW 4-2018 2 猪用配合饲料产品根据饲喂对象及阶段不同, 分为乳猪配合饲料 、仔 猪配合饲料、中 猪 (生长猪) 配合饲料、 大猪配合饲料、妊娠母猪配合饲料、后备母猪配合饲料、泌乳 (哺乳) 母猪配合饲料 、 种公猪配合饲料 。 4 要求 4.1 原料 生产本产品所用原料符合国家饲料安全卫生规定。 4.2 感官指标 色泽均匀一致,无发霉变质、结块及异味异嗅的粒料或粉状物料。 4.3 水分 水分不 大于 13.5%。 4.4 加工质量指标 4.4.1 混合均匀度 混合均匀,其变异系数( CV)应 不大于 7%。 4.4.2 粉料粒度 99%通过 2.38mm(8目 )分析筛,但不得有整粒谷物; 1.19mm(16目 )分析筛筛上物不大于 15.0%。 4.4.3 颗粒饲料含粉率 颗粒含粉率不大于 5.0%。 4.4.4 颗粒饲料粉化率 颗粒饲料粉化率不大于 10.0%。 4.5 主要营养成分指标、适用阶段 主要营养成分指标、适用阶段见表 1。 表 1 主要营养成分指标 、适用阶段 产品 类别 适用阶段 营养成分指标 % 粗蛋白质 粗纤维 粗灰分 粗脂肪 钙 总磷 食盐 赖氨酸 水分 不加植酸酶 加植酸酶 乳猪 配合饲料 本品仅限仔猪断奶后前两周使用 18.0 4.0 7.0 2.5 0.50-1.00 0.50 0.40 0.40-1.20 1.25 13.0 18.0 4.0 7.0 2.5 0.50-1.00 0.50 0.40 0.40-1.20 1.25 13.5 18.0 5.0 7.0 2.5 0.50-1.00 0.50 0.40 0.40-1.20 1.20 13.0 备案 2018年07月07日 10点23分备案 2018年07月07日 10点23分Q/CSTW 4-2018 3 18.5 5.0 7.0 0.5-1.0 0.40 0.4-1.2 1.2 13.0 仔猪配合饲料 25kg 以前 16.0 5.0 7.0 2.5 0.60-1.20 0.50 0.40 0.30-0.80 0.95 13.0 16.5 5.0 7.0 2.50 0.60-1.20 0.50 0.40 0.30-0.80 0.95 13.0 16.0 5.0 7.0 2.5 0.60-1.20 0.50 0.40 0.30-0.80 0.90 13.0 16.0 5.0 7.0 0.6-1.2 0.40 0.3-0.8 1.0 13.0 中猪 (生长猪) 配合饲料 25-60kg 15.0 7.0 8.0 1.50 0.50-1.20 0.50 0.40 0.30-0.80 0.80 13.0 15.0 7.0 8.0 1.5 0.50-1.20 0.50 0.40 0.30-0.80 0.80 13.5 15.0 7.0 8.0 0.5-1.2 0.4 0.3-0.8 0.8 13.0 大猪配合饲料 60kg 以上 14.0 8.0 8.0 1.50 0.50-1.20 0.40 0.35 0.30-0.80 0.70 13.0 妊娠母猪配合饲料 妊娠母猪 14.0 8.0 7.0 2.50 0.60-1.20 0.45 0.40 0.50-1.00 0.60 13.0 配种 -妊娠第 84 天 14.0 8.0 7.0 2.5 0.60-1.20 0.45 0.40 0.50-1.00 0.60 13.5 配种至妊娠第 90 天 14.0 8.0 7.0 0.6-1.2 0.40 0.5-1.0 0.6 13.0 后备母猪配合饲料 后备母猪 15.0 7.0 7.0 2.5 0.60-1.20 0.45 0.40 0.30-0.80 0.70 13.0 泌乳 (哺乳) 母猪配合饲料 泌乳母猪 17.0 7.0 8.0 2.5 0.60-1.20 0.45 0.40 0.50-1.00 0.80 13.0 妊娠第 85天 -再次配种 17.0 7.0 8.0 2.5 0.60-1.20 0.45 0.40 0.50-1.00 0.80 13.5 妊娠第 90天至下次配种 18.0 7.0 8.0 0.6-1.2 0.4 0.5-1.0 1.0 13.0 种公猪配合饲料 种公猪 14.0 6.0 6.0 2.5 0.60-1.20 0.45 0.40 0.50-1.00 0.80 13.0 种公猪 15.0 6.0 6.0 2.5 0.60-1.20 0.45 0.40 0.50-1.00 0.80 13.0 4.6 卫生指标 按照 GB 13078的规 定执行。 4.7 饲料中药物添加剂的使用 饲料中添加药物添加剂时,应符合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规范的规定,不得使用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和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他化合物清单中的药品及化合物。同时在饲料标签中注明添加药物的名称和含量。 4.8 饲料中添加剂的使用 备案 2018年07月07日 10点23分备案 2018年07月07日 10点23分Q/CSTW 4-2018 4 饲料中添加添加剂剂量应根据饲料添加剂目录规定使用国家许可的饲料添加剂,其含量应符合饲料添加剂使用规范规定。 4.9 三聚氰胺限量 按农业部公告第 1218号执行。 4.10 净含量及允差 按定量包装商品计 量监督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5 试验方法 5.1 感官要求 采用感官评定。 5.2 水分 按 GB/T 6435 规定执行。 5.3 混合均匀度 按 GB/T 5918 规定执行。 5.4 粉料粒度 按 GB/T 5917.1 规定执行。 5.5 颗粒料含粉率 按 GB/T 16765 规定执行。 5.6 粗蛋白质 按 GB/T 6432 规定执行。 5.7 粗纤维 按 GB/T 6434 规定执行。 5.8 粗灰分 按 GB/T 6438 规定执行。 5.9 钙 按 GB/T 6436 规定执行。 5.10 总磷 按 GB/T 6437 规定执行。 5.11 食盐 按 GB/T 6439 规定执行。 备案 2018年07月07日 10点23分备案 2018年07月07日 10点23分Q/CSTW 4-2018 5 5.12 赖氨酸 按 GB/T 18246 规定执行。 5.13 卫生指标 按 GB 13078 中相应指标的规定方法执行。 5.14 净含量 采用分度值满足净含量 及允差 称量要求的计量器具检测 。 6 检验规则 6.1 出厂检验 6.1.1 产品出厂应经公司品管部逐批进行出厂检验,经检验合格并出具检验合格证明方能出公司。 6.1.2 出厂检验项目:感官要求、水分、粗蛋白质。 6.1.3 出厂检验批次为每班生产的同一品种为一批。最大批量为 100,000kg。抽样方法按 GB/T 14699.1规定执行。 6.2 型式检验 6.2.1 产品正常生产时,每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但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 a) 产品定型时; b) 生产工艺 或 原料来源有重大变化,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 c) 停产三个月以上,重新恢复生产时; d)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e) 国家质量监督部门提出要求时。 6.2.2 型式检验抽样应在出厂检验合格的成批产品中抽取,抽样方法按 GB14699.1 规定执行。 6.3 判定规则 所检验项目全部 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为合格产品;如检验时若有不合格项,应在同批产品中两倍量重新抽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但微生物指标不得复检;复检结果中仍有不合格者,则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判断各项指标合格与否时,必须考虑分析允许误差,分析允许误差按 GB/T 18823 规定执行。 7 标志、标签 按 GB 10648 规定执行。 8 包装、运输、贮存 备案 2018年07月07日 10点23分备案 2018年07月07日 10点23分Q/CSTW 4-2018 6 8.1 包装 8.1.1 包装要求 应符合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中包装要求的规定。 8.1.2 包装材料 采用塑料编织袋或麻袋、塑料复合袋、纸塑复合袋包装。 8.2 运 输、贮存 产品必须符合运输安全和分类储存的要求; 不得和有毒有害物质混装、混堆,防污染、防潮、防晒、防雨淋,存放于通风干燥处。 备案 2018年07月07日 10点23分备案 2018年07月07日 10点2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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