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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5104四 川 省(攀 枝 花 市)地 方 标 准DB 5 1 0 4/T 3 0 2 0 2 0康 养 旅 居 地 康 养 民 宿 建 设、服 务 与 管 理 规 范2 0 2 0-0 9-1 0 发 布 2 0 2 0-1 0-0 9 实 施攀 枝 花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发 布D B 5 1 0 4/T 3 0 2 0 2 0I目 次前 言.I I1 范 围.1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13 术 语 和 定 义.14 建 设 要 求.15 服 务 要 求.26 管 理 要 求.37 验 收 评 价.4附 录 A(规 范 性 附 录)康 养 旅 居 点 康 养 民 宿 管 理 与 服 务 规 范 指 标 体 系.5附 录 B(规 范 性 附 录)康 养 旅 居 地 康 养 民 宿 建 设、服 务 与 管 理 规 范 指 标 体 系.6D B 5 1 0 4/T 3 0 2 0 2 0I I前 言本 文 件 按 照 G B/T 1.1 2 0 2 0 标 准 化 工 作 导 则 第 1 部 分:标 准 化 文 件 的 结 构 和 起 草 规 则 的 规 定 起草。本 文 件 由 攀 枝 花 市 文 化 广 播 电 视 和 旅 游 局 提 出。本 文 件 由 攀 枝 花 市 文 化 广 播 电 视 和 旅 游 局 归 口。本 文 件 主 要 起 草 单 位:中 国 标 准 化 研 究 院、攀 枝 花 市 文 化 广 播 电 视 和 旅 游 局、攀 枝 花 市 市 场 监 督 管理 局。本 文 件 主 要 起 草 人:程 永 红、曹 俐 莉、李 英 勇、王 娜 娜、候 非、张 雨 辰、伍 跃 平、果 晓 姝、杨 桂 燕。本 文 件 首 次 制 定 发 布。D B 5 1 0 4/T 3 0 2 0 2 01康 养 旅 居 地 康 养 民 宿 建 设、服 务 与 管 理 规 范1 范 围本 文 件 规 定 了 康 养 民 宿 管 理 与 服 务 规 范 的 术 语 和 定 义、必 备 条 件、建 设 要 求、服 务 要 求 和 管 理 要 求。本 文 件 适 用 于 攀 枝 花 市 康 养 民 宿 的 建 设、服 务 与 管 理。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下 列 文 件 中 的 内 容 通 过 文 中 的 规 范 性 引 用 而 构 成 本 文 件 必 不 可 少 的 条 款。其 中,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仅 该 日 期 对 应 的 版 本 适 用 于 本 文 件。不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其 最 新 版 本(包 括 所 有 的 修 改 单)适 用 于 本文 件。G B 2 8 9 4 安 全 标 志 及 其 使 用 导 则G B 5 7 4 9 生 活 饮 用 水 卫 生 标 准G B 8 9 7 8 污 水 综 合 排 放 标 准G B 9 6 6 3 公 共 场 所 卫 生 标 准G B 1 4 9 3 4 食(饮)具 消 毒 卫 生 标 准G B 1 4 8 8 1 食 品 安 全 国 家 标 准 食 品 生 产 通 用 卫 生 规 范G B 1 6 1 5 3 饭 馆(餐 厅)卫 生 标 准G B/T 1 7 2 1 7 城 市 公 共 厕 所 卫 生 标 准G B/T 1 8 8 8 3 室 内 空 气 质 量 标 准G B/T 1 8 9 7 3 旅 游 厕 所 质 量 等 级 的 划 分 与 评 定L B/T 0 0 7 绿 色 旅 游 酒 店L B/T 0 6 5 旅 游 民 宿 基 本 要 求 与 评 价D B 5 1 0 4 0 0/T 1 6 2 攀 枝 花 市 康 养 产 业 基 础 术 语3 术 语 和 定 义D B 5 1 0 4 0 0/T 1 6 2 界 定 的 以 及 下 列 术 语 和 定 义 适 用 于 本 标 准。3.1康 养 民 宿康 养 民 宿 是 指 经 营 者 利 用 农 民 合 法 住 宅 及 相 关 配 套 用 房,以 康 养 为 特 色,以 倡 导 自 然 和 谐、绿 色 消费、保 护 环 境 和 主 客 共 享 为 理 念,为 康 养 旅 居 者 提 供 住 宿、餐 饮、文 化 娱 乐 等 服 务 的 小 型 住 宿 设 施。4 建 设 要 求4.1 康 养 民 宿 房 屋 结 构 应 安 全 合 理,门 窗、屋 顶、排 污 系 统 构 建 完 备。D B 5 1 0 4/T 3 0 2 0 2 024.2 确 保 库 房 分 区 合 理,干 燥、通 风,防 止 污 染。4.3 应 配 备 满 足 与 康 养 民 宿 服 务 特 点 的 设 施 设 备。4.4 应 在 走 廊 楼 梯 处 配 备 防 火 装 置、应 急 装 置。4.5 应 在 楼 梯 处 设 置 防 护 栏 杆,楼 梯 间 安 装 照 明 设 施,入 口 处 应 有 安 全 警 示 标 志。4.6 宜 庭 院 美 化,庭 院 景 观 符 合 当 地 文 化 特 色,院 门、院 墙、院 落 景 致 与 周 围 环 境 风 格 协 调。4.7 公 共 场 所 应 配 备 消 毒 装 置,定 期 消 毒。4.8 客 房 应 配 备 隔 音、照 明 和 遮 光 设 施,充 电 插 座 适 量 充 足,设 计 合 理,方 便 使 用。4.9 污 水 排 放 应 符 合 G B 8 9 7 8 规 定。4.1 0 设 施 应 满 足 生 态 环 保 要 求。4.1 1 生 活 用 水(包 括 自 备 水 源 和 二 次 供 水)应 符 合 G B 5 7 4 9 要 求。4.1 2 应 建 立 应 急 通 道,自 备 防 火 应 急 装 置。4.1 3 旅 游 民 宿 经 营 场 地 应 符 合 本 辖 区 内 的 土 地 利 用 总 体 规 划、城 乡 建 设 规 划、所 在 地 旅 游 民 宿 发 展 有关 规 划,无 地 质 灾 害 和 其 它 影 响 公 共 安 全 的 隐 患。5 服 务 要 求5.1 客 房 服 务 要 求5.1.1 确 认 订 单 后,顾 客 抵 达 前,应 询 问 相 关 信 息,提 前 对 房 间 进 行 消 毒 清 洁。5.1.2 顾 客 入 住 前 应 对 房 间 设 备 和 物 品 进 行 详 细 检 查,确 保 物 品 完 备,使 用 状 态 良 好。5.1.3 顾 客 入 住 前,应 对 顾 客 身 份 进 行 登 记,并 录 入 住 宿 业 治 安 管 理 系 统。5.1.4 客 房 装 饰 应 体 现 当 地 文 化 特 色 和 生 态 主 题。5.1.5 客 房 内 空 气 质 量 应 符 合 G B/T 1 8 8 8 3 要 求。5.1.6 顾 客 离 店 时 应 清 查 客 房,发 现 遗 漏 物 品,及 时 联 系 顾 客 并 妥 善 保 管。5.1.7 厕 所 质 量 水 平 应 符 合 G B/T 1 8 9 7 3 要 求。5.1.8 晚 间 应 有 值 班 人 员 或 电 话。5.1.9 接 待 人 员 应 遵 守 承 诺,保 护 隐 私,尊 重 宾 客 的 宗 教 信 仰 与 风 俗 习 惯,保 护 宾 客 的 合 法 权 益。5.2 餐 饮 服 务 要 求5.2.1 民 宿 应 自 己 提 供 或 与 第 三 方 合 作 为 顾 客 提 供 餐 饮 服 务,必 要 时 可 提 供 厨 房 用 具、微 波 炉 等 仪 器设 备 供 顾 客 使 用。5.2.2 民 宿 应 确 保 食 材 安 全、新 鲜、健 康。5.2.3 民 宿 应 为 顾 客 提 供 洗 衣 机,或 按 照 顾 客 要 求 为 顾 客 提 供 代 洗 衣 物 和 烘 干 服 务。D B 5 1 0 4/T 3 0 2 0 2 035.2.4 顾 客 入 住 之 前 应 提 供 并 且 明 示 是 否 2 4 小 时 提 供 热 水,热 水 加 热 方 式 的 相 关 信 息。5.2.5 餐 饮 服 务 消 毒 应 符 合 G B 1 4 9 3 4 的 规 定。5.2.6 生 活 饮 用 水 应 符 合 G B 5 7 4 9 要 求。5.3 卫 生 服 务 要 求5.3.1 旅 游 民 宿 应 整 洁 卫 生,空 气 清 新,无 潮 霉、无 异 味。5.3.2 客 房 床 单、被 套、枕 套、毛 巾 等 应 做 到 每 客 必 换,并 能 应 宾 客 要 求 提 供 相 应 服 务。公 用 物 品 应一 客 一 消 毒。5.3.3 客 房 卫 生 间 应 有 防 潮 通 风 措 施,每 天 全 面 清 理 一 次,无 异 味、无 积 水、无 污 渍,公 用 物 品 应 一客 一 消 毒。5.3.4 应 有 防 鼠、防 虫 措 施。5.3.5 食 品 来 源、加 工、销 售 应 符 合 G B 1 4 8 8 1 要 求。5.3.6 卫 生 条 件 应 符 合 G B 1 6 1 5 3、G B 1 4 9 3 4、G B 9 6 6 3、G B/T 1 7 2 1 7 要 求。5.3.7 应 提 供 顾 客 入 住 的 安 全 环 境 和 清 洁 卫 生 的 住 宿 条 件。5.4 特 色 服 务 和 其 他5.4.1 设 计、运 营 和 服 务 宜 体 现 地 方 特 色 和 文 化。5.4.2 应 有 宾 客 评 价 较 高 的 特 色 产 品 或 服 务。5.4.3 宜 提 供 线 上 预 定、支 付 服 务,利 用 互 联 网 技 术 宣 传、营 销。5.4.4 民 宿 应 熟 知 附 近 医 院,医 疗 救 济 中 心 的 位 置、距 离 和 到 达 时 间,并 向 顾 客 用 纸 质、多 媒 体 或 口头 的 方 式 提 供 相 关 信 息,方 便 就 近 医 疗 和 处 理 突 发 情 况。6 管 理 要 求6.1 从 业 人 员 应 定 期 接 受 服 务 培 训、考 核。6.2 从 业 人 员 应 加 强 职 业 道 德 建 设,规 范 行 为 和 言 语 措 辞。6.3 从 业 人 员 应 了 解 当 地 旅 游 资 源 和 地 方 特 色、交 通 状 况 等 信 息。6.4 应 制 定 相 关 康 养 民 宿 管 理 准 则,以 及 操 作 规 范,按 规 定 提 供 规 范 化 服 务。6.5 宜 通 过 网 络 平 台 宣 传 康 养 民 宿 特 色 和 参 加 政 府、行 业 组 织 的 集 体 活 动。6.6 应 建 立 消 费 者 信 息 反 馈 平 台,定 期 向 相 关 部 门 汇 报 反 馈 情 况。6.7 应 制 定 康 养 民 宿 的 环 境 方 针,建 立 并 实 施 有 关 生 态 环 保、节 能 减 排、污 染 预 防 以 及 倡 导 清 洁 生 产、生 态 消 费 等 的 规 章 制 度 和 管 理 要 求。6.8 室 内 空 气 质 量、污 水 排 放、垃 圾 分 类 与 管 理、噪 声 控 制、厨 房 排 烟、锅 炉 大 气 污 染 排 放 等 应 符 合L B/T 0 0 7 的 规 定。D B 5 1 0 4/T 3 0 2 0 2 046.9 应 取 得 合 法 房 屋 使 用 证 明、合 法 经 营 许 可 证 明,取 得 行 业 经 营 许 可 证。6.1 0 近 三 年 内 未 发 生 重 大 及 重 大 以 上 质 量、安 全、环 境 及 公 共 卫 生 责 任 事 故。6.1 1 民 宿 主 人 应 当 定 期 向 相 关 主 管 部 门 报 送 统 计 调 查 资 料,及 时 向 相 关 部 门 上 报 突 发 事 件 等 信 息。6.1 2 从 业 人 员 应 经 过 相 关 培 训 和 健 康 检 查,持 证 上 岗。6.1 3 应 保 护 客 人 个 人 信 息 隐 私,除 法 律 用 途 外,杜 绝 泄 露。6.1 4 消 防、安 全、信 息、环 境 设 施、管 理 等 应 符 合 L B/T 0 6 5 要 求。6.1 5 应 定 期 组 织 防 火 检 查 和 防 火 演 练,确 保 安 全 通 道 畅 通,无 杂 物 堆 放。6.1 6 食 品 来 源 符 合 食 品 卫 生 要 求。应 有 较 高 的 市 场 认 可 度。6.1 7 宜 积 极 参 与 当 地 政 府 和 社 区 组 织 的 集 体 活 动。6.1 8 经 营 活 动 应 有 助 于 地 方 经 济、社 会、文 化 的 发 展。6.1 9 宜 注 重 品 牌 建 设,并 注 册 推 广。6.2 0 电 源 线 应 加 防 护 套 管,库 房 照 明 设 备 应 有 防 护 装 置,严 禁 烟 火。6.2 1 厨 房 灶 台 应 配 备 石 棉 毯,使 用 防 潮 灯。6.2 2 液 化 气 罐 应 按 规 定 存 放,煤 气 灶 燃 烧 时 不 能 离 人。6.2 3 应 建 立 健 全 各 类 相 关 安 全 管 理 制 度,落 实 安 全 责 任。对 从 业 人 员 进 行 定 期 培 训。6.2 4 易 发 生 危 险 的 区 域 和 设 施 应 设 置 安 全 警 示 标 志,安 全 标 志 应 符 合 G B 2 8 9 4 要 求;易 燃、易 爆 物 品的 储 存 和 管 理 应 采 取 必 要 的 防 护 措 施,符 合 相 关 法 规。6.2 5 应 配 备 必 要 的 安 全 设 施,确 保 宾 客 和 从 业 人 员 人 身 和 财 产 安 全。6.2 6 应 有 突 发 事 件 应 急 预 案,并 定 期 演 练。7 验 收 评 价7.1 附 录 A 为 必 备 条 件,对 照 A.1 必 备 条 件 逐 项 检 查,必 备 条 件 必 须 全 部 符 合,方 可 进 入 附 录 B 的 评分 程 序。7.2 康 养 旅 居 地 康 养 民 宿 建 设、管 理 与 服 务 规 范 验 收 评 价 按 照 附 录 B 执 行。7.3 康 养 旅 居 地 康 养 民 宿 建 设、管 理 与 服 务 规 范 验 收 评 价 标 准 主 要 分 为 三 个 部 分:建 设 要 求、服 务 要求、管 理 要 求,满 分 为 1 5 0 分,三 部 分 总 得 分 率 不 得 低 于 8 0%,单 项 的 得 分 率 不 得 低 于 7 5%。7.4 验 收 评 价 标 准 包 括:建 设 要 求 项 目 2 5 分,服 务 要 求 项 目 4 5 分,管 理 要 求 项 目 8 0 分。D B 5 1 0 4/T 3 0 2 0 2 05A A附 录 A(规 范 性 附 录)康 养 旅 居 点 康 养 民 宿 管 理 与 服 务 规 范 指 标 体 系A.1 康 养 旅 居 点 康 养 民 宿 建 设、服 务 与 管 理 规 范 必 备 条 件 检 查 表 见 表 A.1表 A.1 康 养 旅 居 点 康 养 民 宿 建 设、服 务 与 管 理 规 范 必 备 条 件 检 查 表序号 必备条件 合格 不合格1取 得 合 法 房 屋 使 用 证 明、合 法 经 营 许 可 证 明,取 得 行 业 经 营许可证。2 应提供顾客入住的安全环境和清洁卫生的住宿条件。3近 三 年 内 未 发 生 重 大 及 重 大 以 上 质 量、安 全、环 境 及 公 共 卫生责任事故。4民 宿 主 人 应 当 定 期 向 相 关 主 管 部 门 报 送 统 计 调 查 资 料,及 时向相关部门上报突发事件等信息。5 从业人员应经过相关培训和健康检查,持证上岗。6卫生条件应符合 G B 1 6 1 5 3、G B 1 4 9 3 4、G B 9 6 6 3、G B/T 1 7 2 1 7要求。7顾客入住前,应对顾客身份进行登记,并录入住宿业治安管理系统。8 餐饮服务消毒应符合 G B 1 4 9 3 4 的规定。9 生活饮用水应符合 G B 5 7 4 9 要求。1 0 应保护客人个人信息隐私,除法律用途外,杜绝泄露。1 1 消防、安全、信息、环境设施、管理等应符合 L B/T 0 6 5 要求。1 2应 定 期 组 织 防 火 检 查 和 防 火 演 练,确 保 安 全 通 道 畅 通,无 杂物堆放。1 3 食品来源符合食品卫生要求。1 4应 配 备 必 要 的 安 全 设 施,确 保 宾 客 和 从 业 人 员 人 身 和 财 产 安全。1 5 应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D B 5 1 0 4/T 3 0 2 0 2 06B B附 录 B(规 范 性 附 录)康 养 旅 居 地 康 养 民 宿 建 设、服 务 与 管 理 规 范 指 标 体 系B.1 康 养 旅 居 地 康 养 民 宿 建 设、服 务 与 管 理 规 范 指 标 体 系 见 表 B.1表 B.1 康 养 旅 居 地 康 养 民 宿 建 设、服 务 与 管 理 规 范 指 标 体 系 表序号一级指标评价内容 分值得分扣分说明1建设要求康养民宿房屋结构应 安全合理,门窗、屋顶、排污系统构建完 备,确保库房分区合理,干燥、通风,防止污染。42 污水排放应符合 G B 8 9 7 8 规定,设施应满足生态环保要求。23 应配备满足与康养民宿服务特点的设施设备。14应在走廊楼梯处配备防火装置、应急装置,在楼梯处应设置防护栏杆,楼梯间安装照明设施,入口处应有安全警示标志。35 应建立应急通道,自备防火应急装置,且防火装置完备、数量充足。56宜庭院美化,庭院景 观符合当地文化特色,院门、院墙、院落 景致与周围环境风格协调。17 公共场所应配备消毒装置,定期消毒。28客房应配备隔音、照 明和遮光设施,充电插座适量充足,设计 合理,方便使用。29 生活用水(包括自备水源和二次供水)应符合 G B 5 7 4 9 要求。21 0旅游民宿经营场地应 符合本辖区内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 建设规划、所在地旅游民宿 发展有关规划,无地质灾害和其它影响公 共安全的隐患。3小计 2 51服务要求确认订单后,顾客抵 达前,应询问相关信息,提前对房间进行 消毒清洁。32顾客入住前应对房间 设备和物品进行详细检查,确保物品完备,使用状态良好。23 客房装饰应体现当地文化特色和生态主题。14 客房内空气质量应符合 G B/T 1 8 8 8 3 要求。35 顾客离店时应清查客房,发现遗漏物品,及时联系顾客并妥善保管。16 厕所质量水平应符合 G B/T 1 8 9 7 3 要求。37 晚间应有值班人员或电话。1D B 5 1 0 4/T 3 0 2 0 2 07序号一级指标评价内容 分值得分扣分说明8接待人员应遵守承诺,保护隐私,尊重宾客的宗教信仰与风俗 习惯,保护宾客的合法权益39民宿应自己提供或与 第三方合作为顾客提供餐饮服务,必要时 可提供厨房用具、微波炉等仪器设备供顾客使用。21 0 民宿应确保食材安全、新鲜、健康。21 1民宿应为顾客提供洗 衣机,或按照顾客要求为顾客提供代洗衣 物和烘干服务。11 2顾客入住之前应提供并且明示是否 2 4 小时提供热水,热水加热方式的相关信息。21 3 旅游民宿应整洁卫生,空气清新,无潮霉、无异味。11 4客房床单、被套、枕 套、毛巾等应做到每客必换,并能应宾客 要求提供相应服务。公用物品应一客一消毒。21 5客房卫生间应有防潮通风措施,每天全面清理一次,无异味、无积水、无污渍,公用物品应一客一消毒。21 6 应有防鼠、防虫措施。21 7 食品来源、加工、销售应符合 G B 1 4 8 8 1 要求。21 8 卫生条件应符合 G B 1 6 1 5 3、G B 1 4 9 3 4、G B 9 6 6 3、G B/T 1 7 2 1 7 要求。31 9 应提供顾客入住的安全环境和清洁卫生的住宿条件。22 0 设计、运营和服务宜体现地方特色和文化。12 1 应有宾客评价较高的特色产品或服务。12 2 宜提供线上预定、支付服务,利用互联网技术宣传、营销。12 3民宿应熟知附近医院,医疗救济中心的位置、距离和到达时间,并向顾客用纸质、多媒体 或口头的方式提供相关信息,方便就近医 疗和处理突发情况。4小计 4 51管理要求从业人员应定期接受服务培训、考核。42 从业人员应加强职业道德建设,规范行为和言语措辞。53 从业人员应了解当地旅游资源和地方特色、交通状况等信息。34应制定相关康养民宿 管理准则,以及操作规范,按规定提供规 范化服务。45 宜通过网络平台宣传康养民宿特色和参加政府、行业组织的集体活动。56 应建立消费者信息反馈平台,定期向相关部门汇报反馈情况。47应制定康养民宿的环 境方针,建立并实施有关生态环保、节能 减排、污染预防以及倡导清洁生产、生态消费等的规章制度和管理要求。4D B 5 1 0 4/T 3 0 2 0 2 08序号一级指标评价内容 分值得分扣分说明8室内空气质量、污水 排放、垃圾分类与管理、噪声控制、厨房 排烟、锅炉大气污染排放等应符合 L B/T 0 0 7 的规定。59 宜积极参与当地政府和社区组织的集体活动。51 0 经营活动应有助于地方经济、社会、文化的发展。51 1 宜注重品牌建设,并注册推广。31 2 电源线应加防护套管,库房照明设备应有防护装置,严禁烟火。41 3 厨房灶台应配备石棉毯,使用防潮灯。51 4 液化气罐应按规定存放,煤气灶燃烧时不能离人。51 5应建立健全各类相关 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责任。对从业人 员进行定期培训。61 6易 发 生 危 险 的 区 域 和 设 施 应 设 置 安 全 警 示 标 志,安 全 标 志 应 符 合 G B2 8 9 4 要求;易燃、易爆物品的储存和管理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符合相关法规。61 7 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确保宾客和从业人员人身和财产安全。7小计 8 0总计 1 5 0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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