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民宿建筑消防安全规范DB11/T 1753-202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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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13.220.01 C 80 DB11 北京市地方标准 DB11/T 1753 2020 乡村民宿建筑消防安全规范 Specifications for fire safety of rural homestay inn 2020-09-17发布 2021-01-01实施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11/T 1753 2020 I 目 次 前 言.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基本要求.3 5 建筑要求.3 6 消防技术措施.5 7 消防安全管理.6 DB11/T 1753 2020 I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给出的规则起草。本部分由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提出。本部分由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归口。本部分由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组织实施。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李云浩、肖泽南、高友国、吴高辉、高天阳、李家冀、倪蔚蔚、檀旭龙、李争杰、金德洙、邱仓虎、孙旋、侯春源、陈静、李 永庆、徐颖涛、郑蝉蝉 DB11/T 1753 2020 1 乡村民宿建筑消防安全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 了乡村民宿 的建筑要求、消防技术措施和消防安全管理。本文件 适 用 于 单 体经营 规 模为经营 用 客房数量不超过 14间(套)、建筑 面积不超过 800m2乡村民宿的建筑防 火改造、消防 设 施建 设 和消防管理。本文件 不适 用 于窑洞、毡房、蒙古包等 建筑 形式 的 民宿。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 文件 对于 本文件的 应 用 是必不可少 的。凡是注日期 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 的 版 本 适 用 于 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 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 本(包括所 有的 修改 单)适 用 于 本文件。GB/T 5907.1 消防 词汇 第 1部分:通 用术语 GB/T 5907.2 消防 词汇 第 2部分:火灾预 防 GB 8624 建筑 材料及制品燃烧 性 能 分 级 GB 25506 消防 控制 室 通 用技术要求 GB 50057 建筑 物 防 雷 设 计 规范 GB 50116 火灾 自动报警系统 设 计 规范 DB11/T 301 燃 气室内工程 设 计 施 工验收 技术规定 DB11/450 餐饮服务 单位 使 用 瓶装液化石油气 安全 条 件 DB11/1022 简易自动喷水灭 火 系统 设 计 规 程 DB11/1624 电动自行车停放场 所 防 火设 计 标准 DB11/T 1632 农 村 家 庭 用 户 天 然气 管 道工程 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 术语和定义 适 用 于 本文件。3.1 通用 3.1.1 乡村民宿 rural homestay inn 利 用位 于村 庄 的 村民 自 有 住宅或 其 他合法 建筑,结合 本 地 人文 环境、自然景观、生态资 源及 生产、生活方 式,为 旅游者 提 供住 宿、餐饮服务 的 场 所。3.1.2 耐火极限 fire resistance rating 在 标准 耐 火 试验条 件 下,建筑 构 件、配 件 或结构从受到 火 的 作 用 时 起,至失去承载 能 力、完整 性 或隔热性 时止 所 用 时 间,用 小时表示。GB/T 5907.2 2015,2.3.12 DB11/T 1753 2020 2 3.1.3 难燃性 difficult flammability 在 规定的 试验条 件 下,材料 难以进行 有 焰 燃烧 的 特 性。GB/T 5907.1 2014,2.55 3.1.4 可燃性 combustibility 在 规定的 试验条 件 下,材料能 够被 引 燃 且 能 持续 燃烧 的 特 性。GB/T 5907.1 2014,2.54 3.1.5 易燃性 flammability 在 规定的 试验条 件 下,材料 发 生 持续 有 焰 燃烧 的 能 力。GB/T 5907.1 2014,2.53 3.1.6 可燃物 combustible(n.)可 以 燃烧 的 物 品。GB/T 5907.1 2014,2.49 3.2 疏散 3.2.1 安全出口 safety exit 供 人 员 安全 疏散 用的 楼梯 间、室 外楼梯 的出 入 口 或 直 通 室内 外 安全 区域 的出口。GB/T 5907.2 2015,2.3.1 3.3 建筑 3.3.1 防烟楼梯间 smoke-proof staircase 在 楼梯 间 入 口 处 设 置 防 烟 的前 室、开敞 式 阳 台 或 凹廊(统 称 前 室)等设 施,且 通 向 前 室 和 楼梯 间 的 门均为 防 火 门,以 防 止 火灾 的 烟 和 热气进 入 的 楼梯 间。GB/T 5907.2 2015,2.1.7 3.3.2 封闭楼梯间 enclosed staircase 在 楼梯 间 入 口 处 设 置门,以 防 止 火灾 的 烟 和 热气进 入 的 楼梯 间。GB/T 5907.2 2015,2.1.8 3.3.3 DB11/T 1753 2020 3 敞开楼梯间 open staircase 建筑 物内 由 墙 体等 围 护 构 件 构 成 的 无封闭 防 烟功 能,且与 其 他使 用 空 间 相 通 的 楼梯 间。3.3.4 敞开楼梯 open stairway 建筑 物内 不 封闭 的 楼梯。GB/T 5907.2 2015,2.1.1 4 基本要求 4.1 设 有 乡村民宿 的 村 庄,其 消防安全 布局、消防 车 通 道、消防 水 源、消防 电 源、消防 通 信、消防 装备、消防组织 等应 纳入 乡 镇 总 体 规 划、乡 规 划 和 村 庄 规 划,并与 其 他 基 础 设 施 统 一 规 划、同步 实施。4.2 装 修材料 的 燃烧 性 能等级应 符 合 GB 8624的要求。4.3 室内 燃 气工程 的 设 计、施 工 及 验收 应 符 合 DB11/T 301以 及 DB11/T 1632的要求。使 用 瓶装液化石油气 的 乡村民宿,应 满足 DB11/450的 相关 要求。4.4 电气产 品、线缆 应 采 用 符 合 现 行 国家标准的 合 格 产 品。4.5 位 于可能 发 生 对 地 闪击 地 区 的 乡村民宿,其 防 雷 设 计 应 符 合 GB 50057的规定。5 建筑要求 5.1 建筑分类与建筑规模 5.1.1 按照建筑 材料 的 燃烧 性 能,乡村民宿可 分 为 三类:A类,墙、柱、梁、楼板、楼梯 和 屋顶 承 重 构 件 等 均 为不燃材料;B类,墙、柱、梁、楼板、楼梯 等 均 为不燃材料,屋顶 承 重 构 件 为可燃 性 材料;C类,墙、柱、梁、楼板任意 构 件 为可燃 性 材料。5.1.2 C类 乡村民宿经营 用建筑 层 数 地 上 不应超过 2层,第 二层 经营面积不应超过 300m2。5.2 建筑构件 5.2.1 A类 乡村民宿 采 用 钢 结构时,柱 的 耐 火 极 限 不应 低 于 2.5h、梁 的 耐 火 极 限 不应 低 于 1.5h、屋顶 承 重 构 件的 耐 火 极 限 不应 低 于 1.0h。5.2.2 B类 乡村民宿 采 用 钢 结构时,柱 的 耐 火 极 限 不应 低 于 2.0h、梁 的 耐 火 极 限 不应 低 于 1.0h、屋顶 承 重 构 件的 耐 火 极 限 不应 低 于 0.5h。5.3 平面布置 5.3.1 客房、餐 厅、休闲娱乐区、零售区、厨 房等不应设 置 在地 下 室或 半 地 下 室。5.3.2 火 炕 的 灶门 不 宜 位 于 卧 室内。5.3.3 使 用 明 火 的 厨 房 宜 独立 设 置,确需 设 置 在 建筑 内 部的 厨 房 与 其 他 部位 之 间应 采 取 防 火 分 隔 措施。5.3.4 采 用 瓶 组 方 式 供 应 液化石油气 的,应设 置 瓶 组 气化 间,存储 的 气瓶 总 容 积应 在 1m3以 下;备 用的 液化石油气 钢 瓶 应 存 放 于 专 门 的 储 瓶 间。5.3.5 燃 气 设 施 不 得 设 置 在 客房、餐 厅、楼梯 间、疏散 走 道 及 公 共 活动 空 间 内。5.3.6 疏散楼梯宜 靠 外墙 设 置。5.3.7 电动 汽 车停放场 所 宜 独立 设 置,确需 设 置 在 建筑 内 部 时 应 与 其 他 部位 之 间应 采 取 防 火 分 隔 措施。DB11/T 1753 2020 4 5.3.8 电动自行车停放场 所应 符 合 DB11/1624的 相关 规定。5.3.9 附 设 在 建筑 内 的消防 控制 室,宜 设 置 在 建筑 首 层 或地 下 一层,宜布置 在 靠 外墙 部位,并 应 符 合 GB 50116和 GB 25506的要求。5.4 防火分隔 5.4.1 乡村民宿 与 其 他 建筑 贴邻 布置 时,贴邻 处外墙 应为不 开 设 门、窗、洞 口 且 厚度 不 低 于 120mm的 不燃 性实 体 墙。5.4.2 位 于 同一 建筑 内 的 不 同 乡村民宿 之 间,应 采 用 不 开 设 门、窗、洞 口 且 厚度 不 低 于 120mm的 不燃性实 体 墙 进行 分 隔。5.4.3 乡村民宿 内 不 同 使 用 功 能 用 房 之 间,应 采 用 厚度 不 低 于 120mm的 不燃 性实 体 墙 进行 分 隔。5.5 安全疏散 5.5.1 位 于 同一 建筑 内 的 不 同 乡村民宿应 独立 设 置疏散 路径;乡村民宿 与 其 他使 用 功 能 用 房 合 建 时,应 分 别独立 设 置疏散 路径。5.5.2 建筑 内 的安全出口 不应少于 2个。符 合 下列 条 件 之 一 的 乡村民宿,可设 置 1 部 疏散楼梯:A类,使 用 楼梯疏散 的总人 数不超过 50人 且 房间 门 至 疏散楼梯 的 最 远 疏散 距离 不 大 于 15m;B类,使 用 楼梯疏散 的总人 数不超过 25人 且 房间 门 至 疏散楼梯 的 最 远 疏散 距离 不 大 于 15m;C类,使 用 楼梯疏散 的总人 数不超过 15人 且 房间 门 至 疏散楼梯 的 最 远 疏散 距离 不 大 于 15m。5.5.3 安全出口 应 分 散布置,且同一 民宿 每个 楼层相 邻两个 安全出口 最 近边缘之 间 的 水 平距离 不应 小 于 5m。5.5.4 乡村民宿 建筑的 疏散楼梯 可 采 用 室 外楼梯、防 烟楼梯 间、封闭楼梯 间、敞开楼梯 间;C类 乡村民宿 建筑的 疏散楼梯 可 采 用 原 有 敞开楼梯。5.5.5 疏散楼梯宜 具 备 自然 采 光 通 风 条 件。5.5.6 安全出口的 净宽度 不应 小 于 0.9m,疏散楼梯 宽度 不 宜 小 于 1.1m;楼梯梯 段坡度 不应超过 42。5.6 门窗 5.6.1 疏散楼梯采 用 敞开楼梯 间 或 敞开楼梯 的 乡村民宿,客房 门 应 具 备 自 闭功 能。5.6.2 客房、餐 厅、休闲娱乐 场 所等应设 有 开向 室 外 的 窗 户,确 有 困 难时,窗 户 可 开向开敞 的 内 天 井。5.6.3 客房、餐 厅、休闲娱乐 场 所 的 外 窗净 高 度 不 宜 小 于 1.0m,净宽度 不 宜 小 于 0.8m,窗 台 下 沿距 室 内地 面 高 度 不应 大 于 1.2m。窗 户 不应设 置 金 属栅栏、防 盗网、广告牌 等 遮挡 物,确需 设 置 防 盗网 时,防 盗网 和 窗 户 应能 从内 部 开 启。5.6.4 使 用 明 火 的 厨 房应设 置外 窗;液化石油气瓶 组 气化 间、储 瓶 间应 采 取 必 要的 通 风 措施。5.6.5 供 人 员疏散 穿 行 的天 井、内 院 设 置 雨棚 或 阳 光棚 时,不 宜 完 全 封闭,宜 在 两个 不 同 方 向开敞。确需 封闭 时,应 在 顶 部 或 四周 均 匀 设 置 可 开 启 外 窗,外 窗 不应 正 对其 他 房间 开 设,开 窗 面积不 小 于 天 井、内 院总 投影 地 面面积 的 5%。使 用人 员 从 首 层 地 面应能 够 方 便 开 启 外 窗。5.7 建筑材料 5.7.1 乡村民宿改造 时 不应 采 用 金 属夹芯 板 材 作 为 建筑 构 件,既 有 乡村民宿 原 有 金 属夹芯 板 材 的 芯 材 应为不燃材料。5.7.2 厨 房 墙 面应 采 用 不燃材料,顶 棚 和 屋 面应 采 用 不燃 或难 燃 性 材料,灶台、烟 囱 应 采 用 不燃材料。C类 乡村民宿 厨 房 难以完 全 改造 的,与 炉 灶相 邻 的 墙 面 饰 面材料应 采 用 不燃材料,灶台 周 围 2m范围 内 应 采 用 不燃 地 面,炉 灶 正 上 方 2m范围 内 不应 有 可燃 物。DB11/T 1753 2020 5 5.7.3 楼梯 间 的 顶 棚、墙 面 和 地 面应 采 用 不燃 装 修材料;疏散 走 道 的 顶 棚 应 采 用 不燃 装 修材料,墙 面和 地 面应 采 用 不燃 或难 燃 性的 装 修材料;客房 与 公 共 活动 用 房 的 顶 棚、地 面应 采 用 不燃 或难 燃 性的 装修材料。建筑 外墙 不 得 采 用 可燃 性、易 燃 性 保温 材料 和 外墙 装 饰 装 修材料。5.7.4 建筑 外墙上 安 装 的 广告、灯箱 等设 施 应 采 用 不燃材料制 作。5.7.5 利 用 木 结构、砖木 结构 的 C类 乡村民宿,木 楼梯 难以 改造为不燃材料 时,应 在 楼梯 底 部 使 用 不 燃材料 进行 处 理。6 消防技术措施 6.1 疏散 6.1.1 应 在 客房 内配 备 手 电 筒。6.1.2 应 在 客房 内 按照 床 位 数 配 备 自 救 呼吸器。6.1.3 应 在 二层 及 以 上 客房 内 根据 客房 室内地 面 与 室 外 地 坪 高 差 配 备 以 下 一 种逃 生 避 难 器 材:高 差 不 大 于 6m的 楼层 配 备 逃 生 绳;高 差大 于 6m、不 大 于 15m的 楼层 配 备 逃 生 缓降 器、逃 生 梯、应 急 逃 生 器 等 逃 生 避 难 器 材。6.1.4 应 在 客房 内 明 显 部位 张 贴 疏散 示 意 图。6.1.5 应 在 安全出口、楼梯 间、疏散 走 道 设 置疏散 指 示 标 志。6.1.6 应 在 楼梯 间、疏散 走 道 设 置 应 急 疏散 灯。6.2 灭火 6.2.1 当 乡村民宿 距离 最 近 的市 政 消 火 栓 或室 外 消 火 栓 大 于 150m时,应 利 用 自 来 水 管 道在 建筑 各 层 设 置 轻 便 消防 水 龙。当 自 来 水 管 道水 压 难以 满足 灭 火 需 求 时,或 存 在在 营 业 期间 停水 持续 时 间超过 0.5h情况 时,应设 置 背负 式 细 水 雾 灭 火 装 置,其 储 液 容器 的 容 积不应 小 于 12L。6.2.2 当 乡村民宿 具 有 以 下 情况 之 一 时,宜 设 置 简易自动喷水灭 火 系统:院 落 内 具 有 封闭 式 天 井 或内庭 院;客房数量超过 8间;同 时 容 纳 用 餐、休闲娱乐 人 数超过 40人。6.2.3 简易自动喷水灭 火 系统 的 喷 头 应 布置 在 客房、餐 厅、疏散 走 道、厨 房、储 物 间等 室内场 所。6.2.4 简易自动喷水灭 火 系统 应 按 喷水 强 度 4L/min/m2、作 用 面积 100m2、持续 喷水时 间 0.5h进行 设 计,并 应 符 合 DB11/1022的 相关 要求。6.2.5 乡村民宿 室内 的 灭 火 器 宜采 用 水 基 型 灭 火 器。6.2.6 建筑 及 封闭 式 天 井 和 内庭 院 每 25m2应 至 少 配 备一 具 2kg灭 火 器。6.2.7 灭 火 器 应设 置 在 各 层 便 于 发现 取 用的公 共 部位 及 首 层 出 入 口 处。6.3 火灾报警 6.3.1 乡村民宿 建筑 应设 置 火灾 自动报警系统或 火灾 报警装 置。6.3.2 客房 内 应设 置 感 烟 火灾 探测 器。6.3.3 厨 房 内 应设 置 感 温 火灾 探测 器,使 用 燃 气 的 厨 房 还 应设 置相 适应 的 可燃 气 体 探测 器。6.4 电气防火 6.4.1 配电 箱 电 源 进 线 侧 应设 置 带 隔 离 和 保 护功 能 的 开关,并 安 装动作电 流 不 大 于 300mA的 剩余 电 流动作 保 护 器。DB11/T 1753 2020 6 6.4.2 宜 对 漏 电电 流、线缆 温度 等 情况 进行 实 时 监测。6.4.3 电气 线 路 应 穿 管 保 护。明 敷 于 木 材等可燃材料 上 的 电气 线 路 应 采 用 金 属 管 或 金 属 线 槽 保 护;明敷 或 暗敷 于不燃材料 上 的 电气 线 路 可 采 用 燃烧 性 能不 低 于 B1级 的 刚 性 塑 料 管 保 护。7 消防安全管理 7.1 消防安全职责 7.1.1 单位 负责 人 或法 人 是 消防安全 责 任 人,无 单位 负责 人 或法 人的,其 业 主 是 消防安全 责 任 人。7.1.2 消防安全 责 任 人 应 做 到 火灾 隐患“自 知、自 查、自 改”,并 完 成 以 下 安全管理要求:建 立 健 全消防安全 责 任 制 和 各项 消防安全 制 度;规范用 火 用 电 用 油 用 气 管理;制 定 灭 火 和 疏散 预 案;组织防 火 检查,落 实 火灾 隐患 整 改;员 工 上 岗 前 进行 岗 前消防安全 教育培训;每 半 年 对 从 业 人 员 进行 消防安全 教育培训;每 半 年 至 少 组织 一 次 消防 演练。7.1.3 从 业 人 员 应 熟悉岗 位消防 职责 和要求,做 到 懂 本 场 所火灾 危害 性、会 报 火 警、会 使 用 灭 火 器、会 组织 疏散 逃 生。当 乡村民宿设 置 有 轻 便 消防 水 龙、背负 式 细 水 雾 灭 火 装 置、简易自动喷水灭 火 系统、消 火 栓 等 消防 设 施 时,从 业 人 员 应 会熟练操 作使 用。7.2 值 班 和消防 检查 7.2.1 在 营 业 期间应 明 确专 人 值班,并 进行 消防 巡查检查,保 障 消防 设 施、器 材 完 好 有 效 和 疏散 通 道、安全出口 畅 通。7.2.2 当 日 登记 住 宿客房数量超过 10间 或住 宿 人 数超过 20人 时,晚 9点 至 早 7点,应 有 专 人 值班。7.2.3 设 有消防 控制 室 的 乡村民宿,应 当 实 行 24h值班 制 度,每 班 不应少于 2名 专 职值班 人 员,值班人 员 应 当 具 有消防 行 业 特 有 工 种 职业 资 格。7.3 火灾 危险源 管 控 7.3.1 位 于 林 区 的 乡村民宿,不应 开 展 室 外 动 用 明 火 行 为。位 于其 他地 区 的 乡村民宿,具 有 室 外 动 用 明 火 行 为 时,应设 置 单 独 区域,距离 建筑 物、停车场 大 于 12m,距离 易 燃 易 爆危险 品 存 放地 和 柴 草、饲草、农作物 等可燃 物 堆 放地 大 于 30m,现 场 应 配 备 灭 火 器。7.3.2 电动 汽 车、电动自行车 严禁 在室内 充 电,室 外 充 电场 所应 当 与 建筑出 入 口、门 窗 以 及可燃 堆 垛之 间 保 持 不 小 于 6m安全 距离。7.3.3 不应 私拉乱接 电 线、超 负 荷 用 电、违 规 使 用 大 功 率 用 电 设 备。7.3.4 不应 在配电 箱 等 用 电 设 备 内 及 周 围 堆 放 可燃 物。7.4 标 志 7.4.1 应 在 消防 设 施 设 置 场 所、具 有 火灾 危险 性的 区域 的 显 著 位 置 设 置相 应 消防安全标 志 或 标 识。7.4.2 应 当 在 周边 可燃 物 堆 放场地、停车场 等 场 所,以 及 临 近 山 林、草 场 的 显 著 位 置 设 置“禁 止 烟 火”、“禁 止 吸 烟”、“禁 止 带 火 种”、“禁 止 燃 放 鞭炮”等 警示 标 志。7.5 应急救援 DB11/T 1753 2020 7 7.5.1 乡村民宿经营 者 宜 建 立 志 愿 消防队。7.5.2 乡村民宿经营 者 可 建 立 微 型 消防 站,设 置 存 放 点 并 配 备 消防 头 盔、灭 火 防 护 服、消防 手 套、消防安全 腰 带、消防 员 灭 火 防 护 靴、自 救 呼吸器 等 个 人防 护 装 备 以 及 外线 电 话、手 持 对 讲机 等通 讯 器 材。7.5.3 乡村民宿 的 经营 者 应 参加 村 联 防 联 控 组织,纳入 群 防 群治 力 量。7.5.4 发现 火 情 后,乡村民宿 工作 人 员 应第 一 时 间 拨打“119”电 话 报警、组织人 员疏散、扑 救 初 起 火 灾。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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