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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C S 0 3.0 8 0A 0 0DB5109四 川 省 遂 宁 市 地 方 标 准D B 5 1 0 9/T 7 2 0 2 0放 心 舒 心 消 费 城 市 测 评 模 型 和 方 法 指 南G u i d e l i n e f o r t h e m o d e l a n d m e t h o d o f R e l i a b l e a n d c o m f o r t a b l e c o n s u m i n gc i t y e v a l u a t i o n2 0 2 0-0 8-1 9 发 布 2 0 2 0-0 8-2 6 实 施遂 宁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发 布D B 5 1 0 9/T 7 2 0 2 0I目 次前 言.I I引 言.I I I1 范 围.1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13 术 语 和 定 义.14 基 本 原 则.15 模 型 建 立.26 指 标 体 系 构 建.27 指 标 权 重 设 计.3附 录 A(资 料 性 附 录)测 评 模 型.4附 录 B(资 料 性 附 录)测 评 指 标 体 系.5D B 5 1 0 9/T 7 2 0 2 0I I前 言本 标 准 按 照 G B/T 1.1-2 0 0 9 给 出 的 规 则 起 草。本 标 准 由 遂 宁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提 出 并 归 口。本 标 准 起 草 单 位:遂 宁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遂 宁 市 保 护 消 费 者 权 益 委 员 会。本 标 准 主 要 起 草 人:朱 丹、刘 宏、郑 晓 科、简 雨 桐、肖 湘、张 森 利、刘 淞。D B 5 1 0 9/T 7 2 0 2 0I I I引 言遂 宁 市 于 2 0 1 6 年 开 展 放 心 舒 心 消 费 城 市 创 建 工 作,已 经 历 试 点 创 建 和 全 面 推 广 阶 段,目 前 处 在 常 态推 进 阶 段,放 心 舒 心 消 费 城 市 测 评 模 型 和 方 法 指 南 为 开 展 有 效 的 放 心 舒 心 消 费 城 市 测 评 提 供 了 重 要 方法。遂 宁 市 放 心 舒 心 消 费 城 市 建 设 以“绿 色 消 费、放 心 舒 心 在 遂 宁”为 总 体 目 标,一 是 提 高 消 费 环 境 安全 度。最 大 限 度 的 保 障 消 费 者 安 全 权、自 由 选 择 权、知 情 权、求 偿 权 等 九 项 具 体 的 基 本 权 利,使 消 费 者在 购 买 商 品 或 者 享 受 服 务 时 没 有 风 险;二 是 提 高 商 品 和 服 务 的 绿 色 度。通 过 绿 色 消 费 创 建,引 导 消 费 者树 立 绿 色 健 康 理 念,督 促 企 业 向 社 会 提 供 绿 色 产 品 和 服 务,构 建 质 量 可 追 溯 体 系,注 重 生 态 环 保、节 约资 源;三 是 提 高 经 营 者 诚 信 度。通 过 宣 传 教 育、执 法 检 查、信 用 监 管 等 方 式,倡 导 市 场 主 体 诚 信 经 营,落 实 主 体 责 任。四 是 提 高 消 费 满 意 度 和 消 费 体 验 舒 心 度。通 过 提 升 产 品 和 服 务 质 量,不 断 满 足 消 费 需 求,注 重 品 质 消 费,保 障 消 费 维 权 行 为 得 到 公 正、快 速 处 理,让 消 费 者 不 担 心 遭 受 经 营 者 欺 诈 并 增 加 消 费 意愿。遂 宁 市 放 心 舒 心 消 费 城 市 建 设 通 过 构 建“政 府 主 导、企 业 主 体、行 业 自 律、部 门 联 动、社 会 共 治”的 创 建 方 式,进 一 步 营 造 良 好 消 费 环 境,挖 掘 消 费 潜 力,促 进 消 费 增 长,推 动 地 区 经 济 发 展。制 定 本 标 准 的 目 的 为 明 确 放 心 舒 心 消 费 城 市 测 评 模 型 和 方 法 指 南,规 范 了 模 型 建 立、指 标 体 系 构 建、指 标 权 重 设 计 等。D B 5 1 0 9/T 7 2 0 2 01放 心 舒 心 消 费 城 市 测 评 模 型 和 方 法 指 南1 范 围本 标 准 规 定 了 遂 宁 市 放 心 舒 心 消 费 城 市 测 评 模 型 和 方 法 指 南 的 术 语 和 定 义、基 本 原 则、模 型 建 立、指 标 体 系 构 建、指 标 权 重 设 计。本 标 准 适 用 于 遂 宁 市 放 心 舒 心 消 费 城 市 测 评 模 型 和 方 法 指 南 的 建 立。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下 列 文 件 对 于 本 文 件 的 应 用 是 必 不 可 少 的。凡 是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仅 所 注 日 期 的 版 本 适 用 于 本 文件。凡 是 不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其 最 新 版 本(包 括 所 有 的 修 改 单)适 用 于 本 文 件。S B/T 1 0 4 0 9 商 业 服 务 业 顾 客 满 意 度 测 评 规 范G B/T 1 9 0 3 8 顾 客 满 意 测 评 模 型 和 方 法 指 南G B/T 3 7 2 2 9 公 共 服 务 效 果 测 评 模 型 和 方 法 指 南3 术 语 和 定 义下 列 术 语 和 定 义 适 用 于 本 文 件。3.1指 标 体 系 I n d e x s y s t e m对 遂 宁 市 放 心 舒 心 消 费 城 市 创 建 工 作 进 行 特 定 综 合 评 价 所 必 需 的 一 套 具 有 科 学 性、指 导 性、可 操 作性、系 统 性、动 态 性,能 体 现 创 建 成 效 及 工 作 特 色 的 指 标 组 合。参 照 S B/T 1 0 4 0 9-2 0 0 7 定 义 3.6 修 改 4 基 本 原 则4.1 科 学 性测 评 模 型 的 建 立 应 科 学 合 理 且 便 于 测 度,数 据 的 来 源 要 具 有 权 威 性。4.2 指 导 性测 评 指 标 体 系 的 构 建 对 推 进 提 升 放 心 舒 心 消 费 城 市 的 创 建 工 作 具 有 指 导 性 意 义。4.3 可 操 作 性依 照 测 评 模 型 构 建 的 测 评 指 标 体 系 在 测 评 工 作 中 具 有 可 操 作 性,易 于 开 展 测 评 工 作。4.4 系 统 性测 评 指 标 体 系 应 包 含 与 放 心 舒 心 消 费 城 市 创 建 工 作 相 关 的 所 有 内 容,具 有 系 统 完 整 性。D B 5 1 0 9/T 7 2 0 2 024.5 动 态 性测 评 模 型、测 评 指 标 体 系 及 指 标 权 重 应 根 据 当 年 的 放 心 舒 心 消 费 城 市 创 建 工 作 实 施 方 案 和 重 点 工 作任 务 分 工 进 行 动 态 调 整。4.6 特 色 性测 评 指 标 体 系 应 体 现 遂 宁 市 放 心 舒 心 消 费 城 市 创 建 成 效 及 工 作 特 色。5 模 型 建 立基 于“绿 色 消 费、放 心 舒 心 在 遂 宁”的 放 心 舒 心 消 费 城 市 创 建 工 作 目 标、创 建 实 施 方 案 要 求、重 点工 作 任 务 分 工、创 建 成 效 等 方 面 情 况,通 过 分 析 处 理 相 关 数 据 来 构 建 测 评 模 型。测 评 模 型 见 附 录 A。6 指 标 体 系 构 建6.1 构 建 流 程测 评 指 标 体 系 的 建 立 遵 循 严 谨 科 学 的 流 程,包 括 以 下:a)根 据 已 经 建 立 的 测 评 模 型 和 创 建 放 心 舒 心 消 费 城 市 目 标 构 建 指 标 树;b)根 据 上 一 年 度 的 测 评 情 况 将 指 标 树 进 行 优 化 设 计 后 获 得 本 年 度 测 评 指 标 体 系;c)围 绕 测 评 指 标 体 系 进 行 深 入 调 研,收 集 相 关 资 料;d)邀 请 相 关 专 家 对 指 标 体 系 进 行 核 实 确 认,形 成 放 心 舒 心 消 费 城 市 测 评 指 标 体 系,见 附 录 B。6.2 资 料 收 集6.2.1 概 述可 根 据 需 要 选 择 多 种 方 式 收 集 构 建 指 标 体 系 所 需 的 资 料,确 保 指 标 体 系 的 合 理 性,包 括 但 不 限 于 以下 方 式:a)收 集 创 建 工 作 相 关 材 料;b)实 地 考 察 点 位 资 料;c)问 卷 调 查。6.2.2 创 建 工 作 相 关 材 料放 心 舒 心 消 费 城 市 创 建 工 作 相 关 材 料 收 集 方 式 有:a)从 统 计 部 门 收 集 遂 宁 市 统 计 年 鉴、统 计 公 报 等 资 料;b)从 规 划 部 门 收 集 城 市 总 体 规 划 资 料;c)从 市 直 相 关 部 门(单 位)、县(市、区)、市 直 园 区 等 收 集 创 建 工 作 相 关 资 料;d)其 他 放 心 舒 心 城 市 创 建 工 作 相 关 的 权 威 报 告、新 闻 报 道 等 资 料。6.2.3 实 地 考 察 点 位 资 料实 地 考 察 点 位 资 料 的 获 取 可 到“示 范 街 区”“示 范 景 区”“示 范 行 业”“示 范 市 场”“示 范 企 业”等 示 范 创 建 点 位 收 集。6.2.4 问 卷 调 查进 行 问 卷 调 查 设 计 参 照 G B/T 1 9 0 3 8 进 行,问 卷 调 查 获 取 数 据 的 一 般 步 骤 如 下:D B 5 1 0 9/T 7 2 0 2 03a)确 定 调 查 对 象;b)选 择 调 查 方 式;c)设 计 抽 样 原 则;d)进 行 问 卷 设 计;e)组 织 实 施 调 查;f)进 行 结 果 测 算。6.3 指 标 体 系按 照 6.1 和 6.2 形 成 放 心 舒 心 消 费 城 市 测 评 指 标 体 系,指 标 体 系 的 测 评 重 点 是 各 项 创 建 任 务 的 完 成 成效,测 评 指 标 总 分 值 为 1 0 0 0 分。测 评 指 标 体 系 分 为 四 级 形 式,一 二 三 级 指 标 根 据 相 关 性 逐 步 细 分,四 级指 标 在 三 级 指 标 基 础 上 进 行 量 化,便 于 评 分。测 评 指 标 体 系 根 据 每 年 放 心 舒 心 消 费 城 市 创 建 工 作 情 况 进行 优 化 设 计。测 评 指 标 体 系 见 附 录 B。7 指 标 权 重 设 计7.1 指 标 权 重 设 计 应 科 学 合 理,对 准 确 性 较 高 的 指 标 权 重 设 置 相 对 要 高;对 关 联 度 较 高 的 系 列 指 标 要考 虑 组 合 权 重 的 影 响,要 避 免 组 合 权 重 过 大。7.2 指 标 权 重 应 重 点 突 出 放 心 舒 心 消 费 城 市 创 建 工 作 目 标、创 建 责 任 落 实、工 作 重 点、创 建 工 作 成 效等,可 设 置 较 大 权 重。7.3 指 标 权 重 设 计 应 考 虑 上 一 年 度 测 评 中 发 现 的 问 题 经 本 年 度 整 治 工 作 后 的 改 善 度,并 且 根 据 问 题 的难 易 程 度 来 设 计 权 重 大 小。7.4 指 标 权 重 设 计 方 法 参 照 G B/T 3 7 2 2 9,可 采 用 专 家 主 观 评 估 赋 权 法、德 尔 菲 法、层 次 分 析 法 等 方 法。7.5 指 标 权 重 应 根 据 当 年 的 放 心 舒 心 消 费 城 市 创 建 工 作 实 施 方 案 和 重 点 工 作 任 务 分 工 进 行 动 态 调 整。D B 5 1 0 9/T 7 2 0 2 04A A附 录 A(资 料 性 附 录)测 评 模 型测 评 模 型 如 图 A.1。图 A.1 测 评 模 型 图D B 5 1 0 9/T 7 2 0 2 05附 录 B(资 料 性 附 录)测 评 指 标 体 系放 心 舒 心 消 费 城 市 测 评 指 标 体 系 见 表 B.1。表 B.1 放 心 舒 心 消 费 城 市 测 评 指 标 体 系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 指标 四级 指标-1 领导重视I I-1组织领导-1建立创建工作机制-1成立创建“放心舒心消费城市”领导小组;设立创建办。-2建立创建工作例行会议、创建工作情况通报、创建工作检查考评等工作制度;建立应急处置、常态化管理、长效工作等机制。I I-2责任落实-2落实创建工作责任-3制定创建工作方案;制定创建工作年度工作计划;梳理责任清单;建立工作台账。-4针对创建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重点关注的消费领域的热点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开展集中整治、综合执法及专项整治,每年不少于 2 次。-3 落实创建工作专项经费-5创建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4加强创建工作学习培训-6积极组织或参加研讨交流、培训和讲座等各类学习培训活动。-5落实创建工作督查考核-7将创建工作纳入目标绩效考核;每年对创建工作进行考核验收并报告。-2 消费环境安全I I-3 市场安全保障-6市场准入机制-8建立健全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包括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对食品出厂实行强制检验以及对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标志管理。-9建立完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明确市场准入的质量安全、环境和技术等标准,以及市场准入领域和规则。-1 0积极引导、鼓励企业申报、通过质量管理体系(I S O 9 0 0 0)认证、环境管理体系(I S O 1 4 0 0 1)认证和食品行业“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 A C C P)认证等。D B 5 1 0 9/T 7 2 0 2 06表 B.1(续)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 指标 四级 指标-2 消费环境安全I I-3 市场安全保障-7市场价格监管机制-1 1建立健全商品和服务价格监督机制。-1 2建立健全市场价格听证制度。-1 3指导各行业建立、完善价格管理制度(包括水、电、气、移动通信、宽带网络、公共交通、停车收费、物业管理、报刊、教育培训、医疗服务、中介服务、旅游、银行收费等行业)。-8市场安全监管机制-1 4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市场监管责任追究制度。-1 5全面推行网格化监督机制,科学划分监管网格;明确责任人和目标任务;加强监管队伍管理,完善培训、考核及报酬保障等制度。-1 6严格执行社会监督责任机制,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新闻媒体、行业协会代表、消费者代表等社会力量,开展对消费环境的监督和情况反映。-1 7建立健全重大消费安全事故预警防范机制和相关制度。-9突发事件应急机制-1 8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和相关制度。I I-4产(商)品质量保障-1 0产(商)品质量监管机制-1 9建立健全产品、商品(含进出口商品)质量监测制度,加强对与消费生活密切相关的产品出厂质量及市场商品销售质量的定期检验检测和市场监测。-2 0建立健全产(商)品质量追溯体系,形成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信息链条。-2 1严格实施生产许可和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加强对企业执行许可和认证情况的监管。-2 2建立健全产(商)品质量信用信息收集和发布制度,形成区域和行业质量安全监测预警机制,防范化解产品服务的安全风险。-1 1农产品市场规范机制-2 3加快推进并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每个区县、园区随机抽查一个农贸市场)D B 5 1 0 9/T 7 2 0 2 07表 B.1(续)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 指标 四级 指标-2 消费环境安全I I-4产(商)品质量保障-1 1农产品市场规范机制-2 4建立健全消费品市场规范化建设长效机制,重点推进农村食品、药品、农资、农机商品市场规范化、超市化建设。-2 5强化对食用农产品的快速检测,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配备检测室并开展自主检测。-2 6建立“三品一标”奖励惩处机制,新申请用“遂宁鲜”标识的种养殖企业主要产品必须获得“三品一标”产品认证。-1 2主要消费品保障-2 7食品质量抽检合格率9 5%。-2 8药品和保健食品质量抽检合格率9 5%。-2 9成品衣着质量抽检合格率9 5%。-3 0水电燃气质量抽检合格率9 5%。-3 1公共交通工具质量抽检合格率为 1 0 0%。I I-5服务质量保障-1 3售后服务制度-3 2各类市场主体建立健全售后保障和服务承诺制度,并完善换货、退货制度,将商品售后服务制度进行公示。(测评时,每个区县、园区随机抽查一个市场主体)-3 诚信体系建设I I-6营造诚信氛围-1 4诚信宣传、教育与引导-3 3积极开展对诚信人物、诚信企业和诚信群体的宣传活动,增加对失信企业的曝光力度,营造浓厚的诚信氛围。(测评时,每个区县、园区随机抽查一个乡镇、街道办)-3 4积极主动开展诚信宣传教育活动,发出诚信经营倡议,举办诚信经营讲座、诚信故事征集系列活动,每季度不少于 2 次。I I-7诚信经营创建-1 5诚信经营制度创建-3 5全面推行诚信经营承诺制,签订诚信经营承诺书,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3 6制定各行业的行规公约,协助政府部门加强对社会各行业的管理。-3 7建立“守信激励,失信惩戒”“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约束机制。D B 5 1 0 9/T 7 2 0 2 08表 B.1(续)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 指标 四级 指标-3 诚信体系建设I I-7诚信经营创建-1 6依法规范经营-3 8各类市场主体持有的经营许可证照合法有效,经营许可证照载明的有关内容与实际经营相符。(每个区县、园区随机抽查一个市场主体开展实地考察)-3 9各类市场主体自觉做到亮证亮照经营。提供的商品和服务做到明码标价,计量准确。(每个区县、园区随机抽查一个市场主体开展实地考察)-1 7诚信经营示范创建-4 0选择一批有代表性的知名企业、大型超市、购物商超、“遂宁鲜”专营门店开展诚信经营创建活动。-4 1指导保险、融资、快递、出租车、餐饮、家居建材、旅游、农产品等行业协会建立“诚信联盟”,积极参与诚信经营示范创建。I I-8信用协同监管-1 8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建设-4 2依托“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立并完善“遂宁市社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实现遂宁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互联互通、交换共享的平台化运行。-4 3建立健全企业诚信“红黑榜”发布机制,扩大企业诚信“红黑榜”影响力,继续联合发布遂宁市企业诚信“红黑榜”。-1 9行业监管与自律-4 4行业协会和其他行业自律性组织围绕加强产品和服务质量管理制定行规公约,指导业内经营者践约守约。(区域内随机抽查 3 类行业协会或其他行业自律性组织)-4 5建立并实施行业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制度。(区域内随机抽查 3 类行业协会或其他行业自律性组织)-4 6在行业组织内设立消费者投诉受理机构,有专人处理消费者对业内经营者的投诉,并积极指导业内经营者妥善处理消费者投诉。(区域内随机抽查 3 类行业协会或其他行业自律性组织)-4 消费维权共治I I-9消费维权机制-2 0消费维权机制建设I V-4 7推进消费纠纷快速处置机制建设,公示消费纠纷调解处置制度及相关流程。-4 8加大消费纠纷“诉转案”工作力度,继续推动消费纠纷司法、行政、人民调解多调联动机制和消费纠纷巡回法庭诉调对接机制建设。-4 9落实消费纠纷先行和解、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等制度。D B 5 1 0 9/T 7 2 0 2 09表 B.1(续)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 指标 四级 指标-4 消费维权共治I I-9消费维权机制-2 0消费维权机制建设-5 0建立健全消费者申(投)诉、举报受理制度和消费者投诉和解制度。I I-1 0消费维权平台与渠道-2 1消费维权系统与平台建设-5 1完善消费者申(投)诉、举报受理平台建设,及时有效的处理各类投诉举报信息,实现对有效申(投)诉、举报的处理率达 1 0 0%。-5 2依托“智慧遂宁”,建立消费维权网上监管平台与“一码通”信息平台。-5 3使用全国 1 2 3 1 5 平台处理投诉举报,推进 1 2 3 1 5“一会两站”建设和“五进”活动。-2 2消费维权渠道建设-5 4在乡镇(村)、街道(社区)、行业(企业)和政府相关部门中广泛建立消费者申(投)诉机构,向社会公示其办公地址、电话,消费维权网络覆盖率达 8 5%以上。-5 5在社区、街道、旅游景区建立消费纠纷远程视频调解站,以及消费纠纷现场调解室。(随机查看区域内的社区、街道、旅游景区等区域)-5 6各类消费维权渠道畅通,调处效率高。-5 创建工作评定I I-1 1社会宣传-2 3媒体报道广泛-5 7全市创建单位在媒体报道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情况,平均每月至少 1 次。-2 4重大活动宣传-5 8围绕“3.1 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质量月”等重大活动;组织各类大型宣传教育活动,普及放心消费知识,不断提升生产经营者与消费者的参创意识。I I-1 2创建工作达标程度I I I-2 5示范街区达标度-5 9根据示范街区创建标准开展相关测评工作。-2 6示范景区达标度-6 0根据示范景区创建标准开展相关测评工作。I I I-2 7示范商超达标度-6 1根据示范商超创建标准开展相关测评工作。-2 8示范企业达标度-6 2根据示范企业创建标准开展相关测评工作。-2 9示范行业达标度-6 3根据示范行业创建标准开展相关测评工作。I I-1 3 群众认同度与参与度-3 0创建工作知晓率-6 4社会群众对创建活动知晓率达 8 0。D B 5 1 0 9/T 7 2 0 2 01 0表 B.1(续)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 指标 四级 指标-5 创建工作评定I I-1 3 群众认同度与参与度-3 1创建工作认同度-6 5社会群众对创建工作认同度达 7 0%以上。-3 2创建工作参与率-6 6社会群众对创建工作的参与率达 6 0%以上。-6 消费者满意度I I-1 4消费者对消费政策和消费教育满意度-3 3消费者对消费政策的知晓率-6 7消费者对消费政策的知晓率达 8 0%以上。-3 4消费者对消费教育活动的参与度-6 8消费者对消费教育活动的参与率达 6 0%以上。-3 5消费者对消费教育活动的满意度-6 9消费者对消费教育活动的满意度达 7 0%以上。I I-1 5消费者对政府治理消费环境满意度-3 6消费者对政府治理消费环境满意度-7 0消费者对政府治理消费环境的满意度达 7 0%以上。I I-1 6消费者对产品与服务质量满意度-3 7消费者对主要消费品质量的满意度-7 1消费者对市场主要消费品质量的满意度达 7 0%以上。-3 8消费者对主要服务业服务质量满意度-7 2消费者对主要服务业服务质量的满意度达 7 0%以上。-3 9外地消费者对遂宁市提供工业品质量满意度-7 3外地消费者对遂宁市提供工业品质量满意度达 7 0%以上。I I-1 7消费者对投诉处理满意度-4 0消费者有效投诉处理率-7 4消费者有效申(投)诉处理的处理率达 1 0 0%。-4 1消费者投诉处理满意度-7 5消费者对有效申(投)诉处理的满意度达 7 0%以上。-7 绿色消费与环保-1 8绿色消费创建-4 2树立绿色健康消费观-7 6积极开展全民绿色消费教育,将勤俭节约、绿色低碳的理念融入家庭教育、学前教育、中小学教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教育体系,组织开展第二课堂等社会实践。D B 5 1 0 9/T 7 2 0 2 01 1表 B.1(续)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 指标 四级 指标-7 绿色消费与环保-1 8绿色消费创建-4 2树立绿色健康消费观-7 7积极开展绿色消费宣传活动,并将绿色消费纳入节能宣传周、科普活动周、全国低碳日、世界环境日、能源短缺体验日等主题宣传活动,融入全国文明城市、全国卫生城市等系列城市创建工作。-7 8各主要新闻媒体和网络媒体在黄金时段、重要版面制作发布公益广告,及时宣传报道绿色消费理念经验和典型做法,加强舆论引导,营造良好氛围。-7 9在全市宾馆、酒店、商超中组织开展“弘扬绿色文明,倡导绿色消费”活动,引导广大市民和消费者进一步树立健康、绿色、低碳的消费理念。(随机抽查区域内的宾馆、酒店、商超等区域)-4 3落实绿色消费政策-8 0建立绿色消费长效机制:(1)建立健全绿色产品和服务的标准体系,开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督促和引导企业改善环境管理绩效。(2)建立健全绿色产品认证与标识体系,加快推行低碳、有机产品认证。-8 1全面落实“绿色工程”企业税收优惠政策。-8 2出台并落实支持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绿色建筑、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产品、设施等绿色消费信贷的激励政策。-8 3全面落实新能源汽车充电设备的奖补政策和电动汽车用电价格政策。-4 4推行绿色消费行为与绿色生活方式-8 4及时发布我市“绿色产品”和“绿色服务企业”目录。-8 5积极推行绿色生活方式,主要包括:(1)鼓励步行、自行车和公共交通等低碳出行;(2)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提倡重拎布袋子、重提菜篮子、重复使用购物袋,鼓励消费者旅行自带洗漱用品;(3)在全市中小学推行课本循环利用等。-8 6鼓励绿色产品消费,主要包括:(1)推广高效节能电机、节能环保汽车、高效照明产品等节能产品;(2)鼓励选购节水龙头、节水马桶、节水洗衣机等节水产品;(3)鼓励建材生产企业生产绿色建材及节能建材;(4)推广环境标志产品;(5)推广使用节能门窗等。D B 5 1 0 9/T 7 2 0 2 01 2表 B.1(续)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 指标 四级 指标-7 绿色消费与环保-1 8绿色消费创建-4 5增加企业绿色产品与服务供给-8 7引导和支持企业利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平台,加大对绿色产品研发、设计和制造的投入。-8 8鼓励电子商务企业积极开展网购商品包装物减量化和再利用。-8 9推动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建设,推行绿色供应链建设,开展清洁生产审核。-9 0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严格执行“限塑令”,减少包装物的消耗,鼓励使用生物基材料的环保包装制品。-9 1旅游饭店、景区等推出绿色旅游消费奖励措施,星级饭店、社会旅馆中的品牌连锁酒店要减少“六小件”等一次性用品的免费提供,实行按需提供。(随机查看区域内星级酒店、连锁酒店各三家)I I-1 9环境指标评定-4 6三废排放及处理利用-9 2废水废气工业粉尘排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综合利用量和处置量、储存量。-4 7水资源指标-9 3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不低于 9 5%。-4 8空气质量指标-9 4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不少于 2 9 2 天。-4 9土壤质量指标-9 5农业用地土壤达标率不低于 9 5%。-5 0中心城区噪音污染控制指标-9 6居民对噪音污染的投诉量逐渐降低。-8 经济发展水平(1 0 0)I I-2 0人均 G D P-5 1人均 G D P-9 7人均 G D P 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I I-2 1单位 G D P 能耗-5 2单位 G D P 能耗-9 8单位 G D P 能耗在本市年度控制目标范围之内。I I-2 2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 3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 9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完成本市年度目标。I I-2 3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水平-5 4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水平-1 0 0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水平完成本市年度目标。I I-2 4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增长率-5 5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增长率-1 0 1指标额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增速不低于全省平均增速。D B 5 1 0 9/T 7 2 0 2 01 3表 B.1(续)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 指标 四级 指标-9 加分项(特色指标)I I-2 5创建过程加分项-5 6创建过程加分项-1 0 2创建工作中具有的亮点或特色,受到国家、省级表彰、表扬或获得同行认可。-1 0改善度I I-2 6改善度-5 7改善度-1 0 2上一年度测评中发现的问题经本年度整治工作后的改善度。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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