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DB3706烟 台 市 地 方 标 准D B 3 7 0 6/T 0 0 4.4-2 0 2 0代 替 D B 3 7 0 6/T 0 0 4.4-2 0 0 2无 公 害 农 产 品 莱 阳 茌 梨 生 产 技 术操 作 规 程2 0 2 0-0 2-2 5 发 布 2 0 2 0-0 3-2 5 实 施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D B 3 7 0 6/T 0 0 4.4-2 0 2 0I前 言本 标 准 按 照 G B/T 1.1-2 0 0 9 规 则 起 草。本 标 准 是 对 D B 3 7 0 6/T 0 0 4.4-2 0 0 2 无 公 害 农 产 品 莱 阳 茌 梨 生 产 技 术 操 作 规 程 的 修 订。与 D B 3 7 0 6/T 0 0 4.4-2 0 0 2 相 比,除 编 辑 性 修 改 外 主 要 技 术 变 化 如 下:补 充 完 善 了“园 地 选 择 与 规 划”、“土 肥 水 管 理”、“整 形 修 剪”、“花 果 管 理”、“病虫 害 防 治”章 节;增 加 了“灌 水 时 期 和 方 法”、“适 宜 树 形”、“生 产 档 案”章 节;删 除 了“限 制 使 用 的 主 要 农 药 品 种”、“植 物 生 长 调 节 剂 类”章 节,补 充 了 新 型 高 效 低 毒药 剂。本 标 准 由 烟 台 市 农 业 农 村 局 提 出、归 口 并 监 督 实 施。本 标 准 起 草 单 位:山 东 省 烟 台 市 农 业 科 学 研 究 院、莱 阳 市 果 树 技 术 指 导 站。本 标 准 主 要 起 草 人:李 元 军、李 庆 余、于 强、王 义 菊、牟 红 梅、姜 福 东、戴 振 建、孟 繁 佳。D B 3 7 0 6/T 0 0 4.4-2 0 2 01无 公 害 农 产 品 莱 阳 茌 梨 生 产 技 术 操 作 规 程1 范 围本 标 准 规 定 了 无 公 害 农 产 品 莱 阳 茌 梨 生 产 的 园 地 选 择 与 规 划、苗 木 栽 植、土 肥 水 管 理、整 形 修 剪、花 果 管 理、病 虫 害 防 治、采 收、包 装、标 识、运 输 与 贮 存、生 产 档 案。本 标 准 适 用 于 烟 台 市 无 公 害 农 产 品 莱 阳 茌 梨 生 产。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下 列 文 件 对 于 本 标 准 的 应 用 是 必 不 可 少 的。凡 是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仅 所 注 日 期 的 版 本 适 用 于 本标 准。凡 是 不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其 最 新 版 本 适 用 于 本 标 准。N Y/T 4 4 2-2 0 1 3 梨 生 产 技 术 规 程N Y 4 7 5-2 0 0 2 梨 苗 木N Y/T 4 9 6-2 0 1 0 肥 料 合 理 使 用 准 则 通 则N Y/T 9 5 5-2 0 0 6 莱 阳 梨N Y/T 2 1 5 7-2 0 1 2 梨 主 要 病 虫 害 防 治 技 术 规 程N Y/T 2 6 2 8-2 0 1 4 标 准 果 园 建 设 规 范 梨N Y/T 5 0 1 0-2 0 1 6 无 公 害 农 产 品 种 植 业 产 地 环 境 条 件3 园 地 选 择 与 规 划3.1 土 壤 条 件宜 选 择 土 层 深 厚、排 水 良 好、有 机 质 含 量 0.8%、地 下 水 位 1 m 以 下 的 砂 质 壤 土,土 壤 p H 值 在5.5 8.0,含 盐 量 不 超 过 0.3%。3.2 产 地 环 境选 择 生 态 条 件 良 好、远 离 污 染 源、灌 溉 水 源 充 足 的 园 地,产 地 环 境 应 符 合 N Y/T 5 0 1 0-2 0 1 6 的 有 关要 求。3.3 园 地 规 划按 N Y/T 2 6 2 8-2 0 1 4 中 3.5 执 行。4 苗 木 栽 植4.1 砧 木 及 苗 木 质 量 要 求莱 阳 茌 梨 砧 木 宜 选 用 杜 梨 或 豆 梨。成 苗 质 量 应 符 合 N Y 4 7 5-2 0 0 2 规 定;芽 苗 要 求 砧 木 粗 0.7 c m 以 上,芽 饱 满、根 系 发 达,提 倡 使 用 无 病 毒 苗 木。D B 3 7 0 6/T 0 0 4.4-2 0 2 024.2 栽 植 时 间适 于 春 栽,以 3 月 中 下 旬 为 宜。4.3 栽 植 密 度根 据 园 地 立 地 条 件、树 形 和 管 理 水 平 而 定。稀 植 栽 培 采 用 株 行 距 3 m 4 m 4 m 5 m,密 植 栽 培 采 用株 行 距 1.5 m 2 m 3.5 m 4 m。4.4 授 粉 树 配 置选 择 花 期 一 致、亲 和 性 好、花 粉 量 大、果 实 具 有 一 定 经 济 价 值 的 品 种 作 授 粉 树,如 秋 白 梨、栖 霞大 香 水、鸭 梨、长 把 梨、莱 阳 小 香 水、雪 花 梨 等,主 栽 品 种 与 授 粉 品 种 栽 植 比 例 为 4 6:1。4.5 栽 植 方 法按 N Y/T 4 4 2-2 0 1 3 中 4.6 执 行。5 土 肥 水 管 理5.1 土 壤 管 理5.1.1 深 翻 改 土分 为 扩 穴 深 翻 和 行 间 耕 翻:a)扩 穴 深 翻:结 合 秋 施 基 肥 进 行,深 度 在 4 0 c m 6 0 c m,土 与 肥 混 合 拌 匀 后 覆 土 灌 水,使 根 土 密 接,逐 年 往 外 扩 展;b)行 间 耕 翻:每 年 春 季 和 秋 冬 季 进 行 两 次 行 间 耕 翻,深 度 1 5 c m 2 0 c m,将 杂 草 翻 入 土 内。5.1.2 树 盘 覆 盖夏 初 至 秋 末 用 秸 秆、堆 肥、绿 肥、锯 末 或 田 间 杂 草 等 覆 盖 树 盘,厚 度 1 0 c m 1 5 c m,上 面 零 星 压 土,树 干 周 围 1 5 c m 内 不 覆 盖。每 年 结 合 秋 施 基 肥 浅 翻 一 次,也 可 结 合 深 翻 开 大 沟 埋 草。宜 覆 盖 无 纺 布 或 园艺 地 布。5.1.3 种 植 绿 肥 和 行 间 生 草成 年 梨 园 行 间 自 然 生 草 或 种 植 禾 本 科、豆 科 植 物,如 早 熟 禾、鼠 茅 草、燕 麦 草、紫 花 苜 蓿 等,适时 刈 割,覆 盖 于 树 盘。5.2 施 肥5.2.1 施 肥 原 则按 N Y/T 4 9 6-2 0 1 0 的 规 定 执 行。所 施 用 肥 料 不 得 对 果 园 环 境 和 果 实 品 质 造 成 不 良 影 响。提 倡 营 养 诊断 和 配 方 施 肥。5.2.2 施 肥 方 法 和 数 量5.2.2.1 基 肥秋 季 采 果 后 及 时 进 行,不 迟 于 1 1 月 底。以 腐 熟 有 机 肥 为 主,可 加 入 适 量 速 效 化 肥。盛 果 期 树 每D B 3 7 0 6/T 0 0 4.4-2 0 2 036 6 6.7 m2施 腐 熟 的 农 家 肥 3 0 0 0 k g 5 0 0 0 k g,或 商 品 有 机 肥 5 0 0 k g 8 0 0 k g,并 混 入 尿 素 1 5 k g、硅 钙 镁 肥 8 0 k g。采 用 放 射 状 沟 施、环 状 沟 施 或 平 行 沟 施,沟 深 4 0 c m,肥 料 与 土 混 匀 后 回 填 并 及 时 灌 水。5.2.2.2 土 壤 追 肥分 为 追 肥 时 期、追 肥 量 和 追 肥 方 法:a)追 肥 时 期。第 一 次 在 萌 芽 前,以 氮 肥 为 主;第 二 次 在 花 芽 分 化 及 果 实 膨 大 期,以 磷 钾 肥 为 主,氮 磷 钾 混 合 使 用;第 三 次 在 果 实 生 长 后 期,以 钾 肥 为 主;b)追 肥 量。以 当 地 土 壤 条 件 和 施 肥 特 点 确 定。结 果 树 每 生 产 1 0 0 k g 梨 需 要 追 施 纯 氮(N)1.0 k g、纯 磷(P2O5)0.5 k g、纯 钾(K2O)1.0 k g;c)追 肥 方 法。在 树 冠 垂 直 投 影 向 内 5 0 c m,多 点 穴 施 或 开 浅 沟 施 入,施 后 灌 水。5.2.2.3 叶 面 追 肥全 年 4 5 次。初 花 期 喷 1 次 硼 砂 或 硼 酸;花 后 喷 2 次,以 优 质 钙 肥 为 主;中 后 期 喷 2 3 次,以 磷、钾肥 为 主。常 用 肥 料 浓 度:硼 砂 0.1%0.3%,氨 基 酸 钙 3 0 0 5 0 0 倍。叶 面 喷 肥 宜 避 开 高 温 时 间,且 最 后 一次 叶 面 喷 肥 在 距 果 实 采 收 期 2 0 天 以 前 进 行。5.3 水 分 管 理5.3.1 灌 水 时 期 与 方 法根 据 土 壤 含 水 量、梨 树 物 候 期 及 需 水 特 性,宜 掌 握 在 发 芽 前 至 开 花 前、谢 花 后、果 实 膨 大 期 及 采收 后 适 时 灌 水,保 证 土 壤 相 对 含 水 量 保 持 田 间 最 大 持 水 量 的 6 0%8 0%。宜 应 用 滴 灌、渗 灌、微 喷 等 节水 灌 溉 和 水 肥 一 体 化 技 术。5.3.2 排 水当 果 园 出 现 积 水 时,要 利 用 沟 渠 及 时 排 水。6 整 形 修 剪6.1 修 剪 原 则新 建 梨 园 密 植 栽 培 可 采 用 主 干 圆 柱 形,稀 植 栽 培 可 采 用 主 干 疏 层 形,老 梨 园 改 造 多 采 用 延 迟 开 心形。6.2 主 干 圆 柱 形该 树 形 主 干 高 6 0 c m 左 右,树 高 3 0 0 c m 以 下,中 心 干 上 均 匀 着 生 1 8 2 2 个 大、中 型 枝 组,适 于 密 植 栽培。整 形 修 剪 步 骤 如 下:a)定 植 当 年,对 于 根 系 发 达、高 度 大 于 1.6 m 的 优 质 壮 苗,不 宜 定 干。如 定 植 的 苗 木 枝 头 过 弱,可 适 当 打 头;b)萌 芽 前 距 离 地 面 6 0 c m 主 干 不 刻,枝 条 最 顶 端 4 0 c m 不 刻 芽,其 余 全 刻 芽;新 梢 长 到 1 5 c m 3 0 c m时 用 牙 签 开 角,使 新 梢 与 中 干 成 6 0 7 0 角;c)生 长 2 3 年 后,单 轴 延 伸 的 枝 组 延 长 枝 可 留 基 部 明 芽 重 截;对 强 枝 短 截 后 形 成 的 枝 组,可 在 大分 枝 处 及 时 回 缩 更 新;枝 组 基 部 粗 度 超 过 中 干 1/3 时,利 用 附 近 或 枝 组 后 部 的 分 枝 进 行 更 新;树冠 下 部 的 结 果 枝 组,可 在 原 有 枝 组 的 基 础 上 留 1/2 1/3 长 度 的 枝 轴 进 行 回 缩。D B 3 7 0 6/T 0 0 4.4-2 0 2 046.3 主 干 疏 层 形该 树 形 干 高 7 0 c m 8 0 c m,具 有 明 显 的 中 干,主 枝 分 层 排 列 于 中 干 上。第 一 层 有 3 个 主 枝,第 二 层 2个 主 枝,第 三 层 有 1 个 主 枝,全 树 共 有 6 个 主 枝,相 邻 两 层 主 枝 不 重 叠,适 于 稀 植 栽 培。整 形 修 剪 步 骤如 下:a)定 植 当 年,定 干 高 度 8 0 c m 1 0 0 c m,促 发 分 枝,新 梢 停 长 后,进 行 拉 枝 固 定,使 其 与 中 心 干 成6 0 7 0 角;b)第 一 年 冬 剪,选 直 立 壮 枝 于 8 0 c m 1 0 0 c m 处 短 截,培 养 中 心 干,下 部 选 择 3 个 着 生 部 位 好 的 枝条 作 为 主 枝 培 养,并 在 主 枝 长 的 2/3 部 位 饱 满 芽 处 短 截,促 发 侧 枝,培 养 第 一 侧 枝;c)第 二 年 冬 剪,继 续 对 中 心 干 短 截,长 度 7 0 c m 8 0 c m 为 宜。对 第 一 层 主 枝 延 长 头 短 截,长 度4 0 c m 5 0 c m,促 发 分 枝,培 养 第 二 侧 枝。对 第 二 层 主 枝,选 留 2 个,去 强 留 弱,甩 放 或 轻 打。新 梢 停 长 后,进 行 拉 枝,使 其 与 中 心 干 成 5 0 6 0 角;d)第 三 年 冬 剪,甩 放 主 干 延 长 头。对 第 一 层 主 枝 延 长 头 和 第 一、第 二 侧 枝 适 当 短 截。对 第 二 层主 枝 背 上 枝 疏 除,侧 生 枝 开 角 甩 放。对 第 三 层 主 枝,选 留 1 个,新 梢 停 长 后,进 行 拉 枝 固 定,使 其 与 中 心 干 成 5 0 角;e)经 过 3 4 年 的 修 剪,树 形 已 基 本 确 定。以 后 随 着 树 冠 的 扩 展,每 年 对 主 枝 和 侧 枝 的 延 长 枝 剪去 1/3 左 右,并 继 续 在 主 枝 的 两 侧 留 新 的 侧 枝,以 备 回 缩 更 新。二 层 主 枝 过 大、过 旺 时,应 及时 在 后 部 分 枝 处 进 行 回 缩。甩 放 主 干 延 长 头 或 换 头 控 制 顶 端 优 势。6.4 延 迟 开 心 形该 树 形 在 前 期 与 主 干 疏 层 形 基 本 相 同,当 树 龄 达 到 盛 果 期 前,使 树 冠 上 部 开 心,适 于 老 梨 园 改 造。整 形 修 剪 步 骤 如 下:a)在 幼 树 整 形 过 程 中,按 主 干 疏 层 形 整 形。当 树 龄 达 到 盛 果 期 前,在 第 五、六 主 枝 以 上 处,将 中干 上 部 割 去,使 树 冠 上 部 开 心;b)随 着 主 枝 延 伸 和 负 载,主 枝 成 为 水 平 状 态,并 发 生 多 数 斜 向 上 的 侧 枝,作 为 结 果 的 主 要 部 位。以 后 主 枝 下 垂,短 截 这 种 下 垂 的 主 枝 部 分,在 剪 口 下 保 留 一 个 向 上 生 长 的 侧 枝 作 为 主 枝 的 延 长枝,延 长 枝 继 续 延 长 趋 向 下 垂 时,再 进 行 短 截,使 莱 阳 茌 梨 的 树 冠 得 到 不 断 地 更 新;c)对 主 枝 上 的 直 立 侧 枝,每 年 进 行 较 重 的 短 截,以 促 生 较 多 的 分 枝 和 限 制 其 迅 速 向 上 生 长。向 上的 侧 枝 每 年 生 长 远 离 主 枝 时,可 利 用 基 部 的 枝 条 进 行 更 新。部 分 角 度 过 大 的 骨 干 枝,可 在 二、三 年 生 部 位 回 缩。7 花 果 管 理7.1 授 粉除 利 用 间 植 授 粉 树 自 然 授 粉 外,可 采 用 人 工 授 粉、蜜 蜂 或 壁 蜂 授 粉 等 辅 助 措 施:a)人 工 授 粉。采 集 含 苞 待 放(气 球 期)的 花 蕾,取 出 花 药 置 于 2 0 2 5 条 件 下 烘 制 花 粉。盛 花期 时 进 行 授 粉,1 d 2 d 内 完 成。花 粉 应 放 入 干 燥 密 封 的 0 4 环 境 中 避 光 保 存。采 用 液 体 喷雾、人 工 点 授 等 方 法 授 粉;b)蜜 蜂 或 壁 蜂 授 粉。每 6 6 6.7 m2梨 园 放 一 箱 蜜 蜂 或 8 0 1 0 0 头 壁 蜂,开 花 前 2 d 3 d(壁 蜂 于 开 花 前7 d 8 d)置 于 梨 园 中。花 期 禁 用 杀 虫 剂。7.2 防 霜 冻花 期 注 意 霜 冻 防 控,监 测 天 气,采 用 花 前 灌 水、霜 冻 来 临 前 熏 烟 等 方 法 预 防。D B 3 7 0 6/T 0 0 4.4-2 0 2 057.3 疏 花 疏 果7.3.1 疏 花在 花 序 分 离 期 对 过 密 花 序、病 弱 及 病 虫 花 序 疏 除,注 意 保 护 果 台 枝,有 晚 霜 发 生 的 年 份,宜 在 晚霜 过 后 疏 花。7.3.2 疏 果于 盛 花 后 2 周 开 始 疏 果,3 0 天 内 结 束,同 时 对 保 留 的 果 掐 去 花 萼。疏 除 小 果、畸 形 果、病 虫 果、背上 果,保 留 两 侧 和 背 下 的 大 果、端 正 果,宜 按 2 0 c m 左 右 的 距 离 留 一 个 果,强 壮 树、壮 枝 宜 1 5 c m 2 0 c m留 一 个 果,每 6 6 6.7 m2产 量 控 制 在 3 0 0 0 k g 左 右。8 病 虫 害 防 治8.1 防 治 原 则坚 持 预 防 为 主,综 合 防 治 的 原 则。以 农 业 和 物 理 防 治 为 基 础,生 物 防 治 为 核 心,按 照 病 虫 害 发 生规 律,科 学 使 用 化 学 防 治 技 术。8.2 防 治 方 法按 N Y/T 2 1 5 7-2 0 1 2 中 6.1 6.4 执 行。允 许 使 用 的 杀 虫 杀 菌 剂 见 附 录 A。8.3 主 要 病 虫 害主 要 病 害 有 梨 黑 星 病、轮 纹 病、褐 斑 病、黑 斑 病、锈 病 等,主 要 虫 害 包 括 梨 小 食 心 虫、梨 木 虱、黄 粉 虫 蚜、康 氏 粉 蚧、梨 茎 蜂、山 楂 叶 螨 等。莱 阳 茌 梨 无 公 害 生 产 病 虫 害 防 治 历 见 附 录 B。9 采 收根 据 果 实 成 熟 度,运 输 条 件、市 场 需 求 等 因 素 确 定 适 宜 采 收 期,以 1 0 月 1 日 之 后 采 收 为 宜。采 果 时备 好 采 果 用 具,轻 摘、轻 放,防 止 机 械 伤 害。1 0 包 装、标 识、运 输 与 贮 存梨 果 采 收 后 进 行 分 级、包 装,挑 除 小 果、病 虫 果、畸 形 果、机 械 伤 果 等。包 装、标 识、运 输 与 贮存 按 N Y/T 9 5 5-2 0 0 6 执 行。1 1 生 产 档 案生 产 的 全 过 程 要 进 行 生 产 档 案 记 录,详 细 记 录 产 地 环 境 条 件、生 产 投 入 品、生 产 管 理、病 虫 害 防治、产 品 质 量 检 测 及 相 关 溯 源 资 料,并 保 存 3 年 以 上。D B 3 7 0 6/T 0 0 4.4-2 0 2 06附 录 A(规 范 性 附 录)莱 阳 茌 梨 园 允 许 使 用 的 杀 虫 杀 菌 剂农 药 种 类 稀 释 倍 数 和 使 用 方 法 防 治 对 象石 硫 合 剂5 B,喷施越 冬 病 虫 害:蚧 类、叶 螨、蚜 虫、黑 星 病、轮 纹 病 等1 0%吡 虫 啉 可 湿 性 粉 剂 2 0 0 0 倍 液,喷 施 梨 木 虱,蚜 虫1.8%阿 维 菌 素 乳 油 4 0 0 0 倍 液,喷 施 梨 木 虱,叶 螨2 0%螨 死 净 乳 油 2 0 0 0 倍 液,喷 施 桃 小 食 心 虫、叶 螨1 0%氯 氰 菊 酯 乳 油 2 0 0 0 倍 液,喷 施 梨 小 食 心 虫、梨 木 虱、蚜 虫2.5%功 夫 菊 酯 乳 油 2 0 0 0 倍 液,喷 施 梨 小 食 心 虫、梨 木 虱、蚜 虫2 2.4%螺 虫 乙 酯 悬 浮 剂 3 0 0 0 倍 液,喷 施 梨 木 虱、黄 粉 蚜、蚧 壳 虫8 0%代 森 锰 锌 可 湿 性 粉 剂 8 0 0 倍 液,喷 施 黑 星 病、轮 纹 病、白 粉 病2 5%吡 唑 醚 菌 酯 悬 浮 剂 1 5 0 0 倍 液,喷 施 黑 星 病、白 粉 病、炭 疽 病石 灰 倍 量 式 波 尔 多 液 2 0 0 倍 液,喷 施 黑 星 病、轮 纹 病、炭 疽 病4 3%戊 唑 醇 悬 浮 剂 3 0 0 0 倍 液,喷 施 黑 星 病、锈 病、轮 纹 病1 0%苯 醚 甲 环 唑 可 湿 性 粉 剂 1 5 0 0 倍 液,喷 施 黑 星 病 轮 纹 病 炭 疽 病7 0%甲 托 可 湿 性 粉 剂 1 0 0 0 倍 液,喷 施 黑 星 病、轮 纹 病D B 3 7 0 6/T 0 0 4.4-2 0 2 07附 录 B(规 范 性 附 录)莱 阳 茌 梨 无 公 害 生 产 病 虫 害 防 治 历时 间 防 治 对 象 防 治 措 施1 3 月 上 旬休 眠 期黑 星 病、轮 纹 病、干 腐病、黑 斑 病、梨 小 食 心虫、梨 木 虱、黄 粉 蚜、梨 网 蝽、山 楂 叶 螨、蚧壳 虫 等1.清 理 果 园,清 除 落 叶、枯 枝、杂 草 及 病 虫 果(枝),集 中 烧 毁2.刮 除 大 枝、树 干 的 老 翘 皮,结 合 冬 剪 去 除 病 虫 枝,并 集 中 烧 毁。3 月 中 旬 4月 上 旬萌 芽 至 开 花前黑 星 病、轮 纹 病、干 腐病、梨 木 虱、黄 粉 蚜、螨 类、梨 茎 蜂 等。1.鳞 片 露 白 期 喷 施 5 波 美 度 石 硫 合 剂 一 次,降 低 全园 病 虫 害 基 数。用 甲 硫 萘 乙 酸 膏 剂 涂 抹 刮 除 后 的 病斑,防 治 腐 烂 病、干 腐 病、轮 纹 病 等;2.花 序 分 离 期 喷 1 0%苯 醚 甲 环 唑 微 乳 剂 5 0 0 0 6 0 0 0倍 液+2 5 g/L 高 效 氯 氰 菊 酯 乳 油 3 0 0 0 4 0 0 0 倍 液+1 0%吡 虫 啉 可 湿 性 粉 剂 2 0 0 0 3 0 0 0 倍 液。4 月 5 月花 前 花 后黑 星 病、锈 病、黑 斑 病、梨 茎 蜂、梨 木 虱、蚜 虫、红 蜘 蛛 等。1.悬 挂 黄 板,诱 杀 梨 茎 蜂;2.谢 花 9 0%时 喷 4 3%戊 唑 醇 悬 浮 剂 3 0 0 0 4 0 0 0 倍 液+1 0%吡 虫 啉 可 湿 性 粉 剂 2 0 0 0 3 0 0 0 倍 液+1.8%阿 维菌 素 乳 油 4 0 0 0 6 0 0 0 倍 液。5 月 中 旬 6月 下 旬新 梢 生 长、幼果 膨 大 期梨 轮 纹 病、黑 斑 病、梨小 食 心 虫、梨 木 虱、黄粉 蚜、康 氏 粉 蚧1.采 用 性 诱 芯、糖 醋 液、杀 虫 灯 等 诱 杀 多 种 害 虫;2.套 袋 前 喷 7 0%甲 托 可 湿 性 粉 剂 1 0 0 0 倍 液+8 0%代森 锰 锌 可 湿 性 粉 剂 8 0 0 倍 液+1 0%氯 氰 菊 酯 2 0 0 0 倍液+1.8%阿 维 菌 素 乳 油 4 0 0 0 6 0 0 0 倍 液;3.6 月 中 下 旬,喷 石 灰 倍 量 式 波 尔 多 液 2 0 0 倍 液+2 2.4 5 螺 虫 乙 酯 悬 浮 剂 3 0 0 0 倍 液+2 0%螨 死 净 乳 油2 0 0 0 3 0 0 0 倍 液。7 月 上 旬 8月 中 下 旬 果实 膨 大 期梨 轮 纹 病、炭 疽 病、白粉 病、梨 小 食 心 虫、梨木 虱、黄 粉 蚜以 内 吸 性 强 的 7 0%甲 托 可 湿 性 粉 剂 1 0 0 0 倍 液、2 5%吡 唑 醚 菌 酯 悬 浮 剂 1 5 0 0 倍 液 与 保 护 性 杀 菌 剂 代 森锰 锌 8 0 0 倍 液 交 替 使 用;杀 虫 剂 可 选 用 1 0%吡 虫 啉可 湿 性 粉 剂 3 0 0 0 倍 液 和 2.5%功 夫 菊 酯 2 0 0 0 倍 液。9 月-1 0 月采 收 后轮 纹 病、梨 小 食 心 虫、山 楂 叶 螨在 树 干 上 绑 缚 干 稻 草、诱 虫 带 等,诱 集 越 冬 害 虫,次 年 春 季 收 集 烧 毁。1 1 1 2 月落 叶 后梨 病 虫 害 做 好 清 园 工 作,树 干 涂 白。说 明该 防 治 历 防 治 时 间 以 莱 阳 地 区 为 准,其 它 梨 区 应 根 据 物 候 期 并 结 合 当 地 气 候条 件 灵 活 选 用 相 应 措 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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