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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地方标准DB43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多表集抄技术规范第 1部分:远程抄表系统建设规范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multiple meters centralized reading Part1:Remote meter reading system construction specificationsICS 17.220N 22DB43/T 1720.1 2019 2019-12-31发布 2020-03-01实施DB43/T 1720.1 2019 I 目 次 前言 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24 系统结构 35 基本要求 55.1 表具的要求 55.2 主站的要求 55.3 采集器、集中器的要求 55.4 系统的要求 85.5 安全要求 105.6 设备电气安全 115.7 系统信息安全 115.8 信号频段(频带)要求 116 试验方法 116.1 试验环境条件 116.2 表的试验方法 126.3 主站的试验 126.4 采集器、集中器的试验 126.5 系统的试验 146.6 安全试验 157 检验规则 167.1 分类 167.2 型式检验 167.3 出厂试验 177.4 全性能检验 187.5 抽样验收检验 188 典型技术方案 198.1 接口转换器方案 198.2 复用微功率无线电表通信模块方案 229 扩展技术方案 249.1 双通道 M-BUS 接口转换器方案 24 DB43/T 1720.12019 II 9.2 组合型接口转换器方案 2610 方案选型 2611 设备及技术要求 2711.1 集中器 2711.2 接口转换器 2711.3 M-BUS/RS485 水气热表 2711.4 低功耗无线水气热表 2711.5 无线中继器 2711.6 集中器本地通信模块 2811.7 电表通信单元 2812 设计要求 2812.1 新建小区设计要求 2812.2 改造小区设计 2913 施工要求 2913.1 施工职责分工 3013.2 施工前准备 3013.3 电源线与通信线路施工 3013.4 设备安装 3213.5 建档及通信调试 3414 验收要求 3515 标志和使用说明书 3515.1 标志 3515.2 使用说明书 3516 包装、运输和存储 3616.1 包装 3616.2 运输 3616.3 存储 36附录 A(资料性附录)“多表采集项目”现场勘查表 37 DB43/T 1720.1 2019 III 前 言 本 标准依据 GB/T 1.1 2009给 出的规则 起草。本 标准由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 出 并归 口。本 标准起草单位:国网湖南省 电 力有限公司、怀化建南 电 子有限公司、湖南省计量 检 测研究院、国网湖南省 电 力有限公司长沙供 电 公司、威胜 集 团有限公司。本 标准 主要 起草人:陈石东、杨辉军、肖建 红、陈 浩、刘翔斌、卜龙敏、罗颖、张卫华、鲍唯、柳军、吴易 文、何 源、关永 前、刘莎、彭润海、邹斌、马亮。DB43/T 1720.1 2019 1 多表集抄技术规范 第 1部分:远程抄表系统建设规范 1 范围 本 标准 规定 了 多 表集 抄远程抄 表系统的术语和定义、系统 架 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技术方案选型、安 装工 程 施工、统 一 施工工 艺、标志 等。本 标准 适 用 于对 多 表集 抄远程抄 表系统 建 设及验收及 相关 设备的方案设 计、制 造、检验、使 用和验 收。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 文件 对于 本文件的 应 用 是必不可少 的。凡是注日期 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 的 版 本 适 用 于 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 的引用文件,其最 新 版 本(包 括所 有 的 修 改单)适 用 于 本文件。GB/T 778 封闭满 管 道中水 流 量 的 测量 饮 用 冷 水表和热水表 GB/T 2829 2002 周期 检验 计 数 抽样 程序 及表(适 用 于对过程稳 定性的检验)GB 4208 外壳防护等级 GB 4793.1 2007 测量、控制 和 实 验 室 用电气设备的安全要求 第 1部 分 通用要求 GB/T 6968 膜 式 燃 气表 GB 9969.1 2008 工 业产品 使 用 说明书 总 则 GB/T 17215.321 2008 交流 电 测量 设备 特殊 要求 第 21部 分:1级 和 2级静止 式 有 功电能表 GB/T 17215.322 2008 交流 电 测量 设备 特殊 要求 第 22部 分:0.2S级 和 0.5S级静止 式 有 功电能表 GB/T 6587 2012 电 子测量 仪 器通用规范 GB T 6968 2011 膜 式 燃 气表 GB T 9813.1 2016 计 算机 通用规范 第 1部 分 台 式微型 计 算机 GB 9969.1 1998 工 业产品 使 用 说明书 总 则 GB/T 17463 1998 远 动 设备及系统 第 4部 分:性能要求 GB/T 17626 电 磁兼容 试验和 测量 技术系 列 标准 GB/T 32224 热 量 表 GB 50169 2006 电气 装 置 安 装工 程 电 缆 线 路施工 及验收规范 GB/T 50378 2014 绿色 建 筑评价 标准 JJG 162 2017 冷 水水表 JJG 686 2015 热水水表 DL/T 645 多 功能电能表通信 协议 DL/T 698.35 2010 电能信息采集 与管理 系统 第 3 5部 分:电能信息采集 终端 技术规范 DL/T 825 2002 电能 计量装 置 安 装 接线规则 DL/T 1485 2015 三 相 智 能电能表技术规范 DL/T 1489 2015 三 相 智 能电能表型式规范 DL/T 1490 智 能电能表功能规范 DB43/T 1720.1 2019 2DL/T 5161.8 2002 电气 装 置 安 装工 程 质 量 检验及 评 定规 程 Q/GDW 1374.2 2013 电 力 用 户 用电信息采集系统技术规范 第 2部 分:集中 抄 表 终端 技术规范 Q/GDW 1376.1 2013 电 力 用 户 用电信息采集系统通信 协议:主站 与 采集 终端 通信 协议 Q GDW 1376.2 2013 电 力 用 户 用电信息采集系统通信 协议 第 2部 分:集中器本地通信模块接口 T/CEC 122.42 2016 电、水、气、热能 源计量管理 系统 第 4 2部 分:低功耗微功率无线通信 协议 CJJ 94 2003 城镇 燃 气 室 内 工 程 施工 及验收规范 CJJ 94 2009 城镇 燃 气 室 内 工 程 施工与 质 量 验收规范 CJ/T 128 热 量 表 CJ/T 188 户 用 计量 仪 表 数 据 传 输 技术条件 CJ/T 224 电 子 远 传 水表 CJ/T 477 2015 超声波 燃 气表 FS/QP 030 水表安 装 技术 标准 JGJ/T 16 2008 民 用 建 筑 电气设 计 规范 SJ/T 10463 1993 电 子测量 仪 器 包装、标志、贮 存 要求 SJ/T 10467 1993 电 子 束 管 质 量工 程控制 指 南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 术语和定义 适 用 于 本文件 3.1 基表 base meter 系统中具 有 基 础 计量 功能的表具,水表、燃 气表、电能表 等。3.2 远抄表 remote transmission meter 系统中具 有 信号采集和 数 据 处 理、存储、通信功能的 计量 表具。3.3 能源计量管理系统 energy measure and management system 对 电、水、气、热 等 能 源计量 信息的采集、处 理 和 实 时 监 控 的系统,以 下 简称为 系统。3.4 数据采集终端 data acquire terminal 对 电、水、气、热 等 能 源计量 信息的采集、数 据 传 输、数 据管理 以 及 执行或 转 发命令 的设备,包 括 集中器和通信接口转换器 等。3.5 智能表计 smart meter 具 有多 种费 率 计量、分 析、判断、计 算、用 户端 控制、双 向 数 据 通信、多 种 数 据 传 输 模式、数 据存储与 冻 结、事 件 记 录 等 功能的设备,包 括 智 能电能表、智 能水表、智 能 燃 气表、智 能热 量 表 等。3.6 集中器 concentrator 收集 各 转换器、智 能表 计 或 测量 控制 设备的 数 据,并 进行处 理储存,同时 能和主站 或手持 设备 进行数 据 交 换的设备。DB43/T 1720.1 2019 3 3.7 通信接口转换器 communication interface converter 收集 多 个智 能表 计 的 数 据,并 进行处 理储存,同时 能和集中器 或手持 设备 进行 数 据 交 换的设备,以下 简称为 转换器。3.8 主站 master station 由 硬 件和 软 件组 成 的 计 算机 网 络 系统,负 责 全系统的 数 据 传 输、处 理、存储 和 应 用 以 及系统 运 行 和 系统安全,并与 其 它 系统 进行 数 据 交 互。4 系统结构 4.1 系统架构 4.1.1 系统 逻辑 架 构 由 系统 管理 层、远程 通信 层、数 据 采集 层、本地通信 层、测量 控制 层 组 成,见图 1。图 1 系统逻辑架构图 4.1.2 系统 物 理 架 构 由 系统主站、通信信道、数 据 采集 终端 和 智 能表 计 组 成,见图 2。DB43/T 1720.1 2019 4 图 2 系统物理架构图 4.2 各组成部分说明 4.2.1 系统管理层 系统 管理 层 是 整个 系统的 管理 中 心,负 责 整个 系统的信息采集、用能 管理 以 及 数 据管理 和 数 据 应 用 等。4.2.2 远程通信层 远程 通信 层为 系统 管理 层 与 数 据 采集 层之间 数 据 交 互 提供 通信信道,可 采用 光纤、无线 专 网、GPRS、3G/4G等数 据 传 输网 络。4.2.3 数据采集层 数 据 采集 层负 责测量 控制 设备的信息采集和 监 控,包 括 集中器和转换器。4.2.4 本地通信层 本地通信 层为 数 据 采集 层 与测量 控制 层之间 数 据 交 互 提供 通信信道,可 采用电 力 线 载波、微功率无线、RS-485总 线、M-Bus总 线 等。DB43/T 1720.1 2019 5 4.2.5 测量控制层 测量 控制 层负 责 电、水、气、热 等 能 源计量 信息的 测量 和 控制,包 括 智 能表 计 和 相关 测量 控制 设备等。本 部 分 描述 的 智 能电能表 应 符 合 DL/T 1490的要求;智 能水表 应 符 合 GB/T 778、CJ/T 224的要求;智 能 燃 气表 应 符 合 GB/T 6968的要求;智 能热 量 表 应 符 合 GB/T 32224、CJ/T 128的要求。5 基本要求 5.1 表具的要求 5.1.1 基表的要求 5.1.1.1 水表 应 符 合 GB/T 778.1与 JJG 162、JJG 686的要求。5.1.1.2 热量表 应 符 合 CJ 128的要求。5.1.1.3 燃气表 燃 气表 应 符 合 GB/T 6968或 CJ/T 477的要求。5.1.1.4 电能表 应 符 合 GB/T 17215.321、GB/T 17215.322、DL/T 1485或 DL/T 1489的要求。5.1.2 远抄表的要求 5.1.2.1 脉冲远抄表 脉冲 远 传 表能 可 靠、准 确 的 送 出 远 传 数 据,在 6.2.2.1试验条件 下,脉冲 远 传 表 传送脉冲 数 与 实 际 脉冲 数 之差 的 绝 对 值 不应 大 于 1个脉冲,或 不 大 于相 当 于 1个脉冲 的 流 量。5.1.2.2 直读远抄表 在 6.2.2.2试验条件 下,直读 远 传 表 读 出 数 据 应 保证 其 误 差 不 大 于 基表的 一 个 计 费 计量单位。5.2 主站的要求 5.2.1 主站软硬件 主站的 计 算机 系统 应 符 合 GB/T 9813的要求。5.2.2 主站部署方式 a)当 地 部 署:民 用 建 筑 远 传 抄 表系统的主站 可部 署 在 当 地,应 当 符 合 互 联 网+、云服务/计 算等 技术的 发 展 需 求。b)云 部 署:民 用 建 筑 远 传 抄 表系统的主站 也 可 以 部 署 在 商 业 云、行 业 云,形 成 商 业 服务平 台或 公 共 行 业 服务平 台,避免形 成 信息 数 据 孤岛。5.3 采集器、集中器的要求 DB43/T 1720.1 2019 65.3.1 功能要求 5.3.1.1 抄表功能 应 具备 各种 类型 远 传 表的信号采集和 传 输 的功能。5.3.1.2 数据处理功能 应 具备 对 采集的 数 据 进行 分类、排 序、存储 和转 发 等 功能。5.3.1.3 通信功能 采集器 应 完 成 远 传 数 据 的采集和 读取,具 有与 集中器双 向 通信的功能(即:能 够 接收和 响 应 集中器 发 出的 数 据 采集、控制 及 参 数 设 置 等 命令),并 应 将 设备 故障 信息 上报 给 集中器 或 主站 等。集中器 应 完 成 收集、集合 并监测 采集器和/或 远 传 表的 数 据,具 有与 主站双 向 通信的功能(即 能 够 接收和 响 应 主站 发 出的 数 据 采集、控制 及 参 数 设 置 等 命令),并 应 将 设备 故障 信息 上报 给 主站 等。5.3.1.4 设置功能 应 具 有 设 置 采集器和集中器的地 址、远 传 表 计量 信息、脉冲 常 数、初始 值 等 参 数 的功能。5.3.1.5 设备故 障记录 和 报警 功能 当 发 生 下列 情况 之 一 时,采集器和集中器 应 有 记 录 和 报警 功能:a)有 故障 检 测 功能的采集器 或 集中器通信线 路 发 生 断 路 或 短 路 故障 时;b)采集器 或 集中器的采集信道 或 通信信道 发 生故障 时;c)采集器 或 集中器 工 作 所 需 的主备电 源 发 生故障 时;d)远 传 表 计量 数 据 发 生突变 等 异常 现 象 时时。5.3.1.6 电源 切 换功能 当 系统 脉冲 远 传 表 时,采用 市 电 供 电的采集器和集中器 应 配 置 电 源 切 换模块。当 市 电 断 电 时,应 能 自 动 转换 到 备用电 源;当 市 电 恢 复 时,应 能 自 动 切到 市 电 供 电 状态。5.3.1.7 信 息安全 功能 a)数 据存储 完 整 性(1)静 态 数 据 的 防 篡 改 保 护 集中器和/或 远 传 表 应 具备基 于 国 密 算 法的 防止对静 态 数 据 进行 非授权写操作 的 硬 件和/或软 件 保护机制;(2)数 据 的 非 可 执行 性 集中器和/或 远 传 表 应 检 查输 入 信息的 一 致 性、完 整 性、有 效 性和 真 实 性。宜 采用 密码 等 技术 支 持;(3)安全功能检 测 集中器和/或 远 传 表 应 具备 机制,验 证 安全 保 护 功能的 执行 情况,在发 生异常 时发 出 报警;b)数 据 传 输 完 整 性(1)集中器和/或 远 传 表 应 具备 机制,抵御恶意攻击者 在 通信 数 据 中 插入恶意 或 者 无 关数 据包;(2)集中器和/或 远 传 表 应 具备 机制,抵御恶意攻击者删除 数 据包;(3)集中器和/或 远 传 表 应 能 够 处 理 过 度延迟 的 数 据包;(4)集中器和/或 远 传 表 应 具备 机制,抵御 数 据包 的 重放;DB43/T 1720.1 2019 7(5)集中器和/或 远 传 表 应 具备 机制,来识别 对 通信信息的 篡 改;(6)集中器和/或 远 传 表 应 具备 机制,对 会话 过程 的 完 整 性 进行 保 护,防止 中 间 人 攻击;c)数 据存储 保密 性 集中器和/或 远 传 表 应 具备基 于 密码学 的 存储 数 据 保密 性 保 护机制;d)数 据 传 输 保密 性 集中器和/或 远 传 表 应 具备基 于 密码学 的 传 输 数 据 保密 性 保 护机制。5.3.2 外观 要求 外 观 不应 有明 显缝隙,表 面 应 无 缺 损、涂 层 均匀、完 整 且 无 龟裂。应 有 清楚 的 铭牌,铭牌 应 标 示 生产 厂 家、器具型号规 格 等 信息,且 宜 采用 铆钉固 定的 金属铭牌,电气接线、输 入 端 子 和 输 出 端 子 应 完 好,并有明 显 标 注。可 更 换电 池 供 电的,应 标明 电 池 接线 柱 的 极 性及电 压额 定 值。5.3.3 环境 要求 5.3.3.1 温度 和 湿度 要求 根 据 安 装场 所,采集器和集中器 应 符 合 下列 温 度 和 湿 度 要求:工 作 范围 户内 户 外 规定的 工 作 范围-10 45-25 60 极 限工 作 范围-25 60-40 70 寒 冷 地 区 极 限工 作 范围-25 60-45 70 储存 和 运输 极 限 范围-25 70-45 70 相对 湿 度 相对 湿 度 范围 95%(不 凝露)95%(不 凝露)5.3.3.2 供 电 交流 电源 频率与 电 压 的要求 频率:50 Hz,允许偏 差:5%;电 压:220 V或 380 V,允许偏 差:土 20%。5.3.3.3 振动 应 符 合 GB/T 6587 2012的 5.9.3要求。5.3.3.4 冲 击 应 符 合 GB/T 6587 2012的 5.9.4要求。5.3.3.5 运输 应 符 合 GB/T 6587 2012的 5.10要求。5.3.3.6 大 气 压强 应 符 合 GB/T 6587 2012的 86 kPa 106 kPa的要求;当 有 特殊 要求 时,应 符 合 GB/T 2423.21 2008的要求。5.3.3.7 外壳防护等级 在户内 条件 下,应 符 合 GB 4208 2008中规定的 IP51等级 要求;在户 外 条件 下,应 符 合 GB 4208DB43/T 1720.1 2019 8 2008 中规定的 IP65等级 要求。5.3.4 电 磁兼容(EMc)5.3.4.1 静 电 放 电 抗扰度 按 GB/T 17626.2 2018试验 等级 4级 进行 试验 时,应 符 合 GB/T 17626.2 2018的 9章 a)条的规 定。5.3.4.2 射频 电 磁场辐射抗扰度 按 GB/T 17626.3 2016试验 等级 3级 进行 试验 时,应 符 合 GB/T 17626.3 2016的 9章 a)条的规 定。5.3.4.3 电 快速瞬变 脉冲 群抗扰度 按 GB/T 17626.4 2018试验 等级 3级 进行 试验 时,应 符 合 GB/T 17626.4 2018的 9章 a)条的规 定。5.3.4.4 浪涌(冲 击)抗扰度 按 GB/T 17626.5 2016试验 等级 3级 进行 试验 时,应 符 合 GB/T 17626.5 2016的 9章 a)条的规 定。5.3.4.5 射频场感应 的 传导骚扰抗扰度 按 GB/T 17626.6 2017试验 等级 3级 进行 试验 时,应 符 合 GB/T 17626.6 2017的 9章 第一 条的规 定。5.3.4.6 工频磁场抗扰度 按 GB/T 17626.8 2006试验 等级 4级 进行 试验 时,应 符 合 GB/T 17626.8 2006的 9章 a)条的规 定。5.3.5 远抄表数据 传输准确度 在 6.4.5的试验条件 下,远 传 表的 数 据 经 主站、采集器和/或 集中器 传 输 后 的 准 确 度:脉冲 远 传 表的 数 据 误 差 不应 大 于 1个脉冲,或 不 大 于相 当 于 1个脉冲 的 流 量;直读 远 传 表的 数 据 误 差 不应 大 于一 个 计 费 计量单位。5.3.6 功 耗 要求 5.3.6.1 采集器 a)电 池 供 电设备:非 传 输 状态 下 有 功功率 不应 大 于 200 mW,传 输 状态 下 功耗 增 量 不应 大 于 250 mW;b)市 电 供 电设备:非 传 输 状态 下 有 功功率 不应 大 于 1.5 W,传 输 状态 下 功耗 增 量 不应 大 于 2 W。5.3.6.2 集中器 功耗 不应 大 于 15 VA与 10 W。集中器采用无线电 台时,电 台 功率 宜 为 1 W 5 W,应 符 合 工 信 部 2005 423 号微功率(短 距离)无线电设备的技术要求。5.4 系统的要求 DB43/T 1720.1 2019 9 5.4.1 系统功能要求 5.4.1.1 抄 收 要求 系统 应 将 远 传 表的 数 据 经 采集器和/或 集中器 传 输 到 主站,或 由 远 传 表 直 接 将 数 据 传 输 到 主站,并 对数 据 进行处 理、存储;按 操作 员 的 命令 显 示 和 打印 出 各 用 户 计 费 清 单,当 超 过 120 s收 不 到 数 据 时,应 有 记 录并 报警。5.4.1.2 设置功能 a)设 置时 钟 系统 应 具 有人工 设 置 日期、时间 的功能,宜 具 有 自 动 接 受北斗 和 GPS自 动 对 时 功能;可 切 换选 择 人 工 对 时 和 自 动 对 时;自 动 对 时 的 间 隔 5 min 60 min可 设 置。b)设 置 参 数 系统 应 具 有 设 置 抄 收 间 隔、抄 收 周期 的功能,最 小 为 5 min,最 大 为 0.5 h;或 满 足 5,10,15,20,25,30 min等 多 个间 隔;具 有 设 置 其 他 相关 参 数 功能。5.4.1.3 安全 控制功能 系统中 各 设备 应 具 有 完 善 的 操作 安全 权 限管理 功能。防止 人 为 破坏 与 误操作 的 锁 定功能。5.4.1.4 校时与诊断 功能 系统 应 具 有 自 校 时、向 下 授 时 功能,系统 应 具 有 自 诊 断 功能,具 有 对 集中器 或 采集器的 诊 断 功能;发 布 冻 结 命令 等 功能。5.4.1.5 系统 维护 功能 系统 应 具 有 在 现场 对 各 设备 进行 控制、查 询 数 据、显 示缴 费 的功能。5.4.1.6 数据 安全 功能 系统 应 具备 数 据 热备 份,或 者 具 有 数 据 库镜像 功能,并 且 具 有 断 点 恢 复和 原点 恢 复功能。在 大 城 市 大 数 据 系统中 也 可 以 建 立灾 备中 心。5.4.1.7 网络安全 功能 网 络 应 具备 入 侵 检 测,或 入 侵 防 御 功能,核 心 区 应 该 物 理 隔离。5.4.2 系统 准确度 系统的 准 确 度 应 符 合 实 际 业 务 结 算 的要求。5.4.3 抄读成功 率 5.4.3.1 一次 抄读成功 率 按 下列 公 式(1)计 算 系统 对 用 户 水表、电能表、燃 气表、热 量 表 等数 据 抄 读 的 一 次 抄 读 成 功率:Ns=(N1/N0)100%(1)式中:Ns 一 次 抄 读 成 功率;DB43/T 1720.1 2019 10 N1 抄 读 成 功的 次 数;N0 应抄 读 的 总 次 数。一 次 抄 读 成 功率 应 符 合表 1的规定。表 1 一次 抄表成功 率指标 信道类型 有 线 传 输 无线 传 输 条件 专 线 电 力 线 载波 有 线 网 络 光纤 无线 网 络 试验条件 下 99 97 99 99 99 现场 条件 下 98 85 98 98 90 注:具 体 试验条件 见 6.5.3。5.4.3.2 日 抄读成功 率 按 下列 公 式(2)计 算 系统 对远 传 表 数 据 抄 读 的 日抄 读 成 功率:Np=1-N2/N3 100%(2)式中:Np 日抄 读 成 功率;N2 统 计 时 段的 24 h内,未 抄 读 成 功的 远 传 表 数 量;N3 应抄 读 的 远 传 表 总数 量。系统的 日抄 读 成 功率 应 符 号表 2的规定。表 2 日 抄读成功 率指标 信道类型 有 线 传 输 无线 传 输 专 线 电 力 线 载波 有 线 网 络 光纤 无线 网 络 99.5 99 99.5 99.6 99 5.4.4 数据抄读 差错率 系统 对 用 户 水表、电能表、燃 气表、热 量 表 等 的 数 据 抄 读 的 总 差 错 率 应满 足 公 式(3)的要求。ne=(n/m)100%(3)式中:ne 系统 数 据 抄 读 总 差 错 率;n不满 足 准 确 度 要求的 数 据 个 数;m 抄 读到 的 数 据 总 个 数。5.4.5 系统 可靠 性 在 正 常 工 作 条件 下,系统 平 均 无 故障 时间(MTBf)不应少于 5 104 h。5.4.6 传输距离 民 用 建 筑 远 传 抄 表系统的 传 输 距离,应满 足 数 据 传 输 的 需 要。生 产 厂 商 应 按照 用 户 需 要 提供 系统能 够 达 到 的 传 输 距离,并提供 试验合 格 证 明。5.5 安全 要求 DB43/T 1720.1 2019 11 5.6 设备电气 安全 产品 的 绝 缘 电 阻、冲 击 电 压、交流 电 压 应 分 别 符 合 GB 4793.1的规定。电 力 载波 集中器 应 符 合 DL/T 698.35 2010的规定。5.7 系统信 息安全 民 用 建 筑 远 传 抄 表系统的 数 据 安全性 应 符 合 CJ/T 188 2004的 第 7章 的规定。a)身份鉴 别 应 支 持 身份 标 识 和 鉴 别,在 对 每 一 个 设备 注 册 到 系统 时 候 采用 标 识 符 标 识 设备 身份,并 确 保 在 系统整个 生 存 周期 设备 标 识 的 唯一 性;每次登陆 时,采用 受 安全 管理 中 心 控制 的口 令、数 字 证 书 以 及 其 他 机制 进行 身份鉴 别,并 对 鉴 别 数 据 进行 保密 性和 完 整 性 保 护。b)数 据 完 整 性 保 护 应 采用 密码 等 技术 支 持 的 完 整 性 校 验 机制,检验 存储 和 处 理 的 数 据 的 完 整 性,以发 现 其 完 整 性 是 否 被 破坏,且 在 其 受 到 破坏 时 能 对 重 要 数 据 进行 恢 复、重 传。c)数 据 保密 性 保 护 应 采用 密码 等 技术 支 持 的 保密 性 保 护机制,对 在 安全 计 算 环境中 存储 和 处 理 的 数 据 进行 保密 性 保护。5.7.1 系统 断 电 由市 电 供 电的系统,电 源 瞬 时断 电 时,设备 不应 出 现 误读 数,断 电 后 不少于 48h系统 应 正 常 计 数,不应 丢失 数 据,应 有 措 施 至 少 保 持 数 据 1 个 月,有 些 数 据 应 长 期 保 留。恢 复 供 电 后,系统 仍 能 正 常 工 作,系统 时 钟正 常。5.7.2 系统 开路、短路 系统中信道 在 任 意 位 置 开 路、短 路,持 续 时间 达 到 设定的 事 件 触 发 上 限 时,主站 应 发 出 报警 信号。事 件 触 发 上 限 值 可 设 置。5.8 信 号频段(频带)要求 5.8.1 低压 电 力线载波传输 系统中采用低 压 电 力 线 载波传 输 数 据 时,其 载波 信号频率范围 应 为 3 kHz 500 kHz,或 2 MHz 20 MHz,并 应 符 合 DL/T 698.35 2010的 有 关 规定。5.8.2 无线传输 系统中采用无线 传 输 时,应 符 合 国 家 的 有 关 规定。5.8.3 光纤 传输 系统中采用 光纤传 输 时,应 符 合 国 家 的 有 关 规定。6 试验 方 法 6.1 试验 环境 条 件 6.1.1 按 GB/T 2421.2 2008的基 准工 作 条件 进行 试验。DB43/T 1720.1 2019 12 6.1.2 用 于 试验的 抄 表系统,各个 现场 安 装 设备(如 采集器、集中器 等)所 处 试验环境 应相 同。6.1.3 当 采集器和/或 集中器 与 系统试验中采用 市 电电 供 电 时,被 测 试设备 宜 由 AC220V或 AC380V供 电。6.2 表的 试验 方 法 6.2.1 基表的 试验 方 法 6.2.1.1 水表 应 按 GB/T 778.3及 JJG 686进行 试验。6.2.1.2 燃气表 应 按 GB/T 6968进行 试验。6.2.1.3 热量表 应 按 CJ 128进行 试验。6.2.1.4 电能表 应 按 GB/T 17215.321进行 试验。6.2.2 远抄表功能的 试验 6.2.2.1 脉冲远抄表 在 接通 脉冲 远 传 表线 路,脉冲 远 传 表的 输 出接 到 脉冲 计 数 器的 输 入,开启阀门 或 开 关,脉冲 远 传 表发 出 大 于 500个 标准 脉冲 信号,或 流过相 当 于 大 于 500个脉冲 的 流 量,读 出基表 计 数 器 与 脉冲 远 传 表 远 传 的 脉冲 数,两 者 之差 应 符 合 5.1.2.1的要求。6.2.2.2 直读远抄表 接通 直读 远 传 表的线 路,开启 水表 管 线 阀门,并使管路 流过 大 于 1 m3的水 量;开启 燃 气(或 氧 气)管 线 阀门,使 燃 气(或 氧 气)管路 流过 大 于 1 m3的 燃 气(或 氧 气);开启 供 热 管 线 阀门,使管路 流过 大于 100 kWh的热能。接通 供 电电 源,使 负 荷 端 加 载 能耗 大 于 1 kWh的 负载;读 出基表 显 示 值 和 直读 远 传表的 远 传 读 数,应 符 合 5.1.2.2的要求。6.3 主站的 试验 主站的 计 算机 系统 应 有 出厂合 格 证,并 经 检验 后 符 合 5.2的要求。6.4 采集器、集中器的 试验 6.4.1 功能 试验 参 考 其产品 说明书,将 组 成 抄 表系统的 各 相关 设备 进行 连 接。按 所 提 要求 测 试,采集器和/或 集中器的功能 应 符 合 5.3.1的要求。6.4.2 外观 检查 目测 检 查,应 符 合 5.3.2的要求。6.4.3 环境 试验 DB43/T 1720.1 2019 13 6.4.3.1 温度 和 湿度 试验 接线 完 成 后,按 DL/T 698.35 2010的规定 进行 试验。6.4.3.2 电源 频率与 电源电 压 的 试验 供 电电 源 电 压 和频率 在 5.3.3.2要求的 允许偏 差 范围 内 变 化 时,采集器和集中器 应 能 正 常 工 作,各 项 功能和 远 传 表 准 确 度 应 符 合 5.3.1和 5.1.2的要求。6.4.3.3 振动 试验 接线 完 成 后,按 GB/T 6587 2012中 第 5章 进行 试验,试验 后 采集器和集中器 应 能 正 常 工 作,各 项 功能和 远 传 表 准 确 度 应 符 合 5.3.1和 5.1.2的要求。6.4.3.4 冲 击 试验 接线 完 成 后,按 GB/T 6587 2012中 第 5章 进行 试验,试验 后 应 符 合 GB/T 6587 2012中 第 4章 的 试验结 果。6.4.3.5 运输 试验 按 GB/T 6587 2012中 第 5章 进行 试验,试验 后 应 符 合 GB/T 6587 1986中 第 4章 的试验结 果。6.4.3.6 大 气 压 试验 接线 完 成 后,按 GB/T 2423.21 2012中 第 6章 9章 进行 试验,在 试验中和试验 后 应 能 正 常 工 作。6.4.3.7 外壳防护等级 试验 按 GB 4208 2008中 第 12章 和 13章 的方法 进行 试验。6.4.4 电 磁兼容(EMc)试验 6.4.4.1 静 电 放 电 抗扰度 试验 接线 完 成 后,将 试验的采集器和/或 集中器接 在 系统中,并 通电 工 作:直 接 施 加 的 放 电,仅 施 加 于 操作 人 员正 常 使 用 受 试设备 时 可 能接 触 的 位 置;间 接 施 加 的 放 电,用 静 电 放 电 发 生 器 对 耦 合 板 接 触 放 电模 拟;按 GB/T 17626.2 2018中 第 8章 进行 试验。6.4.4.2 射频 电 磁场辐射抗扰度 试验 将 试验的采集器和/或 集中器接 在 系统中,并 通电 工 作;按 GB/T 17626.3 2016中 第 8章 进行 试验。6.4.4.3 电 快速瞬变 脉冲 群抗扰度 试验 接线 完 成 后,将 试验的采集器和/或 集中器接 在 系统中,并 通电 工 作,电 快速瞬 变 脉冲 群加 在:电 源 线 与 地线 间;通信 端 口 与 地线 间;按 GB/T 17626.4 2018中 第 8章 进行 试验。6.4.4.4 浪涌(冲 击)抗扰度 试验 DB43/T 1720.1 2019 14 接线 完 成 后,将 试验的采集器和/或 集中器接 在 系统中,并 通电 工 作,浪涌 信号 加 在:电 源 线 两 端;电 源 线 与 地线 间;输 入 信号线 与 地线 间;按 GB/T 17626.5 2016中 第 8章 进行 试验。6.4.4.5 射频场感应 的 传导骚扰抗扰度 试验 接线 完 成 后,将 试验的采集器和/或 集中器接 在 系统中,并 通电 工 作,射 频 场 感 应 的 传 导骚扰 信号 发 生 器的信号 加 在:直接注 入到 输 入、输 出 立 而 口;通 过 耦 合和 去耦 合 网 络 注 入到 电 源 两 端;按 GB/T 17626.6 2017中 第 8章 进行 试验。6.4.4.6 工频磁场抗扰度 试验 接线 完 成 后,将 试验的采集器和/或 集中器接 在 系统中,并 通电 工 作,按 GB/T 17626.8 2006的 8章 进行 试验。6.4.5 远抄表数据 传输准确度 试验 分 别 接 入 远 传 水表、远 传 电能表、远 传 燃 气表、远 传 热 量 表 等,并 通电 工 作,应 符 合 5.3.5要求。6.4.6 功 耗 要求 试验 进行 试验 准 备,分 别 测 出采集器(电 池 供 电和 市 电 供 电)和集中器的功耗,均 应 符 合 5.3.6 的要 求。6.5 系统的 试验 系统安 装 完 成 后,应 进行 系统试验,确 保 系统功能、系统 准 确 度、一 次 抄 读 成 功率 等满 足 本 标准 要求。6.5.1 功能 试验 参 考 其产品 说明书,接线 完 成 后,按 所 提 要求 测 试,系统的功能 应 符 合 5.4.1的要求。6.5.2 系统 准确度 试验 6.5.2.1 原 理 试验 线路 接线 完 成 后,进行 通电检 查。6.5.2.2 试验步骤 a)接线 完 成 后,进行 准 确 度 试验;b)水、电、燃 气(或 氧 气)、热能的 数 据 应 符 合 计 算 准 确 度 的要求。6.5.3 一次 抄读成功 率 试验 试验 步骤:接通水表、电表、燃 气表、热 量 表 管 线;系统通电 并运 行 抄 表系统 软 件;DB43/T 1720.1 2019 15 开启 水表 管 线 阀门、接通电 开 关、开启 燃 气(或 氧 气)阀门、开启 供 热 阀门,使 水 流、电 流、燃 气(或 氧 气)流、供 热水 流 的 流 量 适 当;系统 对远 传 表 进行 抄 读,以 0.5 h 的 间 隔 抄 读 一 遍 系统 所 有 远 传 表,共 进行 大 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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