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恐怖防范管理 防冲撞设施DB4401/T 43-2020.pdf

返回 相关 举报
反恐怖防范管理 防冲撞设施DB4401/T 43-2020.pdf_第1页
第1页 / 共23页
反恐怖防范管理 防冲撞设施DB4401/T 43-2020.pdf_第2页
第2页 / 共23页
反恐怖防范管理 防冲撞设施DB4401/T 43-2020.pdf_第3页
第3页 / 共23页
反恐怖防范管理 防冲撞设施DB4401/T 43-2020.pdf_第4页
第4页 / 共23页
反恐怖防范管理 防冲撞设施DB4401/T 43-2020.pdf_第5页
第5页 / 共23页
亲,该文档总共23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I C S 1 3.3 1 0A 9 0DB4401广 州 市 地 方 标 准D B 4 4 0 1/T 4 3 2 0 2 0反恐 怖防范 管理 防冲 撞设施A n t i-t e r r o r i s m p r e c a u t i o n m a n a g e m e n t V e h i c l e s e c u r i t y b a r r i e r s2 0 2 0-0 4-0 3 发 布 2 0 2 0-0 6-0 1 实 施广 州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广 州 市 反 恐 怖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办 公 室联 合 发 布D B 4 4 0 1/T 4 3 2 0 2 0I目 次前 言.1 范 围.1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13 术 语 和 定 义.14 建 设 原 则.24.1 一 般 原 则.24.2 防 冲 撞 设 施 设 计 原 则.25 类 别 及 要 求.25.1 类 别.25.2 防 暴 阻 车 路 障 分 类.35.3 隔 离 设 施 分 类.35.4 要 求.35.4.1 金 属 柱.35.4.2 翻 板 式 路 障 机.45.4.3 隔 离 设 施.46 建 设 位 置.46.1 一 般 要 求.46.2 防 暴 阻 车 路 障.46.3 隔 离 设 施.47 布 防.57.1 金 属 柱 的 布 防.57.1.1 布 置 形 式.57.1.2 一 般 要 求.77.2 翻 板 式 路 障 机、隔 离 设 施 的 布 防.77.3 布 防 实 施.77.3.1 布 防 实 施 的 步 骤.77.3.2 防 冲 撞 设 施 的 选 择.87.3.3 防 暴 阻 车 路 障 单 体 的 冲 撞 承 受 能 量.87.3.4 防 暴 阻 车 路 障 的 间 距.87.3.5 防 暴 阻 车 路 障 的 安 装.98 设 施 管 理.99 非 常 态 反 恐 怖 防 范.91 0 监 督 和 检 查.1 01 0.1 监 督 职 责.1 0D B 4 4 0 1/T 4 3 2 0 2 0I I1 0.2 检 查.1 01 0.3 检 查 实 施.1 0附 录 A(资 料 性 附 录)隔 离 设 施.1 1附 录 B(规 范 性 附 录)防 暴 阻 车 路 障(金 属 柱)设 计 要 素 及 计 算.1 4附 录 C(规 范 性 附 录)新 设 防 暴 阻 车 路 障 的 验 收.1 6附 录 D(规 范 性 附 录)防 暴 阻 车 路 障 专 项 检 查.1 7D B 4 4 0 1/T 4 3 2 0 2 0I I I前 言本 标 准 按 G B/T 1.1 2 0 0 9 给 出 的 规 则 起 草。本 标 准 由 广 州 市 反 恐 怖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办 公 室 提 出 并 归 口。本 标 准 起 草 单 位:广 州 计 量 检 测 技 术 研 究 院、广 州 市 标 准 化 协 会、广 州 市 公 安 局 反 恐 怖 支 队、杭 州鼎 隆 自 动 化 设 备 有 限 公 司、广 州 市 蓝 微 电 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本 标 准 主 要 起 草 人:唐 小 军、吴 志 强、梁 瑞、陈 淑 宜、廖 俊 斌、吴 朝 阳、罗 继 华、林 嘉 欣、张 细 芝。本 标 准 为 首 次 发 布。D B 4 4 0 1/T 4 3 2 0 2 01反 恐 怖 防 范 管 理 防 冲 撞 设 施1 范 围本 标 准 规 定 了 防 冲 撞 设 施 的 术 语 和 定 义、建 设 原 则、类 别 及 要 求、建 设 位 置、布 防、设 施 管 理、非常 态 反 恐 怖 防 范、监 督 和 检 查。本 标 准 适 用 于 广 州 市 反 恐 怖 防 范 重 点 目 标防 冲 撞 设 施 新 建、改 建 及 管 理,一 般 目 标 及 治 安 保 卫 重 点单 位 可 参 照 执 行。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下 列 文 件 对 于 本 文 件 的 应 用 是 必 不 可 少 的。凡 是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仅 注 日 期 的 版 本 适 用 于 本 文 件。凡 是 不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其 最 新 版 本(包 括 所 有 的 修 改 单)适 用 于 本 文 件。G B/T 1 8 8 3 3 道 路 交 通 反 光 膜G B/T 2 6 9 4 1.1 隔 离 栅 第 1 部 分:通 则G B 5 0 0 1 0 混 凝 土 结 构 设 计 规 范G A/T 1 3 4 3 2 0 1 6 防 暴 升 降 式 阻 车 路 障J G/T 1 5 4 电 动 伸 缩 围 墙 大 门J T/T 7 1 3 路 面 橡 胶 减 速 带D B 4 4 0 1/T 1 0.1 2 0 1 8 反 恐 怖 防 范 管 理 第 1 部 分:通 则3 术 语 和 定 义D B 4 4 0 1/T 1 0.1 2 0 1 8、G A/T 1 3 4 3 2 0 1 6 界 定 的 以 及 下 列 术 语 和 定 义 适 用 于 本 文 件。3.1防 冲 撞 设 施 v e h i c l e s e c u r i t y b a r r i e r s预 埋、预 设 在 特 定 位 置、有 一 定 防 范 机 动 车 冲 撞 等 暴 力 侵 害 的 设 施,包 括 防 暴 阻 车 路 障 和 隔 离 设 施。注:本标准所称的防冲撞设施,以中型货车及以下机动车为参照物。3.2防 暴 阻 车 路 障 a n t i-r i o t b a r r i e r预 埋 安 装 在 特 定 位 置,阻 止 机 动 车 强 行 通 过 的 装 置。3.3隔 离 设 施 b a r r i e r f a c i l i t y为 分 隔 对 向 交 通 或 分 隔 机 动 车、非 机 动 车 和 行 人 等 而 设 置 的 构 造 物,包 括 实 体 围 墙 或 栅 栏、混 凝 土柱、减 速 带、电 动 伸 缩 栅 栏 门 等。3.4周 界 深 度 p e r i m e t e r d e p t h防 冲 撞 设 施 正 向 至 最 近 一 个 大 于 9 0 的 拐 弯 或 者 可 直 接 驶 入 的 干 道 边 的 距 离。DB 4 4 0 1D B 4 4 0 1/T 4 3 2 0 2 023.5间 距 b a r r i e r i n t e r v a l一 线 型 布 置 时,两 个 防 冲 撞 设 施 主 体 相 邻 边 缘 之 间 的 距 离。3.6等 效 间 距 e q u i v a l e n t b a r r i e r i n t e r v a l采 用 其 他 型 布 置 时,等 效 成 一 线 型 布 置 时 的 间 距。3.7阻 挡 能 力 o b s t r u c t i n g p r o p e r t y防 冲 撞 设 施 能 阻 挡 机 动 车 通 过 的 能 力。3.8阻 挡 高 度 o b s t r u c t i n g h e i g h t防 冲 撞 设 施 主 体 最 高 点(或 升 至 最 高 点)至 地 面 间 的 距 离。3.9冲 撞 承 受 能 量 c o l l i s i o n e n d u r a n c e防 冲 撞 设 施 可 承 受 的 最 大 冲 撞 动 能。3.1 0最 小 阻 挡 单 元 数 m i n i m u m b l o c k i n g u n i t s防 暴 阻 车 路 障 安 装 使 用 时 的 最 少 单 体 数。4 建 设 原 则4.1 一 般 原 则4.1.1 应 符 合 国 家、省、市 的 法 律 法 规、规 章 及 有 关 标 准 对 工 程 建 设 的 要 求。4.1.2 应 纳 入 重 点 目 标(含 分 目 标,下 同)工 程 建 设 总 体 规 划,并 应 与 主 体 工 程 同 步 设 计、同 步 建 设、同 步 运 行。4.1.3 使 用 的 防 冲 撞 设 施 应 符 合 相 关 技 术 标 准 要 求,并 经 检 验 或 认 证 合 格。4.2 防 冲 撞 设 施 设 计 原 则4.2.1 布 防 以 有 效 实 用 优 先,同 时 兼 顾 美 观、统 一、整齐。4.2.2 设 计 时 应 考 虑 机 动 车 所 有 可 能 的 接 近 路 线,包 括 人 行 道、自 行 车 道、开 放 空 间 和 间 隙 等,选 择合 适 的 布 防 方 式。4.2.3 防 冲 撞 设 施 的 布 防 设 计 应 考 虑 防 冲 撞 的 机 动 车、周 界 深 度、道 路 限 速、可 容 许 最 大 侵 入 距 离、允 许 通 行 的 机 动 车 类 型 等,以 确 定 采 用 防 冲 撞 设 施 的 种 类 及 阻 挡 能 力、布 置 的 形 式、布 置 的 间 距 和 阻 挡高 度。4.2.4 重 点 目 标 应 结 合 实 际 情 况,选 择 布 防 合 适 的 防 冲 撞 设 施;防 暴 阻 车 路 障 和 隔 离 设 施 可 单 独 使 用,也 可 组 合 使 用。4.2.5 如 果 潜 在 威 胁 超 过 当 前 部 署 的 防 冲 撞 设 施 的 能 力,应 考 虑 额 外 的 保 护 措 施。5 类 别 及 要 求5.1 类 别防 冲 撞 设 施 可 分 为 防 暴 阻 车 路 障 和 隔 离 设 施 两 类。D B 4 4 0 1/T 4 3 2 0 2 035.2 防 暴 阻 车 路 障 分 类5.2.1 防 暴 阻 车 路 障 按 埋 设 形 式 可 分 为:a)固 置 式:有 固 定 使 用 地 点,安 装 需 要 埋 设,周 边 需 地 质 固 化;b)移 置 式:可 根 据 使 用 需 要,变 换 使 用 地 点,安 装 时 无 需 埋 设。5.2.2 常 用 防 暴 阻 车 路 障 按 外 形 可 分 为:a)金 属 柱 防 暴 阻 车 路 障。其 按 结 构 形 式 可 细 分 为:1)固 定 型 金 属 柱:阻 挡 高 度 不 变 的 金 属 柱;2)手 动 型 金 属 柱:由 底 部 基 座 和 金 属 柱 组 成,底 部 基 座 埋 设,金 属 柱 需 人 工 操 作 升 降、移 动或 放 倒,包 括 提 拉 式、移 动 式、翻 倒 式 及 半 自 动 式;3)自 动 升 降 型 金 属 柱:由 底 部 基 座、升 降 阻 断 路 障 柱、动 力 传 动 装 罝、控 制 部 件 等 部 分 组 成,按 驱 动 方 式 可 分 为 气 压 驱 动 式、液 压 驱 动 式 升 降 柱,按 结 构 方 式 可 分 为 一 体 式、分 体 式 升降 柱。b)翻 板 式 防 暴 阻 车 路 障。5.3 隔 离 设 施 分 类隔 离 设 施 分 类 参 见 附 录 A 中 的 A.1。5.4 要 求5.4.1 金 属 柱5.4.1.1 一 般 要 求应 满 足 如 下 要 求:a)柱 体 材 质 应 为 不 锈 钢、碳 素 钢 等;b)柱 体 表 面 应 采 用 防 腐 工 艺 处 理,防 腐 性 能 应 符 合 G A/T 1 3 4 3 2 0 1 6 中 5.1 0 的 规 定;c)表 面 平 滑,无 锈 迹、无 凹 凸 等 明 显 缺 陷;d)柱 体 表 面 宜 有 两 道 反 光 膜 或 L E D 警 示 标 识,使 用 反 光 膜 为 警 示 标 识 的,反 光 膜 应 符 合 G B/T1 8 8 3 3 的 规 定,反 光 膜 宽 度 宜 不 小 于 5 0 m m,反 光 膜 之 间 的 距 离 宜 为 1 0 0 m m;e)柱 体 直 径 应 不 小 于 2 1 5 m m,阻 挡 高 度 应 不 小 于 6 0 0 m m;f)阻 挡 能 力 应 符 合 G A/T 1 3 4 3 2 0 1 6 中 5.6 的 规 定。5.4.1.2 固 定 型 金 属 柱固 定 型 金 属 柱 的 埋 设 深 度 不 应 小 于 4 0 0 m m 且 不 小 于 柱 体 总 高 度 的 4 0%。5.4.1.3 手 动 型 金 属 柱应 符 合 以 下 要 求:a)由 柱 体 和 底 部 基 座 两 部 分 组 成;b)底 部 基 座 的 材 质 应 为 不 锈 钢、碳 素 钢 等,壁 厚 应 不 小 于 柱 体 壁 厚 的 一 半;c)应 有 锁 止 装 置,防 止 非 工 作 人 员 操 作。5.4.1.4 自 动 升 降 型 金 属 柱应 符 合 以 下 要 求:a)应 符 合 G A/T 1 3 4 3 2 0 1 6 要 求;DB 4 4 0 1D B 4 4 0 1/T 4 3 2 0 2 04b)柱 体 顶 部 宜 有 警 示 灯 带,灯 带 在 柱 体 升 降 过 程 中 闪 烁,柱 体 处 于 上 升、下 降 状 态 时 警 示 灯 光 均应 清 晰 可 见;c)自 动 升 降 型 金 属 柱 的 升 起 速 度 应 1 5 0 m m/s 或 升 起 时 间 4 s,气 压 驱 动 式 自 动 升 降 型 金 属 柱宜 具 有 反 恐 模 式,反 恐 模 式 时 升 起 速 度 应 5 0 0 m m/s;d)金 属 柱 下 降 后 阻 挡 装 置 应 不 影 响 道 路 的 承 载 能 力 和 通 行 能 力,承 载 能 力 应 不 小 于 2 0 t;e)自 动 升 降 型 金 属 柱 宜 配 置 备 用 电 源,在 外 部 供 电 停 止 状 态 下,保 障 金 属 柱 正 常 升 降;气 压 驱 动式 自 动 升 降 型 金 属 柱 宜 具 有 手 动 升 降 功 能;f)控 制 系 统 应 稳 定,应 具 备 保 压 功 能,宜 包 含 互 联 网 模 块 和 升 降 数 据 记 录 器 等,能 自 动 记 录 升 降发 生 时 间 等 状 态 信 息。5.4.2 翻 板 式 路 障 机应 符 合 以 下 要 求:a)主 体 材 质 应 为 不 锈 钢、碳 素 钢;b)顶 板 钢 板 壁 厚 应 2 5 m m,挡 板 钢 板 壁 厚 应 1 5 m m;c)阻 挡 面 应 贴 有 反 光 膜,反 光 膜 应 符 合 G B/T 1 8 8 3 3 的 规 定,宽 度 宜 不 小 于 5 0 m m;d)阻 挡 能 力 应 符 合 G A/T 1 3 4 3 2 0 1 6 中 5.6 的 规 定。5.4.3 隔 离 设 施隔 离 设 施 的 要 求 参 见 附 录 A 中 A.2 和 A.3。6 建 设 位 置6.1 一 般 要 求防 暴 阻 车 路 障 应 建 设 在 与 外 界 道 路 相 通 的 人 员 出 入 口、机 动 车 出 入 口、城 市 广 场 和 步 行 街 市 的 周 界、人 员 密 集 场 所 周 边 等 存 在 机 动 车 冲 撞 风 险 的 重 要 部 位;其 他 重 要 部 位 考 虑 分 隔 车 流、行 人 和 周 界 隔 离 时,可 使 用 隔 离 设 施。6.2 防 暴 阻 车 路 障反 恐 怖 防 范 重 点 目 标 的 防 暴 阻 车 路 障 建 设 位 置 应 符 合 表 1 的 要 求。表 1 防 暴 阻 车 路 障 建 设 位 置序号 区域或位置 屏障类型 要求1 人员出入口 金属柱 应设2 机动车出入口 金属柱或翻板式路障 应设3 城市广场和步行街市的周界 金属柱 应设4 存在机动车冲撞风险的其他重要部位 金属柱 应设6.3 隔 离 设 施反 恐 怖 防 范 重 点 目 标 的 隔 离 设 施 建 设 位 置 参 照 表 2。D B 4 4 0 1/T 4 3 2 0 2 05表 2 隔 离 设 施 建 设 位 置序号 区域或位置 屏障类型1 城市广场和步行街市的周界 混凝土柱、石球、花坛2 临时性大型活动场所的周界 拒马、隔离栅3 其他周界 实体围墙或隔离栅4 机动车出入口 减速带、电动伸缩栅栏门、电动栏杆5 人员出入口 混凝土柱、石球、花坛6 人、车混行通道隔离带 混凝土柱、隔离栅、绿化带7 布 防7.1 金 属 柱 的 布 防7.1.1 布 置 形 式7.1.1.1 布 防 形 式 的 选 择根 据 使 用 场 合 实 际 情 况 按 表 3 选 择 适 合 的 布 防 形 式。表 3 各 种 布 防 形 式 的 使 用 场 合序号 布放形式 使用场合1 线型布置 仅应对出入口正向的机动车冲撞2 等边三角形布置 加强防护和应对特殊通行要求3 U 型布置 同时应对出入口正向、侧向的机动车冲撞4 E 型布置 在U 型布置的基础上,当门口宽度大于9 m,分出入车道的场合注:本表仅给出出入口的金属柱的布防形式,周界及重要部位的布防根据实际情况参照布置。7.1.1.2 线 型 布 置线 型 布 置 如 图 1 所 示。说 明:a 两 柱 体 相 邻 边 缘 之 间 的 距 离,a 8 0 0 m m;b 侧 边 离 其 他 障 碍 物 的 距 离,b 8 0 0 m m;c 出 口 与 马 路 路 沿 石 的 距 离,在 不 违 反 其 他 有 关 规 定 的 情 况 下 尽 可 能 外 移;d 周 界 深 度。图 1 线 型 布 置 示 意 图DB 4 4 0 1D B 4 4 0 1/T 4 3 2 0 2 067.1.1.3 等 边 三 角 形 布 置等 边 三 角 形 布 置 如 图 2 所 示。说 明:a 两 柱 体 相 邻 边 缘 之 间 的 距 离,a 8 0 0 m m;b 侧 边 离 其 他 障 碍 物 的 距 离,b 8 0 0 m m;c 出 口 与 马 路 路 沿 石 的 距 离,在 不 违 反 其 他 有 关 规 定 的 情 况 下 尽 可 能 外 移;d 周 界 深 度;等 效 间 距 为 a/2。注:如 因 特 殊 通 行 需 要,a 可 适 当 放 宽 间 距,但 应 经 相 关 技 术 论 证。图 2 等 边 三 角 形 型 布 置 示 意 图7.1.1.4 U 型 布 置U 型 布 置 如 图 3 所 示。说 明:a 两 柱 体 相 邻 边 缘 之 间 的 距 离,a 8 0 0 m m;c 出 口 与 马 路 路 沿 石 的 距 离,在 不 违 反 其 他 有 关 规 定 的 情 况 下 尽 可 能 外 移;d 周 界 深 度。图 3 U 型 布 置 示 意 图D B 4 4 0 1/T 4 3 2 0 2 077.1.1.5 E 型 布 置E 型 布 置 如 图 4 所 示。说 明:a 两 柱 体 相 邻 边 缘 之 间 的 距 离,a 8 0 0 m m;c 出 口 与 马 路 路 沿 石 的 距 离,在 不 违 反 其 他 有 关 规 定 的 情 况 下 尽 可 能 外 移;d 周 界 深 度;e 门 口 宽 度,当 e 大 于 9 m(单 向 车 道 大 于 4.5 m)时,应 分 出 入 车 道,两 车 道 中 间 应 设 隔 离 柱 或 隔离 带。图 4 E 型 布 置 示 意 图7.1.2 一 般 要 求7.1.2.1 采 用 线 型 布 置 时,间 距 应 不 大 于 8 0 0 m m;采 用 等 边 三 角 形 布 置 时,间 距 原 则 上 应 不 大 于 8 0 0 m m,如 因 特 殊 情 况 需 要 放 宽 间 距,应 经 相 关 技 术 论 证。可 以 采 用 混 合 布 置 的 形 式 进 行 布 防。7.1.2.2 阻 挡 高 度 宜 统 一,相 互 高 度 差 应 不 大 于 5 0 m m。7.2 翻 板 式 路 障 机、隔 离 设 施 的 布 防翻 板 式 路 障 机、隔 离 设 施 的 布 防 形 式 参 照 柱 体 布 防 形 式,并 应 符 合 本 标 准 7.1.1.1 要 求。7.3 布 防 实 施7.3.1 布 防 实 施 的 步 骤布 防 实 施 可 按 以 下 步 骤 进 行:a)明 确 布 防 的 部 位、并 观 察 分 析 可 能 存 在 的 机 动 车 类 型、车 速、周 界 深 度、最 大 可 允 许 侵 入 距 离等 因 素;b)计 算 防 范 可 能 存 在 的 机 动 车 冲 撞 能 量,计 算 方 法 按 附 录 B 进 行;c)根 据 机 动 车 冲 撞 能 量 的 防 范 需 求,选 择 符 合 要 求 的 防 暴 阻 车 路 障、布 置 形 式、确 定 防 暴 阻 车 路障 间 距,给 出 完 整 的 工 程 设 计 方 案;d)施 工 过 程 检 查 和 竣 工 验 收 按 附 录 C 要 求 进 行。7.3.2 防 冲 撞 设 施 的 选 择7.3.2.1 防 冲 撞 设 施 选 择 按 以 下 原 则 进 行:a)优 先 使 用 固 置 式 防 暴 阻 车 路 障;DB 4 4 0 1D B 4 4 0 1/T 4 3 2 0 2 08b)主 要 出 入 口 和 人 员 密 集 场 所 的 防 冲 撞 设 施 应 使 用 防 暴 阻 车 路 障,周 界 及 其 他 内 部 重 要 部 位 等 考虑 实 际 需 要,可 使 用 隔 离 设 施,隔 离 设 施 的 建 设 要 求 参 见 附 录 A;c)拒 马 等 移 置 式 隔 离 设 施 一 般 作 为 临 时 路 障 使 用,或 作 为 非 常 态 反 恐 防 范 时 加 强 阻 挡 能 力 使 用,不 宜 作 为 永 久 防 冲 撞 设 施 进 行 布 防。7.3.2.2 人、车 混 行 通 道 应 设 置 隔 离 设 施,当 人 行 道 与 机 动 车 道 形 成 台 阶,且 台 阶 的 高 度 高 于 3 0 0 m m时 可 不 设。7.3.2.3 防 暴 阻 车 路 障 和 隔 离 设 施 可 通 过 组 合 使 用 来 提 高 防 护 效 果。组 合 型 阻 车 路 障 整 体 防 范 能 力 应满 足 防 范 要 求。7.3.3 防 暴 阻 车 路 障 单 体 的 冲 撞 承 受 能 量7.3.3.1 防 暴 阻 车 路 障(固 定 型/手 动 型/升 降 型 金 属 柱)单 体 的 冲 撞 承 受 能 量,按 G A/T 1 3 4 3 2 0 1 6中 的 阻 挡 等 级 要 求,不 同 碰 撞 能 量 对 应 的 阻 挡 能 力 等 级 参 见 表 4。表 4 防 冲 撞 金 属 柱 阻 挡 能 力 等 级碰撞 k J入侵距离 m1 1.0 1 7 7.0 1 3 01 6 7 9 A 1 A 2 A 31 1 0 8 B 1 B 2 B 38 8 7 C 1 C 2 C 35 7 9 D 1 D 2 D 32 4 5 E 1 E 2 E 37.3.3.2 在 设 计 时,防 暴 升 降 式 阻 车 路 障 的 单 体 最 小 阻 挡 能 力 等 级 应 满 足 表 5 的 要 求。表 5 防 暴 升 降 式 阻 车 路 障 的 单 体 最 小 阻 挡 等 级最小阻挡单元 k2 3 4道路限速2 0 k m/h E 2 E 2 E 24 0 k m/h E 2 E 2 E 26 0 k m/h D 2 E 2 E 28 0 k m/h C 2 D 2 D 21 0 0 k m/h A 2 B 2 C 27.3.4 防 暴 阻 车 路 障 的 间 距7.3.4.1 在 设 计 时,可 以 通 过 减 少 防 暴 阻 车 路 障 间 距 a,提 高 防 暴 阻 车 路 障 的 最 小 阻 挡 单 元 数 k 来 降 低防 冲 撞 设 施 单 体 的 冲 撞 承 受 能 量。相 反,如 防 暴 阻 车 路 障 单 体 能 承 受 的 冲 撞 承 受 能 量 较 大,防 暴 阻 车 路障 的 最 小 阻 挡 单 元 数 k 也 可 以 降 低,间 距 则 可 以 加 宽。7.3.4.2 间 距、单 体 的 冲 撞 承 受 能 量 和 机 动 车 冲 撞 能 量 的 关 系 如 下:a)如 先 取 定 防 暴 阻 车 路 障 间 距,应 通 过 计 算 防 暴 阻 车 路 障 单 体 的 冲 撞 承 受 能 量 来 选 择 合 适 的 防 暴阻 车 路 障 类 型 和 阻 挡 等 级。即 车 宽 L 除 以 间 距 a,向 下 整 数 部 分 作 为 防 暴 阻 车 路 障 的 最 小 阻 挡 单元 数 k,机 动 车 冲 撞 能 量 w 除 以 最 小 阻 挡 单 元 数 k 为 防 暴 阻 车 路 障 单 体 的 冲 撞 承 受 能 量,选 择 使用 的 防 暴 阻 车 路 障 单 体 应 能 承 受 大 于 此 值 的 冲 撞 能 量,并 应 大 于 表 4 中 的 要 求。D B 4 4 0 1/T 4 3 2 0 2 09示例:以中 型车 为例,机动 车宽 L=2 2 5 0 m m;当 间距 g=8 0 0 m m,2 2 5 0 m m/8 0 0 m m=2.8 1,2.8 1 向下 取整 为 2,故 防冲 撞设 施的最小阻挡单元数 k=2,则选择的防暴阻车路障单体最大冲撞承受能量应大于机动车冲撞能量 w 的 1/2,且大于表 4要求。b)如 先 取 定 防 冲 撞 设 施,应 通 过 计 算 防 暴 阻 车 路 障 的 间 距 来 选 择 合 适 的 防 暴 阻 车 路 障 布 置 形 式。即 机 动 车 冲 撞 能 量 w 除 以 防 冲 撞 设 施 单 体 的 最 大 冲 撞 承 受 能 量,向 上 取 整 为 防 冲 撞 设 施 的 最 小阻 挡 单 元 数 k,车 宽 L 除 以 防 暴 阻 车 路 障 的 最 小 阻 挡 单 元 数 k,得 到 防 暴 阻 车 路 障 的 间 距 a。计算 得 到 的 防 暴 阻 车 路 障 的 间 距 a 应 不 大 于 8 0 0 m m。示例:以中型车为例,机动车宽 L=2 2 5 0 m m;机动车冲撞能量 w=9 4 4.4 k J;当选定的防暴阻车路障单体最大冲撞承受能量为 5 7 9 k J 时,9 4 4.4 k J/5 7 9 k J=1.6 3,1.6 3 向上取整为 2,故防冲撞设施的最小阻挡单元数 k=2,则选择的防暴阻车路障间距为车宽 L 的 1/2,且不大于 8 0 0 m m。7.3.5 防 暴 阻 车 路 障 的 安 装7.3.5.1 防 暴 阻 车 路 障 的 安 装 应 按 相 应 规 范 开 展,并 根 据 施 工 环 境、现 场 地 质 情 况 进 行 加 固,施 工 中应 采 用 C 2 5 以 上 强 度 等 级 的 混 凝 土。7.3.5.2 金 属 柱 的 柱 体 应 垂 直 于 地 面,9 0 3。7.3.5.3 翻 板 式 路 障 机 安 装 时 且 包 裹 翻 板 路 障 机 周 围 的 混 凝 土 厚 度 不 低 于 2 5 0 m m。8 设 施 管 理8.1 重 点 目 标 单 位 应 安 排 安 保 力 量 对 防 冲 撞 设 施 实 行 巡 视、检 查,确 保 其 正 常 运 行,发 现 异 常 应 及 时报 修、恢 复。8.2 防 冲 撞 设 施 的 维 护,至 少 包 括 以 下 内 容:a)应 符 合 D B 4 4 0 1/T 1 0.1 2 0 1 8 的 要 求;b)对 于 自 动 升 降 型 金 属 柱 等 机 电 控 制 的 防 暴 阻 车 路 障 每 周 至 少 启 动 1 次,检 查 其 性 能 是 否 正 常;c)防 暴 阻 车 路 障 的 反 光 膜 脱 落 应 在 一 天 内 重 新 换 贴,防 暴 阻 车 路 障 的 警 示 灯 维 修 周 期 一 般 不 应 超过 3 天,性 能 故 障 维 修 周 期 一 般 不 超 过 7 天;d)防 暴 阻 车 路 障 整 体 更 换 时 限 不 超 过 1 个 月,在 更 换 过 程 中,应 设 置 临 时 性 防 暴 阻 车 路 障;e)防 暴 阻 车 路 障 应 定 期 进 行 维 护 保 养,保 证 其正 常 运 行。9 非 常 态 反 恐 怖 防 范实 施 各 级 非 常 态 反 恐 怖 防 范 时,防 暴 阻 车 路 障 应 在 常 态 反 恐 怖 防 范 的 基 础 上,同 时 采 取 以 下 工 作 措施:a)防 暴 阻 车 路 障 处 于 待 命 状 态;b)升 降 式、翻 板 式 路 障 机、移 动 式 防 暴 阻 车 路 障 应 处 于 阻 挡 状 态,根 据 需 要 实 施 机 动 车 放 行;c)增 加 拒 马 等 非 固 置 式 防 冲 撞 设 施,以 加 强 防 暴 阻 车 路 障 的 整 体 阻 挡 能 力。1 0 监 督 和 检 查1 0.1 监 督 职 责DB 4 4 0 1D B 4 4 0 1/T 4 3 2 0 2 01 0按 D B 4 4 0 1/T 1 0.1 2 0 1 8 中 1 0.1 要 求 进 行。1 0.2 检 查按 D B 4 4 0 1/T 1 0.1 2 0 1 8 中 1 0.2 要 求 进 行。1 0.3 检 查 实 施检 查 实 施 按 附 录 D 进 行。D B 4 4 0 1/T 4 3 2 0 2 01 1附 录 A(资 料 性 附 录)隔 离 设 施A.1 分 类A.1.1 隔 离 设 施 按 外 形 可 分 为:a)实 体 围 墙 或 隔 离 栅;b)柱 体;c)板 式;d)墙 式;e)球 体;f)其 他 型 体。A.1.2 隔 离 设 施 按 埋 设 形 式 可 分 为:a)固 置 式:有 固 定 使 用 地 点,安 装 需 要 埋 设,周 边 需 地 质 固 化;b)移 置 式:可 根 据 使 用 需 要,变 换 使 用 地 点,安 装 时 无 需 埋 设。A.1.3 隔 离 设 施 按 材 料 可 分 为:a)混 凝 土:钢 筋 混 凝 土 结 构 的 隔 离 设 施;b)石 材:使 用 石 材 等 天 然 材 料 制 造 的 隔 离 设 施;c)其 他 材 料:使 用 其 他 材 料 制 造 的 隔 离 设 施。A.2 要 求A.2.1 实 体 围 墙 或 隔 离 栅应 符 合 以 下 要 求:a)实 体 围 墙 一 般 采 用 钢 筋 混 凝 土 预 制 板、砖 混 结 构、钢 板 网、焊 接 钢 丝 网、钢 筋 网 等 结 构 形 式;b)砖 混 结 构 围 墙 的 强 度 应 符 合 相 应 的 国 家 现 行 工 程 建 设 标 准;c)隔 离 栅 的 选 用 应 符 合 G B/T 2 6 9 4 1.1 要 求,其 中 隔 离 栅 网 片 选 用 焊 接 网 型、刺 钢 丝 网 型 或 钢 板网 型。A.2.2 混 凝 土 柱应 符 合 以 下 要 求:a)钢 筋 混 凝 土 结 构 应 符 合 G B 5 0 0 1 0 要 求 配 置 纵 向 钢 筋 和 箍 筋,其 纵 向 钢 筋 最 小 配 筋 率 不 宜 小 于1%,混 凝 土 强 度 等 级 应 不 低 于 C 3 0;b)宜 为 圆 柱 状 设 计;因 特 殊 原 因 需 为 其 他 体 状 时,其 柱 体 横 截 面 应 为 四 或 以 上 的 正 多 边 形,截 面面 积 应 和 圆 柱 体 的 截 面 积 一 致;c)外 观 无 缺 损、表 面 完 整,无 尖 锐;d)圆 柱 型 混 凝 土 柱 按 横 截 面 最 小 处 进 行 分 类:1)H A 类:(6 0 0 3 0)m m;2)H B 类:(4 0 0 2 0)m m;3)H C 类:(3 0 0 1 5)m m。注:混凝土柱最大能冲撞承受能量由检验报告得到,检测方法可参照G A/T 1 3 4 3 2 0 1 6。DB 4 4 0 1D B 4 4 0 1/T 4 3 2 0 2 01 2A.2.3 石 球应 符 合 以 下 要 求:a)材 质 为 花 岗 岩 石,比 重 不 小 于 2.7 g/c m3,抗 压 强 度 不 小 于 1 0 0 M P a;b)石 球 由 圆 球 和 圆 柱 两 部 分 组 成,圆 球 直 径 与 圆 柱 的 底 面 直 径 之 比 大 于 3:2,结 构 示 意 图 如 图A.1 所 示;c)圆 球 表 面 应 经 圆 滑,无 缺 损;d)石 球 按 圆 球 的 直 径 大 小 进 行 分 类:1)S A 类:圆 球 为(8 0 0 4 0)m m,圆 柱 底 面 直 径 大 于 6 0 0 m m;2)S B 类:圆 球 为(6 0 0 3 0)m m,圆 柱 底 面 直 径 大 于 4 0 0 m m;3)S C 类:圆 球 为(5 0 0 2 5)m m,圆 柱 底 面 直 径 大 于 3 0 0 m m。说 明:a 石 球 的 直 径;b 圆 柱 的 直 径;h 埋 设 的 最 大 深 度;a/b 3/2。图 A.1 石 球 结 构 示 意 图A.2.4 电 动 伸 缩 栅 栏 门应 符 合 J G/T 1 5 4 的 要 求。A.2.5 减 速 带应 符 合 J T/T 7 1 3 的 要 求。A.2.6 拒 马应 符 合 以 下 要 求:a)宜 使 用 不 锈 钢、碳 素 钢 等 材 质;b)整 体 高 度 应 大 于 1 2 0 0 m m,下 宽 度 应 大 于 6 0 0 m m,壁 厚 应 大 于 2 m m,管 筒 外 径 应 大 于 6 0 m m;c)宜 使 用 三 角 形 拒 马;d)移 动 式 拒 马 应 有 锁 轮 装 置。D B 4 4 0 1/T 4 3 2 0 2 01 3A.2.7 其 他 设 施包 括 花 坛、绿 化 带 等 具 有 隔 离 作 用 的 设 施。A.3 安 装 要 求A.3.1 实 体 围 墙 或 隔 离 栅实 体 围 墙 或 隔 离 栅 的 安 装 应 符 合 相 关 工 程 建 设 标 准 的 要 求。A.3.2 混 凝 土 柱混 凝 土 柱 型 号 的 选 择 应 根 据 周 界 深 度 的 大 小 确 定,详 见 下 表 A.1。表 A.1 混 凝 土 柱 安 装 要 求周界深度 m 型号 阻挡高度 m m 埋设深度 m m 间距 m m5 0 H A 8 0 0 5 0 0 6 0 0(2 0 5 0)H B 7 0 0 4 5 0 7 0 02 0 H C 6 0 0 4 0 0 8 0 0注:在满足基本要求的情况下,重点目标可根据需要采用高规格的混凝土柱。A.3.3 石 球石 球 的 选 择 应 根 据 周 界 深 度 的 大 小 确 定,详 见 下 表 A.2。表 A.2 石 球 安 装 要 求周界深度 m 型号 阻挡高度 m m 间距 m m5 0 S A 8 0 0 6 0 0(2 0 5 0)S B 7 0 0 7 0 02 0 S C 5 0 0 8 0 0A.3.4 电 动 伸 缩 栅 栏 门机 动 车 出 入 口 应 设 置 电 动 伸 缩 栅 栏 门,应 选 用 掩 藏 式、双 导 轨 的 电 动 伸 缩 栅 栏 门,不 宜 选 用 无 轨 电动 伸 缩 栅 栏 门。A.3.5 减 速 带A.3.5.1 机 动 车 出 入 口 与 门 口 超 过 3 m 时 应 设 置 减 速 带,每 隔 3 m 应 增 加 一 道。A.3.5.2 重 点 目 标 内 的 机 动 车 道 应 设 减 速 带,以 控 制 车 速 不 大 于 3 0 k m/h。A.3.5.3 机 动 车 道 附 近 有 重 要 部 位 时,应 设 置 减 速 带。A.3.6 拒 马拒 马 安 装 时 为 增 加 其 稳 定 性,拒 马 中 可 填 充 石 块、沙 包、混 凝 土 块 等 重 物。DB 4 4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copyright@ 2017-2022 报告吧 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17002310号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宁B2-20200018  | 宁公网安备640106020006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