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处置消毒技术系列规范 第2部分:生猪屠宰场和生猪产品交易市场消毒技术规范DB21/T 3258.2—202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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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11.220 B 41 DB21 辽 宁 省 地 方 标 准 DB21/T 3258.2 2020 非 洲 猪 瘟 疫 情 应 急 处 置 消 毒 技 术 系 列 规 范第 2部分:生猪屠宰 场和生猪 产品交易 市场消毒 技术规范 Guidelines for disinfecting skills when emergency handling African Swine fever Part II Guidelines for disinfecting skills in pig slaughterhouse and pig products trading market 2020-04-30 发布 2020-05-30 实施 辽 宁 省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发 布 DB21/T 3258.2 2020 I 目 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范性 引用 文件.1 3 定义及 术语.1 4 生猪屠 宰场 的消 毒.2 5 生猪产 品交 易市 场.2 6 灭蜱、蚊、蝇消 毒.2 7 人员、衣物 消毒.3 8 人员防 护.3 9 消毒记 录.3 10 注意事 项.3 附 录 A(资 料性 附录)非洲 猪 瘟疫情 处置 使用 消毒 药种 类名录.4 前 言 本标准 按照 GB/T 1.12009 给出 的规 则起 草。本标准 由辽 宁省 农业 农村 厅提出 并归 口管 理。本标准 起草 单位:辽 宁省 农业发 展服 务中 心。本标准 主要 起草 人:尚绪 增、王 金华、郭 洪军、吴 继阳、金晖、边 际、杨作 丰、刘 俊、高志 峰、陈立民、田 耕、印宝 东、伞洪玖、杨 光、杨嵘 长、王宏燕。本标准 发布 实施 后,任何 单位和 个人 如有 问题 和 意 见建议,均 可以 通过 来电 和来函 等方 式进 行反馈,我 们将 及时 答复 并认 真处理,根 据实 际情 况依 法进行 评估 及复 审。归口管 理部 门通 讯地 址:辽宁省 农业 农村 厅(沈 阳市 和平区 太原 北街2号),联 系电话024-23447862;标准起 草单 位通 讯地 址:辽宁省 动物 及产 品检 疫中 心(沈 阳市 沈河 区万 柳塘 路105 号甲),联系 电 话024-24229579。DB21/T 3258.2 2020 1 非 洲 猪 瘟 疫 情 应 急 处 置 消 毒 技 术 系 列 规 范 第 2 部分:生猪屠宰场和生猪产品交易市场消毒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 规定 了在 发生 非洲 猪瘟疫 情应 急处 置疫 区内 生猪屠 宰场 和生 猪产 品交 易市场 的消 毒对 象、消毒方法、消毒药的选择、注意事项和消毒记录。本标准 适用 于辽 宁省 非洲 猪瘟应 急处 置中 生猪 屠宰 场和生 猪产 品交 易市 场的 消毒。2 规范性 引用 文件 下列文 件对 于本 文件 的应 用是必 不可 少的。凡 是注 日期的 引用 文件,仅 所注 日期的 版本 适用 于本文件。凡 是 不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其 最 新 版 本(包 括 所 有 的 修 改 单)适 用 于 本 文 件。中华 人民 共和 国动 物防 疫法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农 业 农 村 部 非 洲 猪 瘟 疫 情 应 急 实 施 方 案(2019 年 版)(农 牧 发 2019 5 号)农业部 非 洲猪 瘟防 治技 术规范(试 行)农业部 关于 印发 病死 及 病害动 物无 害化 处理 技术 规范 的通 知(农医 发2017 25 号)3 定义及 术语 下列术 语和 定义 适用 于本 文件。3.1 消毒 应用物 理消 毒(如:火焰 消毒、煮沸 灭菌)、化学 消毒(如:醛类、酚 类、碱类消 毒剂)生 物消 毒(如:发酵 消毒)等 方法 杀灭非 洲猪 瘟病 毒。3.2 消毒剂 用于杀 灭非 洲猪 瘟病 毒的 化学制 剂。3.3 封锁区 发 生 非 洲 猪 瘟 所 在 地 的 县 级 以 上 人 民 政 府 为 有 效 控 制 和 扑 灭 非 洲 猪 瘟 疫 病,按 照 国 家 法 律、法 规 规 定,划定的非洲猪瘟疫病综合防控区域,包括疫点和疫区。3.4 染疫动 物 封锁区 内感 染非 洲猪 瘟病 毒的生 猪及 被扑 杀的 疑似 刚染非 洲猪 瘟病 毒的 生猪。3.5 生猪屠 宰场 取得定 点屠 宰许 可证 书或 的生猪 屠宰 加工 场所。3.6 生猪产 品交 易市 场 进行生 猪产 品交 易的 集贸 市场。3.7 生猪屠 宰场 和生 猪产 品交 易市场 消毒 在爆发 非洲 猪瘟 时作 为疫 点的生 猪屠 宰场 和生 猪产 品交易 市场 或在 疫区 内生 猪屠宰 场和 生猪 产品交易市 场,对生 产场 所、用具、器械、人 员等 采用 物理、化学 和生 物学 方法,以杀 灭非 洲猪 瘟病 毒,切断疫病传播途径的一种防控措施。3.8 物理消 毒 应用物 理方 法杀 灭非 洲猪 瘟病毒。3.9 化学消 毒 应用化 学方 法杀 灭非 洲猪 瘟病毒。3.10 生物消 毒 应用生 物方 法杀 灭非 洲猪 瘟病毒。3.11 热力消 毒 通过提 高温 度破 坏微 生物 蛋白质、核 酸的 活性 成分 以杀灭 或清 除病 原微 生物 或其他 有害 微生 物。4 生猪屠 宰场 的消 毒 4.1 运输生 猪车 辆进 入厂 区入 口处设 置的 消毒 池(与 入 场 大 门 同 宽,长 度 6 米、深 0.2 米),喷 洒消 毒药(如:戊 二醛 或火 碱溶 液)。4.2 工作人 员进 入屠 宰车 间入 口处设 置的 消毒 池(与 车 间 入 口 门 同 宽,长 度 1.5 米、深 0.2 米),喷洒消毒药(如:戊 二醛)。4.3 对 生 猪 屠宰 场 清 扫和 冲 洗,主 要 清除 粪 便、猪 毛、血 水、屠宰 废 弃物、垫 料等,保 持饲 槽、水槽、用具、墙壁、屋顶、地面清洁,清扫垃圾和污水等污染物收集集中消毒处理。4.4 场区或 院落 地面 喷洒 消毒 药(如:生 石灰、戊 二醛 或火碱 溶液)。4.5 生活或 办公 场所 屋顶、墙 面、地 面彻 底清 扫,喷洒 消毒药(如:戊 二醛 或同 类型消 毒药)。待宰圈、屠 宰间、场 区粪 便、污 物集 中收 集运 至无 害化处 理场 掩埋 或集 中堆 放撒布 消毒 药(如:生 石 灰)堆积发 酵处 理。4.6 垫料彻 底集 中收 集,在厂 区内焚 烧后 出厂 掩埋。4.7 待宰圈、屠 宰间、场 区污 水及生 活用 水集 中收 集,洒布消 毒药(如;生 石灰 或按比 例投 放戊 二醛 或火碱 等)4.8 待宰圈 地面 洒布 消毒 药,(如:生石 灰或 喷洒 戊二 醛等消 毒药)有 条件 的可 进行火 焰消 毒。4.9 待宰圈墙壁、屋顶及棚顶喷洒消毒药,(如:戊 二 醛、火 碱 等 消 毒 药)有条件 的可 进行火 焰消 毒。DB21/T 3258.2 2020 3 4.10 屠宰间 喷洒 二氧 化氯(食品级,浓度 10%)等 消毒 药。4.11 木质屠 宰用 具或 木质 结构 的建筑 物采 用消 毒药 喷雾。4.12 金属用 具采 用火 焰消 毒或 熏蒸消 毒。4.13 消毒药应交替使用,每两天交替更换 1 次。4.14 每日消毒 2-3 次,连续 7 天,之 后 每 天 消 毒 1 次,直 至 解 除 封 锁。5 生猪产 品交 易市 场 5.1 铺设与 门同 宽、6 米 长 的 消 毒 草 垫(棉毡、双 层麻 袋),喷洒 消毒 药(如:戊二 醛或火 碱溶 液),并保持浸 湿状 态。5.2 场区彻 底清 扫,污物 集中 收集,焚烧,出 厂掩 埋。5.3 场区清 洗,污水 集中 收集,洒布 消毒 药(如生 石灰 或按比 例投 放戊 二醛 或火 碱等消 毒药)。5.4 地面、摊床 喷雾 消毒(如:洒戊 二醛 等)。5.5 每 日 消 毒 1 次,直 至 解 除 封 锁;被 污 染 交 易 市 场 每 日 消 毒 3-5 次,连续 7 天,之后每天消毒 1 次,直 至 解 除封锁。6 灭蜱、蚊、蝇消 毒 场 内 外 和 舍 内 外 环 境、缝 隙、巢 窝 和 洞 穴 等 用 40%辛 硫 磷 浇 泼 溶 液、氰 戊 菊 酯 溶 液 等 喷 洒 除 蜱、蚊、蝇 等寄生虫。7 人员、衣物 消毒 人 员 采 取 淋 浴 消 毒,对 衣、帽、鞋 等 可 能 被 污 染 的 物 品 采 取 消 毒 液 浸 泡、高 压 灭 菌 等 方 式 消 毒。人 员出场时,则应将衣、帽、鞋等一次性防护物品焚烧销毁。8 人员防 护 消毒时 应在 厂区 无人 时消 毒、消 毒操 作人 员应 做好 自我保 护,进入 消毒 现场 应穿戴 防护 服、防护口 罩 和 防 护 鞋 套。9 消毒记 录 应逐日、逐 次进 行登 记,登记内 容应 包括 消毒 地点、消毒 时间、消 毒药 名称、消毒 药浓 度、消毒方 式、消 毒 人 员 等 内 容,记 录 应 保 存 6 个月以上。10 注意事 项 10.1 注意消 毒剂 的配 伍禁 忌,酸类和 碱类 药物、氧 化剂 和还原 剂等 不得 同时 使用。10.2 不同种类消毒剂应交替使用,每 2 天更换一次。10.3 消毒剂 应现 配现 用,在规 定的时 间内 用完,并 保证 单位面 积内 的有 效时 间。10.4 消毒方 式、药剂 的选 择应 当与消 毒场 所的 环节 条件 及消毒 对象 相适 应,以保 证消毒 效果。DB21/T 3258.2 2020 5 附 录 A(资料 性附 录)非洲猪 瘟疫 情处 置使 用消 毒药种 类名 录 10%的 苯及 苯酚、去 污剂、次氯酸、碱 类及 戊二 醛。碱类(氢氧 化钠、氢 氧化 钾等)、氯 化物和酚 化合 物适 用于 建筑 物、木 质结 构、水泥 表面、车辆 和相 关设 施设 备消 毒。酒 精和 碘化 物适用于 人员 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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