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I C S 6 5.0 2 0.2 0B 3 1DB5306昭 通 市 地 方 标 准D B 5 3 0 6/T 2 6.3 2 0 1 9代 替 D G 5 3 0 6/T 2 5.3 2 0 1 6绥 江 半 边 红 李 生 产 技 术 综 合 规 程第 3 部 分:生 产 技 术2 0 1 9-1 1-1 5 发 布 2 0 1 9-1 1-1 5 实 施昭 通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发 布D B 5 3 0 6/T 2 6.3 2 0 1 9前 言本 部 分 按 照 G B/T 1.1 2 0 0 9 标 准 化 工 作 导 则 第 1 部 分:标 准 的 结 构 和 编 写 给 出 的 规 则 起 草。绥 江 半 边 红 李 生 产 技 术 综 合 规 程 分 为 4 个 部 分:第 1 部 分:产 地 环 境;第 2 部 分:种 苗 生 产;第 3 部 分:生 产 技 术;第 4 部 分:病 虫 害 综 合 防 治。本 部 分 为 第 3 部 分。本 部 分 由 绥 江 县 农 业 技 术 推 广 中 心 提 出。本 部 分 由 昭 通 市 农 业 和 农 村 局 归 口。本 部 分 起 草 单 位:绥 江 县 农 业 技 术 推 广 中 心、云 南 省 农 业 科 学 院 园 艺 作 物 研 究 所。本 部 分 主 要 起 草 人:钟 德 卫、林 辉 云、陈 乾 昭、张 定 红、全 勇、李 坤 明、陈 瑶。本 部 分 代 替 了 D G 5 3 0 6/T 2 5.3 2 0 1 6。D B 5 3 0 6/T 2 6.3 2 0 1 9绿 色 食 品 绥 江 半 边 红 李 生 产 技 术 综 合 规 程第 3 部 分:生 产 技 术1 范 围本 部 分 规 定 了 绥 江 半 边 红 李 生 产 园 地 选 择 与 规 划、栽 植、土 肥 水 管 理、整 形 修 剪、花 果 管 理、病 虫害 防 治 和 果 实 采 收 等 技 术。本 部 分 适 用 于 绥 江 半 边 红 李 的 生 产。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下 列 文 件 对 于 本 文 件 的 应 用 是 必 不 可 少 的。凡 是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仅 所 注 日 期 的 版 本 适 用 于 本 文件。凡 是 不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其 最 新 版 本(包 括 所 有 的 修 改 单)适 用 于 本 文 件。G B/T 8 3 2 1(所 有 部 分)农 药 合 理 使 用 准 则G B 1 9 1 7 5 桃 苗 木N Y/T 3 9 4 绿 色 食 品 肥 料 使 用 准 则N Y/T 3 9 1 绿 色 食 品 产 地 环 境 技 术 条 件N Y/T 4 9 6 肥 料 合 理 使 用 准 则 通 则N Y/T 8 4 4 绿 色 食 品 温 带 水 果3 园 地 选 择 与 规 划3.1 园 地 选 择绥 江 半 边 红 李 适 应 范 围 广,坡 地、平 地 均 可 栽 种,以 土 层 深 厚、土 质 疏 松、排 水 良 好、坡 度 在 2 5 以 下 的 壤 土 和 轻 粘 土 为 最 佳,不 宜 选 择 长 期 积 水 地 块 栽 植。如 果 是 水 改 旱 种 植,要 开 挖 好 背 沟 和 排 水 沟,沟 宽 5 0 c m 8 0 c m、深 3 0 c m 5 0 c m,每 块 田 间 隔 8 m 开 挖 1 条 排 水 沟。园 地 的 环 境 条 件 应 符 合 本 标 准 产地 环 境 的 规 定,其 他 按 N Y/T 3 9 1 规 定 执 行。3.2 园 地 规 划平 地、滩 地 和 1 0 以 下 的 缓 坡 地,平 地 果 园 栽 植 行 向 采 用 南 北 向 种 植;1 0 2 5 的 坡 地 果 园 栽 植行 沿 等 高 线 延 长 种 植。1 0 0 亩 以 上 连 片 果 园 应 进 行 小 区、道 路、排 灌 沟 渠 规 划,4 0 亩 5 0 亩 划 分 1 个 作 业小 区,小 区 间 道 路 宽 2 m 4 m,主 干 道 宽 4 m 5 m。配 备 必 要 的 排 灌 设 施 和 管 护 用 房。4 品 种 和 砧 木 选 择D B 5 3 0 6/T 2 6.3 2 0 1 9品 种 选 择 果 形 端 正、色 泽 鲜 艳、酸 甜 适 口、果 个 大(平 均 单 果 重 3 5 g)、果 肉 脆、风 味 浓、成 熟度 均 匀、品 质 优 良、丰 产 性 好、抗 病 力 强、经 济 效 益 高、7 月 上 中 旬 成 熟 的 绥 江 半 边 红 李。砧 木 选 用 新疆 毛 桃 或 本 地 毛 桃。5 园 地 整 治在 栽 种 前 半 个 月,根 据 地 势 情 况 坡 地 按 等 高 线、平 地 行 向 按 南 北 向 划 线 打 塘,以 种 植 点 为 中 心 开 挖长、宽 各 0.8 m 1 m,深 0.8 m 的 圆 形 种 植 塘。挖 出 的 表 土 与 心 土 分 别 堆 放,除 去 石 块、杂 物 等,回填 时 先 在 塘 底 放 入 2 0 c m 3 0 c m 厚 的 秸 秆、杂 草 等 有 机 物,然 后 再 回 填 表 土,距 地 表 2 0 c m 3 0 c m处 用 表 土 与 有 机 肥 5 0 k g、普 钙 1.5 k g 2 k g、硫 酸 钾 0.5 k g 1 k g 混 合 均 匀 填 入,表 层 回 填 行 间 的 表土 或 经 破 碎 的 心 土 并 堆 成 土 丘 状 保 墒。6 栽 植6.1 栽 植 时 间春 季 和 秋 季 均 可 栽 种,春 栽 于 2 月 下 旬 3 月 中 旬 进 行,秋 栽 于 9 月 下 旬 1 0 月 下 旬 进 行。在 绥 江 当地 冬 季 无 冻 害 以 秋 季 栽 种 较 好。6.2 栽 植 方 式 与 密 度6.2.1 栽 植 方 式平 地、滩 地 和 1 0 以 下 的 缓 坡 地 为 长 方 形 栽 植。1 0 2 5 的 坡 地 为 等 高 栽 植.6.2.2 栽 植 密 度以 行 距 4 m、株 距 3 m,每 6 6 7 m2栽 种 5 5 株 为 宜,但 具 体 应 根 据 种 植 区 域 的 海 拔、气 候、土 壤、地力、地 势 和 栽 培 管 理 等 具 体 情 况,采 用 合 理 的 种 植 密 度。海 拔 较 低、地 势 平 坦、土 层 深 厚、土 壤 肥 沃、气 候 温 暖、雨 量 充 足、管 理 粗 放 的 适 当 稀 植,反 之 可 适 当 密 植。6.3 苗 木 的 选 择 与 处 理按 苗 木 质 量 标 准 选 用 合 格 苗 木,核 实 品 种,剔 除 不 合 格 苗 木,剪 除 烂 根 和 根 系 劈 裂 处 新 茬。将 选 好的 优 质 苗 木 用 A B T 生 根 粉 3 号 1 0 0 0 倍 浸 蘸 根 部 3 0 s,或 用 3 B e 5 B e 石 硫 合 剂 或 3 0 0 倍 多 菌 灵(有 根 蚜的 加 吡 虫 啉 5 0 0 0 倍 液)浸 根 1 0 m i n 进 行 消 毒 处 理,再 将 根 部 蘸 泥 浆 保 湿,分 级,备 栽。6.4 栽 植 技 术6.4.1 挖 塘栽 种 时,在 准 备 好 的 小 土 丘 定 植 穴 处 按 株 距 挖 深、宽 各 3 0 c m 的 栽 植 塘。6.4.2 定 植将 苗 木 放 入 栽 植 塘 内,扶 正 苗 木,使 苗 木 根 系 自 然 舒 展,纵 横 成 行,应 注 意 避 免 根 系 与 肥 料 直 接 接触。边 填 土 边 向 上 稍 稍 提 苗 踏 实 土 壤,回 填 细 土 不 能 高 于 种 苗 的 嫁 接 口 处,苗 木 嫁 接 口 略 高 出 地 面 2 4 左 右。6.4.3 灌 水D B 5 3 0 6/T 2 6.3 2 0 1 9填 土 完 毕 后,以 苗 干 为 中 心 做 一 个 直 径 1 m 的 圆 形 树 盘,土 埂 高 1 0 c m,浇 足 定 根 水,用 土 封 穴。干 旱 较 重 地 方,栽 种 后 在 树 苗 周 围 覆 盖 地 膜 l m2抗 旱 保 湿,地 膜 四 周 压 土,以 免 被 风 吹 起。6.4.4 定 干春 栽 苗 木 栽 植 后 立 即 定 干,秋 栽 苗 木 在 翌 年 春 季 萌 芽 前 进 行 定 干,于 树 干 高 度 6 0 c m 8 0 c m(留1 0 c m 1 5 c m 整 形 带)处 斜 剪 去 上 部。如 果 树 苗 已 有 分 枝,且 分 枝 在 整 形 带 内,则 选 留 主 枝;若 分 枝在 整 形 带 以 上,则 在 饱 满 芽 处 将 上 部 剪 去;若 分 枝 在 整 形 带 以 下,则 将 分 枝 全 部 剪 掉。6.4.5 检 查 成 活 及 补 栽当 成 活 苗 木 新 梢 长 至 2 0 c m 左 右 时,拔 除 已 死 苗 木 进 行 补 栽,对 生 长 过 弱 苗 用 健 壮 预 备 苗 换 栽。7 幼 树 管 理定 植 后 3 d 5 d,扶 正 苗 木 后 灌 水 1 次,以 后 根 据 天 气 情 况 和 土 壤 墒 情 适 时 浇 水 保 苗。当 新 梢 长 至l 5 2 0 c m 时,及 时 追 施 速 效 肥,每 隔 3 0 d 左 右 施 1 次,每 次 每 株 施 尿 素 4 0 g 5 0 g,对 弱 株 多 施 1 2次。7 月 以 前 以 氮 肥 为 主,7 月 中 旬 以 后 适 当 追 施 磷、钾 肥,干 旱 无 雨 追 肥 后 及 时 灌 水。结 合 喷 施 4 5次 0.3 0.4 磷 酸 二 氢 钾。8 土 肥 水 管 理8.1 土 壤 管 理8.1.1 深 翻 改 土8.1.1.1 深 翻分 为 扩 穴 深 翻 和 行 间 深 翻,每 年 秋 季 果 实 采 收 后 结 合 秋 施 基 肥 进 行,以 8 月 下 旬 9 月 上 中 旬 为 最 佳时 间。扩 穴 深 翻 为 在 定 植 穴(沟)外 挖 环 状 沟,沟 宽 5 0 c m 7 0 c m,深 4 0 c m 6 0 c m。行 间 深 翻 为 沿 果树 行 间 挖 深 翻 沟,宽、深 同 扩 穴 深 翻 一 样。通 常 采 用 株、行 间 交 替 进 行,即 头 年 翻 行 间,下 一 年 翻 株 间。1 年 6 年 生 幼 树 采 用 环 状 深 翻,成 年 树 采 用 顺 行 间 于 树 冠 滴 水 线 外 缘 向 外 挖 长 2 m、宽 8 0 c m、深 6 0 c m的 深 翻 沟。挖 沟 时 应 注 意 尽 量 少 伤 直 径 1 c m 以 上 的 粗 根,并 将 表 土、底 土 分 别 放 置。对 土 层 较 浅 且 下 层 底 土 尚 未 风 化 的 果 园,要 注 意 深 翻 沟 的 深 度 不 宜 太 深,通 常 在 4 0 c m 5 0 c m 之 间,或 者 将 深 翻 沟 底 挖 成 斜 坡 形,其 下 端 与 排 水 沟 相 连 接,以 避 免 造 成 烂 根。8.1.1.2 改 土对 山 地 李 园 改 土 主 要 是 深 翻 熟 化,加 厚 土 层。对 黏 重 土 果 园 改 土,逐 年 深 翻,将 心 土 挖 出,填 入 表土,增 施 有 机 肥 料 和 石 灰,增 强 土 壤 通 气 能 力。开 挖 深 翻 沟,将 心 土 挖 出,及 时 回 填 表 土,回 填 时 先 在沟 内 放 一 层 改 土 材 料,盖 一 层 土,盖 土 时 注 意 将 表 土 放 在 下 面。改 土 材 料 采 用 秸 秆、杂 草、稻 草、绿 肥、厩 肥、饼 肥 等。每 株 可 按 杂 草 秸 秆 5 0 k g,腐 熟 猪 牛 粪 5 0 k g,磷 肥 1 k g 1.5 k g 压 入 压 实,及 时 灌 水,使 根 土 密 实。8.1.2 覆 草 和 埋 草D B 5 3 0 6/T 2 6.3 2 0 1 9覆 草 在 春 季 施 肥、灌 水 后 进 行。覆 盖 材 料 可 以 用 麦 秸、玉 米 秸、稻 草 等。把 覆 盖 物 覆 盖 在 树 冠 下,厚 度 1 5 c m 2 0 c m,上 面 压 少 量 土,连 覆 3 年 4 年 后 浅 翻 一 次,浅 翻 结 合 秋 施 基 肥 进 行。也 可 结 合 深 翻开 大 沟 埋 草,提 高 土 壤 肥 力 和 蓄 水 能 力。8.1.3 果 园 生 草8.1.3.1 常 用 草 种主 要 选 用 苕 子、三 叶 草、紫 云 英、豆 类、果 园 黑 麦 草 等。8.1.3.2 栽 种 方 法a)播 种 整 地:将 果 园 杂 草 及 杂 物 清 除,翻 地 2 0 c m 2 5 c m 深,整 平 耙 细,加 施 底 肥,墒 情 不 足应 补 墒。b)播 种 方 式:于 每 年 采 果 后 的 秋 季,在 果 园 内 行 间 撒 播 或 点 播 3 4 行。c)苗 期 管 理:苗 期 应 保 持 土 壤 湿 润,并 适 时 清 除 杂 草。成 坪 后,应 适 时 刈 割,并 进 行 施 肥 浇 水 等养 护;越 冬 要 做 好 防 寒 保 护。8.2 施 肥 管 理8.2.1 施 肥 原 则按 照 N Y/T 4 9 6 执 行。所 施 用 的 肥 料 应 为 已 进 行 登 记 的 肥 料 或 免 于 登 记 的 肥 料,禁 止 使 用 含 氯 化 肥。8.2.2 允 许 使 用 的 肥 料 种 类8.2.2.1 有 机 肥 料包 括 堆 肥、沤 肥、厩 肥、沼 气 肥、绿 肥、作 物 秸 杆、饼 肥、褐 煤、泥 肥、腐 殖 酸 类 肥、人 畜 废 弃 物经 微 生 物 发 酵 等 加 工 而 成 的 肥 料。8.2.2.2 微 生 物 肥 料包 括 微 生 物 制 剂 和 微 生 物 处 理 肥 料。8.2.2.3 化 肥包 括 氮 肥(硝 态 氮 除 外)、磷 肥、钾 肥、硫 肥、钙 肥、锌 肥 及 复 合 肥 等。8.2.2.4 叶 面 肥包 括 大 量 元 素 类、微 量 元 素 类、氨 基 酸 类、腐 殖 酸 类 肥 料 等。8.2.3 施 肥 方 法 和 数 量8.2.3.1 施 基 肥基 肥 宜 早 施,以 8 月 下 旬 9 月 上 中 旬 最 好,结 合 果 园 深 翻 或 深 耕 进 行,主 要 施 用 迟 效 性 农 家 肥 为主,如 绿 肥、堆 肥、厩 肥、作 物 秸 秆、落 叶 等,配 合 施 用 磷 钾 肥。挂 果 树 每 株 施 基 肥 5 0 k g 加 过 磷 酸 钙1 k g 1.5 k g 和 钾 肥 1 k g 1.2 k g。施 肥 方 法:以 沟 施 为 主,施 肥 部 位 在 树 冠 投 影 范 围 内。挖 放 射 状 沟(在树 冠 下 距 树 干 8 0 c m 1 0 0 c m 开 始 向 外 挖 至 树 冠 外 缘)或 在 树 冠 外 围 滴 水 线 下 挖 环 状 沟,沟 深 6 0 c m 8 0 c m,施 入 基 肥 并 与 土 混 匀 后 灌 足 水。8.2.3.2 追 肥D B 5 3 0 6/T 2 6.3 2 0 1 98.2.3.2.1 土 壤 追 肥a)追 肥 时 间 及 种 类:第 一 次 在 萌 芽 前 7 d 1 0 d,以 氮 肥 为 主,磷、钾 肥 为 辅,全 年 N 肥 的 6 0%,P 肥 的 3 0%;第 二 次 在 花 谢 后 追 肥 以 速 效 氮 肥 为 主,如 树 势 旺,挂 果 少,第 一 次 施 肥 多,此 次可 不 施;第 三 次 是 果 实 膨 大 期(5 月 下 旬 春 梢 停 长 后),以 磷 钾 肥 为 主,氮 磷 钾 混 合 使 用,全年 N 肥 的 2 0%,P 肥 的 3 0%,K 肥 的 4 0%。b)追 肥 数 量:施 肥 量 以 当 地 的 土 壤 供 肥 能 力 和 目 标 产 量 确 定。结 果 树 一 般 每 生 产 1 0 0 k g 绥 江 半边 红 李 需 追 施 N 0.7 1.2 k g、P2O50.4 0.5 k g、K2O 0.6 1 k g 计 算,以 N:P:K 为 1:0.5:1 为 最 佳,盛 果 树 可 为 1:2:1。具 体 施 肥 量 及 次 数 还 应 根 据 土 壤、树 龄、树 势、结 果 量 确 定,做 到 幼 树 少 施,成 年 树 多 施;弱 树 多 施,旺 长 树 少 施;结 果 多 的 树 多 施,结 果 少 的 树 少 施。施用 时 注 意 化 肥 必 须 与 有 机 肥 配 合 施 用,有 机 氮 与 无 机 氮 之 比 不 超 过 1:1。还 要 注 意 补 充 铁、锰、铜、锌、硼 等 微 量 元 素。c)追 肥 方 法:施 肥 方 法 是 树 冠 滴 水 线 下 开 挖 环 状 沟 或 条 沟,沟 深 1 5 c m 2 0 c m,宽 2 0 c m 3 0 c m,长 1.5 m 2 m,追 肥 后 及 时 灌 水。8.2.3.2.2 叶 面 喷 肥全 年 7 次 8 次,生 长 前 期 2 次,以 氮 肥 为 主;中 期 2 次 3 次,以 磷 肥 为 主;后 期 2 次 3 次,以 钾 肥为 主,可 补 施 李 树 生 长 发 育 所 需 的 微 量 元 素。常 用 肥 料 浓 度:尿 素 0.3%0.5%,磷 酸 二 氢 钾 0.2%0.3%,硼 砂 0.1%0.3%、氨 基 酸 类 叶 面 肥 6 0 0 8 0 0 倍 液。最 后 一 次 叶 面 喷 肥 应 在 距 果 实 采 收 期 1 5 d 以 前 喷 施。叶 面 喷 肥 必 须 严 格 掌 握 使 用 浓 度(见 下 表)。新 型 肥 料 应 先 试 验、后 使 用,应 按 使 用 浓 度 进 行,且 在采 果 前 3 0 d 停 用。常 用 叶 面 肥 种 类 及 使 用 浓 度 表元素种类 肥料种类及浓度(%)肥料种类及浓度(%)N 尿素 0.3 0.4P 磷酸二氢钾 0.2 0.3 磷酸铵 0.3 0.5K 硫酸钾 0.2 0.4 硝酸钾 0.3 0.5M g 硫酸镁 1.0 氯化镁 1.0 2.0F e 硫酸亚铁 0.1 0.4Z n 硫酸锌 0.1 0.4C u 硫酸铜 0.0 5B 硼酸 0.1 0.5,硼砂 0.1 0.2 58.3 水 分 管 理8.3.1 灌 水灌 溉 水 质 量 应 符 合 N Y/T 3 9 1 要 求。灌 水 时 期 应 根 据 土 壤 墒 情 而 定,通 常 为 萌 芽 前、展 叶 期、春 梢 迅速 生 长 期、果 实 迅 速 膨 大 期 等 4 个 时 期。花 前 达 到 田 间 持 水 量 的 7 0%8 0%,花 后 为 6 0%。方 法 以 沟 灌、穴 贮 肥 水 灌 水 为 主。灌 水 后 及 时 松 土,水 源 缺 乏 的 李 园 还 应 用 作 物 秸 秆 等 覆 盖 树 盘,以 利 保 墒。8.3.2 排 水当 果 园 出 现 积 水 时,要 利 用 沟 渠 及 时 排 水。D B 5 3 0 6/T 2 6.3 2 0 1 99 整 形 修 剪9.1 树 形定 植 后 即 选 定 适 宜 树 形 进 行 整 形。绥 江 半 边 红 李 的 树 形 一 般 选 择 疏 层 开 心 形,其 树 体 结 构 为:主 干上 有 3 个 主 枝,层 内 距 1 5 c m 2 0 c m,以 1 2 0 夹 角 均 匀 分 布,开 张 角 度 6 0 左 右,每 个 主 枝 上 留 l 2个 侧 枝,无 中 心 干,干 高 6 0 c m 8 0 c m。9.2 整 形春 季 从 树 苗 定 干 剪 口 下 长 出 的 新 梢 中 选 留 3 4 个 生 长 健 壮、方 向、着 生 部 位 适 宜 的 新 梢 作 为 主 枝,其 余 生 长 旺 的 枝 拉 平 或 疏 去,生 长 中 等 枝 条 摘 心。第 1 a 冬 季,主 枝 剪 留 5 0 c m 左 右,剪 口 芽 留 外 芽。除 选 留 的 主 枝 外,竞 争 枝 一 律 疏 剪,其 余 的 枝 条 依 空 间 的 大 小 作 适 当 轻 剪 或 不 剪;第 2 a 春 季,在 剪口 下 芽 长 出 的 新 梢 中 选 出 角 度 大、方 向 正 的 健 壮 枝 条 作 为 主 枝 延 长 枝 来 培 养,对 其 余 的 枝 条 作 适 当 的 控制,整 个 生 长 期 进 行 2 3 次 修 剪,使 枝 条 长 势 均 匀,竞 争 枝 及 时 疏 除,其 余 枝 条 应 尽 量 保 留 或 轻 剪。冬 季 主 枝 延 长 枝 剪 留 5 0 c m 左 右,其 余 枝 条 按 空 间 大 小 决 定 去 留;第 3 a 按 上 述 方 法 继 续 培 养 主 枝 延长 枝,并 在 各 主 枝 的 外 侧 选 留 第 一 侧 枝,每 个 主 枝 上 选 留 2 3 个 侧 枝;第 4 a 基 本 完 成 整 形。9.3 修 剪9.3.1 修 剪 时 间主 要 有 冬 季 修 剪 和 夏 季 修 剪。幼 树 以 夏 季 修 剪 为 主,冬 季 修 剪 为 辅。成 年 树 冬、夏 修 剪 相 结 合。9.3.2 修 剪 方 法主 要 有 短 截、疏 枝、回 缩、缓 放、抹 芽、摘 心、拉 枝 等,各 种 修 剪 方 法 综 合 合 理 应 用。9.3.3 幼 树 期 的 修 剪9.3.3.1 修 剪 原 则以 轻 剪 缓 放 多 留 枝 为 主,轻 剪 长 放,少 疏 多 留,增 加 枝 叶 量,开 张 主 枝 角 度,扩 大 树 冠。9.3.3.2 修 剪对 第 1 年 结 果 树 应 以 整 形 为 主,适 当 加 大 修 剪 量。a)每 年 对 选 好 主 枝 延 长 头 进 行 适 当 短 剪,培 育 骨 干 枝。缓 放 主 枝 以 外 枝 条,培 育 结 果 枝 组。b)第 1 a、2 a 冬 剪,除 对 选 作 主 枝 的 枝 进 行 轻 短 剪 外,余 下 枝 条 保 留 不 剪,疏 除 第 一 层 主 枝 以下 的 全 部 多 余 枝 条,春 季 对 枝 条 中 后 部、背 部 和 两 侧 不 易 萌 发 的 进 行 刻 伤。c)第 3 a、4 a 冬 剪,一、二 年 生 树 骨 干 枝 以 轻 短 截 发 育 枝 为 主,促 发 长 枝。对 选 作 中 型 结 果 枝组 培 育 的 枝 进 行 短 截,以 先 截 后 缩 或 先 截 后 放 培 育 中 型 结 果 枝 组。缓 放 二 年 生 树 的 骨 干 枝 外 的中 长 枝 和 三 年 生 树 的 大 部 分 长 枝,促 发 中 短 枝。生 长 季 进 行 拉 枝、扭 梢、拿 枝、摘 芯 处 理。9.3.4 初 结 果 期 树 的 修 剪以 轻 剪 缓 放 一 年 生 枝 为 主,培 养 以 中 小 结 果 枝 组 为 主 的 健 壮 枝 组,调 节 结 果 量,合 理 负 载。同 时,清 理 疏 除 无 用 枝,徒 长 枝 和 纤 细 枝,防 止 造 成 树 形 紊 乱,主 从 不 分,层 次 不 明。除 冬 剪 外,还 要 强 调 刻芽、拉 枝 等 措 施 应 用,加 强 夏 季 修 剪,控 制 枝 条 旺 长、缓 和 树 势、促 进 枝 类 转 化,增 加 中、短 枝 比 例。9.3.5 盛 果 期 树 的 修 剪D B 5 3 0 6/T 2 6.3 2 0 1 99.3.5.1 调 节 生 长 与 结 果 的 平 衡前 期 以 放 为 主,疏 枝 为 辅,后 期 以 缩 为 主,短 截 为 辅。对 于 树 高 超 高 的 要 控 制 树 高,对 交 叉、密 挤、重 叠、轮 生、下 垂 等 枝 条 进 行 清 理。疏 除 轮 生 大 枝,压 缩 背 上 直 立 大 枝 组。回 缩 层 间 过 长、过 大 枝 组,疏 除 外 围 延 长 枝 头 的 竞 争 枝、交 叉 枝 等 过 密 枝,打 开 光 路。9.3.5.2 强 旺 树 修 剪疏 放 结 合、去 强 留 壮、去 直 留 平、使 枝 条 分 布 上 稀 下 密、外 稀 里 密。缓 放 为 主、只 放 不 缩、中 庸 平斜 枝 一 律 缓 放,直 立、斜 生 枝 夏 季 修 剪 时 拉 枝、拿 枝 使 之 下 垂 或 平 斜 生 长,缓 和 长 势。对 接 近 封 行 的 树,延 长 头 轻 剪 以 弱 芽、弱 枝 带 头。行 间 冠 距 保 持 在 0.3 m 0.5 m。9.3.5.3 中 庸 树 修 剪截、放、缩 相 结 合,轻 短 剪 部 分 营 养 枝 促 发 中、短 新 梢,缓 放 部 分 中 庸 新 梢 以 形 成 花 芽,回 缩 部 分衰 弱 果 枝,更 新 复 壮,使 结 果 枝、营 养 枝 和 预 备 枝 配 套,并 轮 流 转 换。调 整 好 结 果 部 位,控 制 结 果 量,防 止“大 小 年”结 果 现 象。选 择 处 理 好 结 果 枝 组 带 头 枝,调 整 生 长 方 向,带 头 枝 较 旺 者,回 缩 至 中 庸 的分 枝 上。疏 除 或 改 造 枝 组 内 旺 枝,多 放 少 截,去 强 留 弱,去 平 留 直,加 大 分 枝 角 度 缓 和 势 力,促 其 成 花。对 中 庸 枝 进 行“三 套”枝 修 剪,轮 换 结 果。枝 组 衰 弱 时,采 取 重 缩 剪,去 弱 留 强,多 短 剪,少 甩 放,促发 枝 条 更 新 复 壮。9.3.5.4 弱 树 修 剪多 截 少 放,轻 疏 重 缩,去 弱 留 强,去 平 留 斜,短 截 新 梢 于 壮 芽 处,促 发 新 梢,疏 除 衰 弱 果 枝,回 缩下 垂 细 长 结 果 枝 组,以 壮 枝 带 头 更 新 复 壮。1 0 花 果 管 理1 0.1 果 园 放 蜂在 果 园 内 放 蜂 促 进 李 树 授 粉,提 高 坐 果 率 和 果 实 整 齐 度。开 花 前 1 d 2 d,在 果 园 内 每 距 5 0 0 m 放置 1 箱 蜜 蜂,满 足 5 6 6 7 m2 1 0 6 6 7 m2果 园 的 授 粉;花 期 每 6 6 7 m2放 8 0 l 0 0 头 授 粉 昆 虫 或 蜜 蜂 即可。1 0.2 疏 花 疏 果在 花 期 花 序 分 离 后 一 周 开 始 疏 花。李 花 小 而 多,可 不 疏 花,可 疏 去 细 弱 花 枝 或 回 缩 过 长 花 枝,并 注重 疏 果。1 0.2.1 疏 果 时 期疏 果 原 则 上 越 早 越 好,在 花 后 1 5 d 进 行 第 1 次 疏 果,第 2 次 在 硬 核 期 以 前。1 0.2.2 疏 果 标 准根 据 历 年 的 产 量、当 年 的 长 势 和 坐 果 情 况 等 预 计 当 年 结 果 量,结 合 品 种、树 势、修 剪 量 大 小、栽 培管 理 水 平、果 实 大 小 确 定 单 株 产 量 后 进 行 疏 果。第 1 次 疏 至 果 距 4 c m 5 c m,第 2 次 疏 至 果 距 8 c m 左右。每 个 短 果 枝 留 1 个 果,叶 片 多 或 强 壮 枝 可 留 2 个 果,下 部 弱 的 短 果 枝 原 则 上 不 留 果。D B 5 3 0 6/T 2 6.3 2 0 1 91 0.2.3 疏 果 方 法先 疏 去 虫 果、伤 果、畸 形 果 和 不 干 净 果,保 留 侧 生 和 向 下 着 生 的 幼 果。然 后 按 由 上 而 下、由 内 向 外顺 序 进 行。1 1 病 虫 害 防 治按 绿 色 食 品 绥 江 半 边 红 李 生 产 综 合 技 术 规 程 之 病 虫 害 综 合 防 治 执 行。1 2 植 物 生 长 调 节 剂 类 物 质 的 使 用禁 止 使 用 有 机 合 成 的 植 物 生 长 调 节 剂。1 3 果 实 采 收根 据 果 实 成 熟 度、用 途 和 市 场 需 求 综 合 确 定 采 收 日 期。鲜 果 一 般 八 成 熟 时 即 可 采 收,成 熟 期 不 一 致时,应 分 期 采 收。采 收 时,轻 拿 轻 放,尽 量 避 免 人 为 外 伤 并 尽 量 保 留 果 粉。采 收 后 分 级 包 装,即 时 预 冷入 库。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展开阅读全文